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只考虑到现世,那还远远不够,因为有许多牺牲要到来世才能得到补偿。不管你付出多大精力去证明德的功用,你也始终难于使一个不想死的人去为善。

因此,必须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否可以容易与宗教信仰调和。

倡导这个原则的哲学家对世人说:要想生活得幸福,就得节制自己的激情,时时刻刻把它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要想获得持久的幸福,就只得放弃转瞬即逝的为数众多的享乐;为了更好地关心自己,就要永远克制自己。

几乎所有宗教的创始人,差不多都这样说教。他们并没有向世人指出什么新的向善方法,而只是把目标向后移了。也就是说,他们把人们做出的牺牲的报偿放在来世,而不是放在现世。

但是,我决不认为依靠宗教精神修德行善的人都是为了取得报偿。

我见到过一些虔敬的基督徒,他们终生忘我,热情地为所有的人造福;我也听到他们说,只要这样做,就能在来世得到善报。但是,我又不能不认为他们是在自弃。由于我十分尊敬他们,所以只好相信他们。

不错,基督教向世人宣称,为了升入天堂,就要屈己而就人。但是,基督教又向世人宣称,人是由于爱上帝而施惠于他人的。后一种说法很好。这说明人是依靠自己的智慧而体会上帝的意旨,认识上帝的目的在于一切有序,并慨然参加上帝的这一伟大计划的。而且,在为实现这个美好的万物有序的计划而牺牲个人利益时,除为自己能深信这一计划而感到愉快外,决不希求其他任何报偿。

因此,我不相信宗教人士的唯一动力是利益。但是,我认为利益是宗教本身用来指导人的行动的主要手段,并确信宗教之所以能够抓住人心和广为流传完全有赖于此。

因此,我认为没有可靠的根据说“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会使人远离宗教信仰。恰恰相反,我倒觉得有明确的理由说这个原则会使人接近宗教信仰。

假如有一个人,他为了得到现世的幸福,而能时时与自己的本能进行斗争,能从理智上冷静考虑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不盲从一时出现的感情冲动,而有办法克制这种冲动,并养成了情愿牺牲暂时的利益以获得终生的长久利益的习惯。

这样的一个人一旦皈依了他所信奉的宗教,就不会为服从这一宗教的戒律而感到痛苦。理智本身会劝导他服从,而习惯也为他忍受戒律作好了准备。

即使他后来对所期望的目的表示怀疑,他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而会认为以现世的一些财富作赌注去赢得在来世继承巨额财产的权利是明智的。

帕斯卡尔说过:“误信基督教是真的,所失不大;而误信基督教是假的,则损失严重!”美国人既不装作对来世漠不关心,又不对他们想要躲避的危险采取天真的满不在乎的态度。

因此,他们在进行宗教活动的时候,既不觉得可耻,又不觉得自己软弱。但是,通常在他们的虔诚当中,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坦然、按部就班和胸有成竹的表现,以致使人觉得引导他们走进教堂的不是信仰,而是理智。

美国人不仅是基于利益而信奉宗教,而且往往是把他们从信奉宗教当中可能获得的利益放在现世。在中世纪,神职人员张口就是来世,从来不为论证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现世也能成为幸福的人而操劳。

但是,美国的传教士却不断提醒信徒注意现世的幸福;他们只有经过一番巨大努力,才能使信徒的视线不看现世。他们为了打动听众,总是向听众说明宗教信仰如何有助于自由和公共秩序。在听他们布道的时候,使人经常难于辩别宗教的主旨是求来世的永远幸福还是求现世的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