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救济院一侧俯瞰河景的露台上站了一会儿。就在两人下方,一群男孩正在戏水,欢快而吵闹;他们互相追逐,把对方按入水中,跑来跑去,欢叫声一片,踩得泥浆四溅。

眼前的河面伸展得更宽阔了。阳光在黄色的鳞波上轻舞,河面上金光闪闪。一艘拖船拉着一长串的驳船突突地开了过去,一艘大货船悄无声息地平稳驶过。傍晚时分,此情此景,颇有旧时那种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感觉。壮观的河流引人入胜,见者无不心驰神往,思绪跟着河水顺流而下——河面渐渐开阔,往来船只密布,不一会儿,大海的味道钻入鼻孔,滔滔不绝的河流汇入大海。船只驶向东方、西方和南方,载着货物去往天涯海角,载着英国的名声与财富,去往南方棕榈成荫的骄阳之地,送到黑皮肤人民的手里。泰晤士河成了这个强大帝国的力量的象征,见者观其浩荡之势,更觉心潮澎湃,为其声名感到骄傲,为其民族经久不衰的荣耀感到自豪。

然而,杰拉尔德看起来很难过。

“过不了多久,这条河就会把我从你身边带走,伯莎。”

“但你想想自由和广阔天地。在英国,有时候似乎因为缺乏空间感到压抑,几乎让人窒息。”

“让我窒息的是想到要离你而去。”

她爱抚地把手搭在他肩上。接着,为了给他排解哀愁,她提议四处走走。

格林尼治半为伦敦,半为乡镇,这种意想不到的结合赋予其独特的魅力。如果说伦敦的码头和船坞仍保留着查尔斯·狄更斯的精神,那么在这里,充实想象的则是马里亚特上校[弗雷德里克·马里亚特(1792—1848),英国小说家,曾在英国皇家海军服役,退役后著冒险小说和儿童读物等,代表作《新森林的孩子们》。]的轻松快活。那些描绘更自由的人生和海风的故事重现于一条条灰色的街道中,里面仍住满了《穷小子杰克》[马里亚特的一部冒险小说,讲述一个街头流浪儿白手起家,努力致富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公园里有许多工人,是来自附近船坞的挖土工,有的在草地上打盹儿,有的看着男孩打简易板球;在这些人身边,可以看见一个个古怪的老人,正是这位水手小说家怪诞的文笔所偏爱的人物。

伯莎和杰拉尔德坐在树下,看着这些人,直到天色晚了,两人便漫步往回走,去“船餐厅”用晚餐。两人坐在一间老式的咖啡厅,由一名把各种菜肴捧上天的黑人服务员侍候,这让他们觉得颇有意思。

“今天省不了钱了,”伯莎叫道,“我想大手大脚一把。”

“计较钱就一点意思也没了。”

“好吧,就让我们忘掉明天,糊涂一回。”

两人喝了香槟,对于女人和男孩而言,这种酒是挥霍和奢华的极致。不一会儿,杰拉尔德的碧眼更加熠熠生辉;在这双眼睛炽热的凝视下,伯莎脸红了。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今天,伯莎,”杰拉尔德说,“只要我活着,想起今天就会伤感。”

“噢,别想着这一切肯定要到头,不然我俩都会难受。”

“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

伯莎笑了,露出细密的牙齿;她自觉亮出了最美的一面,因此很高兴。

“再到露台上去吧,上那儿抽烟,去看日落。”

露台上只坐着他俩,夕阳已在西沉。西面密布的云朵呈现浓艳的鲜红色,河边的建筑物十分醒目,显现大片的墨黑色。这番落日尤其应景,将大胆的色调和大河的壮阔融为一体。幽暗的鳞波像小小的火焰一般跳动。

伯莎和少年静静地坐着,很是幸福,但想到春宵苦短,便觉揪心的惆怅。夜幕降临,星星一颗一颗亮了起来。大河无声无息地流动,安宁静谧;四周闪烁着河边小镇的灯火。两人默默无言,但伯莎知道男孩心里在念着她,她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你在想什么呢,杰拉尔德?”

“还能想什么,想你,还想着我不得不离开你。”

他的话让伯莎不禁心花怒放,实实在在被人爱的滋味真好,她知道他是真的爱她。她把脸转过来,这样他便看见她深色的眼眸,在黑夜中更显幽深了。

“我以前要是没闹出笑话就好了,”他轻声说,“我觉得那太可怕了,是你让我感到如此惭愧。”

“噢,杰拉尔德,你还把我那天说的话记在心上?我不是故意要伤你的心。后来我一直很愧疚。”

“你要是爱我就好了。啊,伯莎,别拦我。我憋得太久了,再也憋不住了。我可不想没向你倾诉就离开。”

“噢,我亲爱的杰拉尔德,别这样,”伯莎的声音都变了,说,“这没好处,这样只会让你我都痛苦不堪。亲爱的,你可知道我比你大多少。就算我没嫁人,我们也不可能相爱。”

“可我真心实意爱你。”

他抓住她的双手紧紧握着,她丝毫没有反抗。

“你一点都不爱我吗?”他问。

伯莎不吱声,他俯身靠近她,盯着她的眼睛。接着,他松开她的手,一把抱住她,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伯莎,伯莎!”他狂热地吻她,“啊,伯莎,说你爱我。我听了会高兴死的。”

“我的宝贝。”她低语道,说着抱住他的脑袋吻他。

他的吻使她热血沸腾。此刻,她忍不住吻他,她早就想这么做了。她吻他的唇,吻他的眼睛,吻他的鬈发。但最后,她依依不舍地停了下来,然后一下子站了起来。

“我俩真傻!去火车站吧,杰拉尔德,天色晚了。”

“啊,伯莎,先别走。”

“必须得走。我不敢待下去了。”

他想去搂住她,极力求她别走。

“别这样,杰拉尔德,”她说,“别求我,你这样让我很痛苦。你不明白这样有多么徒劳吗?我们相爱有什么用?你一周后就要走,我们再也不会相见。就算你留下来,我也已经嫁人了,再说我已经二十六了,而你才十九。宝贝,这样只会让我们丢人现眼。”

“可我不能走。我才不管你比我大!你嫁人了又怎么样,你不爱你丈夫,他也完全不在乎你。”

“你怎么知道?”

“唉,我看得出来。我替你难过。”

“乖乖!”伯莎小声说,差点哭出来,“我一直很不幸福。这是真的,爱德华从来不爱我,待我也不太好。噢,我真不明白我以前怎么会在乎他。”

“那就好。”

“我决不允许自己再次坠入爱河。我吃了太多的苦。”

“可我一心一意爱你,伯莎。你看不出来吗?啊,这跟我以前的感觉不一样。这种感觉很新鲜,很不一样。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伯莎。啊,让我留下来。”

“不可能。走吧,宝贝。我们在这儿待得太久了。”

“再亲亲我。”

伯莎半笑半哭,搂住他的脖子,亲了亲那孩童般柔软的嘴唇。

“你对我太好了。”他低语道。

随后,两人沉默地走去了车站,最终到达切尔西。在公寓门口,伯莎伸出手,杰拉尔德看着她,伤心的眼神几乎让她心碎。接着,他只是碰了碰她的手指,便转身离开了。

然而,只剩伯莎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她一头倒了下去,突然大哭起来。她终于知道自己是爱他的。杰拉尔德的吻仍然在她的唇上灼烧,他双手的触碰在她的双臂上颤动。她突然明白,她一直在骗自己——像虎钳一样抓住她心的不仅仅是友谊,也不仅仅是关爱,而是热切的、强烈的爱情。

有那么一刻,她喜不自胜,但很快想起来,自己是有夫之妇,还比他大好几岁:在一个十九岁的男孩面前,二十六岁的女人看起来简直像中年妇女。她抓起一面镜子照了照,为了检查得更清楚,她把镜子拿到灯光下,端详脸上有没有皱纹,有没有鱼尾纹,有没有青春正在流逝的痕迹。

“太可笑了,”她说,“我这是在干天大的蠢事。”

杰拉尔德只是以为他爱她,再过一个礼拜,他就会迷上轮船上遇见的某个姑娘。但伯莎想到他的爱,就确信无论如何,此时的爱是真挚的。什么是爱,她比谁都懂。想到他的爱是真爱,她就欣喜若狂,拿这种爱和她丈夫那暗淡的激情之火作比较。杰拉尔德全心全意爱她;她一碰他,他就欲火攻心、浑身颤抖;他遭受情欲的煎熬,面颊变得苍白。他眼里流露的渴望肯定错不了。啊,这正是她想要的爱——要命的爱,催生的爱。她怎能为他的爱感到遗憾呢?她站起身,得意扬扬地伸展胳膊,在这间空屋子里,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这些话:

“来吧,我的心上人,来吧,我爱你!”

然而,到了早上,伯莎感到难以忍受的沮丧。这时候,她明白她的爱是徒劳的:她嫁人了,他要走开了,再爱是不可能的;年龄的悬殊让这场爱变得甚至可以说是荒诞。可她无法缓解心中的疼痛,止不住地掉泪。

杰拉尔德正午的时候来了,发现她一个人在家。他几乎是怯生生地靠近她。

“你哭了,伯莎。”

“我好难过。”她说,“噢,杰拉尔德,请你忘记我们昨天的愚蠢行为。我听不得的话一句也不要对我说。”

“我情不自禁地爱你。”

“你看不出来吗,这完全是疯了!”

她气自己爱上他,气杰拉尔德勾起了她的激情,这种激情叫她瞧不起自己。她竟甘愿投入一个风流少年的怀抱,这听起来又可怕又反常,也让她更看不起自己。他察觉到她的眼神,以及其中的一些意味。

“噢,别那样看着我,伯莎。你看起来简直在恨我。”

她神情严肃地回答:“我打心底里爱你,杰拉尔德。我为此感到羞耻。”

“怎么会呢!”他叫道,声音中的心痛让伯莎不能忍受。

“这一切太不像话,”她叹息道,“看在老天爷的面上,我们就尽量忘了这一切吧。我反倒让你彻底学坏了。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马上分开。”

“我不能离开你,伯莎。让我留下来。”

“不行。你必须走,现在就走。”

莱伊小姐的出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她开口说话了;但令她吃惊的是,伯莎和杰拉尔德都没了平日里的精神。

“你俩今天怎么了?”她问,“这么专心听我讲话,反常得很。”

“我很累,”伯莎说,“头疼。”

莱伊小姐更仔细地观察伯莎,发现她哭过;杰拉尔德看起来也十分难受。想必……她顿时恍然大悟,难以抑制心中的惊愕。

“天哪!”她想,“先前我准是瞎了眼。幸好再过一个礼拜他就走了!”

莱伊小姐这时候想起了许多被她忽略的事,心下惶惑至极。

“说实在话,”她想,“让一个七十岁的女人跟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在一起待上五分钟,我都不信能不惹出麻烦。”

对杰拉尔德和伯莎而言,这个礼拜过得太快,快得可怕。他们几乎没有机会过二人世界。莱伊小姐以宠爱外甥为幌子,安排了几次小型的休闲聚会,这样三个人就总在一块儿。

“你走之前得让你开心开心,等上了船你自然就收心了。”

尽管伯莎备受煎熬,但她坚定意志,避免跟杰拉尔德有进一步接触。她不敢单独见他,也庆幸莱伊小姐从中作梗。她知道,她的爱是不现实的,却也是不受控制的。她因此彻底看不起自己。曾让伯莎有些引以为豪的是,自己规规矩矩,从不陷入任何有失身份的感情之中。她对丈夫的旧爱是如此卑贱得让人难以忍受,所以当这种爱渐渐消亡后,自由的感觉似乎是人生中最美妙的东西。她发过誓,无论如何都不让自己重蹈覆辙。然而,新欢来得出其不意,她还没意识到危险,便发现早已身陷其中,难以自拔。她试图说服自己摆脱这一时的迷恋,但于事无补;她心里老念着杰拉尔德。爱情降临在她身上,仿佛远古众神降在激怒了他们的人头上的那种突如其来的疯狂。那是血液中疯狂的火焰,尽管恐怖异常,却让人无法抗拒,就如菲德拉的那种强烈情欲,令其为忒修斯之子而神魂颠倒。[菲德拉是雅典国王忒修斯之妻,因与继子调情遭到拒绝而羞愤自杀。]

伯莎有了让杰拉尔德留下的冲动。如果他留在英国,两人就能纵情恣欲,任其自行消亡。这或许是使其平息的唯一方法。但她不敢。想到他爱她,她又得不断伤他的心,她就感到可怕。她盯着他的眼睛,觉得从中看到了断肠之痛,他的痛让她难以承受。接着,她被更强烈的念头所困扰。有一种办法可以让女人把男人永远拴在身边,有一种牢不可破的纽带——她的肉欲在叫唤,想到可以把肉体这个宝贵的礼物送给杰拉尔德,她就浑身颤栗。这样一来,就算他离开,两人之间的纽带也无法解开。他们或可相隔万里,却有了永远的交契。她还能怎样向他证明她美好的爱,还能怎样表达她不尽的感激?这种念头太强烈,不断浮上心头,叫她难以抵挡。炽热的想象产生的强大威力刺激着她。她愤怒地驱散这种念头,打心底里感到厌恶——可她无法压制心中一丝可怕的期望:或许最后自己还是会招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