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儒的新评价

我所以要讨论这个题目,是由于最近与一个朋友谈论引起来的。他说中国周、秦、汉、唐的文化都相当健康,宋以后就有了病态。他特别提到周、秦、汉、唐都是文武合一的文化,宋以后文武分离,且有重文轻武之弊,我也很同意他的看法。我觉得孔孟的生活态度淳厚朴茂,有栖遑救世热忱,程朱的生活态度严酷冷峻,山林道气很重,两相比较,前者要康健而近于人情多了。又觉得先秦、汉、唐似都有春夏温厚之气。而宋儒的态度便带有秋冬肃杀之气。我那位朋友,也与许多人一样,尤其抨击程伊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句话。他痛斥这话不合理,压迫女性,刻薄不近人情,提倡片面贞操,害死不少人等等。对于这点,我却认为应当分别论列了。伊川的错误,似乎不在于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一概括的伦理原则,只在于误认妇女当夫死后再嫁为失节。近代西洋观念固不以夫死妻再嫁为失节(美国某一知名的女作家,曾嫁三次,著书立说,各处演讲,作者曾亲聆其宏论。德国一女文学家,亦曾两次离婚,第三次嫁与一少年哲学家。但伊人格高尚,被德国人尊为女中圣贤)。中国即在唐以前,似亦不以夫死妻再嫁为失节,为违反礼教,不过伊川个人的话无论如何有力量,亦必不能形成宋以后的风俗礼教。他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语,只不过为当时的礼俗加一层护符,奠一个理论基础罢了。至于他所提出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个有普遍性的原则,并不只限于贞操一事,若单就其为伦理原则而论,恐怕是四海皆准、百世不惑的原则,我们似乎仍不能根本否认。因为人人都有其立身处世而不可夺的大节,大节一亏,人格扫地。故凡忠臣义士,烈女贞夫,英雄豪杰,矢志不二的学者,大都愿牺牲性命以保持节操,亦即所以保持其人格。伊川此语之意,亦不过是孟子“舍生取义,贫贱不能移”的另一说法。因为“舍生取义”实即“舍生守节”,“贫贱不能移”实即“贫贱或饿死不能移其节操”之意。今日很多爱国之士,宁饿死甚至宁被敌人迫害死而不失其爱国之节,今日许多穷教授,宁贫病致死,而不失其忠于教育和学术之节,可以说是都在有意无意间遵循着伊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遗训。当然凡事以两全为最好,不饿死,也不失节,最为美满,但当二者不可得兼之时,当然宁饿死而不愿失节,宁牺牲性命而不愿失掉人格,这亦是孟子舍鱼而取熊掌之通义。

因为只承认伊川那句最为世诟病的话,在应用方面虽有错误,而在原则上却有永久性与普遍性,且含有深义。所以我就想进一步对于整个宋儒思想学术,加以总检讨、总评价,当然我在这里所谓整个,也只是指宋儒的主潮——程朱的思想,附带包括陆王,也就兼包一部分明儒的思想。

普通批评宋儒的人,大都把宋朝国势的衰弱,和宋明之亡于异族归罪于宋明儒,说宋人议论未毕而金兵已渡江,说宋儒只知道“平日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甚至于说宋学盛行时期,就是民族衰亡时期。宋明理学,好像是不祥之物似的。在我们看来,这都是只就表面立论,似是而非的说法。宋朝之受制于异族,似乎主要的应该向军事和政治方面去求解释。宋惩于唐朝藩镇之祸,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以来,立国的大策略就是要削弱将臣的兵力。而且宋开国之初,统一中国,但始终没有平定东北幽燕形胜之区,国都又建在汴京,不在东北或西北,不便控制异族。而且摧残猜忌有功的武将,又成为传统的政策。如狄青、岳飞、刘锜,这般有恢复中原勇略的人,皆或被诬陷,或被屈死。开国时的大政方针有了错误,致国势积弱不振,到了中期和南宋以后,以格物穷理为职志的道学家出来,有什么办法呢?他们没有政权,更没有兵权,而且他们所专门研究的问题,也只是宇宙、人生、文化、心性方面的根本问题,对于军事、政治、财政并没有直接关系。把由开国时国策错误所引起的危机,大政治家如范仲淹王安石尚无法挽救的危机,强要程伊川、朱晦庵这些道学家负责,恐怕走错了门道吧。

集宋明儒之大成的人王船山,在他的《宋论》一书中,曾痛切论述此点。他把猜忌并贬抑武臣的罪,归在赵普身上。他指出赵普徒侈言“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然而他对于孔孟之道,并不能身体力行,应用来致修齐治平之功,他只凭阴险猜忌的权谋智术以取相位。他竭力夺削武臣的兵权,思以文臣而居开国的首功,致演成宋代猜忌功臣,武力不竞,幽燕不下,而贻数百年的边患,卒致坏华夷之大防。船山并且进而主张宁可容许权臣篡位,切不可使国家亡于夷狄与盗贼。因此他对于曹操和刘裕相当表示褒扬。因为他们当初崛起民间之时,动机尚相当单纯,颇有英雄本色,而他们平乱御侮之武功,亦足以掩其篡夺之罪。总之,船山指出宋代重文轻武,贬抑武臣,致酿成靖康之祸,追溯均开国时国策有误,而与道学无关,这似乎是很正确平允的看法。今欲以宋代数百年祸患,而归罪这几位道学家,不仅诬枉贤哲,而且太不合事实,太缺乏历史眼光了。

平心而论,这些宋明道学家当国家衰亡之时,他们并不似犹太学者,不顾祖国存亡,只知讲学。他们尚在那里提倡民族气节,愿意为祖国而死,以保个人节操和民族正气。且于他们思想学说里,暗寓尊王攘夷的春秋大义,散布恢复民族、复兴文化的种子。试看宋以后义烈彪炳民族史上的大贤,如文天祥方孝孺史可法,皆是宋儒熏陶培植的人才(《宋元学案》列有文天祥的学案,《明儒学案》中有方正学的学案)。

即当国运昌盛之时,这些宋明的道学家,虽有少数受贤明君相的推尊礼遇,但有时也并非他们的本意(如汉武崇儒术,明清两代尊崇朱学,因出于政治利用者多,基于真知灼见者少,孔孟程朱有知,恐亦并不以为欣幸)。至于大多数的道学家,即在盛世,亦是过的山林清简的生活。但一遇专制君主或权奸在位,他们就成了有权势者的眼中钉。他们处处受逼害、受贬谪。如韩侂胄之禁伪书,如魏忠贤之害东林。这些道学家的力量虽弱,但却是唯一足以代表民意的呼声,反抗奸邪的潜力。他们在政治上自居于忠而见谤,信而见疑的孤臣孽子的地位。他们没有享受过国家给予他们的什么恩惠或权利,他们虽在田野里讲学论道,但他们纯全为尽名分,为实践春秋大义,为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王道理想起见,他们决没有忘记过对民族的责任。他们对民族复兴和民族文化复兴有着很大的功绩和贡献。那能像一般浅视忘本的人,反加他们以使国族衰亡的罪名呢?

说宋儒的学问不能挽救国族的衰亡,甚或反有以促进国家的衰亡,大概系根本由于认为程朱陆王之学为虚玄,为空疏,为不切实用。说这话的人,如果意思是说程朱陆王之学,只是道学或哲学,不是军事、政治、经济、工程等实用科学,我们可以相当承认。因为他们不是万能的人,用现代分工分科的看法,他们只是哲学专家,谁也知道,哲学的用处是有限度的。同时我们须要记得,程朱陆王四人中,除伊川纯粹是使师道尊严的老师宿儒,只是与少年哲宗讲了几次经,大概因教授法欠佳,无何影响外,朱子曾先后任潭州及浙东提刑,颇有声威;办社仓,亦惠及人民。陆象山曾做过“知荆门军”,治绩颇佳。他若不死在任内,在政治上当有更大的建树。至于王阳明平边患、定内乱,皆有军功。所以,说宋儒虚玄空疏不切实用,从创学派这几位大师的学行看来,就不甚切当。在我们用现代眼光看来,以专讲格物穷理、身心性命之学的哲学家,而会有“政绩”、有“军功”,较之西洋哲人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之流,已经可称有着惊人的实用了。

试再就宋儒对几百年来中国文化、教育、政治、社会、人心、风俗各方面的实际影响而论,真可说大得惊人(这些影响之好坏,又是另一问题)。中国文化自宋儒起,可以说是划一新时代,加一新烙印,走一新方向。中国边境上的异族,所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大都得自汉文化或“汉化”。日本所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大都以唐文化或“唐化”为多。而宋文化对于异族虽少影响,但对于国内政治、社会、人民生活的影响,却异常深刻久远。宋儒影响所以会如此之大,因为宋儒掌握了中国近千年的“教权”——包括礼教上的权威和教育上的权威两方面。程朱哲学不仅是影响中国人思想的正统哲学,他们又成为支配中国人信仰和道德礼仪生活的礼教上或宗教上的正统权威,其权威之大,只有西洋旧教的圣阿奎那可以相比。违反程朱的《语录》和注解,不仅得不到科名,受礼教中人的指责,甚至有人相信将遭天神的谴责而得恶报。譬如,清代攻击程朱最力的人如毛西河、程绵庄、颜习斋等人碰巧皆子嗣断绝,大家都相信这是诋毁程朱的报应。其权威之大,可想而知。在教育方面,朱子所编注的书籍,在明清两代都被政府正式颁布作为教科书,他注的四书五经,特别是《四书集注》,成了全民族的《圣经》。他编的《近思录》,不仅成为哲学概论教本,而且成了精神修养的指针。他纂的《通鉴纲目》,不仅成为标准的历史教科书,而且提供一种论人评事、察往知来的历史哲学。他还编有一种小学教科书,叫作《小学》,一种女子教科书,叫作《女诫》。此外还编了一种《朱子家礼》,以规定家庭冠婚丧祭各项礼仪。我们试想,在现时,一本教科书能为全国各学校采用二三十年,已可算得影响很大很大的了。而朱子编著了许多教科书,每种都被全国采用数百年之久,其影响之大、之深、之久,可以想见了。

试问宋儒之学如果是虚玄空疏无用之学,如何会有如此大的实际影响呢?以叶水心之重功利,陈同甫之倡霸道,总可谓最切实际,最有实用了,然而他们的学说反不如被斥为虚玄空疏无用的程朱学说较切实际,较有实际影响,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何以最重功利、最切实际的学说,反少实际影响?而最空疏虚玄的学说,反有极大影响呢?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凡源远者流必长,根深者叶必茂。程朱之学,凡事必推究至天人心性,而求其究竟至极之理,其理论基础深厚,犹源远根深,而其影响之远大,犹如流之长,枝叶之茂。彼重功利的实用主义,根基浅薄,眼光近小,理论基础不固,不能予人以精神上的最高满足,故流不长,枝叶不茂,影响反不甚大。由此足见,凡说功利主义切实用,凡说程朱之学虚玄空疏不切实用者,皆只是表面上的看法。(附注:西洋近代的功利主义,理论基础较之永嘉学派,远为深厚,其影响亦较佳较大。反之,近代西洋的理学或心学,较之程朱陆王亦较虚玄,其影响亦较健康。)

现在试总结并补充一下我们上面所讨论的几点:(一)宋以后的中国文化有些病态,宋儒思想中有不健康的成分,我相当承认。须校正宋儒的偏蔽,发扬先秦汉唐的精神,尤为我们所应努力。(二)程伊川的错处仅在于误认夫死妻再嫁为失节,与近代人对夫妇及贞操的看法不同。假如伊川生在现代,他也许不再固执那种旧贞操观念。伊川所提出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根本原则,至今仍有效准。在饥饿线上尚在为教育、为学术守节操的学者们,已经在实行并证实伊川的原则了,更无法去反对他。(三)宋代之衰弱不振,亡于异族,主因是开国时国策有错,宋儒责任甚轻。宋儒哲学中寓有爱民族,爱民族文化的思想,在某意义下,宋明儒之学,可称为民族哲学,为发扬民族、复兴民族所须发挥光大之学。(四)宋儒格物穷理,凡事必深究其本源,理论基础甚深厚,虽表面上似虚玄空疏,而实有大用,故发生极大的影响,说宋儒不切实用,大都是只就表面论,而不明程朱学说之全体大用者。

以上只是消极的对于最常听见的攻击宋儒的言论,略加驳复。至于从积极方面评估宋儒在哲学上以及在一般文化学术上的贡献,只有待于另篇讨论了。

陆象山与王安石

一九四四年的夏天美国副总统华莱士先生来访中国,发表了不少有深远意义的宏论(希望他的言论尚没有完全为健忘的招待他只图敷衍场面的人所忘记)。最有兴味的一点是他特别赞扬我国宋代厉行新法的大政治家王安石。我们除对他异国异代去尚友千古的风度表示钦佩外,想借此来谈一谈王安石的思想。因为他在政治上的措施是植基于他的学术思想的。此外附带还引起我们关于文化交流的一点感想。华莱士先生似乎隐约感觉着王安石之行新法与他和罗斯福总统之行新政,有了精神上的契合,他赞扬王安石,不啻于异国异代求知己、找同志。换言之,他推尊王安石不是鄙弃自己,舍己从人,而是自己卓然有以自立,进而虚怀求友以赞助自己。因此我感觉得到我们之学习西洋文化,也不外是在异国异代去求友声、寻知己,去找先得我心,精神上与我契合者而研究之、表扬之、绍述之而已。假如自己没有个性,没有一番精神,没有卓然可以自立之处,读古书便做古人的奴隶,学习西洋文化便做西化的奴隶。所以顽固泥古与盲从西化,都不过是文化上不自立、无个性的不同的表现而已。我不相信无自立自主的精神与个性的人,读古书时会得到古人的真意,治西学时会得到西学的精华。

本文的目的不在讨论王安石的新法与华莱士所倡导的新政的比较,也不在讨论中西文化问题,而是借华莱士之推尊王安石作引子,欲进一步去探究一下王安石的基本思想。这种基本思想是他的政治上的措施,以及他的德行文章的基本出发点。因为他的基本思想在哲学上和陆象山最接近,而且在中国所有哲学家中也只有陆象山对于王荆公的人品与思想,较有同情而持平的评价。所以我就把陆(象山)王(荆公)二人,在思想史上第一次加以相提并论。因为他们的关系,最为人所忽视。

朱子语类》上载有一个人问:“万世之下,王临川当作何品评?”朱子答道:“陆象山尝记之矣,何待他人说?”足见朱子与陆象山学术虽有不少的异同,但于象山对荆公的品评,却推许为可以代表万世之下的公平议论。朱子所指的,就是陆象山所作的《荆国王文公祠堂记》中的话。在这篇《祠堂记》之中,象山感于“是非不明,议论不公”,特地出来替王荆公说几句公道话。他指出当时反对新法的人,大都意气用事,攻击个人私德,不能“折之以理”,不能使安石心服,所以他们与荆公应平分其罪。他很持平地说:“熙宁排公者,大抵极诋訾之言,而不折之以至理。平者未一二,而激者居八九。上不足以取信于裕陵(指神宗),下不足以解公(指荆公)之蔽,反以固其意成其事。新法之罪,诸君子固分之矣。”批评政治家最忌个人攻击,而象山首先排斥个人攻击而提出纯从政见和根本思想上着眼,去加以评价,足见他能见其大,识解自是不同。他指斥当时攻击荆公的人道:“而排公者,或谓容悦,或谓迎合,或谓变其所守,或谓乖其所学,是尚得为知公者乎?”他根本认定荆公之受知于神宗和政治上的事业,完全是他的人格、思想、志趣一贯的表现,并非出于偶然。他很同情地表扬荆公道:“英特迈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质也。扫俗学之凡陋,振弊端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不祈人之知,而声光烨奕一时,钜公名贤,为之左次,公之得此,岂偶然哉。”他这段简要公正的话,真不愧为荆公千古知己。

站在学术的立场,他最心折最感契合的是王荆公的“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的理想主义。他认为唐虞三代以来,“道”“仁政”“天下为公”的理想政治,久已衰微,而代以重私利现实的政治。他叹息道:“人私其身,士私其学。老氏以善成其私,长雄于百家,至汉而其术益行。……自夫子之皇皇,沮溺接舆之徒,固已窃议其后,孟子言必称尧舜,听者为之藐然。不绝如线,未足以喻斯道之微也。陵夷数千百载,而卓然复见斯义,顾不伟哉。”所以他对于荆公之以伊周为职志,以尧舜期许神宗,以及荆公之主张变易祖宗成法,皆不仅不说他狂妄,不说他以大言欺人,反而特别予以嘉许,称为卓伟。他似乎隐约以荆公为孔门中之狂者,在政治上足以复兴理想政治,抵制重现实政治的老氏。他对于荆公的批评或惋惜之处,只有一点,即认他学问思想上有所蔽,缺乏穷理格物的工夫。换句话说,他认为荆公法尧舜变法度的根本主张、理想或志趣是对的,问题只在于法尧舜的实际措施是否得当,新建立的法度本身是否合理而无弊病。所以他说:“惜哉,公之学不足以遂斯志,而卒以负斯志,不足以究斯义,而卒以蔽斯义也。”(斯义指尧舜之道,斯志指法尧舜之志。)又说:“典礼爵刑,莫非天理,洪范九畴,帝实锡之。古所谓宪章法度典则者,皆此理也。公之所谓法度者,岂其然乎?”他认为荆公之行新法,恐有穷理未精,不免以己之意见为是,而未必尽契于天理。所谓未必契于天理,亦即未必尽合于人心之所同然的意思。

以上所引皆出于《祠堂记》,他《语录》中有一段批评荆公的话,似比较更明透:“或问介甫比商鞅何如?先生云,商鞅是脚踏实地,他亦不问王霸,只要事成,却是先定规模。介甫慕尧舜三代之名,不曾踏得实处,故王不成,霸不就。本原皆因不要格物,模索形似,便以为尧舜三代,如是而已。所以学者先要穷理。”(见《象山全集》三十五)足见在象山眼里,荆公是一有高远理想的政治家,因为缺乏格物穷理工夫,所以理想未能实现(王不成),又因为不是商鞅式只图功成名就的实际政治家,所以霸也不就。又足见从象山对于荆公的批评里,他要指出两点教训:第一,法尧舜的理想政治是应该提倡的,不可因荆公之失败,而根本反对儒家法尧舜行仁政的王道理想,而陷于重私利的实际政治;第二,单是理想是不够的,必须格物穷理,辅之以学问,庶理想方可真正实现出来。从这里我们对于象山的学说,也可有一点新的了解。象山虽注重本心,注重理想,然而他仍与朱子一样地注重理、天理、学问、格物穷理。不过象山根本认为理不在心外,且比较在行事方面在实际生活方面(而较少在书本章句方面)去求学问,去格物穷理罢了。

说到这里,我又想到朱子评论荆公的一段话了。朱子说:“新法之行,诸公实共谋之。虽明道先生不以为不是,盖那时是合变时节。”又云:“新法自荆公行之,有害,若明道行之,自不至恁地狼狈。”照这样说来,足见这里面,除了主张,理想外,还有一个“人”的问题。盖处理政治问题,知“人”,应付“人”,“人事处理得好”,实极关重要。荆公新法之失败,简言之,亦可谓“人事失调整”而已。但一个政治家人事处理得不好,大约不外两因:(一)性情方面先天的有缺陷,如刚愎任性等;(二)学问方面后天的缺乏格物穷理工夫。但性情方面的弱点,大部分亦可由学问和涵养矫正之。故象山惋惜荆公之欠缺格物明理工夫,不仅甚中肯綮,且亦寓有深意。

其实,荆公自己对于他行新法的动机之纯,理想之正,办法之利,均颇有自信。于《上五事劄子》中,他说:“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成,则寇乱息而威势强矣;市易之法成,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且于实行诸法成败的关键,他亦洞若观火。他再三着重地说:“窃恐希功幸赏之人,速求成效于年岁之间,则吾法堕矣。臣故曰三法者(指免役、保甲、市易三法),得其人缓而谋之,则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则为大害。”那晓得他所约集合作以行新法的人,尽是些“希功幸赏迅求成效”的人,换言之,他厉行新法,实系“非其人急而成之”,其必不免于失败,恐怕也早在他的洞察之中。即就荆公本人而论,他也是一性急的人。他平日最缺乏雍容的度量和从容不迫的风度。以性急的人去担负须缓图的事业,似已包含有失败的内在矛盾。

以上约略讨论象山对于荆公的人品和政治上的理想与事实的欣赏和批评。以后有机会将再来讨论荆公的学术思想之接近象山、启发象山的地方。

王安石的哲学思想

中国儒家的人所尊崇的政治家,大约不外两型:一为伊周型,一为萧曹型。前一类的政治家,同时即是圣贤,道德文章兼备,言行均可为世法则,治平之业,好像只是他们学问道德文章的副产。三代以下这一类型的政治家甚为没落,唯有那“伯仲之间见伊吕”,被宋儒称为“有儒者气象”的诸葛孔明,比较接近此一类型。后一类型的政治家,大都有才能,建事功,平叛乱,维治安。他们似乎是政治本位,事功本位的政治家,以政治上建立功业为唯一目的。他们虽可称为贤臣贤相,然而究不能说是道德、学问、文章兼备的圣贤。汉唐的盛治,都是这一类型的政治家的表现。汉的萧、曹、霍光,唐之房、杜、姚、宋,都是这一类型的代表。伊周类型的政治家当然要行王道,实现大同之治。萧曹类型的政治家,当然免不了掺杂些霸道和申韩之术,只能达到小康之治。如果用现代话来说,前者代表政治上的理想主义,后者代表政治上的现实主义,传统儒家的政治思想一贯地憧憬大同的理想。

宋朝以尊重儒者、不杀文臣定为祖宗家法,初期胡瑗、孙复之讲学亦开造成伊周型的政治家的先河。而后来理学家程朱的历史观,亦一致地贬斥汉唐,推尊三代理想政治。宋朝的政治家如范仲淹、韩琦司马光等都是以道德、学问、文章著称,接近伊周型的政治家。即欧阳修苏轼虽偏以文章见长,其最后理想亦在于为三者兼备的政治家。在历代培养文治的传统下,在杰出之士皆以达到道德、学问、文章兼备为政治家的理想的风气下,王安石不过是最杰出、最完美的代表而已。安石的诗文皆卓然自成为大家。他的人格,陆象山称其“洁白之操,寒于冰霜”。他的生平志事,陆象山称其“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所以他实在具备了种种条件,使他成为三代以下,伊周型的政治家中最伟大的虽说是一个失败的代表。据说,当他初见神宗时,神宗问他,“唐太宗如何?”他答道:“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又说:“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契,彼魏徵诸葛亮者何足道哉?”许多人都认为安石这番话未免大言欺人,狂妄无忌惮。殊不知这确是表现他多年来所怀抱的根本主张。神宗原来憧憬着汉唐的现实政治,他要把神宗转变为趋向三代伊周式的理想政治。神宗当时接受了他的根本主张,称他为“责难于君”,并嘉勉他“悉意辅辟,同济此道”。于是他才秉难进易退之节,得君行道。

以上是就理想政治与现实政治在历史上的消长来看,以指出王安石在政治史上的地位。再就哲学与政治的关系,以明示王安石的哲学思想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大凡一个政治家必有其哲学见解,必有其所服膺的哲学家。如王安石的哲学倾向,最接近孟子的心性之学,而他所最推尊的哲学家除孔子外,为孟子及扬雄。他所最反对的哲学家为荀子。这也有其政治思想的背景的。因孟子是理想主义者,他的政治思想,在儒家中是提倡大同的。而荀子则是政治上倾向小康的现实主义者。同时一个哲学家,亦必有其政治主张,有其所拥护的政治家。如孔子之尊周公,老庄之尊黄帝墨子之尊大禹。在宋儒朱陆两派中,显然程朱比较拥护司马光,而象山则拥护温公的政敌王安石。象山是哲学家中第一个替王安石说公道话的人。王安石的新法被司马光推翻,他的政治理想迄未得真正实现。而陆象山的心学被程朱派压倒直至明之王阳明方始发扬光大。而政治家中也只有张居正才比较服膺陆王之学。总之,讲陆王之学的人多比较尊崇王安石、张居正式的有大气魄的政治家。同时王安石、张居正一流的政治家亦多比较喜欢陆王一路的思想。这也许是出于偶然,但亦多少可表明政治家与哲学家亦有其性情的投契,政治主张与哲学思想亦有其密切的关联。同时我也约略暗示了王安石的哲学思想,以得自孟子、扬雄为最多,而与陆王的思想最为接近。

要讲安石的哲学思想,我们不能不概括地先讲一下程朱陆王的区别。程朱陆王都同是要讲身心性命格物穷理之学,所不同者只是程朱主张先格物穷理,而后明心见性,先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而后豁然贯通,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陆王主张先发明本心,先立乎大者,先体认良知,然后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所以程朱比较注重客观的物理,陆王比较注重主观的心性。一由用回到体,一由体发展到用。而陆王的心学正代表了西洋欲了解宇宙,须了解自我,欲建立宇宙先建立自我的唯心哲学。

王安石生平最服膺孟子,最反对荀子,而孟子是主张尽心尽性,发挥良知良能,具有先立乎其大,万物皆备于我,方今天下舍我其谁的胸襟与气魄的人。除孟子外,他最推崇扬雄,认“扬雄者,自孟轲以来未有能及之者”。然而他推崇扬雄的理由,乃因为“扬雄亦用心于内,不求于外,不修廉隅,以徼名当世”。如果你问安石,救国救民从何处救起,他一定说先从救自己做起。治国平天下,亦先从治自己做起。他是讲为己之学的人。对于杨墨的评价,他虽说指斥两人各偏于一面,然而他比较赞成杨朱。他认“杨子为己,为己,学者之本;墨子为人,为人,学者之末”,是以学者必先为己。为己有余,则自可不期为人而自能为人。如果“始学之时,道未足以为己,而志己在于为人”,便是“谬用其心”。这样志虽在于为人,其实绝不能为人。他很觉奇怪,为什么“杨子知为己之为务,而不能达于大禹之道”。换言之,安石认为为己是本,本立自能发出为人的效用。他是要以杨子之为己为出发点,而达到墨子之兼爱的归宿点,庶几合乎本末兼赅,体用合一的儒家正道。

我们可以称安石哲学思想的出发点为“建立自我”。建立自我是他所作的立本、立大、务内的功夫。他的个性倔强,卓越不拔,有创造力,有革命精神,都可说是出自他建立自我的功夫。我这里用“建立自我”四字以表示他的根本出发点,因为建立二字,比较有哲学意味,建立自我为建立宇宙之本,提出建立自我,知的方面以自我意识为认识外物的根本,行的方面即利人济物、修齐治平的事业,不过是自己性分内事,是自我的实现罢了。兹试逐步陈述他建立自我的努力。

第一,建立自我,消极方面必须使自我不为物欲名利所拖累、所束缚。所以必须用一番摆脱物欲名利的功夫,使自我可以抬起头来,不致沉溺于物欲名利而不能自拔。在答曾子固书中王安石曾经说道:“方今乱俗不在于佛,乃在于学士大夫,沉没利欲,以言相尚,不知自治而已。”“沉没利欲”,即失掉自己,“以言相尚”,即务名而不务实,骛外而不务内。宋人议论(即以言相尚)未毕而金人渡江的后患,可以说他已有了先见。他这里所谓“自治”意义甚深。必定要像扬雄那样用心于内,才算得自治。自治就是我这里所谓自我建立。他于《进戒疏》中说:“不淫耳目于声色玩好之物,然后能精于用志。能精于用志,然后能明于见理。”这已经把他生平的学问修养,全盘托出了。这也就是他“洁白之操,寒于冰霜”的所自来了。必定要摒绝嗜欲,然后才能保持自我的纯真的天机,才能用志不纷,集中精力,以格物穷理。我们须得明白,建立自我,乃是拯拔自我,保持自我,以求体察真理。并不是刚愎任性,放任主观意见。

第二,建立自我就是使自我以道或以理为依归,而不随俗浮沉,与世俯仰。不以众人的意见为意见,而为真理守节操。送《孙正之序》中有一段,最足以表现他“举世非之力行而不惑”(韩愈语)及“不但一时之毁誉不关于虑,即万世之是非亦所弗计”(张居正语)的精神:“时然而然,众人也。己然而然,君子也。己然而然非私己也,圣人之道在焉耳。夫君子有穷苦颠跌不肯诎己以从时者,不以时胜道也。故其得志于君则变时而之道,若反手然,彼其术素修而志素定也。”己然而然,不时然而然,表示他重自我的主观精神。然而他所谓己或自我乃是有普遍性永久性的道、理想和主义的寄托,不诎己以从时,并不是乖僻傲慢,而乃是不随世俗趋时代而牺牲自己所代表的道、主义或理想。不仅不以时胜道,有了机会还将进而以自己平素所服膺的道、主义、理想,去改变时代、转移世俗。所以后来他力排众议,不量敌之众寡,以校正“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答司马谏议书》)的风气,而毅然实行新法,实基于这种素养和素志的发挥,并非偶然。

第三,有了自我建立,则读书的时候,心中自有主宰,自能致良知以读书,不仅六经皆我注脚,而且诸子百家亦皆我注脚。所以他不为狭义的正统观念所束缚,胆敢无书不读,然而能自己受用随意驱遣,而不陷于支离。他与曾子固书说得最好:“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百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扬雄虽为不好非圣人之书,然于墨晏邹庄申韩,亦何所不读。彼致其知而后读,以有所去取,故异学不能乱也,惟其不能乱,故能有所去取者,所以明吾道而已。”其博极群书有似朱子,其去取百家之书以明吾道,致吾知,较象山六经皆我注脚的精神似尤为阔大。

能建立自我,不单是读书可以主动,不受书本束缚,即视听言动,亦有自我作主宰,不随外物转移。他讲知识(视听)和行为(言动)中的自我主宰性或先天成分,尤为精颖。他说:“非礼勿听,非谓掩耳而避之,天下之物,不足以乱吾之聪也。非礼勿视,非谓闭目不见,天下之物,不足以乱吾之明也。非礼勿言,非谓止口而无言也,天下之物不足以易吾之辞也。非礼勿动,非谓止其躬而不动,天下之物不足以干吾之气也。天下之物,岂特形骸自为哉?其所由来盖微矣。不听之时,有先听焉。不视之时,有先明焉。不言之时,有先言焉。不动之时,有先动焉。”(见《礼乐论》)非礼勿视、听、言、动,若不善加解释,而加以权威化,简直会束缚得人不敢动弹。无怪会引起人认“礼教吃人”“以理杀人”的反抗。今安石对于消极的有使人逃避外物趋势的非礼勿视、听、言、动的教训,加以积极的解释,而鼓舞人征服外物,改变外物,以自己为范型去陶铸外物。已经包含有阳明释格物为正物,去物之不正以就己心之正的精神了。因为照他这样解释起来,非礼勿视,并非消极地不看外物,而是看尽天下之物,不能乱吾心之明。非礼勿听,不是消极地不听外物,而是听尽天下之声,不能乱吾心之聪。非礼勿言,不是消极地不说话,而是我自己所说的话,非外物所能推翻驳倒。非礼勿动,不是消极地无有行动,而是自己的行为坚定,非外物所可转移。换言之,他认为非礼勿视、听、言、动,不是束缚自己,而是依理以视、听、言、动,因而实现自己。不是消极地逃避外物,而是积极地借外物以考验吾耳之聪,目之明,言之有理,动之坚定,因为他根本认为外物之所以为外物,并非“形骸自为”,并非独立不依,由于外形如此便如此,而有其隐微的来源,这来源就是先天的自我,或未发的心性。他所谓不视、不听、不言、不动之时的先明、先聪、先言、先动,即指自动的有主宰的理性之我而言,亦即近似象山所谓本心,阳明所谓良知。他所解释的非礼勿视、听、言、动,实即应积极地依本心凭良知而视、听、言、动,或借视、听、言、动,以格物(正物),以复本心,以自致良知之意。有了先天自我的立法性和灵明性,则视、听、言、动自有准则(即有礼),而视、听、言、动所接触之外物自有条理,自受规范,因外物并非形骸自为,而乃为自我所建立,受自我之陶铸而成者。所以他接着说:“是故非耳以为聪,而不知所以为聪者,不足以尽天下之听,非目以为明,而不知所以为明者,不足以尽天下之视。聪明者,耳目之所能为,而所以聪明者非耳目之所能为也。”这段话甚深,推究起来,实包含有康德知识论的精意。耳目只是能听、能见的感官,而所以使耳目能听能见者,不是感官,而是自我的理性。没有理性的理解,没有心中的灵明,耳不能有真听,目不能有真视。这显然是超出了单凭耳目的感觉主义,进入注重理性的理性主义,而以理性为感觉的根本。如果用王阳明的话来解释,便应说:聪明者耳目之所能为,而所以聪明者乃良知之所能为。不致良知,则耳失其所以为聪,而无真听,目失其所以为明,而无真视。能致良知,则耳目得其所以聪明之理,而视听言动皆尽其用,合于理(礼),知致而物格(正)矣。

同样的意思,在《书洪范传后》一文中,他复有简要的述说:“古之学者,虽问以口,而其传以心。虽听以耳,而其受以意。”口耳不过是传达心意的媒介。如不能心领神会,以心传心,以意受意,单凭口耳,便会沉没于外物,而失掉自己。这固足以表现他在知识方面注重传心的心学,亦即足以表示他处处注重自我的建立,那无自我、无个性,不能借口以传心,借耳而受意的人,根本算不得知识的主体,也就无法得到真知识。

以上讲安石提出主动的自我或致自己的良知为读书求知、视听言动的根本,以其涉及知识论,为国人所甚少注意,且以其意思特精颖,有开陆王的先河的地方,故说得较多。至于他富于心学意味的见解,此外,尤不胜枚举。兹再举其较显著的话以资印证:“仁义礼信,天下之达道,而王霸之所同也,夫王之与霸,其所以用者则同,而其所以名者则异。何也?盖其心异而已矣,其心异,则其事异,其事异则其功异,其功异则其名不得不异也。王者之道,其心非有求于天下也。所以为仁义礼信者,以为吾所当为而已矣。以仁义礼信修其身,而移之政,则天下莫不化之也……霸者之道则不然,其心未尝仁也。而患天下恶其不仁,于是示之以仁。其心未尝义也,而患天下恶其不义,于是示之以义。其于礼信,亦若是而已矣。是故霸者之心为利,而假王者之道以示其所欲。故曰,其心异也。”依他的看法,王霸之辨,在于王者之心为义,动机纯洁,以仁义礼信为目的。而霸者之心为利,动机不纯洁,以仁义礼信为手段,为欺人的幌子。且心异则结果之事功亦随之异,是心为本,而事功为用。凡此种种注重动机的思想,都一贯是心学的看法。于《虔州学记》中有一段话,更能深切著明地道出心学的义蕴:“周道微,不幸有秦,君臣莫知以为学,而乐于自用,其所建立悖矣,而恶夫非之者,乃烧《诗》《书》、杀学士,扫除天下之庠序,然后非之者愈多,而终于不胜,何哉?先王之道德,出于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出于人心。《诗》《书》能循而达之,非能夺其所有,而予之以其所无也。经虽亡,出于人心者犹在,则亦安能使人舍己之昭昭而从我于聋昏哉。”这段话分析起来,包含有几层意思:第一,包含有象山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意思。第二,诗书,广义言之,道德文化,只是顺人心中的性命之理而表达发挥之,并非外铸,更非斫伤夺掉其固有之本心本性。因此亦包含有性善之旨。第三,即使传统文化,诗书典籍一时遭受毁坏,而人心中自有其义理,自有其良知,因此道德文化亦不会沦亡。第四,人心中固有之义理或良知,活泼昭明,非专制权威所能压迫,非烧诗书,杀儒士,废学校,所能蔽塞消灭(承上文论秦之压迫言论统制思想言)。这简直与象山“斯人千古不磨心”,同一口吻。同时也就不啻提出内心的良知以作反对专制权威的最后武器了。

第四,由建立自我,以自我之内心所是随机应变为准则,而反对权威,反对泥古,注重随时,权变革新,以作自由解放及变法维新的根本。他说:“古之人以是为礼,而吾今必由之,是未必合于古之礼也。古之人以是为义,而吾今必由之,是未必合于古之义也。夫天下之事其为变岂一乎哉?固有迹同而实异者矣。今之人諰諰求合于其迹,而不知权时之变。是则所同者古人之迹,而所异者其实也。事同于古人之迹而异于其实,则其为天下之害莫大矣。此圣人之所以贵乎权时之变者也。”(见《非礼之礼》一文)他这里所谓古人之实应作古人之心或古人之真意解。把握住圣贤制礼法之心意,之实质,而随时权变,不拘泥于形迹之异同。这种说法岂不予改革维新、自由创造大开方便之门吗?故他所谓法尧舜伊周,并不是守旧复古,可以断言。同样的意思,下面一段话,发挥得尤为透彻精要:“圣贤之言行有所同,而有所不必同,不可以一端求也。同者道也,不同者迹也。知所同而不知所不同,非君子也。夫君子岂固欲为此不同哉?盖时不同则言行不得无不同。唯其不同,是以同也。如时不同而固欲为之同,则是所同者迹也,所不同者道也。迹同于圣人而道不同,则其为小人也孰御哉?”上段以迹与实对举,此段以迹与道对举。足参证道指实言,实指道言(认道、理、名、共相为真实,乃柏拉图式的实在论亦即唯心论的共同看法)。“唯其迹与圣人不同,是以同也”一语,指出不同的言行事迹正所以实现同一的道,不唯洞见一与多的真正关系,而且对泥古拘迹者揭示其弊害,加以有力的排斥,并提供变法革新以一种坚实的理论基础。这是他由建立自我,求心同不求迹同的心学而发挥出自由革新的精神的地方,也是中国思想史上少见的卓识,而为陆王思想中所特有的色彩。

上面我们已约略叙述了王安石开陆王先河的心学,以下将进而讨论他承继孔孟,调解孟扬,反对荀子的性论。他以性情合一论为出发点,以性善恶混之说为过渡思想,而归结到性善论。

在《性情》一文中,他首先提出性情合一之旨道:“性情一也。世有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实也。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这足见他显然以体用内外合一的原则,来说明性情之一而不可分的关系。他提出性情合一说,有两个作用:一欲借以反对性善情恶说,认吾人不可离情而言性,含有重视情感,反对那枯寂冷酷,抹煞情感的禁欲主义。所以他说:“如其废情,则性虽善,何以自明哉?诚如今论者之说,则是若木石者尚矣。”(同上)一由性情之合一,而认由情之善,知性亦善,由情之恶知性亦恶,而赞助扬雄的性善恶混之说。所以他说:“盖君子养性之善,故情亦善;小人养性之恶,故情亦恶。故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小人之所以为小人,莫非情也。”又说:“然则性有恶乎?曰,孟子曰养其大体为大人,养其小体为小人。扬子曰,人之性,善恶混。是知性可以为恶也。”(同上,见《性情》)这是明显地由性情合一说而过渡到性善恶混的思想,且他认为孟子亦有类似善恶混的说法,思借以调解孟、扬的性论。然而这里显见他牵强曲解孟子。盖孟子所谓养大体或可以释作养性或养善性,而孟子所谓养小体,显然只是指养私欲肉欲而言,而非所谓性。孟子绝不会认情欲为性,亦从没有认受蒙蔽刺激而起的恶的情欲为性的说法。孟子只是认恶的情欲为起于外界之引诱刺激,本心之被蒙蔽,为违反本性,而非人之内在的本性。

在《原性》一篇中,一方面有不少的精意,一方面似亦免不了矛盾。第一,他似乎有认情有善恶,而性无善恶之可言的意思:

孟子言人之性善,荀子言人之性恶。夫太极生五行,然后利害生焉。而太极不可以善恶言也。性生乎情(按依上下文义,性生乎情乃性产生情之意,非性自情生之意),有情然后善恶形焉,而性不可以善恶言也。此吾所以异于二子。

照这段话的意思,他与孟、荀不同的地方,乃二人各偏执善恶,而他认性为太极(上文有“性者五常之太极也”的话),是超出善恶(善恶是后天用以判别情之中节与否的名言),而不可以善恶言的。他这里以有善恶的已发言情,以超善恶的未发言性,意亦甚精。但这与他由性情合一而推出的性与情皆有善有恶之说似又矛盾。接着第二段说:

孟子以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因以谓人之性无不仁。就所谓性者如其说,必也怨毒忿戾之心,人皆无之,然后可以言人之性无不善。而人果皆无之乎?孟子以恻隐之心言性者以其在内也。夫恻隐之心与怨毒忿戾之心,其有感于外而后出乎中者,有不同乎?荀子曰:“其为善者伪也。”就所谓性者如其说,必也恻隐之心人皆无之,然后可以言善者伪也。而人果皆无之乎?荀子曰:“陶人化土而为埴,埴岂土之性也哉?”夫陶人不以木为埴者,惟土有埴之性焉。乌在其为伪也?

这段话驳荀子善者伪也之说甚精。其意盖谓善乃基于本性,乃本性之自然实现,而非由于矫揉造作的伪。但他同时复反驳孟子,认人皆有怨毒忿戾之心,而怨毒忿戾之心,其伏于中被感而发于外,与恻隐之心,亦并无不同,足见人心之中,亦有恶性。其反驳孟子性无有不善之说,而替扬子性善恶混之说辩护,似亦颇持中而合于常识。不过这说显然与他自己上段认性为太极无有善恶之说不合。且他似有误解孟子处。孟子言“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意谓同情心,恻隐之心(情),为仁的一种表现或端绪,并非混合性情,以恻隐之心言性。孟子虽亦有“恻隐之心,仁也”的明文,其意不过谓仁性即显现于恻隐之心之内,即情见性,不可离恻隐之心(情)而言仁性。虽亦含有安石“性情一也”之旨,但却自有体用之分别。孟子以恻隐之心言仁,非仅以恻隐之心为心理上的内心情绪,乃以恻隐之心之足以表示人之本性,代表真我,发展人格。而怨毒忿戾之心,虽仍系心理上的情绪,但足以戕贼本性,有损人格,不能代表真我,乃本性(仁)之蒙蔽,之丧失,因而只能说是有善有恶之情,不能说是纯善无恶之性。换言之,由情之善以证性之善可,因善的情足以表现本性、发挥本性故。由情之恶以证性之恶则不可,因恶情乃习染之污,本性之蔽,不足以代表本性故。犹如由室中之光明以证太阳之光明可。由室中之黑暗以证太阳之黑暗则不可。因室中之黑暗乃由太阳之被遮蔽,阳光之未能透入,非太阳本身黑暗。安石知性为太极(太极犹心性中之太阳),知情善故性善,而不知情恶而性不恶的道理,自陷于矛盾,盖为扬子性善恶混之说所误引了。

然而我已说过,安石性有善恶之说,只是他受扬雄的影响,欲调和孟、扬思想的初步的折衷说法,而非他最后极至之见。所以他接着便有进一层的看法:“且诸子(指孟、荀、扬、韩)之所言,皆吾所谓情也,习也,非性也。扬子之言为似矣,犹未出乎以习而言性也。”换言之,他认为他们偏执性善、性恶、性善恶混之性三品,皆是以情、以习、以已发于外者去言性,而未能以理、以太极、以未发之中而言性。如果以理、以太极、以未发之中而言性,则性将为超善恶的真纯之本,而无善恶之可言了。于是他便超出心理方面情习方面的性论,而升入从形而上学的观点以言性。使我们不能不钦佩他超迈独到的识见。但性既是理、太极或未发之中,虽不可用比较的相对的善去言性(因性是超出相对的善恶之上的),却亦自有其本身内在之善。所以在某种意义下,可以说性超善恶,在另一较高意义下,亦可说性是善的。因此他最后复归到孟子的性善论,而与扬子的性善恶混说,再作一新的调解。他这种认性为超出心理上的善恶,而归结到人的本心、本性仍是善的根本思想,与王阳明晚年天泉证道的四句话:“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真是同条共贯,可以互相发明。

安石提出正性(代表真我的天命之性)与不正之性(指情习而言)的区别。正性纯善无恶,而不正之性,亦可名为俗谛之性,则有善有恶。请看他在《扬孟篇》中调和两家的言论:

孟子言性曰性善,扬子之言性曰善恶混。……孟扬之道,未尝不同,二子之说,非有异也。此孔子所谓言岂一端而已,各有所当者也。孟子之所谓性者,正性也。扬子之所谓性者,兼性之不正者言之也。……夫人之生莫不有羞恶之性。有人于此,羞善行之不修,恶善名之不立,尽力乎善以充其羞恶之性,则其为贤也孰御哉?此得乎性之正者。而孟子之所谓性也。有人于此,羞利之不厚,恶利之不多,尽力乎利,以充其羞恶之性,则其为不肖也孰御哉?此得乎性之不正,而扬子之兼所谓性者也。……今夫羞利之不厚,恶利之不多,尽力乎利而至乎不肖。则扬子岂以谓人之性,而不以罪其人哉?亦必恶其失性之正也。

依他这样分别来说,孟、扬之说,实可并行不悖。他这种说法,已包含有程伊川分别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说法了。正性就是伊川所谓义理之性,亦即孟子性善说所指的性。不正之性就是伊川所谓气质之性,“君子不谓之性也”的性,亦即扬子善恶混说所指之性。然而不正之性,乃正性的陷溺、丧失,所以在理论上,我们只应讲正性。因此他最后不能不归到孟子的性善说或正性本善之说了。

后来在《文集拾遗》中,我们发现他另有一篇《性论》,便纯粹发挥孟子性善之说,无丝毫违异。其醇正无疵,不亚于程朱。兹特详引于下:

古之善言性者,莫如仲尼,仲尼圣之粹者也。仲尼而下,莫如子思,子思学仲尼者也。其次莫如孟轲,孟轲学子思者也。……然而世之学者,见一圣二贤性善之说,终不能一而信之者何也?岂非惑于《论语》所谓“上智下愚”之说与?噫,以一圣二贤之心而求之,则性归于善而已矣。其所谓智愚不移者,才也非性也。性者五常之谓也。才者愚智昏明之品也。欲明其才品,则孔子所谓“上智下愚不移”之说是也。欲明其性,则孔子所谓“性相近,习相远”,《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孟轲所谓“人无有不善”之说是也。

夫有性有才之分何也?曰性者,生之质也。五常是也。虽上智与下愚,均有之矣。盖上智得之之全,而下愚得之之微也。夫人生之有五常也,犹水之趋乎下,而木之渐乎上也。谓上智者有之,而下愚者无之,惑矣。……夫性犹水也,江河之与畎浍,小大虽异,而其趋于下同也。性犹木也,楩楠樗栎,长短虽异,而其渐于上同也。智而至于极上,愚而至于极下,其昏明虽异,然其于恻隐羞恶是非辞逊之端,则同矣。故曰,仲尼、子思、孟轲之言,有才性之异,而荀卿乱之。扬雄、韩愈惑乎上智与下愚之说,混才与性而言之。

这里他灼然见到仲尼思孟的贯通处,以仁义礼智信之五常言性。认人性之善,如水之趋下,如木之渐上。醇正发明孟子本旨,排斥荀卿。且指出扬雄、韩愈只是混才与性而言之,不复去作调解孟、扬的无谓工作,真是洞达性体的至论。依我看来,他的性论,若不为前面未定的善恶混之说所误,将可与程朱的性论争光媲美。他复于《荀卿论》上一文中,力贬荀卿而尊孟子,认为荀卿之名,不宜与孟子相配比。他指斥荀卿性恶说为祸仁义道:

昔告子以为“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孟子曰:“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夫杞柳之为桮棬,是戕其性而后可以为也。盖孟子以谓人之为仁义,非戕其性而后可为,故以告子之言为祸仁义矣。荀卿以为人之性恶,则岂非所谓祸仁义哉?顾孟子之生不在荀卿之后焉耳。使孟子出其后,则辞而辟之矣。

由此可见安石纯全持性善说,而以孟子的功臣自居,俨以代孟子辟荀子为己任。此外他答孙长倩书说:“语曰,涂之人皆可以为禹,盖人人有善性,而未必善自充也。”更纯正地本孟子之说以立言。所以我敢断定,安石是程朱以前对于人性论最有贡献,对孟子的性善说最有发挥的人。

有了性善论作根本立脚点,于是他便进而持充性说、复性说、顺性说、养性说,认为礼乐教化皆所以实现本性。前面我们说安石由建立自我而注重实现自我;由提挈本心而注重回复本心,自致良知;此处我们又可见得他如何由主张性善说而注重尽性了。尽性总括充性、顺性、复性、养性而言。

在《原过》一文中,他明白指出改过迁善为复性之道:

天有过乎?有之,陵历斗蚀是也。地有过乎?有之,崩弛竭塞是也。天地举有过,卒不累覆且载者何?善复常也。人介乎天地之间,则固不能无过,卒不害圣且贤者何?亦善复常也。……天播五行于万灵,人固备而有之。有而不思则失,思而不行则废。一日咎前之非,沛然思而行之,是失而复得,废而复举也。

“天播五行于万灵,人固备而有之”,故人性善。不思不行,则失其本性。“思”指反省己性之善或自觉己性之善言。“行”指力行以扩充实现己性之善言。能思能行,能改过迁善,则可以得到其放失之性而回复其本性之常。这纯全代表孟子“求放心”“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的思想。

除注重改过迁善以复本性之善外,他并进而指出礼乐有顺性、养性的功能:

先王体天下之性而为之礼,和天下之性而为之乐。礼者天下之中经;乐者天下之中和。礼乐者先王所以养人之神,正人之气而归正性也。……衣食所以养人之形气,礼乐所以养人之性也。(见《礼乐论》)

这段话一方面说明礼有体性(体即体贴,体性亦顺性之意)、和性、养性,使人归返其正性的功能和价值,一方面也假定了人之性善,故只须顺之、和之、养之、归之。足见礼乐的设施并不是要桎梏人,使人化性起伪,而只是顺适长养其固有之善性罢了。因此他反对荀子的性恶论及化性起伪的礼论。他著有《礼论》一篇专驳斥荀子道:

呜呼!荀卿之不知礼也。其言曰,“圣人化性而起伪”,吾是以知其不知礼也。……礼始于天而成于人。知天而不知人则野,知人而不知天则伪。圣人恶其野而疾其伪,以是礼兴焉。今荀卿以谓圣人之化性为起伪,则是不知天之过也。……今人生而有严父爱母之心,圣人因其欲而为之制焉。故其制虽有以强人,而乃以顺其性之欲也。圣人苟不为之礼,则天下将有慢其父而疾其母者矣。此亦可谓失其性也。得性者以为伪,则失其性者乃可以为真乎?……夫狙猿之形非不若人也。欲绳之以尊卑,而节之以揖让,则彼有趋于深山大泽而走耳。虽畏之以威,而驯之以化,其可服耶?以谓天性无是,而可以化之使伪耶?则狙猿亦可使为礼矣。故曰,礼始于天而成于人,天则无是而人欲为之者,举天下之物,吾盖未之见也。

他这里所谓天,是指人之自然的天性或本性。他指出礼并非违逆人性的矫揉造作(伪),而乃顺性之欲,使人得其本性,并不是使人失掉他的本性。譬如狙猿不是理性动物,天性中便没有礼,无论如何用化性起伪的功夫,也无法使他知尊卑揖让的礼节。礼固然须有后天的教导、学习的努力方能完成,但其来源是先天的,人为的学习只是顺从天性、实现本性罢了。

荀子言礼,知人为而不知天性,可以说是知用而不知体。故他虽盛称礼之“法度节奏之美”,但亦不能为礼建立坚实深厚的理论基础。而老子的弱点,据王安石看来,便恰与荀子相反,是知天而不知人,亦可以说是知体而不知用。故只是注重天,而蔑弃礼乐刑政。遂至放弃人的造作努力,而天亦失其所以为天了。他著有《老子》一篇,最足以表示出他所以要在人事上、在礼乐刑政方面去努力设施的根本原因。兹抄录如下:

道有本有末,本者万物之所以生也。末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也。末者涉乎形器,故待人力而后万物以成也。夫其不假人之力而万物以生,则是圣人可以无言也,无为也。至乎有待于人力而万物以成,则是圣人之所以不能无言也,无为也。故昔圣人之在上而以万物为己任者,必制四术焉。四术者礼乐刑政是也。所以成万物者也。故圣人唯务修其成万物者,不言其生万物者。盖生者尸之于自然,非人力之所得与矣。

老子者独不然,以为涉乎形器者皆不足言也,不足为也。故抵去礼乐刑政而唯道之称焉,是不察于理而务高之过矣。夫道之自然者又何预乎?唯其涉于形器,是以必待于人之言也,人之为也。其书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夫毂辐之用,固在于车之无用。然工之琢削,未尝及于无者,盖无出于自然之力,可以无与也。今之治车者,知治其毂辐,而未尝及于无也。然而车以成者,盖毂辐具则无必为用矣。如其知无为用,而不治毂辐,则为车之术固已疏矣。今知无之为车用,无之为天下用,然不知所以为用也。故无之所以为车用者以有毂辐也。无之所以为天下用者,以有礼乐刑政也。如其废毂辐于车,废礼乐刑政于天下,而坐求其无之为用也,则亦近于愚矣。

这篇文字可以说是安石代表儒家左派,提倡积极的有为政治,以反对老庄无为政治的理论宣言。他这里所谓“道”,所谓“无”,相当于人之自然的天性,是万物之本。礼乐刑政是人努力以尽此道此无之妙用的具体设施,也可以说是实现人的本性的工具或形器。不从事于有即不能得无之妙用。不从事于礼乐刑政的设施,即不能尽性道之妙用。原则上不放弃老子性、道、无的高明境界,然而方法上、人生态度上,一反老庄放任自然,无为而治的清静无为之教。所以他于《答司马谏议书》中很剀切地说:“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足见他不仅不轻视礼乐刑政,认之为粗迹,反而认为只有力行苦干,有所事事,对于礼乐刑政有所兴革设施,方足以收顺性尽道之妙用。固然他对于性道与形器的体用合一之有机关系,说得仍稍欠透彻得当。然而许多批评他的人如陈了翁谓:“安石之学独有得于刑名度数,而道德性命则有所不足。”朱子谓:“安石以佛老之言为妙道,而谓礼法事变为粗迹,此正其深蔽。”

(见清顾栋高辑王安石遗事中所引。载在大东书局本《王安石全集》中)这不啻反以安石批评老子的话来批评安石,似对于安石致力于礼乐刑政以求尽性尽道的地方,缺乏认识,亦即对于安石直接孔孟的性善论之处,缺乏了解;反不如认安石为接近唯心论的说法较合事实。

后记:我早就隐约觉得王安石的思想接近陆象山,而为讲陆王哲学的人所不应忽视。后因美国前副总统华莱士来华,盛称道王安石。我乃一时高兴,取出安石全集来细读。这篇文章就是研读后的小小收获。这篇文字仍是未完成之作,写起后搁置了一年多,亦没有机缘完成。梁任公作《王荆公传》曾特别注重安石的知命之学。而我仅叙述他的心学及性论,对于安石的“命论”,未遑阐述,这是深感憾歉的一点。安石晚年超脱尘世学佛学禅,境界甚高。我对于他晚年的佛学思想毫未提及,亦殊觉遗憾。这里我愿意附带介绍安石的一首最富于哲理与识度的诗:“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瓦亦自破碎,岂但我血流。我终不嗔渠,此瓦不自由。众生造众恶,亦有一机抽。渠不知此机,故自认愆尤。此但可哀怜,劝令真正修。岂可自迷闷,与渠作冤仇。”这诗充分表现出斯宾诺莎式的决定论。同时也颇能代表他晚年静观宇宙人生,胸怀洒脱,超脱恩怨、友仇、成败、悲欢、荣辱的高远境界,和他学佛后宽恕一切、悲悯一切的菩萨心肠。

王船山的历史哲学

王船山是王阳明以后第一人。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远较与他同时代的顾亭林、黄梨洲为高。他的思想的创颖简易或不如阳明,但体系的博大平实则过之。他的学说乃是集心学和理学之大成。道学问即所以尊德性,格物穷理即所以明心见性。表面上他是绍述横渠,学脉比较接近程朱,然而骨子里心学、理学的对立,已经被他解除了,程朱陆王间的矛盾,已经被他消融了。

船山的历史哲学可以说是他的纯粹哲学的应用与发挥,乃是对中国历史哲学的空前贡献。他的《读通鉴论》和《宋论》二书,大约是他晚年思想成熟时的著作。执一中心思想以评衡历史上的人物与事变,自评论历史以使人见道明理而入哲学之门。书中透出了他个人忠于民族文化和道统之苦心孤诣的志事,建立了他的历史哲学、政治哲学和文化哲学,指示了做人和修养的规范,可以说他书中每字每句都是在为有志做圣贤、做大政治家的人说法。

何谓历史哲学?太史公所谓“明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以说是对于历史哲学的性质与任务最好的诠释。简言之,历史哲学即是要在历史上去求教训,格历史之物,穷历史之理,穷究国运盛衰、时代治乱、英雄成败、文化消长、政教得失、风俗隆污之理。换言之,历史哲学即在历史中求“通鉴”,求有普遍性的教训、鉴戒或原则。古往今来第一流有气魄有识见的历史家,如司马迁、司马光之流,绝不仅供给我们以历史事实,而乃要指示一种历史哲学。一如伟大的科学家之不仅是科学家,而自有其哲学,有其宇宙观。

然而历史家的历史哲学只是潜伏的、隐微的、暗示的。只是寓哲学义理于叙述历史事变之中(一如诗人之寓哲学于诗歌中),究只是史而非哲学。哲学家的历史哲学是以哲学的原理为主,而以历史的事实作为例证和参考,因此它是哲学而非历史。历史哲学家将历史家所暗示的潜伏隐微的教训发挥出来,批评历史家写史时所抱的根本主张及其所假定的前提。譬如,太史公书中有许多地方,都是有作用的偏见,王船山直指出来而斥之为“谤史”。又如太史公与班固皆注重史书的文学性,喜为诙奇震耀之言,亦为王船山所指责。又如太史公在《伯夷列传》里,大发议论怀疑天道的公正,而船山整个历史哲学的中心思想,即在指明天道的公正不爽。太史公根据历史事实以证天道的不公正,王船山亦根据历史事实以证天道的公正。足见两人对于历史的看法、解释和哲学之不相同。至于司马温公的《资治通鉴》所隐微暗示的历史哲学,无疑是“有德者兴,失德者亡”的道德史观。而王船山的《读通鉴论》主要地也就是将温公的道德史观加以深刻化、系统化地发挥。他又因为自己身处于国族大变局中,而特别注重夷夏之辨的《春秋》大义,以唤醒人们的民族意识。不过,我们不仅要注重他借历史事变所发挥的道德教训和民族思想,而特别要揭示他的哲学思想、历史哲学的思想。

首先拟略述王船山研究历史哲学的方法。他的方法可以分作三点来说:第一,因为他是先有了哲学的原则,然后才应用这些哲学原则为基础来观察、解释、批评历史事实,所以他有时可以说是纯自一根本原则或中心思想出发,采取以事实注理则,以理则驭事实的方法,借历史事实以说明哲学原理,将历史事实作为哲学原理的例证或证成。他要用历史事实以例证或证成的根本原理,就是儒家的天道、仁和体用合一等观念。这在以后将再阐述。他这种方法可以说代表哲学家治历史哲学的一般方法。其好处在于使他的理论富于哲学识度,贯通而少矛盾。其弱点在空洞而不亲切。然而他又能辅之以现象学的方法及体验方法,使他的理论丰富有内容而亲切感人。

第二,所谓现象学的方法,就是即用以观体,因物以求理,由部分以窥全体,由特殊以求通则的方法。换言之,现象学的方法应用在理解历史方面,即是由看得见的古人的言与迹这些现象,去探求那看不见的心与道。“因言见心,因迹见道”是船山达到他的历史哲学的又一钥匙。他说:“知言者,因古人之言,见古人之心。尚论古人之世,分析古人精意之归。详说群言之异同,而会其统宗;深造微言之委曲,而审其旨趣。”(《宋论》卷六)因“言”去见“心”,由尚论古人之“世”,去求古人的“精意”,由比较“群言”的异同,去会通其“统宗”,由“微言”去深察其“旨趣”,都表示我所谓即用观体,由现象求本质的现象学的方法。《读通鉴论》卷十六,复有“千载以下,可按迹以知心。义不义决于心,而即征于外”的话,更足以见他“由外知内”“按迹见心”的方法。

第三,体验方法。王船山复用设身处地、同情了解的体验方法去得到他的历史理论。在《读通鉴论·叙论四》里,他说:“设身于古之时势,为己之所躬逢。研虑于古之谋为,为己之所身任。取古人宗社之安危,代为之忧患,而己之去危以即安者在矣。取古昔民情之利病,代为之斟酌,而今之兴利以除害者在矣。得可资,失亦可资也。同可资,异亦可资也。故治之所资,惟在一心,而史特其鉴也。”他这段话,知的方面教人虚心,设身处地,以体察古人的事迹;行的方面,求得其教训,以资自己立身处世的鉴戒。这正好表示了体验方法的两个方面。因为体验方法不是单纯地求抽象知识之法,而是知行合一之法。

我们前面业已提到,船山是先钻研经学,得出他的哲学原则,然后再将之应用于历史方面,以完成他的历史哲学。现在我们要进而简要地介绍他的基本哲学思想。

概括讲来,王船山的基本思想是一个不偏于一面的一元论或合一论。在各种对立的双方中,他要力求其偏中之全,对立中之统一。他的一元论,不是孤立的单一的一元论,而是一种谐和的调解对立、体用兼赅的全体论或合一论。而他的合一论也并不是漫无区别的混一论或同一论,而自有其体用主从之别。大体说来,他的思想是以理为体、物为用的理学,以心为体、物为用,知为主、行为从的心学。兹加以分别的论列:

(一)王船山的道器合一论。他承认“无其道则无其器”,但他特别注重“无其器则无其道”之说,以补救王学末流之弊。他指出:“器之虚寂,即道之虚寂。”他并且力言:“未有弓矢而无射道,未有车马而无御道。”(见《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足见他力持道器合一而不可分离的说法,且已预斥近人离开器而侈言抽象的道,如“未有飞机之前,已有飞机之理”的说法。他的着重点是道器合一,不可离器而言道,以陷于空寂。亦不可离道而言器,致陷于无本。钱穆先生根据船山“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的说法便释船山此说为“唯器论”,那不啻说船山只知用而不知体。这似乎不足表示船山哲学上的根本立场。就船山的时代来看,大概他处于王学末流之世,离器言道陷于空寂的弊病比较大。为补偏救弊计,他比较注重不可离器而言道,或器外无道之说,诚所不免,但是他从来没有离开他的道器合一论。

(二)王船山的体用合一论。道即体,器即用,道器合一说即体用合一说。不过分开来说,或可较易了解。他说:“天下之用皆其有者也。吾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体用胥有,而相需以实。善言道者,由用以得体,不善言道者,妄立一体,而消用以从之。不可说空道虚,而强名之曰体。求之感而遂通者,日观化而渐得其原,如执孙子而问其祖考。”(《周易外传》卷二《大有》)他这里“体用胥有,而相需以实”一语,说体用合一之理甚精。意思是说,体有用而体真,用有体而用实。反之体用分离,则两者皆虚妄不实。至于此下各语,正昭示我前面所说的现象学方法的真义。“善言道者,由用以得体”“从用而知其体之有”,意即谓须用现象学方法,即现象以求得本体,不可外现象以妄立本体。“求之感而遂通者,日观化而渐得其原”,亦是即流行(感通,化)见本体(道原)之意。子孙喻用,祖考喻体。执子孙问祖考,亦即比喻我们所说的现象学方法的切实妙用。因为现象学方法的本质在于“即用求体”,而现象学方法,就是以体用合一的原则为前提。

(三)王船山的心物合一论。心属体,物属用,持体用合一说者自必持心物合一说。船山说:“心无非物也,物无非心也。”(《尚书引义》卷一《尧典》)“一人之身,居要者心也。心之神明散寄于五脏,待感于五官。肝脾肺肾,魂魄志思之藏也。一脏失理而心之灵已损矣。无目而心不辨色,无耳而心不知声,无手足而心无能指使。一官失用而心之灵已废矣。其能孤一心以绌群用而可效其灵乎。”(《尚书引义》卷六《毕命》)他这里前两句虽稍欠透彻发挥,然而他持心物合一说,自无可疑。后面一段说身心合一之理,这使我们想起斯宾诺莎的身心平行论。在中国哲学里,讨论身心问题,有这种见解,实新颖可喜,足以引起人研究生理学及心理学的兴趣。可惜他未能详细发挥。

(四)王船山的知行合一论。船山生于王学盛行之时,自不免受阳明知行合一说的影响。且知属心,行属身属物,他既持心物合一说及心身合一说,他自不能不一贯地持知行合一说或知能合一说。他论知不可废能道:“夫能有迹,知无迹。故知可诡,能不可诡,异端者于此,以知为首,尊知而贱能,则知废。知无迹,能者知之迹也。废其能则知非其知,而知亦废。”(《周易外传》卷五)他这里以行能为知之迹象,则知是体、行是用,知是主、能是从,自不待言。但为救王学末流之失,他特别注重不可离用以求体,不可废能以求知。

他又论知行关系道:“且夫知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得行之效也。……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尚书引义》卷三《说命》)据我们解释起来,原则上船山仍然赞成知行合一、知行不可分离之说,不过他要矫正尊知贱能,重知轻行的偏弊,他特重不可离行以为知,亦即注重即行以求知,不行不能知之说。这便多少带有美国皮尔士、杜威、詹姆士等人的实用主义的色彩,而与王阳明之说法相反。阳明持“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说法,而船山便持“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说法。阳明认真知、良知即包括行。而船山则认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

(五)王船山的物我合一论。一般中国哲学学者一读到物我一体,都认作是一种神秘境界,唯船山对于物我合一之说,能根据经验加以切实发挥。他说:“且夫物之不可绝也,以己有物。物之不容绝也,以物有己。己有物而绝物,则内戕于己。物有己而绝己,则外贼乎物。物我交受其戕贼,而害乃极于天下。况乎欲绝物者,固不能充其绝也,一眠一食而皆与物俱,一动一言而必依物起。不能充其绝,而欲绝之,物且前却而困己,己且龃龉而自困。”(《尚书引义》卷一《尧典》)他这种物中有己,己中有物的物我合一论实与他的心物合一论相贯通。盖准此说来,则心中有物,物中有心。格物即可明心,用物即可尽知。饰外即可养内。一方面保持合一论的根本观点,一方面采取平实的即用以求体,下学而上达的方法。

他这种合一论的根本思想又如何应用在历史哲学方面呢?历史哲学上有两个重要概念,一是天道,一是人事,前者为理,后者为事。船山的思想就认为历史上事理是合一的,天道与人事是不分离的。天道并不空虚渺远,人事亦不盲目无理。他的方法是由人事以见天道,由事以明理。

王船山的天或天道,第一,具有理则性。是灵明而有条理的,是历史上事物变迁发展的法则或节奏。第二,天道具有道德性。天道是公正的,大公无私,赏善罚恶。这一点与老子的天地不仁的看法相反,而代表正统儒家思想。第三,天道复具有自然性,不息,不遗,无为,不假人为,无矫揉造作。第四,天道具有内在性,即器外无道,事外无理。天道并不在宇宙人生之外,而是内在于器物事变中,主宰推动万事万物。第五,天道有其必然性,真实无妄,强而有力,不可抵抗,人绝不能与天道争胜。凡此特点,均儒家的天道观应有之义。我们这里拟另外特别提出船山的两点独特贡献,加以阐发。一是天道不外吾心,理不在心外的心学观点,亦即集理学、心学之大成的观点。一即船山对于天道的矛盾进展或辩证法观点,默契于黑格尔理性的机巧的历史观。

于《读通鉴论》卷七里,船山对于天与事物及天与心的关系,有精要的说明:“无以知天,于事物知之尔。知事物者,心也;心者,性之灵、天之则也。”这明白应用他即用求体的方法,即由事物以求知天。但由事物所认识的天,却不在心外,而心即是天的法则。他这里所谓于事物知天即含有朱子所谓即物而穷其理之意。“天者理也”是船山秉承宋儒一贯的看法。于下面一段话中,更可见出:“天不可知,知之以理。拂于理则违于天,必革之而后安。……以理律天,而不知在天者之即为理。以天制人,而不知人之所同然者即为天。”(《读通鉴论》卷十四)“拂于理则违于天”“在天者即为理”,是代表“天即是理”的理学的说法。根据陆王“此心同此理同”的说法,则“人之所同然者即为天”,即不啻说人之心同理同者即为天,这又符合陆王心学的趋向。由民意即天意,天视自我民视的古训,更可以见得“人之所同然者即为天”的义蕴。“君子之所贵于智者,自知也,知人也,知天也。至于知天而难矣。然而非知天则不足以知人,非知人则不足以自知。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即民之聪明明威,而见天之违顺。”(《读通鉴论》卷十四)这段话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第一,“非知天则不足以知人”,是根据非知全则不足以知分、欲知人不可以不知人之本源的原则。历史哲学如欲知人事,则不能不进而探知天道。第二,“即民之聪明明威,而见天之违顺”,即是由用知体的现象学方法。天不可知,于事物之理知之,于人之同然之理,人之民意、民心、民情,人之聪明、明威或理性以知之。第三,天理、天道、天心,不外于我民之“聪明明威”。天不在外,天人不二,这又代表心学的看法。

在《宋论》中,船山论天与道时,心学意味尤其浓厚:“论期于理而已耳,理期于天而已耳。故程子之言曰,圣人本天,异端本心。虽然是说也,以折浮屠唯心之论,非极致之言也。天有成象,春其春,秋其秋,人其人,物其物,秩然名定而无所推移,此其所昭示而可言者也。若其密运而曲成知,大始而合至仁。天奚在乎?在乎人之心而已。故圣人见天于心,而后以其所见之天为神化之主。”(《宋论》卷六)又说:“道生于心。心之所安,道之所在。”(《宋论》卷八)程子尚析心与天为二,而船山却超出程子,合心与天为一,明白宣称,天即在人之心中,心之所安,即道之所在。非深有得于陆王心学者,决不敢出此语。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船山不离理而言天,由事物以求明理知天,处处不离理学规范。然而他又不离心而言理,不离心而言天,处处鞭辟近里,一以心学为宗主。所以我们敢断言他是集理学与心学之大成的人。他格物穷理以救心学的空寂。他归返本心,以救理学的支离。据说他的父亲,曾受学于江右王门之邹东廓。而江右王门代表王学中最平正一派,且亦最足以调解程朱与陆王之矛盾者。船山承家学,自亦得王学学脉。所以,船山似乎是最能由程朱发展到阳明,复由阳明回复到程朱。

以上我们指出船山虽然注重格物穷理的理学,虽然力图补救王学的偏蔽,然而他仍能返本于心学,不离心而言理、言天、言道。现在,我们要进而指出他在历史哲学上的独特贡献,这就是他的辩证的历史观,亦即他从天道之表现于历史而发现了其中的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原则。譬如,当他说:“天下之至狠者无狠也,至诈者无诈也。”(《读通鉴论》卷二十)又如他所说:“其失也,正其所以得也。

其可疑也,正以其无不可信也。”“奚以知其为大智哉,为人所欺者是已。”(皆同上,卷二十四)“得道多助,创业者不恃助。不恃也,乃可恃也。”(同上,卷九)诸如此类的话,都与老子“大智若愚”“上德不德”等话相似,含有对立统一的道理,是船山在历史过程中所发现的辩证观。这些道理,在船山那里,不是老庄的玄言,而是历史上、人事上体验有得的实理。他尤其注重伟大的人格,但不是其片面的智、片面的仁、片面的立言立功,而乃是智与不智、仁与不仁、功与无功、言与无言之对立方面的谐和统一。譬如,他形容郭汾阳的人格道:“天下共见之,而终莫测之。……不言之言,无功之功。回纥称之曰大人,允矣其为大人矣。”(同上,卷二十三)足见他所了解的汾阳的伟大所在,不在于“莫测”,而在于天下共见中的莫测,不在于有言有功,而在于无言之言,无功之功。这足表示他深有见于矛盾中的谐和的妙谛。

此外,他还从矛盾统一中深悟到不偏于一面的宏量和持中的道理。他说:“生之与死,成之与败,皆理势之相为转圜,而不可测者也。既以身任天下,则死之与败,非意外之凶危。生之与成,抑固然之筹划。生而知其或死,则死而知其固可以生。败而知其可成,则成而知其固可以败。生死死生,成败败成,流转于时势,而有量以受之。如丸善走,不能逾越于盘中。”(《读通鉴论》卷二十八)这足见他把握住辩证的观点,在能窥见事物之全,要能见到死生成败之互相过渡的整个历程(理势之相为转圜)。见其大,得其大,则量自宏。如果只知生而不知死,只知成而不知败,则只知偏不知全,知一不知二,则胸襟褊狭,器小易盈。这样,辩证法在他那里已不是呆板的法则,而是生活的智慧了。

在《读通鉴论》卷七里,他说:“刚柔文质,道原并建,而大中即寓其间。因其刚而柔存焉,因其文而质立焉,有道者之所尚也。”这里由刚柔文质之并建,而悟大中持中,相成相济,不可偏废的道理,将玄远的老子式的辩证观平实化、儒家化。大概凡纵观历史的人,都趋于注重时间的过程。而历史的过程总不免表现出一正一反一合的节奏,或矛盾进展的过程。船山是我国最伟大的历史哲学家,同时也是最富于辩证法思想的人。

船山的历史哲学之富于辩证思想,最新颖独创且令我们惊奇的,就是他早已先黑格尔而提出“理性的机巧”(The Cunning of Reason)的思想。王船山(1619—1692)生在黑格尔(1770—1831)之前约一百五十年,但黑格尔哲学中最重要创新的“理性的机巧”之说,却早经船山见到,用以表示天道或天意之真实不爽,矛盾发展且具有理性目的。黑格尔认为,理性是有力量的,也是有机巧的。理性的机巧表现于一种曲折的或矛盾进展的历程里。理性一方面让事物遵循其自身的性格与倾向,让它们互相影响、抵消、平衡,而自己并不干涉其行程,但正所以借此以达到理性自身的目的。黑格尔还进而指出,在这种意义下,天道或天意(divine providence)之于世界历程,可以说是具有绝对的机巧。上帝或天(God)让世人放任他们的情欲,图谋他们的利益,为所欲为,但其结果不是完成他们自私的企图,而是完成上帝的企图。而上帝的企图,大公无私,纯出于理性,决然与世人自私的企图不同(参看黑格尔著《小逻辑》第209节)。黑格尔于他的《历史哲学》中,描写理性凭借并扬弃情欲和暴君或英雄的野心以实现其自身的机巧道:“情欲的特殊利益的满足是与普遍原则的发展不可分的。由于特殊的特定的利益与情欲的满足及其否定,而普遍原则因而实现。个别情欲与个别情欲斗争,互有得失,互有损害。但普遍的理念并未牵连于其中而自冒危险。它(指理性,天,或普遍理念)高高乎在上,隐藏在后面,毫无动摇,毫无损伤。这可叫作理性的机巧。理性凭其机巧,使情欲为它自己工作。而具有情欲的个人受处罚、受损害。理性所利用以完成其目的者为现象存在。普遍理念以个体事物,个人情欲的牺牲受罚,为实现其自身的代价。”

理性的机巧表现在历史上或人物方面,就是假个人的私心以济天下的大公,假英雄的情欲以达到普遍理想的目的。黑格尔还将此概念应用来解释自然历程和量变质变的关系。他指出假借自然的事变(如机械历程、化学历程及有机历程等)以达到精神的目的,假借迟缓的量变以达到突然的质变,都是理性的机巧的表现。理性一面假借非理性的事物(如私心、情欲、自然历程等),一面又否定非理性的事物以实现其自身。这表示理性不是空虚的,而是有力量且有机巧、有办法以实现其自身。但历史上非理性的事物尽管互相抵消平衡、受损害、受处罚,而理性却静观无为,既不干涉其行程,亦不牵连于其中而蒙损害、冒危险。这就是说,理性复能保持其空灵性和超脱性。黑格尔这一种看法,在王船山的历史哲学里,我们只消将黑格尔的理性或上帝换成王船山的天或理,便不唯得到印证默契,而且得到解释和发挥。

在《宋论》卷一的篇首,船山首先指出:“天无可狃之故常。”又说:“天因化推移,斟酌曲成以制命。”这里说天无可狃之故常,不啻谓天不是呆板不易的,而是能随机应变的。天、天道或上帝的命令不是直线式的,而是“因化”,凭依实际自然和人事上的变化,而加以推动或否定,斟酌实际情形,取曲折的途径依矛盾进展的过程,以求完成其目的。细察他上下文的本意,不过谓宋太祖无功无德,且无门阀资望的凭借,而能得天下,实乃因天于缺乏神武圣哲的开国人才时,无可奈何,姑假借宋太祖以达到和平统一,以符上天仁爱之心而已。总之,这已充分表示船山所谓天的辩证性和有机巧。在《读通鉴论》卷一的篇首,船山首先指出天之假借秦始皇的私心以行大公的机巧道:“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测,有如是夫!”船山所感叹的存乎神者之不测,实无异于说,天的机巧、天的辩证性,不是一般的常识可以理解的。因为辩证的道理,每每是违反常识的。他于《读通鉴论》及《宋论》的第一节,开宗明义即提出天的辩证法或机巧性,足见辩证的历史观在船山思想中所占的主导地位了。

船山在提示理性的机巧一观念时,都是举出秦皇、汉武、武则天、宋太祖一类黑格尔所谓具有大欲(master passion)或权力意志的英雄,以作例证。除上面所引述的论宋太祖、秦始皇的话之外,对于汉武帝之开边,船山尤其有富于辩证哲思的见解:“天欲开之,圣人成之;圣人不作,则假手于时君及智力之士以启其渐。以一时之利害言之,则病天下;通古今而计之,则利大而圣道以宏。天者,合往古来今而成纯者也。……时之未至,不能先焉。迨其气之已动,则以不令之君臣,役难堪之百姓。而即其失也以为得,即其罪也以为功,诚有不可测者矣。天之所启,人为效之,非人之能也。圣人之所勤,人弗守之,则罪在人而不在天。”(《读通鉴论》卷三)这段话仔细玩味起来,颇有几点契合黑格尔的意思:第一,天或理性代表全体。批评历史应当“通古今”或“合往古来今”而计虑,不可囿于一时一地的意见。这含有黑格尔“真理是全体”的意思。第二,他注重圣贤英雄,或时君及才智之士在历史演变上的地位。但他又不陷于“英雄主义”的历史观。因为他认为历史上的重大事绩如统一、开边等,皆由于“天之所启”及时已至、气已动,人只能“效之”,而“非人之力也”。而且皆由于天之“假手于时君及智力之士以启其渐”,换言之,英雄伟人不过是天假借来完成历史使命和理性目的的工具。这与黑格尔对于英雄在历史上的地位的看法,简直若合符节。黑格尔说:“英雄的目的虽在满足自己,非满足他人,但他们却满足了众人的潜伏要求。他们是世界精神的执行人(agents)。他们的生活并不快乐,毫无安静享受。一生为其大欲所驱使。及其使命终了,亦被废弃。早死如亚历山大,被刺如恺撒,幽囚如拿破仑,终于成为世界精神的工具。”英雄、时君及智力之士被天或黑格尔的世界精神所假借利用,作为达到理性目的之工具。即由英雄之“失败”,而达到理性的“得”或收获。即由英雄之有“罪”,被处罚,而天或理性却有“功”了。这表示理性的机巧和天道的公正不爽,不唯不表示英雄的万能,而且表示了英雄之为人作嫁的悲剧的命运。第三,一般宋明理学家都持狭义的道德观念,指责秦皇汉武之好大喜功,残民以逞。而王船山却能超出这种偏见,认为“通古今而计之,则利大而圣道以宏”,这使得他的思想不唯具有深远的哲学识见,而且又富于近代精神。第四,他所谓“天”,虽仍不外是理,是民之所同然的心或意,但却颇富于有人格的有神论意味,甚接近黑格尔所谓上帝或天意。

船山还循着同样的思路,指出“天”如何假武则天以正纲常,假巨奸之私以济国家之公的机巧。他说:“自霍光行非常之事,而司马懿、桓温、谢晦、傅亮、徐羡之托以售其私。裴炎赞武氏废中宗立豫王,亦故智也。……而武氏非元后,炎非武氏之姻戚,妄生非分之想,则白昼攫金,见金而不见人。其愚亦甚矣。自炎奸不售,而授首于都市,而后权奸之诈穷,后世佐命之奸无有敢借口伊霍以狂逞者。……炎之诛死,天其假手武氏以正纲常于万世欤。”(《读通鉴论》卷二十一)又评肃宗自立一事道:“肃宗自立于灵武,律以君臣父子之大伦,罪无可辞也。裴冕、杜渐鸿等之劝进,名为社稷计,实以居拥戴之功取卿相。其心可诛也。……肃宗亟立,天下乃定归于一,西收凉陇,北抚朔夏。以身当贼而功不分于他人。诸王诸帅无可挟之功名,以嗣起为乱。天未厌唐,启裴杜之心,使因私以济公,未尝不为唐幸也。”(同上,卷二十三)这里显明表出船山所谓“天”,不唯能假权奸的私以济公,且能假手淫乱的武则天以正纲常。足见这万能而有机巧的“天”,实在有假借任何恶势力坏材料以达到理性目的之能力。

船山于评论刘崇、翟义等死于王莽,而莽亦旋亡一事,借以发明理性的机巧的道理,尤具深意。他说:“陈涉、吴广败死而后胡亥亡;刘崇、翟义、刘快败死而后王莽亡;杨玄感败死而后杨广亡。徐寿辉、韩山童败死而后蒙古亡;犯天下之险以首事,未有不先自败者也。乱士不恤其死亡,贞士知死亡而不畏其死亡也,乃暴君篡主相灭之先征也。……然则胜、广、玄感、山童、寿辉者,天贸其死以亡秦、隋;而义也、崇也、快也,自输其肝脑以拯天之衰而伸莽之诛者也。”(《读通鉴论》卷五)这一段话有两点重要意思:第一,以毒攻毒,恶人与恶人斗争,两败俱伤,而天道以明。这正表出了黑格尔所谓“个别情欲与个别情欲斗争,互有损害,但普遍理念并未牵连于其中……且毫无动摇”的道理。且表达出了黑格尔所谓“普遍理念以个体事物个别情欲的牺牲受罚,为实现其自身的代价”的理性机巧。船山所谓“天贸其死以亡秦、隋”,意即指天以胜、广、玄感等人之死作为灭亡秦隋的代价或交换条件。实黑格尔理性的机巧说的最好的注释和例证。第二,在船山看来,胜、广、玄感等之叛乱是基于自私,他们的死是被“天”利用或假借作为达到灭亡秦、隋的理性目的之工具。他们的死是被动的。但翟义、刘崇等起义诛莽则不然,他们是基于自己的自动自发,他们的死,不是被天假借利用的工具,而是“自输其肝脑以拯天之衰”,使正义伸张出来,使衰微的天意,得明白表现出来,得一支持,得一拯救的助力。换言之,前者是理性用机巧假借他物,曲折以求实现。后者是理性自身的支柱,直接的表现。这也就是船山于另一地方所说的负延续道统、学统之使命的人,“当天下纷崩,人心晦否之日,独握天枢,以争剥复”(《读通鉴论》卷九)的伟业。所以凡是基于理性的道德律令而自发的行为,不唯不是被动的为天所假借利用并加以否定的工具,而且乃是绝对的自身肯定,“独握天枢”“拯天之衰”的刚健的行为。一种人是天理、理性的负荷者、把握者,甚至当天理晦否微弱、天下纷乱无真是非之时,他们又是理性的拯救者、保持者,其自身即是目的。一种人只是工具,被理性利用假借之,同时又惩罚之、废弃之,以达到理性的目的。这两种人的差别是很大的。

以上只就船山历史哲学中最有创新的部分,亦即默契于黑格尔的部分,也就是他的辩证观和对理性的机巧的看法,略加发扬,以见船山在哲学上的贡献之大、地位之高。至于他以道德之隆污决定国运的盛衰的道德史观,注重礼乐以移风易俗、熏陶感化人于无形的礼乐史观,以及他注重《春秋》大义,严辨夷夏之防,足以激发人的民族意识的民族史观,我们此处均略而不述了。

知行合一新论(节选)

知行合一说与王阳明的名字可以说是分不开的。王阳明之提出知行合一说,目的在于为道德修养,或致良知的功夫,建立理论的基础。他对于知行合一说之发挥,颇得力于与他的第一个得意弟子,他的颜回——徐爱的问题切磋。及徐爱短命死后,他便很少谈知行合一问题。到他晚年他便专提出“致良知”之教,以代替比较有纯理论意味的知行合一说。所以后来阳明各派的门徒所承受于他而有所发挥的,几乎全属于致良知之教及天泉证道的四句宗旨。他的各派门徒,对他的知行合一说,不唯没有新的发挥,甚至连提也绝少提到。此后三百多年内赞成、反对阳明学说的人虽多,但对知行合一说,有学理的发挥,有透彻的批评和考察的人,似乎很少。

知行合一说虽因表面上与常识抵触,而易招误解,但若加正当理解,实为有事实根据,有理论基础,且亦于学术上求知,道德上履践,均可应用有效的学说。而知行问题,无论在中国的新理学或新心学中,在西洋的心理学或知识论中,均有重新提出讨论,重新加以批评研究的必要。我甚且以为,不批评地研究思有问题,而直谈本体,所得必为武断的玄学(dogmatic metaphysics);不批评地研究知行问题,而直谈道德,所得必为武断的伦理学(dogmatic ethics)。因为道德学研究行为的准则,善的概念,若不研究与行为相关的知识,与善相关的真,当然会陷于无本的独断。至于不理会知行的根本关系,一味只知下“汝应如此”“汝应知彼”,使“由”不使“知”的道德命令的人,当然就是狭义的、武断的道德家。而那不审问他人行为背后的知识基础,只知从表面去判断别人行为的是非善恶的人,则他们所下的道德判断也就是武断的道德判断。因为反对道德判断、道德命令和道德学上的武断主义,所以我们要提出知行问题。因为要超出常识的浅薄与矛盾,所以我们要重新提出表面上好像与常识违反的知行合一说。

要讨论知行问题,首先要将知行的概念界说清楚。也可以说是将知行二名词所指的范围划分清楚。

“知”指一切意识的活动。“行”指一切生理的活动。任何意识的活动,如感觉、记忆、推理的活动,如学问思辨的活动,都属于知的范围。任何生理的动作,如五官四肢的运动固属于行,就是神经系的运动,脑髓的极细微的运动,或古希腊哲学家所谓火的原子的细微运动,亦均属于行的范围。

照这样讲来,第一,“行”是一种活动,“知”也是一种活动。行是生理的,或物理动作;知是意识的,或心理的动作。知行虽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活动。但知与行皆同是活动。因此,我们不能说,行是动的,知是静的。只能说行有动静,知也有动静。但是我们承认任何学问思辨或意识心灵的活动都有生理的条件、物质的变化相伴随。

第二,“知”既指一切意识活动,当然包括各式各样的意识活动,而在这些样式不同或种类不同的意识活动中,也是有等级可分的。同样,“行”既指一切生理的活动,亦当然包括各式各样的生理活动在内,而在这些样式不同或种类不同的生理活动中,也是有等级可分的。我们现在不是研究意识类型学或行为类型学,我们也不必指出知与行的各种类型,我们也不必去排列各类型等级的高下。我们只需确认知与行都是有等级的事实即行。我现在只提出“显”与“隐”(explicit and implicit)两个概念——从心理学借用的自然标准,来判知与行的等级。譬如,我们以最显著的生理动作,如动手动足的行为为显行;以最不显著或隐晦的生理动作,如静坐、思的行为为隐行。显行与隐行间只有量的程度的或等级的不同,同是行为,而且同是生理或物理的行为。同样,我们以最显著的意识活动,如思、推理、研究学问为显知,以最不显著或隐晦的意识活动,如本能的知识,下意识的活动等为隐知。显知与隐知间亦只有量的程度的或等级的差别,而无根本的不同,或性质的不同。

第三,“知”“行”既有显隐等级的区别,则可以推知,最隐之行,差不多等于无行,如脑筋最轻微的一个运动,神经学家也无法研究,行为派的心理学家即用最精密的仪器,也无法观察。虽说几等于无行,但就理论上,我们也不能称之为生理动作。因此我们可以说,有所谓“无行之行”。同时,最隐之知,也差不多等于无知。如下等动物的意识活动和人的下意识活动,自己固不知其有知,他人也不觉其有知。但客观地讲来,此种“无知之知”,也是一种知。只可谓为隐知,但不能谓为绝对无知。

解释清楚了知和行的意义,明了了知与行同是活动,这种活动,同是有等级的差别,并且了解了有显行和隐行、显知隐知的区别,有“无知之知”“不行之行”的事实,我们再进而解释“合一”的意义。

第一,就消极方面讲来,“合一”不是“混一”。说知行合一并不是说知行的关系是混淆不清,更不是把知行两个概念弄得混淆不分。持知行合一说的人绝对不是认知行是黑漆一团的混沌体,不可认知,不可分辨。反之,持知行合一说的人正是要想从知行合一的观点,更可以清楚认识知和行的真意义或真关系,更可明确把握什么是真知,什么是真行。持知行合一说的人,既不一味说知行是合一的或混一的,亦不一味说知行是对立的,二元的;他要看出知行关系的分中之合,又要看出知行关系的合中之分。他的工作形成一个三部曲:(一)指出知行本来是合一的;(二)分析清楚,知与行如何又分而为二,彼此对立;(三)追溯出知与行如何最后复归于统一。

第二,知行合一乃知行同时发动(coincident)之意。据界说,“知”是意识的活动,“行”是生理的活动,所谓“知行合一”就是这两种活动同时产生或同时发动。在时间上,知行不能分先后。不能说知先行后,亦不能说知后行先。两者同时发动,同时静止。不能说今日知,明日行。更不能说,此时只有意识活动,他时另有生理活动。用“同时发动”来解释“合一”,乃系采自斯宾诺莎。斯氏是主张身心合一的人。他便认为身体的动作与心的活动是同时发动的。他说:“身体之主动与被动的次序,与心之主动与被动是同时发动的(coincident)。”(斯氏著《伦理学》分三,“命题二·附释”)

第三,知行合一乃指与行为同一生理心理活动的两面(two aspects of the same psycho-physical activity)而言。知与行既是同一活动的两面,当然两者是合一的。若缺少一面,则那个心理生理活动,便失其为生理心理的活动。因为知行合一是两面式的合一,若缺少一面,则那个心理生理的活动,便失其为生理心理的活动。因为知行合一是两面式的合一,所以可以解释作同时发动。譬如甲的知与乙的行可以在某时某分某秒钟内,同时发动,但甲的知与乙的行却不能认为合一。故必因知行是同一活动的两面,认知行合一为知行同时发动,方有意义。所谓知行是同一活动的两面,亦即是说知行是那同一活动的整体中的中坚部分(integral parts)或不可分离的本质。无无知之行,亦无无行之知。知与行永远在一起(always together),知与行永远陪伴着(mutual accompaniment)。如像手掌与手背是整个手的两面。一方面,手掌是手掌,手背是手背,各有其性质,各有其功用,可以分开讲;但另一方面,手掌与手背永远在一起,永远相互陪伴着。假如把手掌割掉,不唯手背失其为手背,即手亦失其为手了。知行两面说,认知行合一构成一个整个活动。对此同一的活动,从心理方面看是知,从生理或物理方面看是行。也可以说用两个不同的名词,去形容一个活动的历程。

第四,知行合一又是“知行平行”的意思。平行说与两面说是互相补充的。单抽出一个心理生理活动的孤例来看,加以横断面的解剖,则知行合一乃知行两面之意。就知行之在时间上进展言,就一串的意识活动与一串的生理活动之合一并进言,则知行合一即是知行平行。仔细分析起来,知行平行说包括下列三层意思:

(一)知识之主动、被动、变迁进退的次序或程度,与行为之主动、被动、变迁进退的次序或程度相同,换句话说,意识活动的历程与身体活动的历程乃是一而二,二而一,同时并进,次序相同。

(二)知行既然平行,则知行不能交互影响。知为知因,行为行因。知不能决定行,行不能决定知。知不能使身体动作,行不能使知识增进。

(三)上条就自然事实言,此条就研究方法言。以知释知,以行释行。各自成为系统,各自不逾越范围。以行释行,产生生理学、物理学及行为派的心理学。简言之,产生纯自然科学。以知释知,以思想释思想,可以产生纯哲学或纯精神科学。不遵范围,混乱系统,时而以知释行,时而以行释知,乃是一般矛盾的常识,非哲学非科学,夹杂不清,不能产生科学,亦不能产生哲学。前者纯用机械方法,后者纯用逻辑思考。

以上只是概括地、抽象地说明知行合一乃知行平行的意思。兹更进而从知行之内容方面,揭举实例,以表明知行之如何平行,如何合一。

第一,首先提出身心平行论或合一论者斯宾诺莎的看法:

斯氏之意,以为知识方面陷于愚昧,则行为方面沦为奴隶。知的方面,只是些糊涂的经验,混淆的观念;行的方面,便是被动,便是情欲的奴隶。所知不出臆想与意见,所行便矛盾无行。若知的方面,进而为知人知物,对自然事物,对人的本性或情感有了正确的科学知识,则行的方面,便有征服自然、自主自由、利己利人的行为。最后,知的方面为知神,则行的方面为爱神。对神有爱的知,则对神便有知的爱。

第二,力主为伦理学建立知识论或形而上学基础的英国新黑格尔派的领袖格林(T. H. Green)对于知行合一或平行的看法,可略提纲要如下:

格林先从知识论方面着手来研究伦理学。据他分析的结果,知与行的关系是平行并进的。知的方面为活泼有力的印象,行的方面便为当下直接的行动。有观念的知识,与有动机的行为平行。知的方面有了自主的思想,则行的方面有了自由的意志。思想进展成为理性的系统,则意志进展成为坚定的自由的人格或品格。

由此足见他们两人的说法,实为表示知行并进的最好例子。但亦只可以当作例子看,不可把他们的说法看得太死。他们两人并没有高揭知行合一的学说。以上的例子,乃是我读斯氏的《伦理学》,读格林的《伦理学导言》,对于他们两人的思想的解释与叙述。目的在借用来表示知行合一或平行的意思,是否完全符合他们的原意,我是不敢保证的。

总之,照上面这种说法,任何一种行为皆含有意识作用,任何一种知识皆含有生理作用。知行永远合一,永远平行并进,永远同时发动,永远是一个心理生理活动的两面。是低级的知永远与最低级的行平行。“无知”与“妄为”,“盲目”与“冥行”,永远是合而为一,相依为命。最高级的知与最高级的行,所谓真切笃实的行,明觉精察的知,亦永远合而为一,相偕并进。照这种说法,说假话,作汉奸的人,也是知行合一的。就是普通所谓“口是心非”“言行不一致”的人,也是知行合一的。上至圣贤豪杰,下至愚夫愚妇,再下至禽兽昆虫,都一概是知行合一的。我们虽欲知行不合一而不可得!我们人类为自然的命运所决定,没有脱离行为的束缚,而单要纯知的自由。也没有放弃知识而只要纯行的自由。因为只要人有意识活动(知),身体的跟随(A. N. Whitehead,即怀特海教授所谓 the withness of the body)无论如何也是无法取消的。此种的知行合一观,我称为“普遍的知行合一论”,亦可称为“自然的知行合一论”。一以表示凡有意识之论,举莫不有知行合一的事实,一以表示不假人为,自然而然即是知行合一的事实。前者与理想的(经过选择的)知行合一论对立,后者与价值的知行合一论对立。

价值的或理想的知行合一说,认知行合一为理想的知或理想的行。认知行合一为“应如此”的价值或理想,为须加以人为的努力方可达到或实现的课题或任务(Aufgabe),是只有少数人特有的功绩。而自然的知行合一论则认为知行合一乃是“是如此”的自然事实。知行本来就是合一的,用不着努力即可达到,因此单就知行合一之本身言,并无什么价值,虽然有高级的或低级的知行合一之别,但以知与行的内容为准。

要求进一步了解自然的知行合一论与价值的知行合一论的区别,并详细明了价值的知行合一论的含意与内容,可分别说明如下:

第一,自然知行合一论者与价值知行合一论者对于知行之界说不同。前者认纯意识活动为知,纯生理物理动作为行;后者认显行隐知为行,认显知隐行为知。换言之,前者所认为一部分知行合一的活动(行的程度高,知的程度低的知行合一活动),后者只认之为“行”,前者所认为另一部分知行合一的活动(知的程度高,行的程度低的知行合一活动),后者只认之为“知”。前者合显隐知行之全,而分知行,后者只抽象地为方便计,指显知为纯知,显行为纯行。

至于知行各半,程度均等,无高低之分的知行合一活动(艺术生活大约属于此类),价值的知行合一论者,亦认之为知行合一。此为双方认识相同之点。

第二,就知行合一之意义言,双方的界说,亦各不相同。自然的知行合一说者,以显行与隐知合一,或显知与隐行合一,换言之,以每一活动里知行两者自行合一,同时合一。不同时之知行合一,显知隐行与显行隐知之合一,在自然说中不可能。而价值的知行合一说者,则在不同的时间内,去求显知隐行与显行隐知之合一。因为知与行间有了时间的距离,故成为理想的而非自然的,因为要征服时间的距离与阻隔,故需要努力方可达到或实现。譬如,研究政治学,属知;将对于政治学或政治制度研究所得,实施出来,实际改革政治,属行。所谓知行合一,就是要能实施或实现对于政治学之知识、理想。换言之,所谓知行合一在某意义下即是要兼政治学家与政治改革家二者于一身。这种“知行兼有”合一观,当然是理想,是要努力方能达到的任务。而且知(研究政治学)与行(实际改革政治)间的时间距离当然相当久,甚且有至死不能“兼有”或“合一”的人。(至于此种“合一”或“兼有”是否真正有价值,又是另一问题。)

总之,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实即是知行二元观,先根据常识或为方便起见,将知行分为两事,然后再用种种的努力,勉强使知行合一,求两事兼有。因此对于知行合一或“兼有”的努力追求,可分为两个途径。一是向上的途径(upward path),即是由行(显行隐知)以求与知(显知隐行)合二的途径。一是向下的途径(downward path),即是由知(显知隐行)以求与行(显行隐知)合一的途径。向上的途径,是要超越不学无术的冥行,而寻求知识学问的基础,可以说是求知识化的途径。向下的途径,是要求避免空疏之知,虚玄之知,力求学术知识之应用,俾对社会国家人类有实际影响与裨益。可以说是求普及化、社会化、效用化的途径。

第三,照自然的知行合一说,知行不能互为因果,互相解释;但照价值的知行合一说,则知行可互相决定,互相解释。知可为行之因,行可为知之因。可以用一个人的知识来解释他所以产生某种行为的原因,可以用他的行为来解释他何以有某种知识的原因。

此外还有一种知行合一的例子:就是在时间上前后两种活动(一知一行)是紧接着的,无有长距离,用不着努力以求合一,而前后两种活动,自然合一。可分两方面说:

(一)先知后行例。如见虎(知)而跑(行);又如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知)而立往救援(行)。

(二)先行后知例。如有时兵士作战时受伤(行)而不自知。甚至相当时间以后,感觉疼时方知受伤(知)。

这两种例子,性质完全不同,当分别讨论。(二)条的例子,乃是常识所谓“行而不知”或“先行后知”的例子,不是知行合一的例子。譬如一个人受他人影响,初不自知,事后反省,方恍然觉悟,我们决不能说这人是知行合一。关于此点,以后讨论詹穆士—兰格学说时,当更加论列。至于见虎而跑,乍见孺子将入于井而往救之的事实,和类似这种的事实,亦可以认作代表价值的知行合一的事例。因为这都是好的行为,有价值的行为。如果见虎不跑,有被噬之危险,见死不救,将受良心谴责,或受社会非议,故有价值。再则见虎而跑,见死往救,虽然知与行间时间的距离很短,且也需要相当的努力。这种的知行关系,仍不是我所谓自然的知行合一,可谓为率真的(spontaneous)知行合一。率真的知行合一,可算作价值的知行合一的一类。同样,王阳明常举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的例子,亦只能算作率真的知行合一,而非自然的或本然的知行合一。

至于常识或我此处所谓价值合一论者,所以要将知行分开于先,然后又求合一于后,其原因乃出于方便与抽象,上面已经说过。其实主要的原因,乃是基于客观的心理事实。盖因就自然的知行合一说论来,知与行本来就是合一的。但在这本然的知行合一体中,据心理学来看,有表象与背境的关系(figure and ground,figure 一字甚难译。

兹译作表象。表象即表露出来的现象,或表示全体,代表全体的现象的意思)。譬如,就显知隐行的合一体言,则显然知是表象,隐行是背境。故人即用这合一体中之表象(知)以代表之。又如就显行隐知的合一体言,则显然行是表象,隐知是背境。人们的心理作用,大都趋于注重表象,即用于代表全体。举实例来说,如吃饭本来是知行合一的活动,但在这吃饭的知行合一体中,生理动作显然是表象,意识动作显然是背境,因此常识大多认吃饭属于行。又如读书本来是生理心理同时活动的知行合一体,但因读书目的在求知(虽则也有读书目的在做事的),且心理活动更较生理活动为显著,故在读书的知行之整体中,知为表象,行为背境,因此常识便认读书属于知的范围。又如医师治病,一方面要知道高深的医学,知道医理,一方面需要高明的诊治术或巧妙的割治手术。究竟在医生治病的工作中,知的成分多,抑行的成分多;知是表象,抑行是表象,就没有吃饭读书那样显著。因此有的人认知是表象,谓医生“知医”,有的人又以行为表象,谓医生“行医”。总之,我借用表象与背境的心理学来解释:一则可以说明知行本来是合一的全体的事实,二则,可借以解释何以常识只以合一的全体中之主要的显明的成分表示全体的心理原因。

知道了知行有显隐的区别,知道了知行合一体中又有表象与背境的关系,我们可以进而讨论知行的主从关系了。合一与混一不同,前已言明。在混一体中,则无主从可分。但在合一体中,则可以辨别主从,亦应当辨别主从,且事实上任何二者联合之合一体中实有主从的关系。

所谓主从关系,即是体用关系,亦即目的与手段关系,亦可谓为领导者与随从者的关系。

就表面看来,知行之主从关系,好似视知行之显隐,或视知行之为表现为背境为准:在显知隐行的合一体中,似知为主,行为从;反之,在显行隐知的合一体中,则行为主,知为从。又好似,当知为表象时则知为主,行为从;当行为表象时,则行为主,知为从。但我的意思,主从的关系的区别要有意义的话,不能以事实上的显与隐或心理上的表象与背境定主从,而当以逻辑上的知与行的本质定二者之孰为主孰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