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显诸仁,藏诸用。”缘仁制礼,则仁体也,礼用也;仁以行礼,则礼体也,仁用也。体用之错行而仁义之互藏,其宅固矣。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仁而已矣。中国之所以异于夷狄,仁而已矣;君子之所以异于小人,仁而已矣;而禽狄之微明,小人之夜气,仁未尝不存焉;惟其无礼也,故虽有存焉者而不能显,虽有显焉者而无所藏。故子曰:“复礼为仁。”大哉礼乎!天道之所藏而人道之所显也。

仁之经纬斯为礼,曰生于人心之不容已,而圣人显之。逮其制为定体而待人以其仁行之,则其体显而用固藏焉。《周礼》六官、《仪礼》五礼,秩然穆然,使人由之而不知。夫子欲与天下明之而发挥于不容已,精意所宣,七十子之徒与知之,施及于七国、西汉之初,仅有传者,斯戴氏之《记》所为兴也。故自始制而言之,则《记》所推论者体也,《周官》《仪礼》用也;自修行而言之,则《周官》《仪礼》体也,而《记》用也。《记》之与《礼》相倚以显天下之仁,其于人之所以为人,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君子之所以为君子,盖将舍是而无以为立人之本,是《易》《诗》《书》《春秋》之实缊也。

天下万世之为君子,修己治人,皆以是为藏身之固,而非是则仁道不显,而生人之理息矣。是以先儒莫不依礼以为躬行之密用,而论撰姑缓焉。非徒惘于礼经之阙佚而无以卒其业,亦以是为道之藏而不可轻也。虽然,沿此而俗儒纂诂以应科举者,乃以其支离弇鄙之言附会成书,文义不属,而微言之芜敝也愈以远。明兴,诏定《五经》,徒取陈氏之书,盖文学诸臣之过,而前无作者,不能阙以姑待,取办一时学宫之用,是其为失盖有由然,而亦良可憾已。

夫之生际晦冥,遘悯幽怨,悼大礼之已斩,懼人道之不立,欲乘未死之暇,上溯《三礼》,下迄汉、晋、五季、唐、宋以及昭代之典礼,折中得失,立之定断,以存先王之精意,徵诸实用,远俟后哲,而见闻交诎,年力不遑,姑取戴氏所记,先为章句,疏其滞塞,虽于微言未知或逮,而人禽之辨、夷夏之分、君子小人之别,未尝不三致意焉。天假之年,或得卒业,亦将为仁天下者之一助。倘终不逮,则世不绝贤,亦以是为后起者迩言之资也。

岁在癸丑日长至衡阳王夫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