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沅

毕沅
  • 姓名:毕沅
  • 别名:字纕蘅,一字秋帆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清江南镇洋(今江苏太仓)人
  • 出生日期:公元1730
  • 逝世日期:1797年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毕沅(公元1730—1797年)字纕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清江南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进士。官至湖广总督。为清代著名学者,所治兼及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也能诗文。有《灵岩山人文集》、《灵岩山人诗集》。又与他人同撰《续资治通鉴》。其他著述收入《经训堂丛书》。


〔正 史〕


毕沅,字纕蘅,江南镇洋人。乾隆十八年举人,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①。二十五年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再迁庶子。三十一年,授甘肃巩秦阶道②,从总督明山出关勘屯田。调安肃道。擢陕西按察使。上东巡,觐行在,备言甘肃旱。谕治赈,并免逋赋四百万。擢布政使,屡护巡抚。所征金川,遗沅督饷,军无匮,授巡抚。河、洛、渭并涨,朝邑被水。治赈,全活甚众。募民垦兴平、盩厔、扶风、武功荒地,得田八十余顷。浚泾阳龙洞渠,溉民田。嘉峪关外镇西、迪化士子赴乡会试者,奏请给驿马。置姬氏《五经》博士,奉祀文、武、成、唐四王及周公陵墓。修华狱庙暨汉、唐以来名迹,收碑碣储学宫。屡署总督。四十一年,赐孔雀翎。四十四年,丁母忧,去官。四十五年,陕西巡抚缺员,谕:“沅在西安久,守制将一年,命往署理,非开在任守制例也。”


四十六年,甘肃撒拉尔回③苏四十三为乱,沅会西安将军伍弥泰、提督马彪发兵讨之。事平论功,赐一品顶带。甘肃冒赈④事发,御史钱沣劾沅瞻徇⑤,降三品顶戴。四十八年,复还原品,寻实授巡抚。四十九年,甘肃盐茶厅回田五复乱,沅遣兵分道搜剿。上命大学阿桂视师,沅治军需及驿传供亿,屡得旨奖励。


沅先后抚陕西十年,尝奏:“足民之要,农田为上。关右大川,如泾、渭、坝、浐、沣、滈、潦、潏、河、洛、漆、沮、汧、汭诸水,流长源远。若能就近疏引,筑堰开渠,以时蓄泄,自无水旱之虞。古来云中、北地、五原、上郡诸外畜牧,为天下饶,若酌筹闲款,市牛羊驼马,为畀⑥民试牧,俟有孳生,交还官项,余则畀其人以为资本。耕作与畜牧相兼,实为边上无穷之利。”议未行。


五十年,调河南巡抚。奏:“河北诸府患旱,各属仓储,蠲缓赈恤,所存无多,请留漕粮二十万备赈。”既又请缓征民欠钱粮,并展赈⑦,上温谕嘉之。命诣胎簪山求淮水真源,御制《淮源记》以赐。五十一年,赐黄马褂。授湖广总督。伊阳盗秦国栋戕官,上责沅捕治未得,命仍回巡抚。五十三年,复授湖广总督。江决荆州,发帑百万治工。沅奏:“江自松滋下至荆州万城堤,折而东北流,南逼窖金,荆水至无所宣泄。请筑对岸杨林洲土坝、鸡嘴石坝,逼溜南趋,刷洲沙无致壅遏。”又请修襄阳老龙堤、常德石匮堤、潜江仙人堤,凿四川、湖北大江险滩,便云南铜运。


五十九年,陕西安康、四川大宁邪教并起,称传自湖北,沅赴襄阳、郧阳按治,降授山东巡抚。上以明年归政,令督抚察民欠钱粮豁免,奏蠲山东积逋四百八十七万、常平社仓米谷五十万四千余石。 六十年,仍授湖广总督。


湖南苗石三保等为乱,命赴荆州、常德督饷,以运输周妥,赐孔雀翎。嘉庆元年,枝江民聂人杰等挟邪教为乱,破保康、来凤、竹山,围襄阳,沅自辰州至枝江捕治。当阳又陷,复移驻荆州,上命解沅总督。旋⑧克当阳,获乱渠⑨张正谟等,复命沅为总督如故,予二等轻军都尉世职。寻奏乱渠石三保、吴半生、吴八月等皆就获,惟石柳邓未获;请撤各省兵,留二三万分驻苗疆要隘。上谕曰:“撤兵朕所愿,但平陇未克,石柳邓未获,岂能遽议及此?”寻获石柳邓。上命沅驰赴湖南镇抚。疏言:“樊城为汉南一都会,请建砖城,以工代赈。”二年,请以提督移辰州,增设总兵驻花园汛。寻报疾作,手足不仁⑩,赐活络丸。旋卒,赠太子太保。四年,追论沅教匪初起失察贻误,滥用军需帑项,夺世职,籍其家。


沅以文学起,爱才下士,职事修举;然不长于治军,又易为属吏所蔽,功名遂不终。


清史稿·毕沅传》卷三三二


〔注 释〕


①章京:军机处的章京,被称为小军机,为堂官的重要助手,执掌文书事务。②道:清代在省与州、府之间设道,其主管官员一般称为道台。③回:回族人。④冒赈:冒领赈济钱粮。⑤瞻徇:向上徇私。⑥畀(bi):给予,付与。⑦展赈:请求派员审察赈济事宜。展,察看,省视。⑧旋:不久。⑨乱渠:叛乱首领。⑩手足不仁:手脚麻木。不仁,指手脚痿痹不能运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