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特孟已经流浪了一些日子,每到一处便住宿一两天,到处受女人的渴慕与佳惠,受太阳的焦灼。因为流浪与饮食的欠缺,他变得瘦了。许多女人在清晨大早与他告别而去时,有些还流着眼泪。他有时也想到:“为什么没有女人会留在我身边?为什么她们爱我,为了一夜的爱情而愿意破坏她们的情操?为什么她们都这样急忙回到丈夫身边去?为什么都怕丈夫殴打呢?”没有一个女人真心地请求他留下,也没有一个女人请求跟他离去,共享爱情,一起在流浪中甘苦共尝。他确是未曾邀请过别人,也没有想到去引诱别人,自己心中是自由自在的,不曾记得曾经倒在他情人怀中时的渴望。但他是奇妙而有点悲哀的,爱情到处都是同样的短暂,女人们的爱像他自己的一样,来时热情如火,去时烟消云散。这样是对的吗?随时随地都是这样的吗?难道这是由于他的缘故,女人们对他这样倾心,发觉他是多么英俊潇洒吗?可是她们除了要求他在干草堆里,或是在青苔上作短暂无语的勾当之外,难道就不期望别的了吗?她们会这样是因为他过着流浪生活,居无定所,无法给她们保障而觉得沮丧吗?还是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女人们把他当作漂亮的玩偶玩弄,然后就都回到她们丈夫那里去,即使她们会挨打也不在乎吗?这些都是戈特孟所不知的事情。

戈特孟因为女人而学到了不倦不怠。的确,他对那些没有丈夫、对男人一无所知的年轻姑娘更是心向往之,渴慕地爱着她们;可是姑娘们大多数是可望而不可及,都是可爱的、胆怯的和谨慎的。不过他也乐于向女人们学习的,每个女人都会给他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一种姿势,就是接吻的方法,或是特殊的玩弄技巧,方法极为别致,或是依从,或是自主。戈特孟全都学会了,如同孩子般事事不厌,一味好奇,适应任何的诱惑,他本来就是用这些来赢得女人芳心的。单是他的美貌并不足取,他之所以能这样容易引诱女人,就是这种天真烂漫,这种随便、天真无邪的好奇心,准备应付女人对他的任何要求。他与爱人在一起时,就变成得意忘形,随爱人的心之所欲,他有时温柔与耐心地等待,有时又急躁难耐,一会儿像第一次那样纯洁,一会儿又做作得像个老手。他随时准备着调情、肉搏、叹息、大笑与恬不知耻的态度,他的作为并不使女人很欢喜,也不是女人诱他的。但只要是感觉灵敏的女人,很快就会对他以身相许的。

他不仅在短期内学到许多爱的样式与爱的本领,吸收了许多情人的经验,而且也学会了观察女人的姿态、印象、肌肤、香气,每个女人都是不同的;他对任何声音都有纤细的听觉,能从声音里听出女人的类型,得知她性爱能力的程度;他总是以新的刺激观察种种的差别,诸如头在颈上的位置,毛发与额角的区别,膝盖骨的活动。他在黑暗中,或是闭起眼睛时,都能以敏感的手指辨别出女人的头发,皮肤与柔毛的种类。他早已开始不在乎流浪生活的滋味,只顾注意知道与区别女人的能力,而且愈来愈敏锐,愈丰富,愈深刻。他对女人与爱情能认识到上千的种类,由个别到整体,正像许多音乐家,不仅能演奏一种乐器,也能三四种,五六种,他的敏于认识女人,也许是他的天赋。可是这些有什么用?会有什么结果?他虽不晓得,却觉得自己是欲罢不能了。他本来对拉丁文与论理学是有能力的,但并不是特殊而惊人的天分,倒是对女人的谈情说爱,学得轻松自如,真是过目不忘,而且经验愈来愈多,有条不紊。

戈特孟出游已有一两年了,这天来到一个有两个美丽而年轻女儿的殷富骑士的邸宅。现在已是初秋,照他去年秋冬两季的经验,一到夜里就会变得寒冷,想到未来的季节,不无忧虑,冬季旅行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向骑士邸宅请求食宿,这里的人款待了他。当骑士听见这个客人有学问,会希腊文时,就把他从仆役们的桌上叫到自己的桌上,待他如同上宾。两个女儿马上低头注意着他,大的已18岁,小的还不到16岁,姐姐名丽娣雅,妹妹叫尤丽安。

第三天戈特孟要走了,他认为这两个美丽健康的小姐对他不太有希望,而且这里也没有别的女人能使他愿意留下。哪晓得第二天早餐后,骑士把他叫到自己的房间去,那是骑士特别用意布置的。老人客气地对这青年谈到自己喜欢学问和书籍等的话,并拿出收藏书籍的一个小箱子给他看,又把特别设计的书桌指给他看,还有最上等的纸张和羊皮纸。后来戈特孟渐渐知道这位善良的骑士,年轻时上过学,但后来完全因战争而过着世俗的生活,直到生了一场大病,得到神的忠告,才彻悟得要去朝圣,以忏悔他罪恶的青年时代,他曾去罗马,甚至到过君士坦丁堡(Konstant nopel为土耳其之城市)。等到他回到乡里,父亲已死,家中无人照料,这才在家成亲。谁知太太生了两女之后就去世了。现在他已迈入老境,不事外出,因此着手写他昔日朝圣的详细游记,现在已写成了好几章,可是——他曾向青年承认——他的拉丁文很差,非常不便。此刻他赠给戈特孟一袭新衣,免费供应膳宿,要求戈特孟润饰文章,并帮他清及续写余稿。

时值秋季,戈特孟知道这天气对于穷困的流浪者来说是个什么滋味。这袭新衣正是他所希望的,尤其更值得注意的是能与漂亮的两姐妹有更长的时间相处,前途更大有可为,所以他立刻答应了。两三天之后,女管家雷亚拉开存放布料的柜子,看见有一块好看的咖啡色布料,要再给戈特孟做一套衣服和一顶帽子。骑士早就想到要做套黑色的学士服给他,但是他的客人并不知道,因此便趁着这个机会向他说了。做好的这套漂亮衣服,穿起来一半像是侍童,一半像是猎人模样,不过对他来说却非常合适。

拉丁文的进行很顺利,两人把写好的文章都已一起修改过了,戈特孟不但改正了许多不正确与遗忘的单字,而且也把骑士欠妥的文句改写成完美的拉丁文,结构优美,文体干净利落,骑士对这一切感到非常满意,大加赞赏,就这样,两人每天至少在一起工作两小时。

在这个城堡里设有防御设备,范围广大得有如农庄,戈特孟多半在这里消遣,不是参加打猎,就是向猎师恒利奚学习拉弓射箭,要不然就是驯犬与骑马,戈特孟做这些是随心所欲的。难得看见他是一个人的,他总是与犬马在一起,或者同恒利奚或女管家雷亚谈天,这个女管家是个老太婆,声音粗得像男人,不管与饲犬的童子或是牧羊的人,总是喜欢开玩笑或纵声大笑。此外,隔邻是家磨坊,戈特孟要与磨坊的老板娘调情是不难的,但戈特孟这次却洁身自好,无所往来。

至于骑士的两个女儿则使戈特孟异常倾心,妹妹更美,却很拘谨,几乎没有同戈特孟说过话,他对姐妹俩都很细心而有礼貌,可是两姐妹总觉得他像是在不断地求爱似的,妹妹变得很傲慢,闭关自守,因为她胆子小;姐姐丽娣雅则觉得他不同凡响,半是尊敬,半是嘲弄他,把戈特孟当作是由学者所变成的怪异动物,向他提出许多好奇的问题,问他在修道院里的生活,可是总带有讥笑的意味,自以为是千金小姐,而看不起他。不过他对这些都还同意,把丽娣雅当作贵妇人似的,而把尤丽安视为小修女。他在晚餐之后,常与二位小姐长谈,即使丽娣雅在院子或花园中与他攀谈或嘲弄他,他也会感到满足而觉得情况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这年秋天,院中高大榕树的叶子好久都没有落过,花园里的翠菊与玫瑰还一直盛开着。那天来了一个客人,是邻近的地主,也是个骑士,带着太太与马夫同来,因为秋高气爽而举行盛大的旅行。现在他们路过这里请求过夜,主人很客气地接待他们,同时把戈特孟睡的床从客房搬到书房,还宰了几只鸡,从磨坊那里取来鱼,以款待新来的客人。戈特孟也高兴地参加了盛大的宴会,而且立刻觉得那位来客的夫人在注意他。他几乎还不熟悉她的声音和容貌,却一下就对她非常倾心,同时他也发觉丽娣雅的脸色大变,默默地坐在那里,观察他与那位夫人。当晚宴进行时,那位夫人的脚与戈特孟的脚在桌下开始了触动,这种触动不仅使他动心,也使丽娣雅好奇与热烈地在暗中窥看。终于戈特孟故意把刀子掉落地上,弯到桌下用柔和的手去摸那位夫人的脚和腿,丽娣雅看得大吃一惊,紧闭双唇,然后众人又听他继续讲修道院里的趣闻,他在讲时觉得那位女客正把他的话当成是求爱的话语般地注意倾听,其余的人也都很注意倾听,他带着守护神般的善意,客人虽然面不改色,倒也被青年人的话打动了。丽娣雅从未听见他讲得这样眉飞色舞,目光炯炯,声音里寓有幸福与爱的歌颂,听得3个女人各有所感,尤丽安是激烈的反抗与峻拒,骑士的太太听得愉快而满足,丽娣雅的心里则悲喜参半,兴起激烈的妒意与轻微的防御,脸色不悦,两眼闪烁。戈特孟觉得所有这些浪潮,都像是对于他求爱的秘密回答,一起向他冲击而来,宛如群鸟绕着他的身旁争宠,有的归顺,有的抗拒,有的争斗。

餐后尤丽安回去了,漫漫长夜,她点了磁烛台上的蜡烛,如同小修女似的,足不出户,其余的人还继续坐了一小时光景,两个男人在谈收获、帝王与主教,丽娣雅则起劲地听着戈特孟与那夫人之间滔滔不绝而无聊的谈话,但是他们的谈话却有着美妙的气氛,眉来眼去,声色随之,一言一语都含有深长的意味,温暖得如沐春风,丽娣雅既渴望又厌烦地呼吸着这种气氛,看见或觉得戈特孟的膝在桌下逗弄那夫人的膝,看得她觉得像是在自己身上逗弄般,不由得一阵震颤。她回到房里后不曾入睡,心跳地偷听到半夜,而相信这两个人此时正会在一起。她没有打扰他们,想到他们会拥抱、接吻时,不禁兴奋得发起抖来,同时她又害怕又希望,巴不得那受骗的骑士会来袭击这对情人,把他的短剑刺进这轻薄青年的心中。

第二天早晨天亮时,湿风吹拂,客人谢绝了一切挽留与邀请,立刻就要起程了。这时丽娣雅在场,客人们已登上了马,她同他们握手道别,但她的目光则集中在骑士夫人上马时的光景,看见夫人的脚踩在戈特孟伸出来的手上,他的右手握着夫人的皮靴,一下用力把她托上马去。

客人们已经走了,戈特孟回到书房里去做事。半小时后,他听见楼下丽娣雅命令的声音,又听见牵出马来的响声。他的主人走到窗口,望向下面,微笑着摇摇头,当丽娣雅骑出院子时,他们都目送着她。今天他们的拉丁文著述没有多少进展,戈特孟心不在焉,主人也乐于让他比平常早些走了。

戈特孟满不在乎地把马从院子里牵出来,迎着冷湿的秋风,疾驰到变色的草原里去,觉得马跑得热了,自己的血液也热烘烘的。他骑过已收割了的田地、未耕种的荒地与有芦苇的沼泽地,越过有木贼与藓苔的地方,骑得气喘吁吁的,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又穿过有小榛树的山谷,有沼泽的松林,然后横过褐色而空旷的荒野。

他在一个明显突出在银灰色天空下的高岗上,发现了丽娣雅的芳踪,她高踞在缓缓而行的马上。戈特孟立刻向她那边疾驰而去,她发觉了,连忙催马加鞭,想要逃走,他一时看不见她了,但一会儿又看见她飘着的头发,立刻追上去如同追猎似的,而且满心喜悦,用清脆的声音鼓励马儿前进,眉飞色舞地驰去,越过田野,穿过树丛,沿着河堤,直向美丽的逃跑者追去。他想,一下子就会追上她了。

当丽娣雅知道无法逃脱时,也就让马慢下来。她没有面对追赶者,傲慢而漠不关心地前进,若无其事的,好像只有她一个人似的。他策马到她旁边,两匹马安然走着,但是人和马都是火热的。

“丽娣雅!”他低声说。

她没有回答。

“丽娣雅!”

她还是不作声。

“丽娣雅,从远处看你骑马,是多美啊!你的头发飘动得有如金光闪过。嗳,你逃避我,这又何苦!我到现在才发觉你有点喜欢我。本来我是不大清楚的。你刚才想逃,一定是为了昨晚的事,我突然明白了。喔,小姐,美人儿,你一定是累了,我们下马歇歇吧!”

他立刻跃下马来,同时抓住她的马缰,免得她再逃走。她脸色发青地俯视着他,他想把她从马上抱下来,她却哭了。他小心地扶她走了几步,然后放手让她坐在枯草上,自己跪在她旁边。她坐着饮泣,勇敢地挣扎,同时不哭了。

“哼,你这样坏!”她开始说,几乎还是泣不成声的。

“我这样坏吗?”

“你是个好色之徒,戈特孟,你说的话,我再也不要听了,那是恬不知耻的话,你说那种话是有失体面的。你怎么会相信我是喜欢你的呢?我昨晚所看到的你的举动,是一辈子也不会忘掉的!”

“昨晚你看见了什么?”

“啊呀,别装蒜,别撒谎了!真是既丑恶又无耻的勾当。你在我眼前对那女人干了好事,你不知耻吗?你还用脚在桌子下碰她的脚,在我们桌子下面!在我面前!现在她走了,你就来动我的脑筋了!你真不知羞耻。”

戈特孟早已后悔刚才对她说了那些话,在他把她从马上接下来之前就后悔了。为什么自己这样蠢,在恋爱时期何必说那么多废话呢!要是刚才不说有多好!

他什么也不说了,跪在她的旁边,这时她看到他是多么漂亮,又怜又爱,又令人气恼。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抱憾的,她所说的都是气话,从她的眼里依然可以看出爱意,而且连她痛苦得抽搐的嘴唇也是可爱的。他相信她的眼睛比她的话更来得真实。

她是在等着他的回答,他却默不作声,丽娣雅的话更厉害了,用泪眼盯着他,重复地问:

“你真的不知羞耻吗?”

“对不起,”他温顺地说,“我们别谈这些煞风景的话。这是我的不好,原谅我!你问我是否不知耻?不,我是知耻的。可是我爱你,恋爱是不知道羞耻的。你别生气啊!”

她似乎没有听见,撅起嘴望向远处,仿佛旁若无人似的。这种情形是他从来没见过的。

他轻轻地把脸搁在丽娣雅的膝上,接触到她的肌肤时马上觉得一阵快意的舒服,可是他仍然有点踌躇与悲哀。而她似乎依然漠不动心,木然坐着,望向远处。这是多么尴尬,多么悲哀的场面!不过膝盖紧靠着他的面颊是愉快的,她并没有把他的脸推开。他闭着眼睛把脸贴在她的膝上,渐渐地感受到她那种高贵的气质。戈特孟愉快而感动地想着,这高贵而年轻的膝盖,是多么配她那修长的、美丽的、圆滑的指甲。他感激地紧倚在膝上,好像面颊与嘴在同膝盖说话似的。

现在他觉到她的手在战栗,轻巧如鸟般地在他的头发上轻抚着,可爱得一如小孩的嫩手。他已经多次仔细去注视过丽娣雅的手了,它几乎和他自己的手一样,修长而有着美丽而凸起的玫瑰色长指甲。现在她那又长又可爱的指头羞怯地在同他的鬈发摩擦了,那言语虽然是幼稚与忧惧的,却是爱的言语,他感谢地把头在她手里蠕动,感觉到面颊与颈子触到了她的手掌。

这时她说:“我们该回去了。”

他抬起头,温柔地望着她,轻盈地吻着她修长的手指。

“好了,起来,”她说,“我们必须回家了。”

他立刻听从了,二人都站起来,跨上马就走了。

戈特孟满心喜欢,丽娣雅是多么美,如同小孩般的纯洁与温柔!他还没有吻过她,可是她这样地贡献了爱,是她自愿的。

他们骑得很快,在快到里院入口时,丽娣雅吃惊地喊道:“我们多蠢啊!我们真不该两人同时到达的。”当他们跨下马来时,马童已经跑过来了,她连忙向他热烘烘地耳语道:“告诉我,你昨夜是否到那女人那里去了?”他摇了好几次头,一面在卸马鞍。

午后父亲出去,丽娣雅走到书房里去。

“是真的吗?”她立刻热情地问,他知道她是指什么而言。

“你为什么同她那样的亲近?真可恶!你迷恋她吗?”

“开玩笑,”他说,“你相信我,我喜欢抚摸你的脚比她的脚胜过千万倍,可是你的脚在桌下从未伸向我来,也不问我是否爱你。”

“戈特孟,你真的喜欢我吗?”

“那当然!”

“那么结果会怎样呢?”

“丽娣雅,这我不知道。我也不管,反正只要爱你就能使我幸福——我没有想到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当我看见你骑马,听见你的声音,你的手指抚摸我的头发,我就快乐。要是允许我吻你,我会更加快乐。”

“戈特孟,你没有想到当新娘才可以吻吗?”

“没有,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我为什么要吻新娘?你和我一样的明白,你不会做我的新娘的。”

“说的是,因为你不会做我的丈夫,那你就不能永远和我在一起了,这样你同我谈爱情的话,就不应该了。然而,你真认为你能引诱我吗?”

“我不相信,也不认为如此。丽娣雅,我想的实在比你说的少得多。我并不奢望你会吻我。我们谈了这许多话,并不是在谈恋爱。我相信你并不喜欢我。”

“我不是像你昨天与她碰脚的那种女人。你似乎是惯于和这些女人在一起的。”

“哪里,你比她更美、更高尚。”

“我不是说这些。”

“啊,事实如此,你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美吗?”

“我会照镜子的。”

“丽娣雅,你看过自己的额角吗?还有肩、指甲和膝,你看这些彼此都是这般匀称,这般调和的,你在镜中看见了吗?”

“随你说吧!我实在从未看过,不过现在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了。告诉你,你是个爱情骗子,想要来讨好我。”

“啊呀,我真拿你没办法。可是我为什么一定要讨好你呢?我说你美丽是表示对你感谢,是你逼我说这些话的。其实我不说这些话比说出来更胜过千倍的。我没有什么能同你说的,同你说话也不能从你那儿学到什么,你也不能从我这里学到什么。”

“我该跟你学些什么?”

“丽娣雅,你教我,我教你。可是你不愿意教的。你是只喜欢做你新郎的人,然而当他看见你什么都不会,连接吻的方法也不知道时,他是会笑你的哦。”

“哦,先生,你是要教我接吻的方法吗?”

戈特孟向她微笑,并不喜欢她的话,可是他觉得她的嘴好厉害,好像是虽已被色情执著,却犹害怕得仍在自卫似的。

他什么话也没回答,向她微笑,紧盯着她不安的目光,当他发现到少女已无法抵抗那种魔力时,他渐渐地把自己的脸凑近她的脸,直触到她的嘴唇,轻舐她的嘴,她的嘴也对他报以小孩似的吻,在痛苦的呼声中张开了嘴,他紧吻不舍,缓缓地跟着她后退的嘴,如同顺水推舟般,直吻得她最后把脸贴在他的肩上。他随她贴着,快乐地嗅着少女秀发的芳香,并且在她耳边喃喃地说些甜言蜜语,安慰着她。这一瞬间他回忆到当初自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学生时,曾经由于吉卜赛女郎李瑟而尝到这种神秘的滋味。李瑟的头发乌黑,皮肤黄褐,被太阳晒得发出金丝桃般的香味。这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然而现在是过眼烟云,不堪回首了!

丽娣雅慢慢地抬起头来,脸色变了,睁大眼睛望着他。

“戈特孟,让我走,”她说,“我和你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哦!你,我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