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官很少说起他的儿子强尼,但他常常梦到强尼。也只有在梦里,那种回忆和渴望犹如不死鸟,让他的回忆活生生的。而当他醒来的时候,就会怅然若失,心情糟透了。

法官大多数时间都是活在眼前的世界里,除了在睡觉之前沉浸在一些美好的白日梦里。他很少回忆当法官时候的事情,那时候他可谓位高权重——甚至掌管着生杀大权。当然他的裁决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如果不借助祷告,他不会判处死刑。这倒不是因为他很虔诚,而是这样做似乎可以把自身的责任或多或少地推卸给上帝。即便如此,有时候他还是会犯错。他曾经以强奸罪判处一名二十岁的黑人死刑,而当这个黑人被处死之后,另一名黑人供认是他干的。但作为一名法官,他又能做什么呢?难道他要负全责吗?是陪审团认定他有罪不予宽大处理,他只是根据州法律和惯例判处。他怎么知道当那个男孩子不断地说“不是我”的时候他是说的真话呢?这种错误是可以让很多有良知的地方法官葬送了前程。法官也深感遗憾,可是他也不断地告诉自己那个孩子是由十二个正直的人组成的陪审团定的罪,他自己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具而已。因此,不管误判多么严重,他也不能因之永远活在痛苦的阴影里。

黑人琼斯的案子则另当别论。他谋杀了一名白人男子奥西·利特,是属于正当防卫。白人的妻子是目击证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琼斯和奥西都是占垂农场的佃户,那地方和法官打猎的塞莱诺农场离得不远。奥西比妻子大二十岁,他也是一个兼职的牧师,在“圣罗勒”会所,当圣灵临到他们的时候,可以用奇怪的语言说话。除此之外他是一个沉闷无聊的佃农,只会让他的农场荒芜。在他和比他小很多的妻子结婚之后,麻烦就开始了。他妻子一家来自杰赛普,那边的农场属于盆地,风沙把田地都破坏了。他们正穿过佐治亚州,开着一辆破车,希望去加州碰碰运气。路上就碰上了这位牧师,他们于是就逼着他们的女儿乔安嫁给奥西。这是一件非常简单,也不怎么体面的事情,在大萧条时期人们失去了希望,对未来都不抱幻想。当时女孩才十二岁,还是个孩子,性格还没有完全形成和显现出来。法官记得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开始还玩着怀里的娃娃,一个香烟盒子里放着娃娃的衣服,然后就自己生出个孩子来,还不到十三岁就要照顾自己的孩子。结果问题就来了,麻烦总是接踵而至。开始有谣言说这位年轻的妻子总是到隔壁的农场去看望黑人佃户,超过了正常交往。然后是比尔·占垂对奥西的懒惰忍无可忍,威胁要把他的农场收回转给琼斯。

法官拽过一条毯子盖住自己,夜晚非常冷了。至于后来他的英俊可爱的儿子强尼是怎么卷进这场黑人刺杀白人案件的,怎么和得过且过的牧师,还有他年幼的妻子搅在一起的呢?怎么牵连的?唉,到底是怎么牵连进去的?事情最后竟如此混乱不堪纠缠不清,竟致他最后失去了儿子!

是不是正当防卫都无济于事,这个黑人注定要判死刑,强尼一清二楚,这点他比谁都明白。为什么后来他一定坚持自己接手这个案子,这是一个必输无疑的结果。法官和儿子吵过也劝诫过。他想得到什么呢?注定失败的啊。但是奥西的案子让法官领悟了不仅让一个年轻人的自尊受到伤害,这不只是一个初出茅庐律师的失败——而且还导致了心碎和死亡。但是到底为什么?为什么?法官不禁大声呻吟。

除了必须判刑之外,他都会尽量不插手这案子的处理过程。他知道强尼陷入这案子太深,夜以继日地天天研究案情,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好像为琼斯辩护就是替自己的同胞洗清冤情似的。强尼研究这个案件足足六个多月,法官一直责备自己,他应该知道的。但是他又怎么知道?他又不是会看透别人心思的人。在法院强尼和其他新手律师一样很紧张,这是他第一桩谋杀案子。当强尼要接手案子时法官就已经感到很难受,起先对他处理的方式很惊讶——的确是块烫手山芋。然而强尼很有口才,辩护有力,说出他相信的是事实。但是又怎么能单凭事实来影响十二人的陪审团呢?强尼的声音没有像其他庭审律师那样抑扬顿挫。他没有在有理的时候叫喊,也没有在被控告的地方故意含糊小声。他就那么安静地陈述,好像不是在法庭上——这样的话又怎么能说服十二人的陪审团相信呢?强尼说到司法公正的时候破了音。他简直就是给自己唱着死亡之歌。

法官想回忆点别的事情——想想妻子蜜西,然后进入梦乡。但是他最想见的人是杰斯特。人到了晚年,或者腿脚不灵便之后,往事一旦想起来就会无法摆脱。他想起曾在亚特兰大歌剧院首映式的时候包下一个包厢,这件令他得意的事都无法让他摆脱伤心往事。当时他邀请了他的哥哥[44]和嫂子,还有蜜西和蜜西的父亲来观看盛大演出。法官邀请的朋友把包厢都坐满了。第一个节目是“牧鹅女”,他还清晰地记得格拉汀·法拉[45]上台来的时候有两只鹅跟着她,就像她真的在赶着它们。那两只鹅“嘎嘎”叫着,蜜西的父亲,老布朗先生说:“这是我今天晚上听懂的第一首曲子。”当时蜜西羞得无地自容,而他却非常快乐。他曾听过德国人扯着脖子用德语唱[46]——就像这些嘎嘎叫的鹅——他坐在那里假装很懂音乐很有学问的样子。这些快乐的回忆,却仍然无法消除那些伤心的记忆。他又想起奥西的案子,那个女人,还有黑人琼斯——这让他无法安然入睡。他竭力不去想,可是做不到。

到底什么时候杰斯特才回家?他从没对这孩子严厉过。没错,在餐厅的壁炉架上有一个桃木鞭子插在一个花瓶里,但是他从来没在杰斯特身上用过。有一次强尼切面包的时候把面包扔向仆人和他的父母,法官气坏了,拿起那根桃木鞭子,把年幼的儿子拖进书房,在家里人一片大呼小叫声中,给儿子裸露、跳着的腿上抽了两三鞭子。自那以后,鞭子就再没动过,一直放在壁炉上的花瓶里,阴森森的。但《圣经》里说过“不忍用杖打孩子的是溺爱他[47]”。如果他自己多用几次这鞭子,是不是强尼会仍然活在世上?他并不十分相信,但也真想知道。强尼就是太有激情了,但并不是他能一眼就看得出来的那种激情——那是一种军人的激情,一种南方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反抗黑人和外来入侵者的激情——反正这种激情让他和其他米兰人看上去是很奇怪的一种情绪。

就像一支单调冗长的曲子一直在发烧的脑子里转悠,这件事法官挥之不去。他在床上翻动庞大的身躯,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杰斯特什么时候回来?都这么晚了。但当他打开灯看时间,还不到九点。那么杰斯特出去还不算太晚。在壁炉台钟的左边放着强尼的照片。强尼那张年轻的脸上充满活力,又带着迷茫,此时在灯光下似乎像盛开的鲜花。强尼的左下巴那里有一块胎记,这点小缺陷更衬出他的英俊。当法官意识到这点时,他的心更是几乎要碎了。

虽然每次看到强尼这块胎记法官心头都会有悲痛袭来,但他仍然无法为儿子落泪。在他的情绪里仍怀着一股怨恨——这种怨恨因为杰斯特的出生有所减弱,随着时间也变得柔和了许多,但是仍然存在,而且会一直存在下去。这就好像儿子欺骗了他,剥夺了他的亲情,那种温情和不忠像贼一样偷走了他的心。如果强尼是由于其他原因而死,比如死于癌症或者白血病之类的——法官对马龙的病情知道得其实比他说出来的还多——那么他就会悲伤得非常纯粹,也会大哭一场。但是自杀就像一种故意的泄愤行为,法官是憎恶的。照片上强尼淡淡的微笑和那块小小的胎记映衬着他发光的脸。法官把被他自己睡得乱七八糟的被子叠好,然后艰难地从床上坐起来,用右手平衡身子,慢慢走到壁炉旁。他把强尼的照片从墙上取下来放进一个衣橱抽屉,然后又慢慢回到床上躺下。

圣诞节的钟声敲响了。而对法官来说,圣诞节是一个最悲伤的日子。那些快乐的钟声,对世界宣告的喜乐……对他是那么悲哀,让他倍感被丢弃和孤单。一道闪电划破黑暗的夜空,要下大雨了吗?即使强尼是被闪电击中的也好。但死亡可不是他能选择的。无论生还是死,人都无法选择。只有自杀可以选择,那是一种对短暂生命的蔑视,走向虚空又虚空的坟墓。又是一道闪电,接着是隆隆的雷声。

的确,他几乎没用过那根桃木鞭子。但是当强尼还是个少年的时候他劝诫过他。法官担心强尼会去仰慕布尔什维克主义,仰慕撒母耳·雷柏维兹[48]或者那些激进主义。他总安慰自己说强尼还年轻,还是佐治亚大学橄榄球队打四分卫的球员,那种年轻人的狂热和不着边际的想法会很快在面对现实的时候消退。没错,强尼的青年时代和法官自己的不同,法官年轻的时候热衷的是华尔兹,唱歌跳舞,他在花枝城风流倜傥,向蜜西小姐求爱并获得了她的芳心。他只能对自己说这“南边的卡西乌有着消瘦和饥饿的目光,他心机太重,这种人是危险的[49]”——但是他也并没有想太多,因为他再怎么胡乱做美梦,也不会想到强尼会牵扯到什么危险中去。

当强尼进入律师事务所的第一年,他曾大声告诉儿子:“强尼,我常常注意到,一个人如果和注定失败的人牵扯太多,那他就很容易自己倒霉。”

强尼只是耸耸肩膀。

“我刚开始实习的时候,是一个穷小子。不像你生在富裕的家庭。”他看到强尼不自在的表情在脸上掠过,但他还是继续说下去,“我一开始就避开那种在法庭上施舍给穷律师的小案子,我的业务逐渐多起来,不久就可以为一些有很大经济回馈的案子辩护了。经济利益和政治声望总是我首要考虑的条件。”

“我不是那样的律师。”强尼说。

“我不是要劝你模仿我,”法官违心地说,“有一件事很重要——我从不接受欺骗的案子。我知道一个客户撒谎的案子,我就绝对不会插手。我对这个有第六感。记得那个杀了妻子的人吗,在一个乡村高尔夫球场,他用一个5号铁头球杆把妻子打死的案子?这个案子费用很可观,但是我拒绝了。”

“我记得当时有目击证人。”

“强尼,一名天才的律师可以迷惑证人,让他当着陪审团的面起誓在场,其实根本没有在场,也根本没有看到案发经过。但是,我拒绝这个案子还有其他类似案子。我从不接触有损名誉的案件,不管律师费多么诱人。”

强尼脸上的微笑和那照片上一模一样,露出一种嘲讽的神情:“嗯,你多精明啊!”

“当然了,如果是碰上有利可图又有正当起因的案子,那对我而言就是天上掉馅儿饼。记得我怎么给米兰电力公司打官司的吗?那真是块大馅儿饼,我也从中获利不少。”

“结果电费飙升了很多。”

“你不能用与生俱来的特权换取电费和煤气费。我小的时候根本没有电和煤气。只能点油灯烧木柴。但是我是自由的。”

强尼没有说话。

每当儿子的胎记或者是他脸上的微笑给他带来一阵复杂情感的时候,法官就会把强尼的照片取下来,他觉得强尼的微笑好像在嘲讽他。那照片就会待在抽屉里一阵子,直到法官情绪好转或者他再也无法忍受那种爱怜儿子的情绪无处释放的时候,他就会把强尼银色相框又拿出来,注视着儿子那个小小的缺陷很久,甚至可以忍受那种冷漠又可爱的笑容了。

“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很多年前他曾经劝告强尼说,“我接手有利可图的案子,并不是为了一己之利。”老辣的法官和前众议院议员的身份渴望得到年轻儿子的认可和欣赏,难道他真诚地说的这些事实在强尼眼里就是玩世不恭吗?

过了一会儿强尼说:“在过去一年里,我总是在想您到底对您的工作有多少责任心。”

“责任心!”法官脸涨得绯红,声音也激动了,他快速地说道:“我是米兰最有责任心的市民,也是整个佐治亚,乃至整个南方的最有责任心的公民。”

强尼用那首《上帝保佑国王》的歌曲调子,唱了一句“上帝保佑南方”。

“如果不是我,你说你会在哪里?”

“那就在天国里,一条晾衣绳上挂着的一块碎布呗。”强尼的声音也变了,“我从没想做你的儿子。”

法官的脸仍然因情绪激动而红着,几乎脱口而出“但是我总是要你做我的儿子啊。”但是他忍住了,改问:“那你觉得对一个老人来说,什么样的儿子才是称职的儿子?”

“我觉得——”强尼的脑子在想象儿子的样子,“啊,你觉得阿里可西·西塞罗咋样?”强尼轻轻的笑声和他父亲低沉的大笑声混在一起。“妈妈,哦,我的妈妈呀!”法官一边大笑一边唱着,因为阿里可西每次母亲节时,在第一浸信会都会引用到这两句诗。他是一个弱不禁风,有点儿神经质的妈妈的大男孩,强尼经常学他的样子逗父亲高兴,但母亲却不喜欢。

这种突然爆发、不合拍的快乐来得急也去得快。父子俩经常对滑稽的事情做出同样的反应,会同样爆发出大笑。他们之间这种关系让法官产生进一步的臆断,那是父亲们经常犯的错误推断——“强尼和我之间的关系更像兄弟,而不是父子。我们有很多同样的爱好:钓鱼,打猎,还有同样的高标准的价值观——我从没听见强尼撒过谎——我们有同样的兴趣爱好。”于是法官会在马龙的药店里,在法院,在“纽约咖啡馆”或者理发店里当着很多人的面吹嘘他们父子的相似之处。听见的人们觉得其实法官和儿子相差甚远:年轻强尼很腼腆,而他的父亲是小镇上的大人物。但是没有人发表反对意见。当法官自己终于意识到他和儿子之间其实有着很大的不同时,他又开始阔论父子的话题,而且比以前更能谈,就像这些话可以帮他把愿望变成现实。

那次是最后一次父子俩对“妈妈的大男孩”一起大笑,也许是两人之间最后一次谈笑了。强尼说到责任心的问题让法官很不舒服,他收回了笑,简短地说:“你是不是在责备我接手了米兰电力公司的案子,是吗,儿子?”

“是的,电费现在涨得很高。”

“有时候一个头脑成熟的人需要在两件坏事中挑选一样,这是痛苦的,但这里涉及政治。不是我给哈利·伯利兹或者电器公司做了什么辩护状,而是联邦政府把脏手伸了进来。想想如果让田纳西河流管理局或这样的发电厂控制了全国会发生什么情况?我都可以闻到不断蔓延的瘫痪臭气了。”

“我只知道最后的结果是米兰电力公司涨了电费。”强尼说道。

“为了维护我们的自由和躲避不断蔓延的联邦政府,多花几分钱又算得了什么?难道我们为了眼前的一点儿肉汤就出卖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吗?”

虽然年纪老迈和孤独,法官并没有把敌对情绪更多倾注在联邦政府身上,而是把怒气发泄在家人身上,因为他还有一个家,或者在同僚中,他还是一个努力工作的法官,还可以纠正那些庭审中年轻律师们的错误——他们经常在引用巴特列特[50]、莎士比亚或者《圣经》的时候出差错。他的话仍然有分量,仍然在街头巷尾引起人们的重视。他开始注意到他和强尼之间存在的鸿沟越来越深,但是他这种注意还没有变成担心,他一直认为这只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而已。即便强尼在一次舞会后就来告诉他自己结婚的消息时他都没太担心,也没为那女孩子的父亲是个有名的私酒贩子而担心——心里还偷偷地想一个私酒贩子总比一个传道士强,否则他们家开宴席或者家风都会被破坏受影响。蜜西在这件事上做得更漂亮,他给了强尼的新婚妻子米拉贝尔一串仅次于她最喜欢的珍珠项链和一枚深红色的胸针。米拉贝尔曾在霍林斯学院上过两年大学,主修音乐,蜜西很看重这一点。而且这两人还一起练习过二重奏,一起背弹过《土耳其进行曲》。

法官对强尼一直没有很担心,直到强尼做律师一年多之后,他坚持选择了琼斯的案子。强尼虽然以优异成绩从大学毕业,可是竟然连一点儿常识都没有,成绩再好又有什么用呢?他的法律知识和受到的教育有什么用,他竟选择故意去碰触陪审团的底线,陪审团当然是由良民和信实的公民组成的。

法官强忍着不和儿子谈到案情,但还是提醒儿子小心处理和陪审团之间敏感的关系。他说:“站在他们的角度,也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不要把他们捧得太高。”但是强尼会听他的吗?他争论起来就好像这些佐治亚州的手艺人、工人和农场雇农组成的陪审团都训练有素,都和最高法院一样神圣似的。强尼这么聪明的人,却一点儿常识都没有。

杰斯特回来的时候是九点半。他来到法官的房间,嘴里还在吃着一个双层三明治。法官已经在焦虑痛苦中折腾了几个钟头了,他眼中露出生气的神情。

“我还等你回来吃晚饭呢。”

“我去看电影了,刚回来才自己做个三明治。”

法官戴上眼镜仔细瞅着那个厚厚的三明治:“这都是什么啊?”

“花生酱、西红柿还有腊肉和洋葱。”

杰斯特对着三明治咬了一大口,嘴里叼着的洋葱掉到地毯上。为了压制自己的馋,法官把羡慕的目光从美味的三明治上移开,看着地上的洋葱,因为沾了蛋黄酱粘在了地毯上。但他还是馋得难受,于是他说:“花生酱可是有很多卡路里。”他打开酒柜倒了点威士忌:“虽然每盎司只有八十卡路里,还是……不管怎么说还是超出了我的极限。”

“我爸爸的照片呢?”

“在那边抽屉里。”

杰斯特非常清楚爷爷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有把父亲照片收起来的习惯,问道:“您怎么啦?”

“生气了,伤心了。被骗了。每次想起儿子都会有这种感觉。”

杰斯特心里一沉,每次提到父亲他总是这样。圣诞的钟声在寒冷的空气里是那么清澈如银铃般响起。他没心情吃三明治了,静静地把咬了一大口的三明治放在床头茶几上。“您从来不好好跟我讲我的父亲。”他说。

“我们之间更像兄弟而不是父子关系。好像有血缘的兄弟。”

“我不信,只有性格内向的人才会去自杀。而你不是内向的人。”

“我儿子不是一个内向的人,我会告诉你,先生。”法官的声音因为生气在颤抖,“我们有相同的幽默感,相同的心理素质。如果你爸爸活着,他是一个天才,这个词你知道我是不会随便轻易说出的。”(的确如此,“天才”这个词法官以前只给自己和莎士比亚用过。)“在接手琼斯案件之前,我俩就像孪生兄弟一样。”

“就是那个你说我爸爸要去破坏一个公理的案子吗?”

“法律,血淋淋的犯罪惯例,基本公理,的确如此!”看着被咬了一口的三明治,法官一把抓过来贪婪地吃起来,但是他内心的空虚却不是饥饿造成的,所以他还是感到不满足。

因为法官很少和杰斯特聊起他的父亲,所以杰斯特的好奇心一直无法满足,他学会迂回地问出一些问题,于是他接着问:“那是个什么案子?”

法官回答了这个绕着圈子的问题,但是有些驴唇不对马嘴:“强尼的青少年时期是一个特殊时期。那些有权势的大亨们都躲在白宫里,到处都是TVA、FHA和FDR这些字母[51]。怪事一件接着一件,一个女黑人在林肯纪念堂前唱歌,而我的儿子……”法官因气愤提高了语调,“而我的儿子在一个谋杀案中为一个黑鬼辩护。强尼试图要……”老人激动过头,这种激动让他心理极度不平衡,撞击着他心里的苦恼。因为痛苦说得唾沫星子四溅,嗓子也变了声,他说不下去了。

“别说了。”杰斯特劝老人。

可是老人还是唾沫四溅,声音咯咯地响,杰斯特脸色煞白,神情凝重地看着爷爷。“我没有,”法官在有一阵激烈情绪暴发之前只说了三个字:“我没笑。”

杰斯特在椅子上坐着,脸色依然煞白。他感到惊恐,开始担心爷爷是不是要中风。他知道中风发作起来是很古怪也很突然的。他想是不是发作的时候就是这样脸色通红还咯咯怪笑。他也听说人们会因中风而死。而现在爷爷脸红得像着了火,喘不上气,是不是会这样笑死呢?杰斯特试着扶起爷爷好帮他拍拍后背,但是爷爷太重他扶不起来,过了半天,爷爷的笑渐渐弱下去,终于止住了。

杰斯特被爷爷刚才的反应弄糊涂了,他知道精神分裂就是人性格的分裂,是不是人老了以后就会出现行为颠倒,该哭的时候反而会笑个不停?他非常清楚爷爷是爱自己的儿子的,在阁楼上面有一大块地方放的都是他已故父亲的遗物:有十把刀,还有一把印度安人的匕首,一套小丑服装,一套《罗孚小子》系列丛书,《汤姆斯威夫特》系列[52],以及很多其他儿童读物,还有一个牛头盖骨、一双旱冰鞋、钓鱼工具、橄榄球队服、棒球接手手套,还有一箱子一箱子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是他不许杰斯特玩箱子里的玩具,不管是好的还是破烂都不能动。有一次他拿了那个牛头盖骨放在自己屋子的墙上,结果爷爷非常生气,吓唬他说要用桃木鞭子教训他。他爷爷是非常爱自己独子的,那么他刚才为什么会歇斯底里地大笑不止呢?

法官从杰斯特的眼神里看出他的疑问,他轻声地说:“歇斯底里不是大笑不止,孩子。是你无法表达心里悲伤的时候,情绪混乱而产生的慌乱反应。我儿子死后,我的歇斯底里发作了四天四夜。塔顿医生和保罗一起把我按在浴缸里,让我用热水洗澡,给我吃镇定药,可我还是大笑不止——其实不是笑,是——歇斯底里症。医生试着用冷水冲我身体,给我更多镇静剂。我在发病,而我儿子的尸体就在客厅里放着。葬礼只得再推迟一天,我身体太弱,得两个身强体壮的大汉扶着我起来,我才能走到教堂去。我们三个倒是配合得挺不错。”他又冷静地加了一句。

杰斯特也同样轻声地问:“但是你刚才为什么又歇斯底里了呢?我爸爸已经去世十七年了。”

“但是这么些年来,我从没有一天不想他。有时候是短暂的一瞬,有时候则是久久的冥想。我很少有勇气谈论我儿子,但今天下午大部分时间里,还有今天晚上,我一直在想他——不光回忆他小时候的嬉闹欢乐时光,也回忆起他成长之后的那些严肃的事情,那些严肃的事情让我们决裂,也击垮了我们。我看见我儿子最后一次在法庭庭审的样子,就像现在看你一样清晰——实际上比看你还清楚。还能听到他的声音。”

杰斯特使劲攥着椅子扶手,手指头关节都发白了。

“他的辩护非常厉害但有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陪审团一致不得要领。我儿子辩护好像是对着纽约犹太律师团成员们,而不是佐治亚州桃县巡回法庭十二人陪审团,这些人全都没文化,没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强尼开始就用了一个天才之举。”

杰斯特张开嘴巴大口呼吸,他紧张地沉默着。

“我儿子第一个提议就是请陪审员们全体起立对国旗致敬宣誓。这些陪审员们稀稀拉拉地站起来,强尼就给他们读冗长的誓词。我和奈特·玮伯都毫无思想准备。玮伯当场反对,我敲响木槌命令这些话不必记录。但这其实也没什么意义,我儿子已经表达了他的观点。”

“什么观点?”

“一下子我儿子就联合了这十二个人,促使他们执行最高水平的职权。他们在学校里都被训练过对国旗宣誓,知道怎么念誓词,他们就等于在参加这种类似宗教仪式的演习。我敲响了木槌!”法官嘟囔着。

“你为什么要删除这些记录呢?”

“与本案无关。但是我儿子,作为辩护律师,已经阐明了他的观点,把一起肮脏的俗套的谋杀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我儿子接下去说:‘尊敬的陪审团和法官大人——’我儿子说话的时候目光盯住每一位陪审团成员,也盯着我。‘你们每一位陪审团成员肩负着很大的责任,此时没有任何事情可以超过你们的工作。’”杰斯特用手指头支着下巴,他棕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询问的神情,静静地聆听。

“从一开始,莱斯·利特(奥西·利特的哥哥)就坚信琼斯强奸了利特太太,而他的弟弟完全有权利企图去杀他。莱斯就像一只肮脏烦躁的小狗,守着他兄弟的财产,什么也动摇不了他。当强尼在向利特太太提问时,她发誓说不是这么回事,说她丈夫想杀琼斯是早有预谋的……在夺枪的时候发生争斗,结果她丈夫被打死了……一个妻子这么发誓是很奇怪的。强尼问她琼斯先生有没有对她做过什么不适当的举动或越轨行为,她说‘从来没有’。说琼斯对她彬彬有礼,很绅士。”

法官又加了一句:“我应该可以看到什么的,可是当时却没有。”

“就像昨天一样,我可以看到他们的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被告皮肤黝黑,瞪着惊恐的双眼。莱斯穿着去教堂礼拜的西服,有点小,脸上表情硬冷,绷得好像一张奶酪皮。而他的太太就坐在那里,瞪着一双冷冷的蓝眼睛,冷极了。我看见强尼在颤抖。一个小时后我儿子的变化从开始的很有针对性转向普遍性。‘如果这起事故涉及的是两个白人或者两个黑人,那就根本没什么案情可言了,正是因为当奥西试图用枪杀死被告时,枪突然走火,他自己不幸成了枪下鬼。’”

“强尼继续说,‘事实是案子牵扯到一名白人和一名黑人,于是不公平的评判就出现了。尊敬的陪审团,类似这种案子,宪法本身即是在接受测试。’强尼引用了宪法前言和修正条款关于恢复黑奴自由并给予公民权平等权利的部分,他说:‘我引用的这些句子都是在一百五十年前就被写下了,被成千上万的人宣读过的。这些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我作为一名律师和一个美国公民,是无权随意添加或减少宪法的。我的职责仅仅是在法庭上好好使用这些法律。’强尼之后又引用了‘四十七年前……[53]’我就敲槌阻止了他。”

“为什么?”

“这些只是代表林肯个人观点,美国学法律的学生都会背,但是我可不想在我的法庭上又一次听到。”

杰斯特说:“我爸爸想引用这个,让我听听吧。”杰斯特不太清楚这篇讲演到底说的是什么,但是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比以前更能靠近父亲。他自杀之谜就会清晰些,那些昔日光鲜的一箱箱旧物就会成为一幅幅活生生的图画展现在他眼前。杰斯特兴奋异常,他不由得站起来用一只手扶着床柱,一只腿靠着另外一只腿,等着爷爷接着讲下去。法官从不需要别人反复要求就会为大家唱歌、朗诵诗歌或者其他表演之类的,他的嗓音现在就为唯一的听众施展出来,严肃低沉地,他开始朗诵林肯在葛底斯堡的讲演,杰斯特听得热泪盈眶,他的脚靠拢,嘴巴大张着。

最后法官似乎奇怪自己为什么要背诵这段了,他说:“这是历史上最精彩的一次讲演,但也是一篇恶毒的挑唆暴动的演说。闭上你的嘴巴,傻孩子。”

“我觉得你把这段从记录中删除实在太不应该了,”杰斯特说,“我爸爸还说了什么?”

“他结尾部分本来应该是最有雄辩力量的部分,可是却因为开始引用了太多不切实际的宪法段落和葛底斯堡演说变得暗淡无光。他自己的话显得很无力,就像一面旗子在没有风的旗杆上挂着。他指出宪法修正案在内战之后没有真正应用过,但是当他讲到公民权利的时候,他因为太着急把‘公民’的‘公’说成了‘空’,造成很坏的印象,结果他的自信也大打折扣。他指出桃县人口里黑人和白人的比例几乎是一半一半,他还说他注意到陪审团里并没有黑人代表,于是陪审员们迅速互相看了看,带着怀疑和迷惑的表情。”

“强尼于是问道,‘被告到底是被指控谋杀还是强奸?起诉方企图用狡猾卑劣和含沙射影的手段给被告的名誉抹黑,也给利特太太的名誉抹黑。但是我为被告的谋杀罪辩护。’”

“强尼想掀起一个高潮,他的右手向天上抓着,似乎要抓住一些妙语。‘一百多年来,这些话是我们这片土地上的宪法,但是这些话如果不用法律加强就会软弱无力。经过如此漫长的一个世纪,我们的法庭对黑人而言,仍然是偏见以及合法迫害的庄严殿堂。话已经说出来,主张也已经提出来,这些话语和主张还需要多久才能付诸真正的司法公正?’”

“强尼坐下来,”法官痛苦地说着,“我的屁股也终于挺直了。”

“你的什么?”杰斯特一时没听懂。

“我的屁股。听见强尼把‘公’说成‘空’之后我就一直撅在椅子上。当他说完,我终于放松了下来。”

“我认为那是一场非常精彩的辩护词。”杰斯特说。

“没有用啊。我回到我的办公室等着陪审团的裁定。他们出去也就二十分钟,也就刚够他们一起下楼到法院地下室转一遭的时间,我其实已经知道他们的决定了。”

“您怎么知道?”

“即使强奸在这个案子中只是一种传言,也必定会判有罪。而当利特太太那么快就说出丈夫是凶手时,那听起来是非常奇怪的。当然,在这等待期间我就像一个新生儿一样天真,我儿子也是。但是陪审团觉得事情蹊跷,于是一致裁定有罪。”

“但这不是诬陷吗?”杰斯特生气地说。

“不是。陪审团要决定是哪一方在撒谎,哪一方说的是真话。在这个案子中他们的决定是对的,虽然当时我并没有这样认为。当宣布有罪后,琼斯的母亲在法庭里大哭起来,强尼脸色煞白,利特太太在她座位上直晃。只有琼斯·舍尔曼看起来像个男人一样接受了这个判决。”

“舍尔曼?”杰斯特的脸一下子白了,然后又涨得通红。“您是说这个黑人叫舍尔曼?”杰斯特声音空洞地问。

“是的,琼斯·舍尔曼。”

杰斯特一脸迷惑,他费了好半天劲绕了个大弯问出下面的问题,因为他不知道怎么问:“舍尔曼不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当舍尔曼[54]挺进佐治亚州之后,很多黑人男孩就都用了他的名字。我自己就知道起码五六个。”

杰斯特想的是他认识的唯一叫舍尔曼的人,但是他没继续问,只是说:“我可没看出来。”

“当时我也没看出来。如果我在庭审的时候用了上帝给我的感官系统,如果我儿子早点跟我吐露一点儿,我也不至于啥也没看出来啊。”

“吐露什么?”

“吐露他爱着那个女人,至少他自己心里是这么想的。”

杰斯特的眼睛里充满震惊,他呆若木鸡:“但这不可能。他和我妈妈结婚了啊!”

“我们就像孪生兄弟,不是祖孙呀孩子。我们就像一个豆荚里的两粒豌豆。同样的天真和有廉耻心。”

“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他告诉我的时候我也不信。”

杰斯特常听大人们谈起他的母亲,所以他对母亲的好奇心已经得到满足。据他所知,母亲喜欢吃冰激凌,特别是烤冰激凌。她钢琴弹得非常棒,在霍林斯大学主修音乐,这些关于妈妈的点点滴滴都是他小时候大人们脱口而出,随意告诉他的,因此母亲没有像父亲那样更激起他的敬畏或者神秘感。

“那利特太太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杰斯特最后终于问道。

“一个轻佻的女人。她很白,身怀六甲,自以为是。”

“怀孕了?”杰斯特问,心生反感。

“没错,快生了。她在街头走的时候,恨不得人人都要给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让路似的,就像以色列人过红海,海水都得让路。[55]”

“那么我父亲怎么会爱上她呢?”

“爱上一个人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一件事。但如何坚守才是关键。这不是真正的爱情。这就像你爱上一项事业。再说,你父亲也从没有表示出来。这叫作迷恋吧。我儿子是个清教徒,清教徒只是有很多幻想,而不像其他人一见钟情就付诸行动。”

“这太可怕了,我父亲爱着另外一个女人却和我妈妈结婚。”杰斯特觉得这件事太戏剧化简直不可思议,父亲对他那个爱吃烤冰激凌的母亲不忠,这令他震惊。“那我妈妈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我儿子在他自杀前一周才告诉我。他很难过,也很纠结。否则他也不会告诉我。”

“纠结什么?”

“简单说,在法庭宣布有罪判决并执行之后,利特太太把强尼叫去,她生了儿子并且自己已经不行了。”

杰斯特耳朵都变红了,“她说她爱我父亲了吗?我的意思是,那种充满激情的爱。”

“她恨你父亲,就是这么说的。她诅咒你父亲,说他是个笨蛋律师,说他自以为是地用自己认为公正的见解害了当事人。她骂个没完没了,认定如果你父亲把这个案子当作一个常规的正当防卫案子处理,琼斯现在肯定无罪释放了。一个要死的女人,大叫着,哭喊着,伤透了心还不停地诅咒谩骂。他说琼斯是清白的,是她认识的人里最正派的男人,她爱着他。她让强尼看新生的婴儿,黑色的皮肤,但像她自己一样有蓝色的眼睛。当强尼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就像那个钻在水桶里被冲下尼亚加拉大瀑布的人的模样[56]。”

“我就让强尼一直不停地说下去,最后我说,‘儿子,我希望你吸取这个教训。那个女人不可能爱琼斯。他是黑人而她是白人。’”

“爷爷,你说话的口吻好像爱上一个黑人就像爱上一只长颈鹿或什么怪物似的。”

“这当然不是爱。那就是情欲。情欲是一种被新奇、古怪、堕落和危险所吸引的东西。我就是这么告诉你父亲的。然后我问他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上心。强尼说:‘因为,我爱着利特太太,或者按你的话,是情欲?’”

“‘不是情欲就是蠢到家了,儿子。’我说。”

“那小孩怎么样了?”杰斯特问。

“很显然,莱斯在利特太太死后把孩子抱走了。然后把他留在米兰圣子升天教堂的长椅上。一定是莱斯干的,我想来想去只有他能这么干。”

“那就是我们这个舍尔曼啦?”

“是啊,但是什么也不要告诉他。”法官警告说。

“我父亲就是那天——在利特太太诅咒他,并给他看了孩子之后的当天自杀的吗?”

“他是一个星期后,等到圣诞节那天下午,我还以为我的话他听进去了,以为这一切也都结束了。那年圣诞节和往年一样,早上我们打开礼物,把包装纸都放在圣诞树下堆起来。他妈妈送给他一枚珍珠领带别针,我则送给他一盒雪茄和一块防震防水手表。我记得强尼还使劲摔那表,然后放在水里测试。我无数次地责备自己,因为我真的没看出那天有一丁点异常。可是我们就像孪生兄弟,我本应该察觉到他绝望的情绪的。难道他那么使劲摔那块防震防水手表是正常的吗?你告诉我,杰斯特。”

“我不知道,但别哭,爷爷。”

法官这么些年来从来没有为儿子掉眼泪,而现在,他终于哭出来。他对孙子诉说往事,这些点点滴滴的往事,好像悄悄地打开了心头那把陈年旧锁,他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哭出来了。以前他被这些往事拴住,现在他打开了闸门,如释重负,这让他心里有种甜蜜的释然感觉。

“别哭了,爷爷。”杰斯特轻柔地说,“别哭了,爷爷。”

法官长时间沉浸在记忆里,现在都过去了,他回到现实中。“他死了,”他说,“我亲爱的儿子死了,但我还活着。生活就是充满许许多多的东西。‘有船,有白菜还有国王……’哦不对……是‘有船,还有,还有——’”

“还有封蜡。”杰斯特说。[57]

“对啦。生活充满各种各样的东西,有船有封蜡有白菜还有国王。孩子,这个让我想起,我得去买一副新的放大镜啦。《米兰信使报》越来越看不清楚了呢。上个月我就看到一条线,一条线盯着我,我看不清——还把‘七’看成‘九’了。我真生我自己的气,真恨不得到‘纽约咖啡馆’后面那房子里大喊几嗓子。”

“另外,还得去配一副助听器,虽然我觉得戴上那玩意儿就像老太太似的也未必管用,但还是得有。也许哪天我会有另一种感官功能呢。改进了视力和听力,其他所有这些官能就都大大改善了。”这种改善如何实现老法官没说,但是活在现实中,做着对未来的梦却栩栩如生,这样他也就满足了。经过这一晚上情绪的发泄,他睡了个甜甜的大觉,在这个冬天的夜晚,他睡得非常安详,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