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且谈理智。

我前说合乎论理才是事实,又说事实是无有不合论理的,欲表明这个意思,莫如举数学为例,我平常喜欢同中学生谈几何,几何所说的不是一个实物,牠只是论理,即是完全是理智的表现,然而几何的定理都是事实。当我们开始学牠的时候,牠告诉我们以点、线、面,我们觉得可以承认,另外牠告诉我们公理公法,我们都觉得可以承认,这个承认便是理智的作用,凡具有理智者是无有不承认的。理智并不是一件难事,乃是简单,智愚共有的。我们之有理智,正如我们之有世界。由简单而演进到复杂,其实还是简单,因为还是理智。在我们承认简单的点线面公理公法的时候,我们不晓得会发生许许多多复杂的定理,然而许许多多复杂的定理从点线面公理公法便已决定。从简单到复杂是不相冲突的,其不相冲突,并不是因为理智在那里安排布置,理智只是简单不晓得安排布置。例如起初我们在直线形里头知道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后来学圆,画一个三角形的外接圆,由圆心角与圆周角的关系也是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始终只是理智,理智不包含事实而符合事实。事实并不是有许许多多,事实只是事实,由你去表现牠。事实怎么会冲突呢?冲突还能成为事实吗?事实不会冲突,正如理智不会冲突。世界是有的,所以事实是有的,我们有言语,我们有论理,无非是事实的表现,事实岂有不合乎论理者哉?合乎论理又岂有不合乎事实者哉?而世间论理之合乎事实者,大约只有不含事实之数学,因其不含事实,故能表现理智。

从上面一段话,我的意思明明是说,世间的论理包含世间的事实,根本上不是理智作用,故世间的论理不合乎事实。世间的事实是妄想。

论理有两个乎?曰否,论理没有两个,正如文法没有两个。我们说“我看见牛角”,这句话是合乎文法的;说“我看见兔角”,亦合文法。然而前一句话我们那样说,后句我们则不说,因为不合事实。我们可以这样判断,“人皆有死,汝是人,汝亦有死”。这是合乎论理的。我们也可以这样判断,“动物皆是伏地而行,人是动物进化来的,故人最初亦是伏地而行。”这也是合乎论理的,一般人便这样说,这样相信。须知这个判断不合事实。我们换一个说法,伏地而行便是不能“仰天而视”,人是能仰天而视的,所以他是人类,不是动物。这话不能表现着事实吗?若大家首先相信“人是动物进化来的”这一个前提,则这个前提里面已包含着事实,固无须乎判断。故世间的论理根本上失却了论理的意义,论理者乃无所容心于其间,其性质如虚空,牠只有容纳,无有违碍,故能表现事实。有论理之故,便是有事实之故。其事简单,即是理智作用,人人可以承认的。到了你拉着牠替你说话时,是你自己相信的事情要人相信,是妄想,非事实也。你要牠替你说话,你只认识牠的躯壳,你不认识牠的道德,这时的理智便是世人的理智。牠的道德是容纳,若有违碍,是你自己违碍。这样说来,说论理有两个也可以的,一个论理是论理的精神,一个是论理的形式,世间的论理便是论理的形式。我还是借文法的事情来说明这个意思。在一本初中教科书名叫《文化英文读本》上面有一个练习,系汉译英,汉文是这样一句,“一个人看见一只鸟登在树上”,学生翻了英文给我看,几个名词前面都加了无定指件字,因为中文原句是“一个人”,“一只鸟”,都照样翻了;“登在树上”原句虽没有写着“一棵”字样,他们以为照英文规矩名词前面要加指件字,所以他们的译文也是在“一棵树”上了。我看了这句英文,殊觉可笑,虽然这句英文没有文法的错误。我问学生道:“一个人看见一只鸟登在一棵树上”表现的是什么事实呢?换一句话,这句话告诉你一个什么意思呢?你必瞠目不知所对,因为这句话本没有意义,本没有表现着事实,徒有文法的形式而已。如果你写一个故事,说,“昔时一人看见一鸟登在一棵树上,思援弓缴而射之”,那么“一个人看见一只鸟登在一棵树上”才有意义。编英文读本的人,只记着文法的规则,不考虑到意义,结果乃不知所云。因此我告诉学生,文法的精神是表现事实,如果只懂得文法的规则,不懂得事实,徒有文法的形式而已。论理亦然,“凡甲是丙,今乙是甲,故乙是丙”,此固为形式,即使把甲乙丙三个代字嵌了名词进去,把世间的日月星辰动植物都号召进去,亦不能断其不徒为形式。有人向你这样论断,“凡神仙不死,吕洞宾是神仙,故吕洞宾没有死”,你理会这个论断吗?你一定说这个人不懂得论理,徒有论理的形式。因为这里包含了你所不相信的事实,“凡神仙不死”,“吕洞宾是神仙”。

我于提婆百论》而认识论理的精神。提婆叹惜世间学人不懂得事实,叹惜学人的事实都不合事实,虽然学人以语言文字表现其事实,求合乎文法,求合乎论理。提婆语之曰,“头足分等和合现是身,汝言非身,离是已别有有分为身。复次,轮轴等和合现为车,汝言离是已别有车。”这就是说离开众树还有一个树林,离开眼睛离开耳朵等还有一个你所爱惜的身子。世间到处是这样的言语,到处是这样的感情,因此到处是这样的事实。如我前所说,达尔文物竞天择的学说是根据这样的事实推断出来的,因为他离开种子别有植物,正如离开麻别有绳子。其他如说人的手是从兽的前腿变来的,换一句话说由动物进化为人,都是离“分”别有“有分”,于是分身一变!所以天下的动物都应是孙悟空的分身变化,比说同出一源,这个是那个的种属要圆满得多。这里还有什么因果法则呢?这便叫做怪异。照学者们的事实实应如此怪矣,然而学者们的说话都合乎论理。这个论理是论理的形式,其所表现者不是事实,而是——佛书上叫做“相,名,妄想”。车是相是名是妄想。身是相是名是妄想。推而至于动物是相是名是妄想,人是相是名是妄想,无须乎要等到说人是动物进化来的乃是妄想。学者们每每说老百姓的话是迷信是妄想,因为老百姓的话不能合乎论理,不求证于事实。岂知不能“无相”便不合乎论理,不能“无相”又何须求证于事实?何以故?已别有车故。既已有车,何须乎要事实去证明牠?又何须乎要论理去说明牠?如说有怪便有怪,只要你相信,无须说明。老百姓与学者不同之点,确乎在于一则求证事实求合论理,一则只是相信。而学者不知事实是“无相”,“无相”乃合乎论理,论理正所以表现“无相”之事实,否则汝所谓事实仍是汝相信牠是事实,汝徒有论理的躯壳耳。事实是“无相”,故事实非汝所执着的车子;事实是实有,故事实有论理的表现。人人有论理,正如人人有言语,菩萨的言语菩萨的论理与世人同,不过世人说话是要人相信,菩萨说话是说世人的话说错了,即是世人的事实不是事实。菩萨固不另外拿事实来要人相信。菩萨的话只是合乎论理,合乎论理故是事实。世人有论理,是世人能信菩萨的话;世人执着名相,是世人不懂得论理的精神。菩萨乃以汝之论理破汝名相,即是破汝事实,因为世间事实是名相,非事实。我们于此乃认识论理的精神。

我前引提婆乳中有酪酥食中已有粪的话指世人不知因果,也就是不知“无相”。世间有乳酪酥之事实,但没有汝执着的乳酪酥之物,犹之乎流水中没有一个静影,然而没有静影并不是没有事实,事实是无相。我重复的说,论理所以表现此“无相”之事实也。换一句话便是凡事都要于理说得通。在汝几何学上讲的,世间没有这个实物,而在理智上是一个事实。汝之理智与菩萨是一般的,菩萨之言说,正是诉之于汝之理智。汝惟陷于名相之中,故汝之理智乃不足以认识真理即事实。岂惟不认识真理,反而障蔽真理,菩萨说汝乐着戏论。汝一旦觉悟了,便知道事实是无相,然而事实是有,是论理。这时汝之理智固不增不减,便是虚空,无障碍故;便是世界,实有故。

最后我引提婆破灯喻的话作本章的结束。世人说灯能照暗,提婆说灯本无暗,照什么?试思之,灯下那里有暗,犹如日光下那里有黑夜?然而世人都相信灯能照暗的事实,正是执着名相之故,一方面执着一个暗,一方面执着一个明,于是名相与名相加起来,曰灯能照暗,实在是明无暗何谓照。所谓“本来无一物”也。《华严经》则曰:“譬如清净日,不与昏夜俱,而说日夜相,诸佛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