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册 天命十年

将训谕“奉天承运汗曰”至“勿懈”一段,概皆书於自总兵官以下至备御诸敕书之首。继“勿懈”之后,依次书写各大臣之名;并书其功、死罪、罚罪等项。

每圈之下,敕书一道。

镶(黄旗)

奉天承运汗曰:古圣王之治天下者,皆以武力定黎民,未有纯尚文义而不修武备者。故我仿古而设武官。凡受此敕书之人,务以忠心持身,以良心育众,以慧心察微,防奸禁侮,不得偷安。如此克画厥职,则恩及父祖,福荫子孙,身家永昌矣。勉之,勿懈!

康古里,原系纳木都鲁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喀克都里,原系纳木都鲁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乌讷格,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

阿山,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一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布喀达,原系冯家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其弟兑勒申继一等参将,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克车尼,原系绥芬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职,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华善,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思哈,因自乌拉来归之功,复克尽厥职,亦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尔海,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索海,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

雅西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一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鸟达海,克尽厥队员,不违指令,著为二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锡喇纳,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李三,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博波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巴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韩岱,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茂达色,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丹坦,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塔海,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方吉纳,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喀萨里,备御。

都林拜,备御。

阿萨里,备御。

东三,备御。

鸟三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马克图,因父之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巴喜,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鸟希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兆德,克尽厥职,不为指令,著为备御。

富拉塔,克尽厥职,不为指令,著为备御职。

札努阔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唐究,原系奇勒恩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绰木诺玛兰,原系拉林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半份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胡希里,原系海兰路之大臣,因叶地来归有功,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黄。

噶布拉,原系萨齐库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朱户达,原系兴喀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有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萨克察,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松古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索博希,原系斐优城之人,因其父策木特赫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伊拜,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皮雅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萨木哈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冷格里,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正黄旗

尤德赫,原系雅兰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其弟霍勒多继二等参将,免一次之死罪。

精古勒达,原系扎库塔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阿什达尔汉,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一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英古勒岱,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苏纳,因自弃赫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一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拜楚喀,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喀木塔尼,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尼音珠,原系额赫库伦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辛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二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巴达,原系扎库塔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阿济格尼堪,因父之功,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托克托惠,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伊勒德恩,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副将,免二次死罪。

哲克都里,原系额赫库伦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喀囊阿,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朝哈尔,因父之功,著为备御。

巴当阿,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准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舒秋,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毕鲁海,因弃明之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库尼雅克塔,原系洪阔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苏瓦燕伊拉钦,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塔木拜,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马勒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达岱,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哈尔松阿,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珲塔,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备御。

额参,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巴彦,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透登额,原系萨齐库之人,因不从乌拉人之抢虏、弃其兄弟来归有功,著其子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马拉罕,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隋占,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阿玉希,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鄂勒彪,原系扎库塔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图勒申老人,原系扎库塔路之大臣,因弃地率子来归有功,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诺木图,因自乌拉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且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憎格,原系宁古塔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其子尼雅纽克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色牛克,因其父僧格弃地来归有功,免一次死罪。

纳木,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科郭,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布彦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蒙古巴都里,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锡伯国之巴达纳,因弃其父母原籍故地,携三十男丁来归有功,原曾升为备御官职。巴达纳病故後,著其弟何洛惠继备御。自锡伯带来之人,免其正赋,子孙世代皆予恩养。

丙寅年五月二十六日颁赐。

①此函67~70册封面所写的时间有误,根据文中记载的时间均应是天命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