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为天下溪,常德 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语译

知道雄的道理,却不与人争雄,反甘心守雌的一方,犹如天下的溪壑,必然众流归注,得到天下人的归服。既能得天下人的归服,他所禀受的道,自然也不会离散。不但如此,他更能回返原有的赤子之心,以达纯真的境界。

知道光明的一面,却不与人争光明,而甘居黑暗,才能为天下作法则。既能为天下人的典范,德行自无错失。不但如此,他更可归于无极,而回返道体。

知道光荣的一面,却不与人争光荣,而甘居耻辱,才可得天下人的归服。能使天下人归服,德行才算充足。不但如此,他更可返归为朴,与道体合而为一。

但是,万物变化不息,这种状态并不能长保,终有朴散为器的时候,而体道的圣人,仍能以浑朴的原则,来设官分制,做到“无为而治”。所以说:善治国家的人,不割裂事理,仅使万物各遂其性而已。

谈完整章,便知第四篇讨论的重点是在“人类天性的起源”。特别在本章和第三十二、第三十七章内,有极为详尽的描述。

庄子在《马蹄篇》中,借儒家对自然的伤害,与驯马师对马的伤害为例,慨谈保持人类原始天性的重要性。而老子也以“复归”、“朴”及“不割”等言辞,有力地表达了这个思想。

庄子序文中提到的“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是老子的基本学说。

驯马师伯乐

《庄子》之《马蹄》

马,蹄可以践踏霜雪,毛可以抵御风寒,饿了就吃草,渴了就喝水,高兴时便举足而跳,这才是马的本性,什么高台大屋对它来说,简直一无是处。

但是,自从伯乐(驯马师)出现,大放“我精于养马”的狂言后,马的命运便改变了。他剪它的毛,削它的蹄,把铁烧红,在它身上烙印,用头勒和脚靽约束它,用马槽马枥安置它,就这样而死的马十有二三。

再加上饮食不足,奔驰过度,前有嘴勒为累,后有鞭策威胁,马便死了大半。

陶工说:“我会捏黏土,能使它圆的像规画出来的,方的像矩画出来的。”木匠说:“我会削木材,能使它像钩一样弯,像拉紧的绳一样直。”这么说来,黏土木材的本性就是要合乎规、矩、钩、绳吗?后代的人不断夸说:伯乐精于养马,陶工、木匠精于黏土和树木。这并不表示他们深知物性,相反的,他们在损伤物性啊!反观治理天下的人,他们又何尝不是犯了同样的过失?

我以为,真会治理天下的人,他的行为绝不如此。百姓各具其性,譬如,织布而衣,耕田而食,这是他们的通性。这些本性浑然一体,毫无偏私,所以又称做顺应自然,放任无为的“天放”。真能治理天下的人,也就是让百姓自由发展本性的人。

因此,在盛德的时代,人民的行动稳重,举止端庄。那个时候,人们安居家中,不嗜外求,所以山上不辟小路,河里没有船只和桥梁,万物齐生,各不相犯,只和自己的邻居交往;禽兽众多,草木茂盛,而人不但没有害兽心,反而可以牵着禽兽到处游玩,也可爬到树上观看鸟鹊的巢穴。

在盛德的时代,人类和禽兽同住在一起,和万物共集聚于一堂,不知道什么君子和小人的分别。由于他们全部无知,所以保有了自己的本性;全部无欲,所以纯真无伪而朴实。能够朴实,人们才不会丧失本性。

但是,当圣人用心设仁爱的教化,用力创义理的法度时,天下就开始大乱起来,当他们发明放纵无度的音乐,制造烦琐的礼仪时,天下也就紧跟着分裂。

所以,完整的树木如不凋残,怎么能做出酒杯,白玉如不凿毁,怎么会有玉器?道德若不曾废弃,要仁义的教化有什么用?性情若不曾离开正道,要礼乐的制度又有何用?五色要是不混乱,谁去做文采?五声若是不混杂,谁来和六律?因此,损伤物的本性,制作器皿,是工匠的罪过;至于毁损道德,制作仁义,可就是圣人的罪过了。

知道就是离道——第十六章之三。

返璞归真

《庄子》之《秋水》

河伯问道:“什么叫做天然?什么又叫人为呢?”

北海若回答:“牛马生来有四只脚,就叫天然;若用缰绳络马头,环子穿牛鼻,就叫人为。所以说,如果能谨守不用人为毁灭人性,不因事故摧残性命,不为声名毁坏德行这些道理的话,也就可以返璞归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