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世,与孙吴作长期斗争之异族有三:一为交州之“南越”,一为荆州西部之“武陵蛮夷”,一为扬州之“山越”。前二者远处边陲,为害尚小;独山越居腹心之地,为孙吴大患。自孙策渡江(西元一九五年)至孙权赤乌五年(西元二四二年),为乱几达五十年,予孙吴对外以莫大牵制。《三国志》六十《贺全吕周钟离传》:

评曰:山越好为叛乱,难安易动。是以孙权不遑外御,卑词魏氏。凡此诸臣,皆克宁内难,绥静邦域者也。

又同书四十七《孙权传》:

黄武元年……时扬越蛮夷,多未平集,内难未弭。故权卑辞上书,求自改厉:“若罪在难除,必不见置,当奉还土地民人,乞寄命交州,以终余年。”

又同书五十七《张温传》:

以辅义中郎将使蜀,权谓温曰:“卿不宜远出,恐诸葛孔明不知吾所以与曹氏通意,(以)故屈卿行。若山越都除,便欲大构于蜀,行人之义,受命不受辞也。”

以孙权之英雄,如无内忧,何至老死江表,屈膝于曹氏之豚儿!后人每以此罪权,盖不明当时山越叛乱之严重性也。

山越盘据之地,根据《三国志》之片断记载,散布广至九郡,即吴、丹阳、会稽、鄱阳、豫章、新都、东阳、东安、建安九郡。其大致范围即今北至长江,东至沿海,西至赣江西岸,南至闽江之长方形地带。包括今日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四省之一部,浙江省之全部。此地带中之山地,如今日皖南之黄山,浙江之天目山、会稽山、括苍山、仙霞岭,福建之武夷山,浙赣交界之怀玉山,以及江西之九岭山,大都为山越出没之地。尤以丹阳郡南部山地(即今皖南及钱塘江以西山地)之山越,为祸最烈。其叛乱时间之长,次数之多,规模之大,均为其他诸郡所不及。

《三国志》对山越之记载,至为简略。与前代异族,毫无衔接之迹象。故其来源,已不可考。孙吴九郡,大部为春秋时越国之领土,所谓“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秦末,吴中子弟之英勇,举世震骇,于项羽之横行天下,可以见之。汉初,会稽人亦以“轻悍”著称(见《史记·吴王濞列传》)。其时居于今日福州一带之闽越,温州一带之东越诸部落,均受汉封为王,处于独立状态,故刘濞造反,闽越可以不从。据此,山越之来源虽不可考,然孙吴东南九郡之民风习俗,自古不同于中原,固可知也。至汉武帝时,更有徙东越闽越之民处江淮间事。《汉书》九十五《闽粤传》:

元封元年冬……于是天子曰“东粤狭多阻,闽粤悍,数反覆”,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之间。东粤地遂虚。

以常理推之,“东粤地遂虚”一语,殆不可能。然武帝对此地带之视如弃地,不欲闻问之态度,则甚显然。故两汉时,东南虽设郡县,但对山地居民之教育及管理,均未措意。至东汉末年,乃有所谓“山民”者,依阻山险,自成聚落,与平地居民,老死不相往来。《后汉书》七十六《刘宠传》(宠,桓帝时人):

拜会稽太守,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

此等山民,时人又称之为山越。汉灵帝时,即曾发生叛乱。《后汉书》八《灵帝纪》:

(建宁二年)九月,丹阳山越贼围太守陈夤,夤击破之。

此种现象之造成,与汉朝之忽视东南,不能说无关系也。

山越之生活情形,与汉人迥异,吴人盖以异族视之。《三国志》六十四《诸葛恪传》:

众议咸以丹阳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周旋数千里,山谷万重。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于林莽。逋亡宿恶,咸共逃窜。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猿狖之腾木也。时观间隙,出为寇盗,每致兵征伐,寻其窟藏。其战则蜂至,败则鸟窜。自前世以来,不能也。

又云:

权嘉其功,遣尚书仆射薛综劳军。综先移恪等曰:“山越恃阻,不宾历世,缓则首鼠,急则狼顾。皇帝赫然,命将西征。神策内授,武师外震,兵不染锷,甲不沾汗,元恶既枭,种党归义。荡涤山薮,献戎十万,野无遗寇,邑罔残奸。”

此为《三国志》关于山越生活情形仅有之介绍,据此可知山越类皆山居,与平地隔绝,其所以善于“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者,即长久山居之结果。《恪传》又言其能自铸甲兵,则其文化程度,亦不甚低。又谓“自前世以来,不能也”,“山越恃阻,不宾历世”,则山越至少在东汉,已自成集团,不受政府之管辖。此外就“种党归义”、“献戎十万”、“逋亡宿恶,咸共逃窜”等句观之,可知吴人视山越为异族,而山越内部,且藏有若干汉人也。

山越之为害孙吴,除通常如《诸葛恪传》所谓“时观间隙,出为寇盗”外,有时其举动且含有浓厚之政治意味。魏、蜀、吴三国经常以鼓动敌后异族或地方势力之叛乱为制敌之惯技。如孙权之联络公孙渊,武陵蛮夷之响应刘备,均此类也。山越则时受曹魏之利用,乘机叛乱,而叛乱之直接领导者,亦多系汉人。《三国志》六十《贺齐传》:

(建安)二十一年,鄱阳民尤突受曹公印绶,化民为贼。陵阳、始安、泾县皆与突应。

同书五十八《陆逊传》:

会丹阳贼帅费栈受曹公印绶,扇动山越,为作内应。

又同书六十《周鲂传》:

以鲂为鄱阳太守……被命密求山中旧族名帅为北敌所闻知者,令谲挑魏大司马扬州牧曹休。

《齐传》谓陵阳、泾县、始安为“丹阳三县”。按陵阳(今安徽石埭县西北)、泾县(今安徽泾县)均属吴丹阳郡,为山越出没之地;始安不属丹阳郡,恐系始新之误。就“鄱阳民”三字看来,尤突当为汉人,而响应其叛乱者,则为山越地带。费栈之以汉人煽动山越,更属无疑。至周鲂被命以山越为反间谍工作者,可知曹魏之教唆山越反吴,非一次矣。

此外吴国之顽劣地方官吏,亦有挟山越自重而为奸利者。《三国志》六十《贺齐传》:

贺齐,字公苗,会稽山阴人也。少为郡吏,守剡长。县吏斯从,轻侠为奸,齐欲治之。主簿谏曰:“从,县大族,山越所附,今日治之,明日寇至。”齐大怒,便立斩从。从族党遂相纠合,众千余人,举兵攻县。齐率吏民开城门突击,大破之,威震山越。

此汉人利用山越之又一例也。

东吴之讨治山越,可分三期。

第一期自兴平二年(西元一九五年)孙策渡江始,至建安五年(西元二〇〇年)孙策被刺止。此期中对山越之讨治,以丹阳郡南部地区为主。孙策自历阳(今安徽和县)渡江后,所遭遇之敌人,不过刘繇、王朗、华歆一般腐儒,其势不啻摧枯拉朽,故吴会诸郡,迅速底定。而于此期中与孙策作激烈之斗争者,反为无军事政治组织之丹阳郡南部之山越。孙策渡江前依其舅丹阳太守吴景时,即曾讨伐泾县山贼祖郎(《三国志》五十《孙破虏吴夫人传》)。及至兴平三年渡江,吴郡太守刘繇,败奔豫章,繇部将太史慈奔泾县,连络山越以抗策。《三国志》四十九《太史慈传》:

慈当与繇俱奔豫章,而遁于芜湖,亡入山中,称丹阳太守。是时策已平定宣城以东,惟泾以西六县未服,慈因进住泾县,立屯府,大为山越所附。策躬自攻讨,遂见囚执。

其后策为巩固根本,又继续进讨泾河以西之六县山贼。《三国志》五十五《周泰传》:

策讨六县山贼,权住宣城。使士自卫,不能千人,意尚忽略,不治围落,而山贼数千卒至。权始得上马,而贼锋刃已交于左右,或中马鞍,众莫能自定。惟泰奋激,投身卫权,胆气倍人。左右由泰,并能就战。贼既解散,身被十二创,良久乃苏。是日无泰,权几危殆。

宣城乃六县后方,而贼能卒至,其飘忽矫健,可想而知。孙策讨治丹阳山越,以时间短暂,未著大效。故孙权时叛乱迭起,仍须屡作大规模之讨伐。《三国志·孙策传》云策于建安五年曹操、袁绍官渡相拒之时,“阴欲袭许迎汉帝”。此说极不可信,晋人孙盛,固已疑之。(见《孙策传》裴注)按诸当日形势,孙策必无此力也。

第二期自建安五年孙权继领江东始,至建安十三年(西元二〇八年)春江夏太守黄祖破灭止。此期主要为讨伐鄱阳、豫章二郡山寇。权初继兄位时,地仅五郡,情况危急。《三国志》四十七《孙权传》:

(建安)五年,策薨,以事授权。……是时惟有会稽、吴郡、丹阳、豫章、庐陵,然深险之地,犹未尽从。而天下英豪,布在州郡,宾旅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为意,未有君臣之固。张昭、周瑜等谓权可与共成大业,故委心而服事焉。曹公表权为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屯吴,使丞之郡,行文书事。待张昭以师傅之礼,而周瑜、程普、吕范等为将率。招延俊秀,聘求名士,鲁肃、诸葛瑾等始为宾客,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

文中谓“深险之地,犹未尽从”,又谓“分部诸将,镇抚山越”,可知山越之不宾,实为造成当日危急情况之主因之一。惟赖权选贤任能,得以粗定耳。

时江夏太守黄祖,据上游之势(祖治西陵,今湖北黄冈县西北),与权有杀父之仇。故权俟江东粗安,即麾师西征,此举实为争此形胜之地,以为安内攘外之资,非徒为复父仇也。黄祖昏耄,本不堪一击,惟鄱阳、豫章、会稽一带山越,乘时而起。会稽为东吴后方,鄱豫二郡更为孙权进军必经之地,受此牵制,遂使建安八年(西元二〇三年)讨黄之役,功亏一篑。《三国志·孙权传》:

八年,权西伐黄祖,破其舟军,惟城未克。而山寇复动,还过豫章,使吕范平鄱阳、会稽,程普讨乐安,太史慈领海昏,韩当、周泰、吕蒙等为剧县令长。

孙权于讨黄班师后,一时名将,俱用于讨治山越,使黄祖得以苟延残喘,达五年之久,则山越固孙吴之大敌也。建安十年,复命贺齐讨鄱阳郡。《三国志·孙权传》:

十年,权使贺齐讨上饶,分为建平县。

建安十三年春,孙权破杀黄祖。此事为东吴兴亡关键。盖江夏为江东屏障,孙权用以保固根本,拒敌境外。故赤壁之战,东南无警;而黄祖既枭,权无西顾之忧,乃得一意整顿内部也。

自黄祖破灭至赤乌五年(西元二四二年)钟离牧讨平新都建安郡山民,为第三期。此期仍以讨治丹阳郡山越为主。丹阳郡山越,最为强大,孙策伐之,不过稍杀其势。其后因孙权锐意西进,未能全力驱除,故建安十三年前后,其势复炽。权遂命贺齐讨黟(今安徽黟县)、歙(今安徽歙县),且分县立郡,以便治理。丹阳郡山越之一部,遂得平定。《三国志·孙权传》:

十三年……是岁,使贺齐讨黟、歙,分歙为始新、新定、犂阳、休阳县,以六县为新都郡。

同书六十《贺齐传》:

齐复表分歙为新定、黎阳、休阳,并黟、歙凡六县,权遂割为新都郡。齐为太守,立府于始新,加偏将军。

建安二十一年,又有丹阳三县响应鄱阳叛民尤突之事,为贺齐、陆逊讨平。《三国志》六十《贺齐传》:

齐与陆逊讨破突,斩首数千,余党震服,丹阳三县皆降,料得精兵八千人。

其后又有丹阳贼帅费栈之乱,陆逊讨平之。以山越补充兵员,亦逊所倡议。同书五十八《陆逊传》:

鄱阳贼帅尤突作乱,复往讨之,拜定威校尉,军屯利浦。……逊建议曰:“方今英雄棋跱,豺狼窥望,克敌宁乱,非众不济。而山寇旧恶,依阻深地。夫腹心未平,难以图远,可大部伍,取其精锐。”权纳其策,以为帐下右部督。会丹阳贼帅费栈受曹公印绶,扇动山越,为作内应。权遣逊讨栈,栈支党多而往兵少,逊乃益施牙幢,分布鼓角,夜潜山谷间,鼓噪而前,应时破散。遂部伍东三郡,强者为兵,羸者补户,得精卒数万人。

黄武二年(西元二二三年),丹阳郡东部故鄣(今浙江安吉县西北)一带之山越,又复蠢动,朱治镇抚之。《三国志》五十六《朱治传》:

二年……是时丹阳深地,频有奸叛,亦以年向老,思恋土风,自表屯故鄣,镇抚山越。……在故鄣岁余,还吴。

黄武五年(西元二二六年)孙权以丹阳、吴、会稽三郡边界上之“恶地”十县,成立东安郡。命全琮讨治此一区域中之山越,数年始平。《三国志·孙权传》:

五年……秋七月……分三郡恶地十县,置东安郡。(郡治富春,今浙江富阳。)以全琮为太守,平讨山越。

《三国志》六十《全琮传》:

是时丹阳、吴、会山民,复为寇贼,攻没属县。权分三郡险地为东安郡,琮领太守。至,明赏罚,招诱降附,数年中,得万余人。权召琮还牛渚,罢东安郡。

嘉禾三年(西元二三四年)又有诸葛恪讨伐丹阳山越事,恪以历次讨伐,未能澈底,故自告奋勇,求当此任。《三国志》六十四《诸葛恪传》:

恪以丹阳山险,民多果劲,虽前发兵,徒得外县平民而已。其余深远,莫能禽尽。屡自求乞为官出之,三年可得甲士四万。

恪讨山越,一反往昔之穷追力战,改用封锁及奇袭办法,以逸待劳,制取主动。全郡山越区,均用同一方略。讨治所需之时间及所收成果,均合预计。同传:

权拜恪抚越将军,领丹阳太守。……恪到府,乃移书四郡属城长吏,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从化平民,悉令屯居。乃分内诸将,罗兵幽阻,但缮藩篱,不与交锋。候其谷稼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旧谷既尽,新田不收,平民屯居,略无所入。于是山民饥穷,渐出降首。……岁期,人数皆如本规。

同与此役者有顾雍之孙顾承,名将陈武之子陈表。《三国志》五十二《顾承传》:

后为吴郡西部都尉,与诸葛恪等共平山越,别得精兵八千人,还屯军章阬。

《三国志》五十五《陈武传附子表传》:

嘉禾三年,诸葛恪领丹阳太守,讨平山越,以表领新安都尉,与恪参势。

此役成功甚巨,孙权特遣薛综劳军,而综对恪亦倍加赞扬。

会稽郡山越,其势亦盛,孙策被刺时,地方政府防其变乱,致不敢赴丧。(见《三国志》五十七《虞翻传》)孙权为将军时,有潘临之乱,陆逊讨平之。(见《三国志》五十八《陆逊传》)至黄武元年(西元二二一年),叛乱复起,吾粲、吕岱讨平之。《三国志》五十七《吾粲传》:

黄武元年……还,迁会稽太守……粲募合人众,拜昭义中郎将,与吕岱讨平山越。

十余年后,又有建安、鄱阳、新都三郡山越之叛乱,钟离牧讨平之。《三国志》六十《钟离牧传》:

赤乌五年(西元二四二年),从郎中补太子辅义都尉,迁南海太守。还为丞相长史,转司直,迁中书令。会建安、鄱阳、新都三郡山民作乱,出牧为监军使者,讨平之。贼帅黄乱、常俱等出其部伍,以充兵役。

至此,东吴境内山越之叛乱,可谓大体弭平,此后终东吴之世,不再见有关九郡山越活动之记载。而斯时孙权年已向老,不特名将凋谢,无力大举;权亦心力日衰,转而着意于垂统问题矣。然权与山越周旋四十年,其开发江南,廓清内部,实大有功于后世。不然以晋元帝之暗弱,群臣之荒颓,又岂能于胡虏披猖之日,立建康之小朝庭乎?

附记:关于讨论山越问题之文章,前曾有人发表者计有:《禹贡》二卷八期叶国庆《三国时山越分布之区域》、《史观》一七期井上晁《三國時代の山越に就て》、《食货》五卷四期李子信《三国时孙吴的开发江南》等篇。前二文着重叙述山越之分布及生活情形,与本文主旨不同;李文失之简略,且不无谬误,如谓山越数目不过数千人云云,即其例也。特记于此,以供参考。

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于台北

原载《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第三期,一九五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