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篇》说:“邹鲁之士,缙绅先生”所能明者,只是诗书礼乐等数度典籍。对于一般底儒说,这话是不错底。儒本来是一种职业。所谓儒者,就是以相礼教书为职业底人。他们的专长就是演礼乐,教诗书。他们也就只能演礼乐,教诗书。他们真是如向秀、郭象所说:只能明“古之人”之迹,而不能明其“所以迹”。

但对于孔孟,这话是不能说底。孔孟虽亦是儒者,但他们又创立了儒家。儒家与儒者不同。儒者是社会中的教书匠,礼乐专家。这是孔子孟子以前,原来有底。儒家是孔子所创立底一个学派。他们亦讲诗书礼乐。他们亦讲“古之人”。但他们讲“古之人”,是“接着”古之人讲底。不是“照着”古之人讲底。孔子说,他“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一般儒者本来都是如此。不过孔子虽如此说,他自己实在是“以述为作”。因其以述为作,所以他不只是儒者,他是儒家的创立人。

儒家是以“说仁义”见称于世底。在中国旧日言语中,仁义二字若分用,则各有其意义,若联用,则其意义,就是现在所谓道德。《老子》说“绝仁弃义”,并不是说,只不要仁及义,而是说:不要一切道德。后世说,某人大仁大义,就是说:某人很有道德。说某人不仁不义,就是说:某人没有道德。儒家以说仁义见称,也就是以讲道德见称。

儒家讲道德,并不是只宣传些道德底规律,或道德格言,叫人只死守死记。他们是真正了解道德之所以为道德,道德行为之所以为道德行为。用我们《新原人》中所用底名词说,他们是真正了解人的道德境界与功利境界的不同,以及道德境界与自然境界的不同。

我们于以下先说明儒家所讲仁、义、礼、智。后人以仁、义、礼、智、信为五常。但孟子讲“四端”则只说到仁、义、礼、智。此四者亦是孔子所常讲底,但将其整齐地并列为四,则始于孟子。

先从义说起。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孟子·告子上》)义是人所当行之路,是所谓“当然而然,无所为而然”者(陈淳语)。所谓当然的意义,就是应该。说到应该,我们又须分别:有功利方面底应该,有道德方面底应该。功利方面底应该是有条件底。因其是有条件底,所以亦是相对底。例如我们说,一个人应该讲究卫生,此应该是以人类愿求健康为条件。求健康是讲究卫生的目的。讲究卫生是求健康的手段。这种手段,只有要达到这种目的者,方“应该”用之。如一人愿求健康,他应该讲究卫生。如他不愿求健康,则讲究卫生,对于他即是不必是应该底了。这种应该,亦是“当然而然”,但不是“无所为而然”。义不是这种应该。

义是道德方面底应该。这种应该是无条件底。无条件底应该,就是所谓“当然而然,无所为而然”。因其是无条件底,所以也是绝对底。无条件底应该,就是所谓义。义是道德行为之所以为道德行为之要素。一个人的行为,若是道德行为,他必须是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这就是说,他不能以做此事为一种手段,以求达到其个人的某种目的。如他以做此事为一种达到其个人的某种目的底手段,则做此事,对于他,即不是无条件底。他若愿求达到这种目的,做此事,对于他,是应该底。但他若不愿求达到这种目的,做此事,对于他,即是不应该底了。他必须是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若是有条件地,他虽做了他所应该做底事,但其行为亦只是合乎义底行为,不是义底行为。

这并不是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做他所应该做底事,是漫无目的,随便做之。他做他所应该做底事,有确定底目的。他亦尽心竭力,以求达到此目的,但不以达到此目的为达到其自己的另一目的的手段。例如一个有某种职务底人,忠于他的职守。凡是他的职守内所应该做底事,他都尽心竭力去做,以求其成功。从这一方面说,他做事是有目的底。但他的行为,如果真是忠底行为,则他之所以如此做,必须是他应该如此做,并不是他欲以如此做得到上司的奖赏,或同僚的赞许。所谓无条件做应该做底事,其意如此。一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然后他的行为,才是道德行为。他的境界,才是道德境界。

一个人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其行为是“无所为而然”。一个人以做某种事为手段,以求达到其自己的某种目的,其行为是“有所为而然”。用儒家的话说,有所为而然底行为是求利,无所为而然底行为是行义。这种分别,就是儒家所谓“义利之辨”。这一点,是儒家所特别注重底。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说:“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孟子·尽心上》)求利与行义的分别,就是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功利境界与道德境界的分别。一个人的行为若是有所为而然底,他的行为,尽可以合乎道德,但不是道德行为。他的境界也只是功利境界,不是道德境界。

后来董仲舒说:“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话,也就是上述底意思。但是有些人对此不了解。例如颜习斋批评这话说:“世有耕种而不谋收获者乎?有荷网持钩,而不计得鱼者乎?”“这不谋不计两个字,便是老无释空之根。”(《言行录教及门》)此批评完全是无的放矢。既耕种当然谋收获,既荷网持钩当然谋得鱼。问题在于一个人为什么耕种,为什么谋得鱼。若是为他自己的利益,他的行为不能是道德行为。不过不是道德行为底行为,也不一定就是不道德底行为。它可以是非道德底行为。

儒家所谓义,有时亦指在某种情形下办某种事的在道德方面最好底办法。《中庸》说:“义者,宜也。”我们说:一件事宜如何办理,宜如何办理底办法,就是办这一件事的最好底办法。某一种事,在某种情形下,亦有其宜如何办理底办法。这一种办法,就是在某种情形下办这一种事的最好底办法。所谓最好又有两种意思。一种意思,是就道德方面说;一种意思,是就功利方面说。就功利方面说,在某种情形下,一种事的最好底办法,是一种办法,能使办此种事底人,得到最大底个人利益。就道德方面说,一种事的最好底办法,是一种办法,能使办此种事底人,得到最大底道德成就。我们说“在某种情形下”,因为所谓“义者,宜也”的宜,又有“因时制宜”的意义。所以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

照此所说,儒家所谓义有似乎儒家所谓中,办一件事,将其办到恰到好处,就是中。所以说中,亦是说办一件事的最好底办法。不过义与中亦有不同。中亦可就非道德底事说,义只专就道德底事说。非道德底事,并不是不道德底事,是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底事。例如,在平常情形下,吃饭是非道德底事。一个人吃饭,不太多,亦不太少,无过亦无不及。这可以说是合乎中,但不可以说是合乎义。这里没有义不义的问题。

我们可以说,以上所说二点,都是对于义底一种形式底说法。因为以上所说二点,并没有说出,哪些种底事,是人所无条件地应该做底事。也没有说出,对于某种事,怎样做是此种事底在道德方面底,最好底做法。如果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说,儒家说:与社会有利或与别人有利底事,就是人所无条件地应该做底事,做某种事,怎样做,能与社会有利,能与别人有利,这样做就是做此种事底在道德方面底最好底做法。

我们说:“我们可以说,儒家说。”因为儒家并没有清楚地如此说。虽没有清楚地如此说,但他们的意思是如此。必了解这个意思,然后才可以了解儒家所谓义利之辨。

有人说:儒家主张义利之辨,但他们也常自陷于矛盾。如《论语》云:“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乎!’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孔子亦注意于人民的富庶。人民的富庶,岂不是人民的利?又如《孟子》云:“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不以梁惠王言利为然。但他自己却向梁惠王提出一现代人所谓经济计划,欲使人可以“衣帛食肉”,“养生送死无憾”。孟子岂不亦是言利?

发此问者之所以提出此问题,盖由于不知儒家所谓义利之辨之利,是指个人的私利。求个人的私利的行为,是求利的行为。若所求不是个人的私利,而是社会的公利,则其行为即不是求利,而是行义。社会的利,别人的利,就是社会中每一个人所无条件地应该求底。无条件地求社会的公利,别人的利,是义的行为的目的,义是这种行为的道德价值。凡有道德价值底行为,都是义底行为;凡有道德价值底行为,都涵蕴义。因为凡有道德价值底行为,都必以无条件地利他为目的。如孝子必无条件地求利其亲。慈父必无条件地求利其子。无条件地求利其亲或子,是其行为的目的。孝或慈是这种行为的道德价值。所以所谓利,如是个人的私利,则此利与义是冲突底。所谓利,如是社会的公利,他人的利,则此利与义不但不冲突,而且就是义的内容。儒家严义利之辨,而有时又以为义利有密切底关系,如《易传·乾·文言》云:“利者,义之和也。”其理由即在于此。后来程伊川云:“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遗书》卷十七)求私利,求自己的利,是求利;求公利,求别人的利,是行义。

孟子说:“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中庸》说:“仁者,人也。”程伊川说:“公而以人体之谓之仁。”(《遗书》卷十七)无条件地做与社会有利,与别人有利底事是行义。若如此做只是因为无条件地应该如此做,则其行为是义底行为。若一个人于求社会的利,求别人的利时,不但是因为无条件地应该如此做,而且对于社会,对于别人,有一种忠爱恻怛之心,如现在所谓同情心,则其行为即不只是义底行为,而且是仁底行为。此所谓“公而以人体之谓之仁”。体是体贴之体,人就是人的心,就是人的恻隐之心、同情心。以恻隐之心行义谓之仁。所以说“仁,人心也”,“仁者,人也”。孟子亦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义可以包仁,是仁底行为,必亦是义的行为。仁涵蕴义,是义的行为,不必是仁的行为。儒家说无条件地应该,有似乎西洋哲学史中底康德。但康德只说到义,没有说到仁。

仁人必善于体贴别人。因己之所欲体贴别人,知别人之所欲;因己之所不欲体贴别人,知别人之所不欲。因己之所欲,知别人之所欲,所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此即所谓忠。因己之所不欲,知别人之所不欲,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此即所谓恕。合忠与恕,谓之忠恕之道。朱子《论语注》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其实应该说:尽己为人之谓忠。忠恕皆是推己及人。忠是就推己及人的积极方面说,恕是就推己及人的消极方面说。忠恕皆是“能近取譬”(《论语·雍也》),“善推其所为”(《孟子·梁惠王上》)。朱子注云:“譬,喻也。近取诸身,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犹是也。”此正是所谓忠。人亦可以己之所不欲,譬之他人,知其所不欲亦犹是。此是所谓恕。如是“推其所为”,以及他人,就是为仁的下手处。所以孔子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仁是孔子哲学的中心。而忠恕又是“为仁”的下手处。所以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解释之云:“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

礼是人所规定行为的规范,拟以代表义者。于上文我们说,义的内容是利他。礼的内容亦是利他。所以《礼记·曲礼》说:“夫礼,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后己。”于上文我们说:义有似乎中。我们可以说:义是道德方面底中。所以儒家常以中说礼。《礼记·仲尼燕居》说:“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我们于上文说“义者,宜也”的宜,有“因时制宜”的意思。儒家亦以为礼是随时“变”底。《礼记·礼器》说:“礼,时为大。”《乐记》说:“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智是人对于仁义礼底了解。人必对于仁有了解,然后才可以有仁底行为。必对于义有了解,然后才可以有义底行为。必对于礼有了解,然后他的行为,才不是普通底“循规蹈矩”。如无了解,他的行为,虽可以合乎仁义,但严格地说,不是仁底行为,或义的行为。他的行为,虽可以合乎礼,但亦不过是普通底“循规蹈矩”而已。无了解底人,只顺性而行,或顺习而行,他的行为虽可合乎道德,但只是合乎道德底行为,不是道德行为。他的境界,亦不是道德境界,而是自然境界。人欲求高底境界,必须靠智。孔子说:“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论语·卫灵公》)用我们于《新原人》中底话说,人的了解,可使人到一种高底境界,但不能使人常住于此种境界。虽是如此,但若没有了解,他必不能到高底境界。

照以上所说,则仁义礼智,表面上虽是并列,但实则仁义与礼智,不是在一个层次底。这一点,似乎孟子也觉到。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孟子·离娄上》)这话就表示仁义与礼智的层次不同。

儒家注重“义利之辨”。可见功利境界与道德境界的分别,他们认识甚清。求利底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行义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他们注重智。可见自然境界与其余境界的分别,他们亦认识甚清。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孟子·尽心上》)“由之而不知”底人的境界,正是自然境界。

不过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的分别,儒家认识,不甚清楚。因此儒家常受道家的批评。其批评是有理由底。不过道家以为儒家所讲,只限于仁义;儒家所说到的境界,最高亦不过是道德境界。这“以为”是错底。儒家虽常说仁义,但并非只限于仁义。儒家所说到底最高底境界,亦不只是道德境界。此可于孔子、孟子自述其自己的境界之言中见之。我们予以下引《论语》“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章,及《孟子》“养浩然之气”章,并随文释其义,以见孔子孟子的境界。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这是孔子自叙其一生底境界的变化。所谓三十、四十等,不过就时间经过的大端说,不必是,也许必不是,他的境界,照例每十年必变一次。

“志于学”之学,并不是普通所谓学。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又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同上)又说:“志于道。”(《论语·述而》)此所谓志于学,就是有志于学道。普通所谓学,乃所以增加人的知识者。道乃所以提高人的境界者。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谓学,是普通所谓学,是与道相对者。孔子及以后儒家所谓学,则即是学道之学。儒家所谓学道之学,虽不必是日损,但亦与普通所谓学不同。于《新原人》中,我们说:自然境界及功利境界,是自然的礼物。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是人的精神的创造。人欲得后二种境界,须先了解一种义理,即所谓道。人生于世,以闻道为最重要底事。所以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孔子又说:“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论语·子罕》)无闻即无闻于道,并非没有声名。

“三十而立”。孔子说:“立于礼。”(《论语·泰伯》)又说:“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上文说:礼是一种行为的规范,拟以代表义,代表在道德方面底中者。能立即能循礼而行。能循礼而行,则可以“克己复礼”。“复礼”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克己即克去己私。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其行为皆为他自己的利益。这种人,就是有己私底人。行道德必先克去己私,所以“颜渊问仁”,孔子答以“克己复礼为仁”。

“四十而不惑”。孔子说:“智者不惑。”(《论语·宪问》)上文说,智是对于仁、义、礼底了解。孔子三十而立,是其行为皆已能循礼。礼是代表义者,能循礼即能合乎义。但合乎义底行为,不必是义底行为。必至智者的地步,才对于仁义礼有完全底了解。有完全底了解所以不惑。不惑底智者才可以有真正底仁底行为,及义底行为,其境界才可以是道德境界。孔子学道至此,始得到道德境界。

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有人有志于学,但其所志之学,未必是学道之学。有人虽有志于学道,但未必能“克己复礼”。有人虽能“克己复礼”,但对于礼未必有完全底了解。对于礼无完全底了解,则不知“礼,时为大”。如此,则如孟子所谓“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孟子·尽心上》)执一即执着一死底规范,一固定底办法,以应不同底事变。孟子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这就是所谓“可与权”。人到智者不惑的程度,始“可与权”。孔子此所说,亦是学道进步的程序,与我们现所解释底一章,可以互相发明。

“五十而知天命”。仁、义、礼都是社会方面底事。孔子至此又知于社会之上,尚有天,于是孔子的境界,又将超过道德境界。所谓天命,可解释为人所遭遇底宇宙间底事变,在人力极限之外,为人力所无可奈何者。这是以后儒家所谓命的意义。所谓天命亦可解释为上帝的命令。此似乎是孔子的意思。如果如此,则孔子所谓知天命,有似于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知天。

“六十而耳顺”。此句前人皆望文生义,不得其解。“耳”即“而已”,犹“诸”即“之乎”或“之于”。徐言之曰而已,急言之曰耳。此句或原作“六十耳顺”,即“六十而已顺”。后人不知“耳”即“而已”。见上下诸句中间皆有“而”字,于此亦加一“而”字,遂成为“而耳顺”。后人解释者,皆以耳为耳目之耳,于是此句遂费解。(此沈有鼎先生说)六十而已顺。此句蒙上文而言,顺是顺天命,顺天命有似于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事天。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于《新原人》中,我们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做道德底事,是出于有意底选择,其做之需要努力。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做道德底事,不必是出于有意底选择,亦不必需要努力。这不是说,因为他已有好底习惯,而是说,因为他已有高底了解。孔子从心所欲不逾矩,亦是因有高底了解而“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此有似于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乐天。

于《新原人》中,我们说:宇宙大全,理及理世界,以及道体等观念都是哲学底观念。人能完全了解这些观念,他即可以知天。知天然后能事天,然后能乐天,最后至于同天。此所谓天即宇宙或大全。我们于上文说:知天命有似于知天;顺天命有似于事天;从心所欲不逾矩,有似于乐天。我们说“有似于”,因为孔子所谓天,似乎是“主宰之天”,不是宇宙大全。若果如此,孔子最后所得底境界,亦是“有似于”天地境界。

孟子自述他自己的境界,见于《孟子》论浩然之气章中。此章前人多不得其解,兹随文释之。

《孟子》云:“(公孙丑问曰:)‘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为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忘,勿助长也。’”(《孟子·公孙丑上》)

“浩然之气”是孟子所特用底一个名词。“何为浩然之气?”孟子亦说是“难言”,后人更多“望文生义”底解释。本章上文从北宫黝、孟施舍二勇士的养勇说起。又说孟施舍的养勇的方法是“守气”,由此我们可知本章中所谓气,是勇气之气,亦即所谓士气,如说“士气甚旺”之气。孟子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之气,与孟施舍等守气之气,在性质上是一类底。其不同在于其是浩然。浩然者大也。其所以大者何?孟施舍等所守之气,是关于人与人底关系者。而浩然之气,则是关于人与宇宙底关系者。有孟施舍等的气,则可以堂堂立于社会间而无惧。有浩然之气,则可以堂堂立于宇宙间而无惧。浩然之气,能使人如此,所以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孟施舍等的气,尚须养以得之,其养勇就是养气;浩然之气,更须养以得之。孟子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配义与道,就是养浩然之气的方法。这个道,就是上文所说,孔子说“志于道”之道,也就是能使人有高底境界底义理。养浩然之气的方法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了解一种义理,此可称为明道。一方面是常做人在宇宙间所应该做底事,此可称为集义。合此两方面,就是配义与道。此两方面的工夫,缺一不可。若集义而不明道,则是所谓“不著不察”或“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若明道而不集义,则是所谓“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若无此二方面工夫,则其气即馁,所谓“无是,馁也”。

明道之后,集义既久,浩然之气,自然而然生出,一点勉强不得。所谓“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朱子说:“袭如用兵之袭,有袭夺之意。”(《朱子语类》卷五十二)下文说:“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告子是从外面拿一个义来,强制其心,使之不动。孟子则以行义为心的自然底发展。行义既久,浩然之气,即自然由中而出。

“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左传》说:“师直为壮,曲为老。”壮是其气壮,老是其气衰。我们常说:“理直气壮。”理直则气壮,理曲则气馁。平常所说勇气是如此,浩然之气亦是如此。所以养浩然之气底人,须时时明道集义,不使一事于心不安。此所谓“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正之义通于止。”(焦循:《孟子正义》说)“勿正”就是“勿止”,也就是“心勿忘”。养浩然之气底人所须用底工夫,也只是如此。他必须时时明道集义,久之则浩然之气,自然生出。他不可求速效,另用工夫。求速效,另用工夫,即所谓助长。忘了,不用功夫,不可;助长,亦不可。养浩然之气,须要“明道集义,勿忘勿助”。这八个字可以说是养浩然之气的要诀。

有浩然之气底人的境界,是天地境界。孟子于另一章中云:“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我们如将此所谓大丈夫与有浩然之气者比,便可知此所谓大丈夫的境界,不如有浩然之气者高。此所谓大丈夫,“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不能说是不大。但尚不能说是至大。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能说是不刚,但尚不能说是至刚。何以不能说是至大至刚?因为此所谓大丈夫的刚大,是就人与社会底关系说。有浩然之气者的刚大,则是就人与宇宙底关系说。此所谓大丈夫所居底,是“天下”的广居,所立底是“天下”的正位,所行底是“天下”底大道。有浩然之气者的浩然之气,则“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天下”与“天地”这两个名词是有别底。我们可以说治国平天下,而不能说治国平天地。我们可以说天下太平,或天下大乱,不能说天地太平,或天地大乱。天下是说人类社会的大全,天地是说宇宙的大全。此所说大丈夫的境界是道德境界。有浩然之气者的境界是天地境界。此所说大丈夫的境界,尚属于有限。有浩然之气者,虽亦只是有限底七尺之躯,但他的境界已超过有限,而进于无限矣。

到此地位底人,自然“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自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但其不淫、不移、不屈的意义,又与在道德境界底人的不淫、不移、不屈不同。朱子说:“浩然之气,清明不足以言之。才说浩然,便有个广大刚果意思,长江大河浩浩而来也。富贵、贫贱、威武,不能移屈之类皆低,不可以语此。”(《语类》卷五十二)朱子此言,正是我们以上所说底意思。到此地位者,可以说已到同天的境界。孟子所谓“塞于天地之间”,“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可以说是表示同天的意思。

就以上所说,我们可以说:孟子所说到底境界,比孔子所说到底高。孔子所说的天是主宰底天,他似乎未能完全脱离宗教底色彩。他的意思,似乎还有点是图画式底。所以我们说:他所说到底最高境界,只是“有似于”事天乐天的境界。孟子所说到底境界,则可以说是同天的境界。我们说“可以说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法子可以断定,孟子所谓“天地”的抽象的程度。

孔子是早期儒家的代表。儒家于实行道德中,求高底境界。这个方向,是后来道学的方向。不过他们所以未能分清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其故亦由于此。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说,他们于高明方面,尚未达到最高底标准。用向秀、郭象的话说,他们尚未能“经虚涉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