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春天像魔术、像音乐、像歌曲一样到来了。有一天,空气里弥漫着春天的气息,春天灵气挥之不去的预兆,带着变幻的魅力充满了人们的心,将突如其来的、难以置信的魔力施展于灰色的大街、灰色的人行道,施展于灰色的、密密麻麻的、熙来攘往的无名人潮。春天来临,就像舒缓、遥远的乐声。春天来临,带着喜悦和欢唱的歌声,带来了黎明时分鸟儿悦耳的鸣叫、振翅高飞的声音。这一天,春天降临在城市的街头,带来了奇怪、突然、青翠的呐喊,带来了它那无言、欢乐、痛苦的敏锐感受。

“清晨气息多甜美,鸟声阵阵催人醉。”[1]那一年春天就是这样到来的,于是疲倦的大地立刻摆脱了像女巫一样严酷、无益的冬日外衣。大地焕发出勃勃生机,欢乐的歌声,神奇、微妙的色彩和光亮统一在一起,奇特而剧烈地变幻着,就像人们内心和精神中奇特、微妙的变化一样:作用于人的灵魂的,乃是春天无影无形、神秘的降临,春天的躁动与渴望的音乐,春天的痛苦与欢乐的标记,春天成千上万个瞬息即逝、难以捉摸的忧伤和喜悦,这一切如此奇特地与胜利和歌声混合在一起,与激情、豪情、烦恼、爱情与死亡混合在一起。

一簇火焰,一束亮光,一份喜悦,一个亮点,一声遥远、失落的呐喊,一场胜利和一个回忆,一支歌子,一首赞歌,一个神的预言,一个永远失去的瞬间,一个永恒的字眼,一阵烈火的突然迸发,一个激情和狂欢的瞬间,一段短暂却刻骨铭心的日子,一份挥之不去的忧伤和悔恨,一份苦恼,一声叫喊,一个胜利,还有一份无言且强烈的悲哀,就为了那份注定逝去的美丽,为了那个在车轮的过往中不停颤抖、埋葬了的遗骸,为了那个永不改变的嘴唇和尸骨,为了那个长出葡萄藤的心之囚笼,此外还有渴望和欲望的刺激,在这种刺激下头脑发疯、肉体扭曲,在其野蛮、难以表达的狂喜和悲痛激情之下,他的心也被撕成了碎片——那年的春天就是这样到来的,它为这个城市的街道和人行道带来了无比的壮丽,世界上别的任何地方都难以企及。

那年春天,全世界广袤田地里的所有繁荣也赶不上这个城市街道上的欣欣向荣之势。壮美、碧绿田野的呼喊,山峦的歌声,河岸上生机勃勃、再次吐翠的白杉树苗,群芳争艳的花海,桃树、苹果树、李子树、樱桃树——春天的一切歌声和金灿灿的景致,随着四月从大地上蓬勃生长并迸发出的无数欢快的呐喊声,还有春天花团锦簇的脚步迈过大地时看得见的步履,凡此种种都无法超越那年春天这个城市街道上的一棵孤树无言、激动人心的勃勃生机,都无法超过早晨鸟儿鸣啾的勃勃生机。

在城市广大而杂乱的房屋之上,一种由希望和欢乐构成的统一体正在剧烈地搏动着。由成功和魔力构成的音乐突然把一切生命都织进了欢欣的和谐中去了。它减轻了街道盲目、野蛮的麻木状态,它穿透了百万间小屋,然后落在人类生活和事业的千万个行动和时刻之上,它在人类的上空盘旋,它在环城的粼粼潮水中闪烁着光辉。它在巫师的帮助下,从冬天的坟墓里拉出了面容苍白、行将就木的人。

街道突然再次迸发出生机,它们在全新的生活和色彩中泛着泡沫,闪着光芒。妇女比鲜花更加美丽,比水果更加水灵、鲜嫩,出现在爱和美的浪潮里。她们快活的眼睛闪烁着脉脉温情;她们的牙齿整齐得像诗韵,嘴唇美艳得像红玫瑰,像牛奶与蜂蜜一样纯洁,酥胸、翘臀、大腿、嘴唇和光亮的头发就像纯真的音乐,她们是春天和谐气氛里狂喜、兴高采烈的合唱团。

在我居住的那幢砖房后院里——这个后院比较狭小,装有篱笆,在纽约很常见,是那个棋盘状街区的一小部分——从古老贫瘠的泥地里,长出了一小块嫩草,旁边还有一株孤零零的小树。那年四月,我每天都认真观察着那棵小树,看着它再次长出全新、繁茂的绿叶。后来,有一天我仔细地观察着,看见它倏忽间变得极其翠绿,看见跃动的光线透入其里,它的颜色也随着光影以及柔和、难以觉察的轻风变得更深,时而还变幻得深浅不一。它是如此真实、如此生动、如此强烈,显得神奇而神秘,唤醒了所有时代的鲜活梦想和世上所有人的生命,转瞬间,我似乎觉得这棵树和我自己的命运紧紧地连在了一起,觉得自己的生命从生到死只是短短的一瞬。

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当我怀着希望、喜悦和力量投入写作之中,然后再次仔细探究那棵青翠大树的时候,我就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那份欢喜和渴望:这种感受会从血肉之躯里迸发出来,就像洪水冲破闸门一样,于是,大地上的一切就会重新焕发生机了。

我会从一阵疯狂的写作中突然站起来,虽然感到疲倦,但是心头却搏动着一种巨大的欢乐。我会再次看着那棵充满魔力的青翠之树。我会注视着黄昏时分的落日,光线既不强烈也不炽热,在褐色建筑物陈旧的红砖上抹上了一层渐渐暗淡、神秘的霞光,整个大地顿时焕发了无可比拟的生机。在华丽的色彩、芳香、温暖和移动中,大地在一瞬间生机勃勃、欢欣地融入在生命与欢乐的和谐中了。

我会从后院的窗户望出去,注视着那棵大树,冲医院附属建筑物里的女服务员们大喊,她们正在简陋的房间里熨着衬裤和廉价的小裙子;我会看见一只猫大摇大摆地从栅栏顶上爬过去;我打量着一些漂亮的妇人和姑娘,看见她们悠然自得地靠在公园的长椅子上,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书;我听见街头孩子们的叫喊声和嬉闹声,听见大人们在屋子里的交谈声;我注视着阴凉且倾斜的影子,看着黄昏的光芒怎样在一个个小院里移动,每个小院里都会发生一些亲密的、熟悉的、隐秘的事——一个戴着大草帽和帆布手套的妇女一连数小时在花圃中劳作;一个秃顶的红色方脸男子每晚都会郑重其事地为一小块草坪浇水;一些生意人在闲暇之余总会到某间小屋或戏馆或活动场所消遣时光;还有一张色彩艳丽的桌子,一些舒适的躺椅,一把色彩艳丽、饰有条纹的大遮阳伞,一位长相俊美的姑娘坐在下面读着书,她的身旁有一大杯饮料。

一切都立刻焕发了生机。我所居住的那所老房子,它的红砖墙,它高大宽敞的房间,它陈旧乌黑的木头和嘎吱作响的地板,似乎因其九十年的寿命而充满了活力,而这里所有的住户又使它具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赋予它一种伟大且生动的寂静和一种深邃、平静、孤寂的庄严。这房子就像我身边的一个生命体,而我对所有那些故人的感觉会变得日益强烈,感到自己是以儿子和兄弟的身份和他们生活在一起,通过他们,再次回到了逼真、不曾中断的过去,就和我周围的生活一样真实。

我的书籍东倒西歪地靠在书架上,仿佛某种强大的内在力量把它们那样推倒在书架上似的,还有一些书籍跌落在地板上,或者摇摇欲坠地乱堆在书桌上,胡乱地堆在我的帆布床周围,撒得屋子里到处都是。这些书好像会移动、会呼吸,还会从书架上走下来,绕着房间到处走动,哪怕我在一小时前刚摆好的书也是如此。

房子、砖块、墙壁、屋子、陈旧且磨损的木头、椅子、桌子、挂在浴缸上方莲蓬头上的一块半湿的浴巾,搭在一把椅子上的一件外套,还有我凌乱的纸张、书稿、书籍等,这一切形成的既凌乱又有序的运动状态——似乎具有其独特的生机和活力,迅速构成了一幅狂热而有生命力的图景。

但是现在,在我看来,一切都显得美好而奇妙!我爱我居住的房子和那两间凌乱的屋子,我会突然觉得,我对自己周围人们的生活十分了解。而且,通过那柔和的、芳香的、富有生机的空气,我会闻见大海的气味,闻见那清新而又有些腐臭的河水气味,这种气味使我马上厌恶地想起了海港,想起了那里来来往往的巨大船只。

伴随着远航的欢喜和不可言说的诺言,这种气味会和大地的气味、城市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它和土地的气味、绿叶与鲜花的香味、大街上热乎乎的柏油气息混合在一起。它还和城市空气里的伟大、荣耀的尘埃,生活与生意中的千万种气味混合在一起。这种种气味使一切事物变得显而易见、热情,具有生命的美感,这不仅包括永远经过的大街的、巨大的生命之流,而且也包括灰色的人行道,古老的红砖、锈迹斑斑的金属、古老的房屋,以及在空中闪闪发亮的高楼大厦。

突然,我的内心产生了一种想要跑上街头的强烈欲望。怀着一种狂野的渴望、痛苦和欢乐之情,我感到自己正在错过某些珍贵且美好的东西,由于自己闭门不出,结果就使得某种莫大的幸福和红运避开了我。我似乎觉得,某些巨大的欢乐、某些美好且幸运的事件——荣誉、财富或爱情——正在城市的任何一个地方等着我去获得。我不知道自己必须到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它,这个城市有上千个角落,不知道它会在哪个角落里出现,不过,我知道它的确存在着,毋庸置疑,我会找到它、获得它的——我要获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权力和幸福。世界上的每位青年都会有这样的感受。

每个孩子都会有这种感受,因为,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生活在大地上这个伟大的种植园时,我觉得世上没有荒废或贫瘠的地方,只有巨大、无垠、永远像春天一样美好、富足、繁花似锦的地方,永远准备收获神奇的绿色点缀过的庄稼,永远沐浴在色彩绚烂的金光里。在尽头,在那个神话般的大地尽头,永远悬挂着这座城市金灿灿的幻景,比它赖以存在的大地更加肥沃,更加富裕,更加充满欢乐和恩惠。它遥远而光辉夺目,从他的幻觉中的乳白色雾霭里冉冉升起,升至高处时,轻盈如云,始终悬垂在那儿,然而却稳稳当当。它绽放出灿烂的金光。这是一个简单、金色、清楚的幻象,以光与影的深邃本质雕刻而成,因即将到来的荣耀、爱情和胜利而欢欣鼓舞。

我从遥远的地方听见百万人奔忙的声音,就像蜜蜂嗡嗡的叫声一样,大地和时间的一切尽在其中。我看见这座城市的上千条街上到处都是灿烂、美好、千变万化的生活。这个城市像一颗璀璨夺目的钻石在我眼前一闪而过,它上面无数灿烂的刻面闪闪放光,显得如此美好、如此富足、如此奇特,永远美丽而有趣,所以会使人感到:要是错过了这个城市的话,哪怕只错过片刻也是难以忍受的。我看见街上挤满了高大男子和华贵妇女的身影,而我走在他们的中间,像个征服者,凭我的才华、勇气、长处,他会狂热而兴高采烈地赢得这座城市必须奉献的最大贡物,权力、财富、名誉的最高奖赏,以及爱情的巨大回报。城里会有恶棍为非作歹,会像地狱一样黑暗凶险,但是我一拳就能摧毁他们,将他们打得蜷缩在洞里。城里会有英雄好汉和美女艳妇,而我将会在世上最高尚、最幸福的人们之间赢得一席之地。

就这样,我沉浸在那个时代(不知何故,我后来在1908这个数字上找到了那个时代的深刻意义和完美诠释)奇特、神奇的幻觉中,漫步在心目中那个伟大、传奇般的城市街头。有时候,我坐在大地的主人之间,坐在像人一样富足的房间里,我的周围有乌黑的木料、沉重而结实的深褐色皮革。我在夜色中行走在大厅里,这里有温暖的大理石和富丽堂皇、气派的楼梯,由刻满浮雕的大理石柱子支撑着,地上铺着又软又厚的地毯,踩上去会悄无声息地陷下去。这里洋溢着热情、抑扬顿挫的音乐,深沉、柔和的小提琴声,上百个美丽的女人穿过大厅,如果我想要的话,她们都是我的。其中最美丽的女人都是我的。她们四肢修长,身材苗条而丰满,走过的时候娇嫩、空虚的脸上露出骄傲、直率的神情,高挺着诱人的肩膀,她们清澈、坦率的眼神里跃动爱意与柔情。一束稳定的金色光芒洒在她们身上,照耀在我的全部爱情之上。但是,我同时也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头——建筑物陡峭的正面因金钱和大型交易的意味而显得忧郁苍凉,不知怎的,一阵热乎乎、令人兴奋的咖啡清香使这里顿显生机和活力,美好、清新的金钱味儿,还有港口上起伏的船只散发出的新晰、近乎腐臭的气味。

我对这城市的幻觉就是这样——青春、肉欲、色情,同样也因天真和欢乐而沉醉,被金黄、绿色、深褐色的神奇光芒照耀得新奇而美妙,我在这种光芒中看见了城市。因为,这就是光芒,不会是任何别的东西。我在这种光芒里看到了这城市,后来我永远无法忘记,它是如此奇特、迷人、无法感知。所以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始终觉得它来自另外一种生活,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最重要的就是这光芒——啊,它超过别的一切,就是这光芒,这色调,这神奇光芒的肌质。在这光芒中我看见了城市和大地,正是这光芒使之变得神奇而美妙。这是金黄、浓艳的光芒,充满了收获的明艳的金色光泽。这光芒因妇女丰腴的肉体而变得金黄,和她们的四肢一样丰腴,和她们欢悦的眼睛一样真实、直白、温柔,和她们的头发一样梳理得整整齐齐、令人痴狂,和她们芳香的住所、西瓜般沉甸甸的乳房一样难以用言语表述清楚。这光芒就像晨曦一样金光灿灿,穿过陈旧的玻璃窗,照进古老、幽暗的住所。这种深褐色的光芒中渲染了一种金黄、浓重的褐色,就像清晨矗立在城市街头的古老石砌建筑一样。这光芒也是蓝色的,就像高大陡峭的建筑物正下方的早晨一样,垂直、凉爽而忧郁,在晨雾中朦朦胧胧。清澈、凉爽、蓝色海水轻摇的港口在晨曦中镶上了一道欢快的金边。

在那个用百叶窗遮住了晨光的巨大、黑暗的房间里,这束光芒呈黄褐色;在房间里,放纵的女人们躺在胡桃木床上,性感、热情地摆动着四肢。这光芒呈褐金色,就像磨碎的咖啡,商人,也像他们居住的胡桃木房子;这光芒呈褐金色,就像古老的砖砌建筑,散发着金钱和商业的气息;这光芒呈褐金色,就像透过黑黝黝的桃花心木栅栏的晨曦,那儿有鲜啤酒、柠檬皮和安哥斯特拉皮苦味药酒。接着,又是黄昏时分戏院里的纯金色,带着纯金般的热情和色泽照耀在女人纯金色的胴体上,照耀在厚厚的红色毛绒上,照耀在强烈、渐渐散去的陈腐气味上、照耀在镀金的一捆捆稻束、一个个爱神和一个个象征丰饶的羊角上,照耀在人们性感、强劲的淡金色气味上,而在大饭店里,这光芒是金光灿灿的,但却像又粗又壮、光滑温暖的条纹大理石柱子一样,就像在深色圆瓶里尘封多年的佳酿,就像天花板上玫瑰色云朵里的金发裸体女人的美艳胴体。此外,这光芒完美而丰富,呈褐金色,就像秋日里宜人的田野;这是丰富饱满的金黄色,就像收割过的田野,呈红铜色,堆放着一束束饱满的赤黄色玉米,在那些巨大的仓库里贮藏着熟透了的、香气四溢的苹果。

这些光芒的色调和纹理形成了我对城市和大地的幻觉。

我对城市的幻景来自上千个孤立的来源,来自书页,来自旅行者的讲述,来自布鲁克林大桥的美景——它气势如虹、振翅高翔,而且也来自桥索奏起的欢歌与旋律,甚至也来自头戴圆顶礼帽正在桥上前进的小小人影——这一切,以及上千件其他的东西,共同构成了我头脑里关于这个城市的图画。时至今日,不知怎的,这个幻景已经强有力地、欢欣鼓舞地、根深蒂固地进入了我所做、所思、所感的一切。

我对城市的幻景不仅通过那些形象和物体向外绽放着光芒,就像大桥的美景一样,这些形象和物体的确能够唤起这种幻景;而且它还朦朦胧胧、强有力地与整个大地的幻景交融在一起,与我血液的化学成分、律动交融在一起,与那些没有明显关系的百万个事物交融在一起。它随夜晚街道上某个女人的笑声而来,随乐声和华尔兹舞曲而来,随低音提琴悠扬的旋律而来;它出现在四月青草的气味里,出现在风中隐约传来、时断时续的叫喊里,出现在礼拜日下午炎热的昏睡和疲倦的嗡嗡声里。

它出现在狂欢节的一切气味和声音中,出现在狂欢节抛撒的糖果和汽油的气味里,出现在人们激动的高声喧哗里,出现在喧闹酒会的音乐里,出现在商贩尖锐、刺耳的叫喊声里;它同样也出现在马戏团的气球和声音里,出现在狮子、老虎、大象的跃立和臭气里,出现在棕色骆驼的气味里。它以某种方式降临在霜意融融的秋夜,降临在万圣节前夕清晰、刺耳、寒冷的声音里。夜晚,它随远处火车的汽笛声而来,随微弱而忧伤的钟声而来,随车轮在钢轨上隆隆的声响而来。同样,它也出现在钢轨上锈迹斑斑的货车车厢里,长长的车厢横扫而去,在远处的钢轨上闪闪发光,最后消失在视野之外,显得多么美好、空旷、迅速。我对城市的幻景就出现在这些事物中,同样也出现在无数别的事物中,这一切使我的幻景变得栩栩如生,像刀子一样刺中了我。

从这些事物,以及其他无数类似的事物中,不知何故,我对城市的幻觉竟然变得栩栩如生,就像一把利刃刺进了我的身体,主要因那些陈旧汽车的景象所致:温暖芬芳的气味——橡胶、机油和汽油、热乎乎的旧木料、奢华的深色皮革制品散发出的强烈闷热的气味。

不知何故,每天快到午后三点钟的时候,那辆面包房的破旧送货车总会从我母亲的房子前面吃力地开过去,它最能触动我流浪的强烈情绪,也能触动我心中认为必然如此的那种城市幻觉,而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做到这一点。那辆破车散发出强烈、闷热的气味,热乎乎且磨损的橡胶、汽油、皮革混合成一股强烈的气味,使我有了一种强烈、莫名的兴奋感,我无法解释这种感受,但不知何故,这种感受饱含着一种逃离和航海的欢欣之情,而在陈旧汽车的这些气味之外,还有刚出炉的面包、新鲜的小面包圈、馅饼以及松脆的面包卷散发出的温暖香味,这香味令人发狂。

当我还是个小孩,还没有见过城市的时候,我对于城市的幻觉就是这样。而今年春天,那个幻觉又和以前一模一样了。

我会在黄昏时分冲上街头,像个约见情妇的情人。我会置身于拥挤的人群之中。下班的人们不可思议、毫无缘由地挤来挤去——他们是从上千个高耸的蜂房里涌出来的五百万只蜜蜂,熙来攘往,嗡嗡而鸣。以往精神上的那种混乱、疲倦、失望、孤寂感,以及那种在茫茫人海里感到被吞没、窒息的可怕感觉消失了,相反,我感到一种胜利的欢乐和力量。

这城市就像是从一大块岩石上刻出来的,形成了一个单调的模式,永远朝着一种和谐、一个包罗万象的活力中心移动——因此,不仅人行道、建筑物、隧道、大街、车辆、桥梁、建筑在城市岩石胸膛上的整个壮观结构,似乎都是用同一种基本的物质做成的,人行道上涌动的人群也都充满了同样的活力,都是由那一种活力制成的,并且在一致的节奏中活动或休息。我身在人群之中,犹如一个处在浪尖上的游泳者;我感到了自己肩头的重量,仿佛我正肩负着他们似的,我也感到了他们走过人行道时透出的强大、明显的热情,仿佛我就是他们踩在脚下的岩石。

我似乎找到了源头,找到了城市活动的源泉,一切事物皆由此而始——我找到它之后,内心发出了一声胜利的呼喊,我似乎觉得自己彻底拥有了它。

而我做了什么呢?我是怎样生活的呢?在那年的四月,四月末,我享受了什么,占有了什么,拥有了什么?我拥有了一切,我也一无所有!我拥有了大地,我连吃带喝,把这城市连根吞掉了,我在城市的石砌人行道上连个足印也没有留下。

就像饥饿与实现、疯狂的渴望与满足、拥有一切与一无所有,看了片刻就发现了这个城市的荣耀,由于无法同时在四面八方看到一切而发疯,这一切构成了这种惊人的赋格曲——就像永远流浪和重返故土这些巨大的矛盾始终在我的内心猛烈地纠结着,两支疯狂的力量彼此经常互相斗争且又和某个中心统一体保持一致,某种单一的力量——如今这城市仿佛和它所在的大地紧紧地连接在一起,而大地上的一切则哺育着这个城市。

所以任何时刻来到城市的街头,我总会感到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要跑开并离开这个城市,哪怕是为了体会我身在城市、再次返回的那种快乐也要离开。我会到乡下待上一天,然后在夜里返回;或者,周末没有课的时候我会启程前往别的地方——巴尔的摩、华盛顿,或者弗吉尼亚、新英格兰,或者去宾夕法尼亚州的葛底斯堡找我父亲一方的亲戚们。而在我离开这城市的每时每刻里,我总能感到那种想要回来的不变渴望,想看看城市是否仍旧还在原处,是否仍然不可思议,想要再次看见它闪烁在童话般的现实里,闪烁在它稳定与变化的永恒结合里,闪烁在它新奇而魔术般的时间之光里。

那年春天,有时候我会离开城市,之所以离开城市就是想体验返回城市时的那种巨大的喜悦感。我经常会去乡下,会在一日将尽时返回城里。我在大学里当老师,周末没有课,所以经常跑到其他地方去,到有熟人或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去。我经常会去巴尔的摩、华盛顿,去弗吉尼亚州,去新英格兰,或者去宾夕法尼亚州,在靠近葛底斯堡的某个乡镇和我父亲的那些同族们相聚。

有一个星期六,在一阵强烈的冲动中,我来到了火车站,坐上了一辆驶往南方的火车,那列火车开往我出生的那个州。那次旅程始终没有完成。那天夜里,我在弗吉尼亚州的一个车站下了车,然后跳上了另一列北上的列车,次日下午重新回到了城里。但在去南方的旅途中发生了一件我无法忘记的事情,这件事成了我对这个城市所有回忆中的一部分,就和那一年我在城里见到的一切一样。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三点钟光景,火车正轰隆隆地驶过新泽西,另一列停在内侧轨道的火车开始与它展开角逐。在长达十英里的路程中,这两列火车沿着铁轨匀速、颤抖、轰隆隆地前进着,其钢铁之躯、烟雾、活塞推动的车轮似乎也在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竞赛,所有看见这个场面的人都完全被吸引住了:大地的景象、旅程中的想法、有关城市的记忆,都抛在了脑后。

另一列火车是开往费城的,它显得那么镇静而自然,所以起初无人怀疑一场角逐正在进行。火车沉重、缓慢地行驶着,其高大、黑色的大鼻子像公羊似的左摇右晃,在行进中显得很笨重。闪闪发亮的活塞自由、灵活地运动着,间或有一股烟柱从低矮宽阔的烟囱里冒出来,飘过后面车厢的窗户。起初人们几乎不知道火车行驶的速度有多快,直到有人从另一侧的窗户望出去时,才瞧见平坦、形态不定、不断变化的新泽西大地,就像篱笆上的尖角一样一晃而过。

在火车机车的吃力牵引下另一列火车缓缓而行,从车窗边慢慢地赶了上来,直到机车驾驶室和我平行时,我看见了两三英尺之外的火车司机。他是一个身穿干净的蓝色条纹外套、戴着护目镜的年轻人。他结实、愉快的脸上透着红润,洋溢着友好、坚定的微笑,显露出他们常有的那份勇敢、尊严,以及良好的专业素质。他的身子靠在窗口上,戴着手套的手紧紧地掌控着汽阀,全神贯注地盯着前面的铁路。他身后的司炉正站在摇晃的地板上,皮肤黝黑,正咧着嘴笑,他戴着护目镜的模样简直就像个魔鬼,被红彤彤的火焰映得通亮,他使劲地往炉子里面加煤。同时,那列火车不断前进,前进,一点一点超过了这列车,直到那列车的驾驶室从视野里消失,那列火车的前几节车厢也开了过去。

这时,有趣的事发生了。当那一列深红色的列车赶上来要超过我们的时候,两列火车的乘客才突然意识到两列火车正在展开竞赛。人们也随之振奋起来,这种激动情绪感染了所有的乘客。这些人戴着灰暗的帽子,长着阴沉、疲惫的城市人的脸,刚才还神情疲倦地盯着报纸,眼神呆滞、无神,似乎被无数次抛在苍茫的天底下,抛在早就熟悉的荒凉大地上,所以再也不向窗外望了。

但是此刻,所有阴沉、无神的眼睛顿时明亮起来,迟钝而毫无光彩的眼睛开始闪烁出喜悦、带劲的光芒。两列车的旅客全都挤到窗口跟前,像孩子一样高兴地咧嘴微笑着。

与此同时,我们的这列车虽然一度同那列火车并驾齐驱,但是现在开始落后了。另一列火车开始加速,并从我们的窗前滑过,见此情景,那列车的旅客几乎得意得难以自禁。与此同时,我们却因自己的火车落后而脸色阴沉、难看起来。我们咒骂着、咕哝着,一个个皱紧了眉头,最后转过身,漠然地离开了,仿佛对这件事失去了兴趣,只会出神、痛苦地回望一眼,看着那列车该死的窗口从自己身边滑过,只留下不可避免的失败结局。

在整个角逐过程中,两列火车的员工和乘客一样兴致勃勃,他们紧张地注视着这场竞赛。列车员和搬运工全都挤在窗口处或者车厢末端的门口。他们跟其他人一样咧着嘴笑着,但是他们的兴趣似乎更加专业,知识更加详细准确一些。列车员会问搬运工:“那列车是谁开的?你看见约翰·麦金太尔在车里吗?”那个黑人肯定地答道:“不是,那不是麦金太尔,是里格斯比开的,就在那儿!”他大声说道。这时候另一节车厢从眼前滑过去了,一位头发斑白、面带笑容的老列车员闯入了视野。

接着,列车员摇着头走开了,那个黑人一会儿喃喃自语,一会儿咯咯笑几声。他身体臃肿、皮肤黝黑,长着硕大的屁股,露出坚固洁白的牙齿,脖子后面满是赘肉。他发笑的时候,浑身就像果冻一样颤抖着。我认识他已经多年了,因为我们是同乡。我乘坐的K 19次卧铺列车经常往返于他的家乡和这个城市,行程700英里。此刻,这个黑人正伸开四肢,懒洋洋地坐在车厢末端绿色的座位上,面带微笑,同另一列火车上的朋友交谈呢。

“好啊,伙计!好啊,你这个慢腾腾的老鬼。”他冲另一列车上咧嘴微笑的黑人大声吼叫着。“哼!哼!”他讽刺地咕哝着。“难道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吗!你以为是你自己拉着车吗?”他讽刺地嘲笑着,然后又阴沉着脸,不耐烦地喊道:“伙计,加油!伙计,加油!我看见你了!什么时候丢下你我才不管呢!加油!加油!把那个厚嘴唇的丑脸甩得远远的!”

而那张露齿而笑、嘲弄的面容也消失、远去,直到整列车从他们身边经过,向前开去,消失不见了。而他们的搬运工,站在那里,紧盯着窗外,不时摇晃着脑袋,用一种责备、怀疑的腔调自言自语地说着:

“他们没有权利这么干!他们没有权利从我们身边跑过去,好像我们不存在似的!”他轻声地笑着说,“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是费城的一些本地人而已。别以为他们会和我们一样准时到达。我们是高级快车!我们是洲际快车!”他自吹自擂着,但马上又摇了摇头,说道:“主啊,主啊。今天看来无能为力了。他们从我们身边跑过去了。现在我们绝对追不上他们了!”他哀叹道。他似乎说得有道理。

现在,我们的列车在阳光明媚、视野开阔的田野上奔驰着,旅客们终于认输,重新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又和先前一样,陷入瞌睡、漠然的状态中去了。但是,这列车似乎猛地有了活力,车身下面开始跃动起来,其速度也明显加快,大地开始愈来愈快地从身边闪过,旅客们抬起头,面面相觑,眼睛里流露出疑惑的神色,他们的兴趣重新被唤起。

现在时来运转了,我们的这列火车从乡间疾驰而过,不大工夫,就赶上了那个竞争对手。正如那一列火车曾经在他们旁边滑过一样,现在,这列车也开始以觉醒的、不可抗拒的力量镇静、傲慢地迈着大步,从对方的车窗边开过去了。然而,两列火车的旅客刚才都站在窗口相互嘲弄、讽刺对方,现在,他们全都平静地站在那里,善意地微笑着,带着友好的、近乎亲密的兴趣。因为,他们——那一列车上的旅客——现在似乎觉得——他们的列车已竭尽了全力,在它强大、了不起的对手面前勇敢地表现了一回,所以此刻,他们全都心情愉快地甘拜下风,让高级快车继续赶它的路了。

此时,我们的列车经过另一列车的餐车窗口:我们看见了身穿白色夹克衫、面带微笑的侍者,看见了铺着雪白亚麻桌布、摆着闪亮银质餐具的桌子,看见就餐的人们一面吃饭,一面微笑,正友好地望着我们。接着我们便同宽敞豪华的车厢并肩而行:车厢里有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身穿一件红色的丝绸上衣,纤细的双腿漫不经心地搭在一起,一只手中拿着一本摊开的、封面朝下的杂志,另一只手的纤细手指弯向身体的腹部附近,摆弄着一个挂在项链上的小饰物或小匣子,她看了看我们,脸上露出温柔、善意的微笑。她的对面是一位老头,讲究地穿着一身昂贵的精纺灰色薄呢西服,瘦削、疲倦、高贵的脸上长着棕色的斑点。他坐在那儿,交叉着因肺结核而变得干瘦的双腿。在这一瞬间,我看见他瘦骨嶙峋、颤抖、僵硬的手搭放在膝盖上,我还看见老头年迈的手背上有一条粗大、脆弱的血管。

车窗外,是一派乡村自然、孤寂的景象——巨大的钢铁车厢,骇人的火车头,闪光的钢轨,绵延而去的铁路线,大量冰冷、肮脏、铁锈的颜色,强大、精湛的机械技术,对文雅和完美的漠视。而在车厢内,有舒适的绿色座椅和豪华的包厢,还有柔和的灯光。在这一瞬间,置身其间的人们定格在他们生活和命运无可比拟的画面中,这幅画面既丰富又生动。他们——上千个微小的原子,一路狂奔向前,穿过广袤、孤寂、永恒的大地表面,前往这个辽阔大陆的某个终点。

匆匆一瞥之后就擦肩而过,然后便永远地消失了。然而在我看来,我已经认识了这些人,而且对这些人的了解比对自己火车上的人了解更多。我们在大陆上疾驰,奔赴上千个不同的目的地,在广袤、无垠的天底下,在这一瞬间,我们在这里相遇,然后经过、消失了。然而,我们却会永远记住这一刻。我认为两列火车上的人或许都有同感:此刻,我们缓缓经过彼此,嘴角带着笑容,眼神变得友好,但是我认为所有人都会感到悲伤和遗憾。因为,这些彼此陌生、共同生活在这个巨大城市里的人们相遇在这个永恒的大地上,在这一瞬间,在两点之间,在闪亮的铁轨上,我们飞快地经过彼此的身边,不再相遇,不再说话,永远都是陌路人。我们短促的生命,人类的命运全都体现在这一瞬间的问候和道别中了。

因此,我们就这样擦肩而过,然后消失不见了,车厢一节一节从我们身边滑过,终于又和机车驾驶室并行了。现在,那位年轻的司机不再坐在高高的窗边,不再坚定地微笑,他深蓝色的眼睛紧盯着前面的轨道。现在,他站在门口,他的机车不慌不忙地前进着,速度逐渐放慢。我们经过的时候,那列车猛地颠簸了一下,放松地摇晃着。他的态度,是一个刚刚放弃竞赛的人的态度。我们从对方身边经过时,那个司机正转过身对着他的司炉大声地说着话,而后者双手叉着腰,稳稳地站在那儿,脸色黝黑,露齿而笑。司机从驾驶室里伸出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来搀扶他,另一只手撑在臀部上;司炉工张大了嘴巴冲我们微笑着,露出了坚硬的牙齿,一颗臼齿的边缘还镶着闪亮的金子——这是一种美好、自由、慷慨、善意的微笑,比任何语言都清楚明了,它似乎在说:“啊,比赛结束了。嗨!你们赢了!可是你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和你们的竞赛势均力敌!”

接着我们就开走了,永远摆脱了那列火车。不久,我们自己的列车驶进了特兰顿,停了下来。当我看着几个黑人在列车旁的铁道上用洋镐、铁锹干活的时候,突然间,有一个人抬起头来,平静地对我们那位肥胖的搬运工说着话,没有打招呼,也毫无唐突之感,只是随便、自然地说着话,就像跟一位已经相处了几小时的人说话一样。

“什么时候从这条线上返回,伙计?”他问。

“我星期二就回来。”搬运工回答。

“你见到那个高个子妞了吗?你把我说的话告诉她了吗?”

“还没有,”搬运工说,“不过,我迟早会见到她的!我会把她的话传达给你的。”

“我可等着呢。”另一个黑人说。

“你可别忘了。”肥胖的黑人搬运工笑着说。火车启动了,那个人又平静地返回干活去了;就是这么回事。苍天之下,两个黑人竟会如此令人惊奇地会面,他们随意、不可思议的对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永远都不明白,可是我却永远忘不了。

这次旅程的全部回忆,包括两列火车的竞赛、黑人、像着了魔一样精神焕发的乘客,挤在窗口说笑的人们,尤其是那个姑娘和老人手背上的血管,全都铭刻在我的脑海中。就像那一年我所见所为的任何事情,就像我所经历的每一次旅程,上述回忆成了我对这座城市全部回忆的一部分。

当我回来的时候,这座城市仍是原来的样子。我会匆匆穿过这座规模宏大、富丽堂皇的车站,车站里回荡着百万个命运的声音、永恒时间的声音,这些声音闷在车站屋顶之下——我会冲上街头,而街道马上又恢复成了老样子,然而却永远奇特而新鲜。

我感到,如果我离开城市一会儿,我就会错过某种无法估价、无可挽回的东西。我立刻觉得一切都没有发生丝毫变化,然而却在猛烈地变化着,每秒钟都在我的眼前变化着。这城市似乎比梦幻更加奇特,比我母亲的脸更加熟悉。我无法相信——无法相信世界上其他任何东西。我恨它,我爱它,我立刻被它吞没、被它征服了;然而我同时又认为:我能把它全部吃了、喝了,把它吞下去,藏在我的肚子里。它使我心里充满着一种不堪忍受的欢乐和痛苦,一种说不出的胜利和忧愁之感,一种一切都属于我的信念,一种我甚至连一抔尘土也永远无法占有和保存的认识。

我把大地上整个熙熙攘攘的繁荣景象带到了城市,把民族的辉煌、力量和美丽带给了它。我为城市带来了一种空间、力量、欢腾的距离感,这是一种妙不可言的回忆;这是列车在铁轨上轰隆隆疾驰而过的幻觉,是另一列火车里的乘客们在我的窗户前掠过以及人们在餐车里用奢华、发亮的银制餐具用餐的回忆,是这座城市在第一缕曙光中清醒过来的回忆。是大地上成千沉睡的小镇带来的回忆,那些市镇显得寂寞、渺小、寂静,在夜晚广袤、严酷的天空带来的凄凉氛围里挤在一起。

城市使我想起了满载物资的货车车厢以时速五十英里的速度飞驰而过的回忆,这是运煤车冲过来时像冲破墙壁的那种回忆,这是货车一闪而过时产生的那种突然释放、自由自在的回忆。我能想起一节节淡红色、生了锈的货车车厢,就像血液变干之后的颜色,还有写在货车上的字。我还能想起货车张着大口时的空虚模样和欢乐情绪,货车从一条生锈的铁道上蜿蜒驶来,驶过尚未开发的、松树丛生的土地,驶过那些寂寞、野蛮、冷漠的大地,映着垂暮的晚霞,期待着伟大的命运。我能想起铺在路基上的煤渣,还有无限延伸的空间和未经开发的贫瘠土地;能够想起交叉道口的红色泥土,以及信号灯发出的微小、刺目的光芒——绿色、红色和黄色的光芒——照耀在茫茫黑暗的中心,为疾驰在铁轨上的巨大列车发出光芒,为它带来微小、热情的保证。

不知何故,这一切经常令人难以忍受地唤醒了我在童年时期小城里所见所知的一切灿烂形象。那个时候,这座灿烂之城的伟大幻觉已经定格在我的脑海里,而且不知何故,清晰、欢欣、充满欢乐、咄咄逼人地定格在成千上万转瞬即逝的事物里,定格在童年时期盛大、壮观的场景里。这城市的幻觉,定格在我当时见到、感到、尝到、嗅到、听到的一切事物里——在四月的柏油气味里,在十月末的烟雾气息里;在掠过山峦青翠草木的云影里,在枝头挣扎的一片树叶里;在一位来自城市、趾高气扬地走过大街的演员脸上;在木屑和马戏团的气味里;在黎明的黑暗中刚从车厢里走出来的大象的气味里,在马戏团早餐帐篷内的咖啡、牛排、火腿的香味里;在小城棒球场看台上陈旧地板的气味里,在狂欢节上那些大声吆喝、招揽顾客之人的刺耳声音里;在香粉、糖果、汽油、热狗的气味里,在喧闹酒会忧伤的音乐里;在巨大的火车沿河隆隆驶过时的煤火光亮里;在河流散发出的新鲜且有些腐臭的气味里;在夜晚玉米叶清凉的声音里;在胡桃果肉、腐烂叶子、箱装和窖藏苹果透出的香醇、醉人的气味里;在某个从城里返回的旅行者的声音里;在某个城里女人的脸上,在中午乡村小车站透出的困倦的温暖、气味和冷漠中,滴答作响的电报就像火花穿过沉思的空气,而火车快要进站了;在布鲁克林大桥的照片里,空中的电缆密如蛛网,行人戴着圆顶窄边礼帽在桥上走过;在我们所唱的歌曲的回忆里——在那些挥之不去的回忆里——那些有关《亚历山大的拉格泰姆乐队》《有人见过凯利吗?》《哟——我——艾迪——我——唉》等歌曲的回忆;还有隆冬时分大街的回忆,光秃秃的树枝在街角路灯下摇摆着;还有紧闭的屋子,拉上的窗帘,被炉火的光芒和火焰映成了金黄色,沉重弹奏的钢琴声,以及正在吟唱的歌声;还有夜晚响彻在乡间的教堂钟声,远去的火车汽笛声;秋日街头落叶的翻卷纷飞,夏天黑暗中某个女人突然的笑声。这种幻觉存在于伟大而缓慢的黄色河流里,存在于穿越田地的冬季辽阔而寂寞的阳光里,存在于棕色、荒凉、冬日大地上成百上千的形象中——存在于这一切以及我在孩提时代曾经见过、梦想过的众多其他事物里;此刻,它们全都袭上了我的心头。

城市使我想起了那个永远陌生之人的心脏、眼睛和幻觉。我踩着城市的石头,呼吸着城市的空气,就像一个陌生人,窥视着一张张阴郁、无奈的面孔,但永远也无法融入城市生活之中。

最后,城市使我想起了我的祖辈,那些伟大的人物,他们对荒野十分熟悉,但他们从未在城市里生活过:家族中老老少少三百人都在这片大陆上耕耘、繁衍生息,他们行走在大陆辽阔而寂寞的阳光下,经受其严寒、酷暑的折磨,遭受其恶劣天气的摧残,在其严酷的气候里形容憔悴、骨节突出、伤残虚弱,但他们却像雄狮一样竭尽全力与之抗衡,同它强大的力量、粗野、蛮横、美丽搏斗,直至对方举起爪子,打断了他们的背脊,将他们置于死地。

城市使我想起了所有这些男男女女及其所作所为:他们曾经工作过,奋斗过,喝醉过,恋爱过,嫖娼过,拼搏过,生活过,最后死去了,让他们的血液再次缓缓地渗入大地,让他们的肉体静静地在永恒大地严峻、美丽的无穷肌体里腐烂。他们来自大地,由泥土汇聚而成,他们在大地上工作、磨炼、运动,他们的骨头埋在大地辽阔而孤寂的胸膛里,如今撒在这片大陆的四面八方。

他们说话的声音盖过了巨大车轮的轰隆声,似乎像泉水一样从亘古的大地里涌了出来,把大地与几个世纪以来的遗产留给了我,留给了这个他们从未见过面的儿子。这些已经属于我了,就像我的血液和骨头属于我一样,然而我却无法理解它们。

“究竟是谁建造了一座横跨大地的桥梁?”他们大声问道,“究竟是谁修筑了一条横穿这河口的铁路?究竟是谁惊扰了埋葬这些尸骨的土地?去把他们挖掘出来,并对火车司机们讲述《哈姆雷特》。儿子啊,儿子,”他们的声音说道,“难道埋藏我们躯体的地方更加肥沃吗?难道你一定要从埋藏的中心解开藤蔓的根子不可吗?你有没有从我们的大脑里将曼德拉草连根拔掉,或者把艳丽的花儿连根拔掉,那巨大、艳丽的花儿,那奇特、不知名的花儿?

“你必须承认,这儿的青草更茂盛。我们被埋葬的躯体上的毛发就像四月一样生长出来。这些人充满了活力;你可以在这儿种植良种玉米和金色的麦子。你是说,人已死了吗?他们也许已经死了,不过,你倒是可以在这儿种植树木;你可以种一棵橡树,不过,我们要比一棵橡树更加富有;你可以在这里种上一棵李树,比橡树更加高大,它会长满李子,个儿就和小苹果一样大。

“我们都是了不起的人,卑鄙的人憎恨我们,”他们说,“我们全都是这样的人:受伤时会大声叫喊,忧伤时会哭泣,身体强壮时会大吃大喝,身体衰弱时会心存恐惧,说起话来,粗声大嗓、吵吵闹闹,然而夜幕降临时我们就会逐渐平静下来。傻瓜们嘲笑我们,自作聪明者讥讽我们:他们怎能知道我们的头脑比蛇的头脑更加敏锐?难道他们的头脑更加小巧、精致吗?难道他们苍白、毫无活力的肉体能细微地感知事物,我们竟无法想象出来吗?孩子,你怎能如此认为呢?我们的心变得比猫儿的心更加奇怪,满是剧烈的扭曲和交织在一起的腱肉,在沉闷、灿烂的火光里映得通红,而我们神奇的神经,就像顶端冒出火焰的交叉电线,错综复杂、深奥难解。

“他们又能看到什么呢?”声音开始升高了,在得意、吹嘘的情绪中,声音盖过了车轮的隆隆声。“对于像我们这样的人,他们能看见什么呢?他们能了解什么呢?我们祖先墓地的石头是他们自己劈斫出来的;如今他们长眠在大山下,平原上、森林里、花岗岩小山上;他们有的是被一条泛滥的河水淹死的,有的是被永恒的大地一下子弄死的。现在只需看看这些人的葬身之地就可以了——他们的坟墓建造在群芳争艳的万花丛中——你在别的坟头看见过如此艳丽的花儿吗?

“谁播种了这贫瘠的大地?”他们大声叫喊着,“谁用血液和精液播种了这片荒野?三百人的血液和骨头同故乡的土地重新组合在一起,我们为孤独带来了语言,为荒漠带来了情感,贫瘠的大地接纳了我们,并给予我们痛苦:我们使大地大声呼喊。有个人躺在俄勒冈州,另一个人倒在西部的某条小路上,手里紧握枪托,身旁有一个断裂的轮子和一匹马的头盖骨。一个人曾使弗吉尼亚变得富裕起来,另一个人身穿联盟军军服死在钱瑟勒斯维尔,另一个人死在夏洛,身旁北方军的尸体堆积如山,另一个人在酒吧间的争吵中被人开膛破肚,他手托自己的肠子走了三个街区去找医生。

“有个人伸出手去拿餐叉,然后就死在宾夕法尼亚了:她够着了,但没有握住,一下子跌倒在地,跌断了筋骨,九十六岁时便同嫩牛肉和烤玉米断绝关系了。有个人从哈特拉斯湾到金门一路上行为放荡、宣扬异端邪说:他鼓吹用牛奶和蜂蜜补肾,用檫木治疗黄疸病,用硫磺治疗尿酸,用榆木治疗萎缩性牙龈,用菠菜治疗甲状腺肿大,用大黄治疗关节扭伤以及各种风湿性关节炎,把纯净的泉水与醋混在一起治疗维纳斯所珍视的那种把世界人民和法国人结为亲属的疾病。他宣扬人的兄弟情谊和爱情,宣扬耶酥基督将在1886年到来、哈米吉多顿[2]亦将在1886年年底到来,他建立了‘亚伯之子’‘路德之女’‘摩西五书’,以及二十多个其他的教派,他享年八十二岁,最后以上帝之子、先知、圣徒的身份去世了。

“还有两百多人埋葬在家乡的群山之中:这些人获得了土地,围上了栅栏,成了土地的主人;他们在土地上耕耘,从事木材、石头、棉花、谷物、烟草方面的交易;他们盖房、修路、种植树木和果园。这些人不论走到何处,就会在那儿占有土地,然后辛勤劳动,在土地上盖房子,在地里种庄稼,然后出售收获的物资,不断积累财富。这些人在山里出生,在山里长大:所有人都熟悉那些高大的山脉,但是几乎没有人了解大海。

“所以我们身在此地,是这片土地的孩子,虽然缺少上千年的历史和断壁残垣,但是我们心怀荣耀地横跨三千英里。在那荒蛮之地,鸟儿尖厉地鸣叫着,觊觎着我们的肉体。呼唤吧!大声地呼唤吧!当知更鸟和红胸脯的鹪鹩在黑暗的树林里发现了尚未掩埋的孤零零的尸体时,大声地呼唤它们吧!

“不朽的土地像上帝一样严酷而广袤,”他们大声叫道,“我们将永远在你的胸膛上流浪!不论巨大的车轮把我们带到何处,那儿就是我们的家——就是满足我们渴望的家,是一切事物的家,只有围在心灵周围的小栅栏和那块爱的栖居之地除外。

“谁在为这块贫瘠的土地播种?”他们问道,“谁需要土地?你还得制造大型机器,修筑更高的摩天大楼。对于摩天大楼,掩埋尸骨的土地又算得了什么?你需要土地吗?不管谁需要土地,都可以拥有土地。我们身体的尘埃源自这片土地,受到其百万种声响的干扰,在辗过的车轮声中惊醒、颤动。谁需要土地就可以使用土地。快去,把我们挖掘出来,在那儿架起你的桥梁。但是,不管谁在土地上架起桥梁,不管谁在港口铺砌铁路,不管谁需要那些下面掩埋着尸骨的沟渠,谁都可以把尸骨挖掘出来并向工程师们讲述《哈姆雷特》。

“干燥的尸骨,辛酸的尘埃?”他们说,“充满生机的荒野,寂静的不毛之地?贫瘠的土地?

“荒野里有没有颤抖的嘴唇?有没有透过石头的棱角边眺望大海期待男人的返回?河边上有没有在爱恨交织中跳动得更加剧烈的脉搏呢?或者,当陈旧的车轮和生锈的车轴深陷在沙漠里的某个地方,在马头旁边有一个女人的颅骨。难道没有爱情了吗?

“难道在千百万条大街上就没有孤寂的脚步声,没有跳动得最剧烈的心,在钢铁和石头面前没有最大声的呼喊,有没有困在铁环里、疼痛的脑袋,有没有在迷宫般的高楼大厦间摸索前行?难道在这广袤、孤寂的大地上,只有不断的生长、成熟和污染,只有森林与荒漠带来的空虚,只有百万个声音发出的无情、刺耳、金属般的喧闹,发出了要吃面包的叫喊,或者像猫儿想吃肉和蜂蜜时的吼声?那么,这就是一切,一切吗?出生,以及两万个日子的喧闹——没有爱情,没有爱情吗?难道荒野里就没有爱情的呼喊吗?

“并非如此。情人们躺在丁香花丛下;林中的月桂树叶正在摇晃哩。”

他们数百个声音就这样从大地中喷涌而出,呼唤着他——他们的儿子和兄弟——他们的声音盖过了从他们上面呼啸而过的巨大车轮发出的隆隆声。他们所说的话,他们不朽的、安静的、胜利的语言,他们留给他的遗产的全部重量,他把这些回忆从大地上带到了人口拥挤、高楼林立的街巷,带进了喧嚣、神奇、拥有百万居民之城的各种语言里。

最后,我给城市带回了大地自身永恒、不变的宁静回忆,带回了仍然在道路上平静交谈的回忆。我再次见到了广袤、永恒的大地,美国的大地,荒凉、粗野、无边无际,布满了严酷,充满了空虚,粗糙且不值得回忆,但却在上万个地方生机勃勃,就像四月一样。不知何故,它具有别的地方无法企及的美丽,这是一种充满诗情的美,是一种狂放、难忘、孤寂、野蛮的美。

我所见过的一切,我对这个大地的所有回忆,全都带回了这个城市,这一切仿佛成了这个城市的补充物——可以哺育城市、维持城市,并且归属于城市。而铭刻在我心上的城市形象是如此难以置信,好像只是一篇虚构的小说,一个神话,我自己想象出的某种巨大梦境;这一切如此难以置信,因此我认为自己返回时不一定会找得见;然而这个城市恰好就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样子,我从火车站一出来马上就认出来了:潮水般拥挤的人群,粗犷而令人茫然的街道,鳞次栉比、灯火辉煌的建筑物。

它虽然神奇而难以置信,但它的确就在眼前。我又见到了那一百万张脸——黝黑、邋遢、无奈、饱受折磨、腐败的脸,烙上了人皆熟悉的各种标记的脸:怀疑、不信任、狡猾、诡计多端、凶恶、愚蠢、玩世不恭。有身患热病的出租车司机干瘦、狡猾、诡诈、贼头狗脑的脸,凶恶的歪嘴巴,粗厉的声音,眼睛里闪烁着有毒且不自然的光芒。还有犹太人冷酷、傲慢、奸猾的脸,他们的鼻子就像鸟嘴;爱尔兰警察身材粗野、笨重,通红的脸上满是横肉,仗着自身的特权和权力,露出愚蠢、动辄就发怒、威吓人的神气,在那些蜂拥、喧闹、面色苍白的人潮之中,可怕地显出一种几近变态、残暴的气焰和力量。他们都在那里,就和我记忆中的一样——是一个混血的民族,皮肤黝黑,性格狂热,永远在人行道上熙来攘往,和那个巨大的中心力量相合拍,充满了城市的力量,仿佛充满了普遍的、生机勃勃的活力之液。

难以置信!难以置信!这些普通的、疲倦的、无奈的、粗鲁的脸,这些脸我已经见过百万次了,甚至连他们所说的那些粗俗不堪的胡言乱语,如今好像也永远受到了这种魔力的沾染,具有了这个城市的奇怪、传奇般的特点,他们自己也属于这种神奇、迷人的事物之列了。这些人虽然普普通通、单调迟钝、残酷、长相雷同,但似乎也成了其中的一部分,合成了一体,与某种经典、永恒的事物固定在一起,处在时间永恒的变化和稳定之中,处在城市生活的一切神话般的现实之中:他们构成了它,他们是它的一部分,他们只属于它,不可能属于世界上别的任何事物。

当我再次看见他们、再次听见他们、再次倾听他们说话的时候,当他们像流水一样涌过去的时候,他们刺耳的辱骂和恼怒的叫喊就像无情的砾石,他们尖刻、刺耳的舌头将无情的诅咒全部投向那些卑鄙、愚蠢或背信弃义的朋友,仿佛某个永远充满憎恨的魔鬼将说话的能力赋予了他们,只希望他们能表达出男人们丑恶、卑劣的行径和女人们的虚情假意——当我听见这些有关憎恨、罪恶、愚蠢的无情而独特的谈话时,我感到不可思议:他们是怎样毫不疲倦、毫不痛苦、毫不费劲地呼吸充满阳光的空气的呢?他们是怎样在污秽结成的巨大硬壳下,在恶毒的人群中生存、呼吸、活动的呢?

然而,他们具有一种粗野且不容置疑的野性,具有一种无法理解的力量,的确在城市里生活、呼吸、活动着。冷酷的嘴巴、无情的眼睛、刺耳的语言,还有百万张无情苍白的面孔,他们永远在街头涌动,就像一只独行的野兽,却具有大型爬行动物柔韧、邪恶的弯曲性。四月神奇、明朗的天空——奇特、微妙、宜人的天气——就在他们头顶之上,被埋葬者散布在他们脚下的大地里,一波大浪在他们周围闪烁放光,他们熙熙攘攘地拥挤在那块神话般的大岩石上,迎着太阳初升的方向一路朝东阔步走向永恒。它就像一艘船,那些壮观的高楼大厦就像船的桅杆,被猛地抛掷在无穷无尽、接纳一切的大海入口处。我的喉咙里迸发出一声胜利的呼喊,内心涌起一阵狂喜和快乐,因为我觉得它太壮美了。

他们的声音汇成了总的城市之声,这是一种刺耳的咆哮,一种撇嘴吐出的愤怒和诽谤,永远吐向稳定而不朽的时间之维,一种对人们卑劣行径的嘲弄和谣言,这种卑鄙行径固定在大地的表面,它在邪恶的坚毅中不可思议地转向永恒的寂静和安宁衬托下的难解、漠然的空间。

在充满争斗的回忆中,城市之声说:“‘这个人。’我说。‘你的这个朋友。’”它说:“‘这个骗人的杂种,他欠我四十块钱——是你把他介绍给我的——他什么时候把钱还给我?’我说。”接着,它嘲弄、鄙夷、狡猾地咆哮起来:“不!不!不!你根本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你到底在说什么呀?你完全弄错了!不是他!不是!不是那个人!根本不是那个人——是另外一个人!”它说。它会尖声地询问清楚:“哪一个人?你指的是哪一个人呢?是经常去路易那儿的那个人吗?”然后它又用威吓、刺耳的声音说:“你不知道吗?你说你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又挑衅地说:“谁不知道?……谁这样说的?……谁这样对你说的?”然后又嘲弄地说:“噢,那个人呀!……你指的是那个人吗?我才不管他怎么想呢,看在基督的分上!……让他见鬼去吧!”它说。

它夸夸其谈地吹嘘自己过去的成功,它说:“‘你是从那儿来的吧!’我说,‘你对此是怎么看的?’……‘嗯,好的,’他说,‘谁会确保我成功呢?’于是我说:‘嗯——你就留在我这儿吧!……去把你的洋铁皮小箱子拿来。你可以马上和我们其余的人一起碰碰运气!’……‘嗯,好啊,’他说……,‘你就把我留下吧,先生,’——说完就走了!”他说起话来颇像女人,声音十分优雅,向那些着迷的耳朵讲述着这些浪漫故事:“‘听着,’我说,‘对我的老板来说,这不过是一种生意,……而对鲍尔先生来说,这就关乎到我自己的事了。’(哈哈!哈哈!这就是我对他说的话……天哪,我的话逗得他哈哈大笑!你知道的)——‘五点钟以后,我就是自己的老板了……同时,’我说,‘心理方面的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

接着,它甜美的声音里透出母亲般的忧虑口吻:“真的!我打了她。我真的打了她!噢,我打得很厉害!天哪!我噼噼啪啪狠狠地揍了她一通,一点不假!打完后我的手疼了半个钟头。……嗯,我简直气炸了!……这是我揍她的唯一原因!我简直气炸了!那个家伙在洗澡间里喊着要他的鸡蛋,小婴孩大声嚷嚷着要他的奶瓶,所以我简直气炸了!……这就是我动手的唯一原因,是我揍她的唯一原因,明白吗?我担心她伤害了孩子,明白吗?她把孩子的手指朝后面弯。所以我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你不要那样了!……我的脑袋很痛。’于是,一下子气炸了!真的,我狠狠地揍了她一通!……麻烦的是我一出手就收不住了,明白吗?……天啊!我揍了她!事后我的手烫了半小时!”

怀着有损体面的愤怒感,那个声音说:“我冲上楼梯,砰砰地敲了几下门!……‘从里面滚出来,你这个王八蛋。’我说——这是真的,我告诉你!我就是那么骂她的,你要知道!……‘从里面滚出来,省得我把你扔出去。’”那个声音懊悔地补充道,“真的,我可不喜欢这样做——事后我觉得很难受——我可不希望在我的住处发生这种事。那是我不喜欢做的事,”它说。它还充满深情地说:“真的!……我说的都是事实!……你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你知道的,对吗?那个骗子——她的丈夫——正昏昏沉沉地吸食毒品,而另一个家伙——她的男朋友——正在和她睡觉呢。你能想象出这种事情吗?”它问。

在吃惊中,它会用一种麻木的口吻说道:“绝不是开玩笑的话!绝不是!”它还会庄重地加以补充,“噢,你知道,我觉得这简直糟糕透顶!我觉得这简直太可怕了!”——那个不大相信、心怀恐惧的声音如是回答。

最后,伟大的城市之声友好、亲切地说:“那么,再会了,埃迪,我要去睡会儿觉了。”它说,接着回答道:“好的,再会了,乔,我会来看你的。”“再会了,格雷斯,”它用一种柔和、亲切、充满爱意的口吻补充道,而巨大的城市之声低声说:“好的,小家伙!八点钟——说好了——我会到那儿的!”

以上就是那个巨大的城市之声所说的众多话语中的一部分,我已经听过上千次了,如今我刚一返回,马上就不可思议地再次听见了它们的交谈。

当我倾听的时候,我听见了他们的声音,我觉得,即使他们来自火星,他们所说的话也不会让人觉得如此新奇。我张大嘴巴,静静地凝视着,倾听着,我看见一切都按照其主要的、独特的、无与伦比的力量的基调和趋势再次在我面前大放异彩。一切显得如此真实,真实得近乎神奇,如此真实,所以人们时常熟悉的一切马上就被发现了,如此真实,所以我觉得我自己已经永远认识它了,然而当我看着它的时候,我注定会浮想联翩。因此,我一面看着它,心里也在呼喊:

“难以置信!啊,难以置信!它运动着,它搏动着,就像一个独特、富有生命之物!它和百万张面孔一起生活着,生活着——这就是它的样子,我一向是这么认为的。”

[1]出自英国诗人弥尔顿的《失乐园》第四部。

[2]哈米吉多顿:是世界末日之时善恶对决的最终战场。出现在《新约·启示录》第16章第16节。

 

马隆先生

这是约瑟夫·道克斯有生以来参加的首次文学聚会。他一走进房间,仿佛置身于科瓦鲁维亚斯[1]的画中,觉得所有的人物都鲜活起来,一切就像他们自己的漫画,而非实际的生活场景。长着龅牙的凡·弗莱克正在角落里同一个黑人谈话;斯蒂芬·胡克正靠在壁炉架上,神情烦闷而冷淡,他想以此来掩饰恼人的羞怯心理;此外还有朋友们颇为熟悉的劳埃德·麦克哈或“克纳克”先生,他对待自己非常苛刻,但仍然保持着非常好的精神状态——男人的状态——一种无法毁灭的毁灭。他那双浅蓝色的眼睛看起来仿佛在酒精里浸过很长时间似的,他布满皱纹的脸上泛着红润。他的头发、眉毛、耳朵、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天然、奇妙的红色。他说话的时候会发出高亢而不连贯的大笑,这笑声就像忙碌的打字机或他本人著作的书页发出的哗啦声。还有评论家科兹伍尔德,一个脑袋圆圆的矮个子,他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是一个口蜜腹剑的老手。此外,还有很多本市文艺界的名流。

他们一个个神气活现,就像蒙克所想的那样,他们看起来就应该是这种样子。所以,他挺直了身子,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嗯,名流云集啊。”

史蒂芬·胡克正站在炉旁和某人交谈,他肥胖的身体斜对着他的同伴。他的脸又白又胖,极为敏感的脸上隐隐透出一贯具有的无聊、乏味、超然的神态。乔刚一进来,他就猛地抬起头来,说道:“嗨,你好吗?”——干脆、利落地伸出他的胖手,然后又转过身走开了。然而,他仍然给人一种友好、热情的奇怪感觉。

到处都是人们的谈话声——由三十多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形成的那种古怪、萦绕不绝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欢快的声音,汇聚成奇怪的沙沙声,犹如时间之声一般。但是在这所有的声音中,有一个独特、无孔不入、引人注目、包容一切的主导声音,它穿透并盖过了所有声音。

毫无疑问,这是乔听过的最为奇特的声音了。首先,这个声音极其圆润,而且洪亮得难以形容,包含着爱尔兰人声音里特有的那种紧凑的共鸣。但是这种凯尔特人所具有的圆润、洪亮的声音完全透出地狱之火般的意味来。这个声音所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正在袭来的洪水,使人产生一种恶毒的感受;就像深不可测的愤怒之泉在体内膨胀,随时都会致人于死命。

这个引人注目的声音就是谢默斯·马隆先生发出的,他的相貌和他的声音一样不同寻常。他是一名五十出头的男子,身体相当瘦弱,但是他惊人的胡须却给人一种粗野的假象。他满脸都是胡子,剪得整整齐齐,不太长却很浓密,就像墨水一样呈蓝黑色。在胡子上面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正轻蔑地观察着这个世界。这种整体的效果使马隆先生看上去颇似受难耶稣的外形特征。

马隆先生的声音浑厚,当然,是透过那丛浓密的黑胡须传出来的。他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说话——人们会不安地发现两片浅红色的嘴唇,厚厚地就像橡胶一样,隐藏在黑色的胡须之下。这两片嘴唇伸张极其灵活;马隆先生说话时,它们像两条蛇一样翻动扭曲着。它们有时在嘲弄的微笑里分开,有时在骤然的咆哮中清晰地在脸上扭动着。但它们总是很忙,从不会沉默片刻;洪水般恶毒的言语穿过它们一泻而出。

马隆先生坐在沙发的一端,就和许多其他客人一样,他的手里也举着酒杯。他身旁围了好几个人,正聚精会神地听他说话。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位年轻男子和他年轻美丽的妻子,他们二人——大张着嘴巴,眼睛里闪烁着心驰神往、陶醉的神采——都向前倾着身体,屏气凝神地听着马隆先生博学、洪水般的慷慨之词。

“很明显,”马隆先生说,“很明显!噢,这个词表达出多么丰富、响亮、令人窒息的嘲弄之情!很明显,那个家伙没读过多少书!他显然只读过两本每个在校学生都读过的书——即雅各布·罗比索尼所著的《驴桥定理》,该书1497年春天由博洛尼亚的帕契西出版社出版,另一本是安布罗修斯·格鲁奇斯所著的《大祭司》,该书于1498年在比萨出版。”马隆先生咆哮道,“他一无所知!他没读过多少书!当然——”他橡胶似的嘴唇像蛇一样在浓密的胡须下扭动着——“当然,在一个所谓的文明中,优雅博学的信息标准是由阿瑟·布里斯班先生冥思苦想的著作以及《星期六晚邮报》里精湛的文章决定的,毫无疑问,像这样一个家伙的自命不凡竟被看成百科全书式的无所不知!……但他什么都不懂!”马隆先生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同时,他摊开双手作了一个恼怒而徒劳的手势。“他其实没读过什么书!上帝啊,你能指望他什么呢?”

这一席话使他筋疲力尽,他大口喘着气,一只脚疯狂地抖动起来。他匆忙喝了一口酒,然后坐了下来,仍然喘着气,不过稍稍平静了一些。他喘着气说:“整件事情简直太荒唐了——他引起了轰动!那个家伙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一个笨蛋——他狗屁不懂!”

在这段长篇大论结束之时,杰克夫人和乔来到了大师所坐的地方,沉默、敬重地等待着,一直等到他的讲话结束。这时,他稍稍冷静了一些,膝盖和脚尖也不再晃动了。杰克夫人弯下腰,悄声对他说:“谢默斯。”

“啊?嘿?怎么了?”他吃了一惊,抬起头来,吃力地呼吸着,“噢,你好,爱丽丝,是你呀!”

“没错。我想向您介绍一下我给你提起过的那个年轻人——道克斯先生,您一直在读他的手稿。”

“哦——哦——你好吗?”谢默斯·马隆说。他伸出自己湿冷的手,那两片浅红色的嘴唇扭动着试图露出友好的微笑。在这微笑背后好像透出某种值得同情的东西,透出一种真正的热情,一种渴望友谊的真正天分,这一点从其备受折磨、混乱不堪的生命背后体现了出来,还透出某种真正打动人的东西,此刻,这种东西正透过他本人无法控制、易怒的种族脾性显现出来。也正因为如此,在他所有的仇恨、嫉妒、自怜中,他感到生活以某种方式欺骗了他,事实上这一切尚未结束,他的才华尚未枯竭;他感到自己的才华没有得到公允的评价,事实上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良好评价,而且还会有更多的评价;他觉得那些臭名昭著的吹牛大王、傻瓜、不学无术的家伙、白痴、傻瓜、笨蛋,那些被人们奉为天才、被掌声包围的人,全都沉溺于成功之中,尽情地享受甜蜜的奉承和崇拜的谄媚,愚钝的大众献给他们的那些令人作呕的溢美之词都应该是给他的!他的!他的!——不是给别人的,而是给他的,伟大的上帝呀!——如果说在这个该死的、可恶的、笨蛋当道、背信分子横行的世界里还有一丝真理、荣誉、人格、智慧和公平的话!

但是现在,在见面后所作的简短、痛苦的寒暄中,他说了句:“噢,是啊!你好吗?……我近日一直在拜读你的大作。”这一席话令他很不自在。接着他极为洪亮的声音里又开始透出蔑视的口吻。

“当然,说实话,我还没有读呢。”谢默斯·马隆大声说,并开始不耐烦地用手指轻敲着沙发的边缘。

“没有一点才能的人是不会试图阅读手稿的,不过我已经浏览过了!……我已经——我已经读了好几页。”显然,承认这一事实费了他好大的力气,但是最终他还是痛苦地说出来了。“我已——我已经想到了它里面的一两个方面——看起来不是太糟糕!不太坏,就是说——” 这时他兴致勃勃地大声说,“——和通常那些令人作呕、已经出版的胡言乱语相比,在这个追求文学精品的崇高、开明国度会得到准许的!”这时,他浅红色的嘴唇在他腮边的胡子下面扭向了一侧,几乎快要歪到右耳的耳垂了。“和辛克莱·刘易斯所写的那些关于边远蛮荒林区的废话相比,”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大声说,“不太坏!和那个来自密苏里州、拘泥于小节的神经质新英格兰人——T. S. 艾略特先生相比,不太坏!此人通过出版那些难以理解的胡言乱语,如《荒原》《普鲁弗洛克的情歌》,迷惑了始终热心的大众,多年之后又出版了用蹩脚拉丁语写的诗歌,以及用不纯正的法语写成的诗篇,并为他在卡拉马祖式的唯美主义者中间树立了博学的盛名,而任何一位修道院的女学生都羞于承认那种诗是她自己创作的。但是现在,我的朋友们,他倒成了先知、牧师、政治革命家。现在,不列颠群岛——这个伟大、信奉不可知论的共和国里所有具有选举权的人都震惊地得知——我的天哪!——这位从密苏里州来的艾略特先生,已经成了一名保皇分子!请注意听,一名保皇分子,”马隆先生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还成了英国国教高教会派的教徒!天哪,这个消息足以让每一位英国的工党党员恐惧!英国无神论的根基开始处于危险状态了!……如果伟大的艾略特先生继续这样公开侮辱每一位真正忠诚的英国人的政治和宗教信仰的话,天知道我们还能期待什么,但是我们必须做好应对一切的准备!……要是我听见他现身赞成议会政体,还要求迅速在伦敦设立一个警察部门,以便结束大街上普遍存在的目无法纪、暴动横行、革命性暴乱肆虐的局面的话,我是不会感到惊奇的!”

稍稍停顿了一下,吸了口气,马隆先生说:“不,这个年轻人的书我没看多少——只是这儿看几句,那儿看一章。不过和艾略特先生怪异无聊的文章、桑顿·怀尔德香气四溢的废话相比——”他清了清嗓子,开始来回摇晃起来,眼睛里跃动着老练的红色光芒——“西奥多·德莱塞笨拙的言语——各式各样感伤、无聊、甜蜜的诗歌——出自米莱、罗宾逊、怀利、琳赛之流,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人之手——舍伍德·安德森所写的那些神经错乱、语无伦次、白痴般的作品,那个卡尔·桑德堡,那个埃德加·李·马斯特斯——林·拉德纳——欧内斯特·海明威之流的‘愚公’学派——由弗洛斯特、奥尼尔、杰弗斯、卡贝尔、格拉斯哥、彼得金、卡瑟、布罗姆菲尔德和菲茨杰拉尔德之流进行的各种形式的骗子行为——加上那些活跃在这块世上独一无二的伟大国度里的不太知名的骗子们,那些堪萨斯州的托尔斯泰们、田纳西州的契诃夫们、南达科他州的妥斯妥耶夫斯基们,还有爱达荷州的易卜生们——”他一时噎得说不出话来——“和这七百九十六种不同的废话、甜言蜜语、蠢话和胡言乱语——那些专门传播废话的主要艺术家们用他们的无聊废话愚弄了这个伟大共和国的热心民众,和他们的作品相比,这个年轻人的作品不算太坏。”他又前后晃动起来,粗重地喘着气,终于开始发作起来。“那些都是垃圾!”他咆哮着。“他们出版的全都是垃圾!……要是你能找出四个不是垃圾的字眼来,嗨,那就是——”他喘息着,再次把手伸向空中——“出版!出版!”

在提及了相当一部分美国现代作家之后,如果说他并未完全满意的话,至少可以说他已经疲惫不堪了,马隆先生前后摇晃了好几分钟,像鲸鱼一样大口地吸着气,同时抖动着膝盖和脚尖。

在这长篇大论之后是一阵尴尬的停顿。很少有人敢对谢默斯·马隆先生提出质疑。在这种情况下,马隆先生会像龙卷风一样迅速、彻底地瓦解对方的观点,所以,反对者的观点即使不显得软弱无力,至少相对来说也会显得毫无价值。即便他们不会落个惨败的下场,最终也会像一群乌合之众被他贬损得一无是处。

然而,在一阵痛苦的沉默之后,没有比继续恢复礼貌交谈更好的理由了,其中有一位听众——那位携同美丽的妻子一同前来的年轻人——怀着一丝尊重和迟疑问道:

“您——您觉得乔伊斯先生怎么样呢?”乔伊斯先生,事实上,似乎是当代文学废墟中残留下来的为数不多人物之一了。“您——您认识他,是不是?”

显然,这个问题是不合时宜的。马隆的眼睛里再次闪现出红色的火花,他的双手已经在他瘦骨嶙峋的膝盖上来回摩擦了。

“我——”马隆先生开始用一种极其丰富、不祥的语调开口了——“我觉得乔伊斯先生怎么样?……还问我认识他吗?我认识他吗?……恕我冒昧,先生,”马隆先生继续说道,语调十分缓慢,“你是在问我,我是否认识詹姆斯·乔伊斯先生吧,此人以前是都柏林的市民,但是现在,我想——”说到这儿,他那苍白的嘴唇开始扭动起来,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目前,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他生活在巴黎左岸[2]。你问我是否认识他。是的,先生,我认识詹姆斯·乔伊斯先生已经很久了——很久了,事实上——太久、太久了。我很荣幸——或者说,应该称之为值得自豪的荣幸——”他的呼吸明显很吃力了——“我搬到都柏林以后,一直看着年轻的乔伊斯不断成长。而且,我的朋友们,毫无疑问,对于我这样身份卑微的人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自豪的荣幸了——”说完后,他轻蔑地挺了挺他脆弱的胸膛——“能宣称和现代文坛伟大的胡诌大王拥有如此光荣、亲密关系,这位知识分子中的先知会在一本书中写完一切——更不用说那些拜读其大作的读者了……我认识乔伊斯吗?先生,我想我不妨恰当地表达出这份令人得意的荣耀。”马隆先生嘴唇微微抖动着说。“我认识这位先生大概有三十年了,即使不像亲兄弟——”他揶揄地说——“那至少也有相当好的关系!……你问我觉得乔伊斯先生怎么样?……我觉得乔伊斯先生怎么样?……哎呀,”马隆先生用若有所思、洪亮的声音说,“让我想想,我觉得乔伊斯先生怎么样?……乔伊斯先生,首先,他是一位视野狭隘的爱尔兰小资产阶级,他用毕生的时间在欧洲大陆完全徒劳地试图克服那种狡诈的偏执、童年时期培养起来的偏见和狭隘。乔伊斯先生开始他的文学生涯时只是一个五流的诗人,”马隆先生继续来回地摇晃着,“从那时起,他开始成为一名七流的短篇小说家,在熟练地掌握了这一领域之后,他又成了一名九流的剧作家,在此之后又发展成为一名十三流的文学胡诌主义者,现在在为数不多的文化阶层人士中享有极高的声望,”马隆先生嘲笑道,“我认为他现在正致力于创作一部二十七流的、毫不连贯的文章——好像这个领域中的潜在价值还没有被大师先前的作品耗尽。”

在接下来的沉默中,马隆先生稍稍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说自己觉得《尤利西斯》的部分章节写得相当好,听到此,有些大胆之人开始低声地议论起来。

马隆先生对这种小小的分歧不以为然。他前后摇晃了几下,然后挥了挥细白的手,做出一副同情、妥协的姿态,说道:

“噢,我想此人有一些才华——不管怎样,有一些才华的细微痕迹。当然,严格地说,这个家伙是一位教师——就是那种学究式的人,他应该在某个耶稣会修道院里教六年级……但是,”马隆先生说,并再次挥了挥手,“他有那么一点才华——但是并不多,只是有一点。……当然——”这时他的声音开始升高,眼睛里放射出红色、邪恶的光芒——“当然,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家伙是在无计可施的时候得到名声的。这可太有意思了。”马隆先生嚷道,他的嘴唇再次扭动起来,想要发笑。“在都柏林至少有十几个人能达到乔伊斯创作《尤利西斯》时的写作水准——而且会做得更好!”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高格提能做到,他要比乔伊斯强二十倍;A.E.能做到。欧内斯特·博伊德能做到。叶芝能做到。就连——就连摩尔或史蒂芬斯也能做到。”他来回摇晃着,突然咆哮道:“我也能做到!……为什么我做不到?”他愤怒地质问道,他提了一个此时此刻在场之人心中都会有的相同疑问。“唉,只因为我根本不感兴趣!那对我们任何人都没什么意义!我们感兴趣的是——是别的事——是生活!……当然,”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所有现代文学的历史不就是这么回事吗,是不是?这解释了出版的作品空洞、枯燥、乏味的原因。所有真正能写作的人都置身事外。为什么,因为,”马隆先生高声说,“他们对此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别的东西!”

此刻,他感兴趣的是他的威士忌酒杯。他四处望了望,发现了它,然后伸手端起来喝了一口。然后,他微笑了一下,对那个年轻人和他美丽的妻子说:

“好了!我们谈点别的吧——谈点更有趣的!我听说你最近要出国?”

“是的,”那位年轻人如释重负地迅速回答,“我们要出去一年。”

“一想到要出去我们都非常激动。”那位年轻女子说。

“当然,我们以前也去过,但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我们知道您在那里生活了很久,要是您能给我们提一些建议,我们将感激不尽。”

“你们要去哪里?”马隆问,“你们——你们只是到别处逛逛——”他的嘴唇扭动了一下,但还是控制住了自己——“还是想在某个地方定居下来?”

“噢,我们要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那个年轻人快速说道,“这就是我们的部分想法。我们想去体验一下欧洲的生活——也可以说,想真正地融入进去。我们想定居巴黎。”

出现了一阵沉默;接着,年轻的妻子有些热切地向这位大人物倾了倾身子,问道: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马隆先生?”

要是在五分钟或五个月前让马隆先生表达他的意见,他肯定会认为,去巴黎并在那里生活一年是个好主意。他曾在许多场合这样说过——他在那些场合里谴责过美国狭隘的地方主义、美国清教徒式的生活准则、美国的粗俗和美国人对大陆生活的无知。此外,他还多次质问过美国人为何不去巴黎定居一年,静静地生活,观察那里的民众,学习他们的语言;相反,他们为什么要循着地图疾奔,试图一口气走遍欧洲各国。此外,如果那位年轻男子和他的妻子宣布,他们打算在伦敦定居一年,那么马隆先生的态度是很容易预料出来的。他苍白、橡胶般的嘴唇肯定会在他的胡须下面轻蔑地扭动起来,而且还会讽刺地询问:

“为什么要去伦敦?为什么——”说到这儿,他就会急促地喘息起来——“为什么要让你自己饱受英式生活中沉闷的地方主义,乏味单调的英式食物,可怕、古板的英式思维带来的痛苦呢?而本来你只需七小时穿过海峡,就可以有机会廉价、经济地生活在世界上最美丽、最文明的城市,过着舒适、豪华的生活。在巴黎的花费只是你在伦敦花费的一小部分,此外,你还能和最快乐、最聪明、最有教养的人士交往,而不是和英国资产阶级那些视野狭小的市侩阶层打交道。”

那么,这两位年轻人表达了他们的意愿,而这也正是马隆先生曾经敦促人们做的事情,但是,他习惯性的嘲弄神情为何又涌出来了呢?

嗯,首先,是他们亲口告诉他的——他无法容忍这种轻率的行为。其次,他宁愿认为巴黎是他个人的发现,但是却有太多该死的美国人已经去了那里。所以,他觉得没有自己的首肯,任何人都不能去那里。

那么,现在这两个年轻人已经做出了决定,他们亲自决定要去巴黎居住一年,他觉得他们那种欢快、傲慢的态度是不能忍受的。在那位年轻男子和他的妻子说完后,出现了片刻的沉默。马隆先生的眼中冒出红色的火花,他轻轻地来回摇晃着,揉着自己的膝盖,暂且控制住了自己。

“为什么要去巴黎?”他问,语气十分平静,但是声音里透出一丝挖苦和讽刺。“为什么要去巴黎?”他又问。

“可是——难道你不觉得那是个好去处吗,马隆先生?”那位年轻女子不安地询问。“我不知道,”她继续快速地说,“可是——可是巴黎听起来非常快乐——非常有趣——而且还有点儿刺激。”

“快乐?……有趣?……刺激?”马隆先生缓慢、严肃地说,神态认真、若有所思。“噢,我想还是有些快乐可寻的,”他承认道,“这就是说,如果美国中西部的游客、贪婪的旅馆老板,还有各位托马斯·库克之流的先生们还没有完全破坏剩下的一切……我想,当然还是有快乐可寻的,”他有些气喘地说,“你会和你所有的同胞一样——成天和文人们待在圆屋顶上或者和平饭店的露台上,一坐就是十二小时,到年末回国的时候,你还没有真正见识过巴黎,没有见识过法国,没有感受过巴黎人真正的生活,而你自己还坚信已经了解了一切!”他狂笑起来,然后说:“真的,如今你们年轻人就是这样疯狂地涌往巴黎的,这可太有趣了,你说呢?……你们这些年轻人或许都很聪明,而且,不管怎么说,还有足够的财力支持你去旅行——那么你要去哪里?”马隆先生嘲笑地问。“巴黎!”他吼出了这个词,好像这个词恶臭无比,令他作呕——“巴——黎,是这个世界上最枯燥、最沉闷、最昂贵、最吵闹、最不舒服的城市……要和那些斤斤计较的店主、骗人的出租车司机和服务员、可怕的法国中产阶级,以及库克之流的游客们生活在一起。”

他们沉默不语,脸上露出愁苦的表情。年轻、漂亮的妻子看起来饱受打击,不知所措。这时,年轻男子清了清喉咙,有点紧张地说:

“那么——那么要是你,你会去哪里呢,马隆先生?你能想到任何——任何比巴黎更美好的地方吗?”

“比巴黎更好的地方?”马隆先生说。“我亲爱的,有几十个比巴黎更有意思的地方!去任何一个地方都行,但不要去那里!”

“那么去哪里好呢?”年轻女子问,“您会建议到哪里去呢,马隆先生?您觉得哪个城市好呢?”

“嗯——嗯——嗯——哥本哈根!”马隆先生突然得意地大声说,“想尽一切办法,去哥本哈根!……当然,”他冷笑道,“这个消息可能尚未传到左岸格林威治村的波西米亚人、中西部的教师或其他类似的环球旅行者耳朵里。他们也许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因为这个地方有点儿远离他们平常所走的路线。要是他们知道哥本哈根是欧洲最快乐、最愉快、最文明的城市,住在那里的人是世界上最有魅力、最有智慧的人,他们可能会感到惊讶的。毫无疑问,这则消息,”他嘲讽道,“将使我们左岸的波西米亚朋友们大感震撼,很明显,他们对欧洲完整的地理概念并没有超过埃菲尔铁塔。但是哥本哈根恰好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去哥本哈根,想尽一切办法去!巴——黎——” 他咆哮着——“即使再过一百万年也不要去!哥本哈根!哥本哈根!”他叫喊着,然后举起双手,这个姿势把他对人类愚蠢举动的恼怒和无奈之情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同时还抖动着脚尖和膝盖,急促地喘着气。

这时,他突然看见年轻的道克斯先生憔悴的身体和有些震惊的脸,看见他迅速、强烈地沉醉在那些想象中的伟大人物之间,觉得这一切竟如此奇怪,道克斯年轻的面孔仿佛猛地使他想起了年轻时期的马隆,还有所有那些和道克斯、马隆相似的人们,马隆先生转向他,热情而富有感情地大声说:

“不过我觉得,我所读过的——”就在这一瞬间,他苍白的嘴唇痛苦地在他蓝黑色的大胡子下面扭动着,然后——噢,苦恼的人!——他的情绪变得轻松了一些。他十分亲切地对年轻的道克斯说,“我喜欢你的书。祝你好运!”

谢默斯·马隆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

[1]米格尔·科瓦鲁维亚斯(Miguel Covarrubias, 1904—1957):墨西哥画家、漫画家,以其在《名利场》、《纽约客》上关于著名人物的漫画而闻名全美。

[2]塞纳河从巴黎蜿蜒穿过,将城市一分为左右两岸。人们一向将左岸看做文化的象征,将右岸看做金钱和政治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