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正午的阳光特别猛烈,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我就像站在火炉上一样,根本无法忍受。我没披外套,也没戴帽子,就这样暴晒着。豆大的汗珠从我的脸上滚落,身上本就单薄的衣服很快就被汗水浸透了。桃树林就在几步外的篱笆边上,但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桃树在草地上投下的影子;要是当时有人搀我到阴凉的树荫里去坐一会儿,我绝对心甘情愿地帮他白干一整年的活儿。但我只能一直站在原地,身上被绑得完全动弹不得,脖子上还套着绳索。要是能靠在织布机房的墙上,我的痛苦肯定能减少大半,但不足二十英尺的距离对我而言却是那么遥不可及。我很想躺一会儿,但我知道,一旦躺下就再也爬不起来了;地上就像烧开的锅一样烫,一直躺着会更加难受。哪怕我稍微挪动一点点,甚至略微改变一下现在的姿势,都能极大地暂时减轻痛苦。不过,跟我周身的疼痛相比,毒辣的南方烈阳真算不上什么;我身上被绳子牢牢绑住的地方都开始肿起来了,绳子都深陷进了皮肉里。

查宾一直不安地来回踱着步,但一直没有走到我跟前来。他时不时看我一眼,然后焦急地望着路,急切地盼望着有人过来。他没跟往常一样去地里,显然,他觉得提比兹会带着更多的人手回来,这次肯定会做好更充分的准备,绝不会善罢甘休。不过,我也看得出来,查宾同样做好了准备,他已经下定决心保护我的周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没帮我把绳子解开,而是让我在大太阳底下受这份罪,但我相信他绝没有恶意。也许他是想让福特老爷亲眼看看提比兹把我折磨成了什么样,亲眼见证他们打算吊死我的绳索就套在我的脖子上;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这样干预别人对私有财产的处置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有可能会受到惩罚。同样,提比兹那天为什么没有卷土重来,我也无从得知。他应该很清楚,只要他不是真的动手要我的命,查宾也拿他没半点办法。后来,劳森跟我说,他在经过约翰·大卫·切尼的种植园时看到了他们三个人;劳森经过的时候,他们都回过头一直看着他。我估计提比兹当时以为查宾是去联络周围的其他种植园主了,所以他想着“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暂时躲一躲风头的好。

不过,那个无赖那天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没再来找我麻烦,都已经无足轻重了。反正我一直站在大太阳底下,痛苦难忍。天没亮我就起来了,之后一直滴水未进。所以,我当时又饿又渴又痛苦,几乎就快晕厥过去了。唯有一次,雷切尔在最热的时候背着查宾战战兢兢地喂了杯水给我喝。这位谦卑的仆人永远也不会理解,就因为这杯甘露,我向上帝为她祈求了多少祝福。她只是说了一句“唉,普莱特,你太可怜了”,然后就匆匆赶回厨房干活去了。

那一天我觉得太阳的移动速度从来就没有那么慢过,阳光也从来没有那么炙热过。我心烦意乱地站在大太阳底下,脑中闪现过无数的念头,难以用言语一一表述。但简而言之,那天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对于黑人而言,与其生在北方做个自由人,还不如生在南方为奴,吃穿住行都靠主人,虽然要挨鞭子,但也会有主人的保护。不过,那天之后,这个念头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明白,会有很多仁慈善良之人,甚至很多北方各州的人,会用各种例证反驳我的观点;只是,他们并没有经历过被俘为奴的痛苦。日落时分,我突然看到福特老爷正策马飞奔过来,瞬间欣喜若狂。他的马已经累得口吐白沫了。查宾在门口迎了上去,他们交谈了一小会儿之后,福特老爷径直向我走来。

“可怜的普莱特,看看你被折磨成什么样了。”

“感谢上帝!”我说,“感谢上帝!福特老爷!您终于来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愤慨地割断了我手腕、胳膊和脚踝上的绳子,然后把我脖子上的绳索解开了。我试着走了几步,结果像醉汉一样踉跄,差点摔倒。

福特老爷转身走回大屋,刚走到空地上,正好看到提比兹和他两个同伙骑马过来。他们交谈了很久,我远远地听到福特老爷沉稳的声音和提比兹的厉声怒骂。不过,我没能听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最后,提比兹和两个同伙再次拂袖而去,显然他们没能谈拢。

我试着举起锤子,想接着早上的活儿把挡板钉好,因为我想让福特老爷知道,我不是偷懒的人;但手没有一点力气,连锤子都没办法举起来。天黑时,我艰难地半爬半走回了小屋,然后直接躺了下来。我浑身浮肿,痛不欲生,略微动一动就钻心地痛。在地里干活的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雷切尔已经把事情经过都告诉了他们。伊莱扎和玛丽帮我煮了熏肉,但我一口都吃不下。于是她们熬了点玉米糊和咖啡,我勉强吞咽了点下去。伊莱扎始终在边上悉心地安慰我。很快,奴隶们都聚集到我们住的小屋里,他们围着我问了很多问题,详细地问清楚了白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随后,雷切尔走了进来,又把白天的事简要地复述了一遍,当她讲到提比兹被我踢得滚了几圈时,大家都被她绘声绘色的描述逗笑了。然后她讲述了查宾是如何带着枪走过去,如何解救我,再然后福特老爷如何气疯了一样把我身上的绳子都割断了。

这时候,劳森也回来了。他详细地讲述了骑着骡子飞奔去松林的情形——那头棕骡是如何迅捷,驮着他像闪电一样疾驰,一路上的行人都被他震惊了;然后福特老爷当时二话不说飞身上马,过来的一路上念叨着普莱特是个好奴隶、他们不该杀他等等。总而言之,劳森特别自豪,他觉得自己的骑术绝对是这一带最棒的,他骑着棕骡一路上引起的轰动简直不逊于约翰·吉尔平了!

这些善良的人纷纷安慰我,他们都觉得提比兹实在太残忍了,都希望福特老爷能把我买回去。他们围在我身边热烈地讨论着这件事,直到查宾突然走进来叫我。

“普莱特,”查宾说,“今晚你到大宅的地板上去睡,带上你的毯子。”

我立刻吃力地爬起身,收起毯子,跟着他一起到大宅去。他在路上告诉我,他相信提比兹今天晚上一定会来报复的,他想要杀了我,不过他一定会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才会动手。根据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黑奴没有资格指证白人;所以,如果提比兹在晚上当着所有黑奴的面一刀捅死我,也没人能当目击证人。于是,我当晚睡在了大宅的地板上——这是我被俘为奴之后第一次,也是为奴十二年里唯一一次睡在这么舒适的地方。将近半夜的时候,狗突然吠了起来。查宾马上起身到窗边查看,但没看到人影。狗吠了一阵后停歇了下来,查宾在回房前对我说:

“普莱特,我相信那个无赖就在这附近转悠着呢。要是狗再叫,我睡太沉没醒,你就叫醒我。”

我告诉他一定会叫他的。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狗又开始闹腾起来,它跑向大门,然后又跑回来,狂吠不止。

我还没叫查宾,他就已经起身查看了。他走到屋外的空地上,站了好一阵,但没发现任何异常。随后,狗又回到了狗舍,四周都安静了下来。后半夜一切太平,没有再被惊扰。但我周身酸痛难忍,心里又特别担心会有危险,几乎彻夜未眠。那一晚,提比兹到底有没有回到种植园伺机加害我,也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但我觉得他一定是回来过的,他这种无赖在强者面前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但在弱者面前则是什么阴狠招数都使得出来的——后面发生的事更让我确信了这一点。

尽管那一晚彻夜未眠,周身酸痛、心力交瘁,但我第二天还是天刚蒙蒙亮就起来了。玛丽和伊莱扎在小屋帮我准备了早餐,我吃了一点就去织布机房接着干活了。查宾通常一起床就骑上奴隶早就为他备好的马去地里,但那天早上,他则是径直来到织布机房,问我有没有看到提比兹。我告诉他还没有,他颇为担心,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提醒我一定要小心,提比兹这人一肚子坏水,肯定在算计着呢,指不定哪天就上了他的当。

查宾话还没说完,提比兹就骑着马过来了。他把马拴好,转身进了大宅。福特老爷和查宾都在的时候,我并不怕他;但是,他们不可能永远在我身旁保护我。

唉!我当时身上的枷锁是多么的沉重啊!我日复一日地辛勤劳作,忍受虐待、辱骂和嘲弄,晚上睡在硬邦邦的地上,吃着最粗糙的食物。最可怕的是,我的主人偏偏还是个残暴的无赖,我真是惶惶不得终日。我真希望自己在还没有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那样就不用再忍受后来的这种种磨难。我渴望自由,但无法摆脱奴役的枷锁;我只能遥望北方,无法逾越自由与我之间那延绵几千英里的鸿沟。

大概半小时之后,提比兹来到织布机房。他狠毒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那天上午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坐在空地上看报纸,还跟福特老爷聊了几句。午饭后,福特老爷启程回大松林,我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心中忐忑万分。

后来提比兹又来过一次织布机房,给我安排了些活儿,然后就走了。

之后的整整一周,提比兹始终没有再提那天的事,而我终于把织布机房的活儿干完了。随后他安排我去帮一个姓迈尔斯的木匠给彼得·坦纳干活。我一听到这个安排,瞬间松了一口气,只要不在提比兹身边,在哪儿干活都行。

我之前曾提到过彼得·坦纳,他是福特太太的哥哥,在贝夫河畔拥有很大的种植园和很多奴隶。

我欢天喜地地去了坦纳的种植园。坦纳对我的“大名”早有耳闻,实际上,远近各处几乎所有人都已经听说了我把提比兹揍了一顿的事儿。这件事,再加上之前用木筏运木材的事,让我“声名远扬”。我曾不止一次地听人说:普莱特·福特,现在是普莱特·提比兹(奴隶的名字要跟着主人换),“这黑鬼可真了不得”。谁能料到,跟之后发生的事相比,前面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

彼得·坦纳希望一开始就能树立起威严,不过我看得出,他骨子里是个幽默和善的人。

他刚看到我就说:“啊!你就是那个把主人揍了一顿的黑鬼呀?听说你扳住提比兹的腿,拳打脚踢了一顿?你有没有胆量来扳住我的腿呀?你可真是了不起哟,是个有名的黑鬼哟,你知道吗?我可得好好治治你,回头先抽你一顿再说!你要敢扳住我的腿试试!好好干活,别耍花招啊,小子!你给我好好记着!现在快去干活吧,你这不安分的东西!”彼得·坦纳说完这一通,嘴角忍不住上扬,颇为自己的机智和嘲讽感到得意。

听他说完这一通开场白之后,我就被迈尔斯带着去干活了。我在他手下干了一个月,相处得颇为融洽。

坦纳跟他的妹夫一样,也会在安息日给奴隶读《圣经》,不过两人的风格截然不同。坦纳在解释和评论《新约》方面颇有心得。我到那里的第一个安息日,坦纳把所有奴隶都召集了起来,开始读《路加福音》的第十二章。他读到第四十七节时,意味深长地环顾四周,然后接着读——“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这里他又停顿了一下,更加刻意地看了眼坐在周围的奴隶,再接着读——“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再停顿一下——“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事,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你们大家都听到了吧?”坦纳特地强调了一下,“责打!”他慢条斯理地重复了一遍,然后摘掉眼镜,准备发表评论。

“要是黑奴不预备,又不顺着主人的意思,这里的主人也就是你们的老爷,明白了吧?那这个黑奴是要多受责打的。那么,‘多’就强调了很多很多——比如四十鞭子、一百鞭子、一百五十鞭子。这可是《圣经》里说的!”坦纳滔滔不绝地说了很久,确保他的奴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读完《圣经》之后,坦纳把他的三个奴隶,华纳、威尔和梅杰,叫了过来,然后冲我喊道:

“普莱特啊,你不是够胆把提比兹揍了一顿嘛,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本事把他们三个也修理一顿。我去做礼拜了,这三个人就交给你了啊。”

他命令他们三个到足枷上去。足枷是雷德河岸边的种植园里常见的一种刑具,通常由两块木板组成。下面那一块的两端和小柱子相连,柱子插在地上起固定作用。木板都是侧立起来的,下面那块木板的上沿间隔着有两个挖出来的半圆形,另一块木板则与前面提到过的小柱子用铰链相连,这样它就可以像折刀一样开合。而上面那块木板的下沿开着相应的半圆形,两块木板合起来的时候,正好组成一个圆形,大小刚够脚踝套进去,所以套进去之后就没办法把脚抽出来了。上面那块木板没有与铰链相连的那一端装着锁,合上之后就用钥匙锁上。使用的时候,奴隶先坐在地上,足枷的上面一块木板打开,然后把脚踝套进圆圈里,再锁上,这样就完全无法动弹了。足枷有时候也会用来套住脖子,鞭笞的时候就比较方便了。

坦纳说他们三个人偷吃了地里的瓜,这违反了安息日的戒律,他觉得有必要用足枷惩罚他们。他把足枷的钥匙给我,然后跟迈尔斯、坦纳太太还有孩子们一起去切尼维尔的教堂做礼拜了。他们走了之后,华纳、威尔和梅杰请求我放开他们。我看着他们三个坐在地上,想到我当日在大太阳底下遭的罪,实在于心不忍。于是,我让他们保证,必须随时按照我的要求回到足枷上去,我才同意放了他们。他们三个特别感激我,把我带到瓜地里一起饱餐了一顿,以示报答。在坦纳回来之前,我把他们重新锁在了足枷上。坦纳回来之后看了看三个人,轻笑着说:

“嘿嘿,今天你们没法儿干坏事了吧!现在知道错了吧!你们这些黑鬼竟然在安息日偷瓜吃,我必须要教训一下你们。”

坦纳是教堂的执事,他对自己严守宗教戒律的做法特别引以为豪。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又到了一个转折点,接下来发生的事可没这么轻松了。我和提比兹的第二次交锋更加惊心动魄,而我即将在逃亡中穿越佩克德里大沼泽。

[1]约翰·吉尔平(John Gilpin),英国诗人威廉·库珀(William Cowper,1731—1800)作品中的人物,善于骑马。——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