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区的生活。比如说我们的小酒馆,它在三雀旅店的底层。这是一个砖地小房间,半截在地下,店内餐桌上满是葡萄酒的浸渍,墙上挂着一张葬礼照片,上面写着“信用已死”;系着红腰带的工人用大折刀切着香肠;还有F太太,她是个很厉害的奥弗涅[1]村妇,有一张意志坚强的牛脸,整天“为了她的胃”大喝马拉加葡萄酒;人们在这里掷骰子赌开胃酒;时常能听到关于“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谣;还有《马德隆歌》[2],“我喜欢整个团,为何嫁给一个士兵?”;这里还有不少在大庭广众下调情的人。晚上半个旅店的人都在酒馆里碰面。我倒希望谁能在伦敦找到哪个酒吧有这里四分之一的欢快。

在酒馆里可以听到古怪的对话,比如查理说的话,他可是当地奇人之一。

查理是个出身不错、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他离家出走,靠着时不时的汇款过日子。他年轻,肤色粉红,有着小男孩一般的嫩脸蛋和柔软的棕色头发,嘴唇像樱桃一样红润。他的脚很小,手臂短得不正常,双手像婴儿一样带有小窝。他说话时总是手舞足蹈,仿佛他实在太高兴,一刻都静不下来。下午三点,酒馆里只有F太太和另外一两个没有工作的人,不过对查理来说,只要让他能够谈论他自己,跟谁说话都一样。他像个站在街垒上的演讲家那般慷慨陈词,嘴里滔滔不绝,短胳膊比比划划。那双猪一样的小眼睛里闪烁着热情。不知何故,他看起来十分令人恶心。

他在谈论爱情,这是他最喜欢的话题。

“那么,听着。两年前,我兄弟在巴黎,他是个律师,我父母让他来找我并带我出去吃饭。我和我兄弟彼此憎恶,但我们还是没有违背父母。我们吃了饭,他喝了三瓶波尔多葡萄酒,醉得很厉害。我把他带回他住的旅店,路上我买了一瓶白兰地,到达之后给他灌了一杯,跟他说这是给他醒酒的。他喝了之后立刻烂醉如泥,倒了下去。我把他抬到床上,让他躺下,然后搜遍了他的衣袋。我找到一千一百法郎,赶紧揣着钱跑下楼梯,跳进一辆出租车逃走了。我兄弟不知道我的地址,因而我很安全。”

“男人有钱的时候会去哪里?自然是妓院。但你们可不要认为我会把时间浪费在那些只配给苦工放荡的破烂地方。该死,我可是个文明人啊!兜里有一千法郎,你明白的,我挑剔又苛求。直到午夜我才找到想要的地方。我遇到了一个十分聪明的十八岁小伙子,他穿礼服,留美国式的发型。我们在离林荫大道很远的一家僻静小酒馆里聊得很投机,彼此十分了解。我们东拉西扯,讨论如何消遣玩乐。不久我们就一起打了辆出租车走了。”

“出租车停下的这条街窄小偏僻,只有一盏煤气灯在尽头发光。石头地上有黑色的水坑。街道一边是一家修道院高高的黑色墙壁。我的向导把我带到一间高大破败、百叶窗紧闭的房子前,在门上敲了几下。不久就传来了脚步声和拉开门闩的声音,门打开了一点点。一只手从门边伸出来,这只手大而扭曲,掌心向上,伸到我们鼻子底下要钱。”

“我在这只手里放了一千法郎,把剩下的一百给了我的向导。他道了晚安就离开了。我能听见屋里清点钞票的声音,随后一个女人把鼻子探了出来。她又老又瘦,穿着黑色连衣裙,像只乌鸦,狐疑地注视了我一会才让我进屋。屋里十分昏暗,我只能看见一片被煤气灯照亮的水泥墙,其余一切都被笼罩在更深的阴影中。那里有一股耗子和灰尘的味道。老女人一言不发地在煤气灯上点燃一支蜡烛,然后在我前面蹒跚地走过一条石头通道,来到一段石阶的顶端。”

“‘那就是了!’她说;‘下到地下室里,然后随心所欲吧。我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不知道。你是自由的,你明白,百分之百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