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八 山西按察使黄检奏搜出戎英家内书集并无悖逆语句折

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山西按察使奴才黄检谨奏,为奏明据实覆奏事。

窃奴才奉上谕,查办平定州民戎英家内书集,于十一日兼程前往,业经具奏在案。

奴才于十二日亥刻到平定州,乘其不备,卽至该犯家内搜查。该犯住居州城东门内,破屋六间,奴才亲自挨间遍查,细密搜检。于该犯北首卧房堂屋供祖先桌上,查出线缝花布包袱一个,南首客房小柜内,起出破碎书数十本,零星字纸一大包。奴才细心翻阅,其柜内之书,俱系四书、五经、字汇、古文各书,并无夹有别项字纸,亦无批点字迹;其零星字纸,系日用账单并村童文稿。至拆看花布包内,卽系该犯呈内所开《一贯新书》上下两本,《素位书》二本,制艺三本。又草稿一本,语句模糊,并无书面书名,讯之该犯之子,供称卽系《格物诀》。奴才逐篇细细查看,皆系剿袭前人陈腐穿凿之词,实无悖逆语句。此外,委无别项不法字迹。

但查对戎英呈内书目,筒少《天人律法》等书。奴才恐有藏匿情弊,随将该犯妻戎李氏,子戎士达、戎士宏,邻人贾郝氏,细加审讯。据戎李氏供:「小妇人男人每日只是痴痴呆呆写书,小妇人问他,他说功名富贵都在里面。今年十月里,他拿了自己写的几本书上京去,说要求取功名。临行将别的书装在柜内箱子里,又包一花布包袱书,缝了供在祖先桌上,不许人动。这是实情。所少的书,小妇人实不知道。今所有的书都被搜出,求查看就是了。」据戎士达、戎士宏同供:「小的父亲十月里拿了他作的《万年配天策》、《天人平西策》进京,求取功名是实。至所开的兵法等书,小的常听得父亲说,天机不可泄漏,有了识者,纔写给他看。小的并没有见过。此外,再无藏匿的书了。」据贾郝氏供:「小妇人男人死了,儿子出外作买卖去了。这戎家写什么书,小妇人并不晓得。今日见老爷们到他家来查书,纔知道戎英犯了官事。小妇人吓得了不得,若要有他一个字迹,连忙就要拿出来了,那里敢代他藏匿,自己取罪呢!」再三吓讯,众供矢口不移,似无遁情。

谨将搜出戎英家内《一贯新书》两本、《素位书》二本、草稿一本、制艺三本,原书进呈外,所有奴才查办戎英家内各书,并无悖逆语句,亦无别项不法字迹缘由,谨缮折据实奏闻,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