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三 直隶总督周元理奏遵旨将拣存书籍发还各家折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三十日

直隶总督臣周元理谨奏,为遵旨查奏事。

窃于本年七月初十日,准办理四库全书处咨会:因外省采访遗书,公局有拣下不解之书,尚未给还,恐致官吏人等窃取抵换,勒掯需索滋弊。钦奉上谕,着各该督抚盐政,将各家呈出遗书,除已解京之书,俟发回本省,另行给还外,云云。钦此。

臣谨卽遵旨誊黄,颁行各属,徧加晓谕,并饬行布政使杨景素,亲自率同局员查办去后。兹据杨景素详覆前来。臣查从前采访遗书,凡有送至省局者,均令造册申报,上下衙门各有案册可稽。计自设局以来,共据各府厅州县陆续呈送五百余种,经臣三次奏明,由办理四库全书处取进二百余种,尚有拣存重复浅陋及坊肆习见之书二百八十三种。现经布政使杨景素率同管局之保定府等,逐细按照单册,经行分发原送之各州县,立限三日内全数给还各家,查收清楚,取具领状及印结,申送存案。仍饬各该道府严密访查,并晓示各绅士等,如有官吏窃换欺隐,勒索遗失者,许令径赴臣衙呈告,即当分别严参究处,断不敢稍任滋弊,以期仰副我皇上崇重典册、嘉惠藏书之至意。

所有臣遵旨查办缘由,理合恭折奏覆,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三日奉朱批:好。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