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六 军机处为《御批通鉴纲目续编》奉旨更正发还事致各督抚咨文

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十一日

办理军机处为知会事。

照得《御批通鉴纲目续编》七、八两函内,有辽金时事,持论偏谬之处,现在奉旨改正,发交各省督抚,将该省流传之本并坊间翻刻板片一体遵照挖改,书板着仍发还本家。所有颁发样本两套,遇便缴还军机处。

为此知会,并将钦奉上谕一道一并封寄。贵督抚接奉后,卽行遵照办理可也。须至咨者。

外书一套。(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