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昭襄王死后,统一战争的形势发展很快。自公元前250年(秦孝文王元年)至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在三十年的时间里,秦国就消灭了其他六国,结束了数百年战争割据状态,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秦王朝。

随着封建统一战争的胜利进军,在秦国内部,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统治阶级各派之间也在进行着剧烈的搏斗。兼并战争、劳动人民反抗剥削阶级的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纷争,这三个方面错综交织同时进行,构成了战国末期秦国出现的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的历史画面。

一、战国末期的阶级斗争

封建制代替奴隶制,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重大飞跃。但封建制依然是建立在对广大劳动人民——主要是农民——残酷的剥削和压榨的基础之上的,因此阶级斗争不可能停止。尤其是战国末期,兼并战争给人民带来愈来愈深重的苦难,劳动人民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自然也就愈来愈加激烈。

战争给人民带来的苦难 战国末期各诸侯国之间的连年战争,给广大劳动人民造成极大的苦难。从历史记载上看,当时几乎每年都有战争,有时一年竟有几次大战,有的大战持续长达数年之久。正是因为战争频仍,那时的人竟把齐、楚、燕、韩、赵、魏、秦这几个大国直呼为“战国”。例如苏代说:“凡天下之战国七,而燕处弱焉”(《战国策•燕策一》);赵奢说:“今取古之为万国者,分以为战国七”(《战国策•赵策三》);顿弱说:“山东战国有六”(《战国策•秦策四》)。[1]后来,人们就把这个历史时期称为“战国”。各国间连绵不断的战争,使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孟子曾经这样描述当时的战争:“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墨子》书中,描写战争景况更为具体:那些大国一旦攻入别国,就焚烧宗庙,割去庄稼,砍光树木,拆毁城墙,赶走牲畜,将敌国人民杀死或者绳捆索绑而掠做奴隶。这种情况到战国末期更加严重,《吕氏春秋》说:“当今之世浊甚矣,黔首(人民)之苦不可以加矣”(《振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谨听》)。

战争不仅使大批人遭到屠杀,家园被毁,财物被劫,而且普遍增加了广大劳动人民已经十分沉重的经济负担。战争中,农民要被迫编入军队,而且自备军甲,一切要由自己负担。《战国纵横家书》中明确记载:参加作战的农民,都要自备粮食,如“宦二万甲自食以攻宋,二万甲自食以攻秦”(《苏秦自赵献书于齐王章》)。沉重的负担使出征的农民经济破产,田园荒芜。一场大战之后,仅仅就经济上来说,十年的辛勤耕作也不能补偿:“十年之田而不偿也。”(《战国策•齐策五》)

秦是战国末期对外战争最频繁的一个国家,不仅秦军自己“死伤者众”(《战国策•秦策二》),而且被秦战败的国家,常常是“刳腹折颐,首身分离,暴骨草泽,头颅僵仆,相望于境,父子老弱系虏,相随于路”(《战国策•秦策四》);如韩、魏两国被秦打得“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满海内矣”(《战国策•秦策四》);赵国在长平之役,被秦“诛屠四十余万之众,流血成川”(《战国策•秦策三》)。自秦孝公以后,秦国同各国战争,仅见于史籍记载的杀人数目就超过一百几十万人。[2]秦国本国人民死伤数虽无明文记载,当也不会太少。

战争给生产带来巨大的破坏,如黄河就被用来作为反对敌国的手段:齐、赵、魏、周等这些国家,常常决堤放水,让大水冲向其他国家。公元前281年,赵攻魏,赵惠文王就曾亲自指挥决黄河堤,用大水冲魏,像这类事实是很多的。每一场水灾都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到损失,使生产遭到破坏。这种“以邻为壑”的情况,使许多河流不仅不能用来灌溉,而且成为灾害的根源。

秦国地处函谷以西,后方较为稳固,又招徕三晋之民以补充其劳动力之不足,农业生产受战争影响较小,但对其他国家说来,战争给生产带来的破坏,则愈来愈严重。

各国之间连绵不断的战争,削弱了对一些经常侵扰的游牧民族的抵抗能力。春秋时的戎、狄,有些部落被消灭,有些迁徙,有些经过融合成为另一种民族。至战国末期,逐渐强大起来的,在北方有匈奴、林胡、楼烦、东胡等民族。他们在燕、赵、秦边境上骚扰,使农业生产遭到很大破坏,虽然这些国的边境都筑起长城,并派兵防守,但由于各国之间的纷争,常常留给边境民族进入中原烧杀掠夺的机会。在秦国境内,义渠等戎人趁秦与别国交战之际,不断地“起兵袭秦”(《史记•张仪列传》)。这一切,无疑都给广大劳动人民造成了极大的苦难。因而使割据战争愈来愈不得人心。

劳动人民反抗统治者的斗争 由于封建割据战争加重了人民的苦难,战国后期劳动人民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愈来愈激烈。如公元前314年,燕国的人民在统治阶级发生内乱时,趁机进行武装斗争,后来齐国军队入燕,燕国人民又以更激烈的斗争,反抗齐国统治阶级的残暴压迫。楚国是当时政治最腐败的国家,那里的劳动人民反对压迫、剥削的斗争也最激烈。楚王常常为“楚国多盗”、“盗贼公行而弗能禁”(《战国策•韩策二》)大伤脑筋。公元前300年,在楚国爆发了战国时期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这次起义,使楚国官吏束手无策;这就是有名的庄起义。“庄为盗于境内,而吏不能禁”(《韩非子•喻老》)。起义的武装曾打到楚国国都郢:“庄之暴郢”(《吕氏春秋•介立》)。这次农民战争的规模同战国时期最大的一次战役——“长平之战”,可以相提并论。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后,史书记载“山无盗贼”,“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在昭襄王时,荀子入秦后,也说:秦国的社会比较稳定,百姓“甚畏有司而顺”(《荀子•强国》),与各大国相比,这里阶级斗争比较缓和。但是,劳动人民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在秦国内部绝没有停止。从秦国制定的专门用来镇压劳动人民反抗斗争的残酷刑律中,就可看到人民反抗统治者的斗争是存在着的,而且其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最普遍的斗争方式是逃亡和“盗”。如云梦秦简中有“士五(伍)”“不识日去亡”(《治狱程式》七)、“士五(伍)丙”“盗千钱”(《治狱程式》十九)、“盗牛”(《治狱程式》十一)、“盗马”(《治狱程式》十五)等案例,表明这类事件在当时是很多的。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货币使用的广泛,劳动人民还以私铸货币来反抗统治阶级的经济剥削,《治狱程式》中有这样的案例:“爰书:某里士五(伍),甲、乙缚诣男子丙、丁及新钱百一十钱、容(镕)二合,告曰:丙盗铸此钱,丁佐铸。甲、乙捕(索)其室而得此钱,容(镕),来诣之。”还有许多“盗”集聚在一起成为“群盗”。从云梦秦简中可以看到:有些“群盗”拥有弓弩等武器,他们“白昼居某山”,聚众抢劫富家的财物,并且同收捕他们的官兵进行英勇斗争。(见《治狱程式•群盗》)在官府做工的手工业工匠也起来斗争,他们被称为“工盗”(《法律答问》二十三)。有重要意义的是,这时就出现了破坏、反对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斗争,有人竟把标志着私有土地的田界加以移动,即所谓“盗徙封”(《法律答问》六十四)。一切都表明,秦国至战国末期,劳动人民采取着各种方式同地主阶级展开斗争,而秦国在当时还是各大国中阶级矛盾较为缓和的一个国家,其他国家的内部阶级斗争,较秦国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可以肯定的。

人民群众推动历史走向统一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战国时期的人民群众不仅推动了当时刚刚产生的封建经济向前发展,而且推动了分裂割据的各诸侯国家走向统一,促进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封建国家的早日诞生。

割据战争加重了人民的痛苦,广大劳动人民是渴望统一的,他们用实际斗争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凡是政治稳定的国家,那里的阶级斗争就比较缓和;凡是政治腐败、内乱迭起、四分五裂的地方,那里的阶级斗争就比较尖锐,而这些国家则往往在阶级矛盾激化之际被战败或灭亡。自昭襄王以后,在秦的本土内部局部地区实现了统一,政治上比较稳定,生产发展有一定保证,因此阶级矛盾较为缓和。虽然零星的、小规模的人民反抗斗争不断出现,“盗”、“群盗”屡见于《秦律》,但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没有出现。这就使秦国在对外战争中有了较为稳固的后方。相反,在另外一些诸侯国,如燕国,人民憎恨本国的统治者,在公元前314年齐国进攻燕国之时,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欢迎齐国军队,后来燕国人民发现齐国的统治者较燕国统治者更坏,又起来反抗齐国的统治,结果使齐国的军队不得不撤回本国。(见《史记•齐世家》、《史记•燕世家》及《战国策•燕策一》)

楚在春秋时是最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到战国末期,统治者“厚赋敛诸百姓”(《战国策•楚策三》),“恃其国大,不恤其政”(《古史》引《战国策》)。人民群众就用武装斗争来回答统治者:在庄起义的时候,齐、韩、魏三国在垂沙大败楚军,并杀死大将唐蔑。不久,秦国又打败楚国,杀大将景缺,楚国就是在这种内外夹击下一步步削弱的。秦国则多是趁各国阶级矛盾尖锐化时,取得统一战争胜利的。

趋向统一的客观现实,使新兴地主阶级代表人物认识到:统一是大势所趋,凡有远见的思想家都积极鼓吹统一,如孟子[3]在回答天下怎样才能安定这个问题时,就十分明确地说:“定于一”,即要统一于一个政权之下。什么人才能统一呢?“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梁惠王》)。这反映了长期的分裂战争是不得人心的。秦国的相国吕不韦知道“民之所走,不可不察”(《吕氏春秋•功名》),提出了一整套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方针(详下节)。这正是阶级斗争客观现实在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头脑中的反映。

总之,阶级斗争促成了战国末期统一趋势的出现,推动了社会向前发展。

二、吕不韦和秦王嬴政

全国统一前夕,秦国同东方各诸侯国激战方酣之际,秦国内部统治阶级中间爆发了一场剧烈的斗争。这场斗争不仅是地主阶级内部争夺对劳动人民统治权力的厮杀,而且它关系到统一后,采用什么方针、策略对全国实行统治的问题。斗争的结局,对秦统一全国后的历史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吕不韦怎样当上秦国的丞相 秦昭襄王死后,由太子柱继位,是为孝文王。昭襄王统治达五十六年之久,所以当孝文王登上王位的时候,已经是五十三岁的人了。早在继位以前,孝文王就已奄奄一息,登上国王宝座刚刚三天,就离开了人世。[4]孝文王死后,太子子楚继位,是为秦庄襄王。

庄襄王(公元前249年至前247年)在位时,秦国军政大权均操在丞相(又称相国)吕不韦手中。吕不韦原是卫国濮阳(河南濮阳西南)人,后在韩国经商,是“家累千金”的大商人。(见《战国策•秦策五》)这样一个人是怎样在秦国当上相国的呢?

原来,公元前265年(秦昭襄王四十二年)左右,当吕不韦经商来至赵国首都邯郸的时候,遇到了秦国公子异人。异人是秦昭襄王之孙,当时为安国君的秦太子柱(即后来的孝文王)之子。异人的兄弟有二十几个,他自己又非长子,其亲生母夏姬并不受宠,所以被秦王送至赵国来为“质”。所谓“质”,就是诸侯国之间结盟时相互送的人质,他们虽系各国的公子、王孙,但其安危吉凶,则“托于不可知之国”,若本国一旦背约,质就立刻“身为粪土”(《战国策•秦策五》)。所以,异人在赵境遇不佳:“车乘进用不饶,居处困,不得意。”(《史记•吕不韦列传》)这个落难王孙,归国的希望非常渺茫,继承王位的可能性根本没有,只有客死他乡的前途在等着他。正在这时,大商人吕不韦在邯郸遇到公子异人,立刻看出“此奇货可居”(《史记•吕不韦列传》),用他可以做一笔一本万利的生意。于是决定在异人身上搞一次政治投机。

吕不韦决定这样做,是从对秦国的内部形势分析出发的:在秦国,当时即将登上王位的太子柱宠爱华阳夫人,华阳夫人之弟被封为阳泉君,他们在秦国拥有相当大的权势,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华阳夫人虽位尊势隆,但自己却无子,在当时,“有承国之业”(《战国策•秦策五》)希望的,乃是太子柱的另一儿子子傒。而傒子既不是华阳夫人所生之子,又不受她的宠爱。这样,在太子柱以后,王位究由谁来继承,在秦国王室内部,还大有争夺的余地。此时,正值战国末期,秦国最终消灭各国、统一中国的形势业已形成。因此,秦国内部争夺王位的斗争,实质上也是争夺未来的全国最高统治地位的一场斗争。

正当公子异人郁郁不得志的时刻,吕不韦来了。吕不韦对异人分析了秦国王室内部矛盾形势,并表示愿帮异人争取适嗣的地位。异人听后当然求之不得,对吕不韦感激涕零,顿首许诺:若能取得秦国王位,“请得分秦国与君共之”(《史记•吕不韦列传》),一场政治交易拍板成交。

吕不韦先送给异人五百金,让他在邯郸广为结交,又以五百金买奇物玩好,自己携这些物品去秦进行活动。至秦后,他找到华阳夫人之弟阳泉君[5],对他说:你们(指阳泉君和华阳夫人)已经犯下死罪难道还不知道吗?你们一家现在均居高位,而子的门下却无贵者;你们家藏有无数珍宝、美女、骏马,这些都靠华阳夫人受宠,才保得住。然而,华阳夫人无子,子傒为适嗣,将来一旦子傒登上王位,恐怕你们的地位和生命都要发生危险了。阳泉君听后,忙向吕不韦请教办法。吕不韦告诉他:现在有异人在赵为质,“贤”且极想归秦,并愿为华阳夫人之子。华阳夫人若能将其认为己子,并设法立为适嗣,将来由他来继承王位,这样“异人无国而有国,王后(指华阳夫人)无子而有子”(《战国策•秦策五》)。对于华阳夫人来说,这样做就能永保权势:“夫在则重尊,夫百岁之后,所子者为王,终不失势,此所谓一言而万世之利也。”(《史记•吕不韦列传》)吕不韦的游说果然打动阳泉君,阳泉君“入说王后(指华阳夫人)”(《战国策•秦策五》),华阳夫人听从吕不韦之计,愿认异人为子,并劝安国君以异人代替子傒为适嗣。在此前后,异人在邯郸结交的宾客,都纷纷称赞异人。这样,安国君终于同意将异人立为适嗣,异人从赵归秦。[6]当孝文王(即安国君、太子柱)死后,就由异人继承了王位,是为庄襄王。[7]

庄襄王上台后,按照原来的约定,就让吕不韦担任相国。这样,秦国内外大权就操在吕不韦手中了。

吕不韦当政时秦国的成就 公元前249年,庄襄王即位,吕不韦为相国,被封为“文信侯”,以蓝田(陕西蓝田县西)十二个县为其食邑(见《战国策•秦策》),后来又改封至三川郡的河南雒阳(洛阳附近)食邑十万户。庄襄王在位三年即死去,接着便由庄襄王之子政继位,这就是后来的秦始皇。但刚继位的秦始皇只有十三岁。吕不韦继续任相,并以“仲父”的身份辅政,所以一直到始皇九年,即公元前238年秦始皇二十二岁亲自执政以前,秦国的军政大权一直操在吕不韦的手中。他在秦国实际执政达十二年之久。

在吕不韦当政期间,秦国在对外发展方面取得很重要的成就:

公元前249年(秦庄襄王元年)灭东周君。原来,自公元前256年,秦昭襄王灭掉周王赧以后,挂名的周天子虽然不存在了,但还遗留下一个东周君。这个东周君又称周公。此周公并非周公旦之后,乃是周王室的另外一支:考烈王封其弟揭于王城(洛阳西宫)。是为周桓公,子威公,孙惠公,惠公徙居于巩(河南巩县),惠公之子武公,武公之子咎,称为东周君。这时咎虽然在巩不称“天子”,但总是周王室的残余。在庄襄王元年,吕不韦便亲自率兵消灭了它,将其地并入秦国,令东周君迁往阳人(河南临安西)。从此,周王室最后的一支也被清除了。

同年,秦国派大将蒙骜率兵伐韩,取得通向东方的重要城市:成皋和荥阳,建立三川郡。成皋和荥阳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秦国取得它们,并设郡管理,不论在经济上和战略上,都具有重要意义。这时秦的国界已接近魏的国都大梁。

公元前248年(秦庄襄王二年),秦国的蒙骜继续率兵向东进攻,先后取得魏国的高都、波,以及赵国的榆次、新城、狼孟等三十七城。公元前247年,秦又派大将王龁攻韩之上党,同时,蒙骜又率兵攻晋阳,并以狼孟等三十七城和太原、晋阳等地建立太原郡。太原郡最初为赵国所建,公元前259年(秦昭襄王四十八年),秦将司马梗曾攻取太原。次年,秦被魏、楚联军所败,太原复归赵。这一次秦在这里重建太原郡,表明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此地已牢固为秦所控制。

秦国取得的一系列胜利,使魏、赵等国感到极大威胁,公元前247年,赵、魏、韩、楚、燕五国又一次联合起来,五国军队在魏信陵君无忌的率领下向秦进攻。秦军出兵迎击,大战于河外。由于秦军寡不敌众被联军打败,秦将蒙骜逃走,五国联军取得一次胜利。

庄襄王死后至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年)以前的这段时间内,秦的主攻目标仍是韩、赵、魏三国:公元前245年,秦攻取魏国的卷(河南原武城北)(见《编年纪》),公元前244年又取得魏的、有诡。同年,秦将蒙骜率兵攻占韩国十三座城,在秦军进攻面前,三晋已无力抵抗,公元前242年,秦又攻占魏的酸枣、长平、雍丘、山阳等二十城,并在这里设立东郡。次年(公元前241年),秦攻占魏的朝歌。魏有一个附庸小国——卫,也已被灭掉。秦将卫君角从濮阳迁至野王(河南沁阳)[8],让他在那里继续维持着有名无实的君位。秦国对卫君和东周君的处理方法,实际是一种“恩”、“威”并施的统治策略,同过去一味以杀戮为能事的做法略有不同。

在秦国节节进逼的形势下,赵、楚、魏、韩、燕五国又一次联合起来。公元前241年,五国之师在赵将庞煖的统率下,向秦国的蕞地进攻。但此时五国联军已经不堪一击,遭秦反击后,只好移师东向,攻秦之举毫无所获,反而向齐进攻。秦国趁各国自相残杀之际,继续向三晋进攻,公元前240年攻取赵国的龙、孤、庆都和魏国的汲。公元前238年,秦将杨端和又占领魏的首垣、蒲和衍氏。至此,秦国取得的土地,至少有十五个郡以上,占统一以后全国总郡数近二分之一。[9]更重要的是:在秦国的打击下,东方诸国被打得落花流水,从此再也联合不起来,只有在那里等待着被秦一个个地消灭了。

《吕氏春秋》的编纂 面临着全国即将统一的新形势,地主阶级内部各派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在研究完成统一中国的军事和政治策略,以及统一后的封建国家如何进行统治的问题。当时正在韩国的韩非,已经对前代的法家思想进行系统总结,开始撰写先秦法家思想之集大成的著作——《韩非子》。作为秦相国的吕不韦,更不能回避这些问题,自他执政以后,就从东方各国招揽各派学者、文人来秦国,效法魏的信陵君、楚的春申君、赵的平原君、齐的孟尝君,将大批宾客养在门下。并“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史记•吕不韦列传》)。吕不韦养士的目的,就是让他们著书立说,为统一中国作理论准备。在吕不韦的领导下,宾客们“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人著所闻,集论”(《史记•吕不韦列传》),于公元前239年编成了一部著作——《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实际是一部集体编撰的论集,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三个部分。由于是有计划组织编写的,所以在形式上十分整齐,“十二纪”即以“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十二个季节为“纪”,每一纪有五篇文章;“八览”即《有始览》、《孝行览》、《慎大览》、《先识览》、《审分览》、《审应览》、《离俗览》、《恃君览》,每“览”共有八篇文章;“六论”为《开春论》、《慎行论》、《贵直论》、《不苟论》、《似顺论》、《士容论》,每“论”有六篇文章,加上《序意》(即序言),共应有161篇论文。但因后来夺佚错落,现在《吕氏春秋》中的《有始览》只有7篇,《序意》篇也仅余残文,故全书现共存160篇文章(见郭沫若:《沫若文集》第十五卷,407~408页)。这样的体裁,在先秦诸子中,是独一无二的,《吕氏春秋》是我国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出的文集。

当然,为照顾体裁形式的整齐,和各篇的长短大约相等,在内容上不免受到影响,例如有些篇目是勉强凑成,有的则将一篇文章强割为两篇,或同一内容改换标题写成两篇,像《应同》与《召类》,《务大》与《谕大》,《去尤》与《去宥》就是十分明显的几篇。

《吕氏春秋》编制的形式虽然整齐,但其内容却相当复杂。这里不仅同先秦其他诸子的著作一样,论述了哲学、政治和社会道德、伦理等问题,而且包含了不少历史和自然科学知识,如“十二纪”中各“纪”的第一篇,就分别记载了一年十二个月中星辰的位置,以及各个季节的物候,是我国古代天文、历象方面的重要资料;又如《士容论》中最后的四篇文章:《上农》、《任地》、《辩土》、《审时》,记载了农业生产有关的科学知识。可见《吕氏春秋》的内容很“杂”,它是类似于后来的百科全书式的丛书。

在理论观点上,《吕氏春秋》对先秦的儒、法、道、墨、阴阳五行各派,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它“兼儒墨、合名法”(《汉书•艺文志》),先秦各主要学派的理论,几乎都可从《吕氏春秋》中找到。正因为这样,它才被称为“杂”家的代表作。

《吕氏春秋》虽包容了各个学派的理论观点,而全书又以阴阳五行构成的体系贯串起来,这就形成了《吕氏春秋》一书的特点。

《吕氏春秋》这一特点,正是战国末期经济、政治趋向统一,从而要求思想统一的产物。从“杂”中反映出百家开始汇合,而这种统一和汇合,正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由于《吕氏春秋》是由吕不韦提倡、编纂的,所以它所反映的观点,就是吕不韦的观点。下面就根据《吕氏春秋》的材料,初步剖析吕不韦的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

《吕氏春秋》中的哲学观点 在哲学方面,本书中充分表现了“杂”的特点。这里,有一些可贵的唯物主义因素,但是在其整个理论体系中一套阴阳五行的理论,使之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

在回答什么是世界的本源这个哲学基本问题上,《吕氏春秋》提出了“太一”、“道”,或者叫“精气”,表现了唯物主义的观点:

日月星辰,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尽其行。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

或者十分明确地说:

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仲夏纪•大乐》)

天道圜,地道方。(《季春纪•圜道》)

精气之集也,必有入也。集于羽鸟与?为飞扬。集于走善与?为流行。集于珠玉与?为精朗(良)。集于树木与?为茂长。集于圣人与?为敻明。(《季春纪•尽数》)

这里提出的“太一”、“道”、“精气”等范畴,都是从儒家、道家那里借用来的。它们是指精神,还是指物质?在这里虽看不太清楚,但综观《吕氏春秋》全书,有些地方表现出一些唯物主义观点,否认精神是世界的本源,如以“气”来解释人的疾病和祸福:指出人因形体不动,精气积,就易得病;不知保养身体,只去求鬼神,则疾病更重,“卜筮祷祠,故疾病愈来”(《季春纪•尽数》)。又根据“类同相召,气同则合”(《有始览•名类》)的现象,论述了祸福皆由人所召,从而否定天命。它说:“尧为善而众善至,桀为非而众非来”,“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命,安知其所?”(《有始览•名类》)它把“精”同鬼神对立起来:“精而熟之,鬼将告之。非鬼告之也,精而熟之也。”(《不苟论•博志》)这些都强调了人为的作用,反对了天鬼迷信,闪烁着无神论的光辉。既然否认神的存在,《吕氏春秋》中提出的“太一”、“精气”、“道”等并不是虚幻的精神,不是神、上帝。可见这是一种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

但《吕氏春秋》的唯物主义观点,却包含在一套阴阳五行神秘的神学体系之中,所以又成为唯物与唯心的混杂。如《吕氏春秋》中的十二纪,就是以木、火、土、金、水五行,配合春、夏、秋、冬四时作为体系的。这不仅是本书的体系,也是作者提出来的统治图式,要求统治者在一年十二月内能顺应五行四时之气来进行统治,以求得福;反之,则要得祸。(见《吕氏春秋•季冬纪》)这正是邹衍创始的五行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并成为后来汉代董仲舒的神学理论基础。

在认识论方面,《吕氏春秋》也表达了一些唯物主义观点。如强调“学问”的重要性(见《孟夏纪•劝学》、《有始览•谨听》等),反对“不知而自以为知”(《不苟论•博志》),主张认识事物必“缘物之情及人之情以为所闻,则得之矣”(《慎行论•察传》)。反对主观成见,妄想臆断,强调“人必别宥然后知”(《先识览•去宥》),即去掉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才能真正认识世界。《吕氏春秋》否认唯心主义的先验论,认为“圣人”所以先知,“非神非幸”,而在于“审征表”,即能详细观察客观事物反映出的征候和表现。“无征表而欲先知,尧舜与众人同等”(《恃君览•观表》)。这些提法反映了作者在认识论方面的唯物主义观点。

但由于其唯心主义体系,《吕氏春秋》在认识论方面也不能摆脱唯心论的束缚,如作者认为:“学”的最终归宿不是别的,“达天性”而已,说什么:“凡学非能益也,达天性也”(《孟夏纪•尊师》),“别宥则能全其天矣”(《先识览•去宥》),“能全天之所生而勿败之,是谓善学”(《孟夏纪•尊师》),这就堕入了唯心论的泥坑,窒息了它的朴素的唯物主义因素。正因作者不能摆脱这种唯心主义体系的束缚,所以,面对错综复杂、无穷无尽的客观世界,《吕氏春秋》哀叹人无法认识它:“目固有不见也,智固有不知也,数固有不及也”(《似顺论•别类》),从而走入不可知论,它认为:“知与不知皆不足恃,其惟和调近之,犹未可必。”(《孝行览•必己》)“和调”就是“顺应外界,与世沉浮”的意思,然而仍然不能免祸得福,所以又走向命定论,作者提出:“命也者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人事智巧以举错者不得与焉,故命也者。就之未得,去之未失”(《恃君览•知分》)。这种“命定论”、“不可知论”,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毫无共同之处,但是它们又同在一本书中出现,充分显示出其“杂”的特点。

社会历史观和政治主张 《吕氏春秋》反映的社会历史观和政治主张,也是很“杂”的,它表现在许多方面。

《吕氏春秋》承认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作者认为“太古”时代是没有君主、帝王的:

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恃君览•恃君》)

显然,这里描绘了一幅原始社会没有阶级、没有国家的图景。后来由于“少者使长,长者畏壮,有力者贤,暴傲者尊,日夜相残,无时休息”。于是“圣人深见此患也,故为天下长虑,莫如置天子”(《恃君览•恃君》)。这才产生了君主,出现国家。这里,《吕氏春秋》肯定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进步,国家最初是没有的。这种历史观是进步的,但它又认为“天子”是“圣人”“置”的,又与“天生民而立之君”的观点相一致,具有消极的一面。

《吕氏春秋》反映的政治主张包括什么内容呢?

首先,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王国:

今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有始览•谨听》)

这种看法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建立统一的封建国家的要求。在如何实现统一的问题上,《吕氏春秋》赞成、支持用战争手段来解决:

故取攻伐者不可非,攻伐不可取,救守不可非,救守不可取。惟义兵为可。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孟秋纪•禁塞》)

这里所说的“义兵”,就是封建的统一战争。用封建统一战争结束割据状态,这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

消灭割据状态以后,《吕氏春秋》设计的是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

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审分览•不二》)

这种实行封建统一的主张,是新兴地主阶级各派思想家、政治家都曾提出过的,它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势。

统一的封建国家建立后,如何进行统治?在这个问题上《吕氏春秋》更多地摄取儒家和道家的主张:

儒家代表人物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这种民贵君轻的说法,是孟子以后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地主阶级在现实的阶级斗争面前,不得不对“民”加以重视。在《吕氏春秋》中,这种观点得到了多方面的发挥:

凡举事必先审民心,然后可举。(《季秋纪•顺民》)

宗庙之本在于民。(《有始览•务本》)

圣人南面而立,以爱利民为心。(《季秋纪•精通》)

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开春论•爱类》)

执民之命,重任也,不得以快志为故(事)。(《恃君览•行论》)

类似的言论还可以举出许多条。从这里出发,《吕氏春秋》主张实行儒家说的“德政”:

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离俗览•上德》)

当然,儒家所谓“德政”,并非废弃刑罚,仅仅是反对法家那种单纯用刑罚的统治办法,而是主张刑、德并用。实际就是欺骗和暴力镇压两手都用。《吕氏春秋》把这种思想表达得更清楚:

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离俗览•用民》)

两手要用得恰当,哪一面也不要过分,这样才能保持统治的稳定:

礼烦则不庄,业烦则无功,令苛则不听,禁多则不行。(《离俗览•适威》)

《吕氏春秋》还提倡君主要“无为”而治。“无为”的思想来源于道家,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道德经》第五十七章)。帛书《经法》有“柔节先定,善予不争”等言论,代表黄老思想的重要方面。《吕氏春秋》认为君主应当采取这种“无为”而治的策略进行统治:

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智,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似顺论•分职》)

这种“无为”而治的策略,是与实行“德政”相一致的:

凡君也者,处平静,任德化,以听其要。(《审分览•勿躬》)

作为一种统治策略,道家的“无为”而治,并非真正什么也不“为”,它最终的目的还是要达到“无为而无不为”。《吕氏春秋》所说的也是如此,它只要求君主“无为”,而要臣下放手去干:

古之王者,其所为少,其所因多。因者君术也,为者,臣道也。(《审分览•任数》)

君主只是在用人上下工夫,别的事就可“无为”:

贤主劳于求人,而佚于治事。(《季冬纪•士节》)

这些言论正是对道家思想的发展和运用。

当然,在《吕氏春秋》中还包括其他各派的思想学说,故而称为“杂家”的著作。但它更多地摄取儒、道两家的倾向也是十分明显的,这正是吕不韦思想的反映。

“杂家”的出现与战国末期的历史条件是分不开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即将出现,随着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结束,原来代表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的各家学派也开始由逐步接近到互相融合。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有一部分人,已经认识到单纯用过去法家的措施进行统治,已经远远不够,必须兼采各家,尤其是儒、道两家的政治策略,才更有利于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吕不韦正是这部分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是先秦时代的一位重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吕不韦同秦王政的矛盾 虽然在公元前229年以公布《吕氏春秋》的方式,吕不韦才把自己的思想观点公之于众,但在此之前,他在秦国施政,就已“杂”用各家的主张了。如这一时期秦国继续鼓励耕战,实行严刑酷法,而有时又“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史记•秦本纪》),还第一次给一个亡国的国君——东周君赐以阳人地,以“不绝其祀”(《史记•秦本纪》),拔卫后,又将卫君角安置于野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10]这种“刑”、“德”并用的作法,很难说是“儒”还是“法”家的主张,它们正是战国末期各派思想互相渗透、百家合流的结果。而“怀柔”和“镇压”两手并用政策,正是以后历代统治者认为最妥善的统治术。它虽然与秦国历来的传统有矛盾,但是在秦国统治阶级内部并无根本分歧。所以在庄襄王统治时期(公元前249年至前247年),吕不韦能顺利地推行他的主张,在秦国的政治舞台上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庄襄王死后,由他的儿子嬴政(又称赵政)继位。公元前246年,嬴政即王位时年仅十三岁,不能亲政,吕不韦则以“仲父”的身份辅政,实际上,秦国的大权皆操在吕不韦一人手中,这时他的权势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但是秦王政一天天长大起来,他那种专权、独断和不愿倾听别人劝谏的性格当然也日益鲜明地表现出来。而长期以来习惯于独揽秦国政事的吕不韦却不愿改变这种状况。总之,统治阶级中间固有的权势欲,埋下了吕不韦同秦王政势不两立冲突的种子。

公元前239年,秦王嬴政二十一岁。次年,在举行加冕礼以后他就要开始亲政。这时,吕不韦可能察觉出了秦王嬴政对自己的潜在威胁,因此在这一年将《吕氏春秋》这部早已开始编纂的著作,公布于咸阳市门,并宣布:“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史记•吕不韦列传》)。据说当时竟“无能增损者”(高诱:《吕氏春秋序》),观《吕氏春秋》一书的内容和文字并非上乘,绝非无可增损,其所以当时无人改动,其真实原因前人早就指出:“时人非不能也,盖惮相国畏其势耳。”(高诱:《吕氏春秋序》)因害怕吕不韦而无人敢改动《吕氏春秋》。而这也正是吕不韦在此时公布此书的目的:他不过是借此机会向秦王政示威,要他看看相国的势力究竟有多大。不仅如此,他公布《吕氏春秋》还为了要秦王嬴政从行动上到思想上都接受他的控制,在《吕氏春秋》全书的总序《序意》篇中,把这个意思说得十分清楚:“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这里吕不韦把《吕氏春秋》同黄帝教导颛顼联系在一起,无异于明确告诉秦王政要像颛顼对待黄帝那样[11],接受吕不韦的教导。为此,吕不韦甚至还可能有意散布出舆论,说秦王政是他亲生的儿子,他才是嬴政真正的父亲。[12]他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要嬴政亲政以后,依旧接受他的控制。

但是,秦王嬴政恰恰不是吕不韦希望的那样的君主,从他以后的作为来看,秦王政专断而骄横的性格,是决不愿受制于人的。他不仅不能接受吕不韦的摆布,而且要“独制其民”,不能“与人共治之”(曹元首:《六代论》)。他不仅不能容忍像吕不韦这样热衷权势、以“仲父”自居的人,而且同儒家宣扬的“重民”思想根本格格不入,所以他对于《吕氏春秋》宣扬的观点,有很大一部分是抵触的;虽然他并不一定反对儒生——这从统一后秦始皇左右还有不少“皆诵法孔子”的“诸生”、“博士”(《史记•秦始皇本纪》)可以证明——但无论是谁妨碍他独断专行,都是他所不能允许的。在这一点上,法家绝对的君主极权的主张,倒是颇合他的口味。这样,秦王政二十二岁亲政以后,同吕不韦的矛盾公开爆发,乃是势所必然的了。

但这一冲突的爆发,其表面原因和导火线却是从“宫闱秽事”开始的。

据文献记载:吕不韦早就和秦王政的母亲,即庄襄王的夫人私通。后来,秦王政年纪稍长,但太后仍“淫不止”,吕不韦怕被秦王政发觉,而另外找来“大阴人”嫪毐代替自己,“太后私与通,绝爱之”。嫪毐因此而得宠,“赏赐甚厚,事皆决于嫪毐”(《史记•吕不韦列传》)。后嫪毐在秦国的权势竟发展到与吕不韦不相上下,以致国内人们常嫪氏、吕氏并提:“与嫪氏乎?与吕氏乎?”(《战国策•魏策四》)“嫪毐家僮数千人,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史记•吕不韦列传》)。当公元前238年(秦始皇九年),秦始皇二十二岁,在雍蕲年宫举行加冕礼时,嫪毐“矫王御玺及太后玺”发兵作乱。秦王政派相国昌平君、昌文君率兵镇压。结果,嫪毐兵败,参与叛乱的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枭首,并车裂示众,灭其宗。嫪毐家的舍人,轻者罚为鬼薪,并有夺爵迁蜀者四千余家。而嫪毐自己则流放至蜀。因嫪毐事连吕不韦,次年,秦王政免去吕不韦相国职,后又令其迁蜀,吕不韦惧,饮毒酒自杀。吕不韦死后,有些门客为其送葬,秦王政又下令:凡临丧者,原是三晋来秦之人一律逐出国;原为秦人者,禄至六百石以上免爵流放,五百石以下者,可不免爵,但不临丧者也要迁走。并申明:以后若有人做类似于嫪毐、吕不韦这样事的“籍其门”,并和此次事件作同样处理。秋天,又下令“复嫪毐舍人迁蜀者”(《史记•秦始皇本纪》)。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事件的真实原因决不是什么“宫闱秽事”。秦王政所镇压的,以及参加嫪、吕一派活动的牵涉到数千人,说明这次斗争乃是以秦王政为首的一派势力,同嫪、吕为首的一派势力争夺统治权力的斗争。结果是以嬴政的胜利而告终。从此,秦国就在嬴政“独治其民”的方式统治之下,而《吕氏春秋》所设计的统治方案,则付诸东流。

三、秦国的最后胜利

封建经济的发展,为全国统一造成前提,人民群众的斗争又推动统一的实现,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封建统一的条件。到庄襄王统治时代,秦国已经积蓄起足够的经济、军事力量;而到秦始皇亲政时,又消灭了吕不韦和嫪毐集团,使政权严格地控制于秦始皇一人手中,封建中央集权在秦国达到空前未有的程度,这就加速了统一战争的胜利进行。

从公元前236年(秦始皇十一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在十五年中,秦国的军队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消灭了其他诸侯国,最后统一了中国。

秦国的逐客令 秦本来具有招徕其他诸侯国臣民的传统。从秦穆公时起,就有许多秦国以外的人在秦为客卿。至战国末年,秦国已经取得对各诸侯国家的明显优势,一些地主阶级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谋士纷纷投奔秦国。在这些人中,有一个在秦国以后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人,就是李斯

李斯原是楚国上蔡(河南上蔡)人,年轻时,曾任过掌乡文书的小吏。他虽身居统治阶级的下层,但对高官厚禄却怀有极为强烈的欲望。据说:有一次,他在厕所中见到那里的老鼠,吃的是脏东西,有人或狗来时,则被吓得慌忙逃窜;而到仓库中见到那里的老鼠吃的是好粮食,住在宽敞的房里,没有人和狗前来惊扰。李斯对此大发感慨地说:人“贤”或者“不肖”正像这些老鼠一样啊!就看各人处在什么地位了。这就是李斯的人生哲学。由此出发,他认为:一个人若安于卑贱的地位而不设法爬到统治别人的位置上去,就同禽兽没有两样,他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史记•李斯列传》)所以,李斯处心积虑地决心要爬上地主阶级的高位。当他看出自己所在的楚国已经明显地不是秦国的对手,而其他五国也都无力抗秦的时候,就决心入秦,到那里去寻找孜孜以求的功名富贵,并公然宣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决不是我李斯这样的人能容忍的,“故斯将西说秦王矣”(《史记•李斯列传》)。于是,在公元前247年(秦庄襄王三年),李斯离开楚,来到秦国。

李斯来到秦国时,正值秦庄襄王已死,继位的秦王(即秦王嬴政)年尚幼,相国吕不韦执秦国政。李斯就投奔至吕不韦门下,充当舍人。当时吕不韦也正广收人才,不久即任李斯为郎。李斯又借与秦王接近之机,取得秦王信任,当上了长史。这样,当吕不韦失势以后,李斯仍得到秦王的宠信,而“拜斯为客卿”(《史记•李斯列传》)。

但是,正当李斯按照他自己的人生哲学和处世逻辑,一步步向统治高位登攀的时候,秦国发生的一件事,不仅几乎毁掉李斯的“前程”,而且差点改变秦国几百年来招徕客卿的一贯传统。这件事就是韩国阴谋的暴露。

原来,当秦国军事取得节节胜利之时,首先感到恐慌的就是邻近的韩国。这时,昏庸无能的韩王无计可施,竟使出了疲秦之计:听说秦国喜欢大兴工程,就派出水工郑国入秦,劝说秦国修筑水渠。韩国的统治者愚蠢地认为:如果秦国果真这样做,就会使他们将力量用到修建上去,而无力东伐。郑国入秦后,果然说动秦国的统治者,于是开工破土,引泾水入洛。当工程正在进行之际,韩国的阴谋被秦王发觉了。秦王嬴政本来就是一个多疑善变、心胸狭窄的人,当时就有人说他:“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史记•秦始皇本纪》)自嫪毐事件败露后,秦王就已显出对客卿的不信任。而郑国来秦的意图被秦王发觉后,就更加重了秦王对客卿的憎恨,因此,欲下令杀掉郑国。这时秦国的宗室大臣早已对在秦国的客卿不满,便进一步煽动说:各诸侯国来秦的人,哪一个不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而奔走的!不如将所有的客卿统统赶走。秦王便听从这些意见,下令“逐客”。

逐客令一下,使大批从东方各国来秦的客卿惶恐不安。这时,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为保住在秦国的地位,李斯便向秦王上书,力劝改变这一决定。在书中,李斯首先历数秦国用外人而使国富兵强的事实,从穆公说起:“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这五个人皆非生自秦国,但“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时又用卫国的商鞅进行变法,结果:“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接着,李斯又举出惠王时用魏国人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襄王时用魏国人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从这些历史事实中,李斯得出结论:“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如果秦以外的人皆不用,结果就会“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下面,李斯又举出:秦王所喜欢的珠宝玩好,音乐美女,许多都是来自秦国以外,但是“陛下说之”,并不因其非秦国所产而不要。然而,对于士却采取“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的办法,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他指出:“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李斯又反复说明:欲无敌于天下,必须使本国的人愈多愈好:“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总之,要成王、称霸、建立帝业,必须能容纳人。如果不能容纳人,反而把人往外推,无异于帮敌人的忙,“此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者也”。最后,李斯写道:“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如果把这些“客”都驱逐出去,“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李斯的这封上书,不仅情词恳切,而且确实反映了秦国历史和现状的实际,代表了当时有识之士的见解。因此,这篇《谏逐客书》成了历史名作。(见《史记•李斯列传》)

秦王嬴政见到《谏逐客书》后,立即改变主张,撤销逐客之令,并恢复李斯之官位,自此以后,对他更加倚重。

这时,即将被杀的水工郑国也向秦王进言:韩国唆使秦大兴水利建设工程,其最初目的虽是消耗秦国实力,但水渠修成后,“亦秦之利也”(《史记•河渠书》)。尽管修渠时,减轻了秦国对东方各国的压力,“为韩延数岁之命”,让韩国苟延残喘的再继续几年,但渠成后却“为秦建万代之功”(《汉书•沟洫志》)。秦王为郑国的话所动,决定不杀郑国,而让他继续领导修完预定的水利工程。这就是后来在秦国经济中发挥很大作用的郑国渠。

经过这一次周折,秦国仍旧保持着吸收并使用外来客卿的传统,而外来的客卿也在秦国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尉缭和《尉缭子》 在来秦的宾客中,有一个重要的军事家,就是尉缭。

尉缭原称为缭,魏国大梁人,公元前237年(秦始皇十年)来秦。这时,秦王嬴政已经消灭了吕不韦和嫪毐的势力,除掉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反对派,权力进一步集中一人之手,正要以全部力量向外发展,而首当其冲的则是韩国。面对着迅速壮大起来的秦,东方各国都个个自危,韩国则更加震恐。在这种形势下,缭到秦国来向秦王进言,他说:当前,以秦国的力量消灭东方各诸侯国,是毫无问题的。但若各诸侯国联合起来,合纵而抗秦,结果就很难预料了。缭向秦王献策:不要吝惜财物,向各国掌权的“豪臣”行贿,破坏其联合之策,离间其内部关系。这样做,不用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采用了缭的办法,在以后同各国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不少次是用此策而取得胜利的。

但是,不久缭就看出秦王政是一个残忍成性的暴君,“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史记•秦始皇本纪》)。尽管秦王对缭恭敬备至,不仅让他享用同自己一样的衣服饮食,而且秦王在缭的面前常常表现得十分卑谦。但缭已经认识到:秦王政这样的人“不可与久游”,便准备不辞而别。但秦王发觉后,千方百计地将他留住,并任命他为掌管全国军队的国尉。因此被称为尉缭。[13]

关于尉缭的事迹,史书上留下来的很少,但统一前夕秦国对其他诸侯国作战过程中,使用的战略和策略,与尉缭的军事思想十分吻合,从而可以知道指导秦国对外战争的决策集团中,尉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春秋战国时,各国都有出色的军事家,如吴国的孙武、齐国的孙膑、魏国的吴起,等等。秦国若没有杰出的军事家,其胜利的取得是不可想象的。尉缭就是秦国杰出的军事家。

证明尉缭是杰出军事家的材料,就是现存的《尉缭子》一书。《尉缭子》是一本很有价值的军事著作,一直被人们所重视。在宋代朝廷颁发的《武经七书》中,把《尉缭子》和《孙子》、《吴子》、《司马法》、《三略》、《六韬》、《唐李问对》并列为军事教科书。但南宋以后,又有人对《尉缭子》是否为战国时的尉缭所著提出怀疑,有人认为流传至今的《尉缭子》,系后人“伪”造。[14]但是最近在山东银雀山发掘的一号汉墓中,出土了竹简《尉缭子》,其内容与现在流传本基本一致。这就证明:早在汉代,今本《尉缭子》就已存在,它的成书至晚在战国秦时。这样,说它系后人“伪”造,就不能成立了。但还有人认为:《尉缭子》的作者,与秦国的尉缭不是一人。理由之一是《尉缭子》书中有“梁惠王问尉缭”等语,证明《尉缭子》的作者尉缭与梁惠王同时,而来秦的尉缭却在战国末年,时间相差近百年。但是,如果说有两个尉缭,也很难解释:为什么在不到一百年内,竟有两个姓名相同的人出现?而且,《尉缭子》的作者既是魏国人,秦国的尉缭恰好又是魏国人,世界上绝无此种巧合。唯一的解释就是,《尉缭子》记“梁惠王”事,乃出于依托,不一定真有此事。在先秦诸子中,这是屡见不鲜的,依托黄帝者有之,依托老子者有之,在战国末年的作者,为什么不能依托梁惠王呢?还有的人根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将《尉缭子》分记于“杂家”和“兵家”两处,从而断定:今本《尉缭子》系兵家尉缭,另有至今尚未发现的杂家《尉缭子》。但这种看法已被事实驳倒,新出土的竹简《尉缭子》,就证明《尉缭子》就此一种,有人已论述了“杂家”《尉缭子》就是“兵家”《尉缭子》。此看法已为大多数史学家同意,勿须赘述。[15]

《尉缭子》就是由魏入秦的尉缭之著作。证明这一点,就可以据《尉缭子》论述尉缭的军事思想。

《尉缭子》共二十四篇,即:

(一)天官;(二)兵谈;(三)制谈;

(四)战威;(五)攻权;(六)守权;

(七)十二陵;(八)武议;(九)将理;

(十)原官;(十一)治本;(十二)战权;

(十三)重刑令;(十四)伍制令;(十五)分塞令;

(十六)束伍令;(十七)经卒令;(十八)勤卒令;

(十九)将令;(二十)踵军令;(二十一)兵教上;

(二十二)兵教下;(二十三)兵令上;(二十四)兵令下

这二十四篇中,包括战争观,战争与经济、政治的关系,战争的指导原则以及具体的战略战术、队列编制、奖惩原则等等。同先秦时的其他兵书一样,它既是一本军事著作,也是一本哲学著作。

对战争的看法,尉缭同当时一些先进的军事家一样,认为:“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作者是不主张轻易挑起战争的。他认为只有“诛乱禁暴”的军事行动才是值得肯定的。相反,以烧杀抢掠为目的的战争,是要受到反对的:“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财货,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武议》)作者所肯定的“诛乱禁暴”的战争,乃是少杀人,给社会带来的动乱较小,甚至达到:“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武议》)这当然是很难办到的。在战国时代,当时的战争正如墨子所形容的那样:“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皆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墨子•非攻下》)面对这种情况,尉缭明确指出:这样乱杀乱抢,就是“盗”,主张尽可能保持社会秩序安定,以至于“兵不血刃而天下亲”(《武议》)。这种思想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

由这一基本认识出发,尉缭认为:军队要取得胜利,最重要的就是靠道义,亦即正义的战争,是能取得人民拥护的。他说:“凡兵有以道胜,有以威胜,有以力胜。讲武料敌,使敌之气失而师散,虽刑全而不为之用,此道胜也。”(《战威》)之所以能够“道胜”,就因为将士相信自己所从事的战争是有必要的:“夫将之所以战者,民也;民之所以战者,气也;气实则斗,气夺则走。”(《战威》)这里作者指出“民”在战争中的决定作用,而“民”“气”如何,即士气高低,决定着战争的胜负。这种观点无疑也是正确的。

正因为尉缭重视士“气”的作用,从而极力主张充分发挥士兵的主动精神,将帅要“信其心”,“未有不信其心而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战者也”(《战威》)。总之,欲使士卒“死战”,必须重视他们的思想,也就是说首先要讲政治,不能单纯以刑罚命令去驱使士卒打仗,对于整个战争的看法,都是如此:“兵者以武为栋,以文为□(此处原文为方框“□”);以武为表……以文为内。能审此三者,则知所以胜败矣。”(竹简《尉缭子》释文)这里说的“文”,就是政治。至于“文”的内容,作者也十分清楚地指出:就是儒家讲的孝慈、礼信、廉耻等。以这些内容,再辅之法家主张的爵禄、刑罚等,则战必胜、攻必克:“必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战威》)这种恩威并施、软硬兼用的方法,反映了战国末期儒、法等家逐渐合流的历史趋势。比起商鞅时代,只强调爵禄、刑罚一面,显然是一大进步。

同当时的一切进步军事家一样,尉缭认为:战争的胜负,取决于人事,而不取决于天。他说:传说中的黄帝“百胜”,并不是什么神秘的力量,不过是“人事而已”(《天官》)。作者还进一步举出许多实例,说明“天官时日不若人事”,这些战例都是破除迷信的好教材,如:“天官曰:背水阵为绝地,向阪阵为废军。武王伐纣背济水,向山阪而阵,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岂纣不得天官之阵哉!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不可击。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而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天官》)在讲到天时、地利、人事之间的关系时又说:“举贤用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获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武议》)。这种反对卜筮迷信,强调“人事”作用的唯物主义观点,是十分明确的。这里,也像在《孙子兵法》中一样,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可见《尉缭子》和《孙子》一样,既是军事科学著作,又是哲学著作,其中包含的唯物主义思想,是我国古代思想史的精华。

《尉缭子》也十分重视经济同军事的关系。作者要求须使人民“充腹有粒,盖形有缕,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治本》)。要做到这点,须要“均井地,节赋敛”(《原官》),“无夺民时,无损民财”,这样才能使民“有储蓄”(《治本》)。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战胜敌人:“夫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民不发轫,甲不出暴,而威治天下”(《兵谈》)。

除此而外,《尉缭子》还总结了战略、战术方面的经验,如《踵军》讲行军作战的一般原则,《兵教》讲阵战的规则,《束伍》、《伍令》讲军事纪律以及互相监视“什伍连坐”的规定。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许多重要问题。例如从《重刑令》规定的刑罚,可以看出秦国的刑罚多么残酷:“军有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军命曰国贼。”这样的人,要处于如下刑罚:“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从而可知,秦国的军队之所以拼死作战,不仅有“斩一甲首,赐爵一级”的规定,也有如上的残酷刑罚,这就使秦国人“非斗无由也”(《汉书•地理志》)。又例如从《兵令》中看出:当时的军阵排列“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阵,有坐阵”。从最近发掘的秦始皇陵前陶俑坑中所看到的,正是这种军阵形式。由此可见,《尉缭子》书中记载的内容,并非纸上谈兵,而是在实践中运用的科学总结。

尉缭是秦统一中国过程中重要的军事家,《尉缭子》是一部重要的军事著作,应当予以适当的历史地位。

姚贾和茅焦 姚贾原为魏国人,出身微贱,父亲为看管城门之监门卒。姚贾在魏曾盗窃于大梁,后至赵国游说,不为赵国所用,而被逐出。最后来至秦国,为秦王所重用,他曾替秦出使,拆散燕、赵、吴、楚四国联盟。但姚贾对秦国封建统治作出的主要贡献却不在于此,他的重要作用在于:向秦王提出用人不必责备求全。他举例说:像历史上的姜太公吕尚望、管仲、百里奚、咎犯等曾为君主建立过功勋的有名人物,在个人的经历上都有一些被认为不光彩的地方:姜太公在齐时被老妇赶出,在朝歌卖过臭肉,又曾被子良逐走,钓鱼鱼不食饵,卖庸作又不能自售;管仲也出身贫贱,曾在鲁国被囚;百里奚曾以五张羊皮被卖;咎犯则曾在中山为盗。而这四人被“明主”所用,皆立有大功。[16]他们虽有“诟丑大诽”,但是,“明主不取其汙,不听其非”,知人善任,用其所长,“察其为己用”,而放手让他们为自己效劳、立功。从这些事例中,姚贾得出结论:“故可以存社稷者,虽有外诽者不听;虽有高世之名,无咫尺之功者不赏”(《战国策•秦策五》)。这正是对秦国一贯执行的“任人唯贤”的政策进一步发挥。秦王嬴政听过之后大为赞赏,在以后统一中国的过程中,这些政策曾经起了重要作用。

茅焦,也是秦国的客卿,原为齐国人(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也有的文献说他是“沧州人”(《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引《括地志》)。当秦王政镇压嫪毐以后,又囚禁了与嫪毐私通的太后,杀死太后所生之二子,并将为此事进谏的二十七人处死。这时茅焦仍然要向秦王进谏,他不顾被处死的威胁,向秦王指出:“陛下车裂假父,有嫉妒之心;囊扑两弟,有不慈之名;迁母阳宫,有不孝之行;纵蒺藜于谏士,有桀、纣之治;令天下闻之,尽瓦解无向秦者。臣窃恐秦亡,为陛下危之。”(《说苑•正谏》)茅焦敢于这样尖刻地斥责秦王,在历史上都是罕见的。难怪郭沫若认为这是一种“小说家的笔法”(《沫若文集》第十五卷,406页),是不足信的。但若说以上记载纯属虚妄,也无根据。因《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记载茅焦说秦王这件事,语意虽无那样刻薄,然情况大体相同。可见,茅焦向秦王直谏一事,是不能否定的。

其实,像茅焦这样敢于直谏的宾客,在秦国决不止一个。如有的人向秦王指出:“王兵胜而不骄,伯主约而不忿。”现在秦王既“骄”又“忿”,“非伯主之业也”(《战国策•秦策五》)。这里虽没记下说者是谁,但从口气中可知定是秦国的宾客,或许就是茅焦一类的人。

这一类宾客在秦国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他们的身份、地位,既非秦国固定的臣民,也不是敌国的使者。他们可以接近秦国统治阶级的上层,直至国王。合则留,不合则去。所以敢于犯颜直谏,正因有一些人不断地唱与君主相反的调子,所以在秦国的朝廷上,大臣与国王争论,是常有的事情,有时甚至秦王还争不过大臣。如有一次秦王政与中期争论,结果,争论不过,“秦王大怒,中期徐行而去”(《战国策•秦策五》)。后来,秦王也没对中期如何惩处。可见,统一以前的秦王嬴政,并不像统一中国以后当了皇帝的嬴政那样,听到的只是一片颂声,有谁触“逆鳞”就要遭殃。统一前,秦国有许多敢说话的大臣,秦王所听到的也不完全是歌功颂德之辞,这也是秦国取得胜利的主观条件之一。而在向秦王直言进谏的人中,绝大多数恐系外来的宾客。

秦国坚持接纳、使用宾客的政策,对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迅速发展,都有重要作用。仅就秦始皇时代而言,就有:王、茅焦、尉缭、桓、王翦、李斯、昌平君、昌文君、王贲、李信、王绾、冯劫、王离、赵亥、隗林、冯无择、王戊、赵婴、杨樛、蒙恬、宗胜等。他们原皆非秦国人,但却为秦出力,为其统一中国作出贡献。

同赵国的两次大战 当秦国内部初步稳定之后,秦王政就派兵向东方进攻,他首先选择的攻击目标是赵国。

秦为什么急于进攻赵国呢?

原来,赵国在六国中,是最强的一个,常常同魏、韩、楚等联合起来,成为秦国的劲敌。赵国的大将廉颇、李牧、庞煖等都善于用兵,多次打胜仗。但是,自悼襄王(公元前244年至前236年)即位前后,统兵大将长期不和。公元前244年,赵国起用乐乘代替大将廉颇,廉颇不服,将乐乘赶跑,最后廉颇自己也投奔魏国。廉颇去后,赵国只剩下李牧、庞煖、剧辛等几员名将,不久,剧辛又投降燕国,后被庞煖杀死。在外部,赵和燕的矛盾很大,燕常常乘赵内外交困之际向赵进攻;北方的匈奴也不断向中原入侵,赵国不仅要筑长城防御,而且还得派大将李牧率重兵在北边防守。因此,要扫除统一中最大障碍——赵国,这正是有利时机。

公元前236年(始皇十一年),趁赵国与燕国正在交战之际,秦国派王翦和桓、杨端和率兵向赵国进攻。王翦所率一路秦军顺利地攻取赵的阏与(山西和顺)、橑阳(山西左权)。桓、杨端和一路取得赵的河间六城(在今河北、山东间),接着又占了邺(河北磁县东)、安阳(河南安阳)。这时,赵国的军队正在庞煖率领下向燕进军,先后取得了狸(河北任丘北)、阳城(河北清苑西南)。可是它的后面,上党郡和河间地区却完全被秦占领。次年,桓又率秦军攻占了赵国的平阳(河北磁县东)、武城(山东夏津西北)。这一仗虽仅夺得两城,但相当激烈,“杀赵将扈辄,斩首十万”(《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是战国时期杀人较多的一次战役。

公元前233年(始皇十四年),秦将桓率兵出上党向赵进攻,攻取赤丽、宜安(河北藁城西南)。这次秦军已深入赵国后方,造成包围赵国首都邯郸的形势。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赵国从北方边防上调回率兵防御匈奴的大将李牧进行抵抗。李牧为战国时名将,所率之军队又系赵国最精锐之师,当此赵国生死存亡的关头,赵国将士皆决心与秦军决一死战,双方军队在肥(河北藁城西南)展开激战。结果赵军大胜,秦军惨败。李牧因战胜有功,被封为武安君,秦将桓由于失败,畏罪逃奔燕国。(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赵世家》)

同赵国进行的两次大战表明,秦想立即灭掉赵是困难的,因而它就将攻击的矛头暂时转向别的地方。

攻楚伐韩及韩非入秦 在与赵国交战期间,秦军就已有一部分在同楚、韩两国进行战争了。

公元前235年(秦始皇十二年),秦同魏结成暂时联盟,当魏攻楚之际,秦以四郡兵力支援魏国。(见《史记•六国年表》)从当时双方力量对比来看,秦、魏之兵把楚兵打败,是毫无问题的,就连楚相李园也承认:“以秦之强,有粱(梁)之劲,东面而伐楚。于臣也(即按照李园的想法),楚不侍(待)伐,割挚(絷)马免而西走(即很快会投奔秦国)……”(《战国纵横家书•李园谓辛梧章》)在这紧急关头,李园向统率秦魏联军的秦国大将辛梧进行游说,他指出:秦魏联军将楚国打败,对你辛梧个人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因为楚被打败必然投奔秦国。而楚归秦后,秦国的矛头就要指向魏,那时魏对于你不会表示欢迎,而秦则会杀掉你。为你个人打算,不如不出兵,使秦不能立即胜楚,这样秦必重视与魏的联盟,魏不能胜楚,也必然重视与秦的联盟。秦魏联盟不散,你这个联军统帅也必然受到两国的重视,楚不投向秦,你的地位则不会动摇。这一番话从个人利害关系上,打动了辛梧,他果然拖延出兵达六个月之久,使楚国免遭秦魏联军沉重的打击。(见《战国纵横家书•李园谓辛梧章》)

公元前234年(始皇十三年),秦国的另一支军队,也正向韩国进攻。这支部队进攻韩国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韩非。

韩非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思想家,为韩国贵族之后。他的理论观点属于法家学派,喜“黄老刑名之学”,青年时代曾与李斯同学。当李斯入秦以后,韩非尚在韩国。由于他有口吃的生理缺陷,所以不善于游说,但善于著书。他因见韩国日益衰弱,曾向韩王进谏,然而均未被采纳,于是就发愤著书。当韩非所著的《孤愤》、《五蠹》两篇文章为秦王嬴政见到后,秦王对文章大为赞赏,并发出感叹道:若能见到文章的作者“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当时,李斯告诉秦王:此文作者是韩非,现在韩国。于是秦王下令攻韩,定要取得韩非。

韩国至此时已无力拒秦,闻秦兵为韩非而来,而韩王对韩非一向也不曾器重,因此立即将韩非遣往秦国。秦军目的已经达到,也暂时退兵。

韩非与秦王政 韩非至秦后,秦王政十分高兴,韩非劝秦王还是先攻赵。这时,秦国的李斯、姚贾向秦王进谗言说:韩非乃韩国的宗室,其心是向着韩的,不如趁早杀掉以免后患。秦王果然将韩非下狱,李斯则送给韩非毒药,令其自杀,韩非欲向秦王表白,不得见,只好饮药而死。秦王不久也追悔,但韩非已死,赦免已来不及了。[17]

韩非虽并未在秦得到重用,但他的理论却对秦王政有很大影响。韩非的思想和理论,集中反映在其自著的《韩非子》一书中。今本《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其中虽有一些系后人著作误混入者,但其中主要的如《显学》、《难势》、《问辩》、《诡使》、《六反》、《心政》、《难一》各篇,及《奸劫弑臣》篇之大部分,皆可确信为韩非所作。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韩非的理论是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其特点是把“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在韩非以前,法家人物有商鞅、申不害慎到。但商鞅只讲法不讲术和势;申不害言法,但颇重视“术”,慎到言“法”,同时也重视“势”,韩非则认为:作为人主,法、术、势三者不可缺一。他所谓的“法”,就是封建国家制定的法令,对于臣民来说,“法”是最重要的;“吏不必贤,能守吾法而已”。法者“臣之所师也”,“臣无法则乱于下”。韩非认为申不害在韩国没有成功,关键在于法不严密:“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韩非子•定法》)韩非所谓的“术”,就是君主控制臣下的权谋,“人主之所执也”,君主无术则不能驾驭臣下:“君无术则弊于上”,他认为:商鞅在秦就是只知法而无术,结果国家虽富,但君主却不能控制臣下,以致数十年而不能成帝王之业:“(公孙鞅)徒法而无术……(虽使)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韩非子•定法》)所谓“势”,就是君主的权威,他认为只有权势才能使法令能够推行:“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韩非子•显学》)。这种势对于君主说来是十分重要的,慎到把它比做龙和云的关系:“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韩非子•难势》)韩非认为:法、术、势三者不可偏废:“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他尤其强调法、势结合的重要,提出“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韩非子•难势》)。可以看出,韩非与商鞅重要的不同,在于重视术和势的作用。

当然,关于韩非的思想和理论还有一些其他内容,但对秦国历史影响较为明显的就是法、术、势的理论。因为正是这一理论直接为秦王政所接受,并在以后的统治中贯彻实行起来。

在接受韩非的理论以前,秦王政只遵循秦国一贯传统,实行法治统治,还看不到他有目的地、有意识地使用“术”和“势”。但从接受韩非的理论以后,特别是统一中国以后,秦始皇就明显地加强了对术和势的运用。如采取各种办法包括上尊号等,使皇位显得神圣不可侵犯,其目的无非是加强“势”,这只是“人君南面之术”具体运用的一个方面,其他方面也就不言而喻了。可见,在秦统一中国以后,秦始皇实行的统治方法,就是韩非主张的法、术、势并用的统治术,而这种统治术在秦始皇死后,二世当政时,李斯又将它发展为“督责之术”,这又是韩非子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封建独裁和暴君统治的理论基础。

由此可见,韩非入秦后不久虽就被害,但他的理论主张实际已在秦国实现。尤其在秦王政身上,韩非的影响是十分清楚的。

李牧再次战胜秦军 秦国的劲敌——赵,此时国内的政治局面日趋紊乱,朝政操纵在赵王宠臣郭开手中,郭开嫉贤妒能,使许多人才不得发挥作用。如老将廉颇至魏后,久不被用,很想归赵,而赵王也有意起用廉颇,曾派人至魏探视廉颇身体如何,廉颇在赵王使者面前“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但是,郭开贿赂使者让他向赵王报道:廉颇虽能吃饭,但坐一会儿的工夫就要大便三次。赵王认为廉颇不能用了,终于没有将他召回。后来廉颇被楚国接去,死于楚。

就是在赵国这种腐败的情况下,秦军于公元前232年出兵两路大举进攻,一军至邺,一军至太原,向赵的番吾(河北平山县东)进攻。此时赵国能率兵拒秦军的只有大将李牧,这一次又是李牧击退秦军,再次取得胜利。

赵国虽两次战胜秦国,但国内政治昏暗,又加之战争消耗损失巨大,实力已尽,早成为强弩之末,毫无反攻之力,只有等待着末日来临。

秦派内史腾灭韩国 公元前231年(秦王政十六年),在秦国进逼下,魏将丽邑、韩将南阳全部献给秦。次年,秦国的内史腾率兵攻韩,俘虏韩王安。至此,韩国虽已灭亡,但同韩国贵族的斗争并未结束,韩王安被迁于岐山,在公元前266年时,曾发动叛乱,不久被镇压下去,这才彻底解决了韩的问题。(见《史记•秦始皇本纪》、《编年纪》)

王翦等破赵与公子嘉窜代 公元前229年(秦王政十八年),秦将王翦、杨端和分别率兵向赵进攻。赵将李牧、司马尚坚持抵抗达一年之久。但后来赵王宠臣郭开接受秦人的贿赂,向赵王诬告李牧、司马尚欲叛,赵王便派赵葱及齐人颜聚代替李牧。李牧在大敌当前的形势下拒不让出兵权,赵王竟暗地派人逮捕李牧并处死,同时杀掉司马尚,为秦军亡赵扫清了道路。

赵国的李牧一死,秦军如入无人之境,三月以后,王翦大破赵葱,俘赵王迁,是年十月,秦军进入邯郸,赵亡。

赵亡后,公子嘉逃往代郡,自封为代王,继续负隅顽抗。(见《史记•赵世家》、《史记•秦本纪》、《史记•李牧列传》、《战国策•赵策四》)

荆轲刺秦王和燕的灭亡 灭赵以后,秦兵临易水,直接威胁着燕国。公元前227年(秦王政二十年),秦国大将王翦、辛剧率兵攻燕、代。燕、代两国联合出兵抵抗,但被秦军击败于易水之西。这时的燕国国王名喜,有太子丹曾为质于秦,因秦王政对其不善,从秦逃归。太子丹从此与秦结怨,一直想报仇,但由于国小势衰,力不敌秦,未能实现。当秦军压境之际,燕国君臣皆惶恐,于是燕太子丹决心派人杀害秦王,以挽救燕的灭亡。

被派去刺秦王的是荆轲。荆轲祖籍齐,后迁于卫。由于在卫不见用出游赵,后来又来到燕。到燕后,与狗屠高渐离结交,荆轲为人深沉好书,又善击剑,经过燕处士田光介绍,被燕太子丹选中。太子丹为使荆轲去刺秦王,对他尊敬备至:“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史记•刺客列传》)当秦军破赵,大军压境之时,太子丹急请荆轲入秦执行刺杀秦王计划。荆轲为取得秦王信任,以燕国之督亢(河北涿县东南)地图和樊於期的人头为觐见礼。樊於期原为秦国将军,因得罪于秦,逃亡至燕。听说荆轲欲入秦刺秦王政,自愿自刭,将首级让荆轲带走。太子丹选派燕国勇士秦舞阳为副,陪同荆轲入秦。荆轲临行,太子丹及宾客等送至易水之上,高渐离击筑(古代的一种打击乐器——笔者注),荆轲慷慨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表示义无反顾。至秦后,通过秦王宠臣蒙嘉向秦王政说:燕国愿献督亢之地,并送来樊於期人头,向秦称臣。秦王大喜,见燕使者。荆轲等上朝觐见,既献图,图内早藏有匕首。秦王展图,图穷而匕首现。荆轲左手抓秦王袖,右手持匕首,胁迫秦王。秦王大惊,袖断环柱而走。荆轲在殿上急追,因秦国规定:殿前不准携带兵器,秦王身佩长剑,一时又拔不出来,局面十分紧张。最后,秦王在左右的提醒下,把剑搁在背上才拔了出来,斩断荆轲左股,荆轲虽被伤,仍毫无畏惧,将匕首向秦王投去,未能击中。秦王又挥剑刺荆轲。临死前,荆轲尚斥骂秦王。荆轲之死虽是秦统一中国过程中的一段小插曲,而且这一行动也不可能改变历史趋势,但他那种慷慨悲壮的精神,却一直为人们所崇敬。

荆轲刺秦王的失败,加速了燕国的灭亡。秦王大怒,增兵向燕大举进攻,公元前226年,秦军攻下燕都蓟,燕王喜与太子丹逃往辽东郡。公元前222年,秦将王贲攻辽东郡,俘虏燕王喜,燕亡。(见《史记•燕世家》、《史记•刺客列传》、《史记•秦始皇本纪》)

水灌大梁,魏国灭亡 魏国在秦的打击下,早已奄奄一息。公元前225年(秦王政二十二年),秦国大将王贲率兵包围魏国都大梁,掘开黄河堤,水淹大梁。三月后城坏,魏王假请降,魏亡。(见《史记•魏世家》、《史记•秦始皇本纪》)

王翦灭楚 公元前226年,秦国内部昌文君发动叛乱,楚将项燕趁机拥昌文君为荆王,秦以镇压荆王为名,大举攻楚。[18]楚当时虽被击败,但实力尚在。当秦破三晋以后,就全力攻楚。秦将李信自恃少年壮勇,在秦王面前夸口:以二十万之众即可灭楚。秦王又问老将王翦,王翦答非六十万不可。秦王以为王翦怯弱而李信勇,就派李信为将,率二十万人攻楚。公元前224年(秦王政二十三年),李信率兵攻入楚境,由于轻敌,大败,七都尉被杀,秦军只好退出楚境。李信败回后,秦王在事实面前认识到轻信李信的错误,立即亲赴王翦家,请其率兵出征,并按照王翦的要求,倾全国之兵力,给他六十万人。王翦统这样多的兵,为使秦王放心,出征前数次向秦王请求园池田宅,表示自己贪于业产而绝无叛心。公元前223年,王翦率大军伐楚,楚国出动全部兵力拒秦。开始,王翦令秦军养精蓄锐,待士气高昂、斗志旺盛之际,下令出击。结果,一鼓作气将楚军打败,楚国大将项燕战死。秦军乘胜攻入楚都寿春,楚王负刍被俘。接着,秦军又向江南广大楚地以及降服于楚的越地进攻。不久越君降秦,至此,楚国全部被灭。(见《史记•王翦列传》、《史记•秦始皇本纪》)

扫代、灭齐,统一中国 赵亡后,逃至代郡的代王嘉在公元前222年(秦王政二十五年)被秦军俘获。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灭亡燕、代的秦将王贲率兵向南攻齐。齐王建昏庸腐朽,一味听信佞臣,毫无抵抗准备,而佞臣后胜早就接受了秦国的贿赂。因此,秦军一到,齐国立即土崩瓦解,齐王建被俘,齐亡。(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田仲敬完世家》)

从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秦就消灭了韩、赵、魏、燕、楚、齐六国,完成了统一。在统一战争的最后阶段,秦军犹如秋风扫落叶一样,势如破竹,节节胜利。在六国之中,并非没有统兵之勇将和无畏之壮士,但个人的作用,终究无法扭转历史业已造成的形势;政治、军事、经济发展的结果,到战国末年,统一中国的左券已操在秦国,故山东六国尽管不乏足智多谋之臣,慷慨悲歌之士,但终于改变不了历史命运,而被秦消灭。

从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起,中国历史结束了割据局面,出现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秦王朝。战国的历史至此告终,中国历史又翻开新的一页。

秦统一六国图

注释

[1]“战国”的意义,一直到汉代还是指那些不断进行战争的大国,如《史记•平准书》:“自是之后,天下争于战国。”至西汉末,才普遍地将“战国”作为历史时代的名称使用,刘向在《战国策•叙》中已经以“战国”为时代名称了:“……臣向以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自此以后,“战国”才具有直至如今仍然保留的意义。

[2]据有明文记载的秦国杀人数目统计如下:

孝公八年,与魏战斩首七千。

惠文王八年与魏战,斩首四万五千。

惠文王更元七年与韩、赵战,斩首八万。

惠文王更元十一年,与韩战岸门,斩首万人。

惠文王更元十三年,与楚战丹阳,斩首八万。

武王四年,占领韩之宜阳,斩首六万。

昭襄王六年,伐楚,斩首二万七千;同年,又伐楚,斩首二万。

昭襄王十四年,攻韩、魏,斩首二十四万。

昭襄王二十七年,伐赵,斩首三万。

昭襄王三十二年,伐魏,斩首四万;次年又伐魏,斩首四万。

昭襄王三十四年,伐魏,斩首十三万,沉河二万。

昭襄王四十三年,伐韩,斩首五万。

昭襄王四十七年,长平大战,坑赵降卒四十五万。

昭襄王五十年,攻晋军,斩首六千,流死河二万。

昭襄王五十一年,伐韩,斩首四万;同年,攻赵,斩首九万。

以上总计已超过一百三十万人。

[3]孟子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

[4]关于孝文王在位时间问题,过去也是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之一。《史记•秦本纪》:“孝文王元年……十月己亥即位,三月辛丑卒。”《史记志疑》认为:“……此所谓‘子孝文王立’者,正嗣子之位也。昭襄卒于庚戌秋,丧葬之事,皆毕斯数月中,纪不言既殡正继体之礼,秦省之而不行也。所谓‘孝文王元年’者,正改元之位也。所谓‘孝文王除丧十月己亥即位’者,正践祚之位也。是年岁在辛亥,三年之丧废,故孝文王期年便除,而因以知昭王之卒必在秋九月。窃意史公缘孝文即位三日便卒,恐后世疑莫能明,特备载当日行事,至今秩然可见……殊不知尔时秦尚未以十月为岁首也。”梁氏认为当时秦尚未以十月为岁首,故断定孝文王享国一年。而阎若璩则认为应为二年。许多历史年表也十分含糊。自从云梦秦简《编年纪》出土后,这个问题才得到解决。从《编年纪》中可以看出:至少在秦昭襄王时秦国已开始用颛顼历,即以十月为岁首。而在《编年纪》中又有“孝文王元年,立即死”的明确记载。由此可证明,孝文王即位享国既非二年,也非一年,只有三天,无误。

[5]《史记•吕不韦列传》:“吕不韦……自奉而西游秦,求见华阳夫人姊,而皆以其物献华阳夫人……不韦因使其姊说夫人……”这里是说吕不韦通过华阳夫人之姊。但《战国策•秦策五》却说:“(吕不韦)乃说秦王后弟阳泉君曰:……阳泉君曰:然。入说王后……”这里记载吕不韦通过的是王后之弟阳泉君。郭沫若说:“至所买贿的华阳夫人的亲人究竟是姊是弟,无关重要,或者也有姊也有弟,而《史》、《策》各纪其一的吧!”(《沫若文集》第十五卷,399页)

[6]关于这一段历史的具体过程,《史记》同《战国策》记载略有不同。《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吕不韦入秦游说时,孝文王尚为太子,封安国君,异人是在秦围邯郸时逃归秦军的,而《战国策•秦策五》则说华阳夫人听从吕不韦游说后,派人向赵国要回异人,异人回国时,为取得出生于楚国的华阳夫人之欢心,就特别穿上楚国的服装。华阳夫人一见,果然十分高兴,就将异人改名子楚,并立为太子。

[7]在庄襄王取得王位的过程中,华阳夫人是一个重要的角色,这是一个什么人?过去的史书很少给以注意。现考证如下:

华阳夫人个人、家族情况,文献虽无直接记载,但华阳这个姓氏,却给我们提供了研究她的重要线索:

所谓华阳夫人者,华阳乃其姓,其家可能为华阳氏。而华阳氏的来源在秦是可以找到的,这就是昭襄王时的华阳君。

据《史记•穰侯列传》载:“宣太后二弟,其异父长弟曰穰侯,姓魏氏名冉,同父弟曰芈戎,为华阳君。”原来他是宣太后的同父弟,魏冉的兄弟,名叫芈戎。

华阳君芈戎在魏冉掌权时,是一支有权势的宗室。但范雎入秦后,曾将穰侯魏冉的权夺回来:“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后来被赶出关外:“昭王……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华阳君被逐出关外,到哪里去了?“就封邑”,即到自己封地。华阳君的封地就是华阳。华阳之地望有不同的说法,这里姑存而不论。华阳君被黜后仍回自己封地,过着“食邑租税”的贵族地主生活。而华阳夫人即其后代。

华阳夫人出自华阳君的家族,还有一个有力证据,就是他们都是“楚人”。

当庄襄王尚未取得王位,刚从邯郸归国时,曾有这样一段小插曲“异人至,不韦使楚服而见,王后悦其状,高其知,曰:‘吾楚人也……’”(《战国策》)华阳夫人自称“楚人”,而华阳君芈戎就是“楚人”:“穰侯者……其先楚人,姓芈氏……”,“昭王母故号为芈八子”(《史记•穰侯列传》)。宣太后及穰侯既都是“楚人”,那么,宣太后的同父弟,魏冉的异父弟自然也是“楚人”了。从华阳君姓芈这一点上看,他系楚人也是毫无问题的,因为芈乃楚国之大姓。(见《史记•楚世家》及《左传》昭公十一年)华阳君既是“楚人”,其后代华阳夫人自称“楚人”也是极其自然的了。

除出自华阳君家族外,华阳夫人会不会是从楚国直接来的呢?这也不可能!查《史记•六国年表》,从秦昭襄王时代到庄襄王上台前的五十七年中,楚国女子送到秦来的记载只有一次,即楚怀王九年(公元前305年),“秦来迎妇”。而这一次秦国“迎”的妇决非华阳夫人。因为这一年相当于秦昭襄王二年,而在秦昭襄王四年时孝文王才出生,昭襄王无论如何不会给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娶妇的。

由此可见,华阳夫人系华阳君芈戎之后代是可以肯定的。

[8]《史记•六国年表》记载:卫元君十一年秦置东郡,十三年卫徙野王,是建东郡在前,徙卫野王在后。但《史记•卫康叔世家》云:“元君十四年,秦拔魏东地,秦初置东郡,更徙卫野王县,而并濮阳为东郡。”乃徙卫野王、并濮阳以后,东郡之地又有扩大,并非新建,故徙卫国君当在建东郡以后,无误。

[9]秦统一中国以后建三十八郡,后又增至四十余郡,在秦始皇八年以前归秦所有的只有十几个郡。

[10]《史记•秦本纪》载:“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褒厚亲戚,弛苑囿。”但据《编年纪》可知,孝文王在位仅三日,因此这类措施,实际也应在庄襄王时期实行。

[11]古代传说颛顼为黄帝之孙。见《史记•五帝本纪》:“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黄帝崩,葬桥山,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又《史记•五帝本纪》引《华阳国志》及《十三州志》云:“帝颛顼高阳氏,黄帝之孙,昌意之子……”

[12]《史记•吕不韦列传》:“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即异人,后来的庄襄王)从不韦饮,见而说(悦)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这就是流传得很广的,秦王政为吕不韦私生子的故事。这种说法绝不可信,早已为古今历史学家所证明,这里无须赘述。(见郭沫若:《十批判书•吕不韦与秦王政》)问题是这样的舆论是谁造出来的?古代有些学者认为,不是别人,正是吕不韦散布出来的,其目的是用以暗示秦始皇,使他将吕认作亲父,以便永保富贵。(见清王世贞:《读书后记》)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也提出此种看法。笔者以为这种看法是对的。

[13]关于《史记•秦本纪》记载之尉缭事迹,有人认为“不足尽信”(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尉缭辨》,456页)。在这种看法下,不少有关秦国历史的著作都忽略了这一个很重要的人物,甚至根本否定尉缭其人的存在。其实,否定《史记》可靠性的根据是站不住脚的,所谓“缭之说秦,与《秦策》顿弱之言同,其称秦王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事类范蠡”(《先秦诸子系年考辨》,457页)。这个问题很容易得到解释,因为当时的形势是客观存在,越王勾践与秦王政在性格上也有类似之处。所以,顿弱、范蠡、尉缭这些有识之士,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以至发表一些相互类似的言论,是毫不足怪的,正是由于“英雄所见略同”,才更加证明《史记》记载是可信的。

还应指出:尉缭与顿弱、范蠡的言论虽有类似之处,但决非完全一样,他们每个人发表的言论,都有其不同的具体环境,联系上下文仔细玩味,可看出:决非作史者任意编造,也不可能张冠李戴。现将顿弱说秦王一段记载摘录于下:

秦王欲见顿弱,顿弱曰:“臣之义不参拜,王能使臣无拜,即可矣。不,即不见也。”秦王许之。于是顿子曰:“天下有有其实而无其名者,有无其实而有其名者,有无其名又无其实者,王知之乎?”王曰:“弗知。”顿子曰:“有其实而无其名者,商人是也。无把铫推耨之势,而有积粟之实,此有其实而无其名者也。无其实而有其名者,农夫是也。解冻而耕,暴背而耨,无积粟之实,此无其实而有其名者也。无其名又无其实者,王乃是也。已立为万乘,无孝之名;以千里养,无孝之实。”秦王悖然而怒。顿弱曰:“山东战国有六,威不掩于山东,而掩于母,臣窃为大王不取也。”秦王曰:“山东之建国可兼与?”顿子曰:“韩,天下之咽喉;魏,天下之胸腹。王资臣万金而游,听之韩、魏,入其社稷之臣于秦,即韩、魏从。韩、魏从,而天下可图也。”秦王曰:“寡人之国贫,恐不能给也。”顿子曰:“天下未尝无事也,非从即横也。横成,则秦帝;从成,即楚王。秦帝,即以天下恭养;楚王,即王虽有万金,弗得私也。”秦王曰:“善。”乃资万金,使东游韩、魏,入其将相;北游于燕、赵,而杀李牧;齐王入朝,四国必从,顿子之说也。(《战国策•秦策四》)

从以上材料可看出:顿弱说秦王与尉缭所说的方式不同,言辞中间表现出战国时期纵横家的特点,而尉缭绝对没有这些特点。这就证明,尉缭和顿弱是两人,他两人说秦王是两回事,没有根据怀疑史家的记载。下面再看对范蠡的记载:

范蠡……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这虽与尉缭对秦始皇的评价相似,但也不一样。尉缭的原话是:

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史记•秦始皇本纪》),

越王的特点是“长颈,鸟喙”,秦王则是“蜂准,长目,挚鸟膺”。很难断定这些记载都是史家作伪。相反,他们各自特点的不同,正可说明记载的真实性。至于“以貌论人”,并非仅此二人,在春秋战国时代,乃是极常见的情形。如孟子见梁襄王后,出来就对人说:襄王“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孟子•梁惠王上》)。难道能据此而否定《孟子》的记载吗?

尤其重要的是,自近来在银雀山一号汉墓发现竹简《尉缭子》一书后,更证明了《史记》的记载是可信的。

[14]陈振孙《直斋书录题解》说:“《尉缭子》未知果当时书本否。”明宋濂诸子辨》认为:《尉缭子》“固后人依仿而托之者也”。清姚际《古今伪书考》更举出“证据”说:流传至今的《尉缭子》系“伪”书。

[15]参见何法周:《〈尉缭子〉初探》(载《文物》,1977(2))。但也有个别同志认为另有属于杂家的《尉缭子》,不过至今尚未发现。(见钟兆华:《关于〈尉缭子〉某些问题的商榷》,载《文物》,1978(5))这后一种看法显然是缺乏根据的,既然没有发现,当然不能臆测。

[16]《战国策•秦策五》:“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棘津之仇不庸,文王用之而王。管仲,其鄙人之贾人,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桓公用之而伯。百里奚,虞之乞人,传卖以五羊之皮,穆公相之而朝西戎,文公用中山盗(咎犯——笔者注),而胜于城濮。”

[17]关于韩非的生平事迹及其死,《史记》的记载有不少矛盾,因而引起人们提出许多疑问,如秦国是否有为韩非而攻韩之事,韩非入秦后向秦王提出先攻赵还是先攻韩的问题,以及韩非之死是由于李斯谮杀,还是因姚贾所谗的问题,历来聚讼纷纭。(详见《古史辨》第四册《诸子丛考》及《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卷四《李斯韩非考》)这里不能一一加以考辨,现仅就几个主要问题,略述作者的看法:

(一)有人怀疑《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秦王因见韩非书而欲见韩非“因急攻韩”一事。认为“天下宁有爱好其国一公子之书,因遂急攻其国者?”(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笔者以为:在没有证据否定秦王曾为此而攻韩之前,《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之材料是不能否定的。从秦王受韩非思想影响之深(这一点本书中有论述),不能否定其有为此而攻韩之举。况且在当时,攻韩、攻赵或攻其他诸侯国,对秦说来只属时间先后的问题,任何一个借口都可以发动对一国的进攻。因此,为韩非而攻韩,在当时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韩非入秦后,向秦王提出先攻韩还是先攻赵的问题。笔者以为:韩非向秦王提出先攻赵而存韩,证据就是《韩非子》的《存韩》篇。正是韩非有此言论,才被人谗为:“非终为韩,不为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否则此话就没有来由。认为韩非入秦后提出先攻韩国的人,主要根据《韩非子》中的《初见秦》有劝秦王攻韩的话。这个问题牵涉到《初见秦》的真伪问题。从这篇文章内容来看,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是韩非自作。《战国策•秦策一》中有“张仪说秦王”,其内容与《初见秦》完全一样,早就有人提出疑问(见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后来有人认为系张仪作,有的认为是范雎作。笔者以为:不论怎样,《初见秦》并非韩非自己著作,这是大多数史学家的看法。因此,入秦后韩非向秦王提出攻韩的问题,实际是不存在的,关于《初见秦》的作者问题,笔者同意容肇祖先生的看法。(见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五集,第五十九、六十期合刊,《韩非子初见秦篇考》)

(三)关于韩非为谁所杀害的问题,《史记》与《战国策》记载略有不同:《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

《战国策•秦策五》:

秦王……封(姚贾)千户,以为上卿。韩非知之,曰:“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于内,是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愿王察之。且梁监门子,尝盗于梁,臣于赵而逐,取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与同知社稷之计,非所以历群臣也。”王召姚贾而问曰……复使姚贾而诛韩非。

细看《史记》全文,与《战国策》的记载并不矛盾,《史记》说:李斯、姚贾害之,《战国策》则进一步将姚贾与韩非的矛盾作较详细的记载,所以“复使姚贾而诛韩非”,正可与《史记》的记载相印证。故可以说李斯、姚贾二人共害韩非。

[18]关于这一段历史,以前文献记载得相当混乱。最近新出土的云梦秦简《编年纪》纠正了《史记》中若干错误,如叛秦者为昌文君并非昌平君之类,牵涉问题很多,请参见黄盛璋《云梦秦简辨证》(载《考古》,1979(1))及傅振伦《云梦秦墓牒记考释》(载《社会科学战线》,19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