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 緯云:「志在《春秋》,行在《孝經》。」蓋《春秋》爲治人之事,《孝經》爲自治之事。故《經解》言六藝而不及《孝經》,以經專言治術,治術以《春秋》爲主,故與《孝經》對舉。此素王修己治人之要道也。

一、《孝經》專以行爲主,故經文平易,所謂「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然經文雖少,而儀説甚繁。傳記言孝固多,而子家則幾無書不有專篇,此以議論爲經,而儀制傳説者也。《孝經》爲修治初階,不得以平易忽之。

一、素王翻述六藝,以爲一王之法。《孝經》引《詩》、《書》爲説,此通其説於六藝也。緯亦以《詩》、《書》不似經而刊之,過也。

一、孔子以前,不以孝立教,舉孝以包百行,至德要道,此素王新法也。故凡載籍言孝者,皆爲《孝經》説。孔子不作《孝經》,則孝道不如此廣大也。 釋典中亦有言孝專書,凡事不合於義者,皆以不孝責之,正與《孝經》同意。

一、《孝經》與《大學》篇略同,首章經以下爲傳,所以釋經也。今分爲經、傳,經本孔子自作,設爲問答,傳爲曾子所作,或以爲子思所作,非也。

一、《孝經》爲素王撰述,而禮制與《王制》有異同,此由傳《孝經》弟子緣經立説之義。又孔子制禮,弟子有所參酌,差互亦所不免。今取凡與六藝不同者,以爲《孝經》專派。

一、群經之中,惟《王制》與《孝經》師説最爲繁多,幾過本經百倍。自失此義,儒者皆以《孝經》平易而疑之。今舉舊説,悉爲采録,然後《孝經》爲一巨門。不然,則亦如《王制》之若存若亡而已。

一、《春秋》義例繁賾,最爲難治。《孝經》則平實淺近,無待鉤稽,以修治異塗,知行殊道也。今張明舊學,不惟切於日用,大益内行,而使舊學皆有統宗,於經學亦大有裨助。

一、《孝經》班《志》經有今、古二家,其書久佚。今據劉、班漢儒舊説,以及劉炫本,定爲古文本。更輯魏、后、張、長孫諸家,以爲今文本,以符舊目。雖有古、今名目,然其實則一,不如别經之義例全反也。

一、《孝經》禮制,今、古之分今無可考,其所以立古、今者,不過章句文字異同耳。古文晚出,爲東漢末流之派,以前舊説,則歸入今學。漢人晚説,分派取以爲注。至於魏晉以後之説,則采入疏中,以示區别。

一、《孝經》漢有今、古文異同,今以今文爲主,而兼採古文異文,以爲《孝經釋文》一卷。班《志》《孝經》有《雜傳》四篇,其書久佚。今倣其例,徧輯先秦以前傳記子史言《孝經》者,輯爲舊傳。

一、《孝經》説今仿陳氏之例,統輯漢人傳注及餘説《孝經》者,以爲《孝經先師軼説考》。其有一説重見者,仿孫氏《孔子集語》之例附録之。

一、《孝經》諸緯,皆孔、曾授受之微言,經學之根本也。今將其關於經義者鈔出,彙爲一篇。外有别經之緯,而言涉《孝經》者,并取以爲注,更輯爲《孝經緯説》,取《孝經》注之。

一、《内則》、《文王世子》、《曲禮》,此舊傳儀節也。又《吕覽·孝行》曾子説養有五之類,皆就事親各立條目,爲本經舊傳儀節。今仿其例,將載籍所言事親儀節彙齊,分立節目,將舊説依類分入,如《曲禮》之侍坐、立、居處、禁忌之類,悉按經目歸之,略如《家儀》之例。

一、言孝專就事親而言,則其道甚隘。又人不皆有親,則多外視之。而《孝經》之旨,則以事親爲小孝,而歸重於事君、立身,凡一言一行,皆引歸於孝。如戰陳無勇、交友不信之類,皆歸之。此爲推廣孝道以包百行,孝所以爲至德要道也。凡載籍如此之類,當依經立目,分類歸之,以爲《孝經廣義》。至於泛論《孝經》者,則歸入通論焉。

一、《中庸》自「君子費而隱」至「其如示諸掌」,皆《孝經》舊説也。「舜其大孝」以下,則舊《天子》傳也。晉陶潛《孝傳》,《御覽》引師覺授《孝子傳》,并倣其例。今據以爲主,通輯秦以前舊事,依經分例五等,以爲《古孝》上篇傳。凡《世子》附於《天子》、《諸侯》。

一、舊《孝傳》皆聖賢至極之則,其外有心是迹非,與夫奪情失禮之事,既不可以入於孝,又不可以爲不孝。此當别爲一門,以類歸之。凡此類統歸於《孝傳》中篇。其中仍分立子目,以相别異。

一、舊《孝傳》皆取善者以爲法,所有不孝之事不加采録,不惟無以戒惡,而此類遂無附隸,非也。今更立此門,以示懲創。凡載籍所稱不孝之事,亦因五等歸彙,輯以爲《孝傳》下篇,庶有合於創惡之意。 如孟子、章子之類。

一、曾子傳《孝經》,凡曾子言皆《孝經》説,不惟《大戴》十篇而已,即《曾子問》亦然。如屢言嘗、禘、郊、社是也。班《志》儒家有《曾子》十八篇,今輯《大戴》、《小戴》共十一篇外,凡散見之文通輯之,以合十八篇之舊目,引其切合者以注《孝經》,並引《孝經》以注之。

一、經文雖少禮制,而傳説言禮制者多。凡《孝經》禮與《王制》、《儀禮》同者,舉不勝舉。今彙集其説,引《王制》、《儀禮》以申明之,編爲《孝經通禮》,但指其端,不加細説。

一、《孝經》遺説最爲繁賾,依類歸之,多有未盡。今更立「問孝」一門。蓋孔子新立《孝經》,世人不知,故問其説。孔子各就其事而告之,凡説於經傳無所歸附者,統入此篇,録其問答,以「問孝」名之。

一、傳記子史所言孝事,皆依類分輯,其有餘論泛説不能入以上諸門者,則立「通論」一門以歸之。班《志》《孝經》彙有説三篇,當即此也。今倣之,作《孝經通論》。

一、班《志》《孝經》彙有《弟子職》一篇,明凡弟子行習之事皆宜附入《孝經》。今於傳記所言不專説孝,而爲幼少儀節者,倣《漢志》之例,取其專篇,以附於《孝經》之後,以便誦習。如《弟子職》、《少儀》、《曲禮》之類,當附《孝經》以行者是也。

一、通經所以致用。凡漢人章奏駁議所引《孝經》説者,今仿董子之例,彙取以爲《孝經決事》。

一、《孝經》禮制有與《王制》、《儀禮》不同者,此爲《孝經》專禮,不同於别經,如春秋二祭之類是也。今彙其異者,以爲《孝經徵》,務求詳明,以别門户。

一、《孝經》之學久微,學人無復研究,甚者删改,疑與枚書相等。今一明古義,使復沂水舊觀。别撰《大義》四卷,以明孔、曾傳授之旨,古、今淵源之别,與六經通同之義,及今所以撰述之意。

一、《孝經》爲孔子新發明,海外尚無家學。故《采風記》云西儒不能譯「孝」字之義。當時中國亦同此程度,故有赤虹化玉等説,與作《春秋》符瑞相同。考孔子作經,天降符瑞,惟《春秋》與《孝經》有其説。蓋《春秋》爲六經之始,《孝經》爲六藝之歸,舉《春秋》以包六經,舉《孝經》以包六藝,合發明此學,既以提撕中人,並欲推行海外。

〔附〕孝經叢書目録

今文孝經注疏

古文孝經注i疏

孝經釋文

孝經舊傳

孝經兩漢先師佚説考

孝經緯注

孝經儀節

孝經廣義

孝傳上篇中篇下篇 上篇孝,中篇孝不合禮,下篇不孝。

曾子十八篇注

孝經通禮

問孝

通論

孝經附篇 弟子職、少儀、保傅、胎教。

孝經決事

孝經大義四卷 一孔曾之旨,二先師淵源,三與六經通義,四撰述義例。

注  案:序號原無,據前篇格式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