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编依韵脚分类,计分平韵、仄韵、平仄韵转换、平仄韵通叶、平仄韵错叶等五格。

(二)本编所收诸格,以适宜表达各种不同情感而又为多数人所采用者为主,间亦兼采不甚习见之调,但一般涩体概从省略。

(三)本编所收诸格,以所采标准作品之字数多寡为排列先后。

(四)每一格除标句、豆、韵外,每字逐一标明平仄,以-表平,|表仄,+表可平可仄。其有须兼顾特殊情况,如某字定要去声之类,并见附注。

(五)每一词牌,皆说明来历及所属各调,间或指出适宜表达何种情感。其无从查考或可泛用者从略。

(六)每一词牌,以诸家所最习用者为定格。其或句豆小有出入者,别为第一、第二等格,或加附注。又习用平韵改作仄韵、或习用仄韵改作平韵者为变格。

(七)每一词牌,原有平仄两体者,视其应用范围之广狭以定隶属,而以使用较少者附见于后。

(八)词有从七言绝句或单调小令增演为引、近、慢者,间亦依万树词律》旧例,依次排列,以明发展因由。

(九)每一格视传世名作之多寡,举一阕至若干阕以示例,供参考比较。

(十)每一格下所举唐宋词,以、表豆(在句中),“下划线”表句,“双下划线”表平韵,“直线式边框”表仄韵(均在句下),以便查核。唯少数按格中应作豆者,因文意而或有改标作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