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拟为二部,部甲曰《境论》。所量名境,隐目自性,此中境者,以所量名。隐指自性而名以境故。自性即实体之代语,参看本书《明宗章》注。不斥言体而云境者,对《量论》说,此是所量故。然祇是将自家本来面目推出去说为所量耳。 自性离言,本非言说可及。 假兴诠辨,故有《境论》。部乙曰《量论》。量者,知之异名。 量境证实,证实者,证得其实故。 或不证实,应更推详,量为何等,其证实与不证实所由分者,应更致详于量底本身为何。 故次《量论》。

书中用自注,以济行文之困。或有辞义过繁、不便分系句读下者,则别出为附识,亦注之例也。每下一注,皆苦心所寄,然时或矜慎太过,失之繁琐。又间用语体文,期于意义明白。注文不能务为高简,恐反失用注之意也。

本书于佛家,元属创作。凡所用名词,有承旧名而变其义者,旧名,谓此土故籍与佛典中名词,本书多参用之;然义或全异于旧,在读者依本书立说之统纪以求之耳。如恒转一名,旧本言赖耶识,今以显体,则视旧义根本不同矣。此一例也,余准知。 有采世语而变其义者。世语谓时俗新名词。 自来专家论述,其所用一切名词,在其学说之全系统中,自各有确切之涵义而不容泛滥,学者当知。然则何以有承于旧名,有采于世语乎?名者公器,本乎约定俗成,不能悉自我制之也。旧名之已定者与世语之新成者,皆可因而用之,而另予以新解释,此古今言学者之所同于不得已也。

本书才成《境论》,而《量论》尚付阙如。《境论》创始于民十之冬,民国十年,省称“民十”。后皆仿此。 中间易稿无数,迄今始为定本,历时几十有一年。世变日亟,疾病交摧。十年来,患脑病、胃坠,常漏髓,背脊苦虚,近方有转机。 《量论》欲赓续成之,亦大不易。谈理一涉玄微境地,非旷怀冥会,不能下笔。述作之业,期于系统精严,又非精力不办也。

《境论》初稿,实宗护法。民十一授于北庠,才及半部。翌年,而余忽盛疑旧学,于所宗信极不自安。乃举前稿尽毁之,而《新论》始草创焉。余于斯学,许多重大问题,常由友人闽侯林宰平志钧时相攻诘,使余不得轻忽放过。其益我为不浅矣。

《境论》文字,前半成于北都,后半则养疴杭州西湖时所作。十年病废,执笔时少,息虑时多,断断续续,成玆《境论》,故文字精粗颇有不一致者。自来湖上,时与友人绍兴马一浮浮商榷疑义,《明心章》多有资助云。《明心上》谈意识转化处,《明心下》不放逸数,及结尾一段文字,尤多采纳一浮意思云。

此书评议旧义处,首叙彼计,必求文简而义赅,注语尤费苦心。 欲使读者虽未研旧学,亦得于此而索其条贯,识其旨归,方了然于新义之所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