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伐战围入灭取邑例第二十五

庄十年:二月,公侵宋。传:粗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

宣元年: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注:微者不得言遂。楚子遂也,不从郑人去遂者,尊者兼将。

襄十九年:晋士丐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传:还,善辞也,大其不伐丧也。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

定四年: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娄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注:月而不举重者,善录义兵。

襄二十三年:齐侯袭莒。〔案:僖三十三年注:轻行疾至,不戒以入,曰袭。〕

桓四年: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传:从王,正也。

桓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传:战不言伐。言伐,避嫌也,嫌与郑人战也。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注: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

十四年: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传:以者,行其意也。

十五年: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注:不举伐为重者,用兵重于会。嫌月为桓伐,有危举,不为义兵录,故复录会。

庄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于馀丘。传:邾娄之邑也。不系邾娄,国之也,君存焉尔。

九年:公伐齐纳纠。传:纳,入词也。伐而言纳,犹不能纳也。注:伐者,非入国词。

十四年:单伯会伐宋。传:后会也。

二十八年: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伐何以日?至之日也。战言伐,至之日也。《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使卫主之,未有罪尔。败不言师,未得乎师也。注:诈战者,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见直文。

三十年:齐人伐山戎。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传: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春秋》敌者言战。桓公之与戎狄,驱之尔。

僖十七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注:《春秋》前黜称氏也,伐国而含氏言之者,非主名,故伐之得从国举。

十八年: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战言伐,宋公与伐而不与战,伐者为客。伐者为主,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

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注:言以者,行公意,别鲁兵也。称师者,顺上文。

二十八年: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传:再言晋侯,非两之也。不言遂,未侵曹也,致其意也。

文三年: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传:为谖也。

襄十一年: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伐郑,会于萧鱼。传:此伐也。其言会于萧鱼,盖郑与会尔。

哀十一年: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注:战言伐者,鲁与伐而不与战。

桓十年: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言来战,近乎围也。偏战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注:鲁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

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传:后日,恃外也。内言战,从外也。不地,近乎围。郎亦近矣,犹可以地也。注:亲战龙门,兵攻都城,尤危,故耻之。绩,功也,取其绩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燕。战称人,败称师,重师也。言及者,明见伐者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

庄九年: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传:内言败,伐败也,复仇也。曷为使微者?公也。不言公,不与公复仇,复仇者在下也。注:时实不能纳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仇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复仇以死败为荣,故录之。

十年: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传:言次,伐也。齐与伐而不与战。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注:二国才止次,未成于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强,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于近邑,赖能速胜之,所以强内,且明臣子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僖十五年: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传:君获不言师,败绩也。

二十八年: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见贬例〕

三十三年: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见贬例月日例〕

文二年: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注:师敌君不正者,贱之,不嫌得敌君。

七年: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昧奔秦。传:偏战不言师败绩,敌也。

十二年: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传:同上。

宣十二年: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成元年:王师败绩于贸戎。传:王者无敌,莫敢当也。

二十六年: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见王鲁例内外例〕

十六年:甲午,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传:败者称师。楚不称师,王痍也。不言师败绩,未言尔。

昭十七年:楚人及吴战于长岸。传:诈战言战,敌也。

二十三年: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楹灭,获陈夏啮。〔见进黜表〕

隐五年:宋人伐郑,围长葛。传:邑不言围。言围,彊也。注:恶其强而无义,必欲得邑,故如其意言围。

僖六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传:邑言围,彊也。注:恶桓公行霸,强非所以附疏。

二十一年:执宋公以伐宋。楚人使宜申来献捷。〔见讳例〕

二十三年:齐侯伐宋,围缗。传:邑言围,疾重故也。注:襄公为楚所败,诸夏之君宜杂然助之,反因其困而伐之,痛与重故创无异。

二十六年:楚人伐宋,围缗。传:邑言围,刺道用师也。注:以师与鲁,未至,又道用之,恶其视百姓之命若草木。

成三年:叔孙侨如帅师围棘。传:汶阳之不服邑也。言围,不听也。注:与围外邑同罪,得曰取,不得曰围。

襄元年:仲叔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娄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传:为宋诛也。

十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传:伐而言围者,取邑之辞也。伐而不言围者,非取邑之词也。〔见讳例〕

十八年: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同围齐。十九年:公至自伐齐。传:致伐未围齐也。言围,抑齐也,为其亟伐也。或曰为其骄蹇,使其世子处乎诸侯之上也。

昭二十六年:公围成。注:恶公失国,幸而得运,复扰其民。不从叛书者,本与国俱叛,不从定公以亲围下邑讥者,昭无臣子,又即如定公当致也。

定十二年:公围成,公至自围成。〔见致例〕

哀三年: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传:伯讨也。

隐二年:五月,莒人入向。传:入者,得而不居也。注: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构怨结祸,更相报偿无已时。诸侯擅兴兵,不为大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不义之道。

五年:卫师入盛。传:将尊师众称某帅师,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君将不言帅师,书其重者也。

文十五年: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传:入不言伐,言伐至之日也。其日,至之日也。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见讳例〕

襄十二年: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运。注:讨叛也。封内兵书者,为遂举讨叛恶。遂者,得而不取,与不讨同。取运而自益其邑。

哀七年:公伐邾娄。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见讳例〕

八年: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见讳例〕

灭迁溃叛例入诛绝例内外取邑并详讳例

隐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见建始例〕

六年:宋人取长葛。传:外取邑书,久也。注:古者师出不逾时,今宋更年取邑,久暴师苦,众居外,故疾之。不系郑举伐者,明因上伐围取也。

襄十九年:取邾娄田自漷水。传:以漷为竟也。漷,移也。注:诸侯土地本有度数,不得随水。随水有之,当坐取邑。

次戍例见讥例讳例

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未有言伐者,其言追,大其为中国追也。未至而豫御之也于济西,大之也。

僖二十六年: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传:侈也。注:弗者,不之深者也。言齐人畏公士卒精猛,去之深远。国内兵不书而举地者,善公齐师去则止,不远劳百姓,过复取胜,得用兵之节。

襄十五年: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公救成,至遇。传:不敢进也。注:不言止次以刺之者,量力不责,重民也。故与至巂同文。封内兵书者,为不进张本。

庄十七年:齐人瀸于遂。传:众杀戍者也。注:遂人以药投于水中,多杀之。古者有分土无分民,齐戍之非也,遂不当坐也,故使齐为自积死,文也。称人,众词。不书戍将帅者,封内兵也。

释曰:孟子有言,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然则详于言兵,圣人将以禁暴诛乱,而维封建于不敝也。夫周之末失,强侵弱,众暴寡,士民涂炭,靡有定止,不思其所由失,而曰封建使然,于是悉废而郡县之,而天下卒以大坏。夫郡县之法,势不能重其权,久其任,如古诸侯也。一旦奸民流窜,盗贼蜂起,其殃民而祸及于国。秦汉之忽亡,晋季之纷扰,视三代之衰则悕矣。夫王灵不振,九伐之法不修,则去封建而乱亡益迫。王灵振,九伐之法修,则建亲贤而治道乃久。三季之失,非强侯失之,失驭侯之法也。肉袒请刑之意,变为下堂矣。采薇治外之制,依于晋郑矣。不此之訾,而訾封建,是因幽厉而废文武也,可乎?曰:然则《春秋》救周之敝,将奈何?曰:制国如周初,公侯之国不过方百里,伯子男之国不过方七十里,如五十里。其军赋之法,大国千乘,寓农者十万人;次五百乘,次二百五十乘,则五万人,及二万五千人。正羡之卒,大国不过二军,小国不过一军。其征发调遣之兵,方伯不过二师,诸侯不过一师,小国惟卒旅而已。故皆称人以听于方伯。其诸侯世子,既教于学,而誓于天子〔书曹世子来朝是也〕,天子复与之贤师良傅〔讥锡成公命是也〕,而理军国者又皆天子之命卿〔单伯是也〕。得其人如齐二守、晋随会、汉之贾董,亦足以佐治。而名山大川亳阪要害之所,又皆王官领之,犬牙相制,绣壤交错。平治则修朝觐聘享巡守会同之礼,一方有警则元戎十乘以先启行,而飞隼爰集,其车三千,不劳馈饷而可立致。觐文王之耿光,扬武王之大烈,虽万世不敝可也。在《易·比》之二曰“比之自内,贞吉”言建亲也;其四曰“外比之,贞吉”,言建贤也。《渐》之象曰“居贤德善俗”。太公率青,周公率兖,召公率冀,康叔率殷,其自治皆俭于百里,而纣之余风殄矣。二公分陕,尚父治内,而德广之所及远矣。贤圣之才不世出,则莫若修《春秋》之制,得如齐桓、晋文者,以为方伯连帅,则灭亡之祸可弭〔桓耻不能救〕,而侵夺之罪可正〔文班侵地〕。君国子民,求贤审官,以辅王室,以救中国,持世之要务,太平之正经,《诗》终《殷武》之意也。

地例第二十六

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传:昧者,地期也。注:会盟战,皆录地其所期处,重期也。又注: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例;以地定事者,不加于例。

四年:公及宋公遇于清。注:地者重录之。

桓十五年: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注:不举伐为重者,用兵重于会。嫌月为桓伐,有危举,不为义兵录,故复录会。

宣元年: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斐林,伐郑。注:殊会地之者,起诸侯为盾所会。

定四年: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娄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注:月而不举重者,楚以一裘之故,拘蔡昭公数年,然后归之。诸侯杂然侵之,会同最盛,故善录其行义兵也。

僖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注:因本会于曹南盟,故以地实邾娄,起为邾娄事也。〔详讳例〕

三十二年:卫人侵狄。秋,卫人及狄盟。注:不地者,起因上侵就狄盟也。

文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注:不地者,起公就于晋也。〔详讳例〕

宣十五年: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注:地以宋者,善内为救宋行,虽不能解,犹为见人之厄则矜之,故养遂其善意。

昭九年:叔弓会楚子于陈。注:陈已灭,复见者,从地名录,犹宋郜以邑录。不举小地者,顾后当存。

襄三年:公如晋。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公至自晋。注:盟地者,不于都也。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娄子、齐世子光。已未,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注:复出陈者,喜得陈国也。不重出地,有诸侯在,臣系君,故就上地。

十六年:戊寅,大夫盟。注:不重出地者,与鸡泽同义。

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注:先书地后书盟者,明出竟乃得专之。盟不地,方使上为出竟地,即更出地,嫌上地自为媵出地也。

桓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注: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

十三年: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传:不地,近乎围也。郎亦近矣,犹可以地也。

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注:不地者,因都主国。

僖二十二年:宋公及楚人战于泓。注:陆战当举地,而举水者,大其不以水厄人也。

文十二年:晋人秦人战于河曲。传:曷以为水地?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也。注:不言及,不别曲直,而地以河曲,明两曲也。

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注:陆战当举地,而举水者,大庄王闵堕水而佚晋寇。

昭五年:叔弓帅师败莒师于濆泉。〔见灾异例〕

文十一年:叔孙得臣败狄于咸。〔见灾异例〕

隐六年:郑人来输平。〔见讳例〕

隐十一年:公薨。传:弑也。不地,不忍言也。

桓十八年:公薨于齐。注:地者,在外为大国所杀,于国此危国重,故不暇隐也。

庄三十二年:公薨于路寝。注:在寝地,加录内也。夫人不地者,外夫人不卒,内书薨,已录之矣,故出乃地。

子般卒。注:称卒不地者,降成君也。

昭三十二年:公薨于乾侯。

宣九年:晋侯黑臀卒于扈。传:晋之邑也。诸侯卒于封内不地。卒于会,故地也。未出其地,故不言会也。注:左右皆臣民,虽卒于会,上危愈于竟外,故不言会。出外死有轻重,死于师尤甚于会,次之于人国,次之于封内,最轻。

襄七年:郑伯髡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传:诸侯卒其封内,不地。地,隐之也,弑也。〔见中国讳例〕

昭二十五年:宋公佐卒于曲棘。传:诸侯卒其封内,不地。地,忧内也。

隐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传:其地,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不地,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注:明当国者在外乃地尔,为其将交连邻国,复为内仇,故录其地,明当急诛之。

四年:卫人杀州吁于濮。

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注:地者,起以好会诱之。

十六年:楚子诱戎曼子,杀之。注:不地者,略也。

僖十九年:邾娄人执鄫子,用之。传:用之社也。注:不言社者,本无用人之道,言用之已重矣,故绝其所用处也。

昭十一年: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传:盖以筑防也。

桓十五年:郑伯突入于栎。传:郑之邑。不言入于郑,末言尔,祭仲亡矣。

襄二十五年:卫侯入于陈仪。传:卫之邑。不言入于卫,谖君以弑也。

哀二年: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传:卫之邑。不言入,于卫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

襄二十一年: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传:邾娄无大夫,重地也。

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莒无大夫,重地也。隐五年:公观鱼于棠。传:远也。

桓四年:公狩于郎。传:远也。

五年:大雩。注:不地者,常地也。

六年:大阅。注:不地者,常地也。

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其言于济西,大之也。

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至巂,弗及。注:国内兵不书而举地者,善公不远劳百姓,得用兵之节。

襄十五年:公救成,至遇。注:量力不责,故与至巂同文。

宣八年: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注:地者,绝外卒,明当有卒外礼也。

成十七年:公孙婴齐卒于狸轸。

宣十八年: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注:言至柽者,善其得礼。

襄十九年:晋士丐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注:言至穀者,未侵齐也。

昭二年:公如晋,至河,乃复。〔案:十二年、十三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同,见讳例。〕

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次于扬州,齐侯唁公于野井。注:地者,臣子痛君失位,详录所舍止。唁地者,痛录公,明臣子当忧纳公也。

隐七年: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其地,大之也。注:不地以卫者,天子大夫衔王命至尊,顾在所诸侯有出入,当赴其难,与国君等也。

成十六年: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丘。传:仁之也。曰在招丘,悕矣代公执也。注:善其过则称己,美则称君,累代公执在危殆之地,故地。不称行人者,在君侧,非出使。

释曰:昔子思子之述《春秋》,曰下袭水土。说之者谓袭,因也,谓记诸夏之事,山川之异,《春秋》一字,皆以制法,况会盟战取,书重辞复。汉之诸儒,每言尧舜禹贡三代所域,《春秋》所治,考而列之,亦承学之先务矣。然余观传之言,曰器从名,地从主人;又曰地物从中国,邑人名从主人,诸侯土地各有封疆里数,王者起,兴灭国,反取邑,不嫌不明。大哉言乎?《春秋》正中外十九国〔卒葬表十七合王鲁十九〕,以张治法,自余虽小国,不通盟会战伐者,常略之,而况土地乎。曰:然则子思子所云袭水土,不亦远乎?曰:夫何远之有!正封疆以建邦国,表山川以设险阻,《春秋》所治仍三代之治也。若因事以定地,因地以定事,亦重其事而加详焉尔。版图之要,水地之记,司徒司马司空之有司职之,岂圣王之事哉?是故有所弗学而后其学博,有所弗问而后其问审,有所弗思而后其思慎,有所弗辨而后其辨明。屑屑焉天文地理术数兵法之是求,亦浅之乎视圣人矣!

郊例第二十七

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传: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求吉之道,三禘尝不卜,郊何以卜?卜郊,非礼也。鲁郊,非礼也。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免牲,礼也。免牛,非礼也。伤者曰牛。三望,望祭也。祭太山河海,犹者通可以已也。讥不郊,而望祭也。

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传:之口缓也,不复卜养牲养二,卜帝牲不吉,则扳稷牲而卜之。郊必祭稷,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注:书改卜者,善应变得礼。

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夏五月,不郊,犹三望。〔见灾异例〕

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传: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注:当坐盗天牲,故讳。

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传:用者,不宜用也。郊用正月上辛。

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定十五年: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传:三卜之运也。注:已卜春三正,不吉,复转卜夏三月、周五月,得二吉,故郊。《易》曰再三渎,渎则不告,虽吉,犹不当为也。

哀元年: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右郊九条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闵二年: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注:礼,祫从先君数,朝聘从今君数。三年丧毕,遭禘则禘,遭祫则祫。

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传:大,祫也,合祭也。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注: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太祖庙中。礼,取其庙室笮以为死者炊沐。太祖,周公庙。陈者,陈列太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余孙从王父。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于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礼,天子特禘特祫,诸侯禘则不祫,祫则不尝。大夫有赐于君,然后祫其高祖。

定八年:从祀先公。传:顺祀也。注:不书禘者,后祫亦顺。

昭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桓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桓八年:春正月,己卯,烝。传: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常事书,讥亟也。注:属十二月已烝,今复烝也。

夏五月,丁丑,烝。传:讥亟也。注:与上祀同为亟也。〔案:亦讥不时,夏祭薄、冬祭盛也。〕

右禘祫祠礿尝烝九条

释曰:昔仲尼游于两观,喟然而叹鲁之郊禘非礼也,是天子之事守也。夫杞宋既不足征,周道则幽厉伤之。坤乾之义,夏时之等,舍《鲁春秋》,其奚适矣!坤乾虽亡,夏时具在。正月初岁,祭郊也。二月祭鲔,言祭禘也。禘以春夏,祫以秋冬,皆用仲月。郊雩用孟月,迎气以朔气之始,天子制也。是以《春秋》于僭八佾,则曰大恶,讳;于僭六羽,则曰小恶,讥。而郊禘独不讳且讥者,《春秋》天子之事也。然则郊禘之僭,何昉乎?盖僖公使季孙行父请命于周,而始为之也。里革之颂,至深切矣。其言成王命伯禽也,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而已,不闻其以天子之礼乐康周公也。其言山川也,曰泰山岩岩、鲁邦所詹而已,非若龟蒙凫绎之保有奄有也。其言郊禘也,曰周公之孙、庄公之子,惟恐其以非礼非道诬周公也。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鲁郊避夏正,而间以春秋,言匪解,微辞也。谓卜或不从,又有鼷鼠灾也,曰不忒。忒之为言,犹僭也。乃申之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騂牺,是飨是宜,降福既多,谓卜不从者,唯不宜斯不飨也,且以诸侯而欲受天子之福,假以溢我谁其收之,既多言弗戡也;又申之曰周公皇祖,亦其福女,盖曰皇祖后稷,乃天子之皇祖,周公乃女皇祖也。以禘礼祀,其不飨乎秋,而载尝以下讥大事所用也。泰山岩岩以下,讥三望也。令妻寿母,讥尊成风、立圣姜也。此非与《春秋》相发者哉!昭公将诛季氏,子家子以为不如正己。盖天子微,诸侯僭,大夫强,诸侯胁,其势固然。行父方请命于周,而桓宫已设私家矣,彻以雍,舞八佾,郊尤虽甚,其孰能禁之?故孔子曰周公其衰,又曰既灌而往,吾不欲观之。入太庙,每事问,曰是礼也。盖讥其小者,而大者则《春秋》壹讥云尔。惟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天子,故为朝天子,虽时祭犹有废阙,况敢干大礼以自取戾哉!礼之不明,国乃灭亡,乱贼之祸,接迹天下,其以此也夫!

阙疑例第二十八

隐三年:日有食之。注:不言月食者,其形不可得而睹也,故疑言日有食之。孔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

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传: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注:《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故有所失也。

桓五年:甲戌,己丑,陈侯鲍卒。传:也。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

十四年:夏五。传:无闻焉尔。

文十四年:宋子哀来奔。传:无闻焉尔。

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传: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某有罪焉尔。注:即纳上伯款,非犯父命,不当言于阳,又微国出入,不两书,伯不当再出,故断三字问之。时孔子年二十三,具知其事。后作《春秋》,案史记,知公误为伯,子误为于,阳在,生刊灭阙,夫子欲为后人法,不欲令人妄亿错不足。阳下言于北燕者,史文也。北燕本在上,从史文也。

释曰:昔夫子有言,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然则《春秋》受命制作,故首即改元称王,而兢兢于信史文何哉?盖其所更者皆新义,所存由多闻多见,而裁乎圣心。游、夏所莫能赞。故曰其义则窃取之矣。谓祖述宪章也。其所不革者,皆义。已空贯则阙疑阙殆,以明其无。我学者所当取法,故曰如尔所不知。何谓述而不作也。圣人之文,欲使人疑,疑而问,问而得,乃为心得。阙疑之意,又欲使人信,信而执,执而固,斯莫能破。故以其所阙知其无所阙〔哀十四年传曰备矣〕,是谓善学矣。夫子以天纵之圣,明天子之事,而于策书大体,犹详慎如此。然则不知而作之者,犹欲以郢书燕说失其真,悲夫!

主书例第二十九

隐元年:郑伯克段于鄢。注:不从讨贼辞者,主恶以失亲亲,故书之。

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注:主书者,不及事也。

祭伯来。注:主书者,以罪举。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

公子益师卒。注:主所以卒大夫者,明君当隐痛之也。

三年:日有食之。传:何以书?记异也。注:诸言何以书者,问主书。

武氏子来求赙。注:主为求赙书也。

四年:卫人立晋。注:主书,从受位也。

五年:公观鱼于棠。注:诸讳主书者,从实也。

庄六年:齐人来归卫宝。注:主书者,极恶鲁犯命复贪利也。

九年:齐人取子纠杀之。注:主书者,从齐取也。

十年:宋人迁宿。注:主书者,从宋也。

十七年:郑瞻自齐逃来。传:书甚佞也,曰佞人来矣!佞人来矣!注:重言来者,道经主书者若传云尔。

闵元年: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注:主书者,起托君也。

齐仲孙来。注:主书者,贼不宜来。

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注:主书者,起文从实。

〔案:二年注同。〕

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注:主书者,从内不绝录。

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注:主书者,从获人例。

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注:主书者,录王者所居也。

二十五年:宋荡伯姬来逆妇。注:主书者,无出道也。〔案:三十一年注同。〕

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注:主书者,从楚纳之。

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注:主书者,以起文公逐之。

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注:主书者,名恶,当见。

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注:主书者,恶天子也。

十五年: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注:主书与甲寅同义。

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注:以主坐在君侧,遂为罪也。

十八年: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注: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逐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

成八年: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注:主书者,善晋之义齐。

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注:主所以见曹伯归,本据喜时平国反之书,非录京师有力也。

十八年: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注:主书者,起其专封。

昭元年:莒去疾自齐入于莒,莒展出奔吴。注:主书去疾者,重篡也。

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注:主书者,恶纳篡也。

二十五年:齐侯唁公于野井。注:主书者,喜为大国所唁。

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注:主言入者,起其难也。

三十一年:黑弓以滥来奔。注:主书者,在春秋前,见王者起,当追有功,显有德,兴灭国,继绝世。

定元年:戊辰,公即位。注:主书者,重五始也。

八年:盗窃宝玉大弓。注:主书者,定公失政,权移陪臣,拘其尊卿,丧其宝玉,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不书拘季孙者,举五玉为重。

十二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注:书者,善定公任大圣,复古制,弱臣势也。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

十四年:卫世子蒯聩出奔宋。注:主书者,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

哀二年: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注:主书者,与顿子同。

三年: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注:主书者,善伯讨。

四年: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注:主书者,恶晋背叛,当诛之。

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主书者,恶诸侯君事夷狄。

释曰:董生有言,《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文成数万,其旨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又曰:《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而一以奉人。以是知《春秋》之为道屡迁,而其义必有所专主。其为文周流空贯,不言之眇,皆在深察一言之发,众例具举。是以说者各任其意,离其宗。何氏之于经,其最密者也。既审诀诐淫,判若白黑,而引伸触类,离根散叶,贯穿周顾,网罗完具,又虑用之者轻重失伦,源委莫究,辄下宗义,以正指归。窃尝以为,先汉以公羊断天下之疑,而专门学者自赵董生、齐胡毋生而下,不少概见,何氏生东汉之季,独能隐括两家,使就绳墨,于圣人微言奥旨,推阐至密。惜其说未究于世,故竟其余绪,为成学治经者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