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 正式纪年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夏朝开始的。根据晋朝太康二年(281)在汲郡(今河南卫辉一带)战国魏墓中发现的《竹书纪年》一书的记载推算,夏朝大约创立于公元前21世纪或稍前一些,距离现在已有四千年光景。也就是说,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经有四千年之久了。

从夏朝创立开始,到西周厉王时止,虽然有可靠的历史记载做根据,能推算出帝王的世系和大约的年代,但这些年代都不是十分可靠的,因为当初并没有正式的纪年可以查考。周厉王以后,周朝有十三年没有王,由周公、召公两人摄政,摄政开始的第一年称为共和元年(公元前841),这是我国历史上有正式纪年的开始。

从周朝周公、召公摄政的共和元年起,到西汉武帝即位的前一年止,中国历史上虽然有了正式的纪年,但是还没有帝王的年号。汉武帝即位后,把开始的第一年定为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建元”就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帝王年号。从此,我国历史上除朝代以外,还有了帝王的年号。帝王的年号少则一个,多则数个、十数个,没有一定的准则。从汉武帝建元元年起,历代帝王都各有年号,从来没有中断过。直到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结束了君主专制的制度以后,帝王年号才被废止。1912年被定为中华民国元年。但是,这个纪年法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公元的纪年法也不一致。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采用公元纪年法纪年,从此,中国的纪年就和世界大多数国家通用的纪年完全一致了。

(朱仲玉)

我国历史上的朝代

从有文字记载的夏朝开始,我国历史上经历了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等主要朝代。

夏朝的起迄年代没有可靠的文字记载,无法知道它确切的年代。根据有关资料来推算夏朝的世系,知道它传了十七个王,大约的年代是在公元前2100年前后到公元前1760年前后,一共存在了四百多年。

商朝的起迄年代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只知道它传了三十一个王,大约年代是公元前1760年前后到公元前1120年前后,一共存在了六百多年。

周朝分为好几个阶段。开始一段叫西周,从公元前1120年前后起,到公元前771年止,存在了约三百五十年。接下来的是东周,从公元前770年起,到公元前249年止,连头带尾共存在了五百二十二年。从东周的第一个国王平王迁都洛邑(公元前770)开始,到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为止,诸侯称霸,称为春秋时代,春秋时代长三百六十多年。从威烈王二十三年起,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公元前221)止,七国争雄,称为战国时代(战国最后的二十八年东周已经灭亡),战国时代长一百八十多年(春秋、战国的起止年代,算法不一)。

秦朝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起,到公元前207年灭亡止,只传了二代,连头带尾共十五年。

汉朝的前期称西汉,从公元前206年起(刘邦做皇帝是在公元前202年,从公元前206年到前202年为楚汉相争时期),到公元8年止,共存在了二百一十四年。8年,王莽称帝,改国号为“新”。23年,“新”灭亡。淮阳王刘玄在位三年(23—25)。汉朝的后期称东汉,从25年起,到220年止,共一百九十六年。

东汉以后、西晋统一以前,我国历史上出现了分裂局面。魏、蜀、吴三国鼎立,历史上称为三国时代。三国时代自220年曹丕称帝起,到280年东吴灭亡止,共六十一年。

晋朝也分西晋、东晋两个阶段。西晋从265年司马炎取代曹魏起,到316年,共五十二年。东晋从317年到420年,全长一百零四年。

从东晋灭亡到隋统一,这一段时期,历史上叫作南北朝时代,南北朝时代长一百七十年。

隋朝从589年统一中国算起(隋的建立为581年),到618年止,全长三十年。

唐朝从618年起,到907年止,全长二百九十年。

唐朝以后,我国历史上又出现了分裂局面,这个分裂时期历史上叫作五代十国时期。五代十国时期从907年唐灭亡算起到979年宋统一全国(宋的建立为960年)止,共七十三年。

宋朝也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称北宋,从960年到1127年,共一百六十八年。后一个阶段称南宋,从1127年到1279年,共一百五十三年。

元朝从1279年灭南宋起,到1368年止,全长九十年。

明朝从1368年起,到1644年止,全长二百七十七年。

清朝从1644年入关算起,到1911年辛亥革命时被推翻止,全长二百六十八年。

(朱仲玉)

我国的民族

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以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共约11379万,占全国总人口的8.49%(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

我国各少数民族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就拿百万以上人口的少数民族来说,在我国各种史书、方志上很早就记载着有关这些民族的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等情况。我国历史上的元朝,就是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贵族在13世纪建立的。回族(又称回回)是13世纪以来迁入我国的部分中亚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和7世纪以来少数久居我国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与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族人在长期相处的过程中发展而成的一个民族。藏族在汉文的古文献中称为吐蕃、西蕃、乌斯藏、唐古特、图伯特等。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后3世纪,汉文史书上曾提到丁令(丁零、丁灵),4世纪到6世纪曾提到铁勒(敕勒、赤勒),这都是说的维吾尔族的远祖。从北魏到隋代称为乌护(乌纥)、韦纥(袁纥),唐宋时称为回纥、回鹘,元明时称为畏兀儿,都是维吾尔一词的不同音译。古代称居住在洞庭湖附近和沅江流域一带的居民为武陵蛮(五溪蛮),苗族就是他们的后裔。古代史籍记载的邛(qióng)都夷、滇、劳浸、靡莫和昆明都与彝族的源流有关,叟、爨(cuàn)、乌蛮和部分地区的白蛮是彝族的组成部分;直到元明以来,罗罗这个名称才逐渐普遍起来,并开始成为彝族的泛称。春秋时代的越人与今天壮族、傣族等族的源流有密切的关系,史籍上曾有陆梁、西瓯、骆越、乌浒、俚以及僚、俍(liáng)、依、沙等不同称谓,便都是泛指壮族而言。布依族是由古代百越中的骆越一支发展起来的,《元史·地理志》里第一次出现了仲家的名称,就是布依族的祖先。朝鲜族是自19世纪中叶开始先后从朝鲜迁入我国东北的。远在周、秦时代,居住在东北松花江、牡丹江等流域的肃慎人,以及后来史书上所称的挹(yì)娄人、勿吉人、靺鞨(mò hé)人和10世纪后所称的女真人的一部分,都是满族的祖先。

(施联朱)

首都北京

北京在历史上正式成为首都,是从金政权贞元元年(1153)开始的。当时北京称燕京,金在此定都后,改称中都。

今天北京广安门内外大街,就是自东而西横贯金中都城的一条干路。中都的内城,位于今广安门以南,是金皇宫所在的地方。金亡后,元朝仍以这里为都城。由于金的中都城长期遭受战争破坏,残毁不堪,因此元朝的开国皇帝忽必烈在此定都后,索性放弃中都的旧城址,在它东北的旷野上另外兴建了一座新的都城,命名为大都。大都城的建筑工程主要分宫殿、城池、运河三部分。初期主要是宫殿的建筑,然后以宫城及其东西两面的太庙和社稷坛为基点,配建王府、官署,兴建街坊,最后开通大都的水路交通动脉——通惠河,使大都和大运河直接联系起来。经过全国无数劳动人民二十几年的辛勤努力,一座规模宏大的新的大都城终于落成。新的大都城基本上为今天的北京城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做了皇帝,建立了明朝。这一年秋天,明军攻入大都,改称大都为北平。明成祖时,为了适应国内新的政治形势,决定把都城从南京迁到北平,改称北平为北京,并大规模营建北京。明朝北京城的修建工程,从成祖永乐二年(1404)开始,至永乐十八年(1420)完成,前后共费时十七年。就在北京营建工程完成的这一年,明成祖正式下令迁都。嘉靖三十二年(1553)为了便于防守的关系,明政府又给北京加筑部分外城。

明亡后,继明之后的清朝,仍旧以北京为都城。

(穆淑燕)

六大名都

西安、洛阳、开封、北京、南京、杭州,是我国历史上的六大名都。关于北京,已在前一题中专门讲过。这里,分别谈谈其他几个名都。

西安地处陕西关中平原渭水之滨,是我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公元前11世纪,周文王在今西安附近户县东建立丰京,文王的儿子武王又在今西安市长安区西南建立镐(hào)京。武王灭殷以后,建立了周朝,镐京成为周的国都,这是西安附近第一次出现全国性的政治中心城市。历史上把建都镐京的周称为西周。

公元前202年,西汉建立。汉于渭水南岸营建国都,取名叫长安(汉时长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北)。西汉建立的二百年间,是长安的繁盛时期。这时,长安不仅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是交通西域的枢纽。此后,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都以长安做过国都。

隋、唐两代,也都以长安为国都(隋在583年迁都大兴,仍在长安附近)。但隋、唐时的长安已不是汉长安旧城,其规模比汉长安城大得多。这个时期,特别是在唐代,长安是我国乃至全世界最大、最文明的一个城市。

洛阳位于河南省洛河北岸。周武王的儿子成王即位后,为了加强对东方殷遗民的统治,派周公旦在洛水之北营建洛邑,叫作东都。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把都城从镐京迁到洛邑。从此,历史上把迁都洛邑后的周称为东周。战国时洛邑被改称洛阳。东周是以洛阳为都城的第一个朝代。东周以后在洛阳建都的,有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北魏初都平城,孝文帝时始迁都洛阳)。隋、唐时期,虽然政治中心在长安,但隋、唐的皇帝如隋炀帝、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等都经常居住在洛阳。五代十国时,后唐也在洛阳建过都。

黄河中游南岸的开封,早在战国时期,就是魏国的都城,当时叫作大梁(战国时,魏的都城最初在安邑,魏惠王时始迁都大梁)。大梁在隋、唐时称为汴州。唐朝末年,朱温废掉唐朝皇帝,建立后梁,定都汴州,升汴州为开封府。后晋、后汉、后周也都在这里建都,把汴州称作东京。960年,赵匡胤发动兵变,建立宋朝(史称北宋),仍定都开封(宋亦称开封为东京)。北宋以开封为都城,达一百六十八年之久,这是开封的极盛时代。金灭北宋,称开封为汴京,后又改称南京,也曾一度定都于此。

山川雄伟的南京城,是我国最大的文化古都之一。三国时期,南京是东吴的国都,加上以后的东晋、宋、齐、梁、陈共六个朝代,都以南京为都城,所以南京被称为六朝古都。南京在东吴时叫作建业,从东晋到陈,称为建康。后来南唐也以它做过国都,改称江宁府。明朝初年,朱元璋定都南京,明成祖时迁都北京。太平天国革命时期,起义军攻下南京后,定都于此,改称天京。1927年,北伐军攻克南京,以南京为首都,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解放南京,成立南京市人民政府。1952年归为江苏省,并成为江苏省的省会。

景色如画的浙江杭州城,是闻名中外的游览胜地,也是我国历史上的著名古都。杭州曾做过五代十国时期吴越的都城。南宋时,杭州又成为南宋的首都。南宋称杭州为临安府。

(黎虎)

天干 地支

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用天干、地支记载年、月、日,是我国人民长期以来的一种传统习惯,它的起源很早。根据地下发掘出来的商朝甲骨文,我们知道,那时已经有了用干支记日的办法。商朝距今三千多年,也就是说,用干支记日的办法,至少在三千年前就已经采用了。至于用干支记月、记年,则比较晚些。现在可以考查出来的干支纪年,是西周的共和元年(公元前841),那一年是庚申年。

用干支记载年、月、日的方法,是把天干和地支搭配起来,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因为天干只有十个,而地支却有十二个,所以当搭配到癸酉年时,天干又得从头轮起,即搭配成为甲戌、乙亥。同样的道理,十二个地支全轮完以后,也得从头轮起。这样从头到尾周而复始地轮流,当天干轮完六遍的时候,地支正好轮完五遍;其年数整整是六十年,称为一个甲子或称一个花甲。因此,凡六十岁的老人或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我们可以称他们为“花甲老人”或“年过花甲”的老人。

大约从西汉初年起,民间习惯上又把地支和十二生肖联系起来。它们之间的关系按顺序排列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凡是在子年出生的人,无论是甲子或丙子,还是戊子、庚子或壬子,他的生肖都是鼠;在丑年出生的人,无论是乙丑或丁丑,还是己丑、辛丑或癸丑,他的生肖都是牛。别的生肖也依此类推。

用天干地支记载年、月、日,在我国历史上曾起过一定的作用,它为我们考查历史上的年代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因为从西周共和元年以来,许多重要的历史文献古籍,记载时间都是采用这个办法,而且历久相沿,从未间断过。

(朱仲玉)

我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

世界上各个民族,在它们各自的历史上都经历过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公社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土地属于公社所有。公社的成员共同耕种着他们的土地,也就共同享受他们共同劳动所取得的果实。

中国各族人民在历史上也都经过了这个阶段。就汉族说,大约传说中的黄帝、唐尧、虞舜时代就属于这个阶段,这时期的土地属于公社所有。最初,可能是公社里很多人都在一大片土地上进行耕种;其后,氏族公社里有了家庭,公社的土地就被划分成一块一块平均大小一样的小块,分给各个家庭去耕种,但土地仍是属于公社共同所有。秋收以后,土地仍恢复为一大片,明年耕种时再分。

土地制度的第一个变化,是由公社公有制变为国王(天子)、贵族所有制。国王、贵族是由氏族公社时期各氏族部落的大小酋长发展来的。这些人原来是由氏族部落成员选举出来管理氏族部落的公职事务的,随着贫富的分化和阶级的分化,这些大大小小的酋长们就把氏族公社的公有财产——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窃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于是,他们也就变成了一群氏族贵族。氏族公社破坏,国家出现,他们就成为国王、贵族阶级。

汉族历史上何时从公社土地所有制进入国王、贵族土地所有制,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西周、春秋时期,土地是属于国王(周天子、各国诸侯)、贵族(卿、大夫)所有的。周天子、各国诸侯、卿、大夫等组成贵族阶级,他们都是土地所有者。直接耕种土地的农民,主要的是以前的公社成员,他们仍然依照传统的习惯耕种着按期分配来的每家大小平均的一块(一般是方块)土地。天子、诸侯可以把土地赐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把土地转给其他人,但耕种土地的农民却没有权力转让他们耕种着的土地。不过这些农民都是按照古老的传统习惯来耕种他们分来的那块土地的,贵族们似乎也不能赶他们离开这块耕种的土地。同时,这时期还没有土地买卖。

土地制度的第二次变化,是在春秋战国之际,这次变化是由周天子、诸侯、贵族土地所有制变为一般地主或农民小生产者所有的土地私有制。历史上有名的商鞅变法,就是这次土地制度变化的标志。

通过这次变化,一向按照传统习惯取得一块土地耕种的小生产者——农民,摆脱了传统习惯的束缚,取得了对其所耕种土地的更大支配权。他们有了可以出卖这块土地的权力,即史书上所说的“民得买卖”。但在这种土地私有制度下真正取得好处的却不是农民,而是地主阶级。地主阶级以政治的力量、经济的力量吞并农民的土地,使得绝大部分农民只有很少的土地,甚至陷于破产的境地。

从商鞅变法开始的这种土地私有制,在旧中国一直持续了几千年。在这期间,尽管耕种土地的农民就其身份而言,有时是自由民、奴隶,有时是农奴、佃户、雇农,但他们总是受地主的剥削压迫。全国绝大部分的土地掌握在地主阶级手里。

除地主阶级中的一般地主、贵族、官僚掌握的私有土地以外,历代统治者的国家政府或皇帝,还直接掌握一部分土地。这种土地在数量上,有时候也很大。各时期的国家政府或皇帝以不同的形式来管理、使用这部分土地。

在两汉时期,这种土地被称为“公田”,直接为皇帝所有。这部分土地数量很大,除大量耕地以外,全国的山岭、未开垦的草田,也都归皇帝所有。“公田”由皇帝“假”(租)给农民耕种。

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国家政府掌握的土地更多,它们通过各种方式把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并且用非经济的强制力量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不许他们随便迁移。

唐中叶以后,国家政府或皇帝仍保有大量的土地。他们一般都采用和当时一般地主经营土地方法差不多的形式来经营、管理这些土地。

这就是新中国成立以前几千年来汉族历史上土地制度发展变化的大体轮廓。最初阶段,土地属于氏族公社公有;西周、春秋时期,土地属于周天子及各国诸侯和卿、大夫贵族阶级所私有;商鞅变法以后,土地可以买卖,土地私有制进一步确立,但历代国家政府或皇帝仍然保有大量土地。

(何兹全)

我国历史上的赋税制度

战国时的孟子曾说过夏、商、周三代的赋税制度是:“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据传统的解说,五十、七十和百亩一样,指的是亩数。“贡”,有一定的数量规定,无论五十亩每年的收成如何,都要交这一定的数给国家。“助”是助耕公田。七十亩的收成全归个人,但要抽出一部分时间去耕种国家的田,公田的收获全归国家。“彻”是将百亩的收获交纳出十分之一给国家。“贡”和“助”也大约是什一(十分之一)。

孟子的话可能反映了一部分事实。从远古以来,原始公社就有一种老习惯,它把土地划成平均大小相等的块分给公社成员去耕种,公社成员把收获的一部分,譬如说十分之一,交给公社做公用开支。进入阶级社会,有了国家以后,剥削阶级的国家可能就把这种老习惯继承下来,把原来公社的收入变成国家对农民的赋税。中国历史何时由原始公社进入阶级社会,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因此,至少夏代的“贡”,是否是赋税,还很难说。

春秋战国之际,土地私有制进一步确立。随着这种变化,赋税制度也跟着变化。田亩的租税分裂为田租和田税。田租是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田税是土地所有者向国家交纳的赋税。

战国时期,七国分立,赋税制度发展变化情况相当复杂,难以细说。到两汉时期,定型为一种租赋徭役制度。“租”是田税(当时仍称田租),战国时是十分之一,两汉时一般是三十税一。“赋”是人头税,有“算赋”,有“口赋”,成年人出“算赋”,小孩出“口赋”。徭役包括兵役和力役。兵役在兵制题目下再谈,这里只说力役。汉代人民,从二十一岁到五十六岁,每人每年要向政府出一个月的役,称作“更”。不能“践更”(出役)的,要出钱,称作“更赋”。

两汉的租赋徭役制到魏晋南北朝和隋时,变为“户调制”。户调制是赋税以户为单位,按户来征收的制度。户调征收的是布、帛、丝、麻。曹魏时,田租还在户调之外,是按亩征收的。晋以后,田租也合并在户调之内,都按户征收。以北魏孝文帝时的赋税为例:这时的均田户,一夫一妇(一个小家庭)每年向国家要交户调帛一匹,粟二石。另外,随乡土所出,还要交些丝、麻等物。户调之外,自然少不了还有力役负担。

魏晋南北朝和隋的户调制度,唐初小有变动,出现了“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基本上和户调制相同,不同的地方在于:①户调制是以户为征收单位,租庸调改为以丁为征收单位。②户调制时期,农民除交布帛丝麻和租物之外,还要出力役。租庸调制规定,力役可以折收“庸”。“庸”是实物,役一日折绢布三尺。

以户为征收单位的户调制和以丁为征收单位的租庸调制都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有了均田,才能假定农民每家耕地大小差不多,来按户或丁征税。

唐中叶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不能适应客观情况了,“两税法”出而代替租庸调。这是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

两税法的施行是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两税法的内容是户税和地税,按每家资产多少来征收户税。按田亩多少征收地税。每年的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输不过六月(阴历,下同),秋输不过十一月。征收的税以钱为主。租庸调制正式被取消。

租庸调到两税法的主要变化在什么地方呢?一个变化是:在租庸调制度下,丁无论贫富,田无论多少,都是按丁出租庸调。而两税法则资产多、田亩多的出租税多,资产少、田亩少的就出租税少。另一个变化是:租庸调是收实物,两税主要收钱。

从唐到宋,两税中依户征收的资产税逐渐分化出商税、间架(房屋)税,于是所谓资产也就逐渐集中于土地,所保留的仅是夏秋两征的形式,两税也就蜕变成为二税。二税一半收钱,一半收谷物。

赋税制度的又一次大变化,是在明朝后叶,即神宗万历九年(1581)。这一年,明朝政府实行了“一条鞭”新税法。“鞭”是“编”的意思。一条鞭法,就是把当时政府所征收的各种租税,以及按丁征收的劳役,统统编(归并)为一条,按地亩来征收。一概征收银。

一条鞭法实施一百三十多年后,到了清朝康熙雍正年间(1711—1729左右)又出现“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在阶级社会中,赋税制度一直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停地变化。在实行两税法的时候,租庸调里所包括的劳役本来都归并到两税里去了的,但是不久,除两税之外,又有了丁役。一条鞭法实行后,本来是所有的税目都并而为一了的,之所以称作一条鞭也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并入一条鞭的丁银,不久又分离出来,因此到清初又来了个“摊丁入亩”。

赋税是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赋税制度的变化,也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进步。变化中的进步,有两点可以指出:一是课税单位从户、丁、地,逐渐集中到地;二是赋税形态由劳役、实物、货币,逐渐集中到货币。它反映了人身依附关系的逐步减轻。

(何兹全)

我国古代兵役制

我国古代的兵制,可以从周代讲起。商以前,大约还是部落兵,氏族部落成员都有当兵的义务。

周代的兵,基本上仍然是部落兵,只有周族的贵族、自由民(除奴隶以外的居民)才有当兵的权利和义务。周时是车战,车是战斗的核心。看《左传》的记载,我们知道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出兵,还是以“乘”为单位来计算军力大小的,比如说“七百乘”“五百乘”等,意思就是指七百辆战车、五百辆战车。国越大越强,车数越多。

周族以外被周征服的各族人,大约还不服兵役,他们没有当兵的权利。

战国时期,兵制起了变化。战国以前,只见有用马拉车、拉东西的记载,还没有看见有关人骑马的记载。战国时,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学会了匈奴人骑马打仗的技术,从此汉人历史上才开始有了骑兵。同时由于这时士兵的来源扩大,以前不服兵役的人,现在也服兵役了,步兵的地位显得日渐重要起来。由于骑兵的出现、步兵的增多,那种呆笨的车战方法逐渐被淘汰。骑兵、步兵逐渐成为主要的兵种。春秋时期,两国交战,出车多不过数百乘,若是超过千乘以上,那就要算很大的战争了;可是到战国时,参战双方动不动一来就是步骑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这是以车战为主的春秋时代的人很难想象的。这个事实,反映了春秋战国时代作战方法的巨大变革。

经过战国时期的酝酿和发展,到秦汉统一国家时期,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

就汉代来说,年满二十一岁到五十六岁的男子,每人一生都要服两年的兵役。一年在地方上,一年在京师或者在边疆。汉代守卫京师的兵,称为“南北军”;“南军”守卫宫廷,“北军”守卫京城。地方兵有“楼船”(水兵,多在江南)、“材官”(步兵,多在关东,即函谷关以东)和“骑士”(骑兵,多在北方边郡)的分别。汉代的兵役,不分贵贱,只要是编入户口册籍的人,都要负担。

魏晋时期出现了“世兵制”。

“世兵”就是世代为兵,父亲是兵,儿子就一定做兵。这种世兵制,一直延续到南北朝时期。这时期,兵民是分离的。民有民的户籍,民户归郡县管理;兵有兵籍,兵家称作“士家”“军户”,士家、军户受军府管理。兵的身份是低的,必须经过放免,才能取得普通人的身份。

南北朝后期,在北朝又出现了“府兵制”。

北魏拓跋氏是鲜卑人,统一北中国时,还处在氏族部落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拓跋部落联盟的成员,都有当兵的义务。北朝前期,北方的汉人一般不服兵役,只有拓跋鲜卑的部落兵。

北朝后期,北方分裂为东魏、西魏。西魏地居关中,地方经济比较落后,人口比较少,力量较弱。西魏执掌政权的宇文泰一方面吸收汉人为兵,另一方面仍采取鲜卑人的部落兵形式,创置了府兵制。

从创置(西魏时)到破坏(唐中叶),府兵制前后维持了二百多年的时间。但这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西魏北周时,府兵制的部落形式很明显,有六个“柱国”率领全部军队,“柱国”就好像部落的酋长,其部下都得改从“柱国”之姓。府兵不属于郡县管辖,和民籍是分开的;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他赋税的义务。唐时,全国置有六百多个府,关中即占二百六十多个。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当府兵的义务;不设府的地方,人民不服兵役。

到唐中叶以后,募兵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兵制形式。

作为其他兵制的补充,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募兵制。汉武帝时期、东汉时期、南北朝时期,都有过募兵。募兵成为主要的兵制,是在唐中叶以后。特别是宋朝时候,统治者把招兵看成缓和阶级矛盾的妙法,养兵数目不断增加,宋仁宗时候,有兵一百二十多万人,其中禁军(中央军)就有八十多万人。

募兵是兵民分离的纯粹职业兵。

到了明朝,又有“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卫兵士有五千六百人,卫有指挥使。卫下有千户所,千户所下有百户所。小据点设所,大据点设卫。初设卫、所时,兵士来源,除明初现有的军队以外,以后主要是从人民中抽调来的。明朝卫、所的军人是世袭的,兵士有特殊的社会身份,称作“军户”。军户一般都参加屯田,军队的给养就由屯田来解决。卫所制有些像世兵制,又有些像府兵制。

清初的兵制是“八旗”兵。最初,一“旗”就是一个部落,八旗就是满族的部落联盟。八旗兵就是满族的部落兵。八旗制是清太祖努尔哈赤时逐步建立起来的。八旗的基层组织是“牛录”,一牛录为三百人。牛录之上有“甲喇”,甲喇之上有“固山”,固山即“旗”。牛录、甲喇、固山之长称“额真”,实即各级的大小酋长。随着满族的阶级分化,部落进入国家,八旗兵也就成为王公贵族的兵了。

清军入关后又有“绿营兵”,绿营兵是以汉人为基础组成的军队。

(何兹全)

世卿政治 官僚政治

在西周和春秋时期,政治上最高的统治者是周王,以下有各国诸侯,再下便是卿、大夫。他们之中人数最多的是卿、大夫阶层。卿、大夫有世代传袭的固定封土——“采邑”,又有固定的政治权力;他们在自己的“采邑”内聚族而居,可以筑城、设置军队,有家臣管理政事;他们还凭借着贵族的身份,世世代代地做官或执掌国政。这样的情况就叫世卿政治。

官僚政治是伴随着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兴起而出现的,它发生于战国,形成于秦,在秦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在继续不断地发展与加强。我们从世卿政治与官僚政治的比较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官僚政治主要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世卿政治下的卿、大夫都是贵族世袭的,不是贵族出身的人是不能做卿、大夫的。官僚政治下负实际行政责任的大小官吏,一般是不世袭的,也不一定是贵族,都由皇帝任命或由皇帝任命的官吏指派,皇帝对官吏可以随时任用、罢免和调迁。当然被任用的人都是地主贵族阶级出身的人或他们的知识分子,劳动人民出身的人很少有可能被任命当官的。

第二,官僚政治是用俸禄来代替世卿政治的“采邑”的,也就是说,依照官吏的地位和职务给予他们定量的谷物或货币,不再封给他们以“采邑”。

世卿政治表示国君权力的分裂,官僚政治显示皇帝权力的加强。皇帝对人民的统治,是一定要通过官僚系统来进行的。

(杨钊)

从秦汉到明清的中央官制

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官制。就中央官制来说,秦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等官职。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一方面负责管理皇帝的秘书工作,另一方面负责监察百官。此外还有“九卿”,职掌的大多是皇帝宫廷的私务。

西汉初年基本上仿照秦制。自汉武帝时起,皇帝常常通过内廷管理文书的“尚书署”亲自裁决政务,这就使丞相和御史大夫的职权逐渐缩减。随后,尚书署改为尚书台,成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原来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逐渐改名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合称“三公”。原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长官称尚书仆射(yè)。三公的权力更为削弱,只能办一些例行公事了。

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感到东汉的尚书台权力太大,另设中书省,首长称为中书监、中书令,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至于尚书台,则已成为执行机构,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分职治事的官署为“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这时,“三公”基本上成了功勋大臣的虚衔。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寺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在秦汉时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廷,应对顾问,并常代表皇帝与公卿辩论朝政,地位虽不高,因能接近皇帝,故显得很重要。到南北朝时,凡属重要政令,皇帝每每征取侍中的意见,这就使门下省也开始成为参与国家大政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南北朝时由尚书台改称)同为国家最高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同列宰相地位。与此同时,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可以看作是封建社会已经发展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

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制大体相沿,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未做皇帝前曾当过尚书令,他做皇帝后,这个职务就空着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再参决大政了。唐高宗时,常用别的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名义参与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执行宰相职务的官员们常在“政事堂”商讨和办理国政。政事堂初设在门下省,后移中书省,改称“中书门下”。这样,政事堂就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府。五代除沿用唐制以外,又有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务)参与大政,首长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北宋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简称中书,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元代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首长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其次为左右丞相,下统诸部。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中书省的职权很重,至于枢密院,则大体上与宋相似。

明初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政,指挥六部。皇帝专制一切,由翰林院等机关选调几个官员,加以殿阁大学士的名义备顾问,办文墨。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办公,参与机务,称为“内阁”。不过他们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小。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奏章,草拟诏令,品级渐高,权力渐增,极易假借皇帝的专制威力行事,号为“辅臣”,实际权势竟比历代的宰相还大。

清初仍然设置内阁,有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体仁、文渊、东阁)大学士,但国家大政的决策机构是由满族最高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职权低落。到了雍正年间,又另设置军机处,由满汉大臣任军机大臣,其下为军机处行走、学习行走等。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章。发布命令时,直接用军机大臣名义发出,称为“廷寄”。各地奏章也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于是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内阁大学士也变得有点类似位尊而不重要的“三公”了。军机大臣由于亲近皇帝,综揽一切,名实俱重,是中国历史上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陈继珉)

从秦汉到明清的地方官制

中国历史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地方官制,也基本上是从秦朝统一后奠定下来的。

秦划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郡辖若干县,是二级制。郡置“守”,是行政长官;置“尉”,掌军事;置“监御史”(简称“监”),掌监察。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县有“尉”,掌治安;有“丞”,辅佐县令或县长管理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的行政长官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体现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精神。

汉初承秦制,只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官制略如中央。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又称为部),每州设一刺史,奉皇帝诏巡察郡、国。到了汉成帝时,曾改刺史为州牧,以后或者仍然叫作刺史,或者再改称为州牧。但这时刺史或州牧只是监察官,官阶低于郡守;州(部)也是监察区,不是行政区。东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形同最高地方政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划分为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那时,有些外州刺史往往被加上“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的头衔,并加号“将军”,权势很大。

隋取消郡,只存州县。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又置十个监察区叫“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事,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时还合若干州为一军区,长官在隋称总管,在唐称都督。后来唐在边境军区置节度使,都带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身,权势很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世称为“藩镇”。

宋代削藩镇,集权中央,节度使成为空衔,因地置不同名称的州、府、军、监,都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都由中央另派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宋在两级行政机构外,又设立称为“路”的监察区。路有都转运使,负责监察吏治和收纳地方上缴中央的赋税;有提点刑狱,稽考一路的民刑案件;有提举司,长官称“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管仓储和茶盐专卖;此外有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按例都以当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实为一路的军政长官。宋代一路设官分职很多,目的主要是为了分散权力,避免地方割据。

元代设州和县。州上有“道”,一种道是掌军政民政的宣慰使司,一种道是掌稽查司法的肃政廉访司,基本上可以看作一级行政机构。道之上有行中书省,作为中央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级地方官署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下有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再下为县或州(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这就正式形成地方政权的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省府之间有“道”,道员由布政使僚属参政、参议分理各道钱谷的称“分守道”;由按察使的佐官副使、佥(qiān)事分理各道司法事务的称“分巡道”,是一种监察性的小区。

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到地方执行监察职权,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简称“巡按”。后来有“巡抚”。巡区有的为一省,有的为几省的边区,使原来的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几乎成为属员。再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地方上又有总督的设立,往往加衔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自从有了总督,巡抚又渐成为副手,有些地方甚至不设巡抚了。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略同。清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和州相似,有直隶厅和散厅,但直隶厅很少辖有属县。府以上的道依然保留,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实官。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仍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按察使管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这就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甚至有五级的趋势了。

总的说来,秦汉至明清地方官制的郡(州)县二级变动不大。地方最高政权的名称、组织、职掌等,则历代很不相同,这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矛盾的具体表现。

(陈继珉)

古代选拔制度

在我国历史上,剥削阶级的国家选拔官吏,是从战国时期开始的;春秋以前,是贵族世卿政治,做卿、大夫的都是世袭的贵族。

战国时,世卿政治逐渐遭到破坏;也就是说,贵族照例做卿、大夫的世袭制度,逐渐被打破。这个变化是这样来的: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政治机构和行政区域的扩大,也由于贵族们的养尊处优渐渐失去管理政治的能力,贵族卿、大夫的职务逐渐由他们手下的陪臣来执行,地方行政也多由他们的家臣来担任。封建统治阶级为了调解他们的内部矛盾,更好地加强他们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就逐渐打破了各级官吏的世袭制度,而采用选拔制度。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把这个变化比较彻底地固定了下来。从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官吏,都由国王从他认为有才能的人中选拔、任用。

秦朝以后,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各时代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1.两汉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主要的是“察举”和“征辟”。在皇帝的命令下,中央政府的大官和地方政府的长官,都可以把他们认为有才能、有品德的人推荐给政府。这些被推荐的人,依他们的才能、品德,有“孝悌”“力田”“秀才”“贤良”“方正”等名称。后来地方推举渐渐制度化,各郡依照人口多少按比例推举不同数目的人,有一定规定。这种推举人才的办法,称为“察举”。“除察举”之外,皇帝和中央公卿大臣还可以特别“征”“辟”有特殊名望和才能的人来做官。由皇帝提名的称为“征”,由公卿大臣提名的称为“辟”。这种选拔人才的办法,称为“征辟”。

从汉武帝起,国家设有专门研究儒家经典的博士官,博士官都有弟子,博士弟子经过考试及格,也可以做官。

另外,官吏子弟,可以依靠父亲的功勋,荫庇为“郎”(官名);富家子弟,还可以用钱补官。

2.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是所谓“九品中正”制。“中正”是官名,州郡设有大中正,县有小中正。做这些大小中正的都是各地方在中央政府做大官的人。“九品”是区分被评选人的等级,共分上中下三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级,故称“九品”。根据中正官的品评,来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这种制度在历史上就被称为“九品中正”制。这些大小中正们,定期把本地的人加上评语,评定等级,推荐给政府。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豪族在政治上、社会上都有很大的势力。在政府做官的多是世家豪族,做各地大小中正的也都是世家豪族,他们所推荐的人,能够被列为上品的自然也都是世家豪族。在晋时,已经出现了这样一句流行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所以,这时期“九品中正”制只起了为世家豪族阶层服务和巩固世家豪族政治地位的作用,实际上并不能选拔真正的人才参与政事。

3.隋唐至明清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主要的是科举制。科举制是隋朝时候创立的,唐初制度更加完备。唐代取人有三种:主要的是“乡贡”,由州县保送,所以唐代科举也称“贡举”。除乡贡之外,还有“生徒”和“制举”。生徒是由学校保送的,制举是皇帝特开制科考试以选拔“非常之才”的。参加贡举的士子,先向州县报名,州县检查合格后,由州贡于中央,称为“贡士”或“举人”。到京后,要分科考试。唐代以“明经”“进士”两科考的人最多。进士考试严格,武则天以后,特别重文词,所以科举中又以考进士为荣。

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是由于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的结果。门阀世族衰落,非贵族出身的新兴地主阶层兴起,豪门世族在政治上独占优势的地位已经动摇,“九品中正”制也跟着倒台。在这种情况下,靠考试成绩、不靠门第的科举制度才应时而起。“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取人,取人的大权掌握在大小中正手里,科举制是以学业取人,取人的大权掌握在皇帝手里。隋唐统一全国,中央政府的权力在不断扩大、发展,科举制就是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而产生的。这种制度一直实行到清朝末年,才为新式学堂所代替。

科举制度一方面是统治者选拔官吏的一种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封建专制政府牢笼知识分子使他们变成书呆子的一种手段。科举的办法越往后越繁琐,到明清时,规定考试要用所谓“八股文”,考生只能按一定规格来写文章,不准有丝毫发挥自己意见的余地,以致一切聪明才能均被束缚。唐太宗有一句话最足以说明科举制的这种作用:有一次唐太宗在宫门楼上,看见新进士们正低头哈腰、小心规矩地排着队走出来,便高兴忘形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gòu)中矣!(天下英雄尽入我的圈套了!)”(何兹全)

科举制度

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开始于隋朝。隋文帝开皇七年(587),设立“秀才科”,叫各州每年选送三人,其中考取优秀的为秀才;隋炀帝时又建立“进士科”。这就是我国科举考试的开端。唐朝考试科目增加,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以后其他科目仅存空名,只有“进士科”成为科举制度的唯一科目);考试方法有“帖经”(只露出经书内容的某行,把上下文默填出来)、口试、诗赋等(其中诗文较重要,这和唐代诗歌盛行有关系)。武则天考阅武艺,又开始了武举。宋朝实行弥封卷;王安石时,停止诗赋,改考经义,叫考生各选《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论语》《孟子》。元朝规定,“四书”以朱熹的章句集注为主,从此考生答卷时就不能随便发挥了。到了明清时代,对考生的束缚更为严紧,命题专用“五经”“四书”的内容,答卷必须用古人的语气说话,连文章的写法也有一定的规格,字数也有一定的限制,这就是所谓“八股文”。

科举制度从隋开始,中间经过不断的发展、变化,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共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明清两代,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有秀才、举人、进士、状元、榜眼、探花、翰林等称呼,根据对这些称呼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这时期科举制度的大致轮廓。

原来,明清时代的科举考试分为“院试”“乡试”和“会试”“殿试”等几级。

院试以前,还要经过两道考试:即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县试及格的考府试,府试及格的才有资格参加上一级的院试。

院试由清政府中央任命的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俗称“学台”)主持,分“岁试”和“科试”两种。岁试的目的是考试“童生”(一般通例,凡应考者均称“童生”)的学业,又称“岁考”。童生经院试考试及格,即取得入学资格(俗称“进学”),称为“附学生员”(俗称“秀才”)。科试的目的是在选送已入学的优等士子参加乡试,又称“科考”。院试在府城或直隶州的治所举行。

比院试高一级的考试叫乡试。乡试在南京、北京和各省城举行。乡试三年一考,在子、午、卯、酉年(也有因皇帝生日、登极等庆典加试的,叫“恩科”),叫作“大比之年”。考期在农历八月,故又称“秋闱(wéi,‘闱’是考场的意思)”。乡试的主持者称“主考”,主考有正有副,正副主考都由皇帝任命。乡试录取的叫“举人”,俗称“孝廉”。乡试考第一的叫作“解元”。

比乡试再高一级的考试叫会试,在乡试的次年(丑、未、辰、戌年)春天(初定为阴历二月,后改为三月)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地点在北京,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参加会试的是各省的举人,考中的叫“贡士”(考第一的称“会元”)。贡士再经过复试(一般不会有落第的),就可参加殿试。

殿试(也叫“廷试”)是在会试后由皇帝亲自主持的一次考试。考期定在农历四月,在太和殿举行,考一场。殿试成绩分三甲:一甲取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也叫“殿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取若干人,赐进士出身,其中第一名叫“传胪(lú)”。三甲取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举人经过会试及殿试及格的都叫“进士”。读书人考到进士就算考到了头。

殿试揭晓时,在太和殿唱名,同时在长安街张挂榜文三天,“榜”用黄裱纸制成,称金榜。唱名后,一甲三人出午门(其余的进士由别门出宫),插花披红,在鼓乐仪仗和彩旗护拥下,骑马游街,然后回到住所。第二天,皇帝赐给新进士宴席,俗称“琼林宴”。黄梅戏《女驸马》里有一段唱词说:“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指的就是这些。

为了授给新进士官职,殿试后,还有一次“朝考”,按朝考的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的名次,然后由皇帝决定分别授予何种官职。一甲三名在殿试后立即授官,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三甲经朝考后,有的做翰林院的庶吉士,有的做主事、中书等京官,有的做知州、知县等地方官。凡进士经过朝考授予庶吉士官的,均称“翰林”。

(王克骏)

三教 九流

“三教”的说法起自三国时代,它指的是儒、释、道三种教派。

本来,以孔子为创始人,后来又经孟子加以发扬的儒家学说,只是一种学术流派,并不是一种宗教。不过,从汉朝时候起,崇尚儒家的人,为了抬高孔子的地位,把儒家学说渲染得像宗教一样,并且在祭孔的大典中,大量地加入了宗教的仪式,因此,到了三国时代,就有人把儒家学派当作一种宗教来看待了。

释教是指释迦牟尼创设的佛教。佛教起源于印度,大约在汉朝时候传入中国。到三国时,信仰的人已经相当多,人们便把它和产生在中国的儒教、道教相提并论,成为儒、释、道三教。

道教是东汉时候创立的一种宗教,最初称“太平青领道”。其中有一派叫作五斗米教(天师道),创始人是张道陵(道教中所称的张天师);另一派叫作太平道,可能也是太平青领道的一派,创始人就是领导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的张角。信道教的人讲究炼丹修道,寻找长生不死之法,这是和佛教的出世思想最大的不同点。道教的教义原来并不含有反抗封建统治者的意图,但是道教的组织却常被农民阶级利用来作为联络群众发动起义的工具。在唐朝,由于统治阶级的提倡,道教曾盛极一时。

“九流”的名称要比“三教”的名称出现得早些,在《汉书·艺文志》里,就已经有了这个名词。它指的是春秋战国时代互相争鸣的儒、墨、道、名、法、杂、农、阴阳、纵横九种学术流派。

儒、墨、道、名、法、阴阳六家,《诸子百家》一题中已经介绍过,不再重复。这里我们只简略谈谈杂、农、纵横三家。

杂家的代表人物是战国末年的秦相吕不韦。吕不韦门下有宾客三千,他集中众宾客的智慧,在秦王嬴政(就是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即位八年后编出了一部有名的大书——《吕氏春秋》,分“十二纪”“八览”“六论”,合共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这部书兼收并蓄了流行的各派学说,加以融会贯通,自成一家之言。大体上讲,对于儒家和道家主要是采取尽量摄取的态度,对于墨家和法家则主要是采取批判的态度。它主张遵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重视道家的养身之道,反对墨家的“非乐”“非攻”和法家的严刑峻罚。它宣传统一的思想,鼓吹儒家的“禅让”之说。

农家的代表人物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许行。《吕氏春秋》卷第二十六中有《上农》《任地》《辩土》诸篇,也可看作是农家学说的一部分。农家学派讲究农业生产技术,对于总结我国古代的农业经验,曾有过一定的贡献。

纵横家的代表人物有苏秦和张仪。他们讲究纵横捭阖(bǎi hé,分化或拉拢)的手段,或者辅助各国君主联强攻弱,或者辅助各国君主抑强扶弱。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他们的策略可以随时根据形势的变化而随时改变。他们都是战国时代著名的外交活动家。在《战国策》一书里,收录了不少纵横家游说各国的说词;这些说词,反映了这一学派在当时的活跃情况。

(朱仲玉)

我国古代主要的农作物

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已开始种植各种作物。甲骨文中有禾、黍、稷、稻等字,后来在先秦古籍中又有了“五谷”“百谷”等说法。

所谓“五谷”“百谷”等究竟指的是哪些作物?这是一个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前人对此有过种种不同说法,直到今天,还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今天我们能看到的、最古的记载有关农业的书,是战国时代的著作《吕氏春秋》,其中讲到了禾、黍、稻、麻、菽(shū,豆类)、麦。这是先秦时期我国人民种植的几种最主要的作物。汉代的《氾(fàn)胜之书》以及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里面所讲到的各种作物,主要的仍然是这六种。从古代农书中的具体描写可以断定,禾就是现代人平常所说的“谷子”(粟),它的粒实叫“小米”。那时,谷子是黄河流域广大人民的主要食粮;黍是酿酒的主要原料;麦和稻是供给贵族们食用的;豆类对缺少肉食的广大人民来说,是极好的副食品;麻则是一般人衣着的主要原料。由此看来,这六种作物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古代种植对象的主体,绝不是偶然的。

谷原是各种谷类的统称,它的品种很多。先秦时期,稷被视为谷物的代表,它和象征土地的“社”合起来称为“社稷”,成为国家的代称。稷在今天北方许多地区俗称为“穈(méi)子”,在西北和长城内外一带种植特别普遍;这种作物能耐旱保收,生长期较短是它的优点。据《齐民要术》上说,当时一般人把稷认作谷子,那可能是由于当时(南北朝时)长城以北的人大量移居中原,仍然保持了种稷的习惯;而黄河流域的人民长期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也乐于跟着种植这种比较保收、早收的作物,因此便笼统地把稷叫成了谷子。不过稷的食用价值究竟抵不上谷子,故后来种植谷子的人比种植稷的人还是要多得多。至于黍,单产本不是很高,作为经常性主食又不大适宜,又由于以后做酒的原料品种增多了,它的种植面积也就相对地减小了。清朝吴其濬(jùn)在他的《植物名实图考》里面说,“大凡北方之谷,种粱者什七,种黍者什二,种穄(jì)者什或不得一焉。”“粱”就是谷子,“穄”就是稷(穈子);这里说的这三种作物的播种比例,的确是很长时期内北方的基本情况。

稻在古代也有好多种,古书上也有种种不同的名称。水稻的栽培是离不开水的,随着我国人民对江南的开发,三国以后,在水源充足的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地区,水稻的种植得到了飞速发展。水稻本是高产作物,再加上一年两熟以至三熟,所以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成了南方人民的主要食粮。大约自五代以后,水稻的生产在全国所占的地位,逐渐超过了谷子而跃居首位。此点只要从历代漕(cáo,利用水道转运粮食)粮北运的发展情况就可看出。宋朝以后,长江流域几乎成为唯一提供漕粮的地区,就是很好的证明。而所谓漕粮,指的也几乎完全就是稻米。“苏湖熟,天下足”或“湖广熟,天下足”这一类谚语,便是这样流行起来的。就全国范围而言,种植水稻的地区同时也就是农业最发达的地区,这样说丝毫也没有夸大的地方。

古人把大麦叫作“牟”,小麦叫作“来”。后者种得更多,尤其是冬小麦,古书上称为“宿麦”,一直是受到重视的。麦的产区主要在北方,播种面积比不上谷子。长城内外一带因为气候关系,向来只种春小麦。西北和西南山区的人多栽种“青稞”,那是一种春性裸大麦品种。

豆类作物的品种也非常多,主要是供人食用。农民们把豆类制成各种副食品,其中最普通的一种是豆腐。

我国虽然很早就知道了养蚕缫丝,但是广大人民穿着的原料最初主要还是麻。直到元明时期,棉花的种植逐渐推广,才代替了麻的地位。只有苎(zhù)麻,因为是织造夏布的重要原料,所以在南方种得还不少。

现在北方农民仍然喜欢种高粱,这种作物在古代叫作“蜀黍”或“蜀秫(shú)”,南方人叫它“芦穄”。它的种植开始得比较晚,《齐民要术》里面所说的“秫”,似乎并不是指它。普遍种植高粱大约是在唐代以后。这种作物不择地,不太需要施肥,抗旱、抗涝的能力较强,特别是它的高大的植株不但可以作为薪柴,而且又可充作农村的建筑材料和制造各种用具的原料,秫米还可酿酒,因为这个缘故,它能成为一般农家常年生产计划中几乎不可缺少的栽培对象。

玉蜀黍是16世纪中叶从国外引种进来的,当时没有受到重视,大约最初只种在瘠薄的田里或山坡上,没有能显示出它的高产优点来。过了大约两个世纪,到了清代中期,才开始被推广起来。从那时起,它就成为干旱地区最主要的种植对象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夺取了谷子的播种地域。

我国古代原来也有芋、山药等薯类作物,只是都不占重要位置。甘薯是在明朝末期从海外传进来的,比玉蜀黍还要晚些。

(王毓瑚)

四大发明

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是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和火药。

纸出现以前,人们记事时,就把文字刻写在龟甲、兽骨或竹片、木板上,可是这些东西太笨重,既不便于阅读,更不便于携带。后来就有人把文字写在丝帛上,但是丝帛价钱太高,一般人用不起。为了解决这些困难,劳动人民终于发明了书写文字最方便的材料——纸。提到纸,过去有许多人认为是东汉时蔡伦发明的,其实,在西汉年间就已经有了麻纸和絮纸。麻纸是用麻类纤维制造的,1957年考古工作者在西安灞桥西汉前期的坟墓里发现了这种纸的残片,这可算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纸了。絮纸是用制作丝绵时的副产品丝絮制造的,制造丝绵的时候,先把煮过的蚕茧放到竹席上,浸到水里去,然后把蚕茧捣烂,其中完整的部分拿出来就是丝绵,破碎的部分,则紧紧地粘在竹席上,形成一层薄片,把它晒干,取下来就可以在上面写字,人们把这种薄片叫作絮纸。不过这两种纸的产量都很少,还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东汉和帝时,曾经领导工匠们为皇帝制造过各种器械的蔡伦,总结了前人造纸的经验,在105年,以树皮、麻头、破布、渔网为原料造纸。这些原料都容易找到,价钱也很低廉,造纸过程比以前更为简便,能够大量生产。蔡伦所创造的造纸方法得到了普遍推广。后来人们又进一步用竹子、芦苇、稻草、木材等植物的纤维制造出各式各样的纸,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纸的发明和改进,为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印刷术还没有发明的时候,书籍都是人们一个字、一个字抄写的。抄书不仅速度慢,而且容易出错,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在唐朝前期,人们根据拓碑和印章的道理,创造了“雕版印刷”的方法:先在木板上刻出反体字,然后在上面涂墨,再把纸铺在上面轻轻按压,这样木板上的字就印在纸上了。目前我们发现的最早的雕版印刷品是唐朝咸通九年(868)刻印的一卷《金刚经》,这卷《金刚经》长达一丈六尺,上面不仅有字,而且有图,刻印得非常精美。这说明,到唐朝后期,我国雕版印刷的技术已经达到很纯熟的程度了。雕版印刷比抄书要快得多,可是如果要印一部字数很多的书,仍然要花费很多时间,使用很多材料才能刻出一套板,而且只能印一种书,再印别的书还得重新刻板。北宋仁宗时候(1023—1063),富有创造精神的毕昇,经过苦心钻研,发明了一种新的印刷方法——“活字印刷术”。他用很细的黏土,做成许多方形小泥块,晒干以后,在每个小泥块上刻上一个反体字,然后用火烧硬,这就是“活字”。印书的时候,根据书籍内容的需要,把活字一行一行地排列起来,用蜡和竹松等东西,把排好的活字牢牢地粘在铁板上,这就做成了“活字版”,这个活字版就同雕版一样,可以用来印书了。印刷完毕,再把活字拆开保存起来,以备下次再排印其他书籍的时候使用。活字印刷术的推行,大大地节省了用在刻板上的时间和材料,提高了书籍的生产速度。后来,活字的材料逐步改进,由泥活字发展到木活字、铜活字,近代又通行铅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和改进,推动了文化的传播。

指南针是利用磁石的指极性制成的。据古书记载,我国人民在战国时代就发现了磁石的指极性,并且把天然磁石琢磨成勺状的“司南”,放在特制的“地盘”上,使它自由转动,用勺把来指示南方。这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早的指南仪器。但是,天然磁石容易丧失磁性,勺状的司南指示方向也不够准确。北宋时候,有人发明了人工磁铁,它和磁石一样具有指极的性能。最初,人们把人工磁铁片做成鱼的形状,使它漂在水面,鱼头就会自动地向着南方;后来又经过许多人的不断改进,把磁铁片做成针的样子,在它的中腰顶上一根小针,使它能够灵活地旋转,以便测定南北,这就成了指南针。指南针发明以后,被利用在航海上,促进了海上交通的发展。宋朝的航船东到朝鲜、日本,南到南洋各地,并且与西亚、东亚许多国家建立了密切的贸易关系,这是与指南针的发明和使用分不开的。

在唐朝初年,我国人民就发明了火药。古时候,有些人到深山里去,打算利用各种矿物和植物配合起来烧炼“仙丹”和金银,这些人被称为“炼丹家”。炼丹家在制药过程中发现:按照一定比例配合起来的硫磺、硝石和木炭,具有容易燃烧和容易爆炸的性质,烧炼时稍不小心,就会发生强烈的爆炸,发生熊熊的大火。因此,人们把这种容易着火的药,叫作“火药”。火药就这样被人制造出来了。唐朝末年,军事家开始把火药运用在战争中。宋朝时候,火药的制造有了进一步发展,火药的威力更加增强。

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都先后传入欧洲和世界各地,对世界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宋生)

弓箭 弩

在我国古籍记载里,认为弓箭是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发明的。其实这一发明比黄帝时代要久远得多,至少在中石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开始使用弓箭了。

在我国各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各个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各种各样制工精致的箭镞(zú,箭头),而且数量也很多。这些箭镞有用石材磨制的,有用兽骨或蚌壳磨成的。

箭镞的形式不一:有扁平柳叶形的,有三棱尖锥形的,也有四棱形的,有的镞尾带铤(dìng,箭头装入箭杆的部分),有的具有双翼。另外,在代表北方草原地区的细石器文化遗址中,还有一些极为精致的小石镞,一般长不过两厘米左右,都是用质地坚硬、色泽优美的石髓、玛瑙、碧玉等矽(xī)石类石材制成,颜色有红、黄、灰褐、绿、乳白等多种,还有半透明的,显得非常漂亮。以上这些发现,证明了新石器时代弓箭的运用已极为普遍。

弓箭的发明和使用,有很大的意义:它使狩猎的效果大为增加,给食物的获得,带来了一定的保证。

弓箭是一种利用弹力由弓、弦和箭组合而成的较复杂工具。拉开弓弦,使弓弯曲变形,把所施加的力储存进去;再放开弓弦,给弓以恢复原状的机会,于是它就把储存的力放了出去,这样便产生了动能。利用这一动能,就能把扣在弦上的箭弹射到距离很远的地方。因此,有人认为弓箭的使用,是人类懂得利用通过机械储存起来的能量的第一个事例。

到了商代,我们的祖先已经知道大量使用青铜箭镞,这种箭镞常是一种有脊带双翼的形式。以后,铜镞逐渐改进,杀伤力更强了。到战国时,铜镞的种类虽然很多,最主要的则是一种圆脊三翼的形式,三刃都很锋利,往往在镞尾带有长铤。战国末期,铁兵器出现,但因镞的体积小,不容易锻造,所以还是大量使用青铜镞,不过箭铤改为铁铸。汉代以后,铁镞的使用才日益广泛。到南北朝以后,就再也看不到用铜来做箭镞了。

造弓,很讲究取材,既要坚韧,又要有弹力。据《考工记》记载,有七种材料可以做良弓,以柘(zhè)树木做的弓为上品,其次是檍(yì)木、檿(yǎn)桑木、橘木等。后来做弓多用桦木,《武经总要》里就有“黄桦弓”“白桦弓”等名目。

弩(nǔ)的原理和弓相同,只是力量更强,发射更远。我国大约在战国时,就已经发明了弩。

弩在发射时,是先把弦张在扳机上,射时扣压扳机,弦发箭出;这样弦在扳机上可以有一定时间,能够从容瞄准,射得更准。还有,弓只能用一个人两膀的拉力,弩则可以用脚蹬等办法,储入更多的弹力,不但射得很远,而且力量也很大,甚至还可以同时射出数目较多的箭。

根据考古发现的材料,得知汉代边境防守用的兵器中,以弓、弩为主,尤以弩的使用更为普遍。当时最常用的叫“具弩”,射力有八种不同的强度,其中以六石弩最常见,大约可射二百六十米,约合半华里。

到了宋代,又使用一种威力强大的“神臂弓”,实际也是一种弩。在曾公亮《武经总要》里记录了一些威力极大的“床子弩”,有“双弓床弩”“小合蝉弩”“三弓床弩”等。这种“床弩”,是用几张弓组合起来用绞车拉弦的,每一弩要用五人、七人到十余人拉。最强大的“三弓床弩”,又名“八牛弩”,要用七十人到上百人才能张开;所用的箭,是木杆铁羽,和枪一样粗大。在攻城时,用这种箭按高低依次射入城墙上,进攻的战士可以踏着露出的箭杆爬上城去,故又称之为“踏橛(jué)箭”。这种弩又可以在弦上安铁斗,斗内放几十枝箭。这样绞发一次,就可以射中几十个敌人,威力很大。

(杨泓)

养蚕缫丝

养蚕缫丝是我们祖先的伟大创造之一。

历来,人们都把养蚕缫丝的发明归功于传说中的黄帝的妃子嫘(léi)祖。历代相传,说她曾经劝导人们种桑、养蚕,教会人们缫丝、织帛和制作衣裳。后来人们感激她,奉她为“先蚕”。实际上,养蚕缫丝和历史上其他许多重大发明一样,是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

1926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夏县西阴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了半个茧壳。据研究,这个茧壳埋藏在坑的底部,那里的土色没有受扰的痕迹,不会是后来放入的;茧壳的断面极其平直,不像是自然破损,显然是经过人工割裂的。由此可见,我们祖先至少在四千多年以前,就懂得采集蚕茧来抽丝了。不过,那时究竟是利用野蚕茧抽丝还是利用家蚕茧抽丝?现在一时还难以做出肯定的结论。

在殷商时候的甲骨文里,已有“桑”“蚕”“丝”“帛”等字。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其中还有一块把“桑”“蚕”二字合刻在一起的甲骨片;“桑”字的字形好像用手摘桑叶的样子,“蚕”字的字形好像虫蠕动的形状。桑、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表明,采桑是为了养蚕。这时,野蚕已变成家蚕,应该是无疑问的了。

随着养蚕缫丝技术的进步,我们祖先利用蚕丝制造出了各式各样的丝织品。现在能看到的最古老的丝织品,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殷墟武官村大墓和大司空村大墓发掘出来的殷商绢帛和它的残迹。这块绢帛虽然经过长期埋藏已经褪了色,但是它那细致匀称的纹理,却显示了当时丝织技术的一定水平。

周朝时,桑树的种植非常普遍。《诗经》中有很多篇章都提到桑,如《魏风》的《十亩之间》篇写道(本书所引《诗经》的白话翻译,都是根据余冠英的《诗经选译》):

一块桑地十亩大,

采桑人儿都息下。

走啊,和你同回家。

桑树连桑十亩外,

采桑人儿闲下来。

走啊,和你在一块。

有十亩大的桑田,许多人在一起采桑,说明蚕丝业在这个时期有了很大的发展。

另外,与丝织业有密切关系的染丝业,也在这时相应地发展起来。《诗经·豳(bīn)风·七月》篇说:

七月里伯劳(一种鸟名)还在唱,

八月里绩麻更要忙。

染出丝来有黑也有黄,

朱红色儿更漂亮,

得给那公子做衣裳。

春秋战国时代,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都出产丝织品。齐国的“齐纨(wán)”和鲁国的“鲁缟(gǎo)”,尤为著名。“齐纨”“鲁缟”精细、轻薄,誉满全国,行销各地,很受欢迎。

汉朝时,丝织品有锦、绣、绫、罗、绮(qǐ)、纱等很多类别。根据文献的记载和发现的实物来看,有些丝织品上还织有各种鸟兽、植物以及自然天象的花纹和多种多样的几何形图案。有的上面除了花纹以外,还织有“延年益寿”“长乐明光”等表示吉祥的文字。当时,汉政府在临淄还设立有专门的组织,集中了很多织工,来为皇室制作各种名贵的丝织品。

丝织品一向是帝王、贵族们的主要衣着原料,历代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都非常重视蚕丝的生产。战国时,孟子曾劝说梁惠王奖励农民种桑。据《吕氏春秋》卷第二十六《上农》篇记载,古代后妃们每年都要举行种桑、养蚕的仪式,以表示提倡蚕桑。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也都采取奖励桑蚕的办法。

养蚕缫丝业起源于我国,传播于世界,它和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一样,也是中国人民对世界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之一。

(易惠中 宋生)

六畜

六畜是指猪、马、牛、羊、鸡、犬。原来这些都是野生动物,由于人们的长期饲养才逐渐成为家畜。

考古学家根据黄河中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骨骼判断:“仰韶文化”时期,人们已经驯化了猪和犬;稍后的“龙山文化”时期,人们又驯化了马、牛、羊、鸡。通过对殷商甲骨文的研究,我们知道,最迟在三千多年前,这六种动物就已完全成为家畜。殷商时,奴隶喂养这些动物,除了满足奴隶主对毛皮和食用的需要以外,还用来作为奴隶主祭祀的祭品和殉葬的用品。商代奴隶主用来殉葬的牲畜数量是很大的,有时一次便多达三四百头,显然,这样大的数目,如果光靠临时猎取是很难办到的。甲骨文中,有“牢”“庠(xiáng)”“家”等字,字的写法很像牛、羊、豕住在屋里的样子,说明当时已有了牛棚、羊栏、猪圈等专门饲养家畜的地方。西周时,农业逐渐发达起来,但是畜牧业仍占相当重要的地位。据《楚辞·天问》篇记载,连周族的首领周文王,也曾披过蓑衣,拿过鞭子,做过牧人。《诗经·小雅·无羊》篇,有人认为是周宣王时的作品,它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畜牧业的情况:

谁说你家羊儿少,

一群就是三百条。

谁说你家没有牛,

七尺黄牛九十头。

你的羊儿都来了,

羊儿犄角挨犄角。

你的牛儿都来了,

牛儿都把耳朵摇。

春秋战国时,贩卖家畜也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们发财致富的途径之一。春秋末期弃官经商的大商人陶朱公(范蠡)曾说:“子欲速富,当畜五牸(zì)。”“五牸”就是牛、马、猪、羊、驴五种家畜的母畜。

在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劳动人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出现了很多养牲畜的专家。如春秋时秦国的伯乐,就以相马出名。据说他能根据马的体形、外貌,一眼望去,就能评定出它的好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伯乐遇见一匹马拖着一辆盐车上高坡,累得汗流满身,仍拖不上去;谁也不认为这是一匹好马,可是伯乐却断定这是一匹千里马。在他看来,这匹马之所以连一辆盐车都拖不动,不能怪马不好,应该怪它的主人对它使用不当、爱护不够。千里马的特长是善于驰走,拖盐车用不着跑得很快。假使好好地喂养它,爱惜它,使它身强体壮,用它来供骑乘,一定能发挥它善于驰走的优点。后来事实果然证明,这是一匹千里马。这个故事,一直被后世传为美谈;后世人常把有才能的人比作千里马,把善于发现人才的人比作伯乐,比喻的根源就是由此而来的。汉朝时,养羊能手卜式,和伯乐一样,也是一个常被后人称道的人物。据说他养羊十余年,羊群由一百多只繁殖到千余只,只只羊肥胖健壮。

饲养六畜与生产有密切的关系。其中尤以猪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春秋战国以来,人们对于猪粪肥的肥效作用,评价极高。猪粪肥一直是我国农村主要的肥料之一。猪早熟易肥,因而是人们的主要肉食对象之一。战国时,孟子说过“一家人能养五只母鸡、两头母猪,老人们吃肉就不会发愁”这样的话,可见自古以来,在农村养猪就是受到极大重视的。马能负重,挽力强,役用价值很高,所以以前被列为六畜之首。起初,人们用它拉车;后来,被用来骑乘,它在古代交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牛,力量大,耐力强,是农村中普遍饲养的役畜。大约自殷商时起,它就被用来拉犁耕地。春秋时期,铁犁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牛耕的作用。汉武帝时,赵过改进了农具和耕作技术,大力推广牛耕,使牛耕的方法传播到边疆地区。从此,牛便成为我国古代农村中最重要的役畜。羊、犬、鸡也是古代农村中喜欢饲养的家畜。

(宋生 易惠中)

船舶

船舶的出现在我国是极久远以前的事情。

最少在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代,我们祖先就已经用船只装运财货到远地进行贸易。在一件当时的青铜饕餮(传说中的恶兽名)纹鼎里,有个铭文,形象如同一个人前后都挑着贝站在一只船上,船后面还有一只手持桨划船,正是一个生动有力的证明。

春秋战国时代,沿海的齐、燕、吴、越等国,都造船航海。齐景公曾乘船到海上游玩,过了六个月还不想回家。公元前485年,吴国的徐承领兵由海上进攻齐国,说明当时沿海的航路一定非常通畅。不过那时船的样子,我们还不十分清楚。河南汲县山彪镇战国墓葬出土的“水陆攻战纹铜鉴”上有乘船作战的图案,大致可以看出战国时的小船样子,船头和船尾都向上起翘,船内立着三四个佩剑的战士,双手握桨划船前进,图形十分生动。

近年来,我国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不少两汉时期的船舶模型。长沙西汉墓里发现的一只木船,首尾微翘,船底呈弧形,上有三间舱房,两侧装有舷(xián)板,船上备有十六只长棹和一只刀形的舵。广州是当时有名的港口,在这里发现的船舶模型更多,其中有一只木船,看样子规模虽不大,只有四桨一舵和两间舱庐,可是有趣的是船上安放了五个木俑,做出操桨握舵驾船前进的姿态,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期的船舶交通提供了非常形象的材料。另一只东汉陶船,制作更精致,上面设有拱券顶的前舱和几间有起脊屋顶的座舱,船后还有一间望楼。船尾安有舵,船头设有锚。这样的大船,是可以出海的。看来这时的造船技术,较西汉时又前进了一步。

在古代,有的战船的规模很大。汉武帝时,已能建造十丈多高的楼船。西晋初年,王濬建造巨大的战舰,能载两千多战士,舰上设有楼橹、木城。隋朝的杨素,建造过名叫“五牙”的大舰,上有五层楼,共高一百多尺,船上前后左右都安装着撞击敌船用的“拍竿”,每根拍竿都有五十尺长。

专供统治阶级享乐的游艇,建造得华丽异常。汉成帝时,用沙棠木造船,并在船头上装饰着云母,号称“云舟”。晋代大画家顾恺之画的《洛神赋图》里,有一只两层楼阁的大船,相当精美。隋炀帝巡游江都,建造了好几千只船。据《大业杂记》记载,最大的龙舟高四十五尺,阔五十尺,长二百尺,有舱房四层,上一层有正殿、内殿、东西朝堂和宽阔的走廊;中间两层共有一百六十个房间,都装饰得金碧辉煌。此外,又有皇后乘坐的“翔螭(chī,古代传说中一种没有角的龙)舟”,宫妃乘坐的“浮景舟”等,也都十分华美。船接着船,沿途排列了二百余里。

除了用帆、桨的船外,晋朝的祖冲之发明了一种“千里船”,在试航时,日行数百里,可能就是一种用转轮激水前进的“车船”。唐代的李皋,在洪州(今江西南昌)就造过有两个踏轮的战舰。这种车船,在宋代有了进一步发展,活跃于洞庭湖里的杨么起义军,就拥有许多精良的车船:小的四轮,大的十轮,最大的达到二十二轮。船上有两重或三重的楼,装有十多丈长的巨大拍竿,可以乘载上千人。

隋唐时代,专供漕运和经商的内河航船,一般载重量达到八九千石左右,甚至还有更大的。据《国史补》记载,唐大历、贞元年间(766—804),最大的俞大娘航船,养生、送死、婚嫁等事,都可在船上举行,操驾的船工就有好几百人之多。

最后,谈一谈古代的海船。据现有材料,可以肯定,至少在5世纪时,中国的商船便已经航行在东南亚一带,并且开辟了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航线,同时可能已经远航到非洲了。唐宋以后,远洋航行更是日渐频繁,中国的商船一直活跃在太平洋、印度洋的广大海面上。

根据北宋徐兢的记载,当时出洋的客舟长十余丈,深三丈,阔两丈五尺,能装载二千斛粟。船上主要的舱房有一丈多高;船底呈尖劈状,便于破浪行驶。航行时主要靠风力,船上有两根大桅杆,大樯(qiáng)高十丈,头樯高八丈。风正向时,张布帆五十幅;风向稍偏,则利用左右翼的“利篷帆”;大樯顶上还有十幅小帆,名叫“野狐帆”,在风息时使用。船上又安有十个橹,以备进出港口或无风时使用。船上有正舵,还有副舵。每只船上用的水手,约需六十人。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这时也已应用于航海;船的首尾上都放有水上浮针,天气阴暗时就用它来定南北方向。宋宣和元年(1119)朱彧(yù)写的《萍洲可谈》里,也谈到了当时广州一些海船使用指南针的情形。

(杨泓)

瓷器

瓷器是我国古代的伟大发明之一,它是从陶器演变来的,由无釉陶、釉陶,以至于发展为成功的瓷器,是有极其悠久的历史的。

“瓷”字在文献上,最早见于晋朝吕忱著的《字林》。嗣后在潘岳的《笙赋》中,更出现了“缥(piǎo)瓷”这样的名词。所谓“缥瓷”,就是淡青色的釉瓷。又晋人杜育的《荈(chuǎn)赋》中有“器择陶楝,出自东瓯”的话,东瓯就是现在的浙江温州,是当时烧造瓷器的地方。不过严格来说,这一时期还只能算是瓷器的过渡阶段。到了唐代,才能说是真正烧造、使用了瓷器。

我国瓷器的发展是以“青瓷”为主流的,下面我们试从考古发掘的材料以及传世的实物,略述它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代表“仰韶文化”的彩陶,胎质坚细,器上有用赭、墨、红、白等颜色涂绘成的多样几何形图案花纹。1955年陕西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彩陶,上面还绘有鱼、鹿等花纹。代表“龙山文化”的黑陶,胎质细腻,器壁很薄,表里黑色,光亮有如涂漆。

1953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郑州二里冈发现了商代的釉陶器和一些碎片,它的骨胎坚硬,大部分是灰白色,类似“高岭土”,只因加入了石英,所以器表不甚平整。器物上的釉色呈青绿色或青黄色,釉水虽薄,可是却和胎骨结合紧密,烧制温度都在1000度以上。这种釉陶器,既可以说是瓷器的雏形,也可以说是瓷器的祖先。当然,如果要拿它和后世成熟时期的瓷器相比,那还是相差很远的。

1954年,考古工作者在陕西长安斗门镇、河南洛阳塔湾和江苏丹徒烟墩山等处,都发现了西周时期的釉陶器;尤其是1959年在安徽屯溪市(今黄山市)出土的釉陶器数量更多,器形也多种多样。西周釉陶的胎骨和釉色,一般与郑州二里冈的商代釉陶器差不多,但是有它的特点。

在浙江绍兴一带,近几十年来出土了大批战国时期的釉陶器,釉色黄绿而透明,器形大都模仿铜器。

1923年在河南信阳擂鼓台发现了东汉永元十一年(99)的古墓,出土了六件带有青灰、青绿透明釉色的壶、洗、碗、杯等接近瓷质的器物。1954年河南洛阳东汉墓内出土一件四系罐,浅青绿釉,胎坚而火候很高。这几件器物,可以说是原始青瓷。

魏晋、南北朝时期,青瓷烧造的技巧,已有显著的进步。1954年在南京市赵士冈发现了三国时吴国赤乌十四年(251)的青瓷虎子(盛溺器)。1958年在南京市北京路又发现了吴国甘露元年(265)款的青瓷熊灯,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对青瓷卧羊,无论是在釉色上还是造型上,都相当的精美。1953年在江苏宜兴周处(死于晋元康九年,公元299)墓内发现一批青瓷,内有一件熏炉,上部镂空,顶有一立凤纽,在造型方面达到了很高的水平。1956年在湖北武昌发掘的齐永明三年(485)墓内,出土一件莲花盖尊,釉色润泽匀整,造型也很美。以上这些青瓷,其烧造地区虽然不同,但都属于南方青瓷系统。

1948年解放战争时期,在河北景县十八乱冢,发掘了北朝豪门世家的封氏墓群,出土了不少瓷器,多数都属于青瓷。其中以雕镶仰、复莲大尊为代表品,釉色青绿,堆积釉厚处,明亮如玻璃,在造型釉色方面,都不同于南方青瓷。

从唐朝以至五代,越窑(浙江绍兴、余姚古称越州,在这里烧制青瓷的窑,名为“越窑”)青瓷,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烧制之精,图案之美,数量之大,都大大超越了前代。当时越窑青瓷,不只遍及全国,而且传播到日本、印度、波斯以及埃及等国。

宋代时越窑虽然衰落下去,但却出现了不少新窑,其中著名的如:龙泉窑(在浙江龙泉市)、哥窑(也在龙泉市),这是属于南方系统的。属于北方系统的则有官窑(这里所说的是指北宋官窑,北宋官窑据文献记载,说是在汴京烧造,不过至今在开封一带尚未发现窑址)、耀州窑(在今陕西铜川)、汝窑(在今河南汝州市)。特别是汝窑产的瓷器,釉色匀净,青色含粉,一般被公认是青瓷中最成功的产品。钧窑(在今河南禹州市)也属于北方青瓷系统,其烧制年代可能在北宋末,而盛极于金,是青瓷中最突出的一个品种:它不只是单纯的一色青釉,有的还呈现出鲜艳的红斑,有的通体还呈现出润泽灿烂的玫瑰紫色。

白釉瓷器,在隋代已大量生产;到了唐代,更加精良。北方邢窑(在今河北内丘县)的出品,是唐代白瓷中的典型。宋代的定窑(在今河北曲阳县)白瓷,在装饰花纹上有印花、划花、锥花等多种。明代永乐时在景德镇烧制的半脱胎暗花甜白瓷器,精巧绝伦,达到了极高水平。

青花和彩瓷,在宋代已渐露头角;到明代,则逐渐达到成熟。永乐、宣德时期的青花瓷,成化时期的五彩、斗彩器,都可说是空前之作。清代康熙、雍正年间,又发明了粉彩,色调的深浅浓淡,可以运用自如,能在瓷器上绘制极为生动的各种题材的画面。往后又发明了珐琅彩,使器物上的画面更加绚丽鲜艳,把我国的造瓷工艺进一步推到了古代的最高水平。

(杨宗荣)

砖瓦

古代建筑开始使用砖瓦,是人们物质生活上的一大进步。当远古社会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的时候,烧造陶器的技术虽然有所提高,但人们的住处仍旧是半露地面、半入土中的茅草房子。历史上传说夏禹所住的房子还是“茅茨(cí,指用茅或苇盖的屋顶)”,到了夏桀才有“瓦室”。

根据考古发掘的资料,知道瓦比砖出现的时间要早。近年在陕西岐山和西安的西周时期遗址中,都发现了板瓦。其制法是制成圆筒形的陶坯,然后剖开筒坯,入窑烧造。四剖为板瓦,对剖为筒瓦。古人称剖瓦为“削”,削开后谓之“瓦解”。可见造瓦是从制陶手工业分化、发展出来的。

河北省易县、山东省临淄、河南省洛阳等地的战国遗址中,曾有大量古瓦出土。有些筒瓦的前端,还带有半圆形的“瓦当”,“瓦当”上凸印着兽纹、鸟纹、云纹等图案。易县燕国下都遗址出土过一种大瓦,瓦身外面带有黼黻(fǔ fú)纹装饰,黼黻纹是古代丝织物的花纹,把这种纹饰用在瓦身,仿佛在瓦面上铺开了一匹锦缎。

西周时期使用在屋顶上的板瓦,可能只有一层仰瓦。到了战国时期,才出现了覆在两行仰瓦之间的筒瓦。至于又长又宽的黼黻纹大瓦,推测它不是用在屋顶上,而是覆在墙头上的,我们可以把它叫作“护墙瓦”。由于古代贵族们宫室住宅的围墙都是板筑的土墙,墙顶要有遮雨的设备,否则土墙容易坍毁,因而把一块一块的大瓦覆在墙头,连接起来,不但可以遮风避雨,而且还可增加墙壁上面的装饰。护墙瓦上有时还可嵌置一排山形的带有兽纹的陶栏杆,这也可从易县燕国下都遗址出土的实物中得到证明。今天,带有栏杆的墙垣不多了,但护墙瓦的设置,在北京故宫的许多墙头上还可看到。

“瓦当”是屋檐前面筒瓦的瓦头,筒瓦有了瓦头,可以防止风雨侵蚀屋檐。秦代以前的“瓦当”多为半圆形,秦代以后,由半圆形演变为圆形,并出现了一些带有吉祥语句如“延年益寿”“长生无极”和云纹、神兽纹等图案的“瓦当”。

唐宋以后,陶瓦被广泛使用,有些宫殿寺庙建筑,还用各色琉璃瓦覆顶,充分地体现了中国建筑艺术的特色。

砖的出现,也是和烧陶分不开的。各地出土的最早的陶砖,有方形砖、曲形砖和空心砖。它们都是战国时期的遗物。

最早的方形砖,和今天瓷砖的用法有些相似。在室内多用铺墁地面或包镶屋壁四周的下部。铺地砖多素面无花纹,包镶屋壁的砖多带有几何纹图案。曲形砖长约100厘米,从一端看去很像曲尺的形状,是专为包镶建筑台阶用的。每一个土阶的上面、前面用一块曲形砖覆盖严密,对加固土阶,作用很大。有些曲形砖的上面和前面,还有三角纹和山纹的图案。空心砖多作长方形扁平状,中空,长100~150厘米,表面有鸟兽、纺织物等纹饰。古人常用空心砖代替石块,砌成墓室,埋葬死者。我们把这种古墓叫“空心砖墓”。有的建筑物也把空心砖代替阶石使用。

由于早期陶砖的用法是包镶墙壁或台阶,所以古人称之为甓(pì,令甓或令壁)。

“砖”字出现较晚,东汉应劭的《风俗通义》中有“甃(zhòu,井壁),聚砖修井也”的记载。西晋时期的砖文上才见到“砖”字,如1953年江苏省宜兴西晋时期周处墓出土的陶砖,上面有“元康七年九月二十日阳羡所造,周前将军砖”的字样。当然,这一时期,“甓”字有人还在使用,如“陶侃运甓”的故事(指陶侃运砖锻炼身体的事),就是一例。

从隋唐起,举凡墓砖、仓砖、塔砖等,都自名为砖,“甓”字渐渐不为人所知了。

(史树青)

漆器

漆是漆树上分泌的一种液体,是制造漆器的主要原料。这种液体,初呈乳灰色,接触空气以后,起氧化作用,表面逐渐变成栗壳色,干固以后,成黑褐色。漆本身具有高度的黏合性和防止水湿的效能。

我国用漆作为涂料,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韩非子·十过篇》。据《周礼》的记载,周代民间产漆,须向国家缴纳四分之一的赋税。《史记》还记载庄子曾做过漆园吏,可见战国时期国家管理漆园的生产,还设有专官。

漆器的出现,与木器的防腐有密切关系。考古工作者在发掘河南安阳商代贵族墓的时候,常常发现漆器的残痕。1950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安阳武官村发现了很多雕花木器的朱漆印痕,木器虽已腐朽无存,但印在土上的朱漆花纹,还很鲜艳。新中国成立前,在安阳的西北岗,也发现过同样印在泥土上的残漆痕,从当时出土的情况来看,可能是漆鼓等物。商代还出现了青铜器镶嵌松绿石的技术,松绿石就是用漆液黏附在青铜器上面的。

1958年,湖北蕲春毛家咀出土一件西周早期的漆杯,在黑色和棕色的漆底上,绘有红彩;纹饰可分四组,每组都由云雷纹或回纹构成带状,第二组中还绘有圆涡纹,每组纹饰之间都用红色彩线间隔,制作十分精美。

周代贵族的车马饰物、兵甲弓矢,都用漆涂饰。在河南浚县的周墓中,曾发现过西周时期的这类漆器。《春秋穀梁传》中庄公二十二年有“丹桓公楹(yíng,柱子)”的记载,这是当时贵族们用丹漆(朱漆)漆饰楹柱的例证。

19世纪中叶,河南信阳、湖南长沙等地,都发现了大量春秋、战国时期的漆家具、生活用具、乐器、兵器附件等,种类繁多,纹饰工细,充分地说明了那时漆器手工艺的高度成就。这些漆器对战国以后漆器的制作和绘画艺术等方面的发展,有极大的启迪和推动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发现漆料和制作漆器最早的国家。我们的祖先,在劳动生产中,很早就知道利用漆树的汁液;古代的兖州和豫州,都是有名的产漆的地方。从《史记·货殖列传》所记载的“陈夏千亩漆,与千户侯等”一类汉代谚语中,可以知道漆树的经济价值自古就是很大的。现在我国产漆的地区如湖北、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江西、浙江、安徽、河南、陕西等省,年产量都很丰富。

(史树青)

煤 石油

煤和石油是现代重要的热力来源和工业原料,我国人民把它们应用到生活上和生产上,已经有了很久远的历史。

煤在古代叫“石涅”。我国最早的地理著作之一《山海经》,就明确地记载着“女床之山”“女几之山”都出产石涅。《山海经》的著作年代,目前还没有定论,一般人认为可能是在战国时候写成的,到秦汉时候又做了增补。《山海经》的内容,虽然很多采自民间的地理传说,带有比较浓厚的神话色彩,但是它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情况,给我们了解古代的山川形势、物产分布和风俗习惯提供了不少有用的材料。据学者考证,“女几之山”在今天四川双流县附近。由此可见,大约在战国时候,至晚在秦汉时候,我国就发现了煤。

由于煤的颜色黝黑,人们曾经把它当作墨,用来写字。明朝学者陶宗仪在《辍耕录》一书中曾指出,古人“以石磨汁”而书,这种“石”就是煤。煤在古代又叫“石墨”(不是近代制铅笔用的石墨),直到东汉末年,这种用来写字的“石墨”,才逐渐被人造墨所代替。

人们很早就知道煤是可以燃烧的物质,并且很早就把它当作燃料来使用。1958年,河南巩义市铁生沟的群众在当地发现了一处西汉末年的冶铁遗址,在出土的实物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冶铁燃料中,有煤块和用煤末掺合黏土、石英制成的煤饼。考古学家们认为:煤用于冶炼比用于日常生活要晚一些,使用煤饼又要比使用煤块晚一些;而铁生沟冶铁遗址不仅把煤用于冶炼,并且还知道制成煤饼,这说明在西汉末年以前,我国人民用煤做燃料,已经有了很长的时间。

东汉末年,煤的使用有了进一步发展。据记载,曹操在邺县(今河北临漳县西)修筑了规模巨大的铜雀台、金虎台和冰井台三处别墅。其中冰井台有房屋一百四十间,台上有冰室,冰室内有井,井深十五丈,井里储藏着数十万斤煤。这段材料告诉我们,煤在那时候已经被大量使用了。

煤和木炭的颜色、用途相同,因此人们又把煤称为“石炭”。据宋朝学者庄季裕在《鸡肋篇》中记载,北宋时,石炭代替木柴,已经成了汴都(河南开封)居民不可缺少的燃料。

石油在西汉时就被我国人民发现了。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上郡高奴县的洧(wěi)水,像油一样,可以燃烧。上郡高奴县就是今天陕西延长县一带,洧水是当地的一条河流。可能是由于地层压力的影响,埋藏地下的石油从地底涌出来,浮在洧水面上,看起来就像油一样。既然水面是石油,这种水当然可以燃烧。

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我国人民又在今天甘肃西部地方发现了石油。著名地理学家郦道元在《水经注》一书里指出:延寿南山出一种泉水,像煮的肉汁一样,燃烧起来非常明亮。延寿县在今天甘肃玉门市东南,这种“泉水”就是石油。《水经注》又指出:用这种“泉水”“膏车”效果很好。所谓“膏车”,就是用它来做车轴的滑润剂。

唐朝李吉甫编著的《元和郡县志》里,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北朝周武帝宣政年间(578),有一次突厥兵围攻酒泉,北周军队用石油去焚烧敌人的进攻器械,突厥兵不懂得石油的特点,急忙泼水营救,结果石油过水后燃烧得更加猛烈,突厥兵大败。

隋唐以后,人们不仅知道可以用石油来点灯,而且还知道可以用它的烟来制墨。宋朝人沈括在《梦溪笔谈》一书中说,用这类油烟所做的墨,黑光如漆,比松烟墨还要好。

(宋生)

酿酒

我国人民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掌握酿酒技术这个问题,各种古书记载,说法很不统一。有的说远在黄帝时代,有的说远在尧、舜、禹时代——特别是禹时造酒的说法,比较普遍。《孟子》书中有“禹恶旨酒(美酒)”这样的句子;《吕氏春秋·勿躬篇》中有“仪狄作酒”这样的话,仪狄相传就是和禹同时的人;尤其在《战国策》一书中,把“禹恶旨酒”和“仪狄作酒”两件事,说得更加形象、具体。《战国策》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遂疏仪狄,而绝旨酒。”黄帝、尧、舜、禹都是远古传说中的人物,具体离今多少年,不得而知。上述史实,其可信程度如何,当然值得研究。不过,这些传说可以说明,我国人民开始掌握酿酒技术为时必定很早。

在商朝甲骨文中,有不少关于商王用鬯(chàng)祭祀祖先的材料;鬯就是一种用黑小米酿成的香酒。《诗经》里有痛骂殷商贵族荒暴酗酒的篇章;《书经》里有周公告诫子孙不要学殷王乱喝酒的记载;在出土的殷代文物中,有很多爵、斝(jiǎ)、尊、卣(yǒu)、觚(gū)等青铜酒器。这一切,都可以作为这时期酿酒技术有了长足进步的佐证。

周朝设有“酒正”“浆人”“大酋”等专管酿造的酒官。同时在《周礼》书中,出现了“清酒”这样的名词。据学者研究,远古时期的人吃酒是“连酒糟一块儿吃的”;所谓“清酒”,大概是把糟粕除掉了的酒浆。这些事实,可以作为周朝时酿酒技术有了进一步发展的间接说明。

到春秋战国时,酒在各种祭祀、会盟、庆祝凯旋、接待使者等场合中,已经成了必不可少的东西。我们只要翻开《左传》《国语》《国策》《楚辞》等一类著作,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这时,酒的酿造在数量上和技术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秦汉以后,酿酒已逐渐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手工业之一。据《汉书·武帝本纪》记载,天汉三年(前98),汉政府曾一度下令把酒划做国家的专卖物资之一,禁止民间私自酿造和买卖。这个措施,反映了酒的生产已成为当时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在经济上业已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酒是由碳水化合物经过发酵作用而成的。淀粉虽是最常见的碳水化合物,但却不能与酵母菌直接起作用,它必须经过水解作用变成麦芽糖或葡萄糖之后,才能发酵造酒。我们的祖先,在很远很远的古代,就发明了一种酒曲;用酒曲造酒,可以将淀粉的糖化和酒化两个步骤结合起来,同时进行。这在酿酒技术上,是一项极重要的发明。秦汉以来,我国的制曲技术,已有了很高的成就。大约在宋朝的时候,我国人民在发酵工艺方面又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这就是红曲的发明。红曲可以制豆腐乳,做红酒,还可以作为烹调食物的调味品和食品的染色剂。制红曲是很不容易的,因为红曲是由一种高温菌——“红米霉”的作用产生的,而这种“红米霉”的繁殖很慢,它在自然界里很容易被繁殖迅速的其他霉类所压倒;所以红曲的发明,可以说是我国古代人民的一种天才创造。

酒曲的种类增多,酒的品种也随之增多。我国有不少驰名国外的名酒,如绍兴黄酒、贵州茅台酒、山西汾酒、四川大曲酒等。下面我们简略谈谈这几种名酒的历史。

绍兴黄酒是浙江绍兴的特产,它的种类很多,“摊饭酒”是其中的代表。“摊饭酒”一般称为“花雕”,含酒精在百分之十到十三。绍兴酒的历史据有人推测,可以上溯到战国时代。不过,可靠的说法还是公元6世纪初。梁元帝萧绎在他所著的《金楼子》一书中,曾叙述自己年轻时一面读书一面喝山阴甜酒的故事。那时的山阴就是现在的绍兴。

茅台酒、汾酒、大曲酒都是经过加热蒸馏而得出的蒸馏酒,一般统称为烧酒,或叫白干酒。烧酒的酒精含量一般都在百分之六十以上。我国烧酒酿造的历史的确切年代,由于目前资料不足,一时还很难考证。据研究化学史的学者讲,四川烧酒的出现,最晚可能在唐朝。其根据是唐朝诗人白居易和雍陶的诗里都提到了“烧酒”这样的字句。如白居易诗“荔枝新熟鸡冠色,烧酒初闻琥珀香”,雍陶诗“自到成都烧酒熟,不思身更入长安”等句便是。白居易这两句诗,是从他的四川忠州《荔枝楼对酒》诗里摘出来的,诗中所反映的情况,当然指的是四川。雍陶这两句诗,说的地点已经指明是成都,大曲酒的产地在泸州,泸州离成都并不太远。由此可见,远在唐朝的时候,在今四川地方,就能酿造像大曲酒那样的烧酒了。贵州的茅台酒可能是吸取四川烧酒的经验而发展起来的,它的历史比大曲酒应该晚不了多少。山西汾阳杏花村出产的汾酒,根据当地的传说,其历史之悠久,也可以上溯到唐朝。

(傅学卿)

在先秦古书上,没有“糖”这个字,只有“糖”的同义字或近义字,如饧(xíng)、饴(yí)、餹(táng)等。虽然名字不同,实际上指的就是“糖”字。我们现在吃的糖,主要包括麦芽糖、蜂蜜和蔗糖等几种。

麦芽糖是最容易制造的一种糖。植物种子(如大麦),在发芽过程中,会产生糖化酵素,这种糖化酵素,会把淀粉水解变成麦芽糖,稍微加工,即可食用。所以,它的产生历史最早,而且直到今天,在广大的农村,还被普遍地制造。常见的“关东糖”“糖稀”“软饴”“硬饴”“皂糖”等,都属于麦芽糖。根据学者研究,麦芽糖的历史,可远推到三千年前的周朝。在《诗经》中,就提到了“饴”字。汉朝时,糖的制造,在质量上和制作技术上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东汉的大学者郑玄注解《诗经·周颂》里“箫管备举”一句中的“箫”字,说是“如今卖饧者所吹也”。说明饧的制造和食用,在东汉年间就已经很普遍,以致有小贩挑着它吹着箫沿街叫卖了。不过,关于制糖的方法,在当时的古籍里还没有记载。直到5世纪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一书中,才较为详细地描述了这种糖的制造方法;考证起来,和现今土法制造麦芽糖的方法大同小异。

蜂蜜在古时候有各种各样的名字,如“石蜜”“土蜜”“木蜜”“石饴”“岩蜜”等。这是因为古时候人们看见蜂房造在石头上、土洞里、树木上而误以为蜂蜜也会各有不同,所以才叫出了不同的名称。蜂蜜是天然产物,不须人工制造。很早以前,人们就知道采集蜂蜜来食用。据学者研究,春秋末期,诸侯之间,就有把蜂蜜作为礼品来赠送的。《楚辞·招魂》中,有“蜜饵”这个名词,“蜜饵”就是用蜂蜜和米粉做成的面团。可见我国人民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知道利用蜂蜜了。用蜂蜜浸渍的食物是我国的特产,大约在三国时期就已经有了,因为在《三国志》的《孙亮传》里,有“蜜渍梅”的记载。古时的蜂蜜,都是由野生蜜蜂采集的,故产量有限,只有当人工养蜂盛行之后,蜂蜜的产量才大大增加。人工养蜂,有人研究,可能开始于晋朝。

蔗糖是最主要的食用糖,在现代化的糖业生产中,占据极重要的地位。我国南方各省,由于雨水充足,很适宜种植甘蔗。近千年来,甘蔗一直是我国南方重要的农作物之一。我国的甘蔗,种类很多,一般说来可分为三种:竹蔗、蚋蔗和红蔗。竹蔗和蚋蔗多用来制造白糖、冰糖和红糖;红蔗因产量有限,虽含糖量较大,但一般不用于制糖,多用来生吃。我国种植甘蔗的历史,由来已久,可能在战国时代即已开始。《楚辞·招魂》里,有“有柘(zhè)浆些”的句子,这里的“柘浆”,指的就是甘蔗汁。在“楚辞”里,“柘”字同于“蔗”字。至于用甘蔗做原料来制糖的开始年代和发展历史,古书记载多不一致,后世的看法也颇不统一。有人认为起源于汉朝,有人则认为开始于唐朝。化学史学者综合研究了蔗糖的发展史,认为:大约在东汉末年,我国南方的一些地方,已能制造蔗糖,只是技术水平还不高,质量还不够好。到了唐朝,因学习了外国的制糖方法,提高了技术,蔗糖的生产才有了发展,才能制造出较纯的白砂糖和冰糖,由此看来,我国的蔗糖制造,既有自己的发明创造,也吸取了外来的技术经验。

(傅学卿)

在我国,茶作为一种普遍饮料,比起酒来要晚得多。

先秦古籍,没有“茶”字,只有“荼”(tú)字。“荼”是一种苦菜,也当“茶”字用。《尔雅·释木》篇说:“槚(jiǎ),苦荼”。“槚”指的就是茶。有的古书讲,西汉以前,就已有《尔雅》这部书;还有的古书讲,孔子在世,也见过《尔雅》。根据这些线索推测,可知我国人民对于茶的认识,为时甚早。

认真讲,有关饮茶的可靠记载,当在西汉时。司马相如的《凡将篇》中有“荈(chuǎn)诧”二字,“荈诧”就是茶。王褒的《僮约》中提到了“武都(今甘肃陇南市武都区)买(当作卖)茶”的事,而武都就是当时中国最早的茶市场之一。

《三国志·韦曜传》中有个故事:吴国皇帝孙皓每宴臣下,要强迫人喝酒,不管能喝不能喝,都以七升为限。韦曜的酒量不过二升,过此不能多饮;他每次参加宴会,孙皓特别宽免他,密赐给他茶,允许他以茶代酒。茶既然能作为酒的代替品,说明三国时饮茶已不是什么稀罕的事。

魏晋南北朝时,一些皇亲贵族、地主官僚、士大夫知识分子和高级僧侣等,都嗜好饮茶,有的甚至嗜之成癖。东晋权臣桓温,招待宾客,不多备酒菜,主要用茶果。与桓温同时的谢安,往访吴兴太守陆纳,主人不预备酒食,只设置茶果款客。南朝和尚昙济道人,在八公山煮茶敬奉新安王子鸾和豫章王子尚;子尚饮后赞不绝口,认为味美无比,有如甘露。随着饮茶风气的盛行,这时期,反映茶的有关文学作品,也应时而兴。晋杜育写的《荈赋》和南朝文学家鲍照妹令晖写的《香茗赋》,就是咏茶的佳作。

唐朝时,饮茶风习,更为普遍。封演的《封氏闻见记》,比较生动地记载了这方面的情况。据该书讲:“人自怀挟,到处煮饮,从此转相仿效,遂成风俗……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意思说茶堆得像山一样高)。”城市多开卖茶的店铺,说明茶的消耗量增加,可以间接说明茶的生产和贸易的发达。这时,全国产茶的地区,包括今湖北、湖南、浙江、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四川、贵州等省。江西的浮梁就是著名的茶的集散中心之一。德宗贞元九年(793),唐政府接受张滂的建议,征收茶税,每年收入四十万贯。茶之有税,从此开始。这时期,反映在文学作品中有关茶的诗文,比前更多,并且还出现了像陆羽茶经》这样重要的专著。《茶经》是我国古代茶史上一部很重要的作品,它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从上古到唐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饮茶的历史、制茶的方法和产茶的地区,对后世许多有关论茶的著作有相当大的影响。据《太平御览》记载,陆羽从宋朝时起,就被人们尊之为茶神。宋代人蔡君谟(又名蔡襄),是一位茶鉴赏专家,著有《茶录》一书。他对于茶,具有丰富的学识,品茶的能力很高。据说有一年,福建建安能仁寺的和尚送给他一些精品茶,名叫“石岩白”,是寺里自产的珍品。过了一年多以后,蔡襄回到京师开封,去拜访朋友王禹玉;王禹玉用上好的茶招待他,他端着碗还没有喝,只用鼻子闻了闻,就说:“这茶极像能仁寺的‘石岩白’,你是怎么得到的?”主人听后,大加佩服,果然这茶也是能仁寺的和尚送的。在宋代,名茶的品类很多,有“蜜云龙”“矞(yù)云龙”“龙团”“胜雪”“玉液长春”“龙苑报春”“万春银叶”等多种名称,大约不下数十品。名茶种类的繁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制茶技术的进步。

元、明、清诸朝,饮茶的人,范围比前越发广泛。

元曲《玉壶春》中有这样的话:“早晨起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把茶和柴米油盐等相提并论。元朝人喝茶,是直接用焙干的茶叶煎煮的,这一点与唐宋时人喝茶不同。唐宋时人是先把茶叶碾成细末,再和上油膏或杂以米粉、薯蓣(yù)之类,然后制成茶团、茶饼,饮用时再弄碎煎煮。显然,这样制作不仅很费工夫,而且会大大损害茶叶的原有香味。用茶叶代替茶团、茶饼,表明制茶技术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古代男女结婚,以茶为礼;明清两代,承袭古制,女方接受男方的订婚聘礼,还叫作“吃茶”。边疆许多兄弟民族也有嗜茶的习惯,宋朝政府为了用茶交换他们的马匹,特设有专门的机构——提举茶马司,来管理这项工作。明清时,仍继续这种茶马的交易。通过这种交易,加强并发展了汉族和各兄弟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关系。由此看来,茶,在这时期,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饮料,而且是缔结两姓婚约和沟通民族和好的珍贵媒介。

(谢承仁 易惠中 傅学卿)

汉字

古时候,有人认为汉字是黄帝的史官仓颉创造的,所以长期流传着“仓颉造字”的说法,这种传说是不可靠的。文字是人们用以记录语言的符号和交流思想的工具,它只有通过广大群众的长期社会实践才能产生,单凭一个人的才能智慧是创造不了的。仓颉这个人,可能只是古代整理文字的一个代表人物。

文字产生以前,我们祖先曾经用图画来帮助记事,后来,这种图画越画越简单,就逐渐地脱离了具体事物的描绘,变成一种抽象的符号——象形文字了。象形文字就是最原始的文字。

我国最古老的汉字是商、周时代刻在龟甲、兽骨上的“甲骨文”和铸在钟、鼎等青铜器上的“钟鼎文”(又叫作“金文”),其中有很多字就是象形文字。象形文字笔画复杂,不便于书写,在两千七百多年前周宣王的时候,太史籀(zhòu)对甲骨文和钟鼎文进行了一次整齐划一的工作,制定了“大篆”。这种字体后来通行于秦国。保存到现在的“石鼓文”(刻在十面像鼓一样的石头上的文字),就是秦国所使用的“大篆”。

春秋战国时候,诸侯割据,政权分裂,汉字的写法很不一致。秦灭六国以后,为便于政令的推行,在李斯的主持下,简化了秦国的大篆,废除了各国的异体字,汉字得到统一,人们把这种统一后的汉字叫作“小篆”。秦始皇曾用这种字体在很多地方刻石碑宣扬自己的“威德”,像“泰山刻石”和“琅琊(láng yá)台刻石”,就是秦朝的遗物。

汉字经过周秦的两次改革,有了比较固定的写法,奠定了今天方块字的基础。

小篆的笔势是圆转的,书写起来比较麻烦,所以秦朝时候一般人写字多使用平直的画笔,这样一来,又形成了一种新字体,程邈适应人们的需要,把这种字体加以整理,就成为“隶书”。隶书到汉朝时候,经过文人的加工,增添了笔画的波捺,就显得工整又美观了。汉灵帝熹平年间(172—177),有人用这种字体把《尚书》《诗经》等书刻在四十多块石碑上,供人们抄写校对,成为有名的“熹平石经”。

为了提高写字的速度,在汉朝又出现了“草书”和“行书”。草书的笔画是连在一起的,往往随着每个字的体势一笔写成,一般人难以辨认。行书的笔画比较灵活自然,结构清晰,容易认识,应用很广。东汉时,张芝以草书闻名;东晋时,王羲之的行书达到了我国书法艺术的高峰,他们对后世的影响都很大。

今天我们普遍使用的楷书,也是在汉代产生的。楷书的字体端正,笔画清楚,有“正书”“真书”之称。唐、宋至清,历代统治者都把楷书规定为抄写官府文书和科举文章的正式字体,并且大加提倡,因之书法名家辈出,如唐朝的颜真卿、柳公权,宋朝的苏轼米芾和元朝的赵孟頫(fǔ)等人,在楷书艺术上都有很多创造。

印刷术发明以后,刻印书籍也多使用楷书。经过长期演变到明末清初逐渐出现了一种横轻竖重的方块字,可算是楷书的变体。由于它是从宋代刻书字体发展来的,所以人们称它为“宋体字”。

我国推行的简化汉字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宋生)

少数民族文字

在我国多民族的大家庭里,除了汉族创制的汉字以外,在其他兄弟民族中,也有一些民族在很早以前就创制了自己的文字。在这些文字中,比较突出的有契丹族的契丹文,女真族的女真文,党项族的西夏文,突厥族的突厥文,回纥族的回纥文,藏族的藏文,蒙古族的蒙文和八思巴文,满族的满文等。

契丹文有大小字的区别。传说大字创于辽太祖阿保机,而由他的从侄耶律鲁和突吕不古二人赞襄作成。小字是阿保机的弟弟迭剌所制。现在已发现的有一千余字(重文不在内),但能认识的仅只数十字而已。契丹字大体上是采取汉字部首或者偏旁制成。书法上分篆书、正书、行书三种。这种文字一直应用到金初。

女真人本无文字,金政权建立之初还使用契丹文,以后才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女真文也分大小字。大字是金太宗命完颜希尹参照契丹文,根据汉字偏旁制成。小字是金熙宗时,即1138年时所创制。它在《女真译语》等书中有专门记录。这种文字直到元明各朝还在被一些地方使用。

西夏文按照史书的记载,是由西夏的建立者元昊所创制,以后又由野利仁荣加以改进而成。西夏文创制时,参照了汉字的构造,也是由部首与偏旁合成的,这种文字在14世纪中期还在某些地区被人应用。

突厥文的创作及早期的情况,还待研究。就目前所知,突厥文是一种拼音文字,字母一般为三十六个,有基本元音四个,辅音三十二个。

回纥文是一种拼音文字,计有字母三十余个,元音不多,而且多在应用中被省略,故不易辨别。用这种文字写成的纸卷、碑刻,在新疆出土很多,今天它和突厥文一样,只有少数专家才认得。

藏文产生于7世纪,也是一种拼音文字,共有三十个字母和四个元音符号。书写有楷书及草书两种。它的字义和文法,到11世纪后逐渐完善起来,它一直被藏族所应用。

蒙古族建国以前没有文字,在与畏兀儿接触后,始用畏兀儿字母(回纥文字母)拼写自己的语言。忽必烈时,又命喇嘛八思巴依据藏文制成“蒙古新字”,即八思巴文。计有四十二个字母,包括元音十个,辅音三十二个,但学习与应用都较难。1307年喇嘛八合失又依据畏兀儿字母加以改进,这就基本上形成了今天使用的蒙古文。

满族兴起之初,曾一度借用蒙文,后在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由额尔德尼、噶盖等,参照蒙古文制成了一种满族文字。一般称它为“无圈点文字”或旧满文。清太宗时,又经达海改进,便成为“有圈点文字”,即新满文。满文是一种拼音文字,有元音六个,辅音十八个。

今天保存的用这些文字做的记录,是研究我国古代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以及民族间友好往来的重要史料。

(王恒杰)

文房四宝

“文房四宝”是指笔、墨、纸、砚。

毛笔的起源,很难考证。从前曾广泛流传“蒙恬造笔”的说法,许多人认为笔是秦国的大将蒙恬创造的。这种说法很不可靠。据专家研究,新石器时代彩陶上的花纹就是用毛笔描绘的,殷商时候甲骨上的文字,也有用毛笔书写的痕迹。在古代文献资料中,如《诗经·静女》篇中就有“贻我彤管”的句子,有人认为“彤管”就是一种红管的毛笔。更重要的是实物的发现,1954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南长沙左家公山的战国墓穴中,挖掘出一套写字工具,其中就有一支用上好兔箭毛制成的毛笔。可见,在秦以前,毛笔已经出现了,所谓“蒙恬造笔”,可能只是改进了毛笔的制造方法。秦以后,毛笔的使用日益广泛,毛笔的制造也愈加精良。三国的韦诞、唐朝的铁头、北宋的诸葛高,都是制笔的能手。据《清一统志》记载:元代湖州笔工冯应科、陆文宝精于制笔,他们的制笔技术世代相传,不断发展,“湖笔”的称号闻名全国。至于湖笔究竟起源于何时,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在元代,也有人认为是在南北朝时创始的。如果后一种说法可靠的话,那么湖笔的历史至今便已有一千多年了。

墨的产生,由来已久。东汉和帝时曾做过兰台令史的李尤认为:墨、砚这两件东西与文字同始于黄帝时代。可是这种说法缺乏事实根据,难以令人相信。据《庄子》一书记载:宋元君养了许多有名无实的画师,有一次宋元君召他们作画,这些人突然遇到考验,焦急万分,一个个挤眉眨眼,不知所措,只是在那里装模作样地“舐笔和墨”。这个故事表明,战国时候已经有墨,该是无疑问的了。古代制墨的原料和方法非常简单,据说就是采取天然的矿物“石墨”稍稍加工而成。至于用松烟、油烟、漆烟和胶制成的墨,那是后来才出现的。三国时著名的书法家皇象谈到墨时,有“多胶黝黑”的话,而制笔能手韦诞所做的墨也很出名,有“一点似漆”的称誉,可见墨的质量在三国时已经达到很高水平了。五代时,墨的制造获得进一步发展。据明朝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北方墨工奚廷珪和他的父亲奚超南迁,见到歙州地方松树很多,就定居下来制墨。由于他们不断地钻研、改进,所制的墨使用起来光泽如漆,受到南唐后主李煜的重视,奚超父子被封为墨官,并赐姓“李”。宋朝时,歙州改名徽州,制墨家潘谷所做的墨尤为精妙,“徽墨”这个名称也就开始流传下来了。

纸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之一。从文献资料和出土文物看,西汉时代我国已经有了麻纸和絮纸。到了东汉中叶,蔡伦总结了前人造纸的经验,改进了造纸方法,纸的质量显著提高。东汉末年,左伯在这个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创造,所做的纸更为精良,得到“妍妙辉光”的赞语。后来,造纸手工业在全国普遍发展起来,造纸技术不断提高,用以造纸的原料也愈来愈多,据宋朝苏易简的《文房四谱》记载:四川用麻、福建用嫩竹、北方用桑皮、浙江用麦稻秆、江苏用茧、湖北用楮(chǔ),能做出各式各样的纸,适应不同的需要。最适合于书写、绘画的要算是“宣纸”了。宣纸产于泾县,泾县唐代属宣州管辖。传说,蔡伦死后,他的弟子孔丹由于怀念师傅,很想造一种特别好的纸为师傅画像作纪念,但没有合适的原料,愿望始终不能实现。后来,他看见倒在山溪里的檀树,因年深日久,被水浸泡得发白,受到很大启发,于是想到利用檀树皮作纸,经过了多年的试验,终于获得成功。宣纸洁白、细密、柔韧,我国保存到现在的许多古代文献、书画很多就是用宣纸抄写、绘制的。

砚是研墨的工具。据《文房四谱》引伍缉之的《从征记》说,鲁国孔子庙中有一石砚,制作古朴,是孔子生前所用的东西。由此可见,秦以前已经有砚了。汉朝时,砚的制作达到了很高的水平。1956年,考古工作者在安徽太和县汉墓中发现了一些圆形石砚,其中就有一副砚制作得非常精美。整副的砚分盖、底两部分,砚盖外面隆起的提梁,雕出两条通体带鳞互相缠绕的长身兽;砚底鼎立的三足,刻着三组熊状的花纹;砚身披有各种美丽的纹饰。这不仅是一只合用的文房用品,而且还是一件很珍贵的艺术品。魏晋南北朝时候,制砚的材料非常广泛,除了一般的石砚以外,还有豪华的银砚和特制的铜砚、铁砚。到唐代,砚的种类更多,尤其是用汉未央宫瓦和魏铜雀台瓦制成的瓦砚,以及用绛州(今山西新绛)汾河泥烧制的澄泥砚,特别名贵。宋朝时,石砚普遍流行起来,在各种石砚中,以端州(今广东肇庆市端州区)地方出产的“端砚”最为人称道。端砚在唐代已有制造,到宋朝始闻名全国。它的石质温润细腻,色泽凝重,纹彩典雅,一向被书画家们视为珍宝。古代有许多珍爱端砚的故事,至今传为佳话。据记载,宋代大书法家米芾有一次到宫中为宋徽宗写一御屏;写完,徽宗看了赞叹不已,米芾乘机请求徽宗将刚才用过的端砚赐给他,徽宗答应以后,他急忙把端砚揣在怀里,弄得满身墨汁淋漓,引得徽宗大笑不止。

(宋生 易惠中)

我国最古的书,是春秋战国时代广泛流传的简策和版牍。简策是用竹片写的书,版牍是用木板写的书。“简”是指一种写字用的竹片,其长度有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寸等几种。把许多“简”编在一起叫作“策”,“策”也可以写成“册”。今天我们说书一册、上册、下册的“册”字,就是这样来的。

“版”是指写字用的木板,“牍”是指已经写了字的木板。版牍一般是用来写短文章的,往往一块版牍就是一篇文章。这是它和简策不同的地方。不过,在没有竹子的地方,也有用木板做成简策的。

简策和版牍上的字是用毛笔写上去的,写错了就用刀子削去。古书上说,孔子在编定《春秋》时,“笔则笔,削则削”,意思就是说,该加的就用毛笔加上去,该删的就用刀子把它削掉。可以想见,古时写一本书要比我们今天写一本书困难得多。

比简策和版牍稍晚一点的书是帛书,就是在用丝织成的帛上写的书。在帛上写书,可以按照文章的长短随时剪断,卷成一束。今天我们说书一卷、上卷、下卷的“卷”字,就是这样来的。

东汉时,造纸术经过蔡伦的改进以后,用纸做成的书就大量出现了。不过,当时印刷术还没有发明,一切书籍都还是手抄本。如果谁想要念书,还得先从人家那里把书借来,抄写后才有书念。这样不仅很费时间,而且很容易抄错。可见古人念一本书,在物质条件上,比起我们今天来,不知要困难多少。

大约在唐朝中期,或者说在9世纪前半期,雕版印刷术发明后,用雕版印刷的书就出现了。现在已经发现的我国第一本印刷的书,就是在前面讲到的唐懿宗咸通九年(868)印刷的《金刚经》。但是,这本最早印刷的书——《金刚经》,现在已经不在国内,陈列到外国(英国)的博物馆中去了。(朱仲玉)

报纸

我国最早的报纸应该算唐朝时候的“邸报”。不过这是一种属于政府公报性质的报纸,当然和现在的报纸性质还不完全相同。在《全唐诗话》中有这样一段故事:有个叫作韩翃(hóng)的人,住在家里没有工作,有一天半夜,忽然有人来敲门贺喜,说他已经被委任为郎中的官了。韩翊感到很愕然,说:“你搞错了,没有这回事。”那人坚持道:“没有错,我明明看见‘邸报’上有你的名字。”这里所说的“邸报”,可以说就是一种报纸。

韩翊是唐朝代宗大历年间(766—779)的一个著名诗人,由此看来,我国早在一千二百年前就已经有了报纸。

另外还有一个有关“邸报”的记载,比《全唐诗话》中提到的更早,这就是《孙樵集》中所说的“开元邸报”。孙樵是唐朝后期人,有一次,他找到了一些“邸报”,“邸报”中所记载的事情,都不是他生活着的那个时代的事情,据他考证,那是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的事情。据此,我国最早的报纸出现的年代就又比大历年间提前了四五十年。

(朱仲玉)

锅灶

四五十万年以前,生活在北京西南周口店的“中国猿人”,就已经掌握了火;猿人洞中那常年不熄灭的火堆,就是最原始的炉灶。当然,当时还没有什么锅子。

到了距现在四千多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才出现了具有特定用途的“锅”和“灶”。因为当时人类已经能制造各种适用的石制工具,发明了烧造陶器的技术,学会了养牲畜、种庄稼……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食物的品种日渐丰富,这样就促进了炊事用具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锅”“灶”便逐渐地完善起来。

近几年来,我国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不少新石器时代的房屋遗址,屋子中间几乎都在地上挖有灶坑。下面我们举几个例子:在陕西西安半坡村,几乎掘出了“仰韶文化”的整个村落;在村落的房子里,多半是在中间正对着门道的地方挖掘灶坑,做成一个浅浅的瓢形。在陕西西部宝鸡北首岭的“仰韶文化”遗址里,也发现过同样的房子,房子里也有同样设备的灶坑。再如河南陕县庙底沟掘出的“仰韶文化”遗址里的房子,也是对着门道设置灶坑——为一种圆形的竖穴,深到一米左右。从全国各地的考古发现来看,当时差不多都把灶坑的位置安排在房屋的中心,这大约是既要利用灶坑中的火炊煮,又要利用它来取暖和照明的缘故。

在这样原始的灶坑上做饭、烧水,如果要用锅子就必须支架子或者把它吊起来,否则那是很不方便的。所以当时人们用的“锅”很特别,下面带着三条腿,这样放在灶坑上,才稳固;就是不放在灶坑上,只要在“锅”下面烧上柴火,也可以烹煮食物。这些三足“锅”的种类很多,其中一种叫鬲(lì),它下面的三只腿是中空的,像三条尖口袋,煮东西时把东西倒进去,火在三条袋足的中间烧,里面的东西很快就可以被煮好。另一种是“鼎”,是一种盆子或罐子样的东西,下面带着三条实心的腿,可以算是一只自己带有锅架子的“锅”。以上两种是古代人最常用的器物。鬲多用来煮饭,鼎大概常常用来煮肉、烧菜。现在做饭时蒸东西用笼屉,那时候用一种“甑(zèng)”,是一个底部穿有许多孔的大盆子,把它放在鬲或鼎上用来蒸饭的;后来干脆把甑和鬲接合起来制成一个完整的器皿,叫作“甗”(yǎn),是专门蒸东西用的自带蒸锅的“笼屉”。

这时候所使用的各种“锅”,都是用土烧成的陶器。由于所用陶土的质料和烧制时火候不一,有的呈红色,有的呈黄色,也有的呈灰色或黑色,等等。为了使烧制时陶胎内的水分容易逸去而避免产生裂纹,在制造陶胎时往往搀入许多砂,有时也用蚌壳末、云母屑等,在考古学上称这样的陶器叫“夹砂陶器”,它和现代的“砂锅”差不多。到了青铜时代,一部分“锅”虽然改铸成铜质的了,但陶制的仍旧很流行;直到铁器广泛使用以后,这些陶质的“锅子”才渐渐销形灭迹。大约在汉代,一般人家普遍使用现在这样高的炉灶,鬲、鼎等炊事用具不需要再带上很长的足,于是便被改变成为没有足的锅了。

在新石器时代,除了固定挖在地上的灶坑外,还有一种用陶土烧成的轻便小炉灶,使用起来很方便。在庙底沟的“仰韶文化”遗物中,就有一种夹砂红陶的灶。灶身像一个大的平底盆子,前面开着一个梯形的火门,灶下还有三个短足。灶口上部接近边沿的内壁上,有三个凸瘤,正好承接着放在灶上的扁陶釜(锅)。如果灶腔里烧上火,釜里就可以烧水或烹煮东西了。

(杨泓)

家具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当然谈不到使用家具。当时人们休息是坐在地上或睡在地上的,因为地上很硬很潮,坐时睡时总要铺垫一些东西,比如植物的枝叶啦,或是兽皮啦,等等。当发明了编织技术以后,也自然会铺垫席子。这种“席”,如果也可以算做家具的话,就是室内最古老的家具。在我国古代,很长时间保持着席地坐卧的习俗,一直到汉代,席还是最常用的家具,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仍还离不开它。那时一般的席是蒲草织的,好一些的加上绢帛的边缘,更贵重的还有用丝织的“绣茵”。

最早出现的家具还有床。殷代的甲骨文里,就有“床”字的形象。1957年在河南信阳发掘的战国时期的楚墓里,有不少雕饰精美的漆、木家具——床、几、案等,这是我国现存的年代较早的一组木制家具实物。出土的木床长2.18米,宽1.39米,四周围有栏杆,下面有六个足。床很矮,床足才高19厘米。到汉代,床还是比较矮的。在汉代的画像石和壁画里,常常有坐在床上的人物画像,有的床就是一个矮平台,有的下面有四足,它的用途和席一样广泛。

床上往往要张挂帐子,帐子的形制,一般多做成复斗形状。古诗《孔雀东南飞》中所说的“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的句子,指的就是这种形制的帐子。至于宫廷贵族们所用的帐子,自然就更加讲究,装饰也更为华美,帐顶往往饰有金莲,四角装有金龙口衔的彩色穗子。

席地而坐或坐在矮床上,如要饮食或书写,就临时放置案、几。案的形状,就像一个大托盘,下面有足。有作圆形的,下面有三足;有作长方形的,下面有四足。讲究的案是漆案,四角有铜饰。案一般都不太大,很轻,也不太高,一般不过20厘米。几是狭长形的,下面两端装足,在坐累了时可以倚伏在上面休息,称为“凭几”。晋代以后,流行一种凭几,几面作圆曲形,下面有三个兽蹄状的足,形式古朴、大方。

装藏东西,一般用箱子,也有立柜。河南陕县的东汉墓里,出土了一件绿釉陶柜模型,是方形的,下面有四足,上面有可以开启的柜门。

至于在室内作隔断的,除了帷幔外,还有屏风,这种屏风多安设在床的后面和两侧。另外还有一种“步障”,用布帛制成,也作隔断用。

魏晋以后,家具有了变化。这时,由于一般建筑物加高了,所以室内的陈设也相应地加高。例如,晋代大画家顾恺之画的《女史箴图》中,床的高度就和现代的差不多。另外,一些少数民族的用具也传入中原地区,例如在汉朝末年,北方少数民族的“胡床”传了进来,而且逐渐广泛流行。这种“胡床”,大约就是以后的“交椅”一类的东西,可能就是椅子的前身。

最晚到唐代,出现了真正的椅子。1955年在西安发现了唐玄宗的宠臣高力士之兄高元珪的坟墓,墓室正壁上的人画像就是坐在椅子上的。敦煌的唐代壁画里,也画有椅子。看来这时椅子的样式结构还很古拙,都是仿效建筑中大木作手法。同时由敦煌的唐代壁画和传世的唐代绘画里,可以看到当时已使用了桌子,有简单的长方形板桌,也有制作精致的长桌。除了桌、椅外,也还有方凳等物。

桌椅一出现,人们逐渐改变了席地坐卧的方式,改为坐椅子、凳子了,这样也就引起了许多日常生活用具的变化,也引起了生活习俗方面的变革。从五代时南唐顾闳中绘的《韩熙载夜宴图》中,可以看到当时的家具已很齐备,有椅子、鼓凳、桌子、矮几、大床、屏风等。但是这些家具还不像现在的家具那样,放置在室内一定的位置,而是用时放置,用毕即撤除。

到宋代,桌椅家具才普遍地使用起来。在河北巨鹿县宋城遗址中,掘出过北宋末年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的木制桌椅,这是很珍贵的发现,是我国现有的罕见的宋代实用木制家具。从宋代的绘画及墓葬里的壁画和殉葬的家具模型来看,这时家具的品种已经显著增多,除桌、椅以外,还有床、凳、屏风、高几、柜、衣架、巾架、曲足盆架、镜台等;并且在制作上也有了不少变化,上面还出现了华美的雕花饰件。

(杨泓)

跪拜

在京剧中,老百姓见官得跪着,小官见大官得跪着,大官见皇帝也得跪着,跪之不足,有时还得拜上几拜,好像人们长着膝盖就是为着跪、拜似的,为什么会有这种礼节呢?

根据古书的记载,我们知道,原来戏台上的跪、拜,确实反映了古代人们的礼节。例如,清末大学士瞿鸿禨(jī)的日记里,就记载着清朝的官员们和皇帝、皇太后谈话的时候,都一溜子跪在地上,他们大多数人都年纪大了,听觉不好,跪在后边的听不清楚皇帝说的什么,就只好推推前边跪的人,问到底说的是什么。有的笔记还记着这些年老的大官,怕跪久了支持不住,特地在裤子中间加衬一些东西,名为护膝。而且,不只是宫廷、官府如此,民间也是这样的,如蔡邕(yōng)《饮马长城窟行》:“长跪读素书,书上竟何如?”古诗:“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后汉书·梁鸿传》说,孟光嫁给梁鸿,带了许多嫁妆,过门七天,梁鸿不跟她说话,孟光就跪在床下请罪。《孔雀东南飞》:“府吏长跪答,伏维启阿母。”可见妇女对男子、儿子对母亲也是有长跪的礼节的。

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原来古代人是席地而坐的,那时候没有椅子、桌子之类的家具,不管人们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都只能在地上铺一条席子,坐在地上。例如汉文帝和贾谊谈话,谈到夜半,谈得很投机,文帝不觉前席,坐得靠近贾谊一些,听取他的意见。至于三国时代管宁和华歆因为志趣不同,割席绝交,更是脍炙人口的故事。正因为人们日常生活,学习也罢,工作也罢,都是坐在地上的,所以跪、拜就成为表示礼节的方式了。宋朝朱熹对坐、跪、拜之间的关系,有很好的说明。他说:

古人坐着的时候,两膝着地,脚掌朝上,身子坐在脚掌上。要和人打招呼——肃拜,就拱两手到地;顿首呢,就把头顿于手上;稽首则不用手,而以头着地,这些礼节都是因为跪坐着而表示恭敬。至于跪和坐又有小小不同处:跪是膝着地,伸腰及股。坐呢?膝着地,以臀着脚掌。跪有危义,坐则稍安。

从朱子的这段话来看,宋朝人已经弄不清跪、坐、拜的由来了,所以朱熹得作这番考证。

有人不免提出疑问,人们都坐在地上,又怎么能工作和吃饭呢?这也不必担心,古人想出了办法,制造了一种小几,放在席上,可用以写字、吃饭。梁鸿吃饭的时候,孟光一切准备好了,举案齐眉,把案举高到齐眉毛,以表示在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制度下,妻子对丈夫的尊敬,这个案是很小很轻的,要不然,像今天一般桌子那样大小,孟光就非是个大力士不可。

因为古代人们都是坐在地上的,所以就得讲清洁卫生,要不然,一地的灰尘,成天坐着,弄得很脏,成何体统?

到了汉朝后期,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家具——胡床,传进来了,行军时使用非常方便,曹操就曾坐在胡床上指挥过作战。后来从胡床一变而为家庭使用的椅子,椅子高了,就得有较高的桌子,从此人们就离开了席子,不再席地而坐,改为坐椅子、凳子了。

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在席地而坐的时候所产生的反映封建等级制度和上下尊卑的礼节——跪和拜却仍旧习惯性地继承下来,并且从此坐和跪拜分了家,跪和拜失去了和生活方式的任何联系,单纯地成为表示敬意和等级差别的礼节了。

吴晗

穿衣打扮

商朝人多穿齐膝短衣,扎着裤脚。衣着材料除麻、葛外,已有十分细致的紬(同“绸”字)子。奴隶主贵族的衣服上,多织绣花纹,连腰带、衣领和袖口,也有花纹。贵族男子常戴帽子,有一种平顶式帽,到春秋战国还流行;汉代的“平巾帻(zé)”,就是从它发展而来的。妇女多梳顶心髻,横贯一支圆骨簪;有的还在头顶两旁斜插两支顶端带小鸟形的玉簪。大姑娘梳辫子,小孩子则梳两个小丫角儿。男女贵族身上都佩玉,玉被琢成各种小动物形象,最常见的一种为玉鱼。奴隶只能穿本色粗麻布或粗毛布衣服,光头无发,有的头上包巾子,缠得高高的,和现代西南苗族人一样。

到西周,统治阶级穿衣服,日益讲究宽大。周天子坐朝、敬天、办婚丧大事,衣服各不相同;由于迷信,出行还得按季节、定方向穿不同颜色的服装,配上相宜颜色的车马。穿皮毛也分等级,不能随便。猎户打得的珍贵的狐、獭(tǎ)、貂、鼠都得全部上缴,不能私下使用,也不许出卖。一般平民,年老的在名义上虽可穿紬衣,其实何尝穿得起?也只能和奴隶一样穿粗麻布或粗毛布短衣,极穷的只好穿草编的牛衣——即冬天盖到牛身上的草编蓑衣!

春秋战国时代,贵族的生活越加奢侈,穿的衣服更加华丽,佩的玉也越发精致。剑是这个时期的新兵器,贵族为了自卫并表示阔气,经常还得有一把镶金嵌玉的宝剑,挂在腰间皮带上。皮带头有用铜或骨、玉做成的带钩绊住,讲究的带钩必用银镶金嵌玉做成,而且式样很多。男子成年必戴冠。贵族的冠高高上耸,有的又和个倒覆的杯子相似(古代的杯子式样多是椭圆形)。年轻妇女梳辫子,梳法多种多样。有的妇女喜戴圆圈帽,而且还在颊边点一簇胭脂点(聚成三角形),眉毛画得浓浓的。女孩梳两条大辫子,向两边分开;穿的衣长度齐膝,下沿折成荷叶边。贵族男子流行八字须,两角微微上翘。武士则喜留大毛胡子。舞人无论男女,衣袖都极长。打猎人由于经常在丛林草泽中活动,衣裤特别紧小。

历史上所说的“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所谓“胡服”,究竟是什么样子?根据现存有关材料推断,“胡服”的特征约有四点:①衣长齐膝,袖子很小;②腰间束有附带钩的皮带,可松可紧;③头上戴一顶用毛毡或皮革做的尖尖帽,和馄饨差不多(后来人把它叫“浑脱帽”,到唐代还一度流行);④脚上穿着短统皮靴。因为这样装束,骑在马上作战特别方便。

秦汉大一统局面出现后,衣服的式样也比较统一起来。统治者戴的冠,前梁高耸,向后倾斜,中空如桥;梁分一梁、三梁、五梁几种,上面另加金玉装饰,表示爵位等级。凡是有官爵的人,无分男女,还得把一条丈多长的丝绦(按品级颜色各不相同),折叠起来挂在右腰边,名叫“组绶(shòu)”。贵族男子这时已改佩环刀,普通男子头戴巾、帻。巾子多用来包裹头发,帻则如平顶帽,上加个“人”字形帽梁(不加帽梁就叫“平巾帻”)。汉代妇女已不再点三角形胭脂,但却常用黛(青黑色的颜料)石画眉毛;髻子向后梳成银锭式,向上梳的多加假发。年轻姑娘依旧梳辫子,也有松松绾(wǎn,盘绕起来打成结、扣)成一把,末后结成一小团,成个倒三角形的。这时期,最贵的衣服是白狐裘,春秋战国时就已价值千金。最贵的衣料是锦绣,上面有各种山云鸟兽花纹,比普通紬子贵二十倍。西北生产的细毛织物和西南生产的木棉布、细麻布,价格也和锦绣差不多,一匹要卖二两金子。当然,这些材料只有贵族用得起,一般劳动人民是连做梦也不敢想的。

魏晋以来,男子流行戴小冠,上下通行。“组绶”此时已名存实亡,玉佩制度也渐次失传。贵族身边的佩剑已改用木制,留个形式而已。红紫锦绣虽然依旧代表富贵,但统治阶级多喜欢穿浅素色衣服。帝王有时也戴白纱帽,一般官僚士大夫,多喜用白巾子裹头。在东晋贵族统治下的南方,普通衣料是用麻、葛,有的地方用“蕉布”“竹子布”“藤布”;高级的衣料是丝麻混合织物“紫丝布”和“花綀”(shū)。在诸羌胡族贵族统治下的北方,统治者还是喜欢穿红着绿,先是短衣加披风,到北魏时改为宽袍大袖,唯帽子另做一纱笼套上,名叫“漆纱笼冠”。至于普通老百姓,无论南北,都是一样,始终穿短衣——不过北方人穿上衣有翻领的,穿裤子有在膝下扎带子的。这种装束,直到唐代还通行于西北。特别是翻领上衣,几乎成了唐代长安妇女最时髦的服装式样。

唐朝的服色,以柘黄为最高贵,红紫为上,蓝绿较次,黑褐最低,白无地位。由于名臣马周的建议和阎立本的设计,唐朝恢复了帝王的冕服,并制定了官服制度。官服除用不同颜色区分等级外,还用各种鸟衔各种花的图案来表示不同的官阶。通常服装,则为黑纱幞(fú)头,圆领小袖衣;红皮带(带头有等级之分),乌皮六合靴。幞头后边两条带子变化很多,或下垂,或上举,或斜耸一旁,或交叉在后,起初为梭子式,继而又为腰圆式……从五代起,这两条翅子始平直分向两边,宋代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进,便成了纱帽的定型样式。不当权的地主阶级及所谓隐逸、野老,多穿合领宽边衣,一般称为“直掇”。平民或仆役多戴尖毡帽,穿麻练鞋,且多把衣服撩起一角扎在腰间。妇女骑马出行,必戴“帷帽”,帽形如斗笠,前垂一片网帘(中唐以后此帽即少用)。女子的衣裙早期瘦而长,裙系在胸上;发髻向上高耸,发间插些小梳子,多的有五六把;面部化妆多在眉心贴个星点,眉旁各画一弯月牙。这时,中原一带的妇女喜着西域装,穿翻领小袖上衣,条纹裤,软锦蛮靴;有些妇女还喜梳蛮鬟椎髻,嘴唇涂上乌膏,着吐蕃装束。这时期,流行一种半袖短外褂,叫作“半臂”,清代的马褂和背心,都是由它发展而来的。

赵匡胤“黄袍加身”,做了宋朝的开国皇帝,重定衣服制度,衣带的等级就有二十八种之多。黄袍成了帝王的专用品,其他任何人都不许穿,穿了就算犯罪。规定的官服,有各种不同花色。每遇大朝会或重要节日,王公大臣们必须按照各自的品级,穿上各种锦袍。皇帝身边的御林军,也分穿不同花纹的染织绣衣。宫廷内更加奢侈,衣服、椅披、椅垫,都绣满花纹,甚至缀上珍珠。皇后的凤冠大大的,上面满是珠宝,并且还有用金银丝盘成整出王母献寿的故事的,等于把一台戏搬到了头上。贵族妇女的发髻和花冠,都以“大”为时髦,发上插的白角梳子有大到一尺二寸的。贵族妇女的便服流行瘦长,一种罩在裙子外面类似现代小袖对襟褂子式的大衣甚流行。衣着的配色,打破了唐代以红紫、蓝绿为主色的习惯,采用了各种间色,粉紫、黝紫、葱白、银灰、沉香色等,配合使用,色调显得十分鲜明;衣着的花纹,也由比较呆板的唐式图案改成了写生的折枝花样。男子官服仍是大袖宽袍,纱帽的两翅平直向两旁分升,这时已成定型。便服还是小袖圆领如唐式,但脚下多改穿丝鞋。退休在野的官僚,多穿“直掇”式衫子,戴方整高巾(又名“东坡巾”或“高士巾”,明代还流行)。棉布已逐渐增多,南方还有黄草布,受人重视。公差、仆役,多戴曲翅幞头,衣服还相当长,常撩起一角扎在腰带间。农民、手工业者、船夫,衣服越来越短,真正成了短衣汉子。

契丹、党项、女真族先后建立了辽、西夏、金政权,他们的生活习惯保留了浓厚的游牧民族的特色,在穿戴上和汉人不大相同。契丹、女真男子,一般多穿过膝小袖衣,长筒靴子,佩豹皮弓囊。契丹人有的披发垂肩。女真人则多剃去顶发,留发一圈结成两个小辫子,下垂耳后。党项男子多穿团花锦袍,戴毡帽,腰间束唐式带子,上挂小刀、小火石等用物。女真妇女衣小袖左衽(衣襟)长衫,系一丝带,腰身小而下摆宽;戴尖顶锦帽,脑后垂两根带子。党项妇女多穿绣花翻领长袍。后来,由于辽、金统治者采用了宋代服制,所以契丹、女真族的装束和汉族的装束区别日益减少。紬缎也多是南方织的。

元朝的官服用龙蟒缎衣,等级的区别在龙爪的多少,爪分三、四、五不等,有法律规定,不许乱用。明清两代还依旧这样。在元代,便服还采用唐宋式样。一般人家居,衣多敞领露胸;出门则戴盔式折边帽或四楞帽,帽子用细藤编成。蒙古族男子多把顶发当额下垂一小绺,如个小桃子式,余发分编成两个大辫,绕成两个大环,垂在耳后。贵族妇女必戴姑姑冠;冠用青红绒锦做成,上缀珠玉,高约一尺,向前上耸,和直颈鹅头相似。平民妇女或奴婢,多头梳顶心髻,身穿黑褐色粗布、绢合领左衽袍子。长江上游已大量种植棉花,织成棉布。

明代,皇帝穿龙袍。大臣穿绣有“蟒”“斗牛”“飞鱼”等花纹的袍服,各按品级,不得随便。一般官服多为本色云缎,前胸后背各缀一块彩绣“补子”(官品不同,“补子”的彩绣也不同)。有品级的大官腰带间垂一长长丝绦,下面悬个四寸长象牙牌,作为入宫凭证。冬天上朝,必戴皮毛暖耳。普通衣服式样还多继承宋、元遗制,变化不大。这时结衣还用带子,不用纽扣。男子头上戴的巾,有一种像一块瓦式,名“纯阳巾”,明太祖定名为“四方平定巾”,读书人多戴它;另有一种帽子,用六片材料拼成,取名“六合一统帽”(喻意全国统一),小商贩和市民多戴它。妇女平时在家,常戴遮眉勒条;冬天有事出门,则戴“昭君套”式的皮风帽。女子有穿长背心的,这种背心样式和兵士的罩甲相近,故又叫“比甲”或“马甲”。

清代的服装打扮,不同于明代。明朝的男子一律蓄发绾髻,衣着讲究宽大,大体衣宽四尺,袖宽二尺,穿大统袜、浅面鞋;而清代的男子,则剃发垂辫(剃去周围的头发,把顶发编成辫子垂在背后),箭衣马蹄袖,深鞋紧袜。清代官员服用石青玄青缎子、宁紬、纱,做外褂,前后开衩,胸、背各缀“补子”(比明代的“补子”小一些)一方(只有亲王、郡王才能用圆形),上绣各种禽兽花纹,文官绣鸟,武官绣兽,随品级各有不同:一品文官绣仙鹤,武官绣麒麟;二品文官绣锦鸡,武官绣狮子;三品文官绣孔雀,武官绣豹子;四品文官绣云雀,武官绣老虎;五品文官绣白鹇(xián),武官绣熊……一般人戴的帽子有素冠、毡帽、便帽等几种。便帽即小帽,六瓣合缝,上缀一帽疙瘩,俗名西瓜皮帽。官员的礼帽分“暖帽”(冬天戴)、“凉帽”(夏天戴)两种,上面都有“顶子”,随着品级不同所戴的“顶子”颜色和质料也不同:一品官为红宝石顶,二品官为红珊瑚顶,三品官为亮蓝宝石顶,四品官为暗蓝宝石顶,五品官为亮白水晶顶……帽后都拖着一把孔雀翎,普通的无花纹,高级官僚的孔雀翎上才有“眼”,分一眼、二眼、三眼,眼多表示尊贵。只有亲王或对统治阶级特别有功勋的大臣才被赏戴三眼花翎。平民妇女服装,康熙、雍正时,时兴小袖、小云肩,还近明式;乾隆以后,袖口日宽,有的竟肥大到一尺多,衣服渐变宽变短。到晚清,城市妇女才不穿裙,但上衣的领子转高到一寸以上。男子服式,袖管、腰身日益窄小,所谓京样衫子,把一身裹得极紧,加上高领子、琵琶襟子、宽边大花坎肩,头戴瓜皮小帽,手拿一根京八寸小烟管,算是当时的时髦打扮。一般地主、商人和城市里有钱的市民,很多就是这样的装束。

(沈文)

音乐

商代的乐器现在出土的已经很多,有磬、钟、鼓、铎、铃、埙(xūn)等,大概都是商代后期的遗物。其中最大、最完整的一件是1950年在河南安阳殷墟武官村大墓出土的大石磬,质地细腻,上面刻着精美的虎形。商代已有“编磬”“编钟”——把音高不同的磬或钟分别编排在一起。河南辉县出土的陶埙能发十一个不同的音。甲骨文中有“龠(yuè)”字,就字形看(指甲骨文字形,下同),像原始的“排箫”;又有“樂”(乐)字,就字形看,像木架上张着丝弦,因此有人认为它原来就是一种乐器。可以推断,商代的音乐已经相当发达,而且还有了一定的乐律知识。

在商代,已经有了职业乐人(其中大部分是奴隶身份)。这种乐人,世世代代从事音乐工作,他们吸收和总结劳动人民在音乐活动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对于音乐艺术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人们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探索到一些规律,因而导致音乐理论的形成;有了音乐理论,便更促进了音乐的发展。

音乐来自民间,是人民的辛勤劳动和无穷智慧,孕育出音乐的精英华彩。社会不断地发展,人民生活不断地发生变化,新的音乐也就不断地涌现出来。

第一次大规模地搜集整理民间音乐开始于西周时期,到春秋时期告一段落。当时经过选择整理的一部分歌词,流传到今天,称为《诗经》。《诗经》中的作品,一部分是贵族的乐歌,大部分是各地的民歌。民歌中有砍伐檀树的劳动者在诅咒不劳而获的贵族,逃亡的人把统治者比作贪得无厌的大老鼠,从这里,我们听到了被压迫者反抗的号角声。

西周时期已经有“十二律”和“五声”的知识。“十二律”相当于西洋音乐的音名,代表十二个不同的标准音高。“五声”指宫、商、角、徵(zhǐ)、羽,代表音阶,相当于西洋音乐的唱名。“五声”之外,加上“变徵”“变宫”,称为“七声”。

战国时代,楚国的音乐兴盛起来。诗人屈原搜集民歌进行加工,并以民歌为基础,创作新的诗篇,充满了热爱祖国和人民的热情。

楚国的音乐到西汉初年,仍然流行,当时称为“楚声”。汉武帝设立了一个音乐管理机构——乐府,广泛地搜集各地的民歌,加以整理。乐府曲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即“鼓吹曲”和“相和歌”。“鼓吹曲”是军队、仪仗队和隆重的典礼上所用的音乐,“相和歌”是一般的流行歌曲。东汉继续搜集整理民间音乐,现在流传下来的汉乐府诗大部分是东汉的作品。

三国曹魏时期,“相和歌”中的三调发展起来,“瑟调以角为主,清调以商为主,平调以宫为主”。三调之中,“清调以商为主”,举“清商”以代表三调,所以称为“清商三调”。魏国设置“清商署”,掌管流行的乐舞。西晋继承了曹魏的音乐,音乐官署中也有“清商署”。魏晋“清商署”虽然由“清商三调”得名,但所演奏的音乐不会只限于“清商三调”,也必然吸收了当时的民歌,这些民歌大都出于北方各地区。

西晋灭亡后,晋元帝南渡,建立东晋政权。以“清商三调”为主的北方音乐,随着东晋政权到了江南,对南方的音乐必然有所影响。东晋之后,南方历宋、齐、梁、陈四朝,统称为南朝,国都都设在建康(今南京)。南朝的“新声”大体上包括“江南吴歌”和“荆楚西曲”两大类。前者是今江苏一带的民歌,后者是今湖南、湖北一带的民歌(因为这一带在建康的西方,所以称为“西曲”)。

晋室南渡后的北方,“清商三调”等乐曲仍然流行于民间。北魏搜集汉、魏以来的“相和歌”“清商三调”,南朝的“吴歌”和“西曲”,以及杂舞曲等,统称为“清商乐”。“清商乐”或称“清乐”,成为汉代以来中原及南方各地传统音乐的总名称。这个时期,北方的音乐仍然是以汉族音乐为基本,由于时代的进展、民族的迁徙杂居,西域音乐陆续地传进来,正在酝酿一种融合各种因素的新音乐。所谓西域音乐,是指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和中亚等地的音乐而言。

隋朝继承了南朝和北朝的文化。隋文帝时,由于准备整理音乐,曾引起对于音乐问题的一场争论。参加争论的大致分为三派:一、颜之推、苏夔(kuí)、何妥等排斥西域音乐,主张完全采用中原旧乐。二、郑译主张采用龟(qiū)兹(今新疆库车)琵琶七调的乐律,倾向西域音乐。三、万宝常主张以中原音乐为基本而吸收西域音乐。万宝常的老师是祖珽(tǐng),祖珽在北齐,他的父亲祖莹在北魏,都整理过音乐。祖珽说祖莹整理音乐的原则是“华戎兼采”。这次争论继续了好几年。历史证明,音乐的发展走的是“华戎兼采”的道路。

隋文帝设置“七部乐”,隋炀帝改为“九部乐”;“七部乐”或“九部乐”都是宫廷宴会时表演的节目。

唐代沿用隋代“九部乐”。到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改为“十部乐”。其后,宫廷宴会又改用“坐部伎(通“技”,技艺)”和“立部伎”。“坐部伎”在堂上坐着演奏,“立部伎”在堂下站着演奏,节目都是融合各民族、各地区的音乐因素而创造的大型乐舞。唐玄宗开元二年(714),设立内、外教坊。教坊是为封建统治阶级享乐而设置的,但也是搜集乐舞并安置训练乐工的地方,同时也是传播乐舞的地方。当时著名的歌唱家李龟年和舞蹈家公孙大娘都是教坊的成员。

唐代的乐曲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般的乐曲称为“杂曲子”,具有一定规模的、结构复杂的大型乐曲称为“大曲”。乐人往往选择整齐的五言或七言诗配在乐曲里唱,诗人为乐曲作的歌词也都是五七言诗(个别乐曲也有六言歌词);但后来也有人逐渐试验着依照乐曲的节拍而填写歌词,句子或长或短,当时称为“曲词”或“曲子词”,这就是“词”体的开端。词体中虽然还保存着一部分齐言诗的形式,但毕竟占少数。

北宋在音乐史上显示出一个新阶段:唐代以前,搜集整理音乐的工作掌握在官府手里;从北宋起,民间艺人的音乐和戏剧活动日渐加强,而官府管理音乐的力量日渐削弱。汴京(开封)的民间艺人已经有了固定的表演地方,叫作“瓦子”。瓦子里又分各种戏场,叫作“勾栏”。瓦子成了公共娱乐场合,非常热闹。南宋的首都临安(杭州)已有许多民间艺人团体,称为“社”,如“绯云社”“遏云社”等。规模大的社拥有三百多人。两宋时代,填词唱词成了时代的风尚。在南宋偏安江南的时候,金统治下的北方广大地区,一方面继承了一部分北宋音乐,另一方面又产生了许多新的民间乐曲。

北宋出现了“杂剧”和“诸宫调”。用大曲的曲调演唱故事,逐渐形成杂剧。采用许多宫调不同的乐曲,分为若干组(每组宫调相同),来演唱故事,这种音乐形式称诸宫调。诸宫调运用起来极为灵活,而且听众也不会感觉单调,比用大曲又进了一步。南宋初年,宋杂剧及诸宫调和今浙江温州一带的民间歌曲相结合,演变成“温州杂剧”,也称“南戏”或“戏文”。金代董解元著的《西厢记》就是诸宫调体的代表作。

元代,北方民族又有迁徙流动,外国人迁入中国的也很多,因此中国音乐又增添了新的成分。宋金以来流传在北方的宋杂剧及诸宫调和北方的民间歌曲相结合,演变成“北剧”,即元杂剧。除了杂剧之外,还涌现了许多新民歌,历史上称为“散曲”。散曲包括“小令”和“套数”两类。小令即只曲,套数由同一宫调的若干只曲组合而成。当时由于戏剧盛行,许多乐曲和舞蹈都被吸收在戏剧里,音乐和戏剧分不开。此后在城市里,单独演奏乐曲或表演舞蹈的机会就相对地减少了,这种情况到了明清时代更为显著。

明代,各地区由民间歌舞发展而成的地方戏也都兴盛起来。这时不但剧种多,而且戏剧——特别是南戏的规模也达到成熟阶段。宋元南戏流传到江西弋(yì)阳一带,和当地的民间乐曲结合,产生了“弋阳腔”;南戏流传到江苏昆山一带,和当地的乐曲结合,产生了“昆山腔”(昆曲)。明末清初,弋阳腔和昆曲最为盛行。

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1596),朱载堉(yù)发明了“十二平均律”,比德国人魏克迈斯特的同样发明,约早一百年。万历二十八年(1600)意大利人利玛窦来中国传教,带来了“七十二弦琴”(钢琴),并写成《西琴曲意》八章,但这时欧洲音乐对中国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清代乾隆中期(18世纪中叶)以后,昆曲渐衰,而所谓“乱弹”者代之而兴。“乱弹”即指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黄腔等,这些腔调里集中了不少优秀的民间乐曲。明清两代的乐谱保留下来的很多,而且有许多乐曲依然流传在民间。

清代宫廷宴乐中除了主要的乐舞之外,还先后吸收了边疆地区和邻国的乐舞八种:“瓦尔喀乐”(吉林东部女真族中的一个部落),“朝鲜乐”,“蒙古乐”,“回部乐”(新疆),“番子乐”(西藏),“廓尔喀乐”(尼泊尔),“缅甸乐”,“安南乐”(越南)。

从鸦片战争以来,我们的民族文化——包括音乐在内,受到了严重摧残。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国家的重视,它才被大规模地发掘整理,重新估价。传统音乐也得到了继承和发展,推陈出新。

(阴法鲁)

舞蹈

我国舞蹈的起源,就考古发掘的材料推断,当不后于新石器时代。

据史书上讲,夏朝时,祀神之舞,已很发达。

殷墟出土的实物证明,在商朝,舞蹈已有乐器伴奏。考古工作者在殷墟土层中曾发现过印在泥土上的漆鼓花纹,说明殷代已经有了鼓。古语说“鼓之舞之”,鼓是一种舞蹈伴奏乐器,由于鼓的存在,可以推知舞的存在。在殷墟发现的大石磬,也是舞蹈伴奏乐器。《尚书》上说,“击石拊(fǔ,击、拍)石,百兽率舞”,这两句话描写的是古代人在狩猎之后,模仿百兽的动作,随着敲击的石磐节拍而起舞的一种情景。大概原始的“拟兽舞”,就是这样产生的。

到周代,有了“文舞”和“武舞”的区别。文舞和武舞的起源,都与人类的劳动生活有关。文舞手执羽(鸟羽之类)旄(máo,牛尾之类),是表演渔猎时代原始人类猎得猎物后抒发愉快心情的一种舞蹈;武舞是表演原始社会的人类与野兽做斗争或与敌人做斗争前的准备动作以及获胜后如何表示欢乐的一种舞蹈。这种舞,最看重步伐一致。“斗兽舞”也是武舞的一种,在周朝的铜器猎壶上,在汉朝的石刻画中,还可以看到以这种斗兽为题材的艺术形象。

古代舞蹈,到汉朝有了很大发展。汉武帝时,汉政府设有专门收集整理音乐歌舞的总机构——乐府。模仿兽类的拟兽舞,汉代仍然流行,东汉人张衡的《西京赋》中就有关于这种舞蹈的描写。汉代常见的舞蹈,有“长袖舞”“折腰舞”“槃舞”“巾舞”等多种。

长袖舞和折腰舞在秦以前就已经有了。河南洛阳金村战国古墓中曾出土过雕刻一对长袖舞女的玉佩。安徽寿县战国楚墓中也发现过相类的玉制舞女。在湖南长沙的楚国墓里,曾发掘出一具上面绘有乐舞的漆奁(lián,妇女梳妆用的脂粉盒子),奁上的舞女像也是长袖。古代谚语说“楚王好细腰”,“楚辞”说“小腰秀颈”,腰细能增加舞的轻盈姿态,战国时楚国宫廷中细腰舞十分流行。汉朝的长袖舞、折腰舞,就是继承了楚国的舞蹈艺术而发展起来的。汉画中所表现的舞蹈女子,多是长袖细腰,有的舞女腰身甚至纤细到能向后蜷曲成环状。东汉傅毅《舞赋》中所讲的“体如游龙,袖如素蜺(ní,与‘霓’字意义相同)”,形容的正是这种长袖细腰的舞姿。据《西京杂记》说,汉高祖刘邦的戚夫人擅长跳翘(qiáo,举起的意思)袖折腰之舞。什么叫翘袖折腰舞?据《汉书·张良传》记载,有一次刘邦对戚夫人说:“你为我跳楚舞,我为你唱楚歌。”由此可见,所谓翘袖折腰舞,原来就是楚国宫廷中流行的长袖细腰舞。

槃舞是在槃鼓上跳舞。表演这种舞时,先在地上布置槃鼓(多用七个),然后舞人在鼓上跳舞。从汉朝到六朝,此舞一直很受欢迎。汉武梁祠石刻中,有舞人倒立舞于槃鼓上的画像,大概描绘的就是这种槃舞。

巾舞是持巾而舞,《宋书》说这种舞又名“公莫舞”。表演巾舞时,常连带表演“白纻(zhù)舞”。巾舞和白纻舞可能是一种同类的舞蹈。汉镜铭文中有“舞白纻(一种类似麻的植物,纤维可织布)”。这样的话,大概白纻舞也兴起于汉代。

此外,汉代还有鞞(bǐng)舞,不知起源于何时。鞞舞在南朝梁的名为鞞扇舞,舞者手执鞞扇,以助舞姿的蹁跹。至今流行在淮河流域一带的花鼓灯舞和流行在云南一带的花灯戏,舞人也是以手巾与扇子作为不可少的舞具,可能就是古代巾舞和鞞舞遗风的流传。

魏晋时代,设立乐府以收集整理民间歌舞,情况没有太大的改变。西晋亡后,晋统治者南迁,建立东晋政权,北方归各少数民族贵族统治;由于南北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同,文化生活和风习好尚的不同,因此南北的舞蹈艺术也便各有不同。

南北朝时,舞蹈艺术有了新的发展。

在南朝,乐舞艺术一方面继承了魏晋以来北方乐舞的传统,另一方面又吸取了江南地区民间乐舞的精华。这时期,流行在南方的舞蹈主要是雅舞和杂舞。雅舞的表演是在统治阶级祭祀天地祖先的场合,杂舞的表演是在一般宴会的场合。另外,这个时期在南方流行的“西曲歌”与“子夜吴歌”,其中也包括不少舞曲。西曲歌指的是传播在今河南、湖北、湖南一带的民歌。《古今乐录》讲,西曲歌有三十四曲,其中有十六曲为舞曲。这十六曲是:《石城乐》《乌夜啼》《莫愁乐》《估客乐》《襄阳乐》《三洲乐》《襄阳蹋铜蹄》《采桑度》《江陵乐》《青骢白马》《共戏乐》《安东平》《那呵滩》《孟珠》《翳(yì)乐》《寿阳乐》。十六曲中有不少是女子的情歌,可以推知这种舞必为女舞。西曲歌舞不是单人舞,而是队舞,原为十六人,到梁代减为八人。子夜吴歌是晋朝时吴(今江苏省)地女子子夜所作的情歌,也可作为舞曲,在民间流传很广。六朝和唐朝人的诗中,常把《子夜歌》和“前溪舞”连类并举,前溪舞是晋朝吴兴(在今浙江省)人沈充创作的一种舞蹈,在民间流传也很广。

在北朝,自北魏以来,即盛行鲜卑“北歌”:《慕容可汗》《吐谷浑》《部落稽》《巨鹿公主》《白净王太子》。北齐时,胡舞渐流行,其中有一种安乐舞,行列方正像城郭,是一种大型舞,北周把它叫作城舞,舞者八十人,舞时都罩上木制的彩绘兽面具,披着假发,穿戴着皮袄、皮帽。今天,在西藏的跳神舞中,我们还仿佛能看到这种舞蹈的风姿。在这时期,今新疆一带以及新疆以西的中亚地区,有不少乐工、舞人挟着自己精湛的技艺,先后东来;中原的人民,喜好他们的艺术,并且努力学习他们的艺术。在各族人民的长期文化交流中,中亚乐舞、新疆乐舞和中原地区原有乐舞相结合,另形成一种具有新风格的乐舞;这种乐舞,为以后隋的“九部乐”和唐的“十部乐”开辟了先路。尤可注意的是,这时期在北方出现了一些带有情节性的舞蹈,如《旧唐书·乐志》和《乐府杂录》等书所记的“踏摇娘(《乐府杂录》作‘苏中郎’)”“兰陵王”“拨头”“苏幕遮”等舞便是。这些新舞的出现,更使中原地区的原有乐舞增添了生命的活力。

唐代,中国的封建文化发展到一个高峰,艺术的各方面,都取得很高成就。唐代的舞蹈,融合了国内各民族和印度、波斯等民族的舞蹈艺术,孕育发展,又有了新的创造。唐太宗设置的“十部乐”(包括舞),就是集当时乐舞之大成。唐玄宗时,新创制的“霓裳羽衣舞”曲,在乐舞艺术上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安史之乱后,唐代的乐舞日渐衰落,“十部乐”也因政治上的剧烈动荡而散亡。五代十国时期,乐舞的兴盛和繁荣,始终赶不上唐朝。

宋代继承唐代的“大曲”,并加以发展,于是宋代的歌舞剧开始登场。宋代的大曲,有歌有舞,歌舞相间进行,而且按照“歌者不舞,舞者不歌”之例,歌人与舞人分司其事,此点与明以后的昆曲及各地方戏唱做兼能者有很大不同。大曲的演奏,大体可分三部分:“散序”,“排遍”,“入破”。演奏前两部分,舞者不出场,至“入破”,演奏到达高潮,羯鼓、蛮鼓、大鼓与各种管弦乐齐奏,舞者入场,随着音乐的节拍,婆娑起舞。宋代大曲属于舞曲者,有“采莲舞”“柘枝舞”“花舞”“剑舞”“渔父舞”等多种。采莲舞和柘枝舞都是五人队舞,舞者多为女童。舞时有分作五方(东、南、西、北、中)的,有转作一行的,也有分为双行的。宋代的著名文人如郑仅、晁(cháo)补之、秦观毛滂洪适等,都有舞曲留世;文人们大量作舞曲,可见宋代的乐舞一定很兴盛。宋代有些舞曲,不仅带有故事情节,而且兼有宾白(歌唱之间的说白。两人对语叫“宾”,一人自语叫“白”)、念、唱。这种舞曲,为后世金代院本(剧本)与元代杂剧奠定了基础。

明清时代,舞蹈艺术融合于戏剧的表演中,成为正式的歌舞剧,盛行于南北各大都市。

(常任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