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册 天命七年二月

二月十八日,汗降书谕副将蒙噶图曰称:“尔所迁之户口,如指定之地可以容纳,即酌情安置。若不能容纳,则可更换驿递,至奉集堡处酌量送至边外居住,直至避荫、尚间崖、洞等处。”

汗自三河堡还,过海州,驻跸土河堡山冈即由彼起行,於申时,叩谒堂子。抚顺额驸率众官员,於门外叩拜。多壁叔,苏巴海姑父率众军士,叩拜於都司衙门。

图勒昆、阔勒喀率每牛录二甲士前往新城於二十日还。获人二百八十人,马八十匹,牛九十七头,驴骡九十八头,共获五百五十五。

白土厂,镇安堡之人口数二万一千一百五十人,男丁九千二百三十八人。

贝勒杜楞所属布当,一百四十户,男丁一百八十人,人口四百六十三口,牛二百一十头也。

贝勒古尔布什所属库赛,六十六户,男丁一百一十二人,马二十匹,牛三百头,羊七百只。

贝勒囊努克所属和罗木西,二十五户,男丁二十五人,人口一百零四口,牛二十四头羊四十只。

达尔汉巴图鲁贝勒所属噶赖,二十户,男丁三十三人,人口一百二十口,马三十六匹,牛八十头,羊二百只。

塔尔奇福晋之凯赛,十四户,男丁二十二人,人口六十六口,马五匹、牛六十二头、驼二只。

贝勒卓里克图所属二十八户,男丁四十七人,人口九十口,牛三十五头。

贝勒岱青所属男丁七人,人口十口。

贝勒色楞所属伯格依、六十三户、男丁八十七人,人口二百二十口,牛五十一头,马六匹。

达尔汉巴图鲁贝勒所属杭噶尔,十九户,男丁二十四人,马六匹,牛四十六头,羊八十只,人口九十四口。

莽古勒塔布囊所属一百户,男丁一百二十五人,马一百匹、牛四百头、羊五百只、驼十只,人口三百三十三口。

达赖台吉所属一百五十户,男丁一百七十人,人口五百一十一口,马二十一匹,牛一百六十头,羊一百四十只,驼十三只。

巴拜台吉所属一百六十户,马二百匹,牛一千头、羊三千只、驼十三只,人口五百口。

洪巴图鲁所属一百户,男丁一百人,人口二百零九口、牛四头、马二十匹。闲散孤身者四百口,其男丁二百七十七人。一无所有,徒步而行者,乃四百口。总数九百一十五户,男丁一千五百二十三人,人口三千二百二十四口,骆驼三十八只,马四百一十三匹,牛二千三百七十二头,羊四千六百六十只等情,缮文具奏之。

“汤山、凤凰、伊兰博里库、中固、双山及镇东、镇彝、草河、水长峪、险山等有名地方之人,皆退归原地,无名之地恐难前往。锦州二卫之人,归入岫岩、所木城、青苔峪、甜水站。著辽东佟游击、赵游击、张游击、诸申之阿布尼游击、兴嘉游击、洪尼雅喀游击等六游击等前往监督,妥善办理拨给住房、粮食、耕田等事宜。若谓劳苦,仅此迁徙之年,岂有年年劳若之理耶?若谓安置新户之地方人拨给房屋粮食田亩,不堪其苦,则迁来之户,弃其住房、耕田、食粮,其苦尤甚也。拨给房屋、田亩、粮食之人,勿谓我之不善,乃因尔明万历帝,越境自作罪孽之故,尔等受其苦也。此谓万历帝不善也。尔明国若获我国之人,能如此养育乎?必杀之也。我之不加诛戮予以收养安置者,此也!著前往办理之游击等官,将迁来之人口男丁数目,点明报来。所去之人供以食物,马供草料,并赏购肉价银而遣之。”此书,二十一日携往。

二十一日,遣方吉纳率备御三名、巴克什四人,前往查点新来之户口、男丁。

“明与朝鲜,如同父子,国大兵众,构起兵端,至六年之久,我岂不知乎?我曾劝子离父,今我看得已无离去之意。当我发兵往征其父时,岂可不留防御其子、看守我疆土之兵而去乎?尔探何消息?观察尔等,我便如觉。即是未观察,我岂愚乎?尔收纳我镇江之人多矣。又尔朝鲜称明为父母,辽东城内二井出血,尔朝鲜何不求於地止之?北京城内河流血二次,各衙门之老树被风连根拔起,石牌楼折断。如此异象,尔朝鲜何不求天地令大风止之?我观天地之众而行,尔朝鲜自以为强,不顾天象,犹如抗天矣。尔为父母抗天,有何益焉?”於二十一日,将来探之十二名朝鲜人,十人剜目杀之,二人刺目,割耳鼻,持书遣回。

台吉古尔布什之妻、台吉达赖夫妇、台吉巴拜夫妇、额驸莽古勒之二妻,各赐蟒缎一疋及缎二疋、毛青布六疋、毡一块。绰斯希尔夫妇、兀鲁特台吉特陵之妻,各赐蟒缎一疋、缎一疋、毛青布三疋。奥巴塔布囊、鞥克塔布囊之妻、色特尔塔布囊、僧格塔布囊之女各赐蟒缎一匹、缎一疋、毛青布三疋。头等扎尔固齐及侍卫各赐蟒缎一疋、毛青布二疋。二等之人各赐毛青布二疋。

二月十六日,蒙古贝勒、福晋等前来叩见汗、设宴筵之,并赏缎、蟒缎、财帛。

二十一日,降书谕曰:“右屯卫之粮,以舟运之,若运不尽,冬季运之。蒙古沿边各堡之粮,宜修道路,直经黄泥洼运之。所往之牛车,由盘山以外至十三山以内经广宁南运之,贮於西宁堡、三河堡。先往管理牛车之拉虎、鄂博诺依等人无能,宜补放游击衔之人,催运粮食。”是日,大贝勒自广宁至。

二月二十四日,遣人传谕曰:“命以广宁之粮四百石,赐与斋赛使者。”

二月二十四日,都堂书谕:“辽东城设诸申都司一人,汉都司一人,将辽东、沈阳、清河之官牛,烙盖印记,并造册登记牛之毛色、牛身之大小及交付牛主之姓名。牛庄设诸申都司一人,汉都司一人,将海州、盖州、金州、复州之官牛,烙盖印记,并造册登记牛之毛色和牛身大小及交付该牛之诸申汉人姓名。二处都司官,以官银所收之牛,宜均取壮牛,老牛及不能役使之小牛皆勿取之。十丁中出一人以司其事。先往之人,限期更代,为何不遣?若违限期,罪及百长。先往之三千六百汉人内,若有派官牛者,即留之。其牛若劣,则令遣壮牛换之,以恐他人换取强壮之官牛。所徵之牛若有瘦弱而不能运粮者,则退而易之。著将退牛数几何,遣往之牛车总数几何,速行察明具奏。著计去彼处之牛车,满万辆即遣之。先往之人,因劣而更换之牛,待至彼处后再令退还之,以恐未至之前即遣放退之。汉人万辆牛车运粮之事,业已交付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督办之。驻扎广宁之诸申军士,每牛录各出二十人,编为四班,每班千人。每次以一千人轮班,暂运河西之粮。其间诸申增牛车三百辆,凑满万辆。命将海州所属官牛,於二十八日赶至东昌堡;盖州所属官牛,於初四日赶至东昌堡;复州之官牛车,於初六日抵至东昌堡;金州之官牛车,於十四日抵至东昌堡;清河之官牛车,於初三日来辽东。

二月二十五日,汗降书谕曰:“曾遣人传谕诸贝勒:家中无事,著尔等速亲自前来等语。如今命将尔等所获之二百匹马、四百头牛,赐给由兀鲁特来归之诸贝勒。所获之汉人及由兀鲁特来归之贝勒属下园丁,屯民等亦给之。由兀鲁特来归之蒙古诸贝勒、大臣等,著选不愿游牧,欲随诸贝勒来村居住之朋友,与我贝勒等同来,以令其主众游牧蒙古人,於彼处与我蒙古共同游牧,滋养牲畜。我游牧蒙古,因道路泥泞,暂不能往,待泥乾后即往。尔等所获之百名蒙古人,酌情挑选,无用之人,杀之,有用之人,交付贤能可信之人携之前来。其手套以生牛皮袋,以恐刺伤我人。再遣五人前往谕之以;尔等若有妻孥,可令前来。凡携妻孥前来者,皆为可信之人,加以豢养。其未携妻孥孤身前来者,则不予置信等语。贝勒等,若诸事已经办妥,可将军士交付大臣,尔等抽空前来,所获之驼,尽数携来。”

二十五日,广宁来文:“我兵业已进入锦州、齐家堡、义州三处。锦州、齐家堡无事,唯义州有敖汉杜楞之蒙古人进入,生擒一百人斩杀四百馀人,获驼四十七只、马二百匹、牛四百头。叟肯往围之山寨人自寨下,尽杀其男丁,俘其妇孺。清河尚未受敌。”

二十六日,汗降书谕曰:“以官车万辆运粮,右屯卫,十三山以内之粮勿运,白土厂、静安堡、魏家岭、石河、清河、义州、齐家堡及锦州、小凌河、大凌河等远处之粮起运前来

之,皆储於广宁城仓内。先行之三千六百车粮运储於三河堡,人与牛各自还家种田。”

二月二十六日,汗杀牛二头、羊二只,集蒙古诸贝勒、福晋,设大筵宴之席间招汉人戏子,演出百戏。谕曰:“广宁地方人移往之处,岂准尔等久住耶?尔等若往前屯卫、宁运卫等地居住,则该处蒙古人业已满矣。”

正月,出使明安老人之子处之伊萨穆、博齐、硕色等,被扎鲁特之桑图所截,尽夺所乘之马,所携之财,所穿之衣,步行放还。於二月十八日始至。

赐斋赛之二使者以缎衣二件、毛青布十四疋。又因献驼一只,赐蟒缎一疋、毛青布一十疋。

二月二十七日,汗降书谕曰:“英古勒岱所围之山寨,著派我军围守之,以防敌人夜袭之。我军围守之地,宜砌墙而立。我若把守其取水采薪之地,使之不得,伊将何以食之?命缮

写汉书,晓谕该寨人以尔等或曰下寨必杀戮。因何杀之?广宁之人为首者迎於沙岭,次者迎於高平,众生员迎於盘山。来归之人及安居之人,皆升职而养育之。庶民皆赐地方,并给以住房、食粮、田地。右屯卫之人安置於复州、金州,义州之人安置於盖州,锦州之人安置於岫岩、青苔峪、析木城、广宁四卫之人安置於沈阳、奉集堡、威宁营、蒲河。归降之民皆赐以一切物件而养育之,拒战之人则杀之。尔等乃归降之人为何杀之?等语。又著尔等将存彼处所获之牛,先行发遣之。每一宿地留牛三头,做以供与诸贝勒同来之兀鲁特来投之贝勒等宰食之。”

二十七日,有名色楞之塔布囊率六人自卓里克图贝勒处来归。

二月二十七日,汗降书谕曰:“著选身躯矮小之朝鲜驽马,每牛录人喂养十五匹,务禁乘骑,养肥后使之尻如鹑背,颈似斧柄。”

二月二十八日,都堂书谕刘副将曰:“自广宁迁来之户众,已受远迁之苦,勿再遣往金州以外之黄骨岛、旅顺口,宜安置於金州以内。并且抽一人充军。新旧汉人之马,皆牵於广宁喂养,并委以养马之首领。克辽东时,渡河而去之人一返还,即使尔所住之房、所耕之田、所食之粮,皆成俘获矣。若欲复得,为何不携财帛叩见都堂。自广宁来之男丁点验后,按职赐给广宁各官。其馀男丁,赐给蒙古来投之诸贝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