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栻

张栻
  • 姓名:张栻
  • 别名:字敬夫,一作钦夫
  • 性别:
  • 祖籍:绵竹(今属四川)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长沙(今属湖南)
  • 出生日期:1133年9月15日
  • 逝世日期:1180年3月22日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张栻(1133年9月15日—1180年3月22日),字敬夫,一作钦夫,号南轩,又号葵轩,祖籍绵竹(今属四川),徙居长沙(今属湖南),张浚子。幼颖悟,长师胡宏,以圣贤自期。绍兴三十一年,随父至潭州,筑城南书院以教学者。三十二年,孝宗锐意北代,浚为江淮东西路宣抚使,辟为都督府书写机宜文字,力主抗金,反对议和。隆兴二年,汤思退用事,主和议,随父罢职。乾道二年,应刘珙之邀主讲岳麓书院。五年,知严州,与吕祖谦讲论为多。六年,召为吏部员外郎,兼侍讲,迁左司员外郎。明年,出知袁州。七年,归居长沙,讲学著述,成《论语解》、《孟子说》。淳熙元年,起知静江府,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五年,除荆湖北路转运副使,改知江陵府、荆湖北路安抚使。七年卒,年四十八,谥曰宣。淳祐初从祀孔子庙廷。张栻是湖湘学派的代表人物,与朱熹、吕祖谦被时人誉为“东南三贤”。其主要成就在理学方面,以二程为宗,明义利之辨,反复阐明去人欲,存天理。朱熹尝称其文章“最好是奏议文字及往还书中论时事处,确实痛切,今却未敢编入”(《答胡季随书》),刘克庄论其奏疏“润温丽缛,可施之典册,非如陈琳阮瑀工于书檄而已”(《张尚书集序》),时人亦谓其文“爽闿明白,务实求是”,奏议“慷慨激切”、“尽言无隐”(《道命录》卷八孔炜《南轩张宣公谥议》)。其诗有不带道学气者,刘克庄也称“其诗冲淡和平,可荐之郊庙,非如孟郊贾岛鸣其穷愁而已”(《张尚书集序》)。著有《易说》、《论语解》、《孟子详说》、《二程粹言》、《南岳倡酬集》、《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南轩先生文集》等,清道光年间合刻为《南轩全集》,长春出版社1999年出版有校点本《张栻全集》。《全宋诗》卷二四一四至二四二一录其诗八卷。《全宋文》卷五七二一至五七二八收其文八卷。事迹见朱熹《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杨万里《张左司传》、《宋史》卷四二九本传,胡宗楙编有《张宣公年谱》。


栻与朱熹齐名,同为南宋道学大师。又与吕祖谦并称“东南三贤”。曾应聘岳麓书院教书,从学者众。奠定宋代理学湖湘学派规模。政治上,力主抗金,誓不言和。主张君主应以诚心待臣庶,认为“治生于敬畏,乱起于骄淫。使为国者每念稼穑之劳,而其后妃不忘织紝之事,则心不存者寡矣。”(《宋元学案·南轩学案》)他认为人君应亲君子,远小人,信任防一己之偏,好恶公天下之理,庶几可以励精图治,改革弊政,争取民心,恢复中原。他主张“为今之计,但当下哀痛之诏,明复仇之议,显绝金人,不与通使。然后修德立政,用贤养民,选将帅,练甲兵,通内修外攘、进战退守为一事,又且必治其实,而不为虚文,使必胜之形,隐在目前,则虽三尺童子,亦且奋跃而争先矣!”(同上)他推崇儒家传统的重民思想,尝言:“儒者之政,以护养本邦为先。”(同上)。哲学上,他提出理、性、心“同体异趣”的命题。他说:“理之自然谓之天,命于人为性,主于性为心。天也、性也、命也,所取则异而体则同。”(《孟子说》)他认为理是最为最高的哲学范畴,天、性、心都是理的表现形式。从而将理、性、心同体异取论与心即理的心学衔接起来。他还用太极说明人与物的本原,认为太极动而阴阳二气形成,阴阳二气形成并运动而万物生。他认为人之初心即所谓赤子之心是纯真善良的,只有圣人才不会失其赤子之人,一般人则由于情义而丧失赤子之心。因此他主张,去情欲之私即人欲,存天理。他还认为礼即天理,不可逾越。父子之亲、长幼之序、夫妇之别、君臣之义、朋友之信,此“五常”乃天理的体现。为此而极力提倡克己复礼,他说:“‘克己复礼’之说,所谓礼者,天之理也,以其有序而不可过,故谓之理。凡非天理,皆己私也。己私克则天理存,仁其在是矣。”(《宋元学案·南轩学案》)他主张性善论,认为天命之在人则表现为性,是至善的。而人之所以有不善,是“气禀之性”造成的。因此人可以通过变化气质,恢复自然之性,故人皆可成尧舜。他攻击佛教,认为佛是“异端”,各种说法似是而非,扰乱视听,惑悖儒学。张栻以天理释人欲义利,发先儒之所未发;强调“心”的作用,成为理学朝心学转向的发端人。其思想学说,对宋代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著作有《南轩全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