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王朝的历史,自宣帝以后就如夕阳西下,顷刻间失去耀眼的光辉,而走向衰落。这个阶段包括汉元帝(前48年至前33年)、成帝(前32年至前7年)、哀帝(前6年至前1年)、平帝(公元1年至5年)和孺子婴(公元6年至8年)共五十余年的历史。这时期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进一步加深,政治愈来愈黑暗、腐朽,使阶级矛盾逐渐激化,西汉政治危机四伏。尽管统治阶级中不少人提出解救社会危机的各种药方,但日落西山前的一抹晚霞毕竟无法使大地重光。各种处方终于不能使垂危的西汉政权恢复青春,西汉“兴盛”的时代从此一去不返,但却给后人留下许多值得深思的教训。

第一节 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

一 风雨飘摇中的西汉王朝

生不逢时的汉元帝 黄龙元年(前49年)十二月,43岁的汉宣帝死于未央宫。接着,27岁的太子刘奭即位,是为汉元帝。刘奭是一个生不逢时的皇帝,在他登上帝位之前,西汉王朝就开始显露出衰颓的趋势,武帝时的强盛,昭帝以来的“中兴”景象,逐渐变为当时人们的美好回忆。在宣帝晚年的诏书中,不断出现“民多贫,盗贼不止”(《汉书·宣帝纪》)的哀叹,反映了社会的动荡和统治者的恐慌。在这种形势下继承帝位的汉元帝刘奭,面临着他个人无法解决的难题,就是他自己在走上皇帝御座的道路上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原来,刘奭虽然是宣帝的太子,但却是宣帝微时在民间所生。刘奭母许皇后为昌邑人许广汉之女。广汉少时为昌邑王郎,后因有罪下蚕室,为宦者丞。上官桀谋反时,广汉又因搜索罪证无功,而坐论为鬼薪,后为暴室啬夫。当时的汉宣帝尚未被朝廷所承认,还是被称为“皇曾孙”的一名普通的皇室子弟,养于掖庭,与犯罪的许广汉同寺而居。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嫁给内者令欧侯氏之子为妇,但未及过门,欧侯氏子已死,广汉遂将平君嫁与皇曾孙。一年之后,平君生子刘奭,又过数月,皇曾孙被立为皇帝。依常规平君为皇后本不成问题,但由于她出身微贱,在宣帝即位之初,只封其为倢伃。而拥有大权的霍光则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当皇后,暗示公卿,但宣帝不忘微时所娶之许氏,终于立许倢伃为皇后。当刘奭8岁时,被立为太子。

刘奭虽勉强地被立为太子,但并未得到皇帝的宠信。逐渐长大的刘奭“柔仁好儒”(《汉书·元帝纪》),对宣帝多用文法吏、采取严刑镇压的办法进行统治颇不以为然,曾当面对宣帝说:“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同上)这种不合时宜的言论当然不会取得其父宣帝的好感,训斥他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从此彻底失去对太子刘奭的信任,叹道:“乱我家者,太子也。”(同上)此后曾欲以淮阳王代替刘奭为太子,只是由于顾念许氏旧情才没有实现。

可见,刘奭即位前就不是一个幸运儿,刘奭即位后更是天灾、人祸迭起。如“始即位,关东连年被灾害,民流入关”(《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元帝慌忙召见丞相、御史,指责各级官吏未能尽职:“恶吏负贼,妄意良民,至亡辜死,或盗贼发,吏不亟追而反系亡家,后不敢复告,以故浸广。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于阙廷。二千石选举不实。是以在位多不任职。民田有灾害,吏不肯除,收趣其租,以故重困。”(同上)皇帝的训斥虽然十分严厉,但危机丝毫未减轻,此后地震、水灾频仍,百姓流离“元元骚动,穷困亡聊,犯法抵罪”(《汉书·元帝纪》),“元元大困”,“盗贼并兴”(同上),“百姓饥馑,流离道路”(《汉书·薛宣朱博传》),“盗贼多”(《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由元帝至平帝时期史不绝书。不仅武帝时那种“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汉书·食货志》)的升平景象不见了,就是昭、宣时期的“吏称其职,民安其业”的“中兴”(《汉书·宣帝纪》)气氛也一去不复返了。社会上呈现的是农民流亡、骚动,阶级矛盾激化,农民反抗斗争由分散的、小型起义逐渐发展到集中的、大规模的农民战争。西汉王朝的颓势确是由元帝时开始的。汉元帝比起他前几代皇帝来,真是生不逢时!

然而,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根本原因既不能完全归咎于元帝的无能,也不能仅仅归罪于个别官吏的腐败,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那就是西汉末年的土地高度集中和小农经济的破产。

土地高度集中 土地不断集中和小农经济破产是土地私有制下普遍的规律。不过,在西汉昭、宣帝以前,尤其是武帝时期,西汉政府由于政治、经济上的原因,采取了一些抑制、打击地主、豪商的政策,使大地主、豪商势力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这是大一统形势的需要和加强君权的必然结果。而抑制大地主、豪商势力的发展,也就降低了土地集中的速度,其客观上是缓和了阶级矛盾的。因此,在宣帝以前,尽管由于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加重,在一定时期使阶级矛盾尖锐起来,但经过封建政府采取一些措施,就又归于缓和。这充分反映了封建中央集权在当时的进步作用。不过,“大一统的形势,又造成绝对君权与豪商、地主势力的发展起了严重冲突;豪商、地主的胜利,那就是绝对君权的屈服,大一统的瓦解”(贺昌群《论西汉土地的占有形态》,载《历史研究》1955年第2期)。汉元帝以后,“绝对君权”与武、昭、宣时期相比明显地衰落下来。于是,地主、豪商势力的发展限制减少,结果土地集中的速度自然就加快了。

自汉元帝以后,封建政府即不得不放弃打击豪强的政策。不仅汉武帝时期实行的打击豪强地主政治势力和剥夺他们经济财产的种种措施逐渐统统取消,而且,自汉初以来就奉行的强干弱枝方针,到元帝时也不能不改变。以前,西汉各代帝王均借修陵园之机,将各地豪强地主集中于京师附近,以削弱他们的势力。到元帝时连这一办法也行不通了。他为自己起初陵时,说过去“徙郡国民以奉园陵”,弄得“东垂被虚耗之害,关中有无聊之民”,所以这次修陵“勿置县邑,使天下咸安土乐业,亡有动摇之心”(《汉书·元帝纪》)。在这种冠冕堂皇的词句背后,实际是反映君权衰落、缺乏打击地方豪强的力量。到成帝时表现得更加明显。起初修陵时,成帝下诏“徙郡国豪杰资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而不久就不得不作罢。“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据说是为了“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汉书·成帝纪》),可见,这种“动摇之心”已经使得皇帝不得不对“郡国豪杰”作出让步。

让步的结果就使皇族、贵戚、官僚、商人和豪强地主依仗其政治、经济特权,疯狂兼并土地,促使土地的迅速集中。如汉宣帝时期就有阴子方“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从汉元帝统治以后的一个时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更大的地主,张禹就是其中的一个。据《汉书·匡张孔马传》载:

天子(成帝)数加赏赐,前后数千万。(张)禹……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及膏腴上贾。

张禹一家就占有关中良田四百顷,而当时这里受泾、渭二水灌溉的膏腴之田总数也不过四千五百余顷:“太始二年(前95年),赵中大夫白公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汉书·沟洫志》)张禹一人就有泾、渭灌溉区的良田百分之九,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大地主。而史称张禹“为人谨厚”(《汉书·匡张孔马传》)尚且如此,其不“谨厚”者,当可想而知。更有甚者,成帝时的匡衡,在临淮郡僮县“专地盗土”一次就多占了四百顷土地(见《汉书·匡张孔马传》)。其他如成帝舅父红阳侯王立侵占南阳草田数百顷(见《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成帝时,陈汤曾上书说:“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可见兼并土地的“富人”是不会少的。

经济规律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虽然从本质上讲,皇权是与豪强地主的土地集中相冲突的,因而皇帝不惜采取打击豪强地主的政策。但这种政策并不妨碍皇室土地的集中。因而在豪强地主土地集中的过程中,皇室自身土地也不断扩大。有时皇帝本人也参与加速土地集中的活动,哀帝一次就赐董贤“二千余顷”(《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土地。至于诸侯王、列侯、公主“田宅亡限,与民争利”致使“百姓失职,重困不足”(《汉书·哀帝纪》)的状况,更不在话下。在促使土地集中的队伍中,还有富商大贾。他们从商品流通过程中取得巨量的利润发财致富后,往往将资本转为土地,成为商人兼地主,所谓“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史记·货殖列传》),这是封建社会出现以来的一般规律。宣帝以后,封建政府对商人的打击政策已被束之高阁,且实行缩减官营事业的方针,从而使商人也大大地活跃起来,当时著名的豪富就有“杜陵樊嘉,茂陵挚网,平陵如氏、苴氏,长安丹王君房、豉樊少翁、王孙大卿”,这些豪富被称为“天下高訾”,其中除樊嘉资产五千万,“其余皆巨万矣”(《汉书·货殖列传》)。按汉代末期地价,在长安附近良田每亩可达万钱,而边郡地价则仅值百钱。[214]上述家资“巨万”(即亿万)的豪富,若以其资财的十分之一用来购买土地,即可买到长安附近的百亩土地,或买到边郡地区万亩土地。可惜,目前尚无具体的材料可以反映商人兼地主在汉末经济中的具体情况,但是,商业资本转入土地兼并加速了土地集中过程则是可以肯定的。

在一片嘈杂的土地兼并的大合唱中,大地主的土地迅速扩大。而土地集中的另一端,就是广大自耕农的破产。

小农经济的破产 地主阶级兼并土地的对象,主要是广大的自耕农。随着地主阶级土地面积的扩大,愈来愈多的农民则失去土地。哀帝时,鲍宣上书,指出农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有七死而无一生”,其中“豪强大姓,蚕食无厌”(《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是重要的一条。被“蚕食”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离开故土“流亡”是他们“传统”的出路。文帝时的晁错就说过:“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汉书·食货志》)宣帝以后,流亡之民众空前增多,其中除天灾、饥困的原因外,多系因地主剥削、兼并而失去土地所致。如“元帝初即位,谷贵民流”(《汉书·杜周传》),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因“谷贵”而“民流”。根据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经济一般规律“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汉书·食货志》),可证明那些因“谷贵”而“流”的“民”,多系无地、少地的破产者。元帝以后,这种破产的农民与日俱增:“今(元帝初)天下独有关东,关东大者独有齐楚,民众久困,连年流离,离其城郭,相枕席于道路”(《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关东困极,人民流离”(《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如果加上因天灾而流亡的,则可看出破产的农民遍及全国,成为西汉末年的严重社会问题,如:

(元帝)始即位,关东连年被灾害,民流入关。(《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三月,旱,伤麦,民食榆皮……流民入函谷关。(《汉书·天文志》)

成帝阳朔二年(前23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汉书·成帝纪》)

成帝鸿嘉四年(前17年)春正月,诏曰:“……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汉书·成帝纪》)

往年郡国二十一伤于水灾,禾黍不入。今年(成帝元延元年,即前12年),蚕麦咸恶。百川沸腾,江河溢决,大水泛滥郡国十五有余。比年丧稼,时过无宿麦。百姓失业流散,群辈守关。(《汉书·谷永杜邺传》)

这些破产的流民总共有多少,连当时的地主政权也无法估计,而且几乎不间断地出现。

(哀帝建平三年,即前4年)岁比不登,天下空虚,百姓饥馑,父子分散,流离道路,以十万数。(《汉书·匡张孔马传》)

平帝始元二年(2年)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汉书·平帝纪》)

以上许多记载虽然是突出地强调天灾而造成“民流亡”的,但实际上如果没有地主阶级的剥削、兼并土地,农民破产的程度决不至于如此严重。《汉书·谷永杜邺传》记载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人民流亡、饿死的情况时写道:“百姓财竭力尽,愁恨感天,灾异屡降,饥馑仍臻。流散冗食,餧死于道,以百万数。”这里说人民“财竭力尽,愁恨感天”才出现了天灾和饥馑的,似乎有点迷信,却透露了“人祸”重于“天灾”。地主阶级的压榨,迫使农民流亡,饿死,土地所有权的集中,成为小农经济破产的根本原因。

封建专制主义是从小农经济这块土壤上吸取营养的[215],小农经济的繁荣或凋敝,直接关系到封建国家能否从农民那里榨取到更多的剩余劳动和统治的稳定。因而,作为封建国家的代表、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皇帝为维护其统治,是不愿意农民的破产、流亡发展到足以危及其统治程度的。所以,总在农民破产流亡到一定限度的时候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成帝阳朔二年(前23年)西汉政府下诏:对流民欲入关者“勿苛留”(《汉书·成帝纪》),鸿嘉四年(前17年)成帝下诏,对流民表示同情“遣使者循行郡国”并宣布“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资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所之郡国,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汉书·成帝纪》)。但是汉末的流民问题乃是由农民破产而引起的,所以也不像武帝时期出现的流民问题那样,不久就得到解决,随着土地加速集中,农民破产愈来愈严重,从而出现更多的流民群,构成对西汉王朝统治的严重威胁。

二 统治阶级的腐朽和人民苦难的加深

公元前1世纪前后的中国地主阶级,虽然距其没落阶段还很远,但就西汉王朝的地主统治者来说,则已经腐朽不堪,一方面是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吏治腐败,另一方面则正是广大劳动人民备受压榨,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历史进入了黑暗的时代。

政治昏暗吏治腐败 汉末的四代皇帝:元、成、哀、平统治时期,政治昏暗达到极点,上自皇帝,下至官吏,谁都承认这是一个“极乱”(《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的时代。当时的人们叹息“孝宣之业衰焉”(《汉书·元帝纪》),吏治一天比一天腐败,如元帝之世“天下俗贪财贱义……纲纪失序,疏者逾内,亲戚之恩薄,婚姻之党隆,苟合侥幸,以身设利”“俗吏之治,皆不本礼让,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于罪,贪财而慕势”(《汉书·匡张孔马传》)。至成帝时,政治更加昏暗,外戚专权,“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尚书、九卿、州牧、郡守皆出其门,筦执枢机,朋党比周,称誉者登进,忤恨者诛伤,游谈者助之说,执政者为之言”(《汉书·楚元王传》)。这些王公贵戚,不仅把持朝政,而且生活极端腐朽,大肆挥霍国帑,铺张豪华至极,如“建始、河平之际,许、班之贵,倾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臧,女宠至极不可上矣,今之后起,天所不飨,什倍于前”(《汉书·谷永杜邺传》)。哀帝时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吏不良,风俗薄”(《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百官群职旷废,奸轨放纵”(《汉书·匡张孔马传》)。至平帝时“承衰乱之后,继重敝之世”其吏治昏暗已达到极点“自汉兴以来,诚未有也”(《后汉书·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这期间,虽不乏忠直廉洁之官吏,有时,朝廷也发布一些“躬行恭俭”之政令,但均无补于大局。在中央,外戚、宦官迭相专权,各地则贪官污吏横行不法。如元帝时“(丙)显为太仆十余年,与官属大为奸利,臧(赃)千余万”(《汉书·魏相丙吉传》),“五官掾张辅怀虎狼之心,贪污不轨,一郡之钱尽入辅家”(《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哀、平之时佞邪龌龊之徒,聚敛枉法之吏更是不可胜举,如南阳太守陈咸、将作大匠陈万年等都是其中突出者(《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而有的郡椽也家“臧千金”(《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其他大小官吏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徭役赋税繁刑苛法 汉末数十年间,王朝政府虽屡下减、免赋税徭役之诏令,如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减天下赋钱,算四十”(见《汉书·成帝纪》),即由每算一百二十钱减至八十钱,哀帝时河南、颍川大水,政府还派“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汉书·哀帝纪》),等等。然而,这些小恩小惠决不能减轻横征暴敛下的人民负担。此时人民所承担的赋税徭役远远超过制度的规定:如元帝初元二年(前46年)的珠崖之役仅“卒士及转输死者”就有“万人以上”(《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成帝时起昌陵,征发徭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毒流众庶,海内怨望”(《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邛成太后死时“吏赋敛以趋办”(《汉书·薛宣朱博传》)。这些官吏不仅借修陵、办丧事增加赋敛,而且平时就随意征发,一个小小的栎阳令,就可以“适罚作使千人以上,贼取钱财数十万”(《汉书·薛宣朱博传》)之多,由此可见一斑。

繁重的赋税徭役必然伴随着苛酷的刑法。汉代刑法,虽在昭宣之时有一度趋于轻简,但自元帝以后又逐渐苛酷,成帝时“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这样繁杂的律令,连皇帝也不能不承认“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汉书·刑法志》)其酷刑也甚于昭、宣时代:“榜箠㿊于炮格,绝灭人命。”(《汉书·谷永杜邺传》)至于一些官吏违法越制,草菅人命,更不是个别的现象,从下面将列举出的一些事实就可以得到具体的了解。

贵族和豪强的横行暴虐 西汉末年大小官吏和贵族豪强横行肆虐,达到空前的程度。先不说那些垄断朝政的外戚及大宦官(下节将专门叙述),仅举其他官吏和豪强刻剥百姓的暴虐情况即可见一斑。元帝时,统治者公开承认“在位多不任职”(《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官吏“失牧民之术”(《汉书·元帝纪》)“乡部私求,不可胜供”(《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官吏、豪强残酷地压榨百姓致使人民无法活下去。到成帝时,贵族官僚的横暴骄佚,更加花样翻新。如侍中中郎将张放“骄蹇纵恣,奢淫不制”,“知男子李游君欲献女,使乐府音监景武强求不得,使奴康等之其家,贼伤三人。……奴从者支属并乘权势为暴虐,至求吏妻不得,杀其夫,或恚一人,妄杀其亲属,辄亡入放第,不得,幸得勿治”(《汉书·张汤传》)。张放之所以敢于如此横行,因其得到皇帝宠幸,又娶帝舅女为妻。还有一些贵族违法越制胡作非为的程度也不下于张放,如承乡节侯当、籍阳侯显“恐猲”国人(见《汉书·王子侯表》),祚阳侯仁“擅兴徭赋”,陵乡侯訢“贷谷息过律”,蒲侯苏昌子夷吾“婢自赎为民,后略以为婢”(均见《汉书·王子侯表》)等等,不胜枚举,这些罪行不仅刻剥人民,而且也破坏了汉王朝的制度。但对此种暴行,西汉政府和皇帝,在不触动封建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尽量予以保护。在破坏了西汉王朝纲纪和秩序之时,也仅以“削爵一级”或“免”官的轻微处置掩饰过去。豪强地主为害一方,更使封建政府束手无策,如成帝时“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城西萬章、翦张禁、酒赵放、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挟养奸轨,上干王法,下乱吏治,并兼役使,侵渔小民,为百姓豺狼。更数二千石,二十年莫能禽讨”(《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封建纲纪的破坏,封建法纪对豪强地主失去约束作用,皇权对豪强地主的威慑作用消失,使豪强地主更加肆无忌惮地无所不为,如哀帝时“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从横郡中”(《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这些豪强地主,以暴力侵夺他人财产成为暴富,其财产往往以千万计,他们的势力往往比官府还大,如:“程、卓既衰,至成、哀间,成都罗裒訾至巨万。初,裒贾京师,随身数十百万,为平陵石氏持钱。其人强力。石氏訾次如、苴,亲信,厚资遣之,令往来巴蜀,数年间致千余万。裒举其半略遗曲阳、定陵侯,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负。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遂殖其货。”(《汉书·货殖列传》)到西汉王朝即将灭亡前,豪强地主的势力在许多地方超过封建官府:如平帝时“司直陈崇举奏其宗亲陇西辛兴等侵陵百姓,威行州郡”(《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东汉光武帝刘秀在未起事前,也是一个横行乡里的豪强地主“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后汉书·酷吏列传》)。这些豪强地主就是地头蛇,他们同政府官吏互相串通,沆瀣一气,为恶肆虐,成为当时人民苦难的重要根源。

地主阶级荒淫腐朽的生活 与残酷的对人民压榨、剥削随之而来的,就是地主阶级的生活更加荒淫腐朽。

从地主阶级总代表——皇帝开始,整个统治阶级的生活腐化程度与日俱增:首先在皇宫之内,消耗着大量的财富,皇帝本人的荒淫无耻生活一代胜过一代。“自武元之后,世增淫费,至乃掖庭三千,增级十四”(《后汉书·皇后纪》)。元帝号称“仁柔”“恭俭”(《汉书·元帝纪》),但仅后宫妻妾妃嫔,多得“不得常见”只好“使画工图形,案图召幸之”,以至“诸宫人皆赂画工,多者十万,少者亦不减五万”(《西京杂记》)。至于其他用度耗费更为惊人:“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元帝时)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东宫之费亦不可胜计”(《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当时就有大臣率直地指出:元帝“日撞亡秦之钟,听郑卫之乐”(《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距亡国不远了。成帝更是一个“湛于酒色”(《汉书·成帝纪》)的荒淫出名的君主,他不仅亲自兼并土地“置私田于民间”,而且“畜私奴车马”,“离深宫之固,挺身独与小人晨夜相随,乌集醉饱吏民之家”致使“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汉书·五行志》)。元延二年(前11年)成帝欲向胡人使者显示“多禽兽”,竟“命右扶风发民入南山,西自褒斜,东至弘农,南驱汉中,张罗网罝罘,捕熊罴豪猪虎豹狖獲狐菟麋鹿,载以槛车,输长杨射熊馆”,捉捕来之禽兽“令胡人手搏之”供皇帝“临观”取乐,而“是时,农民不得收敛”(《汉书·扬雄传》)。后宫之宠,更愈于以往诸帝,初宠许皇后,不久宠衰,“后宫多新爱”,先后宠幸的有班倢伃、李平(原为侍者,后赐为卫倢伃)、赵飞燕等。尤其对于赵飞燕,成帝迷恋尤甚[216],最后飞燕也“宠少衰,而弟绝幸”,其奢侈豪华超过以往所有后妃,“居昭阳舍,其中庭彤朱,而殿上髹漆,切皆铜沓黄金涂,白玉阶,壁带往往为黄金釭,函兰田壁,明珠、翠羽饰之,自后宫未尝有焉”(《汉书·外戚传》)。至于哀、平二帝,因皇权已旁落,皇帝虽欲求元、成时期之腐朽、奢侈生活而不可得,只好稍加收敛。故史书称之为“俭约”,实际只是无可奈何而已。

上有所好,下必甚之。贵族、大臣生活的腐朽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元帝时,统治阶级“好声色、上侈靡,廉耻之节薄,淫辟之意纵”(《汉书·匡张孔马传》)已成为风气。至成帝时,官僚贵戚的奢侈、荒淫更为惊人,如外戚王氏五兄弟“同拜五侯,馆第僭于京师,嫱姬丽于宫掖。瑰赂南金,弥玩于王府,缇雕文,被饰于土木。高廓洞门,极夏屋之盛;文马朱轩,穷车服之靡。自古擅骄,未有如斯之例”(王嘉《拾遗记》)。王氏五侯的荒淫腐朽生活是具有代表性的。[217]其他贵族、地主也竞相夸富比淫,如成帝时的史丹“僮奴以百数,后房妻妾数十人,内奢淫,好饮酒,极滋味声色之乐”(《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哀帝时的驸马都尉董贤,被皇帝宠幸,“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累巨万”“常与上卧起,尝昼寝,偏藉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汉书·佞幸传》),这种不正常的关系,使董贤得以豪华逾制而肆无忌惮:“起官寺上林中”,哀帝亲为“贤治大第,开门乡北阙,引王渠灌园池,使者护作,赏赐吏卒,甚于治宗庙。贤母病,长安厨给祠具,道中过者皆饮食。为贤治器,器成,奏御乃行,或物好,特赐其工,自贡献宗庙三宫,犹不止此。贤家有宾婚及见亲,诸官并共,赐及仓头奴婢,人十万钱”(《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这种豪奢淫泆之风,连成帝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实在太过分了,“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汉书·成帝纪》)。尽管皇帝也感觉到贵族、地主如此过分奢侈会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后果,但也毫无办法制止,因为他本人也不想改变这种生活方式,怎么能扭转这种社会风气呢?

汉出行宴乐画像石

以上所举仅其大端,至于皇室、贵族、地主宫室、陵墓之修建、狗马玩好之耗费,动辄巨万,挥金如土更是常事,如成帝修昌陵,“积土为山,度便房犹在平地上……卒徒工庸以巨万数,至燃脂火夜作,取土东山,且与谷同贾。作治数年,天下遍被其劳,国家罢敝,府臧空虚,下至众庶,熬熬苦之”(《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三辅旧事》引《关中记》也记此事:昌陵修建时“取土东山,与粟价同,所费巨万,积年无成。”其实,将无数劳动人民创造出的财富任意挥霍在这无用的陵墓中的,岂止成帝一人,其他诸帝无不如此,就是号称“恭俭”(《汉书·元帝纪》)的汉元帝也无不同。据考古工作者最近调查:历经两千余年的汉元帝渭陵,至今尚不断出土稀世罕见之文物,如1966年出土的透雕羊脂玉羽人飞马,以及以后陆续发现的线刻鎏金铜鼎,鎏金编钟等,尤其是出土之玉雕“其雕刻之精,体裁之广,是汉玉中较少见的”。这些精致的艺术品均被埋入元帝陵内,在二千年后的今天恰好成为当时统治阶级豪华奢侈生活的见证(见《汉元帝渭陵调查记》,载《考古与文物》1980年创刊号)。

生活在黑暗和苦难中的人民 地主阶级荒淫腐朽的生活,是建立在对劳动人民残酷剥削和无情压榨基础之上的。在地主、贵族穷奢极欲的享乐同时,广大人民群众所遭受的苦难日益加深。两者形成鲜明对照。

如前所述:愈来愈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出现西汉末年持续不断的流亡人群。对多数人来说“流亡”这条“出路”并不一定是生路,而往往是死路,等待着他们的仍是饥饿和死亡。哀帝时,鲍宣曾上书指出当时人民有“七亡七死”,比较全面地概括了自汉元帝以来至西汉末年劳动人民所遭受的苦难。

凡民有七亡:阴阳不和,水旱为灾,一亡也;县官重责更赋租税,二亡也;贪吏并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蚕食亡厌,四亡也;苛吏徭役,失农桑时,五亡也;部落鸣鼓,男女遮迣,六亡也;盗贼劫略,取民财物,七亡也。七亡尚可,又有七死:酷吏殴杀,一死也;治狱深刻,二死也;冤陷亡辜,三死也;盗贼横发,四死也;怨仇相残,五死也;岁恶饥饿,六死也;时气疾疫,七死也。(《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天灾、赋税、贪官、豪强、苛吏,以及酷刑、严法、疾疫等等,都是致根基脆弱的小农无法活下来的原因。“七亡”“七死”逼得劳动人民走投无路。这“七亡七死”的总根源乃是“公卿守相贪残成化之所致”(《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这里确是生动地描绘了西汉末年劳动人民的一幅生活图景。

与统治阶级锦衣玉食、连厩马都吃得太肥,乃至需要派人每天专门去遛马“日步作之”的生活相对照,绝大多数人民则是“菜食不厌,衣又穿空,父子夫妇不能相保”(《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就是这种半饥不饱的日子也难以维持,在地主阶级压榨下,一遇天灾、疾疫就出现“连年饥馑”,西汉末年的几十年中“人相食”的记载史不绝书。如《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今(元帝时)关东方连年饥馑,加之以疾疫,百姓菜色,或至相食。”《汉书·匡张孔马传》:“今(元帝时)关东连年饥馑,百姓乏困,或至相食。”《汉书·食货志》:“永始二年(前15年),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人相食。”《汉书·食货志》:“(元帝)二年(前47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可见,这种人吃人的悲惨现象已不是个别的、偶然发生的,而是极为普遍的状况了。

至于“民食榆皮”(《汉书·天文志》)或因贫困“嫁妻卖子”(《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父子相弃”(《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的,更属屡见不鲜。这些贫民最后的结果,不少是“流散冗食,餧死于道”(《汉书·谷永杜邺传》)。至于“死又不葬,为犬猪所食”(《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的悲惨状况,在汉末已不是什么罕见的事了。

还有一部分贫民被迫沦为奴婢。西汉末年是奴婢数量猛增的时期。史载当时的地主阶级“多畜奴婢,田宅亡限”(《汉书·哀帝纪》),他们把“牛马烦(繁)、奴婢王(旺)”(王树柟《汉魏六朝砖文》)作为夸耀财富的内容,许多地主、贵族畜奴婢动辄数千,如王商家族“合赀巨亿计,私奴以千数”(《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而官奴婢竟达“十余万人”(《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这时期数量猛增的奴婢,绝大部分来源于土地被兼并或在繁重的赋税和高利贷进攻下而破产的小农。这些奴婢虽然后来有个别人成为“豪奴”,跻身于剥削阶级行列,还有一些被贵族豢养“戏游无事”(《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成为寄生集团中的成员,但绝大部分则受着官府和地主的直接残酷剥削与掠夺。他(她)们虽然不是奴隶,但其境遇与奴隶也相差无几,处于社会最底层。

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封建政府的黑暗统治,将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为求得生存,愈来愈多的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铤而走险、进行反抗斗争,用暴力手段改变自己的地位。于是,阶级矛盾终于激化了。

三 阶级矛盾的激化

西汉末年,自元帝开始历经成、哀、平帝统治时期,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从未间断,先是各地分散的、零星的起义此伏彼起,后来则愈发展规模愈大。在这起义的洪流中,出现了以刑徒为主的战斗队伍,反映了农民起义进入了新的阶段。

此伏彼起的农民起义 在西汉末的几十年里,劳动人民的武装斗争蓬勃展开,小股的起义不可胜数。仅史书记载“盗贼群兴”(《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盗贼并起”(《汉书·元帝纪》)的次数就难以统计,其中著名的有成帝时倗宗领导的农民在关中的南山地区发动的起义,坚持了一年多时间的英勇斗争,这次起义就在京师附近,使得首都十分紧张“道路不通,城门至以警戒”,政府官军“暴师露众,旷日烦费”(《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仍不得安宁。封建统治者被农民起义吓得如惊弓之鸟,就在倗宗起义的同时,一个小女陈持弓,竟“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弄得“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汉书·成帝纪》)。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东郡茌平男子侯毋辟兄弟五人聚众起义,“攻燔官寺,缚县长吏,盗取印缓,自称将军”(《汉书·天文志》)。此外,在成帝时,还有梁子政在鄠起义(《汉书·萧望之传》)。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阳陵任横等起义“自称将军,盗库兵,攻官寺,出囚徒”(《汉书·平帝纪》)。还有一些不见于史书记载而在汉简中偶尔保存下来的个别起义农民名字,如严就、君兰(见《居延汉简考释·释文》第22页),杜光(见《居延汉简考释·释文》第172页)。据专家研究:这些人领导起义时间,大约“为西汉中期以后”,“与成帝时最为相近”(安作璋《秦汉农民战争史料汇编》第149页)。

西汉末年农民起义的特点之一是:开始多系分散、小股,但为数甚众“初元、建平……盗贼浸多,岁以万数”(《后汉书·梁统列传》)。“今(平帝即位时)……盗贼群辈,且以万数”(《后汉书·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

起义特点之二是遍及全国各地,连首都附近也不例外。起义者直接威胁皇室和中央朝廷的安全:“元寿二年,三辅盗贼,群辈并起,至焚烧茂陵都邑,烟火见未央宫,前代所未尝有。”(《东观汉记》)甚至在长安城中也有敢杀官吏的造反者“闾里少年群辈杀吏”(《汉书·酷吏传》)。

起义特点之三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些起义群众势大时就“窃号自立,攻犯京师,燔烧县邑”(《后汉书·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攻官寺,杀长吏”(《汉书·匡张孔马传》)。失败后就藏匿民间。从《居延汉简》中以下几条资料就可看到这种情况:

群辈贼发,吏卒毋大,宜以时行诛,愿设购赏,有能捕斩严就、君兰等,渠率一人,购钱十万,党与五万。吏捕斩强力者,辅司劾臣,谨□如□言,可许臣请者,严就等渠率一人党与五万。(《居延汉简考释·释文》第22页)

这是成帝时缉捕起义首领严就、君兰的官府文书,从文中可知:西汉政府对此次起义的“渠率”“党与”皆未捕到,只好以巨金悬赏,反映了这些起义领袖人物得到广大群众的掩护和保卫,像这类缉捕文书,在汉简中还可找到一些。[218]说明绝非个别现象。

刑徒起义 西汉末年的农民起义中,还有一支重要力量,就是刑徒。刑徒的起义,在当时的起义风暴中独树一帜,使这场起义具有与以往不同的特色。

刑徒,是被封建政府判刑并罚作苦役的“罪犯”,他们之中绝大多数是贫苦的劳动人民。刑徒失去人身自由,又担负着沉重的劳役,生活在官府严密监视和刑具箠楚之下,起来进行反抗是很困难的。因此,刑徒起义标志着阶级矛盾空前激化。早在汉武帝时就有个别的刑徒参加起义队伍,但是刑徒起义的高潮则是在汉成帝时期。

汉成帝时期的刑徒起义出现高潮不是偶然的,除了引起农民起义的一般原因外,还有其特殊原因,这就是元、成时期大规模征发罪犯进行修陵、筑城、冶铁、戍边、屯田等沉重劳动,其规模和繁重程度远远超过以往各代,如元帝时“汉家铸钱及诸铁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岁功十万人已上”(《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而统治阶级为取得大批的劳动力,则需要大量的刑徒,如成帝起初陵,数年后又在别处起昌陵邑,所用“卒徒工庸,以巨万数”(《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这就必然施行严刑酷法,将大量无辜人民变为刑徒。这种恶性循环,进一步激化了阶级矛盾,被残酷压榨的刑徒,也被迫进行捍卫生存的斗争,于是在农民起义的浪潮中,出现了以刑徒为主的起义队伍。从而把西汉末年的农民起义推向高潮。

在西汉末刑徒起义队伍中,有两部分人:

一部分是“铁官徒”。

“铁官徒”是在官府经营的开采铁矿和冶铸铁器工场劳动的刑徒。汉代中期以后,铁器的制造有明显的进步和发展。但“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3页),集中在铁矿和工场的铁官徒,是西汉开采和冶铸铁器的主要劳动力,而他们所受的压迫也最深。因此,他们反抗的意志也最为坚决。从成帝时起就有“铁官徒”举行起义,其中著名的主要有两起:一是阳朔三年(前22年)颍川(郡治阳翟,今河南禹州)铁官徒申屠圣领导的。参加这次起义的铁官徒有180人,他们战斗得十分英勇,“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汉书·成帝纪》),最后由于寡不敌众,不久就被地主政权派兵镇压下去。另一次是在永始三年(前14年)山阳(郡治昌邑,今山东金乡县北)铁官徒苏令等228人起义。这次起义较上次大得多,他们“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汉书·成帝纪》)到处释放囚徒“经历郡国四十余”(《汉书·天文志》)。这些起义的勇士“蹈藉名都大郡,求党与,索随和”(《汉书·杨胡朱梅云传》),拥有众多的人同情和支持。就是一些吏士,也“莫肯伏节死义”(《汉书·何武王喜师丹传》)。起义军给封建统治者以沉重打击,斗争坚持了一年以上,最后才被汝南太守严訢等镇压下去。

另一部分是“铁官徒”以外的各种刑徒。其中著名的起义有鸿嘉三年(前18年)广汉(四川射洪南)“罪囚郑躬”(《汉书·五行志》)等60人的起义,队伍很快就发展到万人,使统治阶级惊慌失措,后来发3万人才将起义军镇压下去(见《汉书·成帝纪》及《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永始三年(前14年)又有尉氏(河南尉氏)男子樊并等13人领导的起义(见《汉书·成帝纪》),他们“杀陈留太守严普及吏民,出囚徒,取库兵,劫略令丞,自称将军”(《汉书·天文志》),也把统治者搅得惶惶不可终日。这些“铁官徒”和一般刑徒的起义,虽然最终均被镇压而失败,却有其特殊意义,因为,他们不同于农民,其举行起义的直接原因并非由于失去土地,而是不堪忍受繁重的劳役和人身的奴役。所以,他们参加农民起义队伍,或单独起义,就给这一时期阶级斗争赋予了强烈的反对人身奴役的新色彩。汉成帝时期是刑徒起义高潮的阶段。此后,各地人民的起义延绵不绝。刑徒、贫民、农民、工匠及其他各阶层被压迫人民,终于汇合成一股浪潮,冲击着腐朽的西汉王朝,从元帝以后,西汉王朝的统治犹如巨浪波涛中的孤舟,飘摇于人民反抗的汪洋大海之中,向覆灭的深渊驶去。

第二节 宦官外戚专权下的政治

造成西汉末年社会危机的,不仅是统治阶级的压榨剥削引起的阶级矛盾激化,而且由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使封建统治更加黑暗。而处于风雨飘摇中的西汉统治者,面临着危机,除个别有识之士曾为拯救西汉王朝的覆亡进行过无济于事的努力以外,绝大多数当权的贵族官僚对现实始终没有清醒认识。皇帝的无能,使封建政权控制在宦官和外戚两部分人手中。这两派势力相互斗争,轮流把持着朝政。结果,使西汉王朝的统治更加黑暗,促使危机进一步加深。

一 宦官和外戚专政

元帝无能宦官用事 西汉王朝自元帝以后的历史,可以说是宦官、外戚迭相掌权的历史。汉宣帝时期,开始时虽有外戚霍光专政,但霍光的行事,均遵循昭帝时制度,无损于中央集权。而且霍光于地节二年(前68年)即死去,两年后,即地节四年(前66年)霍氏即以谋反之罪而被族诛。因此,终宣帝之世,皇帝的权力是较为强固的。

但是,自元帝以后,一个个皇帝就愈来愈无能。最高统治权力终于被控制于宦官和外戚手中。西汉皇权衰落的根本原因,首先是豪强地主势力的膨胀。土地集中的结果,大地主必然要求政治上分割皇权。而外戚和宦官正是这部分要求分割皇权的豪强地主势力的政治代表。此外,作为皇权的集中代表——皇帝对此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虽然不能把中央集权衰落的原因完全归咎于皇帝的无能,但皇帝本人的才智和能力对皇权的强弱也并非毫无关系。[219]汉宣帝因深知自己的继承人刘奭“柔仁”,又顾恋到刘奭母亲许后的旧情不忍废掉他,故在临死前下诏令乐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萧望之、少傅周堪三人共同辅政。希望借助这三位重臣之力,巩固皇权。但是,历史的发展恰恰与宣帝的愿望相反,在他死后不久,朝政大权就落入宦官之手。

在辅政的三大臣中,史高为元帝妃史良娣兄史恭之子,因外戚关系领尚书事,萧望之,周堪皆为元帝老师,位居史高之下。望之为当时名儒,在政治、军事方面颇有见地,如他曾反对以赎罪的办法增加财政收入,认为这样做必将纵容“豪强吏民”为“盗贼”,他还主张同匈奴保持和好的关系,既不能听任其侵略,亦不对其侮辱。这些见解均是较有远见的。周堪的政治见解也与萧望之接近。元帝即位之初,萧望之、周堪言政事,亦颇受皇帝信任。他们二人又荐举宗室刘更生,侍中金敞拾遗左右,四人同心辅政。但是,外戚史高则对萧、周二人十分嫉恨,为争夺权势,史高就同宦官勾结起来。由于宣帝时中书令、宦者弘恭、石显就已久典枢机,替皇帝处理政务,逐渐掌权。宣帝死后,弘恭、石显恐失掉权势,也极愿与外戚史高勾结,依仗史、许等外戚势力把持朝政。这样,外戚、宦官两股势力,在共同的利益前提下一拍即合,暂时勾结起来。对此,萧望之已觉察出形势严重,曾上奏罢斥宦者,主张任用士人。但懦弱的元帝总不敢下决心清除弘恭、石显等宦官。萧望之等见此情形,又联合刘氏宗室刘更生等与外戚宦官集团对抗,从此,在朝廷中就出现以弘恭、石显和史高等为首的外戚宦官一派,和以萧望之、周堪及宗室刘更生为首的另一派相互对立的政治势力。

就本质而言,无论是萧望之一派,或弘恭一派均为地主统治阶级。但是,萧望之等不失为地主阶级有一定远见卓识的政治家,而弘恭、史高等宦官、外戚集团中人物则多系图谋私利,贪婪庸鄙之小人。因此,宦官、外戚专权就意味着地主阶级的统治更加黑暗和腐朽。朝廷中的两派斗争,由于元帝的昏庸无能,最后终于中了弘恭、石显的奸计,使萧望之、周堪等失败。据《汉书·萧望之传》载:元帝初元二年(前48年)正月,弘恭、石显趁萧望之出休日不上朝之机,令爪牙上奏诬告望之。恭、显又上奏“望之、堪、更生朋党相称举,数谮诉大臣,毁离亲戚,欲以专擅权势,为臣不忠,诬上不道,请谒者召致廷尉”。而这一个汉代皇帝竟不懂所谓“召致廷尉”就是下狱的意思,竟以为是令廷尉调查,就糊里糊涂地批准了这一奏章的请求,结果将他自己的老师逮捕下狱。元帝弄明白了之后,虽然令将萧望之放出,但外戚许、史子弟及宦官恭、显等更加对他仇恨,时时寻机陷害。不久找到一个机会将刘更生逮捕入狱,免为庶人。接着又因萧望之上书为更生被陷害入狱事鸣冤,就鼓动元帝将望之系捕入狱。元帝竟听从这二人的建议,是年冬十二月下诏将望之系狱。望之不愿受辱,饮鸩自杀。死后,元帝才“为之涕泣,哀恸左右”(《汉书·萧望之传》),又召石显等责问,又怪臣下报告不详,并表示“追念望之不忘”(同上)。从这段记载来看,元帝糊涂得实在惊人,不过,其中颇有可疑之处。按《汉书·元帝纪》载:刘奭八岁即立为太子,初元元年(前48年)即位时已27岁,即使初即位时也不可能连“召致廷尉”这样的话都不懂,更何况元帝决不是白痴,而是“多材艺,善史书”(《汉书·元帝纪》),颇有些才华的君主。而所谓“善史书”就是“指文吏所必须掌握的文字书法”。[220]“召致廷尉”应当是文吏掌握的基本术语。以元帝之才,若连这句普通术语都不懂,是很难令人置信的。其实,这正反映了元帝的无能和狡诈:他一方面不忍将忠心耿耿的萧望之处死,另一方面又惧怕石显等人权势,就只好在批准奏章时假装糊涂,让萧望之被捕入狱,待弘恭、石显的政敌望之死后,元帝又“为之涕泣”,并“加恩”萧望之的家族,以示不忘旧情,并借以解脱良心的谴责。可是尽管萧望之“长子伋嗣为关内侯”“望之八子,至大官者育、咸、由”(《汉书·萧望之传》),但石显等专权之势已不可逆转。可见,萧望之等人失败,与元帝的无能有密切关系。虽然刘奭能“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刌节度,穷极幼眇”(《汉书·元帝纪》),但他的才华也仅限于这方面,在“君人之道”这方面确是个昏庸的君主。

萧望之死后,支持他的几个重臣贾捐之、周堪等,和学者京房等也相继被害,凡与石显有隙者,皆被杀或治罪,“自是公卿以下畏显,重足一迹”(《汉书·佞幸传》)。不久弘恭也病死,从此石显只与中书仆射牢梁,少府王鹿充宗结成一伙,凡依附者皆得高位,显官要职均被这伙人占据,民歌之曰“牢邪石邪,五鹿客邪!印何累累,绶若若邪”(《汉书·佞幸传》)。自此,朝政为石显等宦官所把持。元帝反而“事无大小,因显白决”,还要不断对其封赏,讨好于他,“赏赐及赂遗訾一万万”(《汉书·佞幸传》)。在元帝统治的十余年中,实际就是宦者石显专权的年代。皇帝的无能,使得宦官专权,也是皇权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成帝荒淫外戚执政 公元前33年43岁的元帝死去。20岁的太子刘骜即位,是为成帝。成帝即位后不久就将石显等罢官,后又令显徙归故里。石显失势,忧懑不食,死于途中。与石显勾结之党羽皆废罢,宦官石显的专权,随着元帝的死而归于结束。

但是,宦官势力被铲除后,西汉朝政并没有改善,皇权并未加强,代之而起的则是外戚专权。成帝本是一个“湛于酒色”(见《汉书·成帝纪》)的荒淫君主,其昏庸程度远超过元帝。早在为太子时,他就是个有名的好色之徒,即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诏采良家妇女备后宫以满足淫欲。大将军杜钦及光禄大夫刘向曾上奏以为“后宫女宠太盛嫉妒专上”,建议成帝稍加节制。但成帝只是表面上采纳,实际仍一如既往,专宠许皇后。到鸿嘉元年(前20年)竟发展到微服出宫至市里郊野斗鸡、走马。不久,又宠班倢伃及倢伃侍者李平。鸿嘉三年(前18年)又有赵飞燕姐妹得宠。如此迷恋女色,哪有心顾及朝政,结果朝廷政事皆委于外戚王氏。由此,王氏一门开始步入西汉统治权力的中枢。

成帝母王皇后名政君,政君有兄弟八人:凤、曼、谭、崇、商、立、根、逢时。曼早死有一子名莽。成帝许皇后父名许嘉,为汉代名臣许广汉之侄,元帝时就任大司马、车骑将军,成帝即位后,醉心女色,王皇后一家趁机操纵朝政,不久就以帝舅王凤为阳平侯,王崇为安成侯,取代许嘉辅政的地位。河平二年(前27年)王氏五人:谭、商、立、根、逢时同日封侯“世谓之‘五侯’”(《汉书·元后传》)。自此之后,王凤专政,五侯当朝,“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诸曹,分据势官满朝廷”(同上),朝廷皆为王氏一门把持,有个别官吏对其专横稍有不满,即被处死,如京兆尹王章曾对“凤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选忠贤以代之”(同上),终被王凤等诬以“大逆罪”“死狱中”,从此以后公卿见凤“侧目而视”(同上)。西汉政权实际为外戚王氏所把持。

阳朔三年(前22年)王凤死后,王音、王商相继辅政。王商死后又以王根为大司马骠骑将军,辅政四年,至绥和元年(前8年)乞骸骨,荐王莽自代。终成帝之世始终是外戚王氏一家专政。在外戚专政期间,虽不排除有一定“善政”,但其主要方面则是使封建王朝更加腐朽和黑暗。因后、妃,外戚集团以裙带连结,一专国政,自然顺理成章地宠树亲党,排斥贤良。他们穷奢极欲,鱼肉百姓,卖官鬻爵,货赂公行,请托成风这是不可避免的“规律”(参见《中国封建时代的女祸与外戚之祸》,载《文汇报》1980年11月7日)成帝时外戚专政当然也脱离不了这一规律。

哀帝时,丁、傅外戚得势。公元前7年,在位廿六年、四十六岁的成帝在后宫妃、妾倾轧中不明不白地死去[221],纵欲过度的成帝,虽有众多姬妾,但无一子,故在生前就立弟定陶王之子刘欣为太子。成帝死后,刘欣继位,是为哀帝。哀帝刘欣母丁姬、祖母傅昭仪。哀帝即皇位以后,欲抑损王氏外戚权势,但这个具有变态心理的哀帝同样也缺乏最起码的统治才能,只知嬖幸一个“为人美丽自喜”、“性柔和便辟、善为媚以自固”的董贤。出则参乘,入御左右,甚至与他同床而寝,而董贤除贪佞以外,无任何本领,却被哀帝封为大司马、大将军,位居三公。贤父恭义位至三公“父子专朝”(《汉书·佞幸传》),至于其奢侈腐朽之生活更达登峰造极地步,其府第土木之功穷极技巧,比于皇宫,平时哀帝对其赏赐不可胜计。上方珍宝,武器禁兵以至东园秘器、珠襦玉柙,皆以赐贤。后来,董贤被抄家时,斥卖其财产竟达四十三万万,比当时西汉政府全部“都内钱四十万万”(《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还多。[222]如此荒唐的一个皇帝,怎能指望他振兴朝纲,扭转外戚专权之形势呢?所以,哀帝一面贬抑外戚王氏权势:以师丹代王莽为大司马,将王商及其子王况免官,一面又大封另两支外戚丁氏及傅氏,使朝政又为其祖母傅太后和其生母丁太后一家把持。傅太后四弟:子孟之子喜官至大司马,封高武侯;中叔子晏亦为大司马,封孔乡侯;幼君子商封汝昌侯。太后还有同母弟郑恽之子业,也封阳信侯,郑氏、傅氏封侯者凡六人,大司马二人,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诸曹十余人。丁氏一门侯者二人,大司马一人,将军、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诸曹十余人。在一二年间西汉朝廷内外,几为丁、傅两家外戚所充塞。丁、傅外戚得势后,就与贵幸日盛的宠臣董贤发生冲突,双方相互倾轧。由于哀帝对董贤宠幸日甚一日,所以,尽管丁、傅权势日炽,但董贤的地位也一天天在上升。至元寿年间(前2年至前1年),22岁的董贤已位居三公为大司马,权侔人主。哀帝甚至说要效法尧禅舜,将帝位让给董贤。因此,在哀帝在位期间,丁、傅外戚权势终未能压倒佞幸董贤。

在外戚专权、董贤得宠的时代,皇帝沉湎声色犬马。后宫争宠倾轧,多数大臣趋炎附势,皇室贵族争权夺利,勾心斗角。虽有少数正言极谏之士,提出种种解脱社会危机的对策,均被一片嘈杂的争权夺利的吵闹声所淹没。元寿二年(前1年)仅25岁的哀帝死,9岁的刘衎继位,此时,董贤失去靠山,太皇太后下诏:罢董贤大司马,令其交出印绶。贤知不免一死,即日自杀。丁、傅外戚与董贤的冲突遂告结束。但西汉政治并未因此转机,而是重新出现王氏外戚的专政,并导致王莽的专政,结果使得统治更加昏暗,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社会危机加深,封建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二 对匈奴的征伐与和亲

西汉末,在宦官外戚专权的形势下,汉同匈奴的关系继续发展。虽然当时的政治日益腐败,但依靠武、昭、宣时代对匈奴问题解决的基础,在元、成、哀帝统治时代,对西域、匈奴等民族关系并未发生明显的逆转。

伐郅支、远征康居 西汉自宣帝时在西域置都护以来,史称:当时“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无干戈之役”(《汉书·匈奴传》)。出现一片和平景象,不过这也未能维持多久。当汉王朝内部矛盾日益公开化时,汉对匈奴也就逐渐失去控制能力,而干戈之役亦不可免了。成帝时就因西汉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无暇西顾,已撤销了典属国,“省并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与此同时,匈奴郅支单于又同康居联合起来,共同攻击乌孙,并把军事基地移至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永光元年(前43年)康居王将匈奴郅支单于迎至本国,又将女儿嫁给他。郅支单于遂与康居联合东攻乌孙,攻陷乌孙之赤谷城,“杀略民人,驱畜产”(《汉书·匈奴传》),使乌孙遭到极大损失,人民不敢西出放牧。不久,郅支单于又同康居王发生冲突,康居王女及诸贵人都被郅支杀死,郅支成为康居的统治者。占据康居后,匈奴郅支单于即在西域横行,他不仅屠杀康居人民,残酷地剥削、奴役他们缴纳贡赋、修筑城堡,而且对大宛、奄蔡诸国也同样压榨。西汉王朝在西域的统治也受到了威胁,连汉王朝的使者也数遭郅支所辱。

公元前36年(元帝建昭三年)代理西域都尉甘延寿和副校尉陈汤奉命出使西域,见匈奴郅支单于肆虐情况,十分忧虑。汤为人“沈勇,有大虑,多策谋,喜奇功”(《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他认为:如不制服匈奴郅支单于“数年之间”,则“城郭诸国危矣”(同上),并看到朝廷重臣此时不会关心边事,如果先请批准再行动,定会坐误战机。于是,就趁甘延寿久病之机,矫诏发城郭十五处兵及车师戊己校尉兵共四万人进攻郅支。进攻匈奴的大军分南北两路:南路出葱岭经大宛攻入康居北部;北路自温宿抵天山攻乌孙赤谷城。此时,康居副王抱阗正奉郅支命率数千骑掠劫赤谷城。陈汤率大军一至,抱阗兵郡溃败,乌孙人民、牲畜皆被夺回。陈汤率军进入康居后,下令不许寇掠,受到当地人民欢迎,又与当地部落酋长歃血为盟,得到他们的支持,得悉郅支内部情况,使陈汤所率之军能顺利攻至郅支所据之城下。在攻城之时,汉军得到康居兵的内应,史载:“时康居兵万余骑分为十余处,四面环城,亦与相应和。夜,数奔营,不利,辄却。平明,四面火起,吏士喜,大呼乘之,钲鼓声动地。康居兵引却。汉兵四面推卤楯,并入土城中。”(《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这种情况反映了郅支在当时已十分孤立,为他守城门只有少数人,就连他的“诸阏氏夫人数十”也不得不上战场“以弓射外人”(同上)。最后,汉军攻破土城,杀死郅支。此役共斩阏氏、太子、名王以下一千五百一十八级,生虏一百四十五人,收降千余人。郅支单于的头,也随着报捷的使者送至长安,悬挂于藁街外国及少数族来京城的使者住处之客馆外。郅支为患至此才平息,而匈奴的问题也得到最后解决,以后近四十年西域保持着安宁状态,人民生命财产得到保障,中西交通亦畅通无阻。

元帝时期远征康居、击败郅支单于对巩固西汉王朝在西域统治是十分重要的。甘延寿、陈汤矫诏发兵是有功绩的。因此,凯旋后延寿被拜为长水校尉,汤为射声校尉。

陈汤在一生为官的历史中虽有不少劣迹,但其击郅支的历史作用还是应当肯定的。[223]

昭君出塞 郅支被杀以后,呼韩邪单于“且喜且惧”(《汉书·匈奴传》),喜者,以郅支已诛,政敌消除;但又感到郅支被灭,牵制汉之力量已失,而自己之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已消失,惧今后与汉的关系恐难维持下去。在这种形势下,他觉得只有进一步向汉靠拢,才可避免如同郅支单于的下场,因此上书言:“常愿谒见天子……今郅支已伏诛,愿入朝见。”(《汉书·匈奴传》)元帝竟宁元年(前33年)春正月,呼韩邪单于入朝汉。汉朝待他“礼赐如初”,在朝见期间,他自言“愿婿汉氏以亲”。元帝也愿意用婚姻的形式巩固汉、匈之间的友好关系,遂以宫女王嫱配他为妻。于是,王嫱带着汉、匈友好的使命远出塞外了。

王嫱,字昭君[224],是一个被选入“掖庭”的“良家”女子。如同当时绝大多数不幸的宫女一样,她“入宫数岁,不得见御,积悲怨”(《后汉书·南匈奴列传》)。面对着自己悲惨的命运,她没有用消极的悲叹来应付生活,而是借出塞之机,自愿扮演一个“和番使者”的角色,担负起重大的使命。

昭君至匈奴后,成为呼韩邪单于之妻,公元前31年呼韩邪单于死后,昭君曾上书成帝,要求归汉,但皇帝要她“从胡俗”,嫁给呼韩邪大阏氏的长子复株累单于雕陶莫皋。匈奴人“父死妻其后母”的风俗,是一种落后现象,本不值得赞扬,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成帝要求昭君“从胡俗”是为维持两族和平友好关系,这对于保持边境的安宁是有积极作用的。昭君按照成帝的诏令,又嫁给呼韩邪长子为妻,继续过着住穹庐、被毡裘、食畜肉、饮熏酪的游牧生活。她在匈奴共生一男二女:男名伊屠智牙师,为右日逐王。长女名云,后嫁给右骨都侯须卜当,故称须卜居次(公主);小女嫁给当于氏,故称当于居次。不能不承认:王昭君个人为汉王朝作出了相当大的牺牲。

但是,昭君的牺牲是有意义的,她使汉王朝和匈奴的和平、友好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对昭君出塞这件事,汉匈双方均予以高度重视:呼韩邪单于称昭君为“宁胡阏氏”,唐颜师古注曰“言胡得之,国以安宁也”(《汉书·匈奴传》)。1954年在内蒙古包头附近麻头乡的汉墓里,曾出土属于西汉后期的“单于和亲”“千秋万岁”“长乐未央”等瓦当残片(见《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10期),说明汉和匈奴都将昭君出塞当成大事对待。正因如此,昭君在汉匈关系史上是有其特殊作用的,直至以后,她的女儿须卜居次、女婿须卜当仍为汉、匈友好而奔走。

“昭君出塞”是汉匈关系史上有意义的事件,它给汉匈两族留下深远影响。

三 解救危机的各种“药方”

在宦官、外戚专权,地主阶级政权摇摇欲坠,统治危机日益加深的西汉末年,有不少人向统治者提出各种解救危机的办法。提出这些办法的有统治阶级中深谋远虑之士,也有兜售迷信学说的骗子。不过,在这时无论什么办法都像是给奄奄一息的病人开出的药方,根本改变不了其必然的下场了。

限田、限奴婢的建议和诏令 西汉末,阶级矛盾逐渐激化,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也日益公开化,政治昏暗,社会动荡不安,全国像一个大火药桶,随时有爆炸的危险。面对着这种形势,地主阶级内部先后有不少人提出改革政治的主张,如萧望之、贡禹等等,他们的主张无非是反对宦官、外戚专权,提倡节俭之类。但是,无论是宦官、外戚专权,还是统治阶级腐化奢侈,政治黑暗,直接使阶级矛盾激化的,从而威胁地主阶级统治稳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土地迅速集中,二是奴婢大量增加。这两个问题正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地主阶级政治家中,有人已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首先提出解决这两个问题办法的,已迟至哀帝统治时代了。

哀帝时,琅邪东武人师丹代王莽为大司马辅政,他一上任就向皇帝建言:“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愈困。”(《汉书·食货志》)师丹以其地主阶级政治家的眼光看出这种贫富悬殊将对西汉政权统治带来的可怕后果,所以提出对贵族豪富的田产、奴婢要加以限制。皇帝也不得不承认:当时“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汉书·哀帝纪》),令臣下提出限制的办法。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提出如下具体限田、限奴婢的建议:

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汉书·哀帝纪》)

这一建议的要点是:上至诸王、列侯,下至吏民拥有田产最多不过三十顷。占有奴婢的数目,诸侯王不得超过二百人;列侯、公主不得超过百人;关内侯、吏民不得超过三十人,商贾不得拥有田产。超过以上限量的,田畜奴婢一律没收入官。这种设想虽然不错,可是它根本行不通,是很显然的,因为绝大多数的豪强地主、贵族官僚早已超过最高限额,他们绝不会自愿放弃多出限额的奴婢和田产的,当时专权的丁、傅两家外戚就不能遵行,而荣宠一时的董贤也早已逾制,尤其是哀帝本人一次就“赐(董)贤二千余顷”土地(《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自己就破坏了制度,“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汉书·食货志》)结果,这一限田、限奴婢的建议根本没有准备实行“遂寝不行”(同上),被搁置起来,成为一纸空文。

推阴阳言灾异的儒生 西汉末年,指陈时弊,推阴阳、言灾异以匡扶政治的,还有一批儒者。由董仲舒完成为系统理论的“天人感应”学说,是这批儒生的理论根据。他们借自然界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揭露政治弊端,向统治者进谏,以改善统治。这种说法虽蒙着一层神秘、迷信荒诞的色彩,但却能提出一些切中时弊、有补于改善政治的建议。西汉一代,自董仲舒后,昭、宣帝时有眭孟、夏侯胜;元、成帝时有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帝时则有李寻、田终术等等,皆属于这一类著名的儒者。不过,由于元、成帝之后,政治日益昏暗,所以自京房以下诸人的活动,在政治上显得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

元帝时的京房是其中突出的一个。京房,字君明,东郡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人,治《易》,他想出一套卜法:把六十卦的三百六十爻,以一爻值一日,又把剩下的“震”“离”“坎”“兑”四卦分主二分二至,这样恰是一年,更以当风、雨、寒、温的气候所定卜的吉凶。据说“所言屡中”(《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其实,汉王朝疆域这样大,哪一天不发生一点异常变态之现象,所谓“屡中”就是把这些变异现象同人们想象的凶吉祸福联系起来。初元四年(前45年)京房举孝廉为郎。不久,汉元帝召见他时,京房就以这种学说为根据向皇帝指出:“陛下即位以来,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春凋秋荣,陨霜不杀,水旱螟虫,民人饥疫,盗贼不禁,刑人满市,《春秋》所记灾异尽备。陛下视今为治邪,乱邪?”暗示元帝所用非人“任不肖必乱”,影射当时中书令石显专权。这样一说,再加上当时社会危机确实一天天严重,元帝也只好承认:“亦极乱耳,尚何道。”(《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表示已明白京房的暗示,并准备重用他和他的弟子。这当然为石显等权宦所不容,因而屡遭打击。最后终于被诬告“非谤政治”而弃市,死时年仅41岁。京房的言灾异虽属荒诞,但其目的在于感悟皇帝去邪佞,改善政治,亦有值得肯定之处。

除京房外,上举其他儒者也是用这种方式向皇帝进谏,或建议选用廉吏,或要求减省开支,或指责外戚专权。于改善当时之弊政,皆不无小补。如翼奉在元帝时上疏,借关东大水、饥疫频仍和地震等天灾人祸的现象,劝皇帝夺外戚之权,“今左右亡同姓,独以舅后之家为亲,异姓之臣又疏。二后之党满朝,非特处位,势尤奢僭过度,吕、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爱人之道,又非后嗣之长策也。阴气之盛,不亦宜乎”又建议减少后宫人数,节约宫内烦费“躬行节俭,外省徭役”(《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如此等等皆不失为挽救西汉王朝危亡之补剂,但他们的一切有益的主张,必定与权臣和专政的外戚、宦官相冲突,在昏懦无能的皇帝面前,其结果是不难想象的。“夏侯囚执,眭孟诛戮,李寻流放”,“京房区区,不量浅深,危言刺讥,构怨强臣,罪辜不旋踵,亦不密以失身,悲夫”(《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对于病入膏肓的西汉王朝来说,开出这些补救的药方已经为时太晚。所以,就连开处方者自身也无法避免可悲的下场,留下来的,只是他们那些玄妙而又无力的议论,在控诉着皇帝的昏弱无能和权臣、外戚的凶横残暴。

谶纬和“再受命”学说 儒者的“天人感应”进一步发展,就出现汉代的谶纬学说。这种学说乃是将自然界发生的一些异常现象与政治事件联系起来,成为对以后发生的政治事件的预言。在昭、宣时代,就有人利用谶纬学说鼓吹“汉运”将终,应改朝换代,因当时西汉王朝还在兴盛阶段,提出这样的预言,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结果,鼓吹换代的人,大多没有好下场,往往被统治者杀掉。[225]

汉元帝以后,随着西汉王朝统治危机的加深,统治阶级内愈来愈多的人都对前途失去信心,这就使“汉运”将终的预言有了市场。既然承认“汉运”将终,应当改朝换代,但统治者又不愿自动让位退出历史舞台,怎么办呢?

在这种情况下,“再受命”的学说出现了。成帝时,齐人甘忠可伪造了《天官历》和《包元太平经》。其中有这样的词句:“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于天,天帝使真人赤精子,下教我此道。”这就是说当天子的应当再受天命。这一“更受命”之学说乃是利用皇权神授的观念,以五行说为基础编造出的。这种含混的词句,企图取代刘氏政权的人固然可以利用它,当位的刘氏皇帝也可以利用它,问题在于如何解释。但是,当时的掌权者并未看出后面一点,所以在刘向的反对下“奏忠可假鬼神罔上惑众”,把甘忠可下狱,结果病死在狱中。后来哀帝即位,危机更加严重,甘忠可的弟子夏贺良又向皇帝鼓吹“汉历中衰,当更受命”。此时久病不起、内外交困的哀帝在李寻等大臣怂恿下,也已懂得可以利用这种学说,希图稳定摇摇欲坠的刘氏政权。于是下令宣布“再受命”。

所谓“再受命”就是皇帝重新接受一次“天”的任命,表示在此之前的乱世已过,再上台的是另外的“天”任命的皇帝。实际上还是原班人马,只不过改改年号就算了事。这显然是自欺欺人的,但当时哀帝确实把它当成救命稻草。于是改建平二年(前5年)为太初元将元年,改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似乎这样一改衰颓的旧国就会得到新生,“久寝疾”的皇帝也会好了似的。然而,过了一个多月,哀帝的病毫无好转,而社会危机自然是日甚一日。不料夏贺良等得意忘形,“欲妄变政事”,企图斥去旧时三公,以替他鼓吹的解光、李寻辅政,想控制政权。这一来遭到多数朝臣之反对,纷纷攻击夏贺良“执左道,乱朝政,倾覆国家”(以上引文均见《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结果,不到两个月就被哀帝处死,这一幕再受命之闹剧就此收场。

限田、限奴婢、再受命等等药方的提出,反映统治阶级内部惶恐不安。他们面临着农民大起义即将到来的风暴,处于社会危机之中,急于寻找出路。在这种形势下,出身于外戚世家的王莽,便趁机取得西汉王朝的最高统治权力,充当了统治集团内部易姓受命的主角。

本章小结

汉元帝以后,西汉王朝开始走下坡路,如同一切即将被推翻的政权一样,西汉王朝末代的统治者一个个昏聩无能,官僚腐朽,奸佞当道,而个别有识之士的微弱呼声则淹没在一片争权夺利的吵闹声中,脱离实际的改革方案无异于画饼充饥。控制整个国家的上层溃烂了,无法指望他们进行自我调节,人民已经忍无可忍,出路只有一条:打倒这一群政权的把持者,掀翻这一无可救药的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