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利·梅森是一位如此典型的英国青年,以至于人们会觉得他是法国作家或好莱坞创造出来的人物。他到巴黎待了一周,目的是“寻欢作乐”。童年时代的朋友西蒙·费尼莫尔领他去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并把他介绍给一位丈夫犯有令人发指的杀人罪的俄罗斯姑娘。她用一周的时间详细讲述了那桩罪行,并表明,她生活的目的就是要赎丈夫的罪。莉迪娅(这是她的名字)不相信上帝,但相信原罪和宽恕,相信可以通过身体的堕落来赎罪。未曾读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查利惊愕地听取了忏悔。回英国时,他只剩下一副空空的躯壳。他品尝到了现实的滋味。那滋味是苦涩的……这就是毛姆新作的情节。

很明显,作者是在调侃查利。不幸的是,作者就像对待天真的查利那样,也在明显地调侃莉迪娅。

根据这个不完整的总结(或曰记忆),小说并不令人钦佩。但在阅读时,却毫无这种感觉。此书有着许许多多对场景和语言的细腻描写。毛姆用神来之笔,发挥了充分的想象和组合能力。

就像许多别的著作一样,此书的次要人物(罗伯特·贝格、莱昂蒂娜·贝格夫人、西蒙·费尼莫尔、特迪·乔丹等)比主要人物要显得真实。我们真希望毛姆也为他们写几部小说。

小说的前几章写得有些漫不经心,显得有些笨拙。也许那是急躁或信心所致。一旦深入进去,我们便会兴趣大增。

徐少军 王小方 译


[1]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9年4月21日《家庭》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