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志

封域既分,制度斯起。通方经画人事,所以赞天工也。邑自新造,百务草创。城郭宫室、仓廪府库、庐井沟渠,间有作者,其名焉尔。数十年来,天子加意边疆,相其缓急而先后之。凡夫城郭以卫民、公署以莅民、陂塘水利以便民,水旱荒凶有备也、鳏寡孤独有养也:纲理目张,百废具举。「易」曰:『改邑不改井』。其亦斯义也夫。志规制。

其目四:城池(附街市)、公署(附行署、养济院、义冢)、水利(附潭港、桥梁、津渡)、仓廒。

城池(附街市)

公署(附行署、养济院、义冢)

水利(附潭港、桥梁、津渡)

仓廒

城池

县城在兴隆庄。康熙六十一年,署县刘光泗筑土城,周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东西南北设四门。左倚龟山,右联蛇山;外浚濠堑,广一丈、深八尺。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奉文环植刺竹,围绕三重。乾隆二十五年,知县王瑛曾就四门上,增建大炮台四座。

按汉晶错之言兵事有曰:『高城深堑,具兰石,布渠答』。苏林注:渠答,铁蒺藜也。又曰:『调立城邑为中周虎落』。师古注:虎落,以竹篾相连遮落之也。然则边方殊徼,土脉疏恶,制度未遑,原有因利乘便之计。今台地物土所宜,不藉壁垒市坚者,莿竹是也,其附根节密、其枝横生、其莿坚利。是郡邑周遭环植,而外布渠答,兼筑敌楼于东西南北之冲,矢石炮火可左右下;即百仞雉堞,岂能过哉!然匪直此也,费俭工省,苟乡庄村落并为培护,骎骎乎砦堡之固矣。

附录

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覆,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今据郝玉麟等奏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臣等再四思维,或可因地制宜,先于见定城基之外,买备莿竹,栽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捍卫。再于莿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朕览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城工非易,故有茨竹籓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皆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也。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港容三舟,旁皆巨石,峰棱如剑戟,舟行失尺寸,顷刻沉没。内设炮台,可恃以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水高港平,众艘奔赴,无所阻碍。大兵一入,即获安平港之巨舟,贼无去路,而抚其府市人民。南北商贾,一闻官军至,络绎捆载而来,相依以自保。物力既充,军气自倍。贼进不能胜、退无可守,各鸟兽散,终无所逃遁;故旬日可以坐定。向使贼众有城可据,收府市人民财物以自固;大兵虽入,攻之不拔。坐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与内地异,此即明效大验,固未可更议建制也。若谓台湾筑城,即以御台湾外寇,是又不然。从前两征台湾,皆先整兵,泊舟于澎湖之南风澳,以俟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至南北两路,可通之地虽多;然而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丰港、鹿仔港、大甲、二林、三林、中港、竹堑、蓬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鼓、东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于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于见定城基之外,栽植莿竹,藉为籓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着郝玉麟、赵国麟妥协定议具奏。钦此』。

(附)街市

兴隆庄街:在县治内。有县前街、下街仔、大街、南门口街、总爷口街、北门内街等处。

埤仔头街:在北门外。

小店仔街:在仁寿里,县北十五里。府治大路。

竿蓁林街:在仁寿里,县北二十五里。府治大路。

一滥街:在维新里,县北三十五里。府治大路。

半路竹街:在维新里,县北四十里。府治大路。

大湖街:在长治里,县北五十里。府治大路。

楠仔坑街:在仁寿里,县东十里。为观音山、阿猴林要地。

角宿街:在观音山里,县东二十里角宿庄。

下陂头街:在竹桥庄,县东二十里。五方凑集,市极喧哗,有草店头、草店尾、中街、武洛塘街等。大路之冲,凤弹汛在焉。

阿猴街:在阿猴社,县东三十五里。

新园街:在港西里,县东南四十里。

万丹街:在港西里,县东四十里。

嵌顶街:在港东里,县东五十里。下淡水巡检司公馆在焉。

阿里港街:在港西里,县东五十里。商旅贸易五方鳞集,市极喧哗。近移驻县丞署于此,为山猪毛番社要冲。

枋寮口街:在枋寮口,县东南六十五里。南近琅峤、东近傀儡山,军匠屯集之处。

公署

县署:在县城内,东南向。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重修大堂、二堂、三堂仪门;门左福德祠、门右监狱,悉如制。乾隆五年,知县程芳增建六房。十二年、知县吕钟琇增建露台。十七年,知县吴士元于二堂左侧增建天后宫。二十一年,知县丁居信于二堂右侧增建幕厅。二十七年,知县王瑛曾重修。

县丞署:在阿里港。原在港西里万丹街,乾隆二十六年知县王瑛曾奉文移建。

典史署:在县左。原在县龟山麓,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移建。

淡水巡检司署:在县东南大昆麓。雍正九年建。年久倾圯,今赁公馆在港东里嵌顶街(按县初设时,淡水巡司署在下淡水东港。寻以水土毒恶,移建赤山巅。今开辟既久,风气日和,东港、赤山材落纷阗,瘴厉不作,无烦辗转迁徙矣)。

儒学教谕训导署(见「学宫」)。

参将都司守备署(见「营署」)。

(附)行署

本县行署(俗称公馆):在府治宁南坊(按「旧志」载:『公馆在府治东安坊,康熙二十三年建』。久废,今改建察院署)。

儒学行署:原在府治西定坊,康熙五十四年教谕郭涛移建东安坊。五十八年,教谕富鹏业增建福德祠于署右。年久倾圯,今址无存。

参将行署:在府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建。今废。

(附)养济院

原在土墼埕。廉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置。雍正九年,土墼埕割归台湾管辖,院仍在。

(附)义冢

在县治西门外蛇头埔。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置。计地□亩□分,四至勒石定界(旧在台湾县大南门外魁斗山;今历年久远,邱冢累塞)。

附录

「府志」:直省各州县并设普济、育婴二堂,台郡以在海外独阙。顾台地土著者户口未繁,婴孩从无弃者。惟流移孤独,恒不免转死沟壑。乾隆十一年,巡使六十七、范咸特命新建普济堂。启曰:『自昔有虞氏重养老之典,而西伯发政施仁,以鳏寡孤独为先务。盖深念穷而无告之民,为惠鲜怀保者所尤宜加意也。国家气运昌隆,列圣相承,教养备举;重以我皇上仁心仁政,继五朝之积累、普四海之恩膏,固已举斯世之民,莫不措诸衽席突。惟是台郡僻在海隅,地本殷富,是以恤民之典间有所缺。比年以来,户口既盛而地不加辟,内地流民日聚。本院检阅四县文移,穷黎以贫病转沟壑者,不一而足。用是恻然心伤,与诸官僚熟筹。念国家令典:凡直省州县,各设有普济堂,安集流移,立法至善。东瀛一方,是典独阙,所宜急为举行者。同城文武诸公,悉以为然;余二人首先捐俸。今择地创建有日,但事须集腋而后成,政必图久方可继。是举也,近则物料有需、工匠有费,远则计日授粮、按月给发;其疾病医药、死亡赈恤之资,皆当一一筹及。苟非合赀共襄,曷克有济?且夫台之属,贫难相恤、有无相济,风土之善,载在「郡志」。台之绅士趋善急公,固无俟余二人之言也。爰道余二人补偏救弊之心,以为奉使职者分宜如是。彼都人士,要当共悉斯意耳』!

水利

按「旧志」:邑治田土乏水源,淋雨则溢、旱则涸。故相度地势之下者,筑堤潴水或截溪流,均名日陂。计邑内水以陂名十有七,而有泉者六、无泉者十一。然历年既久,今昔废兴或疆界迁移,因时定制;今列其现存者于左。至地势本下,低洼积水,有泉不竭而不甚广,曰潭、曰湖;有源而流长者曰港、曰坑。皆水利所关,因并载之。

内围陂,在内围社,县南里许。夏秋蓄水溉田。

硫磺陂,在兴隆庄,县南五里。有泉。陂周环,中隔一堤,分为上下蓄水,溉文庙田。鱼虾之利,原听民采捕。近有向儒学贌管者;种植莲花,收莲子之利焉。

将军陂,在凤山下庄,距县南三十余里。将军施琅所筑,亦名新陂。

凤山陂,在凤山庄,距县南四十里。周围五、六十丈,冬天不涸,灌田甚多。乾隆年新筑。

规仔寿陂,在凤山庄,距县南四十里。蓄水可灌田。

二滥埔陂,在维新里,县北三十五里。周围五十余丈,夏秋蓄水灌田。

三镇陂,在维新里,县北四十里。有泉灌田。伪时筑。

三老爷陂,在维新里半路竹,县北三十五里。有水泉,灌田颇多。伪时筑。

乌树林陂,在维新里,县北四十余里。无源;雨水则溢,蓄以灌田。伪时筑。

大陂,在嘉祥里,县北四十余里。无水源。周围七十余丈,蓄水灌田。伪时筑。

新园陂,在长治里,县北四十余里。陂不甚大,注雨水灌田。伪时筑。

覆鐤金陂,在维新里,县北四十余里。陂小,灌田少。

北领旗陂,在维新里,县北五十里。注雨水灌田。伪时筑。

大湖陂,在长治里,县北五十余里。周围二百余丈,有泉;蓄以灌田百余甲,鱼利亦多。伪时筑。

林内陂,在兴隆庄,县东六、七里。有源,蓄水灌田。近民新筑。

中冲崎陂,在仁寿里,县东十余里。源通冈山溪,注水灌田。伪时筑。

许公陂、盐埕陂,两陂相毗,俱在观音山脚,县东十余里。

石壁陂,在观音山横山下。

角宿陂,在观音山里。周围里许,灌田颇多。

眠牛湖陂,在观音山官庄。灌马料田千余亩。大小两陂相连。雍正四年筑。

面前埔陂,在观音山民庄。

赤山陂,在赤山庄,县东二十余里。周围百余丈,依赤山之麓,蓄水灌田。伪时筑。

竹桥陂,在竹桥里,县东二十余里。源出阿猴林,蓄水灌田;鱼虾之利,听民采捕。伪时筑,亦名柴头陂。

仁武庄陂,在仁武庄,县东二十余里。注雨水灌田。

万丹陂,在港西里,县东四十余里。夏秋蓄水灌田。

后港陂,在兴隆庄后港社,县西五里。陂长里许,有源,灌数庄田。春冬不涸。

施仁陂,在兴隆庄打鼓山麓,县西十里。汇硫磺陂、龙目井尾间,蓄以灌田。

按「旧志」载有五老爷陂、祥官陂在依仁里,今拨归台湾县。赏舍陂在凤山庄,苏左协陂在维新里,王田陂在嘉祥里,今多变迁:俱裁。

(附)潭港

按潭、港汇溪涧泉流,引以灌溉;利出自然,不烦人力,故所关水利为尤大。若海港汇潮流者不与焉。

泗洲潭,在县城内西门泗洲寺前,为泗洲寺放生池。大旱则涸。

莲池潭:在兴陆庄,即学宫泮池。荷花甚茂,故名。康熙四十四年,知县宋永清重浚。周围二百余丈,灌田二、三百甲。鱼虾之利甚多;原归学掌管,近听民采捕。然窥利者多,荷花几尽;所当加意培植,以壮宫墙景色。

田螺潭,在仁寿里子官庄,县北二十余里。潭不甚大,亦能灌田。

石螺潭,在仁寿里,县北三十余里。无源,注雨水灌田。大旱则涸。然产鱼亦多。

水蛙潭,在嘉祥里尖山仔,县北四十余里。蓄水灌田。番所筑。

草潭,在观音山里,县东二十余里。周围四、五里,鱼利甚多。无源,雨水涨满时,灌田数百余甲。大旱则涸。

龟潭,在观音山里浊水溪,县东二十余里。援剿右官田资其灌溉。今渐圯,更宜修筑。

蜈蜞潭,在观音山民庄。灌田颇多。

考潭,在竹桥里,县东二十余里。夏秋蓄水灌田。

滥尾潭,在小竹桥庄,县东二十余里。亦名金京潭。灌田极多。

井水港,在半山庄,县北七、八里。水源长由冈山溪回环数里而来,灌半屏、仁寿两庄田。大旱不涸。然未筑圳,田高者用桔槔引水,下者就田畔障支流入。

菱角港,在县北四十余里。东灌嘉祥里,西灌长治、维新二里田。周围二百余丈。中产菱角,故名。

茄苳坑,在半屏山庄,县东十余里。长流不竭,雨则涨满六、七尺。引以灌田。

冷水坑,在县东南四十余里。淡水会流于此,引以灌田。

附录

「诸罗县志」:凡筑堤潴水灌田,谓之陂。或决山泉、或导溪流,远者数十里、近者数里,不用筑堤,疏凿溪泉,引以灌田,谓之圳。远者七、八里、近亦三、四里,地形深奥,原泉四出,任以桔槔,用资灌溉,谓之湖、或谓之潭:此皆旱而不忧其涸者也。又有就地势之卑下,筑堤以积雨水,曰涸死陂;小旱亦资其利,久则涸矣。

「诸罗县志」:台地所最宜加意者,莫如水利、津梁。何则?地溥且长,田可以井。畏涝者,秋涨骤怒,海潮汇之,虽史起、郑白无所用其智力矣;畏旱者,因山泽溪涧之势引而灌溉,先王之沟洫浍川,讵异是哉?然穿凿泉源,旁通曲引,木石之用、功力之烦,既已不赀;而岁有冲决,修筑之费半于经始。故愚者怠于事而失其利,智者有其心而绌于力。且乡井之众,谋多不集;非官斯土者激劝有道,考其成功,不委诸草莽,即废于半涂耳。

(附)桥梁

按邑不产石,运载维艰,故少绵亘长桥,惟架木或编竹为之。然土松水涨,不能久固。「旧志」所载,如万丹桥、二桥仔、大甲桥、喜树仔桥等,或圯坏、或改隶,今悉裁之。小店仔桥,在仁寿里小店仔街,县北二十里。木梁,长二丈许,舆马俱可通。

鲫仔潭桥(俗呼二滥桥),县北四十里,地当孔道。康熙三十一年,南铬营参将吴三锡建;久坏。五十三年,乡民林鼎重建。今复圯。夏秋水满,以小舟济人(渡费甚轻,例给铺司走递辛劳)。冬春水浅,编竹覆土其上,舆马可通(桥亦系铺司自造,不累官民,亦一善策也)。

冈山溪桥,在嘉祥里,县北四十里。编竹覆土,舆马可通。

凤山港桥,在长治里,县北四十里。夏秋溪涨,用竹筏济人;冬春水浅,编竹覆土其上,以通舆马。康熙年间,庄民同建。

楠仔坑侨,在观音山楠仔坑街,县东十里。架木为桥,长二丈许,舆马可通。康熙年间,参将吴三锡建。后圯,居民相继修。

中冲崎桥,原在观音山里,今废未建。

赤山仔桥,在赤山庄,县东十五里。架木为桥。乡民建。

竹子港桥,在竹桥庄,县东二十里。架木为之。

陂腹内桥,在大竹桥里陂腹内庄,县东二十里。架木为之;高九尺,长十余丈。干陆二十一年,职员傅联选等建。

坑仔口桥,在下淡水,县东南五十里。架木为之。康熙年间,参将吴三锡建。寻圯,庄民相继修。

(附)津渡

按乾隆三年奉文:台地渡税,概行裁革;民资利济,行旅讴歌矣。旧有喜树仔渡、安平镇渡,今改隶;并裁。

硫磺水渡(亦称田尾渡),在县东七里大路之冲。宽十余丈,有潮流,小舟渡人(年贌税银二十两,为朱子祠香灯费)。

小硫磺渡,与硫磺水渡路相连,在县南七里。系南乡往来必经之地。有潮流,亦有舟楫停泊,以竹筏济人(「旧志」未载)。

兰波岭渡,在港西里,县东北四十里。小舟渡人(即上路头渡。渡税系府治万寿亭香灯之费)。

阿猴渡,在港西里,县东四十里。小舟渡人。

万丹渡,在港西里,县东四十里。小舟渡人(二渡即中路头渡)。

新园渡,在港西里,县东四十里。小舟渡人(即下路头渡。以上三渡,皆八社番掌管,贌渡为中元之资,官司怜恤竆番之意也)。

按以上四渡,俱系淡水溪渡;一水环流,分而为四。中浮沙洲一片,春冬水浅,不过数十丈间耳;夏秋泛涨,沙埔淹没,渡程几至四、五里。又系横流冲水而渡,常有济渡覆溺者。凡遇大水泛滥,往来宜慎。

排仔路头渡,在港东里,县东四十里。以竹筏济人。

万丹港渡,在兴隆庄,县西四、五里。阔约十余丈,系内海小门。从府治渡海及滨海村庄往来,必济斯渡。小舟渡人。

岐后渡,在兴隆庄打鼓山麓,县南七、八里。港阔三里许,往岐后贸易或采捕者经此。外为岐后汛,弁兵渔庄往交甚伙。小舟渡人。

二层行溪渡,在长治里,县北五十里许。溪北属台,溪南属凤。原有木桥,今废。小舟渡人(「旧志」入「桥梁」)。

蛲港渡,在仁寿里,县西北三十余里。海口小渡。

弥陀港渡,在维新里,县西北三十余里。以竹筏渡人,马、轿可渡。外通大海(「旧志」未载)。

仓廒

按天下仓储,天庾所关,预备最亟。至台地征本色而不征折色,且地卑湿、多风雨,建置尤繁。凤邑仓廒,在县治一,收贮近县庄里供粟;在府治四,收贮近郡庄里及舟运可至供粟。他如社仓及八社等仓,皆随地制宜,故创置不得不详云。

供正粟仓共五所:

一在县治,计三十八间(按「旧志」载十二间,内在兴隆庄七间、在观音山庄二间、赤山庄二间、半屏山庄一间,皆各庄管事自建自修。今皆在县治,因时定制,多不如旧云)。

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二十一间(按「旧志」载:一在东安坊公馆西,计三十间;伪时建,名万年仓,后为各业户管事同修。一在东安坊公馆南新营尾,计一十一间;各业户自修建。一在东安公馆北,计五间;亦各业户自修建。今所存二十一间,皆未必如旧云)。

一在府治大埔,计二十间(新增建)。

一在安平镇,计二十五间(按「旧志」载:十间,伪时建,历年各业户管事同修。今增建十五间,皆县外庾也)。

一在府治钱局,计三十八间(「旧志」载三十二间。乾隆十二年奉文:台榖先实台仓,后准买运内地;付台湾府掌管,贮谷二十万石。台、凤、诸三万拨仓收贮,凤山就钱局旧仓增建六间,归府掌贮)。

社仓一所(按康熙四十八年,福建巡抚张伯行檄各县设立社仓,捐粟则官与绅矜共之,掌管则仓长与乡耆同之。出入听民自便,令各学教官查核其成。本县知县宋永清捐建七所,一在兴隆庄、一在下中洲、一在内土库、一在半路竹、一在半屏山过甲、一在下陂头、一在崁顶,各一间。今皆圯坏久废,惟万丹街另建一所二间)。

八番社社仓共八所(「旧志」载:放■〈纟索〉社一十七间、茄藤社二十四间、力力社三十六间、下淡水社一十六间上淡水社九间、搭楼社一十四间、武洛社八间、阿猴社七间、雍正四年奉文:豁免番妇征粟三千六百八十八石,议准存粟四千石,借给八社穷番籽本口粮十春借秋还,永不收息。每社建仓二间收贮,八社共仓廒一十六间为定额。余仓只借收贮买运兵眷粟石,非一定规制也):一在放■〈纟索〉社,定额二间;一在茄藤社,定额二间;一在力力社,定额二间;一在下淡水社,定额二间;一在上淡水社,定额二间;一在搭楼社,定额二间;一在武洛社,定额二间;一在阿猴社,定额二间。

监仓一所(以贮监谷),在县治旧仓后,计五间。乾隆二十四年,知县王瑛曾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