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后元二年(前87年),七十一岁的汉武帝在銩稨五柞宫离开人世,由少子弗陵继位,是为昭帝。由于汉武帝统治后期,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就逐渐加剧,社会呈现动荡不安的形势,为缓和矛盾、稳定地主阶级统治,在汉昭帝(前86年至前74前)、宣帝(前73年至前49年)统治时期又采取了一些“与民休息”(《汉书·昭帝纪》赞)的政策,使社会生产又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汉王朝的兴盛局面又延续了几十年。因此,史称昭、宣“中兴”(《汉书·宣帝纪》赞)。

第一节 武帝末年的社会矛盾

一 逐步尖锐的阶级矛盾

阶级对立的深化武帝时期连年的战争以及种种好大喜功的举动,使“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汉书·昭帝纪》)。虽然政府在财政方面施行了一些措施,部分地解除了危机。但也仅仅是使汉王朝暂时渡过“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汉书·食货志》)的难关。而整个社会上,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则愈来愈尖锐。

武帝时期的贵族官僚地主对人民的掠夺,是促使阶级矛盾尖锐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官僚地主,常常依持权势掠夺民财,兼并土地,任意杀人,如济东王彭离“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史记·梁孝王世家》)。这些贵族杀人掠财是肆无忌惮的,他们掠夺财物的主要目标是土地,如衡山王“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武安侯窦婴“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丞相公孙贺“倚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等等不胜枚举。[175]地主阶级的掠夺和土地兼并,使财富迅速集中,贵族、官僚、地主将剥削来的财富肆意挥霍,过着荒淫、腐朽的奢侈生活,汉武帝就是为首的一个。他在位时“广开上林,南至宜春、鼎胡、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长杨、五柞、北绕黄山,濒渭而东,周袤数百里……游观侈靡,穷妙极丽”(《汉书·扬雄传》),为满足其嗜欲,大修苑囿,广搜奇珍不惜使农、工失业、百姓流离。上有所好,下必甚之,地主贵族竞相奢侈。挥金如土,如“鲁恭王好斗鸡、鸭及鹅、雁,养孔雀、鵁鶄,俸谷一年费二千石”(《西京杂记》卷2)。大地主“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所失者日有十余,长安为之语曰:‘苦饥寒,逐弹丸。’京师儿童每闻嫣出弹,辄随之,望丸之所落辄拾焉”(《西京杂记》卷4)。类似的记载在史籍中还可举出很多。[176]地主阶级的奢侈享乐,自然是同加重对人民剥削紧密相连的。

封建政府在政治上的苛暴,更加重了人民的苦难,严刑峻法,沉重的赋税、徭役以及贪官聚敛在武帝统治时期成为政治上突出的特点,董仲舒就明确地对汉武帝说:“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汉书·董仲舒传》)《汉书·刑法志》记载:“及至季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

在地主阶级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据记载:武帝初年“河南贫人伤水旱万余家,或父子相食”(《史记·汲郑列传》)。这种悲惨现象愈到后来愈普遍:武帝初年有数年灾荒“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以后凡遇水旱灾荒就有大批饥民被饿死、冻死,甚至人吃人的现象,见于记载的有:

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汉书·武帝纪》)

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冻死。(《汉书·武帝纪》及《汉书·五行志》)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三月,大雨雪。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汉书·武帝纪》)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平原、渤海、太山、东郡溥被灾害,民饿死于道路。(《汉书·魏相丙吉传》)

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余郡人相食。(《汉书·五行志》及《汉书·武帝纪》)

到后来连关中首都附近地区也发生大批冻死人的现象:“元封二年(前109年)大寒,雪深五尺,野鸟兽皆死,牛马皆踡蹜如蝟,三辅人民冻死者十有二三。”(《西京杂记》卷2)到武帝末年、昭帝初年,这种悲惨状况愈演愈烈:“(武帝元封四年,前107年)夏,大旱,民多暍死”(《汉书·武帝纪》);“(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汉书·昭帝纪》)上述记载当然只是实际情况的很小部分。但从这些片断的记载中,就可窥见:在汉武帝时代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对立日趋深化,到武帝末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方面是荒淫无耻的享乐,一方面是“穷急愁苦”(《汉书·董仲舒传》);一方面是“太仓之粟红腐而不可食”(《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另一方面则“天下虚耗,人复相食”(《汉书·食货志》)。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逐渐深化的阶级对立,必然导致以对抗形式出现的阶级斗争。

农民阶级的反抗斗争 广大的被压迫群众,首先是农民对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始终坚持以各种形式进行斗争。这种斗争在武帝统治初期,表现为个别的、或局部地区的人民逃亡,或武装斗争。到武帝统治末年,便发展为大规模的脱离户籍流亡和举行武装起义。

如武帝即位不久,就有“盗贼并起,亡命者众”(《汉书·贡禹传》)。元狩年间(前122年至前117年)也有“寇贼并起”(《汉书·贾捐之传》)。这里所记的“寇”“贼”就是进行武装反抗的劳动人民。“亡命”者就是逃亡的人民。他们用这种手段反抗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在汉武帝统治的几十年中是史不绝书的。如《汉书·西域传》赞:“(武帝时)民力屈,财力竭,因之以凶年,寇盗并起……”《盐铁论·西域》记文学曰:“(武帝伐大宛)当此之时……黎人困苦,奸伪萌生,盗贼并起,守尉不能禁,城邑不能止。”这时的反抗斗争已经发展到不小的规模,地方官已经无力镇压了。

到武帝末年,人民的反抗斗争发展为大规模的流徙、逃亡以至聚众起义,使得统治者心惊胆战,不得不设法寻找对策。如元封四年(前107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这样多的“流民”使统治者不能不慎重对待,就连丞相石庆也不得不引咎自责,承认自己“罢驽无以辅治,城郭仓库空虚,民多流亡,罪当伏斧质……”(《史记·万石张叔列传》)尽管如此,依然不能制止住人民的流徙、逃亡,而且斗争的烈火愈烧愈旺,终于发展为武装起义。“武帝末……郡国盗贼群起”(《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这些“群起”的“盗贼”中,见于史册记载的:“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其中“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史记·酷吏列传》)。这些起义的农民同地主阶级武装展开殊死战斗,此伏彼起,成为武帝统治末期阶级斗争的主要内容,如:天汉二年(前99年)“泰山、琅邪群盗徐㪍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汉书·武帝纪》),天汉四年(前97年)“……其后奸邪横暴,群盗并起,至攻城邑,杀郡守,充满山谷,吏不能禁”(《汉书·萧望之传》)。起义遍及各郡,已不是零星的、小股的活动,而往往是各郡同时爆发,或前后呼应,使地主阶级政府的官吏十分惧怕:“十贼弩,百吏不敢前。”(《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就连皇帝也忧心忡忡:“盗贼并起,逋亡不止,良家被害,为圣主忧。”(《全汉文》卷24《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

汉武帝忧心忡忡是有缘由的,因为这些起义群众,斩不尽,杀不绝,地方官吏畏罪不敢如实报告,“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结果“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史记·酷吏列传》)。后来,武帝派绣衣使者到各地督战,将镇压农民起义不力的地方官吏处以重刑,“杀二千石,诛千石以下,及通行饮食坐连及者,大部至斩万余人”(《汉书·元后传》),但这也并未能扑灭农民起义的火焰。最后,逼得武帝不得不罢兵,下罪己诏,对人民施行一点让步,以缓和阶级矛盾“既而觉悟,乃息兵罢役”(《全汉文》卷73《难夏育请伐鲜卑议》),“是以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汉书·西域传》赞)。然而,汉武帝的“与民休息”政策尚未及实行,就已离开人世。于是,汉昭帝就“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汉书·昭帝纪》赞)的局面,登上了帝位。

二 皇室内部的残杀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新形式 汉武帝统治时期,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势力的斗争基本上得到解决。但是,中央集权的加强并不意味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彻底解决,只不过是矛盾的范围缩小了而已。汉武帝统治后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集中地表现在皇室内部的残杀。这种斗争的意义及其对历史的影响,比起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的斗争,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对西汉皇室内部则影响至为深远,因而对武帝死后的西汉政局,也有一定影响。

皇室内部的相互残杀,是封建专制统治的必然产物。皇亲、贵戚、王子、后妃之间的斗争是同封建专制主义集权制度相始终的。不过各个时期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汉武帝时期皇室内部的矛盾斗争集中地表现为后妃之间的冲突,其形式则为巫蛊祝诅之祸。而其实质则是外戚争权,以及两种不同的统治思想之间的斗争。

造成这种形式的内部纷争其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汉武帝。作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汉武帝除了一般帝王所共有的贪欲以外,有两点则特别突出:一是他迷恋女色,二是追求成仙长生不老。据《武帝故事》记载:“……又起明光宫,发燕、赵美女二千人充之。率取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满四十者出嫁。掖庭令总其籍,时有死出者补之。凡诸宫美女可有七八千。……常从行郡国,载之后车;与上同辇者十六人,员数恒使满,皆自然美丽,不假粉白黛黑。侍衣轩者亦如之。上能三日不食,不能一日无妇人;善行导养术,故体常壮悦。”这段话虽出于后人记载,但却是武帝荒淫生活的真实反映。武帝“内宠”之多是汉代皇帝中较为少有的。如最初,陈皇后阿娇有宠,不久武帝在平阳主家“幸”讴者卫子夫,即召入宫中“尊宠”,“后色衰,赵之王夫人、中山李夫人有宠”,“后有尹倢伃、鉤弋夫人更幸”(《汉书·外戚传》)。武帝如此多的“内宠”,必然加剧宫内后妃之间勾心斗角。武帝追求长生而进行的迷信活动,是他一生历史上的另一重要内容,《史记·封禅书》记载:“今天子(指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他一生不断请方士求仙,不断受骗而终不知悔。在他的提倡下,当时的社会上尤其在贵族社会迷信之风特盛。所以,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也利用迷信的形式进行。

宫廷内部斗争的起因要追溯到很久以前。当汉景帝在位时,最初立的太子不是后来的汉武帝刘彻,而是齐栗姬之子。但是,景帝的姐姐长公主嫖则十分希望将刘彻立为太子,因为她早就想把自己的女儿阿娇嫁给刘彻,如果刘彻立为太子,阿娇将成为皇后,所以长公主嫖极力怂恿景帝改立刘彻为太子。由于长公主的母亲是那位信奉黄老,又喜欢专权的窦太后,长公主的丈夫陈午又是汉初开国功臣陈婴之孙,所以她在宫内、朝中均有很大势力。武帝刘彻的母亲王夫人也极力巴结长公主嫖,企图利用她争得后位。于是,嫖就经常在景帝面前替武帝鼓吹:“日誉王夫人男之美”(《汉书·外戚传》)。在长公主同王夫人勾结下,景帝终于废掉原来立的太子,而立王夫人之子刘彻为太子。“武帝得立为太子,长主有力”(同上)。阿娇被立为武帝后,自然就“时得幸”(司马相如长门赋序》,见《昭明文选》卷16)而“擅宠骄贵”(《汉书·外戚传》)了。但是,这位贵胄出身的陈皇后在武帝身边却“十余年无子”(同上),而一个出身低微的卫子夫偏偏“得幸”,被武帝“尊宠”,遂使陈皇后不胜其怒。由于嫉妒,陈皇后就以“巫蛊祠祭祝诅”(同上)妄图暗害卫子夫。所谓“巫蛊”和“祝诅”乃是一种巫术迷信活动。这种活动就是利用巫师对某人进行诅咒,或将某人名字刻于木偶上埋之地下,对其诅咒。当时人们相信这样做会给被诅咒对象带来灾难,甚至因而死亡。所以汉代法律规定对进行“巫蛊”“祝诅”者给以严厉制裁。[177]元光五年(前130年)陈皇后的“巫蛊”活动被武帝得知,遂令侍御史张汤“治陈皇后巫蛊狱”,张汤受命后“深竟党与”(《史记·酷吏列传》),大肆株连。在他的“穷治”之下,陈皇后被判“大逆无道”之罪,“相连及诛者”竟达“三百余人”(《汉书·外戚传》)。陈皇后的“巫蛊之狱”实际上是武帝借机诛杀窦太后在宫内余党的一次斗争。如前所述:武帝即位之初,窦太后权势很大,在统治思想上坚持黄老之学,同武帝直接对立。她死之后在宫内必然仍有一批余党,而其中应以她的外孙女“擅宠骄贵”(《汉书·外戚传》)的陈皇后最为尊贵。因此,武帝大兴“巫蛊之狱”惩治陈皇后,实则扫清窦太后的势力。

这是汉武帝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第一次以“巫蛊”的形式进行的大规模残杀。

巫蛊之祸 历史上称为“巫蛊之祸”的事件,发生在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这次统治阶级内部残杀,直接影响汉武帝死后的继位人的确定。因此,在历史上有较大的影响。

武帝前后共有六个儿子:卫夫人生太子据;赵倢伃生弗陵;王夫人生齐怀王闳;李姬生燕剌王旦,广陵王胥;李夫人生昌邑哀王髆。元狩元年(前122年)卫皇后所生之子刘据被立为太子。太子据的性格、作风虽与武帝完全不同,但武帝最初对他特别喜欢。如果没有意外,武帝死后由刘据继位是毫无问题的。

征和年间发生了“巫蛊之祸”,皇室内部一场大屠杀开始了。卫皇后之姐君孺,嫁与丞相公孙贺为妻,生子公孙敬声。公孙敬声倚恃与武帝的特殊关系横行不法,曾盗用北军钱一千九百万,事发被捕下狱。当时汉政府正在缉拿一名逃犯朱安世,公孙贺请求捕拿朱安世赎子敬声之罪。后来,朱安世果然被捕。朱安世被捕后在狱中上书,揭发公孙敬声与武帝女阳石公主私通,并在武帝经过之甘泉宫驰道下埋偶人“祝诅有恶言”(《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武帝得知后,令人搜查。征和二年(前91年)正月,武帝将公孙贺父子及其家族处死。卫皇后弟子长平侯伉及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皆被牵连而被诛。

事过之后,汉武帝对“巫蛊”的疑心更大了。当时,各地方士及巫师也多聚于京师,不少女巫往来宫中,有些嫔妃在宫内埋偶人诅咒所嫉妒的仇人,有的则向武帝告发。于是,武帝就将后宫及有牵连之大臣数百名以“巫蛊祝诅”之罪处死。“巫蛊之祸”的范围逐渐扩大。

这时又有一个“善迎人意”的江充为武帝所信任。江充本名江齐,字次倩,为赵邯郸人,有妹嫁与赵太子丹,因而江齐得幸于赵敬肃王。后因得罪赵太子丹被追捕,西入关改名江充。并向武帝告发赵太子丹“奸乱”等罪,得到武帝信任。江充还自愿出使匈奴,归来后拜为直指绣衣使者,“督三辅盗贼,禁察逾侈”(《汉书·蒯伍江息夫传》)。江充的举动,甚得武帝欢心。有一次江充遇到太子据家人在只准皇帝行走的甘泉宫驰道行走,太子据请求江充勿告武帝,充不听,向武帝报告。武帝大为赞赏,“大加信用,威震京师”(同上)。

江充敢于开罪太子据,并非此人真正维护法纪,而是见到“武帝末,卫后宠衰”(《汉书·武五子传》)才敢这样做的。当时,武帝正命江充负责搜察巫蛊,江充即大肆株连收捕“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汉书·蒯伍江息夫传》)。由于得罪了太子,江充惧怕以后太子继位对自己不利,就利用搜察巫蛊之机诬陷太子,先向武帝报告说宫中有蛊气,然后从不得宠的妃子夫人宫中搜察,再至卫后宫中,据说果然在太子宫中找到桐木人。于是江充即向武帝报告。太子据得知此消息后,十分紧张,恐无法辩白。与太后商议后,矫诏发兵捕杀江充,并攻入丞相府。当时武帝在甘泉宫,丞相刘屈逃至甘泉向武帝报告。武帝派刘屈领兵围捕太子。结果太子兵败,卫后自杀。太子的家人多被杀死。太子据本人东逃到湖(今河南阌乡境),藏在贫民家,不久也被官府发觉,自刭而死。这就是西汉所谓的“巫蛊之祸”。

“巫蛊之祸”的影响 因武帝多疑,迷信,而由江充推波助澜的“巫蛊之祸”前后被杀者数万人,最后集中到对武帝继承人的争夺。太子据及江充的死并未彻底解决问题。斗争仍在继续进行。

太子据死后,高寝郎田千秋替太子申冤。武帝也发觉江充诬告多为不实之词,遂擢田千秋为丞相,而“族灭江充家”(《汉书·武五子传》),并将逮捕太子之官吏一一处死。但这一切均不能挽回太子之死。征和三年(前90年)李广利奉命击匈奴,广利为武帝妃李夫人弟,而广利之女又为丞相刘屈之妻。李广利出兵前曾与刘屈暗谋:立李夫人之子昌邑王髆为太子。后治巫蛊之狱,内者令郭穰报告说丞相夫人亦为巫蛊咒诅皇帝。追查之下又发现刘屈与李广利的阴谋。于是武帝下令诛刘屈全家、捕李广利妻子。当时李广利正在前线,听到这一消息后,即投降匈奴,致使战争大败。

在武帝的六个儿子中:齐怀王闳立八年就死去,按次序应由燕王旦为太子,但燕王旦继位心切,主动上书求宿卫,后又犯法,使武帝厌恶。广陵厉王胥“好倡乐逸游”,“动作无法度”(《汉书·武五子传》),亦不为武帝所爱,昌邑王髆则因李广利、刘屈的缘故当然也不能立。结果,当公元前87年武帝病后在弥留之际,就只有八岁的幼子刘弗陵被选中立为太子,是为昭帝。

因昭帝年幼,武帝恐日后女主专政,特将昭帝之母鉤弋夫人赐死。且在床前托孤,以光禄大夫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以金日䃅为车骑将军,以上官桀为左将军,以桑弘羊为御史大夫,令此四人共辅少主。在昭帝统治时期,这四人,尤其是霍光成为左右西汉朝政的关键人物。

第二节 “与民休息”政策再度登场

汉昭帝是在武帝末期,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均已加紧的情况下继位的:“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面对着这种局面,昭、宣帝统治时期所实行的政策多是为缓和阶级矛盾“与民休息”(《汉书·昭帝纪》赞)的。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是围绕这一政策展开的。

一 昭帝即位后的“轻徭薄赋”政策

霍光专权 当公元前86年汉昭帝即位之时,年仅八岁,还是个孩子,朝政实际操在受遗诏辅幼主的霍光、金日䃅、上官桀和桑弘羊四人手中。昭帝在位十二年的政策,与上述四人在政治舞台上的作用有密切关系。

汉武帝末年,因匈奴势力已大为削弱,而农民起义趋向高涨。民族矛盾缓和,阶级矛盾加剧,迫使统治阶级改变大规模的征伐,采取缓和阶级矛盾的一些措施,以稳定统治。武帝临死前的两年发布轮台诏令,就是其政策转折的标志。发布轮台诏令后,武帝就着手物色可靠的人物以继续执行这一政策。在他物色的四个人中,尤以霍光特别受到信任。霍光是霍仲孺之子,仲孺曾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侯家侍者卫少兒通而生霍去病,仲孺归家后又娶妇生霍光。后来卫少兒之妹卫子夫嫁给武帝立为皇后,霍去病也以“皇后姊子贵幸”(《汉书·霍光金日䃅传》)。去病知道仲孺为己父后,即给仲孺买田宅奴婢,并将霍光接至长安,始任郎,继迁诸曹侍中。去病死后,霍光为奉迎都尉,光禄大夫“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同上)。武帝去世前“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属社稷”(同上),决意让他辅佐少子弗陵,并赐给他一幅周公负成王会见诸侯的图画,表示对霍光的信赖和希望,武帝对霍光说“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同上)。在立太子时,武帝下令处死鉤弋夫人,也无非是为霍光执政扫除可能的干扰。因此,昭帝即位时“未任听政,政事一决大将军光”(《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其余三人,在武帝看来是可以信赖的:金日䃅原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元狩中,霍去病征匈奴,休屠王被杀,日䃅被送至长安,在宫内养马。在偶然的机会被武帝看到其“容貌甚严,马又肥好”,不久就封他为马监,继而迁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日䃅既亲近,未尝有过失,上甚信爱之”(《汉书·霍光金日䃅传》)。同金日䃅受到武帝信爱一样,上官桀也以对武帝的“忠”而受到擢升,由羽林期门郎迁至未央厩令,又升至太仆。[178]桑弘羊则因推行经济改革措施,取得成功,受到器重也是不言而喻的。

这四个辅政大臣中“大将军光秉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䃅,左将军上官桀副焉”(《汉书·昭帝纪》)。桑弘羊虽也受遗诏辅政,但比前三人则地位稍低。因此,朝政皆操于霍光手中。在昭帝即位初期,实际是霍光秉政。

事实证明霍光专权是忠实地执行了武帝死前规定的政策的。史称其“因循守职,无所改作”(《汉书·循吏传》)。具体地说就是执行“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汉书·昭帝纪》)的政策。

“轻徭薄赋”政策的实施 汉昭帝时期西汉政府提倡农耕,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以发展生产。据《汉书·昭帝纪》记:始元元年(前86年)“上耕于钩盾弄田”应劭注曰:“时帝年九岁,未能亲耕帝籍,钩盾,宦者近署,故往试耕为戏弄也。”八九岁的小孩当然只知道玩,但是秉政者让他一即位就在表示“亲耕籍田”,这不能不说是有政治意义的举动。接着就于始元二年(前85年)“诏毋令民出今年田租”(《汉书·昭帝纪》)。这是自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以来,七十二年间第二次免除全国的田租。始元六年(前81年)“令民得以律占租”(同上)即宣布:凡制度以外的苛捐杂税一律免除,只准按规定收租。唐颜师古注曰:“盖武帝时赋敛繁多,律外而取,今始复旧。”也就是说将武帝时的繁重赋税改为较清简了。终昭帝一代,政府不断地提倡发展农业生产,并减免各种徭役赋税。始元六年(前81年)昭帝又一次“耕于上林”(《汉书·昭帝纪》)。直到死前的元平元年(前74年)还下诏宣布“天下以农桑为本”(《汉书·昭帝纪》),表示重视农业生产。

除减免田租以外,昭帝时对其他各种赋税也不断宣布废除或减免。如对于口赋,曾多次减免。口赋乃是普通人民的沉重负担,因是按人口征税“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汉仪注》见《汉书·昭帝纪》引如淳曰)不依土地和财产的多寡,所以口赋实为劳动人民主要负担。元凤四年(前77年)昭帝宣布“毋收四年、五年口赋”(《汉书·昭帝纪》),元平元年(前74年)又下诏:“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上许之”(《汉书·昭帝纪》)。

其他杂税也不断减免,如元凤四年(前77年)下诏“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汉书·昭帝纪》)。元凤二年(前79年),“郡国无敛今年马口钱”(《汉书·昭帝纪》)。所谓“马口钱”即“有马”者按牲畜头数出税(见《汉书·昭帝纪》文颖注)所谓“租及六畜”(《汉书·昭帝纪》如淳曰)这时汉武帝时规定的一些苛捐杂税,昭帝时亦宣布免除。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当然是有利的。

除此之外,昭帝时期为减少“谷贱伤农”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曾宣布过可以用粟当赋上缴,不必换成钱,如元凤二年(前79年)“令三辅、太常郡得以菽粟当赋”。六年(前75年)又下诏“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菽粟当今年赋”。这样做减少了农民所受的一层剥削,当然是有利于农民的。

一些不利于生产的徭役及禁令,也被废除,如始元四年(前83年)下诏:“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且减之。”(《汉书·昭帝纪》)即减少或免除人民供给政府马匹的徭役负担。同时解除景帝时禁止马匹出关的规定(《汉书·食货志》)。这一切,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

当然,这一切均不是根本的改革。只不过是在阶级矛盾尖锐的形势下,地主统治者迫不得已在个别政策方面做的一些调整。即使这样,这种“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也使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武帝末年的凋敝状况,到昭帝时就有了很大改变,“始元、元凤之间,匈奴和亲,百姓充实”(《汉书·昭帝纪》)。“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汉书·食货志》)。这些记载,反映了社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这不能不说与统治阶级的政策有相当大的关系。

二 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盐铁会议”

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执政的霍光以昭帝名义发布诏书,命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田千秋,召集贤良文学六十多人于朝廷,以问“民所疾苦,教化之要”(《汉书·食货志》)为议题,对政府现行政策举行一次大规模讨论会。这就是西汉历史上有名的“盐铁会议”。

“盐铁会议”召开的原因“盐铁会议”是为了解决地主阶级内部在政治上严重的分歧和对立而召开的。但是,会议的结果,不仅未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激化了矛盾。只好采取流血斗争的形式,结束这一争论。

原来,汉武帝弥留之际,所确定的四名辅政大臣,其政治主张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霍光同桑弘羊之间,对于武帝死后应当执行何种政策,存在着严重的分歧。霍光的主张,在上述问题中已经反映出来。这种主张实际是继续执行汉武帝死前,在轮台诏书中宣布的“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汉书·西域传》)。但是,御史大夫桑弘羊则对汉武帝的轮台之诏无动于衷,尽管在这一诏令中武帝否定了桑弘羊等人关于加重口赋和屯田轮台的建议,并指出这是“扰劳天下”,“重困老弱孤独”的办法。然而并未使桑弘羊认识到应当改变汉武帝前期所推行的那种加重赋税、严刑峻法、兴师动众、好大喜好的政策。因此,在武帝死后,霍光实行的“与民休息”政策首先必然遭到桑弘羊的反对。

霍光和桑弘羊在政见上的对立,反映了统治阶级中间已经正式分成两个政派。早在武帝去世之前,太子刘据尚未被害之时,在当朝大臣中,就以主张采取缓和手段进行统治的刘据为焦点,分成“宽厚长者”和“深酷用法者”两派,前者“皆附太子”,后者对太子“皆不悦”甚至“毁之”(《资治通鉴》征和二年)。后来,太子据虽然因“巫蛊之祸”而死,但在大臣中的政治分歧并未因此解决。而作为御史大夫的桑弘羊,在制定和执行西汉政府的重大策略和政策方面,又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尽管霍光大权在握,推行“与民休息”的“轻徭薄赋”政策,但桑弘羊同上官桀等人勾结起来“皆数以邪枉干辅政”(《汉书·昭帝纪》),与霍光唱反调。这样,在昭帝即位后的几年中,统治阶级中两种不同的政见,始终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霍光根据杜延年的建议,以昭帝的名义,发布举贤良文学的诏书。次年(前81年),又以昭帝的名义,命令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田千秋,召集上年所举的那批贤良文学六十多人于朝廷,进行辩论。贤良文学按照霍光的意图,对桑弘羊进行猛烈的围攻和抨击。桑弘羊也作了针锋相对的激烈答辩。由于争论的中心是与政府是否实行盐铁专卖有关。所以历来把这次关于政策的大辩论称之为“盐铁会议”。

“盐铁会议”的内容 这次“盐铁会议”讨论的内容,在《盐铁论》中留下了全面而系统的记载。[179]通过对《盐铁论》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盐铁会议的内容有具体的了解。

这次会议,以贤良文学为一方,以封建官僚,即大夫、御史等为另一方,围绕西汉政府实行的盐铁、平准、均输等政策进行辩论,涉及的范围非常之广。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下列四个方面:

(1)关于盐铁官营的问题

盐铁官营是桑弘羊在汉武帝时代提出解决西汉政府财政危机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在当时的确起过一定作用,保障了对匈奴战争的后勤供应,加强了中央集权。可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不少流弊:由于经营盐铁的乃是官吏,而这些官商“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盐铁论·刺权第九》),发了大财,但广大农民所得到的则是价高质差的恶铁苦盐,以致不少贫苦农民“木耕手耨,土啖食”(《盐铁论·水旱第三十六》),对生活和生产的影响很大。如果说,这些问题在进行战争时急于解决财政危机的情况下,还不太突出的话,那么,对匈奴的大规模战争暂时停止,特别在昭帝即位以后,就显得十分严重了。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首先提出罢盐铁、酒榷、均输等官营事业,说盐铁官营是民生疾苦的根源。

桑弘羊则坚持不能罢,虽然他也承认:在盐铁官营中“吏或不良,禁令不行,故民烦苦之”(《盐铁论·复古第六》),但认为这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收入,不仅为了养战士,而且在赈灾,修水利等方面的经费也要靠盐铁的收入,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地方豪强势力膨胀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是不能废弃的。

(2)关于同匈奴和战的问题

同匈奴的关系是西汉政权建立以来重要的问题。如前所述,在武帝以前,汉对匈奴抱着妥协、退让的态度,在汉武帝时经过大规模的反击战争,匈奴势力已大大削弱,不能构成对汉王朝和中原地区的严重威胁,形势有了根本改变。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提出:同匈奴“偃兵休士,厚币结和亲”(《盐铁论·击之第四十二》)。这是符合当时“与民休息”的方针的。不过,贤良文学的理论却是十分迂腐的,他们认为“武力不如文德”,主张“罢关梁,除障塞,以仁义导之”(《盐铁论·世务第四十七》)就可以感化匈奴,维持和平的局面。显然,这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空谈。

正因这样,桑弘羊的反驳才显得有说服力,他认为:匈奴“反复无信,百约百叛”(《盐铁论·和亲第四十八》),只有通过战争才能使其降服,并指出:匈奴虽“挫折远遁”(《盐铁论·诛秦第四十四》),但由于武帝死后“群臣不并力,上下未谐”(《盐铁论·伐功第四十五》),并未使匈奴降服。桑弘羊的看法尽管有一定道理,不过并未考虑到武帝后期形势的变化以及百姓急需休养生息的实际。因而也是不合时宜的。

(3)关于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德”和“法”本来是地主阶级统治政策的两手。西汉自董仲舒提倡尊儒以后,儒家的德政和法治往往是相互配合,以严刑峻法同德治教化相辅相成进行统治。不过,一般地说,当阶级矛盾尖锐化的时候,严刑峻法往往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德治教化则有利于矛盾的缓和,所谓“政宽则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主”(《盐铁论·周秦第五十七》),这是一条重要的统治经验。

贤良文学在盐铁会议上向当政的桑弘羊等人提出:“严刑峻法,不可久也。”(《盐铁论·诏兴第五十八》)并揭露了单纯依靠暴力的法治政策给社会造成的恶果,如株连酷刑“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盐铁论·申韩第五十六》)。不仅百姓深受其害,更重要的是动摇了封建统治基础。因此,应当推行德治政策。贤良文学的这种主张,在汉武帝时董仲舒、主父偃、严安、徐乐的上书和东方朔的言论中就已提出。[180]不过,那时因阶级矛盾尚未达到尖锐化的程度,这种主张并未引起武帝的重视,而到阶级矛盾较为尖锐的武帝末期和昭帝即位之初,就显得“禁苛暴”“缓刑罚”推行德政十分必要了。

然而,桑弘羊则坚持要推行以暴力镇压为主的法治政策。他认为严刑峻法的威力是无穷的,“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盐铁论·刑德第五十五》),拒绝实行缓和阶级矛盾的德治政策。这不仅同那些对民间疾苦有一定了解的贤良文学形成对立,也不符合汉武帝轮台诏令的主张。因此,桑弘羊在政治上不免陷入被动地位。

(4)“仁义”和“权利”观点的问题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和御史、大夫之间的争论,自始至终贯串着“仁义”和“权利”两种不同观点的分歧。

贤良文学对盐铁、匈奴及刑罚提出的看法,都是基于儒家“仁政”的观点:“王者行仁政,无敌于天下。”(《盐铁论·本议第一》)这种看法尽管有些迂腐,但也是针对汉武帝多年兴兵、推行扰民的种种政策提出来的。在需要休养生息的当时,倒不失为一剂良药。

桑弘羊等却坚持:统治阶级的权和利一点也不能放弃:“今夫越之具区,楚之云梦,宋之巨野,齐之孟诸,有国之富而霸王之资也。人君统而守之则强,不禁则亡。”(《盐铁论·刺权第九》)因而强调“法”的作用,而否定“仁义”的德治:“无法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盐铁论·申韩第五十六》)。这种论调同“与民休息”的政策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在盐铁会议上,所辩论的问题涉及西汉政府对内、对外政策的各个方面问题,但基本内容不出上述四个方面。

“盐铁会议”的结局和影响 盐铁会议是统治阶级内部对当前政策、方针和指导思想的一场辩论。在辩论中双方的论点虽然不免都有一些偏执之处,但是贤良文学所揭露出的一些问题,确实是武帝时期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原因,提出的一些主张尽管有些脱离实际,但也有适应当时形势之处。而桑弘羊等人见不到形势的变化,一味坚持汉武帝下轮台诏之前的主张,不仅不符合武帝末年的形势要求,也违反武帝死前的遗愿。这就同忠实地执行武帝遗诏“无所改作”(《汉书·循吏传》)的霍光直接发生冲突。

在盐铁会议上,主持会议的丞相田千秋对双方的观点虽然并未作出明确的结论,但这次会议并非没有结果。

首先,贤良文学提出的一些主张,揭露桑弘羊——实际是武帝前期政治——政见的一些流弊及对社会的危害,就为昭帝时期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在舆论上作了宣传。

其次,由于贤良文学在盐铁会议上的辩论,符合执政的霍光等人意图,从而使这批贤良文学之士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当时一股活跃的政治力量,以后,霍光曾专门召集贤良文学“问以得失”(《汉书·食货志》)。后来宣帝更加接近这股势力“用吏多选贤良”(《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而贤良文学在会上提出的部分措施,如将公田赋予贫民耕种,对还归的流民租给公田,贷给种子、口粮,免除赋税徭役、降低盐价,整顿吏治等等也陆续付诸实行。

最重要的则是促进了轮台诏令提出的“明休息,思富养民”(《汉书·西域传》)的方针得以实施。事实证明:昭、宣时期政府实行的种种措施,基本方面均是“安民”(《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即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鼓励发展生产,与匈奴保持和亲友好。这就缓和了阶级矛盾,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同时,也是对以桑弘羊为代表的“深酷用法者”的官僚集团沉重的打击。

因此,“盐铁会议”是西汉时期在昭、宣统治时代的一次重要的会议。然而,桑弘羊本人并未因这场辩论而退出政治舞台。政见的不同使得他必然同当权的霍光站在对立的立场,因而他参与了当时皇室贵族内部的谋反活动,以至被处死,也是极其符合逻辑的事了。

三 燕盖谋反及其失败

昭帝即位之初,不仅在执政的大臣中有不同政见的斗争,而且在皇室内部也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种矛盾终于以燕王旦和盖长公主勾结谋反以及被镇压的流血形式爆发出来。

谋反集团的出现 在武帝的诸子中,燕王刘旦“为人辩略,博学经书杂说”,又“好星历、数术、倡优、射猎之事”(《汉书·武五子传》),是颇有才干的。同时,野心最大的也是他。早在武帝未死之时,当太子据因“巫蛊之祸”而死,齐怀王又早亡,旦自忖太子之位非己莫属,竟上书主动求宿卫,俨然以武帝继承人自居。不料,武帝却因此而对他十分讨厌,不仅未立其为太子,而且将其使者下狱,并借别的理由削去燕王三县,使燕王旦大失所望。

当昭帝即位后,燕王旦得到武帝崩的消息及昭帝益封诸王的玺书后,大怒。声称“我当为帝”(《汉书·武五子传》)。于是与宗室中山哀王子刘长、齐孝王孙刘泽等密谋,伪称曾受武帝诏:修武备。开始作谋反准备。不久,刘旦就与刘泽散布:少帝(即昭帝弗陵)并非武帝子,而是霍光等所立。于是起兵讨伐。但是,事未举而消息已走漏。昭帝始元元年八月,青州刺史隽不疑收捕刘泽,并向皇帝报告。朝廷审讯刘泽牵连出燕王刘旦。结果,处刘泽等死刑,而刘旦因至亲之故,昭帝特许勿治。这次谋反,未开始就被粉碎。但刘旦的野心并未因此而稍敛,很快他又同盖长公主与上官桀勾结起来。

盖长公主为武帝长女,食鄂邑,故称鄂邑盖长公主,当然也是昭帝和燕王旦之姊。盖长公主有男宠丁外人,而丁外人与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往来甚为密切。上官安娶霍光之女为妻生一女。始元三年(前84年),此女刚五岁,上官安就欲送入宫为昭帝后,被霍光拒绝。但上官安不死心,就通过丁外人,使盖长公主入宫活动,果然如愿以偿,安女被召入宫为倢伃,次年立为皇后,上官安为车骑将军。

上官桀、上官安父子为报答丁外人的恩情,欲为其求封侯,均为霍光所阻,由此而使盖长公主与霍光有怨。又加之上官桀早在武帝时即为九卿,位在霍光之上,对光心怀嫉恨。而御史大夫桑弘羊也因政见不同,对霍光不满。于是,这些反对霍光的势力在燕王旦的旗帜下很快地联合了起来。

谋反的经过及失败 元凤元年(前80年),盖长公主、上官桀父子、桑弘羊等各种反对霍光的势力已纠集在一起。燕王旦不断派人持金宝与上述诸人联络。上官桀又暗中指使人为燕王上书,向皇帝控告霍光“专权自恣,疑有非常”,请求入京宿卫。上书者趁霍光休沐日,上官桀当值时将书奏上,上官桀与桑弘羊原拟借昭帝名义将霍光执退。没想到十四岁的昭帝竟不听其摆布,看出奏书有诈,次日,霍光上朝,昭帝亲自宣布霍光无罪,并下令逮捕伪造奏书者。结果,上官桀等暗害霍光的第一个阴谋彻底破产。

但更大的计划还在后面。上官桀见诬陷霍光不成,更与盖长公主密谋设宴请霍光,并在酒宴中伏兵刺之。然后再废昭帝,迎燕王旦为天子。燕王旦也早已同上官桀等密信往来,暗许桀为王。但上官安的野心更大,据说他计划诱杀燕王旦而立上官桀为帝。为此,甚至连他自己已成为昭帝皇后的女儿都不顾。这一群各怀异心的谋反分子,其失败的下场是显而易见的。果然,事未举而有盖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仓向大司农杨敞揭发。杨敞是一贯谨慎怕事的官僚,得此消息后吓得装病不出,而将此消息告知谏大夫杜延年,杜延年向昭帝上奏。当年九月昭帝下诏将上官桀、上官安、桑弘羊、丁外人等逮捕并族诛之。燕王旦自缢而死后,夫人随旦自杀者二十余人。这一谋反集团终于以失败而告终。[181]

四 宣帝时期的政治

昭帝在位仅十四年,元平元年(前73年),四月,二十二岁即病死。接替他登上皇帝御座的是汉宣帝刘询。宣帝统治共二十五年(前73至前49年),这期间的政治基本是昭帝时的延续。

刘询继位 刘询得以登上皇帝宝座,也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

昭帝死后,因无后,群臣举广陵王刘胥继位。广陵王刘胥是武帝子,其人“好倡乐逸游”,“动作无法度”(《汉书·武五子传》),本不孚众望。但因在武帝诸子中,当时只有他尚在世。故仓促之中,霍光等即征刘胥准备继承帝位。但尚未登基,就有大臣奏广陵王胥不可承宗庙,于是又改迎昌邑王刘贺继位。刘贺系昌邑哀王刘髆之子,六月受皇帝玺绶,七月就又被霍光等废黜。昌邑王被废,史书记载似乎由于他“素狂纵,动作无节”等等原因。这或许皆是事实。但不可否认,其主要原因则是霍光对他的不满。首先,由于刘贺刚愎自用,不从人谏,如在国时曾有多人劝谏他“畏慎自省”,勿信“谗谀”。他不仅“不用其言”,而且“终不改节”(《汉书·武五子传》)。其次,因昌邑王在国日久,已有一批心腹,他登上皇帝宝座以后,就将原来的属于自己势力的一批大臣带入朝中,这批人是能与霍光分庭抗礼的,据《汉书·霍光金日䃅传》记载:昌邑王被废后“昌邑群臣坐亡辅导之谊,陷王于恶,光悉诛杀二百余人。出死,号呼市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唐颜师古注曰:“悔不早杀光等也。”由此可见:“昌邑群臣”是一股不小的势力。而这股势力同霍光是不能两立的。因此,霍光对昌邑王贺不满,终至以种种罪名,甚至连“私买鸡豚以食”“弄彘斗虎”这些名副其实的鸡毛蒜皮的小事都罗织起来,构成其被废的罪状(见《汉书·霍光金日䃅传》)。这样,刚刚在皇帝御座上坐了不到一个月的刘贺,就又被霍光拉下,被废到汉中房陵县去了。

接着的问题是由谁来继位。当时皇族近亲中,死的死,被株连的被株连,唯有刘询最近。刘询为武帝太子刘据之孙。刘据原有三男一女。当“巫蛊之祸”刘据被害死时,刘询仅出生数月,其父史皇孙也被处死。询被廷尉监丙吉保护并送至民间收养。后遇赦,始归掖庭养亲,被称为皇曾孙,暴室啬夫许广汉以女妻之。询自幼在民间,后又入掖庭,与诸王不同,左右无众多心腹幕僚。当时又只有十八岁。这对于喜弄权的霍光来说,无疑是较为理想的皇帝。于是,当元平元年(前74年)六月昌邑王被废后,刘询就继帝位,是为宣帝。

宣帝时代的统治政策 宣帝即位初期,霍光依旧专权。宣帝对霍光“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汉书·霍光金日䃅传》)。但在为政方针上二人并无分歧。因此,终宣帝之世,其统治政策基本上是昭帝时代的继续,保持着为政以宽的精神,使“民安其业”(《汉书·宣帝纪》),社会进一步稳定,生产有一定的发展。

首先,继续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宣帝时期曾多次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的租赋。据统计:仅减免“田租”或“租赋”明确记载的就有六次,是西汉王朝各代皇帝最多的。[182]仅此一点当然不能说明问题,但与其他方面的赋税徭役联系起来考察,就可看出宣帝之世的农民较武帝时负担轻得多了。如算赋、口赋也屡有减免:地节三年(前67年)诏“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甘露二年(前52年)“减民算三十”,五凤三年(前55年)“减天下口钱”(《汉书·宣帝纪》)。宣帝之世还将公田借给贫民耕种:地节元年(前69年)“假郡国贫民田”并贷给种子、食物。地节四年(前66年)又下诏“减天下盐贾(价)”(《汉书·宣帝纪》)。五凤四年(前50年)又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见《汉书·食货志》及《汉书·宣帝纪》)。于徭役也较为轻省。这一切均与昭帝时施行的政策是一致的,比起武帝时的繁重征发不能不说是“轻徭薄赋”。

比起昭帝统治时期,宣帝时的统治政策尤以吏治最为突出。宣帝与西汉许多皇帝不同,因其“兴于闾阎,知民事之艰难”,(《汉书·循吏传》)所以注重吏治。特别是地节二年(前68年)霍光死后,皇权进一步加强,宣帝时期的吏治突出地表现了“信赏必罚,综核名实”,“足以知吏称其职”的特点,史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汉书·宣帝纪》)。

宣帝很重视官吏的选拔,尤其对刺史、太守的委任和考察更为认真,常常亲自过问。他还认为:地方官太守不宜经常变动,否则“下不安”,所以,二千石吏有治绩者,“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汉书·循吏传》)。故所谓“良吏”,在西汉一代以宣帝时为最多,如赵广汉、韩延寿、尹翁归、严延年、张敞、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皆为宣帝时期有名的“循吏”。这些“循吏”一般均有以下三个特点:(1)执法公平。对于豪门权贵犯法者,也敢于依法惩办,如赵广汉任颍川太守时,“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前二千石莫能禽制。广汉既至数月,诛原、褚首恶,郡中震栗”(《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2)恩威并施。这些“循吏”同“酷吏”不同,他们统治的手段不仅用刑罚,更重要的是重“教化”。在镇压农民反抗时,常常是以分化瓦解的方法处理,如龚遂为渤海太守时,对于武装反抗地主压迫的农民加以区别:“诸持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结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汉书·循吏传》)。又如黄霸为官“力行教化而后诛罚”(《汉书·循吏传》)。“延寿为吏,上礼义,好古教化”(《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等等,多是如此;(3)正是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所以“循吏”的统治往往显得“宽”,“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见思”(《汉书·循吏传》),得到时人的好评,当然,实质上所谓“循吏”不过是地主阶级中较有远见和策略的官吏,其压迫和统治人民的本质与“酷吏”没有什么不同。不过,为政宽简在某种情况下,如昭宣时期人民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对稳定封建统治,安定人民生活和发展生产是有一定好处的。

宣帝时期的法令、刑狱也较武帝时为清平,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宣帝时)廷史路温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因此宣帝特下诏置“廷平”以防止“决狱不当”“不辜蒙戮”。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举以“明察宽恕”著称之黄霸为廷平。不仅如此,宣帝还常常临未央宫之宣室殿,亲自审理重大刑狱。后来,涿郡太守郑昌又上疏,请删定刑律。不过,未及实现。

总之,在宣帝统治时期,西汉政权的统治政策同昭帝时期一样是较为宽简的,其基本精神仍是“与民休息”。因此,在昭帝统治的基础上“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汉书·宣帝传》)“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汉书·食货志》)出现了自武帝以来未有的升平景象。

对昭宣“中兴”的评价 如上所述,自武帝死后,西汉历史上确实又出现了几十年的兴盛景象。历来都将这一时期称之为“昭宣中兴”,本书也借用这一为大家熟悉的称谓作为本章标题。过去的历史学家对这一时期的所谓“中兴”评价甚高,如班固将其与殷高宗或周宣王统治时代相提并论:“孝宣之世……可谓中兴,侔德殷宗、周宣矣。”(《汉书·宣帝纪》)并且把这“中兴”的原因完全归结于昭帝、宣帝、霍光等帝王将相个人身上,如说“人君之德,莫大于至明,明以照奸,则百邪不能蔽矣,汉昭帝是也”(《资治通鉴》卷23引李德裕论);“及至孝宣,由仄陋而登至尊……自霍光薨后始躬万机,厉精为治,五日一听事……”(《汉书·循吏传》);“宣帝亲政,又以其旧劳于外,知民生之疾苦,与吏治之得失,颇能综核名实之故也”(《秦汉史》第158页)。

不可否认,“昭宣中兴”是封建秩序稳定、社会生产发展较为迅速的时期,而这种局面的出现与昭、宣帝和霍光等这一些封建统治者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如果把“中兴”的局面出现全都归结在个别帝王将相身上,显然是不正确的。这不仅因为直接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是广大劳动群众,所谓“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畜积”(《汉书·食货志》)的记载,就反映出“流民”即劳动群众与财富增长的密切关系,而且就是昭、宣这些帝王将相也是“一定的阶级和倾向的代表,因而也是他们时代的一定思想的代表,他们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中,而正是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潮流中得来的”(恩格斯《致斐·拉萨尔》,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43—344页)。从昭宣时期的历史潮流考察,当时的西汉社会尚有发展的余地,这是由于汉初七十年的休养生息,使社会积累一定的财富“民人给家足”(《汉书·食货志》),生产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虽然经过武帝几十年的挥霍,致使财政经济出现危机,阶级矛盾尖锐化。然而社会生产力毕竟没有到达发展的尽头。因此,当武帝死前几年“悔征伐之事”(《汉书·食货志》),停止了大规模战争,调整了政策以后,使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发展。所以,在昭、宣时期很快又出现繁荣、兴旺的社会景象。昭、宣时期的社会发展,归根到底仍是在人民群众推动下的结果。而昭、宣帝及霍光等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则是适应了这一历史潮流,完成了他们各自的历史使命。

第三节 昭宣时期的民族关系

这一时期的民族关系,主要是汉同匈奴、乌桓、羌、西域及西南各族之间战争和友好往来的关系。

一 汉王朝和匈奴、乌桓的关系

匈奴实力的衰弱昭宣时期的匈奴,其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已进入衰弱的阶段(见欧阳熙《匈奴社会的发展》,载《华东师大学报》1958年第4期)。这首先是由于遭到西汉王朝的打击,尤其是汉武帝时几次大的战役“汉兵深入穷追二十余年,匈奴孕重,罢极苦之”(《汉书·匈奴传》),损失很大。尤其是失去阴山以后,丧失了经济重心,使它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这对匈奴社会的影响是相当大的,所以“边长老言,匈奴自失阴山之后,过之未尝不哭也”。其次,匈奴内部阶级矛盾加深,也是其衰弱的重要原因。由于长期战争,使得匈奴“兵数困,国益贫”,“民众困乏”,“百姓未附”,“国中多不安”(《汉书·匈奴传》)。这种尖锐的阶级矛盾,无疑严重地削弱着匈奴的实力。

匈奴贵族内部的尖锐矛盾,则是他们无力与汉王朝为敌的直接原因。匈奴社会内部,自冒顿至军臣单于(前174至前126年)是其鼎盛时期,由于当时刚刚进入阶级社会,私有财产不够显著,内部的团结使统一尚能维持。随着私有财产的增加,匈奴贵族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日渐频繁,相互厮杀和分裂成了匈奴史上的重要内容。

始元二年(前85年)匈奴狐鹿姑单于(前96至前85年)死前曾遗言“我子少,不能治国,立弟右谷蠡王”。但单于死后,卫律与颛渠阏氏不立右谷蠡王,而立子左谷蠡王为壶衍鞮单于(前85至前68年)。壶衍鞮单于即位,就有同汉和亲的愿望。这时,匈奴右谷蠡王、左贤王因未被立,而心怀不满[183],欲归汉,恐不能自致,即准备降乌孙以击匈奴。事泄,单于问罪,于是二王“去居其所”,不会龙城之祭。此时,匈奴内部分裂之迹象日益明显,而实力更衰了。

苏武回归及匈奴屡败 壶衍鞮单于统治时期的匈奴,对汉王朝已无主动进攻之力。因“国内乖离,常恐汉兵袭之”(《汉书·匈奴传》)。时时以防汉军进攻为务。先是在其辖区内穿井筑城,治楼、积谷以防汉兵,后又恐城不能守,即试探与汉通好、讲和。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西汉王朝遣使向匈奴要苏武。在此之前,汉曾多次索苏武归国,匈奴皆伪称武已死。此次汉使来匈奴后,常惠私见汉使,告以实情。汉使责问匈奴单于。单于恐,才将拘留匈奴十九年的苏武及被俘不降的马宏放归。

苏武在匈奴历尽艰辛,出使时尚当壮年,归来后须发尽白。至京师后被封为典属国,秩中二千石,赐钱二百万,公田二顷、宅一区,得到汉王朝的褒奖。

匈奴放回苏武等人,表示与汉朝有通好之意。当时,在匈奴内部力主与汉和亲的有卫律和左谷蠡王。但其统治阶级内部主张尚不一致,欲和亲者又恐汉王朝不准。故匈奴一方面不断向汉使作种种试探,一面又不断在边地骚乱。如元凤元年(前80年)匈奴两万骑入寇,被汉军击败,斩首、俘虏九千人,生俘瓯脱王。次年(前79年)匈奴又派九千骑屯受降城(在今内蒙古乌拉特中、后旗东阴山北)主要是防御性质,并随时准备弃城而走。元凤三年(前78年)匈奴犁汙王率四千骑进攻张掖郡之日勒、屋兰、番和。又被汉军大败“得脱者数百人”(《汉书·匈奴传》)。自此以后“匈奴不敢入张掖”(同上)。

匈奴、乌桓相互攻击 乌桓原在匈奴统治之下,自汉武帝时霍去病大败匈奴左贤王兵,使乌桓得以从匈奴奴隶制政权下解脱出来,接受西汉政权的管辖。汉武帝令乌桓“不得与匈奴交通”并负责“侦察匈奴动静”(《后汉书·乌桓传》)。从此,乌桓社会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各部日渐强大。但强大起来的乌桓,各部大人逐渐贵族化,成为奴隶主贵族,他们恃强骄邻,开始背叛汉王朝,也与匈奴为敌。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乌桓挖了匈奴单于祖坟,引起匈奴发兵两万击乌桓。匈奴同乌桓战争,在汉朝统治者中引起不同看法:大将军霍光和中郎将范明友认为可趁机攻匈奴,护军都尉赵充国则主张让“蛮夷自相攻击”(《汉书·匈奴传》)。最后决定派范明友率两万骑出辽东,匈奴闻汉兵至,退走。于是范明友就向刚被匈奴打击的乌桓进攻,斩首六千余级,“获三王首”得胜而归。

从此,乌桓一面“降附”于汉,为汉朝“保塞”,一面又被迫向匈奴纳“皮布税”,甚至“与匈奴连兵为寇”,在边境骚扰掠夺。而匈奴则仍旧继续试探与汉和亲,同时在边境及西域各地掠夺骚扰。

汉与乌孙共击匈奴 匈奴屡遭汉王朝打击,不敢大规模侵犯内地,就向西域扩展势力。昭帝末乌孙受到匈奴攻击,向汉王朝求援。宣帝本始二年(前72年)汉发五将军击匈奴:御史大夫田广明为祁连将军,率四万余骑出西河;度辽将军范明友率三万余骑出张掖;前将军韩增率三万余骑出云中;后将军赵充国为蒲类将军,率三万余骑出酒泉;云中太守田顺为虎牙将军,率三万余骑出五原。这十万余骑,再加上校尉常惠发乌孙西域兵共二十余万众,出塞两千余里。但匈奴闻风,“老弱奔走,驱畜产远遁逃”(《汉书·匈奴传》),一般史书均据《汉书》所记,谓“五将少所得”(吕思勉《秦汉史》第162页)。实际上认真计算,这次匈奴的损失是相当惨重的:“度辽将军……虏获马牛羊万余……前将军……虏马牛羊二千余……蒲类将军……虏获马牛羊七千余……虎牙将军……虏马牛羊七万余,校尉常惠与乌孙兵至右谷蠡王庭……(斩)都尉、千长、将以下三万九千余级,虏马、牛、羊、驴、骡、橐驼七十万。……匈奴民众死伤而去者,及畜产远移死亡,不可胜数。”(《汉书·匈奴传》)匈奴这次损失的牲畜就有八九十万,大大地削弱了实力。是年冬,单于又率万骑击乌孙,正值天大雪,“人民畜产冻死,还者不能什一”(同上)。丁零、乌桓和乌孙又从北、东、西三面夹击匈奴。结果,匈奴被杀达数万人,损失马万匹。民众死掉十分之三,畜产损失一半。被匈奴奴役的各属国纷纷瓦解。以后,汉又出三千余骑攻匈奴,俘获数千人,匈奴不敢还击。边境终于安宁下来。

匈奴内乱及呼韩邪归汉 匈奴连接遭到失败,促使其内部矛盾进一步激化。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被匈奴征服的、被迫迁往左地的西嗕部落数千人,冲破匈奴控制“皆驱畜产行”归降汉王朝。这实质是反抗匈奴奴隶主的阶级斗争。

在匈奴统治阶级内部也发生了长期纷争。壶衍鞮单于在地节二年(前68年)死后,虚闾权渠单于立(前68年至前60年)。黜前单于所幸之渠阏氏,而以右大将女为大阏氏。渠阏氏乃与右贤王私通。神爵二年(前60年)虚闾权渠死后,在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都隆奇策划下,右贤王屠耆堂被立,是为握衍朐鞮单于(前60年至前58年)。

握衍朐鞮单于在位时,对汉王朝表示和亲修好。但对匈奴贵族内部,则尽杀虚闾权渠时的贵人,尽免其子弟近亲,而以渠阏氏之弟都隆奇和自己子弟代之,虚闾权渠单于之子因不得立,亡归于妻父乌禅幕。乌禅幕之妻弟为日逐王先贤掸。先贤掸本就与握衍朐鞮单于有隙,即率其众数万骑归汉,被汉朝封为归德侯。单于又立其从兄薄胥堂为日逐王。次年,单于又杀先贤掸两弟。后来,左奥鞬王死,单于自立其小子为奥鞬王,而奥鞬贵人则径立故奥鞬王子为王,单于派兵攻击,亦未能取胜。由于握衍朐鞮单于的暴虐杀伐,国内已呈四分五裂状况。

神爵四年(前58年)东边姑夕王与乌禅幕及左地贵人共立稽侯为呼韩邪单于,并发兵四五万人西击握衍朐鞮单于。未战,握衍鞬鞮就败走,自杀,民众尽归呼韩邪单于。

呼韩邪单于(前58年至前31年)立后,匈奴内部继续分裂:都隆奇与右贤王共立日逐王薄胥堂为屠耆单于;呼揭王自立乌藉单于,右奥鞬王自立为车犁单于;乌藉都尉自立为乌藉单于。于是五单于并立,相互攻击混战不休。混战的结果,或败降,或自杀,而匈奴人民“死者以万数,畜产大耗什八九,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汉书·宣帝纪》)。最后,郅支单于击败呼韩邪单于,占领王庭及漠北广大地区。呼韩邪失败后,其内部有两种主张,左伊秩訾王劝令称臣入朝事汉。多数大臣则反对。最后,呼韩邪终于接受了左伊秩訾王的建议,决定归属汉王朝。甘露元年(前53年)遣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侍。三年(前51年)呼韩邪又亲至长安对汉宣帝“赞谒称臣”。汉王朝也对其优礼有加,“位在诸侯王上”,并赐以“匈奴单于玺”。从此,匈奴呼韩邪政权正式成为西汉王朝的藩属。

呼韩邪单于的归属,是汉与匈奴关系史中重要的里程碑。自此,结束了匈奴政权与西汉政权之间一百余年的战争状态,使大漠以南广大地区与中原进一步统一。这对两族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交流,促进社会经济和生产的发展,均是有好处的。

二 汉王朝同西域诸国关系的新发展

在昭、宣时期,西域诸国同西汉王朝的关系有了划时代的进展。

车师和乌孙 车师自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降汉后,昭帝时匈奴又派四千骑屯田车师。车师被迫顺从匈奴,宣帝时,五将军击匈奴(见本节一),屯田车师之匈奴败走。车师复归属汉。

如前所述:这次匈奴败走损失甚巨。然而车师为西域要冲,匈奴是不会轻易放弃的。车师属汉后,匈奴欲以其太子军宿为质,要挟车师。军宿亡走焉耆。车师更立乌贵为太子,及乌贵立为王,与匈奴联姻,经常劫夺汉通乌孙之使者和粮饷。这样,车师就成了西汉王朝同西域诸国联系中的主要障碍。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侍郎郑吉奉命率免刑罪人屯田渠犁,做进攻车师的准备。秋后,郑吉率田卒一千五百人及西域兵三万余人击车师。车师王降汉。郑吉以三百人屯田车师故地。匈奴复立车师王弟兜莫为车师王,收其余民东徙。这是以屯田解决军粮后取得进攻车师的一次胜利。郑吉因此而升为卫司马,为护鄯善以西使者,护南道。

但是,此后匈奴一直未放弃夺回车师之企图,至元康四年(前62年)因兵少无援,汉不得不放弃车师。然而,随着匈奴实力衰弱、内部分裂及汉王朝的打击。终于在神爵二年(前60年)因日逐王投降汉朝(见本节一)而使车师复归于汉。

汉与乌孙的关系,也逐渐由联盟发展为“乌孙对汉朝的隶属关系”(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新疆简史》第一册34页)。解忧公主在乌孙前后生活了50年,对巩固这种关系起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宣帝本始二年(前72年),汉与乌孙联合击匈奴,取得决定性胜利。就是因乌孙昆莫翁归靡和解忧公主上书求援而开始行动的。宣帝甘露三年(前51年),70岁的解忧公主回到内地,乌孙已成为西汉王朝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龟兹归属西汉王朝 龟兹是西域大国。武帝时,一些西域小国也送质于龟兹。扜弥王太子赖丹就是在龟兹作人质的一个。当李广利征大宛回师龟兹时,发现赖丹在此为质,就指责龟兹王说,西域皆臣属于汉,“龟兹何以得受禛弥质”(《汉书·西域传》)。于是就将赖丹带回长安。昭帝时,西汉政府派赖丹率军在轮台屯田,并负责控制西域诸国。龟兹贵人姑翼怂恿龟兹王杀掉赖丹。宣帝时,西汉政府派常惠使乌孙还,龟兹王后将姑翼执送与常惠谢罪,表示与汉友善。当时乌孙解忧公主遣女至长安学鼓琴,归国时汉派人送公主女过龟兹,龟兹王留住不放,并派使去乌孙求婚,解忧公主许之。后公主上书请以宗室身份让其女入朝。龟兹王亦上书愿与公主女入朝。得到宣帝准许,元康元年(前65年)龟兹王绛宾及解忧公主之女前来长安朝贺。居留一年,汉王朝赐之甚厚,绛宾从长安归国后,就将西汉王朝的礼仪制度及衣服、宫室之式样传回本国,并仿西汉制度“作缴道周卫,出入传呼,撞钟鼓,如汉家仪”(《汉书·西域传》)。以后又数次来贺,及绛宾死,其子丞德自称汉外孙。直至成、哀帝时,龟兹与汉王朝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往来关系。龟兹归属于汉,对双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和融合,有极显著作用。

楼兰更名鄯善 楼兰虽在武帝时即已降汉,但又常常为匈奴利用,劫杀汉朝使者。楼兰王弟尉屠耆降汉,将楼兰这种首鼠两端的态度向汉王朝报告。使西汉王朝统治者下决心彻底解决楼兰的问题。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霍光派平乐监傅介子以赐外国为名,至楼兰。介子与楼兰王饮酒,趁其醉令壮士将其刺死。并宣布楼兰州“负汉”之罪,立其弟尉屠耆为王。

尉屠耆自长安来即王位,汉王朝为他刻印章,赐宫女为夫人。丞相百官为其送行。并更楼兰国名为鄯善。尉屠耆请求将国都移至伊循城,并要求汉王朝派兵在此“屯田积谷”(《汉书·西域传》)。汉王朝应其请派司马一人,吏士四十人,后又增都尉一人屯田伊循。“伊循官置始此矣”(同上)。

伊循城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境内,据黄文弼先生实地考察“定为即今之密远废墟,大致可以确定”(《西北史地论丛》第184页)。

伊循屯田是武帝末年在轮台、渠犁(今库尔勒境内)一带屯田的进一步扩大,对于加强西域与内地联系,发展当地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解放前后,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多次发现汉代屯田遗址和古代沟渠、田界的痕迹,在出土的罗布淖尔汉简中还可看到不少“仓”的名称,反映了粮食的积贮相当丰富(见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史论文集》,载王炳华《从出土文物看唐以前新疆的政治、经济》)。

西域都护的设立 西汉政府的政令在西域推行的主要障碍是匈奴,自匈奴失去对楼兰控制,特别是自神爵二年(前60年)匈奴日逐王降汉以后,匈奴的势力在西域大部分地区基本上被扫除。西汉政府废除了匈奴奴隶主设立的“僮仆都尉”,命令郑吉除以“护鄯善以西使者”身份,管理鄯善以西的“南道诸地”外,还负责“护”北道诸地。所以称为“都护”。此后,“都护”就成为西汉派驻西域的最高长官的正式官名。

“西域都护”设置年代,史书记载不一。据最新研究成果《新疆简史》作者研究确定,当在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这一说法较为可取(见该书第一册第37页)。都护府设于乌垒城(今轮台县境内),其下所辖之“国”,最初为三十六,后又有分裂者,哀平之际增至五十余国。[184]这些“国”虽保留着原来的名称,但实际上与内地的郡县无异。西汉王朝的政令,自西域都护府成立后在这里得以推行。《汉书·郑吉传》记载“汉之号令班西域矣,始自张骞而成于郑吉”,正是以西域都护正式设置为标志的。这就是说:汉王朝的西北边境的西界,自西域都护府成立后,就达到“包括了位于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乌孙、大宛和葱岭等广大地区”(见《沙俄侵略中国西北边疆史》,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第13页)。

西域都护官秩二千石,相当于内地郡守。其下置副校尉、丞、司马、侯、千人等属吏。各国所置之官吏有侯、相、将、当户、都尉、大禄、监、吏、泽长等名称。都护和副校尉均由西汉政府直接委任。各国重要官吏也由西汉中央政府发给印绶。在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出土的一件木牍封泥上,还保留有“鄯善都尉”的印记。

西域都护府建立以后,不断地扩大屯田范围,宣帝以后又先后在车师前部(今吐鲁番)、伊吾(今哈密)、蒲类(今巴里坤)、赤谷城(今伊克塞湖东岸)实行屯田[考古工作者先后在轮台、沙雅、若羌、罗布淖尔都发现过古代屯田遗址(见《从出土文物看唐以前新疆的政治、经济》)],促进了西域农业生产的发展。

汉王朝对西域的统一,保障了通向西方的“丝绸之路”畅通。据考古资料表明:近年来在阿拉沟(托克逊西)发现的春秋战国时代的丝织品,反映了公元前4世纪中原与西域即有商品交换关系,而印度和希腊古文献记载的公元前4世纪和前3世纪的中国丝绸,恐怕也多半是通过这条“丝绸”之路输送出去的(见《新疆简史》第14页)。然而尽管这条“丝绸之路”由来久远,但由于为众多小“国”割据,尤其是被匈奴控制以后,始终无法畅通。由于西域都护的设置,由中原通向西方的“丝绸之路”得到西汉政府的保卫,在西汉时代,这里有两条通道,南道:出阳关,经鄯善,沿阿尔金山、昆仑山、喀剌昆仑山北麓到莎车,然后越过帕米尔高原,至大月氏、波斯。北道:出玉门关,经车师前部,沿天山南麓,到疏勒,越帕米尔高原,到大宛,康居等地。在这两条通道上,商人使者往来频繁,加强了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

因此,西域都护的设置受到西域各民族的“积极支持和热烈拥护”(《沙俄侵略中国西北边疆史》第13页),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西域都护对所辖各国的管理 西域都护府建立后,加强了西汉王朝中央政府对这里的统治。都护不仅有权维护西域的统一和安定,也负责处理各国统治阶级内部纠纷和政务,并保障各国统治者对汉王朝的服属。

如乌孙昆莫泥靡(又号狂王)与汉解忧公主成婚后,虽生一男曰鸱靡,但与公主不和,又暴恶失众。解忧公主曾趁汉使来乌孙时使人刺杀狂王,但未成。狂王乘马驰去。狂王前妻所生之子细沈瘦率兵将解忧公主及汉使围困于赤谷城。西域都护郑吉闻讯,即派兵前往解救,使公主及汉使者平安出围。使乌孙的一场危机得以平息。

但问题仍未解决,前昆莫的匈奴妻所生之子乌就屠,依仗匈奴势力胁迫部众,杀掉狂王自称昆莫。于是,出现了一个倾向匈奴的乌孙政权的可能。汉王朝派辛武贤率兵一万五千至敦煌,准备以武力镇压。西域都护郑吉则派解忧公主的原女侍冯嫽去处理此事。原来,冯嫽随解忧公主出使乌孙,因其能史书,习吏事,曾代表汉王朝行赏赐于城郭诸国,得到诸国的敬信,被称为“冯夫人”,后嫁与乌就屠之右大将,而乌就屠与右大将相爱。因此郑吉就派冯嫽说乌就屠以利害,如不降则汉军即至。结果,乌就屠惧,自愿为小昆莫,而汉承认解忧公主所生之元贵靡为大昆莫,又派长罗侯常惠屯赤谷,为他们划分人民、地界。后来,段会宗任西域都护时,大昆莫所部形势不振,都护还为他们“招还亡畔,安定之”(《汉书·西域传》)。冯嫽和段会宗都多次前往乌孙处理他们的内乱,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做出很大贡献。

西域都护府成立后,各国向汉朝送质子、供应往来使节及军队的廪食皆成定制。这些措施在当时对巩固国家的统一,消除叛乱势力,无疑都是必要的。

总的来说汉王朝统一西域是值得肯定的。

三 羌人的叛乱及重新归汉

昭宣时期以前的羌人 羌也是我国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在西汉时期他们生活在中国西部。主要分布在今青海、西藏和甘肃西南的广大地区。在西南夷地区和西域南部山区,也有羌族散居。羌人以种落为单位,依随水草,过着游牧生活。种落内部虽已出现私有财产和开始阶级分化,但还没有统一的政权组织,“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后汉书·西羌传》)。所以其种姓部落甚多。他们居于高寒地带,又以游牧为生,所以“堪耐寒苦”,“性坚刚勇猛”,喜战“而果于触突,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同上)。是一个发展较为落后,而又能吃苦善战的民族。

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殷、周时期。汉初,由于北方匈奴势强。羌不甘受匈奴奴隶主贵族役属,在景帝时,有研种羌人首领留何率本族人要求归附西汉王朝直接管辖,西汉政府把他们安置在陇西郡的安故、狄道、临洮、氐道诸县和武都郡的羌道县境内。武帝时伐匈奴,先后置河西四郡,并渡黄河、湟水筑令居塞,其目的之一就是隔断匈奴与羌的联系(见前一章),但羌为匈奴右臂,他们联合反汉始终是西汉时期之大患。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匈奴入五原(今河套地区),西羌也趁机反汉,围抱罕(今甘肃临夏),合约攻令居。这次叛汉的羌族主要是先零羌和封养、牢姐羌共十余万。西汉政府亦派十余万步骑镇压。经过五六年战争才将叛乱平定,部分羌人逃往西海(今青海)盐池一带。这次战争使西汉政府统治势力达到湟水流域,屏羌人于湟水南岸,汉政府一方面因山修塞,移迁内地人民实边;另一方面设置护羌校尉,管理塞外羌人事务。切断了羌与匈奴的直接联系。此后,四十余年间汉与羌之间没有战争。

宣帝时的羌人叛乱 昭帝时,羌人尚无任何不利于西汉政府的行动。当宣帝地节、元康年间,西汉政府在车师与匈奴展开激烈的角逐之时,羌人就蠢蠢欲动。光禄大夫义渠安国巡视诸羌时,有先零羌头目要求渡湟水向北迁徙。这本与汉政府隔断匈奴与羌人联系的策略背道而驰,但义渠安国却未识破此举动机,替羌人上奏。时任后将军的赵充国立即察觉到这是羌人叛乱的前兆,劾义渠安国奉使不敬,并提出加强战备,积谷二百万斛于金城的建议,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后来,羌人果然擅自渡湟水,郡县不能禁。元康三年(前63年)先零羌与诸种豪首领二百余人解仇、交质、盟诅,不久羌侯狼何遣使至匈奴联络,准备共同击鄯善、敦煌,以绝汉王朝通西域之路。西汉政府又派义渠安国行视诸羌。安国至,先召羌人首领三四十人斩之,又纵兵斩首千余羌。结果,激起诸羌举行更大的叛乱,以归义羌侯杨玉为首,劫掠小种诸羌攻城邑、杀官吏,竟与匈奴遥相配合。神爵元年(前61年)匈奴单于虚闾权渠亲率十余万骑南旁塞,遥应羌乱。赵充国率四万骑屯沿边九郡,匈奴闻风丧胆,不战而退。但是,进兵湟水直接对付羌人的义渠安国,却在浩(治所在今甘肃永登西南大通河东岸)被羌人将其三千骑兵打败,损失惨重,狼狈而归。这样,羌人的叛乱增加了西汉政府征匈奴的困难。如何平息这场叛乱,成为当时之急务。

此时,赵充国刚还京,宣帝派御史大夫丙吉向他询问:谁可任平羌将领?赵充国不顾连续作战之辛苦,毛遂自荐地说“无逾于老臣者”,勇敢地担起安羌之重担。

赵充国安羌之策略 赵充国,字翁孙,生于公元前137年。原籍陇西上邽(今甘肃天水市西南)人,随着武帝开发河西的事业而移居令居县(今甘肃永登西北庄浪河右岸),这是一个战略要地,羌人和西汉政府都极力要控制它。史称赵充国“为人沈勇有大略,少好将帅之节,而学兵法,通知四夷事”(《汉书·赵充国传》)。这与其自幼生活环境必有一定关系。23岁的赵充国即投军为骑士,曾参与西汉同匈奴的重要战争,如天汉二年(前99年)赵充国为贰师将军李广利的部曲假司马,在被匈奴围困之际,赵充国竟率一百余人带头杀出重围,使全军得救,致使他身被二十余创。武帝得知后,破例在宫中亲自召见这一低级军官,后因屡立战功升至将军。这些经历使赵充国具备解决羌人叛乱的才能和勇气。

神爵元年(前61年)四月,76岁的老将赵充国受命到金城(治所在今甘肃兰州市西北),亲赴前线作了两个月的调查,六月开始军事行动,率一万人突进湟水流域。

赵充国出兵的战略目标,不是追求眼前军功,而是谋求边境的长远安宁。为此他用兵示威而立足于抚。对诸羌采取分化瓦解政策,他主张主要打击为首叛乱的先零羌,而对随从叛乱的䍐、开诸羌不问。这确不失为较为实际的安羌策略。

但在实现这一策略的时候,却遭到来自朝廷的阻力。以酒泉太守辛武贤为代表的一批官吏,不同意对诸羌采取分别对待的政策,反而主张先击䍐、开羌,且鼓吹以优势兵力速战速决,宣帝竟批准了这一种不切实际的计划,拜许延寿为强弩将军,辛武贤为破羌将军,令赵充国助兵,七月开始向䍐羌进攻。赵充国并未盲目服从诏令,上书陈述先诛先零羌之理由。这次上书震动朝廷。赵充国上奏于六月戊申(二十八日)送出,七月甲寅(初五)即得到玺书回报,宣帝又批准了充国的战略。

得到诏书后,充国即率兵攻先零羌,大胜。羌人弃辎重欲渡河水逃走。充国不急追,使其不拼命顽抗,结果羌人自行落水溺死者数百,投降及被斩首者五百余。汉军得马牛羊十余万头、车四千余辆。兵至䍐羌地,汉军不烧杀。后来䍐羌感汉军威德,果不战而附。

在赵充国胜利进击中,已有万余羌人投降,按照充国计划:不必急于继续进攻,羌人不久即可溃散,只需屯田“以待其敝”即可。但宣帝竟又相信辛武贤等言,令赵充国与辛武贤、许延寿等继续乘胜进攻。

赵充国的《屯田奏》面对宣帝的诏令,赵充国又一次抗旨,他冒着不服从圣旨、得罪外戚许延寿的风险,上书陈述不宜急于进击和屯田湟中的必要。前后三次反复说明自己的计划,并回答宣帝的问难。每次书奏,宣帝都交公卿大臣议论。支持充国的大臣,最初只有十分之三,后来增至一半,最后竟有百分之八十的大臣同意充国的战略。这一计划终于得到宣帝的批准。

赵充国的战略计划主要精神是,不急于向羌人进攻,而屯田湟中。因此,可将他的这几次上书概括为《屯田奏》。

在《屯田奏》中,赵充国十分详尽地提出了实施办法:计汉军所得羌人之田约二千顷以上,充国准备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及步兵一万零二百八十一人实行军屯,每人二十亩。这样做既省军费及转输的开支,又使汉军得以长驻肥饶之地,而羌人被迫处于贫瘠之处,日久必自相分散叛离,待来年开春即可乘其敝而击败之。为说明屯田的战略意义,奏书举出“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汉书·赵充国传》)。强调屯田的作用不仅可省军费,息徭役,而且使居民不失农业,又以武备使羌人自溃,最后达到羌人“不战而自破”(同上)的目的。这一奏书,既提出破羌的战略指导思想:“帝王之兵,以全取胜,是以贵谋而贱战;战而百胜,非善之善者也,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战不必胜,不苟接刃;攻不必取,不苟劳众”(同上);又提出十分具体的实施办法,甚至如何节约军饷开支,充分发挥屯田战士作用的问题都考虑到了。[185]所以得到大多数朝臣的支持和皇帝的批准,是十分自然的。《屯田奏》是对汉代西北屯田的理论总结。

但是,宣帝在诏准赵充田《屯田奏》的同时,也同意辛武贤的出击方案。从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中可以看出宣帝诏准赵充国的方略是无可奈何的,而对辛武贤、许延寿则是深信不疑的。也反映宣帝本人是力主进击羌人的,早在神爵元年五月任命辛武贤率兵出击时,宣帝就宣布“阵却适(敌)者,赐黄金十斤”(见《敦煌木简》)[186],显然是极力支持急于进击的主张的。因此,赵充国的方案尽管得到诏准,但仍要冒极大风险,如其成效较辛武贤等进攻羌人取得胜利稍差,其后果是不难预料的。

破羌胜利屯田成功 在宣帝“两从其计”(《汉书·赵充国传》)的自相矛盾的诏令下,辛武贤、许延寿率兵向羌人出击,赵充国之子赵卬也以中郎将身份随从出击。赵充国则督兵屯田。结果,三将于神爵元年十二月出击均取得胜利:辛武贤破敌斩首二千余人,许延寿得降敌四千余人,赵卬也得二千余人。但屯田的赵充国则不出即坐得降羌五千余人。充分显示出“因田致谷,威德并行”(《汉书·赵充国传》)的巨大效力。在事实面前,宣帝终于相信赵充国安羌方略是可靠的,于是下诏罢兵,独留赵充国在湟中屯田。

赵充国以屯田方法威服叛羌,在短时期内取得很大成效。到神爵二年(前60年)五月,降羌已达三万一千二百人,溺河、湟及饥饿死者五六千人,斩首总计七千六百级,盘踞南山的残余叛羌只有四千人了。赵充国认为这些残余已不足以重军镇压,交给羌靡忘去处置。于是上《请罢屯田奏》,得到宣帝批准后振旅而还。是年秋,羌若零、离留、且种、兒库果然共同杀掉叛首先零大豪犹非、杨玉等,率残余的四千余羌众来降。羌人叛乱至此彻底解决,以后在西汉一代虽有小乱,但皆不足为患了。[187]西汉政府还发给一些地区的羌族首领“汉归义羌长”印,让他们代表汉朝政府管理这些地区的羌族。甚至在新疆泥雅于什格提遗址内也发现过这样一枚印章。说明西域的羌人首领也接受了西汉政府的委任。[188]

四 西南和南方的诸族

“西南夷”叛乱昭帝始元元年(前86年)西南的益州廉头、姑缯、牂牁、谈指、同并二十四邑的少数民族皆反。不庸讳言,这些被称为“西南夷”的少数民族起而造反,杀汉官吏,占城邑,具有反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性质。但是由于这些行动都是在其民族内部头人首领率领下出现,又具有破坏汉王朝统一、实现落后的奴隶主统治的分裂祖国的倾向,所以其进步性已为其反动性所抵消,故可称之为“叛乱”。此次反叛很快为西汉王朝派来的水衡都尉吕辟胡镇压下去。但不久,在始元四年(前83年),姑缯、叶榆又反。辟胡率兵镇压未能取胜。至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西汉政府派大鸿胪田广明、军正王平率兵来击,才平定下来。当年因亡波击反者有功立其为钩町侯。此后,西南地区长期保持着平静。

珠崖屡叛 南越之地自武帝平定后,立珠崖、儋耳等郡。但地处于今海南岛东北部的珠崖(郡治瞫都,在今广东琼山东南)则时降时叛,其叛乱原因固然不可否认有官吏压榨之残酷所致,但其脱离封建的西汉政权统治之趋向则与统一的历史潮流相悖,所以汉军曾屡次出兵镇压,均是应肯定的正义行为。然而,珠崖地处海隅,很难彻底平定,有时一年数反。由武帝置郡至昭帝始元二年较大叛乱即有六次。始元五年(前82年)汉罢儋耳郡,以其地属珠崖。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珠崖三县反。甘露元年(前53年)九县又反。这些反叛活动,在汉朝军队一至即停止,而兵一撤又反。所以元帝时有弃珠崖之议。这显然是错误的主张。

不过,昭宣时期南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叛乱,比起北方匈奴的战争,毕竟是微不足道的,随着西汉王朝的统一,其边远地区的民族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本章小结

昭帝、宣帝统治时期,历史似乎又回到汉初的文、景时代,统治阶级奉行与民休息的政策,使社会经济生产又逐渐恢复和继续发展。但是,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昭、宣时期的政治,是在西汉王朝达到鼎盛时期、经济曾经出现繁荣阶段后实施的。因而这时期的休养生息是在比汉初更高的基础上出现的。这样,经过短暂的恢复,西汉王朝又迅速达到武帝时期的兴盛程度,昭、宣中兴实际上是武帝时期的继续。从武帝经昭帝至宣帝统治时期,在近一个世纪的时期内,就是西汉王朝最强盛的阶段,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