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拓跋氏的建国 拓跋氏是鲜卑族部落联盟中的一个构成单位。拓跋族的原来居住地,是在今天的黑龙江省嫩江流域大兴安岭北部嘎仙洞附近。拓跋部的历史序幕掀起是在成帝拓跋毛时期,《魏书·序纪》称他为“远近所推,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三十六国,大概是指三十六个部落而结成的部落联盟,拓跋部是三十六个部落中的一个部落,可能拓跋毛曾经被推选担任过部落联盟的酋长。这三十六个部落,是由九十九个大氏族所构成的。三十六国也好,九十九姓也好,拓跋部离开嫩江流域以后,就和他们没有多大联系了。《魏书·官氏志》所载的三十五部(加上拓跋部,为三十六部),是拓跋部南出以后重新组合;其余七十六个姓氏,也很少是原来九十九姓的后人。《魏书·官氏志》也明白指出这七十六个姓氏,是在神元皇帝拓跋力微到了塞上以后,“余部诸姓内入者”,加以接纳,和嫩江流域时期的九十九姓,不见得有多大密切关系。

拓跋部到了宣帝拓跋推寅(第一个推寅)时期,正是东汉初年。这时北匈奴西迁,南匈奴保塞,草原上出现了真空状态,鲜卑部在拓跋推寅的领导下,也开始“南迁大泽,方千余里,厥土昏冥沮洳”(《魏书·序纪》)。这个大泽,可能是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呼伦湖。

拓跋部在呼伦湖附近住了七代。到了献帝拓跋邻统部时期,“七分国人”,把拓跋部分为八个小部落——族,命这八个部放弃呼伦湖附近的牧地,继续向南迁移。所有“迁徙策略”,多由拓跋邻来决定,鲜卑语里称肯钻研问题的人叫推寅,所以也呼拓跋邻为推寅(第二个推寅)。这个推寅据近人研究,就是参加东汉桓帝时鲜卑檀石槐部落联盟的西部大人推演,我个人是同意这一说法的。拓跋邻的儿子圣武帝拓跋诘汾听从了父亲的话,开始“南移,山谷高深,九难八阻”,“历年乃出,始居匈奴之故地”(《魏书·序纪》)。这一部落也就参加了檀石槐为首的部落联盟。

拓跋部的一支,由拓跋诘汾的长子秃发疋孤率领,从塞北迁居河西。疋孤的曾孙树机能,在晋武帝时起兵抗晋,曾攻破凉州。十六国南凉的秃发乌孤,就是这一支的后人,秃发即拓跋之异译。

拓跋氏的另一支,也就是拓跋族本支,从拓跋诘汾的次子拓跋力微时代起,就游牧于云中一带(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云中古城)。因为鲜卑族、乌桓族都把头发剃去一部,而拓跋部还打着辫子,因此当时人称作“索头鲜卑”。

拓跋部在酋长拓跋诘汾迁居漠北时代,还是一个小部落。到拓跋力微时也只附属在没鹿回部大人纥豆陵氏之下。其后兼并了没鹿回部,“诸部大人悉皆款服,控弦上马二十余万”(《魏书·序纪》)。公元258年(魏曹髦甘露三年),迁居定襄之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是年四月,举行“祭天”大典,开了一个由部落贵族和扈从武士所操纵的部落大会,“诸部君长皆来助祭”(《魏书·序纪》)。在这一次大会中,拓跋部正式取得了部落联盟的领导权,拓跋力微也巩固了世袭的大酋长地位。部内有诉讼之事,由大酋长和四部大人(由部落联盟中选出来的)商议判决,但还没有法律和监狱,拓跋部这一阶段还没有形成正式的国家。力微死后,“诸部离叛,国内纷扰”。到了公元295年,力微少子禄官统部,拓跋部仿匈奴旧制,分国人为中、东、西三部。禄官自为大酋,居上谷之北、濡源之西(今河北沽源东南),为东部;力微长子沙漠汗之子猗,居代郡参合陂(今内蒙古凉城西北)北,为中部;猗弟猗卢居定襄之盛乐故城,为西部。其后猗、禄官先后病死,公元308年,猗卢总摄三部,“控弦骑士四十余万”,成为塞上一支强大的力量。时值西晋末年,中原大乱,西晋并州刺史刘琨要依靠拓跋部的帮助来和刘、石对抗,乃在公元310年,请求晋朝封猗卢为代公;公元314年,又进封为代王,并割陉岭以北(今山西代县西勾注山以北)马邑、阴馆、楼烦、繁峙、崞五县之地与猗卢。猗卢得很多晋人的归附,拓跋部的势力,更为强盛。猗卢再传至拓跋郁律时期,拓跋部虽仍不得逞志于中原,而向草原上发展,于是“西兼乌孙故地,东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马,将有百万”。又数传至什翼犍。拓跋什翼犍曾为质子于石赵历十年之久,受汉文化浸润较深。公元338年在繁峙(今山西浑源西)北即代王位后,“始置百官,分掌众职”;用汉人燕凤为长史,许谦为郎中令。始制法律,规定反逆、杀人、奸、盗等罪的刑罚。代国至此正式具有国家规模。什翼犍于公元340年定都于云中的盛乐宫,公元341年又于盛乐故城南八里筑盛乐新城,代国开始有了定居的政治中心。定居以后,种植穄(糜子)田,农业也开始发展起来了。公元376年,前秦苻坚出兵二十万击代,什翼犍大败,逃往阴山之北,部落离散;又遭高车部落四面抄掠,“不得刍牧”。什翼犍不得已退回漠南,回到云中就为其子寔君所杀,秦遂灭代。

代国灭后,什翼犍之孙拓跋,先后流寓于独孤部与贺兰部。淝水战后,苻秦政权颠覆,慕容垂称帝于中山,建立后燕。公元386年拓跋也纠合旧部,在牛川(今内蒙古锡拉木林河)召开部落大会,并即代王位,同年又改国号曰魏,称登国元年。那时塞上鲜卑化的匈奴族独孤部(即屠各部)的势力颇为强大,拓跋是慕容垂的外孙,所以慕容垂支持拓跋,命其子慕容麟率兵会同拓跋消灭独孤部和另一贺兰部。拓跋氏在攻灭独孤部时,虏获到马三十余万匹,牛、羊四百余万头。二部消灭之后,拓跋魏遂成为塞外唯一的强国。慕容垂见拓跋的势力日益雄厚,会威胁后燕的安全;同时慕容垂又想掠取拓跋的马匹畜牲来充实他的军队配备,遂命太子慕容宝率兵八万进攻拓跋。拓跋族那时还过着“逐水草”、“无城郭”的游牧生活,听到慕容垂来攻,拓跋就远徙河南(今内蒙古鄂尔多斯)。慕容宝的出兵,是在公元395年的五月;拓跋的避到河南,是在这一年的七月。到了这一年的十月二十一日,慕容宝的远征军已出师五月之久,因为达不到与拓跋军队的主力决战的目的,塞外严寒,只得撤兵。十一月九日,拓跋亲率精锐二万余骑追击慕容宝军,到达参合陂(参合陉,今内蒙古凉城西北五十里石匣子沟)。十日晨合战,慕容宝军大败,“人马相腾蹑,压溺死者以万数”。结果“燕兵四五万人,一时放仗敛手就擒”;“文武将吏数千人,兵甲粮货以巨万计”,均落入拓跋手中。慕容宝单骑逃走,“其遗迸去者不过数千人”(《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二十年)。拓跋把俘虏到的后燕军士四五万人全都坑杀,燕军精锐至此已损失大半。公元396年,慕容垂亲率大军(这些新军是从龙城调来的,是后燕仅有的补充队伍),直扑云中,拓跋时已退守善无(今山西左云西北)。慕容垂攻破平城(今山西大同市),驻平城十日,拓跋退保阴山。慕容垂因病班师,归途病死。慕容垂这次出兵,虽攻下平城,收拓跋氏部落三万余落,但始终未能搜索到拓跋军队的主力以进行决战,旋因病重班师,平城终亦不能守,后燕在军事方面的颓势,迄未能有所挽回。垂死,拓跋遂挟其优越的骑兵,长驱进入中原。

拓跋乘慕容垂新死,进兵中原,攻取晋阳、中山、邺等名都重镇,尽有今山西、河北二省之地。公元398年,定都平城,即皇帝位,是为魏道武帝。到了其孙太武帝拓跋焘时,灭匈奴族夏赫连氏(公元431年)、北燕冯氏(公元436年)、卢水胡北凉沮渠氏(公元439年),统一了黄河流域,与南方的刘宋王朝对峙,成了南北朝的局面。公元450年,魏太武帝拓跋焘又进兵经略江淮,至瓜步,掠淮南五万余家而还。到这时候,北方的实力已经压倒南方了。

北魏道武帝以前拓跋氏世系表

北魏的社会性质 从社会发展的阶段来看,拓跋氏在拓跋入主中原以前,还停留在氏族公社组织继续解体,奴隶使用制度发展极不成熟的阶段。在道武帝入主中原之前,拓跋氏还长期保存着氏族关系,这点可以在稳固的贵族氏族联系上,在拓跋氏自拓跋诘汾以下酋长的氏族传统中,例如兄弟轮替继承王位的兄终弟及制方面,得到确切的证实。在拓跋诘汾之前,拓跋氏的世系除宣帝推寅一人之外,盖不可尽信;而到了道武帝之后,兄终弟及制才为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所代替。

因为拓跋氏在鲜卑族中是比较落后的一支,他们到了拓跋建国以前,还过着游牧的生活,他们作战的行伍,也还以部落组织方法为根据,即凡是有着血亲关系的人,总是并肩作战。所以拓跋氏于道武帝时代开始在塞上定居划分新土地,如《魏书·外戚·贺讷传》所称“太祖(拓跋)平中原……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这时候也是受着这一部落中的氏族关系的组织方法所支配的,每一个部落占有一块一定的土地定居下来。正如恩格斯在《马克》一文中所说:“每一个部落都定居下来了,但他们的定居,决不是任意地或偶然地,而是……依据部落成员的血统关系住下来的。血缘关系较近的一个较大的集团,分配到一定的地区,在这个地区里面,包括若干家庭的一个一个氏族,又按村落的形式定居下来”(恩格斯:《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136页)。鲜卑的分土定居,是在北魏登国九年(公元394年)开始的,由于那时的拓跋族还是采用军事部落组织,因此,后来史官修史时,为了比附古制与汉族固有的制度起见,就把这种“分土定居”称为“屯田”,以比附汉魏的屯田。如《魏书·太祖纪》:“登国九年三月,北巡,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五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及乌拉特前旗东),至于阳塞(今内蒙古包头市东)外。”又《北史·魏秦王翰传》:子仪,“道武(拓跋)……命督屯田于河北,自五原至阳塞外,分农稼,大得人心。”事实上北魏登国中的屯田,除了带有军事性的一点和汉、魏屯田的性质有某种类似以外,关于屯田土地上耕作者的身份,一者是氏族成员,身份极高;一者是失去自由被强迫在屯田土地上耕作的隶属农民,身份很低,在这一点上是应该严格地区别开来,不能等量齐观的。

鲜卑族氏族成员“分土定居”以后,其居住地区,大概都在都城平城以及平城的四围。因此,北魏王朝就在鲜卑族氏族成员居住的地区,“置八部帅”,也称“八部大夫”。“八部大夫”的职责是“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魏书·食货志》)。八部帅的监临地区,当时也称为“八国”[1]。

和鲜卑族氏族成员分土定居同时或稍后,拓跋氏由于军事上的胜利,又从中原地区及当时蒙古草原上迁来大批被征服各族的人民,如《北史·魏道武帝纪》:“天兴元年(公元398年)正月,徙山东六州人吏及徒何(鲜卑慕容氏)高丽杂夷、三十六署百工伎巧十余万口,以充京师。……诏给内徙新户耕牛,计口授田。”《北史·魏明元帝纪》:“永兴五年(公元413年)七月,前军奚斤等破越勒倍泥部落于跋那山西,徙二万余家而旋。……八月甲寅,帝临白登山,观降人,数军实,置新人于大宁(在今河北怀安东南),给农器,计口授田。”《北史·魏明元帝纪》:“泰常三年(公元418年)三月己巳,徙冀定幽三州徒何于京师。”《北史·魏太武帝纪》:“神二年(公元429年)四月,车驾北伐……蠕蠕(柔然)……绝迹西走。冬十月,振旅凯旋于京师。……列置新人于漠南,东至濡源(今河北沽源东南滦河),西暨五原阴山,竟三千里。”除了“高车以类粗犷,不任役使,故得别为部落”(《魏书·高车传》),仍过着游牧生活,没有“分土定居”以外,大部分汉族和其他各族的移民,被强制徙居于东起濡源,经大宁,越代郡、阴馆(今山西山阴西南),西至五原、阴山、阳塞(今内蒙古包头市东)的塞上。他们除了需要供给六镇的屯戍军队以足够粮食以外,还须补充六镇一定的兵源。

自从“分土定居”下来之后,鲜卑族在它的村落里居住越久,他们与被他们所征服的汉族和其他各族移民也越来越融合的话,则诚如恩格斯所说:“联系的血族性质就愈消失,而地域的性质便愈巩固。”过去鲜卑族氏族成员在他们新划分的土地上定居下来后,还是以“姓族”来分别的;到了道武帝天赐元年(公元404年),已经因为“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辨其宗党,品举人才”(《魏书·官氏志》)。“宗”固然还含有血族的性质,“党”已经是地域的性质了。也就是说,氏族组织到这时已经不知不觉地变为地域组织了。

拓跋氏氏族组织变为地域组织的过程,也就是他们由游牧经济生活转入农业经济生活的过程。

拓跋部在道武帝时代,还滞留在家长奴隶制阶段。随着拓跋氏军事上的胜利,奴隶的数字大为增加,在每次战役胜利以后获得战俘,自道武帝开始,就用来赏赐部落氏族贵族和扈从武士。如《魏书·官氏志》载:“天赐元年十二月,诏始赐王公侯子国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师,职比家丞,总统群隶。”“典师”就是奴隶总管的别名。赏赐的奴隶,有的以户计[2],有的以口数[3],总的说来,奴隶的数字是在直线上升。但是拓跋氏所统临的是封建制度已经确立的中原地区,因此,形成奴隶占有制社会的客观条件就不能存在。奴隶主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统治阶级,只得被迫而退让给封建主。本来没有土地的奴隶主就不多,而拓跋氏所统治地区内的奴隶主,又大都是从部落贵族和最显贵的扈从武士们转化来的,他们早已由圈占土地等等手段,夺取到大量土地,变成隶属农民的剥削者,以封建贵族的身份,打进封建剥削阶级的人群里去了。由于他们身份的转化,他们所拥有的奴隶,自然也就会逐渐变成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所以到了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魏孝文帝元宏定官制时,就没有设立管理奴隶的“典师”,却在王公侯伯子男等爵的封地上,设置“大农”之官。《魏书·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高祖(元宏)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元恪)初班行之,以为永制。……王公国大农……从第七品上阶;……侯伯国大农……从第八品;……子男国大农……从第九品。”这里的“大农”也就是为封建贵族管理其土地上耕作者的官吏,这不是说明北魏政权到了太和末年,一部分奴隶劳动的形态,是已经在开始逐渐地改变了吗?

拓跋氏以滞留在家长奴隶制阶段的部落,君临了封建关系已经确立的中原地区,所建国家成为一种复杂的结合体,它包含着一些经济发展不同的地区,但是无论如何,从拓跋氏君临中原地区起,拓跋部内封建的阶层正在战胜其他社会阶层,而逐渐取得主宰的地位。道武帝入主中原以后,一开始就采取田租户调的方式,向中原地区小农农村的小生产者进行剥削[4];同时,中原所盛行的“部曲”、“佃客”与世家大族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依附关系,也还正在发展,这说明中原的封建经济关系,是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并没有因拓跋氏进入中原所带进来的一些落后因素的搀入而逆转。而拓跋部的内部自从“分土定居”之后,由于封建化程度的加深,部落内的阶级分化更为急遽。如拓跋族中丘穆陵氏、步六孤氏、贺赖氏、独孤氏、贺楼氏、勿忸于氏、太洛稽氏、尉迟氏等八姓子弟,多半是“勋著当世,位尽王公”(《魏书·官氏志》),受赐到大量隶户,以后又逐渐转变为封建贵族。这一转变,到了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尤其显著。至于拓跋部的一部分贫困的氏族成员,开初固然还被称为“八国良家”(《魏书·官氏志》),“国之肺腑”(《北齐书·魏兰根传》),而且他们还曾共同成为北魏军事力量的主要构成部分的,现在由于随着封建化程度的加深,他们过去向政府缴纳的贡税[5],也逐渐变成了田租户调的剥削形式;而且繁重的力役,又大都压在他们的肩上。如《魏书·太祖纪》所载:天赐三年六月,“发五百里内男丁筑南宫,门阙高十余丈,引沟穿池,广苑囿,规立外城,方二十里,分置市里,径涂洞达。三十日罢。”同时,由于他们戍防“六镇”,兵役已经成为他们破产的主要因素。这样,他们的身份地位日益低落,因而他们都沦落到封建隶属的人群里去了。这些人,以后在北魏末年都参加了起义,那就是六镇与河北人民大起义。

由此可见,拓跋部在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前,在历史发展上还是处于一种特殊阶段而出现的先封建社会。孝文帝的变法,就是想洗刷先封建因素而向封建制过渡的一种改革。

* * *

[1] 《魏书·官氏志》:初,安帝(拓跋越,按《序纪》作成帝毛,是。)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拓跋邻)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七族之兴,自此始也。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又命疏属曰车氏……凡与帝室为十姓。

《魏书·食货志》:天兴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今山西大同市),西及善无(今山西左云西),南极阴馆(今山西山阴西南),北尽参合(今山西阳高东北),为畿内之田。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

元和郡县图志》:河东道云州:后魏道武帝又于此建都,东至上谷军都关(今居庸关),西至河,南至中山隘门塞(今山西灵丘东南隘门山,《水经注》:“水自县南流入峡,谓之隘门,设隘于峡,以讥禁行旅。”),北至五原(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包头市西),地方千里,以为甸服。

《魏书·官氏志》: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十二月,置八部大夫。……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

《魏书·官氏志》:天赐元年十一月,以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辨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各自立师,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

《魏书·官氏志》:天赐四年五月,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内诏命,取八国良家,代郡、上谷、广宁、雁门四郡民中年长有器望者充之。

[2] 《魏书·王建传》:登国(公元386—396年)初……从征伐诸国,破二十余部,以功赐奴婢数十口、杂畜数千。从征卫辰,破之,赐僮隶五千(“千”是“十”之讹,自宋本已然)户。

《魏书·安同传》:登国初,太祖……赐以妻妾及隶户三十、马二匹、羊二十口。

以上魏道武帝时。

《魏书·李先传》:太宗……赐隶户二十二。

《魏书·王洛儿传》:太宗……赐僮隶五十户。

《魏书·外戚·姚黄眉传》:太宗……赐隶户二百。

以上魏明元帝时。

《魏书·宿石传》:父沓干,世祖时……从驾讨和龙,以功赐奴婢十七户。

《魏书·奚斤传》:凉州平,以战功赐僮隶七十户。

《魏书·司马楚之传》:从征凉州,以功赐隶户一百。

《魏书·陈建传》:世祖……赐户二十。

《魏书·李顺传》:世祖赐奴婢十五户。

以上魏太武帝时。

《魏书·刘尼传》:显祖即位……赐别户三十。

以上魏献文帝时。

拓跋氏又把被征服的部落有时整个罚充营户,如:

《魏书·世祖纪》:太平真君五年(公元444年)六月,北部民杀立义将军衡阳公莫孤,率五千余落北走。追击于漠南,杀其渠帅,余徙居冀、相、定三州为营户。

《魏书·高祖纪》:延兴元年(公元471年)十月丁亥,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叛。诏太尉、陇西王源贺追击,至枹罕,灭之,斩首三万余级,徙其遗迸于冀、定、相三州为营户。

《魏书·高祖纪》:延兴二年三月,连川敕勒谋叛,徙配青、徐、齐、兖四州为营户。

[3] 《魏书·王建传》:登国初……从征伐诸国,破二十余部,以功赐奴婢数十口,杂畜数千。

《魏书·太祖纪》:登国五年三月……帝西征……高车袁纥部,大破之,虏获生口马牛羊二十余万。

《魏书·宿石传》:赫连屈孑弟文陈之曾孙也。天兴二年(公元399年),文陈父子归阙,太祖嘉之,以宗女妻焉,赐奴婢数十口。

《魏书·长孙肥传》:肥前后征讨……南平中原,西摧羌寇,肥功居多,赏赐奴婢数百口,畜物以千计。

《魏书·张济传》:太祖……赏赐奴婢百口、马牛数百、羊二十(“十”是“千”之讹)口。

《魏书·李先传》:太祖……大破蠕蠕,赏先奴婢三口、牛羊五十头。

以上魏道武帝时。

《魏书·世祖纪》:始光四年(公元427年),车驾西讨赫连昌……以昌宫人及牲口、金银、珍玩、布帛,班赍将士各有差。

《魏书·世祖纪》:神三年(公元430年)……获……〔赫连〕定车旗,簿其牲口财畜,班赐将士各有差。

《魏书·世祖纪》:延和三年(公元434年),命诸军讨山胡白龙于西河……九月……屠其城……同恶斩数千人,虏其妻子,班赐将士。

《魏书·卢鲁元传》:赏赐僮隶前后数百人,布帛以万计。

《魏书·广平王连传》:子潭,世祖……赐马百匹、僮仆数十人。

《魏书·豆代田传》:世祖……赐奴婢十五口。

《魏书·世祖纪》:正平元年(公元451年)三月,车驾至自南伐……赐留台文武所获军资牲口各有差。

宋书·索虏传》:虏又破邵陵县,残杀二千余家,尽杀其男丁,驱略妇女一万二千口。

以上魏太武帝时。

《魏书·高宗纪》:兴安二年(公元453年),诛河间民为盗贼者,男十五以下为生口,班赐从臣各有差。

以上魏文成帝时。

《魏书·慕容白曜传》:〔皇兴〕二年(公元468年),〔宋冀州刺史〕崔道固及兖州刺史梁邹守将刘休宾,并面缚而降。白曜……后乃徙二城民望于下馆,朝廷置平齐郡怀宁、归安二县以居之。自余悉为奴婢,分赐百官。

《魏书·陆俟传》:子馥,显祖……赐绢五百匹、奴婢十口。

以上魏献文帝时。

《魏书·恩幸·王叡传》:子椿,僮仆千余。

《魏书·阉官·王遇传》:遇与抱嶷,并为文明太后所宠,前后赐以奴婢数百人,马牛羊他物称是,二人俱号富室。

《魏书·阉官·抱嶷传》:嶷前后赐赏奴婢牛马数百千,他物称是。……老寿(嶷先以从弟老寿为后)死后……奴婢尚六七百人。

《魏书·阉官·张宗之传》:诸中官皆世衰,唯赵黑及宗之后,家僮数百,通于士流。

以上魏孝文帝变法前。

[4] 《魏书·太祖纪》:天兴元年正月,克邺,诏大军所经州郡,复赀租一年,除山东民租赋之半。二年八月,除州郡民租赋之半。

《魏书·太宗纪》:神瑞二年(公元415年)三月,诏曰:“刺史守宰,率多逋慢……今年赀调悬违者,谪出家财充之,不听征发于民。”……四月……车驾北巡。……六月丁卯,幸赤城……复租一年;南次石亭,幸上谷……复田租之半。……秋七月,还宫,复所过田租之半。……泰常二年(公元417年)十有一月……复诸州租税。……三年三月……以范阳去年水,复其租税。……八月,雁门河内大雨水,复其租税。九月甲寅,诏诸州调民租,户五十石,积于定、相、冀三州。……四年四月……南巡,幸雁门,赐所过无出今年租赋。五月己亥,车驾还宫,复所过一年租赋。……八月辛未,东巡。……甲申,车驾还宫,所过复一年田租。……七年秋九月……东幸幽州……十月,车驾还宫,复所过田租之半。

《魏书·世祖纪》:始光四年十有二月,行幸中山……癸卯,车驾还宫,复所过田租之半。神三年十有一月……安慰初附,赦秦雍之民,赐复七年。延和三年二月……诏令州郡县隐括贫富,以为三级,其富者租赋如常,中者复二年,下穷者复三年。太延元年(公元435年)十有二月甲申,诏曰:“……若有发调,县宰集乡邑三老,计资定课,裒多益寡,九品混通,不得纵富督贫,避强侵弱。……”三年二月,行幸幽州……还幸上谷,遂至代,所过复田租之半。太平真君四年六月,诏复民赀赋三年,其田租岁输如常。

《魏书·高宗纪》:和平四年(公元463年)十月,以定、相二州霜杀稼,免民田租。

《魏书·显祖纪》:和平六年六月,诏曰:“……今兵革不起,畜积有余,诸有杂调,一以与民。”

《魏书·食货志》:天安、皇兴(公元466—470年)间……刘(宋明帝)淮北青、冀、徐、兖、司五州告乱请降。……山东之民咸勤于征戍转运……遂因民贫富为租输三等九品之制,千里内纳粟,千里外纳米;上三品户入京师,中三品入他州要仓,下三品入本州。

《魏书·高祖纪》:延兴二年九月,诏以州镇十一水,丐民田租,开仓赈恤。……三年秋七月,诏河南六州之民,户收绢一匹,绵一斤,租三十石。……是岁,州镇十一水旱,丐民田租,开仓赈恤。……四年……州镇十三大饥,丐民田租,开仓赈之。……承明元年(公元476年)八月,以长安二蚕多死,丐民岁赋之半。

《魏书·食货志》:先是(太和八年以前)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

[5] 《魏书·食货志》:世祖即位,开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纳其方贡以充仓廪,收其货物以实库藏,又于岁时取鸟兽之登于俎用者以膳府。

《北史·魏明元帝纪》:泰常六年(公元421年)三月乙亥,制六部人羊满百口者,调戎马一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