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因父子和韦利警官刚一进入卡基斯家的前厅,威克斯立刻报告说,所有住在卡基斯家的成员全都在家。探长不客气地吩咐把吉尔伯特·斯隆找来,威克斯马上朝大厅后面的楼梯匆匆走去,这三个人就进了卡基斯的书房。

探长立刻抓起书桌上的一只听筒,往检察官办公室打了个电话,跟佩珀简单交代了几句,告诉他,失窃的卡基斯遗嘱看来有着落了。佩珀高声大喊道,他马上就来。老头子于是又往警察总部打电话,大声问了几个问题,又听了几句答复,就恼火地挂断了电话。“那封匿名信查不出个名堂来。根本没有指纹。吉米认为写信的人真是仔细得透顶——进来,斯隆,进来吧。我要跟你谈谈。”

斯隆在门口踟蹰不前。“探长,有新情况吗?”

“进来呀,老兄!我又不会吃掉你。”

斯隆走了进来,坐在椅子的边沿上,洁白细嫩的双手交叉着叠放在大腿上。韦利摇摇摆摆地走到一个角落里,把上装搭在椅背上;埃勒里点起了一支烟,透过袅袅的烟气,从侧面观察斯隆。

“斯隆,”探长单刀直入,“我们查清了你的弥天大谎。”

斯隆面如土色。“怎么回事?我肯定,我——”

“你一开头就声称,你是在卡基斯棺材从墓里吊到地面上之后,才生平第一次看到阿尔伯特·格里姆肖这个人的,”探长说道,“甚至当贝尔,也就是本尼迪克特旅馆那个夜班办事员,已经认出你就是九月三十日夜里去找过格里姆肖的那些人中的一个,你还是紧咬牙关,死不认账。”

斯隆喃喃道:“当然。当然。确实不是这回事。”

“不是吗,嗯?”探长向前倾着身子,拍拍他的膝盖,“好吧,吉尔伯特·格里姆肖先生,要不要我来告诉你,我们已经查明你跟阿尔伯特·格里姆肖是兄弟?”

斯隆面无人色。他张口结舌,干瞪着两眼讲不出话来,额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双手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他曾两次努力想让舌头听自己使唤,但每次都只能吐出几个不成字句的音节。

“怎么,斯隆,那时可是一口咬定的吧?现在,坦白算了,先生。”探长对他怒目而视,“究竟是怎么回事?”

斯隆终于把脑子和嗓子连结起来了。“怎么——怎么会被你们知道的呢?”

“你别管怎么会。只答是与不是,是吗?”

“是的。”斯隆手伸向眉间,抹了一手的汗,“是的,不过我还是不懂你们怎么会——”

“言归正传吧,斯隆。”

“阿尔伯特和——和我是兄弟,正如你所说。多年以前,我们俩的父母去世了,只留下我们兄弟两个。阿尔伯特——他老是闯祸惹事。我们俩闹翻后,就分开了。”

“你换了姓氏。”

“对,我原来叫吉尔伯特·格里姆肖,这是自然。”他咽了一口唾沫,眼泪汪汪,“阿尔伯特进了监牢——他惹事生非嘛。我——嗨,我受不了这种耻辱和难听的名声。我就改用了母亲娘家的姓氏,斯隆,一切从头做起。我当时就跟阿尔伯特讲明,从此以后与他一刀两断……”斯隆羞得无地自容,一字一句讲得很慢,总是万不得已才冒出一个字来。“他并不知道——我没把改姓的事告诉他。我尽量躲开他。我来到纽约,在这儿找了个差事……但我始终注意着他的动静,提防被他发现我的行止,来找我的麻烦,敲我的竹杠,并且公开宣布同我的关系……他跟我是兄弟,但他是个怙恶不悛的流氓无赖。我们的父亲是个教员——教绘画课,自己也作画;我们是在有教养、有文化的环境里长大的。我真不懂,阿尔伯特何以会变得这样十恶不赦——”

“我不听古代历史,我要的是当前的事实。那个星期四的晚上,你确实曾到旅馆里去找过格里姆肖,是不是?”

斯隆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再否认也没有用啦……我去过。在他败坏的一生中,我一直留心着他,眼看他每况愈下——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在暗中观察他。他进兴格监狱,我知道。我等着他出狱。那个星期二,他获释之后,我查明他在哪儿落脚,就在星期四晚上到本尼迪克特旅馆去找他谈判。我不愿意他在纽约逗留。我要他——唔,到别处去……”

“要他走,好哇。”探长冷笑道。

“等一等,斯隆先生。”埃勒里打断了他。斯隆像一只受惊的猫头鹰,赶紧扭过脸来。“在星期四晚上找到他房间里去那次之前,你们兄弟最后一次会面是在什么时候?”

“你是说,当面相见吗?”

“对。”

“自从我改姓斯隆之后,我实际上从未跟他当面交谈过。”

“好极啦。”埃勒里自言自语,再次集中精力大抽其烟。

“那天晚上,你们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吗?”奎因探长问道。

“没发生什么情况,我可以起誓!我要求他,请求他离开本市。我愿付钱给他……他似乎很出意料,并且我看得出,他不怀好意地强作欢笑,其实却从心底里厌恶我,可是他又觉得这也不无可喜之处。……我当时就感到自己来错了,应该别去打草惊蛇为妙。因为,他亲口告诉我,这些年来他甚至没有想过我——他差不多已经忘记自己还有个兄弟呢——这是他的原话,请注意!

“可是我懊悔也来不及啦。我就提出,只要他离开本市,我愿付给他五千块钱。我把钱随身带来了,都是现钞。他同意了,把钞票抓了过去,我就走了。”

“从那以后,在他活着的时候,你还看到过他吗?”

“没有,没看到过!我还以为他已经远走高飞了呢。等到棺材一打开,我看见他……”

埃勒里拖长了声调说:“在你跟这位阿尔伯特谈话过程中,你有没有把你现在用的姓名告诉过他呢?”

斯隆似乎很吃惊。“哪儿的话,没有。当然没告诉他。我把这当作一种——唔,自我保障。我认为,他甚至并没有怀疑到我现在已经不叫做吉尔伯特·格里姆肖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万分惊奇——探长讲他已经发现我们俩是兄弟——我简直不懂究意怎么会……”

“你的意思是说,”埃勒里马上接口道,“没有人知道吉尔伯特·斯隆跟阿尔伯特·格里姆肖是兄弟吗?”

“正是这样。”斯隆再次抹了抹前额,“首先,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过我有兄弟,连我妻子都不知道。而阿尔伯特也不可能告诉过任何人,因为,尽管他晓得自己有个兄弟在某个地方,但他根本不晓得我名叫吉尔伯特·斯隆。事实上,即使在我那天晚上到他房里去过之后,他也不知道我叫吉尔伯特·斯隆。”

“怪了。”探长自言自语。

“说怪也不怪,”埃勒里说道,“斯隆先生,你那个兄弟晓不晓得你与乔治·卡基斯的关系呢?”

“哦,不晓得!我肯定他毫不知情。事实上,他还问起过我,拐弯抹角地问我在干些什么,我当然搪塞了过去。我不想让他找到我。”

“再问你一件事。那个星期四晚上,你们兄弟俩是不是先在什么地方碰了头,再一块儿到旅馆去的?”

“不是。我单独去的。我几乎是紧跟在阿尔伯特和另一个上下全裹住的人的后面,跨进前廊的——”

探长微微惊叹一声。

“——上下全裹住。我看不见此人的脸。我并没有一直盯着阿尔伯特,不知那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可是,我看见他之后,就到前台去打听他的房间号码,然后就跟着阿尔伯特和他那个同伴一起上了楼。我在三楼的走廊中等着,盼望等那人走后,我就能进去跟阿尔伯特谈判,谈妥之后,马上离开……”

“你一直盯着三一四室的房门吗?”埃勒里追问。

“唔,说不上算盯还算不盯。不过我怀疑阿尔伯特那个同伴是在我没注意的时候溜走的。我等了一会儿,就走到三一四的房门口,敲敲门。稍稍过了一会儿,阿尔伯特才来给我开门——”

“房里已经没人啦?”

“是呀,阿尔伯特没有提到刚才来过客人,我猜想这人必定是他在旅馆里结识的,在我进来之前,在我等候在外面的时候,此人已经走了。”斯隆叹息了一声,“我实在是急着要把这件恼人的事情了结掉,急着想走,所以也来不及细问。接着我们俩就开始谈判,我刚才已经讲过了,谈完后我就走了。当时我感到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

探长突然说:“就谈到这儿吧。”

斯隆一跃而起。“谢谢你,探长,谢谢你考虑得十分周到。也要谢谢你,奎因先生。我倒真是万万想不到——这一番盘问以及……”他摸了摸脖子间的领带。韦利抖了抖肩膀,活像火山爆发时震动的山坡。“我估计我——我还赶得及,”他有气无力地说道,“我要到收藏品总库去办些事。好吧……”大家一声不响,望着他;斯隆自言自语了几句,说着说着,他发出了一声令人吃惊的痴笑,就溜出了书房。再隔了一会儿,他们听见前门嘭的一声。

“托马斯,”奎因探长说,“你去把本尼迪克特旅馆的旅客登记簿整套给我拿来,我要查查星期四和星期五,也就是三十日和一日,在旅馆投宿的有些什么人。”

“难道你真相信斯隆的那套说法,”等韦利离开书房之后,埃勒里饶有兴趣地说道,“认为与格里姆肖同来的人是旅馆里的住客吗?”

探长苍白的脸发红了。“为什么不相信呢?难道你不以为然吗?”

埃勒里叹口气。

正在这个时候,佩珀冲了进来,大衣的下摆翩翩扬起,原就红润的脸色被风吹得更红了,他两眼炯炯有神,要看看他们在隔壁房子里的炉子里勾出来的遗嘱残片。当佩珀和探长凑在书桌上的强烈灯光下细看这张碎纸的时候,埃勒里坐在一旁,若有所思。“难讲得很。”佩珀说道,“粗粗看来,没有理由认为这不是遗嘱原件的残片。笔迹好像是相同的。”

“咱们检验了再说。”

“当然。”佩珀脱去了大衣。“如果我们断定这确是卡基斯最后那份遗嘱的话,”他继续沉思着说道,“再联系诺克斯先生所讲的那些情节,我担心咱们碰上了最麻烦的处理遗嘱的难题,这可够那位检验遗嘱的法院推事操心的啦。”

“你这话什么意思?”

“喏,除非我们能够证明这份遗嘱是立遗嘱者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签署,否则,卡基斯收藏品总库就要成为已故的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产业了!”

他们面面相觑。探长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懂啦。而那位斯隆,也许是格里姆肖最近的亲属吧……”

“引起不少疑点呀。”埃勒里自言自语。

“你的意思是说,在你看来,斯隆应该认为通过妻子而继承产业,来得更为安全可靠吗?”佩珀问道。

“佩珀,如果你是斯隆的话,难道你不会这样考虑吗?”

“其中是有蹊跷啊。”探长低声说道。他耸了耸肩,把刚才斯隆证词的大旨叙述了一遍;佩珀点点头。然后,他们再次望着这张烧剩的小纸片,好像无可奈何的样子。

佩珀说道:“第一件要办的事,就是去找伍德拉夫,把这碎片跟他办公室里的文稿两下比勘。将笔迹对比之后,应该能够确定……”

这时,书房门外的大厅里,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他们迅速转过身去。原来是弗里兰太太,她穿着闪闪发光的黑色长裙,仪态万千地站在门口。佩珀赶紧把纸片塞进自己口袋里,探长若无其事地说:“进来吧,弗里兰太太。你打算找我吗?”

她简直是用咬耳朵的声音答道:“是的。”她站在外面,朝大厅四下张望一番,然后迅速跨进书房,顺手把门关上。她态度中有几分鬼鬼祟祟——带着一副受委屈的神情。究竟是怎么一种心思,这几个男子也说不上来。反正这种神情使得她脸颊发烧,使她那对大眼睛闪耀出光芒,使得她的胸脯随着声声喘息而上下起伏。不知为什么,那张脸蛋总显得心怀叵测——目光中微露杀机。

探长请她坐下,但是她不肯坐,宁愿背靠关闭着的房门站立着,神态显然有所警惕——仿佛正在竭尽全力听着外面大厅里的动静。探长眯起了两眼,佩珀紧皱双眉,甚至埃勒里也颇感兴趣地注视着她。

“唔,弗里兰太太,什么事?”

“这个,奎因探长,”她轻声说道,“有件事我一直隐瞒着……”

“是吗?”

“我要报告一个情况——这情况必定会使你们感到非常有趣。”她那湿润的黑色睫毛合了起来,遮住了眼珠;眼皮再次抬起的时候,眼神就像乌木似的坚定了。“那是在星期三晚上,一个礼拜之前——”

“葬礼之后的一天吗?”探长立刻问道。

“对,上个星期三夜间,已经是深夜了,我睡不着。”她喃喃说,“失眠啊——我经常失眠。我从床上起来,到窗口去。我卧室的窗子可以望见这所房子后面的那个后院。我恰巧看见一个人从后院往墓地去,一路上躲躲闪闪。奎因探长,他竟走进了墓地啊!”

“弗里兰太太,”探长镇静地说道,“这确实非常有趣啊,这人是谁呢?”

“吉尔伯特·斯隆!”

这几个字眼,是咬牙切齿地说出口的——毫无疑问——带着刻骨仇恨。她转动黑眼珠打量着在座诸人,嘴边挂着某种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放荡的奸笑。此时此刻,这个女人狰狞可怕——也真情毕露。探长眨眨眼,佩珀欣喜欲狂地捏起了一个拳头。唯独埃勒里不为所动——就像在显微镜下观察细菌那样审视着这个女人。

“吉尔伯特·斯隆。弗里兰太太,你能肯定吗?”

“绝对能。”她说得斩钉截铁。

探长高耸起瘦瘦的双肩。“现在,照你这样讲,弗里兰太太,这可是十分严重的事啊,你必须讲得仔仔细细,准确无误。告诉我吧,你看到了些什么——可不要添枝加叶,也不要掐头去尾。你是什么时候朝窗外张望的?你看见斯隆先生从哪儿来?”

“他从我窗子下面的暗影中出来的。我讲不清他是不是从这所房子的黑影里走出来的,不过我猜想他是从诺克斯家的地下室内出来的。至少,我有这种印象。”

“他穿着什么?”

“头戴毡帽,身穿外套。”

“弗里兰太太。”埃勒里的声音使她转过脸来,“夜深了吗?”

“是的。我说不上准确的钟点。但是必定早已过了午夜。”

“后院一片漆黑,”埃勒里心平气和地说,“深更半夜的。”

她脖子上鼓起了两根青筋。“哦,我明白你的意思啦!你认为我并不确实知道这人是谁!可是,我告诉你吧,正是他!”

“弗里兰太太,你真看清他的脸了吗?”

“没有,我没看清。然而那确是吉尔伯特·斯隆——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间,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能认出他来……”她咬住了嘴唇。佩珀会意地点点头,探长表情严肃。

“那么,一旦有必要的话,你肯起誓,”老探长说,“那天晚上你确曾看见吉尔伯特·斯隆从后院走到墓地去吗?”

“是的,我愿意起誓。”她斜眼偷看埃勒里。

“当他消失在墓地之后,你仍旧站在窗口吗?”佩珀问。

“对。过了约莫二十分钟,他又出现了。他急步快走,东张西望,仿佛生怕被人瞧见似的,然后,一跃而入我窗子下面的暗影中。我想他必定是走进了这所房子吧。”

“你还看见别的什么情况吗?”佩珀追问。

“天哪,”她悻悻然说道,“这还不够吗?”

探长为之一动,直视着她的前胸。“当你第一次瞧见他走进墓地的时候,弗里兰太太——他可带着什么东西吗?”

“没有。”

探长转过身去,不愿被人看出自己失望的神色。埃勒里悠悠然地问道:“弗里兰太太,这样一件大事,你之前为什么一直不来报告呢?”

她再次望着他,从他那种超然洒脱、通情达理,又带点尖酸刻薄的口吻里,听出了他心存疑虑。“我认为这并非什么了不起的要紧事!”

“啊,可确实是要紧事啊,弗里兰太太。”

“唔——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

“哼,”探长说道,“弗里兰太太,你全讲完了吗?”

“讲完了。”

“那么,请别把这事再告诉任何人,任何人。现在你可以走啦。”

她仿佛是身体内部的铁架子一下子松掉了——僵劲儿顿失,突然显出一副老态。她慢吞吞向门口走去,一面低声说道:“那么,你对这事,打算怎么处理呢?”

“你现在请走吧,弗里兰太太。”

她懒洋洋地扭动了门把,头也不回,走了出去。探长把门关上,然后奇特地像洗手似的搓着双手。“好吧,”他轻松地说道,“别开生面啊。听起来,这女的讲的倒是实话呀!事情现在看来好像——”

“应该看得出,”埃勒里说,“这位太太实际上并没看见那位先生的面容。”

“你认为她在撒谎吗?”佩珀问。

“我认为,她自以为所讲的全是事实。女性的心理就是那么微妙。”

“不过你总得承认,”探长说,“很有可能那人就是斯隆,对吗?”

“唔,不错。”埃勒里摇摇手,疲倦地说。

“有一件事,咱们应该马上进行,”佩珀胸有成竹地说道,“那就是,上楼去搜一搜斯隆先生的房间。”

“我很赞成这个意见,”探长严肃地说,“来吗,埃尔?”

埃勒里叹息一声,跟着探长和佩珀离开了书房,好像并不抱有多大的希望。当进入连廊的时候,他们瞥见德尔菲娜·斯隆纤瘦的身形,在大厅前匆匆走过,一面朝身后张望,脸涨得通红,目光怆怆惶惶。她走进了客厅,就把门关上了。

探长止步不前。“她别是在偷听啊,”他吃惊地说道。然后,他摇了摇头,沿着连廊走向楼梯,一行人以他为首上了楼。上得楼来,老探长站住了,四下望望,就沿着楼梯的围栏朝着左首走去。他敲敲门。弗里兰太太应声而出。“劳您驾啦,太太,”探长轻声说道,“请您到楼下客厅里去,设法把斯隆太太稳住,直到我们回来。”他使了个眼色,她屏住呼吸点了点头。她把自家房门关上,就往楼下奔去。“至少,”老头子满意地说,“咱们不会受到打搅啦。来吧,小伙子。”

楼上,斯隆夫妇那套住所共有两间房——一间起居室,一间卧室。

埃勒里不屑于参加搜查;他袖手旁观,看探长和佩珀查抄卧室——看他们翻箱倒箧。探长十分细心周到,什么都不放过;他不惜委屈自己的老膝,匍匐着掀起地毯检视一番;他敲打墙壁,探查小套间的内部。可是什么也查不出。没有任何一件无论是他或是佩珀认为值得再看第二眼的东西。

于是他们再回到起居室,打算彻彻底底翻找一遍。埃勒里靠在墙上,冷眼看着;他从自己烟盒内抽出一支烟,往两片薄唇间一塞,划了一根火柴——随即又把火熄了,没去点烟。这儿可不是吸烟之地啊。他把烟卷和燃烧过的火柴都小心翼翼地装进口袋里。

眼看快一事无成,毫无收获时,却有了发现。那位非常具有刨根问底精神的佩珀,在房间角落里鼓捣一张镂刻着花纹的旧桌子。每一格抽屉,他都翻过,找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但是,当他两眼巡视桌面,催眠似的低头呆望着它的时候,一只巨大的雪茄烟盒似乎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掀开了盒盖。盒内满装着烟丝。“这倒是个好地方呀。”他自言自语……把手伸进湿润的烟丝中去摸索,摸到了冰冷的金属东西,他停下一愣。

“天哪!”他柔声细气地惊呼一声。正在壁炉那里忙碌着的探长抬起头,抹掉脸颊上的灰迹,跑到桌子这边来。埃勒里那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也消失了,紧跟在探长后面跑了过来。

在佩珀哆哆嗦嗦的手里,提着一把钥匙,手上还沾有几根烟丝。

探长从副检察官的手里把钥匙抓了过来。“这看来好像——”他刚开了个头,就闭上嘴,把钥匙塞进了马夹的口袋里,“我认为这足够啦,佩珀。咱们可以走了。如果不出我所料,钥匙能够开启那个地方,那可真有好戏可瞧啦!”

这一行人干净利落地离开了起居室。到了楼下,他们碰见了韦利警官。

“我派了个人到本尼迪克特旅馆去调取旅客登记簿,”韦利叽哩咕噜了一通,“现在该来了吧——”

“如今用不着了,托马斯。”探长拉住韦利的手说道。老头子四下望望,见走廊中空无人影。他就从马夹口袋里掏出钥匙,按在韦利掌心里,附在警官耳旁低声说了几句。韦利点了点头,就从大厅迈步走出前门,片刻之后已经离开了这所房子。

“好吧,诸位,”探长兴致勃勃地说道,一面猛力吸着鼻烟,“好吧,诸位,——咦!阿嚏——看来货真价实。来吧,咱们到书房里去等一等。”

他率领埃勒里和佩珀进入书房,他站在房门那儿,把门留着小小一条缝隙。大家一声不响,静候着;埃勒里瘦削的面庞上,挂着一副无所希冀的表情。忽然间,老头子敞开了房门,猛地一拉,把韦利拖了进来。

他立刻把门关紧。韦利满脸堆笑,一望而知是不虚此行。“怎么,托马斯——怎么,怎么啦?”

“正是这把钥匙,一点儿不错!”

“我的天!”探长大声叫喊起来,“从斯隆的雪茄烟盒里搜出来的钥匙,可以开诺克斯那所空房子地下室的门!”

老头子吱吱喳喳,如同一只上了年纪的知更鸟。韦利在这紧闭着的门内,背门而立,活像一头兀鹰,目光闪闪。佩珀仿佛一只跳跃着的麻雀。而埃勒里呢,不难想象,就好似一只通体黑羽、默不作声的阴郁沉闷的乌鸦。

“钥匙的事,说明了两个情况,”探长一面说,一面笑得把脸都要崩成两瓣了,“我来学学你的腔调吧,我的儿呀……它说明了:最强烈地抱有偷窃遗嘱动机的,应数吉尔伯特·斯隆,他藏着一枚复制的钥匙,能够开启地下室的门,该地下室内发现了遗嘱的残片。这就意味着:他必定就是那个在炉子里销毁遗嘱的人。你们想想看,葬礼那天,他从这书房靠墙的保险箱里偷到了遗嘱,就别出心裁地塞进了棺材——说不定根本就没把铁盒打开过——到了星期三或星期四的夜里重又取了出来。

“其次还有罪证。发出臭气的旧箱子,以及可以打开地下室门的钥匙——证实了格里姆肖的尸体在埋进卡基斯棺材之前是藏在那儿的。隔壁那个空无一物的地下室,确是个万无一失的地点啊……天哪,我真替里特害臊,他真是个废物!居然会没发现炉子里的那张碎纸片!”

“事情看来引人入胜了,”佩珀抚摸着下巴说,“十分引人入胜。我显然应该办一件事——我得马上去找伍德拉夫,拿这张烧剩的纸片去跟他办公室里的副本对比一下,以便确定这个残片是真的。”他走向书桌,拨动电话号码。“忙音。”他说,把电话筒挂断了一会儿。“探长啊,我总感到有点儿像是贪多嚼不烂的那种味道。我们只能够确定……”他又拨了一次号码,接通了伍德拉夫家的电话。伍德拉夫的男仆抱歉地说,律师出去了,但是大概会在半小时之内回来。佩珀吩咐男仆,让伍德拉夫在家等着他,说完,就“砰”地一声把电话筒挂上。

“你最好速战速决,”探长眨眨眼,“要不然可就坐失良机啦。不管怎样,咱们先得确定这个残片是真的。咱们在这儿等着,然后再——你一搞清楚,立刻通知我,佩珀。”

“行啊,看来免不了要跑一趟伍德拉夫的办公室,查对一下副本。不过我会尽快回来的。”佩珀抓起帽子和大衣,匆匆走了出去。

“这事进展得未免太顺利了吧,探长。”埃勒里发表意见了。他脸上已经失去了幽默感,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怎么会不顺利呢?”老探长安坐于卡基斯的转椅里,心满意足地嘘了一口气,“看来路已经走到尽头啦——咱们已把路走完了,吉尔伯特·斯隆也走完了。”

埃勒里哼了一声。

“在这件案子上,”探长笑呵呵地说,“你那套高深玄妙的演绎法,一点儿用不上了吧。按照正正派派的老规矩,直心直肚肠地思考就成了——不必想入非非,我的儿子。”

埃勒里又哼了一声。

“你的毛病就在于,”探长讲得起劲儿,“你总认为每件案子都是一场智力大搏斗。你把我老头子看得简直连一点儿常识也没有。嗨嗨,可是不管怎么说,侦探所需要的无非就是——常识。你太好高骛远啦,孩子。”

埃勒里不开口。

“现在你看看吉尔伯特·斯隆所作的案吧,”老头子继续往下讲,“很简单明白。动机吗?有足够的动机。斯隆干掉格里姆肖,是出于两点原因:一,格里姆肖对他形成一种威胁,就我们所知,说不定还曾试图敲他的竹杠。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格里姆肖由于卡基斯的新遗嘱,而把卡基斯收藏品总库捞到了手,把斯隆这个遗产继承人挤掉了。所以斯隆要除掉格里姆肖,要销毁遗嘱,其理由你已指出过——斯隆不愿被人知道他跟格里姆肖是兄弟,不愿在岌岌可危的处境下继承遗产——好吧,只要把遗嘱销毁掉,卡基斯就将当作未立遗嘱而死亡,斯隆就能靠他妻子而分享遗产。多么狡猾!”

“哦,十分狡猾。”

探长笑了笑。“别钻牛角尖啦,少爷……我敢打赌,你要是调查一下斯隆此人的情况,必定会发现他在经济上周转不灵。他急需钞票。行啦。这就是动机。现在再来分析另外一点。

“你在分析错把卡基斯当作罪犯的时候,曾经指出过,那个杀死格里姆肖的人,毫无疑问必定会制造假线索来诿罪于卡基斯,所以,那个人必定知道诺克斯

[1] 手里有这幅画,才能肯定他不会声张出来。这个分析没错。然而,正如你也说过,能够制造假线索、并且知道诺克斯买进莱昂纳多作品的唯一外人,就是格里姆肖那个神出鬼没的‘同党’。对吗?”

“言之有理。”

“再说,”老头子接着往下讲。他皱起眉头,像是具有独到的见解,两手的指尖对住指尖。“——托马斯,别这样坐立不安的——再说,在这种情况下,斯隆作为凶手,也必定就是格里姆肖那个‘不知名姓的’同党——根据他们俩是兄弟这样一个事实,我看这是不难理解的。”

埃勒里嗯了一声。

“是呀,我明白,”探长纵情畅谈,“这就意味着斯隆刚才胡吹乱扯的那一套话中,在两个重要的关节上撒了谎。第一,如果他就是格里姆肖的同党,那么格里姆肖必定晓得斯隆就是自己的兄弟,当然也就晓得斯隆在卡基斯事业中的地位。第二,斯隆必定就是那个跟随格里姆肖一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馆去的人,而绝非像他对我们讲的那样是紧跟在后面的那个人。这也就意味着:斯隆既然就是格里姆肖那个不知姓名的同伴,是唯一迄今还未被指认出来的旅馆来客,必定也是那第二名访客——至于他怎么凑上这个数的,那就只有天晓得了,只要他凑得上就行了。”

“任何事都应凑得上。”埃勒里说。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唔?”探长笑道,“我可是对此很满意了,我的儿啊。无论如何,要说斯隆就是凶手,就是格里姆肖的同党,那么,其主要动机在于遗嘱,次要的动机在于把格里姆肖作为祸根除掉,还有第三个动机,那就是要独占诺克斯非法买进莱昂纳多作品的这一个把柄,以便对诺克斯进行敲诈勒索。”

“这一点很重要,”埃勒里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必须特别注意这一点。现在,你既然把一切都估算得天衣无缝,我倒乐于听你复述一遍犯罪的过程。对我来讲,这也是一堂临床实习课,我迫切希望多多领教。”

“这有什么难懂的呢?就像甲、乙、丙、丁一样的简单明了。上星期三夜里,斯隆把格里姆肖埋进棺材——那天夜里,弗里兰太太看见他到后院去干过什么勾当。我估计她看见他时,是他第二次去了,这就是为什么她没有看见他带着尸体。他必定是早已把尸体拖到墓地去了。”

埃勒里摇摇头。“您所说的,确是无瑕可击,爸爸——不过,我总觉得不大踏实。”

“瞎说八道。你有时固执得像头骡子。我觉得很踏实。斯隆把格里姆肖埋掉的时候,当然没有理由去推想这棺材有朝一日会被司法当局重新打开。当他挖起棺材、塞进尸体的时候,大概随随便便就把遗嘱拿出来了,以便万无一失地把它销毁掉。这在他看来,并不需要多冒额外的风险——棺材反正已经开启了——你听懂了吗?斯隆在杀害格里姆肖的同时,必定从他身上掏去了那张保付期票,后来就把期票毁掉,以保住那份他无论如何总能间接得到的遗产,免得期票万一被什么人搞到手,就会来要求付款。孩子,一切都是丝丝入扣的啊!”

“你认为是这样吗?”

“我吃准了是这样,嗨!瞧,斯隆的烟匣内有复制的地下室钥匙——那就是证据呀。隔壁炉子里有烧剩的遗嘱残片——那也是证据。比这更可靠的证据就是——格里姆肖和斯隆是兄弟这一事实……儿啊,放清醒些吧。像这样明摆着的事实,别再视而不见了。”

“令人遗憾啊,但却千真万确。”埃勒里叹息道,“然而请准许我置身事外吧,爸爸。对于这样一个结论,我一点儿也不想参与其中。我上过一次当了,自以为抓住了线索,结果却原来是人家故意安下的钉子。”

“钉子!”探长嗤之以鼻,“你是说,你认为有什么人把钥匙塞在斯隆的雪茄烟盒里,打算陷害他吗?”

“还没到我作回答的时候呢。然而,请注意,我把两眼睁得大大的,不会熟视无睹。”埃勒里说着就站起身来,“尽管我还无法看清下文如何,但我祈求le bon dieu

[2] 保佑,让我享受一下拉丰丹

[3] 所谓的‘双重乐趣’吧,拉丰丹说得好啊:对付骗子,就给他来个将计就计,这乃是双重的乐趣……de tromper le trompeur [4] 。”

“一派胡言!”探长大喝道,同时从卡基斯的转椅上蹦了起来,“托马斯,你快穿上大衣,戴上帽子,去集合一批小伙子。咱们到卡基斯收藏品总库跑一趟。”

“你凭着手头现有的这些材料,就打算去跟斯隆对峙吗?”埃勒里阴阳怪气地问道。

“是的,先生,”探长说道,“而且,只要佩珀拿来了对遗嘱残片的鉴定报告,那么,斯隆先生今天晚上就得按照杀人的罪名,去尝尝纽约市警察总部美妙的铁窗风味!”

“可惜,”韦利嘟哝着说,“这风味并不美妙。”

[1] 原文这里是“卡基斯”,但细读上下文,应是“诺克斯”,否则与前后情节不相符合,疑为原书排印时的错误。

[2] 法文:老天爷。

[3] 拉丰丹(La Fontaine,1621-1695),法国诗人及寓言作家。

[4] 法文:去骗那个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