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刊誤古、今文有不同者,别見考異。

宋朱子 編

仲尼閒居,曾子侍坐。子曰:「參,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復坐,吾語汝。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大雅云:『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爵禄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子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以下,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此一節,夫子、曾子問答之言,而曾氏門人之所記也。疑所謂孝經者,其本文止如此。其下則或者雜引傳記以釋經文,廼孝經之傳也。竊嘗考之,傳文固多傅會,而經文亦不免有離析增加之失。顧自漢以來,諸儒傳誦,莫覺其非。至或以爲孔子之所自著,則又可笑之尤者。蓋經之首統論孝之終始,中廼敷陳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而其末結之曰:「故自天子以下,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首尾相應,次第相承,文勢連屬,脈絡通貫,同是一時之言,無可疑者。而後人妄分以爲六、七章,今文作六章,古文作七章。又增「子曰」,及引詩、書之文以雜乎其間,使其文意分斷間隔,而讀者不復得見聖言全體大義,爲害不細。故今定此六、七章者合爲一章,而删去「子曰」者二,引書者一,引詩者四,凡六十一字,以復經文之舊。其傳文之失,又别論之如左方。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此以下皆傳文。而此一節蓋釋「以順天下」之意,當爲傳之三章,而今失其次矣。但自其章首以至「因地之義」,皆是春秋左氏傳所載子太叔爲趙簡子道子産之言,惟易「禮」字爲「孝」字,而文勢反不若彼之通貫,條目反不若彼之完備。明此襲彼,非彼取此,無疑也。子産曰:「夫禮,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其下便陳天明、地性之目,與其所以則之、因之之實。然後簡子贊之曰:「甚哉!禮之大也。」首尾通貫,節目詳備,與此不同。其曰「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又與上文不相屬,故温公改「教」爲「孝」,廼得粗通。而下文所謂「德義」「敬讓」「禮樂」「好惡」者,却不相應,疑亦裂取他書之成文,而强加装綴以爲孔子、曾子之問答,但未見其所出耳。然其前段,文雖非是,而理猶可通,存之無害。至於後段,則文既可疑,而謂聖人見孝可以化民而後以身先之,於理又已悖矣。况「先之以博愛」亦非立愛惟親之序,若之何而能使民不遺其親耶?其所引詩亦不親切。今定「先王見教」以下凡六十九字並删去。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王。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况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懽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况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懽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如此。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此一節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之意,爲傳之四章。其言雖善,而亦非經文之正意。蓋經以孝而和,此以和而孝也。引詩亦無甚失,且其下文語已更端,無所隔礙,故今且得仍舊耳。後不言合删改者放此。

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其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爲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助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此一節釋「孝,德之本」之意,傳之五章也。但嚴父配天,本因論武王、周公之事而贊美其孝之詞,非謂凡爲孝者皆欲如此也。又况孝之所以爲大者,本自有親切處,而非此之謂乎?若必如此而後爲孝,則是使爲人臣子者皆有今將之心,而反陷於大不孝矣。作傳者但見其論孝之大,即以附此,而不知其非所以爲天下之通訓。讀者詳之,不以文害意焉可也。其曰「故親生之膝下」以下,意却親切,但與上文不屬,而與下章相近,故今文連下二章爲一章。但下章之首語已更端,意亦重複,不當通爲一章。此語當依古文,且附上章,或自别爲一章可也。

子曰:「父子之道天性,君臣之義。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子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所不貴。君子則不然,言斯可道,行斯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此一節釋「教之所由生」之意,傳之六章也。古文析「不愛其親」以下别爲一章,而各冠以「子曰」。今文則合之,而又通上章爲一章,無此二「子曰」字,而於「不愛其親」之上加「故」字。今詳此章之首,語實更端,當以古文爲正。「不愛其親」語意正與上文相續,當以今文爲正。至「君臣之義」之下,則又當有斷簡焉,今不能知其爲何字也。「悖禮」以上皆格言,但「以順則逆」以下,則又雜取左傳所載季文子、北宫文子之言,與此上文既不相應,而彼此得失又如前章所論子産之語,今删去凡九十字。季文子曰:「以訓則昏,民無則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以去之。」北宫文子曰:「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愛,進退可度,周旋可則,容止可觀,作事可法,德行可象,聲氣可樂,動作有文,言語有章,以臨其下。」

子曰:「孝子之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爲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此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孝也。」

此一節釋「始於事親」及「不敢毁傷」之意,廼傳之七章,亦格言也。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此一節因上文「不孝」之云而繫於此,廼傳之八章,亦格言也。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弟;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悦,敬其兄則弟悦,敬其君則臣悦,敬一人而千萬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衆,此之謂要道。」

此一節釋「要道」之意,當爲傳之二章。但經所謂「要道」,當自己而推之,與此亦不同也。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爲人父者;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兄者;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君者。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

此一節釋「至德」「以順天下」之意,當爲傳之首章。然所論「至德」,語意亦疏,如上章之失云。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至敬,不忘親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此一節釋「天子之孝」,有格言焉,當爲傳之十章。或云宜爲十二章。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故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後世矣。」

此一節釋「立身揚名」及「士之孝」,傳之十一章也。或云宜爲九章。

子曰:「閨門之内,具禮矣乎。嚴父,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也。」

此一節因上章三「可移」而言,傳之十二章也。嚴父,孝也;嚴兄,悌也;妻子臣妾,官也。或云宜爲十章。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參聞命矣。敢問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弗爭於父,臣不可以弗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爲孝乎?」

此不解經而别發一義,宜爲傳之十三章。

子曰:「君子事上,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将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詩曰:『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此一節釋「中於事君」之意,當爲傳之九章,或云宜爲十一章。因上章「爭臣」而誤屬於此耳。「進思盡忠,退思補過」,亦左傳所載士貞子語。然於文理無害,引詩亦足以發明移孝事君之意,今並存之。

子曰:「孝子之喪親,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毁不滅性,此聖人之政。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爲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爲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傳之十四章,亦不解經而别發一義,其語尤精約也。

熹舊見衡山胡侍郎論語説,疑孝經引詩非經本文,初甚駭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爲信,而孝經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書質之沙隨程可久丈。程答書曰,頃見玉山汪端明亦以爲此書多出後人傅會,於是廼知前軰讀書精審,其論固已及。又竊竊自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鑿空妄言之罪也。因欲掇取他書之言可發此經之旨者,别爲外傳,如冬温夏凊、昏定晨省之類,即附始於事親之傳。顧未敢耳。淳熈丙午八月十二日記。孔叢子亦僞書,而多用左氏語者。但孝經相傳已久,蓋出於漢初左氏未盛行之時,不知何世何人爲之也。孔叢子叙事至東漢,然其詞氣甚卑近,亦非東漢人作。所載孔臧兄弟往書疏,正類西京雜記中僞造漢人文章,西京雜記之繆,匡衡傳注中顔氏已辨之,可考。皆甚可笑。所言不肯爲三公等事,以前書考之亦無其實,而通鑑皆誤信之,其他此類不一。欲作一書論之而未暇也,姑記於此云。

欽定四庫全書朱子語類卷八十二孝經

因説孝經是後人綴緝,問:「此與尚書同出孔壁?」曰:「自古如此説。且要理會道理是與不是。適有問重卦并彖、象者,某答以且理會重卦之理,不必問此是誰作、彼是誰作。」因言:「學者却好聚語、孟、禮、書言孝處,附之於後。」士毅

問:「孝經一書,文字不多,先生何故不爲理會過?」曰:「此亦難説。據此書,只是前面一段是當時曾子聞於孔子者,後面皆是後人綴緝而成。」問:「如『天地之性人爲貴。人之行莫大於孝』,恐非聖人不能言此。」曰:「此兩句固好。如下面説『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豈不害理?儻如此,則須是如武王、周公方能盡孝道,尋常人都無分盡孝道也,豈不啓人僭亂之心?其中煞有左傳及國語中言語。」或問:「莫是左氏引孝經中言語否?」曰:「不然。其言在左氏傳、國語中,即上下句文理相接,在孝經中却不成文理。見程沙隨説,向時汪端明亦嘗疑此書是後人僞爲者。」廣

「古文孝經亦有可疑處。自天子章到『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便是合下與曾子説底通爲一段。只逐章除了後人所添前面『子曰』及後面引詩,便有首尾,一段文義都活。自此後却似不曉事人冩出來,多是左傳中語。如『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季文子之辭,却云『雖得之,君子所不貴』,不知論孝却得箇甚底,全無交渉。如『言斯可道,行斯可樂』一段,是北宫文子論令尹之威儀,在左傳中自有首尾,載入孝經都不接續,全無意思。只是雜史傳中胡亂冩出來,全無義理,疑是戰國時人闘湊出者。」又曰:「胡氏疑是樂正子春所作。樂正子春自細膩,却不如此説。」

「古文孝經却有不似今文順者。如『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又著一箇『子曰』字,方説『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兼上更有箇『子曰』,亦覺無意思。此本是一段,以『子曰』分爲三,恐不是。温公家範以父子、兄弟、夫婦等分門,却成一箇文字,但其間有欠商量未通行者耳。本作一段聯冩去,今印者分作小段,無意思。伯恭閫範無倫序,其所編書多是如此。」賀孫

「孝經疑非聖人之言,且如『先王有至德要道』,此是説得好處。然下面都不曾説得切要處著,但説得孝之效如此。如論語中説孝,皆親切有味,都不如此。士、庶人章説得更好,只是下面都不親切。」賜

問:「向見先生説:『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非聖人之言。必若此而後可以爲孝,豈不啓人僭亂之心。而中庸説舜、武王之孝,亦以『尊爲天子,富有四海之内』言之,如何?」曰:「中庸是著舜、武王言之,何害?若汎言人之孝而以此爲説,則不可。」廣

器之問「嚴父配天」。曰:「『嚴父』只是周公於文王如此稱纔是,成王便是祖,此等處儘有理會不得處。大約必是郊時是后稷配天,明堂則以文王配帝。孝經亦是湊合之書,不可盡信,但以義起,亦是如此。」因説:「孝經只有前一段,後皆云『廣至德』『廣要道』都是湊合來演説前意,但其文多不全。只是諫諍、五刑、喪親三篇,稍是全文。如『配天』等説,亦不是聖人説孝來歷,豈有人人皆可以配天?豈有必配天斯可以爲孝?如禮記煞有好處,可附於孝經。」賀孫問:「恐後人湊合成孝經時,亦未必見禮記。如曲禮、少儀之類,猶是説禮節。若祭義後面許多説孝處,説得極好,豈不可爲孝經?」曰:「然。今看孝經中有得一段似這箇否?」賀孫

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此説如何?」曰:「此自是周公創立一箇法如此,将文王配明堂永爲定例,以后稷郊推之自可見。後來妄将『嚴父』之説亂了。」賜

問:「配天、配上帝,帝只是天,天只是帝,却分祭何也?」曰:「爲壇而祭,故謂之天;祭於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謂之帝。」

「『明』『察』是彰著之義。能事父孝,則事天之理自然明;能事母孝,則事地之理自然察。」道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