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六五 大学士英廉奏复核各省应行抽毁各书情形并开单行知各省遵办折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大学士 四库馆正总裁 管翰林院事臣英廉谨奏:

前经臣遵旨将各省遗书内查出之应行抽毁各片,同原书一并进呈,奉旨将抽出应毁篇页存览,其应发回原省各书,着发出再行查看。钦此。臣遵卽交原办之纂修官戴衢亨、蔡廷衡、王春煦、吴省兰、吴裕德、吴舒帷、吴锡麟、孙希旦、陆伯焜、陈万青等,将此项应行抽毁各书原本通行覆加详核,现据逐一查检完竣。佥称此内应毁各条,俱已查明抽出,前经缴进销毁,其余详细检核,实在并无违碍字句等语。臣与总纂官纪昀、陆锡熊、孙士毅等公同复核无异,理合奏明,诸遵照原奉谕旨,行知各省,令其遇便陆续领回。

再,查应行全毁各书,亦系从各省所进遗书中检出,恐外间未奉明禁,尚有留存,臣现在开缮清单,行知各该督抚,令其遵照严查解京销毁,毋使少有遗留。其应行抽毁之本,亦将应抽各条详悉开明知照,令其将应毁篇页严行查抽封固,一体解毁。如有原板者,将板内一并查明铲毁。合并声明。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谨奏,本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