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人只在想象中旅行。曾经有一位法国老人(其实是萨瓦人[法国萨瓦省人。萨瓦省是法国一个历史悠久的省,毗邻瑞士和意大利。])写过一本书,书名为《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我没有读过这本书,甚至不知道书里写的是什么内容,但是这个书名激发了我的想象力。若是可以这样旅行,我便能环游世界了。壁炉旁的一幅画像就可以将我带到俄罗斯,欣赏那里大片的白桦林和高耸的白色穹顶教堂。伏尔加河宽广无垠,在四处散落的某个村庄的角落,在酒铺里,到处都有身穿粗糙羊皮袄、留着长胡须的男子坐在那儿喝酒。我站在当年拿破仑第一眼看到莫斯科的那个小山丘上,远眺着一望无际的大城市。我可以下山去看望一些人,他们跟我的关系比我的许多朋友还要亲近,有阿廖沙、沃伦斯基等十几人。不过,我的视线落到了一件瓷器上,于是我嗅到了中国的辛辣气味。我坐在轿子上被人抬着走在稻田间的狭窄田埂上,或在树木繁茂的山路上穿行。我的轿夫哼哧哼哧地行走在明媚的晨光里,一边乐呵呵地相互聊着天,我时不时地听到从远处神秘地传来寺院的低沉钟声。北京的街头人头攒动,什么样的人都有,拥挤的人群会不时散开,给一支骆驼队伍让出一条通道。这些骆驼迈着优雅的步子缓缓前行,它们从蒙古的戈壁沙漠运来了兽皮和各种奇奇怪怪的药材。接着我又到了英格兰,到了伦敦,在某一个冬日的下午,你会见到浓云低垂,光线暗淡得让人心情低沉,但是过一会儿你再远眺窗外,便可以看到珊瑚岛海岸上的一片片椰子树。当你沐浴着阳光走在银色的沙滩上时,炫目的阳光照得你几乎睁不开眼睛。头顶上八哥在莫名其妙地大呼小叫,海浪永不停息地拍打着礁石。这样的旅行是最美妙的,在自己家的壁炉旁就可以完成,在这样的旅途中你尽可随意遐想。

有人喜欢在咖啡里放盐,他们说加盐可以让咖啡有独特的浓香味道,妙不可言。同样的道理,有些地方被浪漫传说渲染得神乎其神,当你亲眼见到这些地方时,你会不可避免地体验到一种幻灭的感受,但是这种感受却也能让你品尝到别样的滋味。你若期望某件事尽善尽美,你会在头脑中产生无边无际的想象,超越任何美的东西可以实际给你的。这也正如一个伟人性格中的缺陷,或许会减弱人们对他的敬佩,却必定会使他更富有情趣。

我本没打算要去檀香山的,这地方离欧洲实在太远了,我从旧金山出发,历经了如此漫长的旅途才到达目的地。檀香山这个地名是如此特别,会引起人们多少迷人的联想,可是我一到那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知道我是否已经在心里清晰地描绘出了我所期望见到的风光,但是我的所见所闻却让我惊讶不已。这是一座典型的西方城市。棚户房与砖石大厦紧紧相连;破旧的木板屋与装有玻璃橱窗的时髦商店比邻而居;汽车在街上闹哄哄地驶来驶去;人行道上停满了一排排的汽车,有福特,有别克,还有帕卡德。商店里,美国文明的必需品应有尽有;每三座房子里便有一家是银行,每五座房子里就有一家轮船公司的代理处。

街上人流熙攘,混杂着各式人种,让人难以想象。有美国人,他们不管这边的气候如何,大都穿着浆过高领的黑色外套,头戴草帽、软呢帽或圆顶礼帽;有卡纳卡人,浅褐色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只穿衬衫和长裤;混血儿系着耀眼的领带,脚蹬漆皮靴,潇洒十足。还有日本人,男的面露顺从的微笑,身穿整洁的白色帆布背带裤,在他们身后一两步远的地方跟着他们的女人,身穿日本和服,背着一个婴儿;日本的儿童身穿色彩鲜艳的衣衫,脑袋剃得光光的,活像奇形怪状的玩偶。当然还有中国人,男人个个体态肥胖,看上去殷实富有,却不伦不类地穿着美国人的正装;女人则妩媚动人,满头黑发梳理得如此整齐,你会觉得永远都不需要再梳了。她们穿着很干净的束腰上衣和长裤,有白色的、灰蓝色的、黑色的。最后是菲律宾人,男人戴着硕大的草帽,女人穿着袖子宽大蓬松的鲜黄色纱袍。

这里是东西方风俗交汇融合的地方,最新的事物与远古的传统和谐并存。即使你没有在这里找到你所期待的浪漫传奇,你也能领略到极为别致的奇景趣事。所有陌生人生活在一起,交往密切,他们语言不同,思想各异,信奉着不同的神灵,价值观也不一样,但在两种情感上他们完全一致:爱和饥饿。不知为何,当你观察他们的时候,你会产生一种活力非凡的印象。虽然空气如此轻柔,天空如此湛蓝,你仍会感觉到人群中跃动着一股火热的激情,有如悸动的脉搏在突突跳动,我不知道原因何在。虽然有当地的交通警手持白棍,站在岗台上指挥交通,这场面看上去还颇有威严,但你只会感到这威严仅仅是做做样子的,透过这个表面往下一点点,便是一片昏暗,充满神秘。你会心里一惊,紧张得凝神屏息,如同深夜在一片寂静的森林中,突然响起一阵低沉、持续的击鼓声,震动了四周的寂静。你会满心期待要去发现什么,但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

如果有人认为我过多强调了檀香山的不协调,那是因为,在我看来,只有这一点才可以使我要讲的故事有意义。这是一个关于原始迷信的故事。让我感到万分惊诧的是:在一个文明社会,一个即便不算出类拔萃但也无疑相当发达的文明社会,这样的东西竟会延续下来。我难以相信,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竟会在一个可以说到处都是电话、电车和报纸的社会里发生——或至少让人认为发生了。在檀香山给我带路的那个朋友身上也同样存在着这种不协调,我从一开始就感觉到这是檀香山最显著的特征。

这是一个名叫温特的美国人,我从纽约一个熟人那里带来一封介绍信去找他。他的年龄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一头稀疏的黑发,两鬓已经花白,瘦削的脸庞轮廓分明;眼睛明亮有神,戴了一副很大的玳瑁眼镜,给他的模样增添了一点儿斯文,却也多少显得不伦不类。他个子还算高,特别瘦削。他出生在檀香山,他的父亲开了一家挺大的商店,销售时髦人士需要的各类物品,主营女子连裤袜,也卖其他商品,从网球拍到防水油布,应有尽有。这家店生意兴隆,所以我能理解当年温特不肯子承父业,宣称自己要做演员时,他的父亲为什么会勃然大怒。我的这个朋友做了二十年演员,有时在纽约,更多的时候是路边演,因为他的天赋实在有限。不过他也并不愚蠢,最后终于得出了结论,在檀香山卖连裤袜要比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演些小角色更合适。所以他离开了舞台,做起了生意。我想他在经历了这么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活之后,自然特别享受现在的奢侈生活:开着豪车,住高尔夫球场旁的豪宅。我完全相信,他是个能干的人,管理生意有一套。不过他还是不能完全离开艺术,既然演戏不行,那就开始画画吧。他带我去了他的画室,给我看他的作品。作品一点儿都不差,但是不如我期待中的水平那么高。他只画静物画,尺幅很小,大概是8×10英寸。他画得特别细腻,可谓精雕细琢,显然他对细节有着很大的热情。他画的水果让你感觉好像在基尔兰达约的画作中见到过。你多少会有些惊叹他怎么会有如此的耐心,同时又禁不住对他的手法灵巧印象深刻。我可以想象,他的演员生涯未获成功,是因为他过于细致地掂量舞台上一板一眼的表演,反而局限了表演艺术的个性发挥和整体演出效果,难以打动观众。

他带我游览这个城市时,始终流露着他身上所特有的那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专利式神情。他从心底里相信美国没有一个地方比得上檀香山,但是他又很清楚自己的态度有些滑稽。他开车带我在城里到处看各种风格的建筑,当我对这些建筑的艺术风格表达了适度的赞赏时,他很满意地显得扬扬自得。他又带我去看了有钱人住的房子。

“这是斯塔布斯家的房子。”他说,“花了十万美元建的。斯塔布斯一家是我们这里最好的人家了。老斯塔布斯是七十年前来到这里的传教士。”

他稍稍犹豫了一下,眨巴着眼睛透过又大又圆的眼镜片看着我。

“我们这里最好的家庭都是传教士家庭。”他说,“要是你的父亲或祖父没有让异教徒信奉基督,你都算不上檀香山人。”

“是吗?”

“你能背《圣经》吗?”

“差不多吧。”我回答。

“有一段说的是父债子还:父亲吃了酸葡萄,酸倒了子女的牙。我猜想在檀香山情况不同,我们的父辈给这里的卡纳卡人带来了基督教,结果我们这些后代却在这里霸占了他们的土地。”

“天助自助者。”我嘟囔道。

“这当然对。在这里的土著岛民欣然接受了基督教的时候,他们没有别的东西可选。国王赏赐土地给传教士以示对他们的尊重,而传教士们又购置土地‘积攒财富在天国’,这肯定是好的投资。有一个传教士离开了自己的传教‘生计’——我想我们可以称传教为‘生计’,并无不敬之意。此人改做地产生意了,不过,这只是一个例外。大部分情况是:土地带来的商业利益都是传教士的儿子们操办的。哦,有一个五十年前来这里做传教士的父亲真是件好事啊!”

他看了看表。

“哎呀,表停了,该去喝杯鸡尾酒了。”

我们沿着一条两边盛开着红色芙蓉花的平坦大路快速回到了城里。

“你去过联盟酒馆吗?”

“还没有。”

“我们就去那儿。”

我知道这是檀香山最有名的地方,便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去了这家酒馆。到这家酒馆要从国王大街上穿过一条狭窄的通道,通道两旁都是办公室,所以穿过这条通道的既有急着要去酒馆喝上一杯的人,也有去办公室上班的人。酒馆挺宽敞,四四方方的,有三个入口。一面的墙壁前是一个长长的吧台,对面的两个角落被隔成了小单间。据传说,当年建这两个小单间是为了让卡拉卡瓦国王喝酒时不被他的臣民看见。想想这个皮肤黝黑的君主曾经可能在这里的一个小单间里和大作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一起痛饮,这也算得上一段佳话了。酒馆里有一幅国王的油画肖像,镶着厚重的金框,不过另外还有两幅维多利亚女王的版画。除了这些,墙上还挂着几幅十八世纪的古式线雕铜版画,其中一幅是根据德威尔德的剧照雕制的,天晓得这是怎么回事。此外还有出自二十年前的《英国画报》和《伦敦新闻画报》圣诞增刊的石版画,接着就是各种酒的广告:威士忌、杜松子酒、香槟和啤酒,以及棒球队和本地交响乐团的照片。

这个地方似乎不属于我在外面阳光明媚的大街上所看到的那个繁忙的现代世界,而是属于一个即将死去的世界,有一股昔日辉煌不再的味道。屋里灯光昏暗,显得脏乱,空气中隐约弥漫着一丝神秘的气息,你会想象这个场景更适合各种见不得人的交易,也会让人想起一个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时代,冷血黑帮把脑袋别在裤腰上,残暴的行径掩饰着单调的生活。

我走进酒馆时,里面已经差不多挤满了人。几个商人围成一圈站在吧台前谈生意,两个卡纳卡人在一个角落喝酒,两三个店主模样的人在掷色子。其余的人显然都是从海上来的,有流动货船上的船长、大副、机械师之类。吧台后面有两个混血儿在忙着调制这家酒馆很出名的檀香山鸡尾酒,他们身穿白色制服,体态肥胖,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有一头浓密的鬈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酒馆里的一大半人温特似乎都认识。我们朝吧台走去时,一个独自站着的戴眼镜的矮胖男人要请他喝一杯。

“不了,船长,我下回跟你喝。”温特说。

他转身对我说:

“我想让你认识一下巴特勒船长。”

这个矮胖子船长跟我握了握手,我们开始交谈起来,不过周围的环境让我分了心,我没怎么注意他,我们每人要了一杯鸡尾酒后就分手了。在我们回到车里要开走时,温特对我说:

“碰到巴特勒我很高兴,我想让你认识他。你觉得他怎样?”

“我想我对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我答道。

“你相信超自然力量吗?”

“我不太确定我是不是相信。”我微笑着说。

“一两年前,他碰到了一件非常离奇的事。你应该让他给你讲讲。”

“什么样的事?”

温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他说,“可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确凿无疑。你对这种事感兴趣吗?”

“哪种事?”

“符咒啦,魔法啦,这类东西。”

“我就没遇到过对这些不感兴趣的人。”

温特停顿了一会儿。

“我看我还是别给你讲了。你应该听他自己亲口讲给你听,这样你才好判断。你今晚有事要做吗?”

“我什么事也没有。”

“那这样吧,我来跟他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到他的船上去。”

温特跟我讲了些关于他的情况。巴特勒船长一直在太平洋上谋生。他以前的生活状况要比现在好得多,那会儿他在加利福尼亚沿海的一艘客轮上做大副,不久又做了船长,可是后来他的船失事了,有几个乘客淹死了。

“我猜是喝酒误事。”温特说。

当然,警方对事故展开了调查,他为此丢掉了执照,开始四处漂泊。他在南太平洋闯荡了几年,不过现在他又当上了一艘在檀香山与周围各岛之间航行的小帆船的船长。船主是一个华人,他愿意雇用一个没有执照的船长,只是因为可以少付一点儿薪水,而且由白人当船长总也有些好处。

既然我听到了他的这些经历,我就尽力回忆起他的具体形象。我记得他戴一副圆圆的眼镜,镜片后面能看到一双圆圆的蓝眼睛,就这样,他的形象渐渐地重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个子不高,体形肥胖,没有棱角,圆圆的脸蛋有如一轮满月,鼻子周围挤着一团肥肉,浅黄色的短发,面色红润,胡子刮得干净。他的手胖嘟嘟的,关节处有一些小坑,两条腿又粗又短。他是个乐呵呵的人,所经历的悲惨遭遇似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应该已经三十四五岁了,但看上去要年轻得多。不管怎么说,我毕竟只是对他随便留意了一下,现在知道了这段显然毁掉了他一生的不幸遭遇后,我暗暗对自己说:下次再见到他时我一定要好好注意这个人。观察不同人的不同情绪反应是很有意思的事。有的人能够坦然经历可怕的战争、临死前的恐惧和难以想象的恐怖,而心灵不会受到任何创伤;有的人则不然,他们看到月影在苍茫大海上颤动,或者听到小鸟在灌木丛中啼叫,都会惊恐万状,吓得魂不守舍。这是因为性格坚强或软弱,还是因为缺乏想象力或性情不稳定呢?我也不知道。我想象到他目睹了沉船时的惨状,伴随着溺水者撕心裂肺的恐怖惨叫,以及后来警察的盘问、失去亲友者的哀痛和报纸上各种严厉的指责,给他内心带来的煎熬、羞愧和耻辱。当我想到有过这番遭遇的巴特勒船长竟还会像一个中学生那样用毫不掩饰的下流话大讲夏威夷的女孩子、艾维里的红灯区,还有他的成功历险时,我就感到不寒而栗。他随时都会哈哈大笑,尽管常人会以为他可能再也笑不出来了。我还记得他那一口亮晶晶的白牙,这是他身上最好看的了。我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可是我一想起这个人,满脑子都是他那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模样,竟然忘记了他的具体遭遇。我只好再去见他,听他亲口讲这个故事。我想见他的目的是要看看我能不能多了解一下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温特做了必要的安排,吃过晚饭后我们便向海边走去。一条小船已在等着我们,我们坐上小船划桨出发了。他的帆船停泊在港口外一个离防波堤不远的地方。我们划到帆船一侧,我听到了一阵尤克里里琴声。我们攀着舷梯爬了上去。

“我猜他在舱里。”在前面领路的温特说道。

船舱很小,脏乱不堪。一侧有一张桌子,周围是一圈宽宽的长椅,上面睡着一些乘客。我猜想坐这样的船旅行的乘客一定是被骗上船的。一盏油灯发出微弱的光,一个土著姑娘在弹尤克里里琴,巴特勒半躺着斜靠在长椅上,脑袋枕在姑娘的肩上,一只胳膊搂住了她的腰。

“别让我们扫了你的兴啊,船长。”温特开玩笑道。

“来吧。”巴特勒站起身来跟我们握了握手,“要喝点什么?”

这是一个温暖的夜晚,从敞开着的舱门可以看到依然还是蓝色的夜空中繁星点点。巴特勒船长穿着一件无袖汗衫,露出了肥白的胳膊,他的裤子脏得不能再脏了。他光着脚,可是那长着一头鬈发的脑袋上却戴着一顶破得没有形状的毡帽。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女友,特漂亮吧?”

我们跟这个美人儿握了握手。她的个子比船长高很多,尽管她穿着一身哈伯德大妈式的套裙,却也掩盖不住她美丽的身段。这种套裙是上一代的传教士为了保证女性穿着体面而强迫本地土著女性穿的服装,尽管她们并不情愿。人们或许会猜测,年龄的增长可能会给她增添体态臃肿的负担,但现在她是优雅而灵巧的。她的褐色皮肤细腻光洁,眼睛明亮有神,一头浓密的乌发编成粗粗的辫子盘在头上。她向人致意时笑容可掬,自然迷人,露出一口细小、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她无疑是一个令人倾倒的小美人。看得出来,船长痴迷地爱着她,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身上,他每时每刻都想碰触她。这一点儿都不难理解,可是让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是:这位姑娘显然也爱他——她那明亮的眼睛里爱意绵绵,这是不会骗人的,她的嘴唇微微张开,仿佛在发出欲望的叹息。这一切都让人惊叹,甚至有些感人,我不禁触景生情。可是这样一对热恋中的人跟我这个素昧平生的人又有什么相干呢?我心想或许我本不该跟着温特到这里来的。

眼前的情景让我蓦然感到,这个昏暗的船舱瞬间变样了,让人感到在这里发生一段感人至深的恋情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这艘帆船了,一艘停泊在浩瀚星空下繁忙的檀香山港口的小帆船,仿佛远离了整个世界。我满心欢喜地想到了一对对恋人互相依偎着在夜色下航行在浩渺无垠的太平洋上,穿梭在一个个山冈葱茏的海岛之间。想到这些,浪漫之情如一阵轻风拂过我的脸颊。

然而,巴特勒是这个世界最不可能让你联想到浪漫的人,在他身上很难看出有什么东西能够激起爱恋之情。从他现在的穿着来看,他比平时显得更矮胖了,那副圆圆的眼镜戴在他圆圆的脸蛋上,使他看上去活像一个板着脸的胖娃娃小天使。他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时运不济的教区牧师。他的言谈中掺杂了一些听上去怪里怪气的美国土话,如果我能用他的原话复述这个故事,一定会生动得多,可是我几经尝试还是做不到,只好放弃。所以稍后我只能用我自己的语言来转述这个故事了。再说,他每说一句话都要带几个脏字,虽然他并无恶意,而且他的这些口头禅也只会让过于迂腐的人听来有些刺耳,但是要印成文字终究不免粗俗。他是个爱开心逗乐的人,这也许可以解释他为何能在情场上得意,因为大多数女人都难免轻率,如果男人总是对她们一本正经,会把她们烦死的,而对那些总能让她们开心大笑的小丑,她们则很少有抵抗力。她们的幽默感往往流于肤浅。所以月亮女神狄安娜随时会被那个坐在礼帽上的红鼻子丑角逗得忘乎所以,把自己的谨慎姿态抛到九霄云外了。我发现巴特勒船长是个有魅力的人,要不是我听说了那个不幸的沉船事故,我会认为他一生都是无忧无虑的。

我们刚走进船舱的时候,我们的这位主人就按了铃,这时一名华人厨子端来了一些酒杯和几瓶苏打水。桌子上已经放了一瓶威士忌和船长的空酒杯。看到这个华人时,我着实吃了一惊,这八成是我见过的长得最丑的人了。他身材很矮,但长得结实,拖着一条瘸腿。他穿着汗衫和长裤,衣裤原本是白色的,但现在已经污秽不堪;一头蓬乱粗硬的花白头发上扣了一顶破旧的粗呢猎帽。一般的华人戴这种帽子就已经够怪模怪样的了,而他戴着简直就是惨不忍睹。他那张四四方方的宽脸是扁平的,活像是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满脸大麻子,不过最让人看了难受的还是他那两片十分突出的兔唇,从未做过手术修复,以致上唇是裂开的,向上斜斜地翘着,都快碰到鼻子了,裂口处露出尖尖的黄牙。这模样实在吓人!他走进来时,嘴角叼着一截烟头,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这副神情让他看上去满脸杀气。

他把威士忌斟到酒杯里,打开了一瓶苏打水。

“别加水,约翰。”船长说。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给我们每人递了一杯酒,就出去了。

“我看到你在留意我的厨子。”巴特勒说,他那肥胖、发光的脸上咧开嘴笑了。

“我可不想在黑夜里碰见这个人。”我说。

“他是长得很丑。”船长说,不知什么原因,他说这句话时语气中似乎带有一种奇特的满意,“不过,他还是有一点儿好用处的,我对谁都这样说,只是你每次看他时需要先喝上一杯酒壮壮胆。”

这时,我一眼看到了挂在墙上的一个酒葫芦,我站起来去看个仔细。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古老的酒葫芦,而这一个是我在博物馆之外见过的最好的。

“这是一个岛上的酋长送我的。”船长看着我说,“我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就送给我一件好东西。”

“这还真是一件好东西。”我答道。

我在想能不能出个合适的价钱从巴特勒船长手里买下这个东西,我不相信他会收藏这样的物件。这时,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道:

“这玩意儿我一万美元都不会卖的。”

“我想也不能卖。”温特说,“卖掉它简直是罪过。”

“为什么?”我问。

“那是有故事的。”温特接着说,“是不是,船长?”

“当然是。”

“那就给我们讲讲吧。”

“天色还早呢。”他答道。

等到他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时,天色明显已经不早了。我们喝了好多的威士忌,一边听巴特勒船长给我们讲述他早年在旧金山和南太平洋闯荡的经历。最后,那个姑娘睡着了,她蜷缩着身子躺在长椅上,脸枕在自己的一只褐色的胳膊上,胸口随着她的呼吸轻轻地一起一伏。进入睡梦中的她看上去有些忧郁,但依然是个黑美人。

他是在某个小岛上遇见她的,那时他就驾着他的破帆船穿行在这群小岛之间,哪个岛上有货要运就去哪儿。本地的卡纳卡人不爱干活,所以勤劳的华人和精明的日本人从他们手里抢走了生意。姑娘的父亲有一小块地,种上了芋头和香蕉,还有一条船,用来打鱼。他跟巴特勒的帆船上的大副有说不清的远亲关系,就是这个大副有一天晚上带巴特勒到姑娘家的那所破旧小木屋里去闲聊。他们带去了一瓶威士忌和一把尤克里里。船长不是个拘谨的人,他只要看到漂亮姑娘就会勾搭。他本地土话说得很流利,很快就让这个姑娘不再羞怯。整个晚上他们都在唱歌跳舞,快到凌晨时,姑娘已经坐到他的身边,而他用一只胳膊搂住了她的腰。碰巧他的船要在岛上滞留几日,男人在这种时候是不想赶时间的,船长也根本不愿早些离开。他在这个安逸的小港过起了舒心的日子,流连忘返。每天早上他围着帆船游泳,晚上再游几圈,怡然自得。海边有一家杂货店,船上的水手可以在那里喝杯威士忌,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这家店里瞎混,跟混血儿的店主玩纸牌。到了晚上,他就跟大副去这个漂亮姑娘的家里,唱唱歌,讲讲故事。是这个姑娘的父亲主动提出要他把姑娘带走的。他们很友好地谈妥了这件事,姑娘则一直依偎在船长的身边,双手搭在他身上,不停地捏他几下,又用温柔的眼神含笑瞥他几眼,催促他把自己带走。船长迷上了她,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家庭生活的人。海上的生活有时让他感到乏味,要是在这条破船上有这么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儿该是件多么让人开心的事。他也有实际的考虑,他懂得有个人在身边给自己洗洗衣服袜子也是有用的。他早已不想再让一个华人船员帮他洗东西了,这个人洗过的什么东西都变成了碎片,岛上的本地人就洗得好多了。在檀香山登岸时,船长总喜欢穿上一身干净的帆布工装去四处溜达。跟姑娘的父亲谈来谈去也就是个敲定价钱的问题。姑娘的父亲要二百五十美元,而船长是个攒不住钱的人,他一时拿不出这笔钱,但他并不小气,而且这时姑娘柔软的脸蛋正贴在他的脸上,他就不想讨价还价了。他提出先付一百五十美元,三个月后再付清剩下的一百美元。那天晚上,他们争执不休,始终没能成交。想起这件事船长心里就火烧火燎的,晚上也睡得不踏实了。他总是梦见这个可爱的姑娘,每次醒来,他都感觉到姑娘柔软性感的嘴唇正贴在自己的嘴唇上。早上起来后,他狠狠地骂自己,因为上次在檀香山打牌时,他整夜手气不佳,输得很惨,弄得现在囊中羞涩。要是他早一天爱上这个姑娘,不去打牌输钱的话,现在他就已经可以和她恩爱缠绵了。

“听着,巴纳纳斯,”他对大副说,“我离不开那个姑娘了。你去告诉她父亲我今晚就带钱过去,叫她准备一下,我看我们天一亮就可以起航了。”

我不知道大副怎么会叫这么个古怪的名字。他姓惠勒,虽然这是个英国人的姓,可他身上没有一滴白人的血。他个头很高,身材还算匀称,略显发胖,只是肤色比一般的夏威夷人要黑得多。他已不年轻,一头浓密的粗硬鬈发已开始花白,上门牙镶上了金牙,他为自己的金牙颇感自豪。他眼睛斜得厉害,所以总让人感觉他的神色阴沉沉的。船长喜欢开玩笑,大副的斜眼缺陷就成了他随时可以毫不犹豫地拿来戏弄他的话题,因为他知道大副对此特别在意。巴纳纳斯跟多数本地人不同,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要不是巴特勒船长脾气好,很难不喜欢什么人,他很可能会不喜欢这个不爱说话的人。船长喜欢出海时身边有人聊聊天,他本来就是个爱聊天、好交友的人。日复一日地跟一个不肯张嘴说话的人在一起,就像要去逼着一个传教士喝酒一样,实在让人受不了。他变着法子让这个人活跃起来,也就是毫不留情地拿他开涮,可是到头来只有自己一个人在笑,这就不好玩儿了。他终于得出了结论:无论是喝醉还是清醒,巴纳纳斯都不适合跟白人做伴。但他是一个出色的水手,而船长是个精明人,他太知道有一个可以信赖的大副的价值。出海时,他常常登上船后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倒头睡觉,睡到酒醒为止,因为巴纳纳斯会把什么事都做好的,就凭这一点也是值得了。可是这个家伙也太不懂社交了,要能找到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人才好。那个姑娘一定可以。再说,要是知道自己回到船上时有个可爱的姑娘在等着他,他也不会每次上岸都喝得醉醺醺了。

他去找那个开杂货店的朋友,喝着杜松子酒,他开口向那人借钱。一个船长是可以为杂货店主帮上一两个忙的,两人低声(这种私事没必要让杂七杂八的外人知道)交谈了一刻钟后,船长把一沓钞票塞进了屁股口袋。那天晚上,姑娘跟着他一起回到了船上。

巴特勒船长找出种种理由期待自己可以实现心中已经决定要做的事,他差不多真的做到了。他没能戒酒,但他不再喝过头了。每次出海两三周,晚上能跟船上的伙计们一起闹一闹就够开心的了,回到他的小女友身边也另有一番快乐的滋味。他常常想起她,睡得那么安详,在他走进船舱俯身看着她的那一刻,她准会睁开惺忪的睡眼,向他伸出双臂——这简直就像抓了一手好牌那样让人美滋滋的。他发现自己开始攒钱了,因为他是个慷慨大方的人,总能做一些很合女朋友心意的事情:他送给她一把银梳子梳理她的长发,还送了一条金项链,一只人造红宝石的戒指。哇哦,活着真好!

一年过去了,整整一年了,他还没有对她厌倦。他本来不是一个会去分析自己情感的人,但是说来也太令人惊异了,现在他竟然也会不知不觉地认真思考起自己的情感了。这姑娘身上一定有特别迷人的地方,他不由自主地感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了,有时他的脑海中会蹦出一个念头:跟她结婚也许不是一件坏事。

后来有一天,大副没来吃午饭,也没来吃晚茶餐。他没来吃午饭时,巴特勒并没在意,但是晚茶餐时他也没出现,船长便问那个华人厨子:

“大副去哪儿了?他不来吃饭?”

“没见他。”华人说。

“他没生病吧?”

“不知道。”

第二天巴纳纳斯又露面了,可是比往日显得更闷闷不乐。饭后,船长问那姑娘大副怎么了,姑娘微微一笑,耸了耸漂亮的肩膀。她告诉船长说:巴纳纳斯喜欢上她了,她叫他滚开,他心里不痛快。船长脾气好,也不是个爱吃醋的人,让他感到特别滑稽的是巴纳纳斯竟然也会爱上别人。像他这么个斜眼怪物实在是没有多少机会的。吃晚茶餐时,他还是嘻嘻哈哈地跟他逗乐。他故意说得若无其事,让大副没法确定他其实已经知道了此事,但他还是拐弯抹角地狠狠挖苦他。船长自认为这样做很有趣,可那姑娘并不觉得,后来她求船长不要再说了。她这么较真倒是让船长颇感吃惊,而她说船长太不了解她那个民族的人,这些岛民一旦被激怒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因此她心里是有些害怕的。船长却觉得她的话太荒唐了,忍不住放声大笑。

“如果他再来纠缠你,你就吓唬他说你要告诉我。这能治他的。”

“我想还是辞了他好。”

“不行,一个好水手我是不会看走眼的。要是他还死缠着你,看我不揍扁他。”

或许这姑娘有着女人中不常见的智慧。她知道一个男人一旦打定了主意,再跟他争论也毫无用处,只会使他更固执己见,所以她没再说话。就这样,当这艘破帆船航行在平静的海面上,经过一个又一个风光旖旎的海岛时,一幕幕紧张的情景剧在悄悄上演,而这个矮胖船长对此却一无所知。姑娘的一再拒绝激怒了巴纳纳斯,使他失去了理智,只剩下了盲目的欲望。他不再是温柔或快活地向她表达爱意,而是对她恶语相向,蛮横无理。姑娘起初是不屑理他,现在转变成了憎恨他。当他再苦苦求她时,她便用恶毒的语言对他大加辱骂。不过,这场搏斗是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的,过了一阵,船长又问起她巴纳纳斯是否还在纠缠她时,她撒了谎。

可是有一天晚上,当时他们的船停泊在檀香山,船长急匆匆地赶回到船上。他们黎明就要起航。巴纳纳斯白天上岸喝了些当地的烈酒,已经喝醉了。船长划着小船靠近帆船时,他听到了一阵怪异的声音,让他感到惊讶。他攀着舷梯登上了船,看到巴纳纳斯正在发疯似的拼命撬舱门,嘴里骂骂咧咧,叫嚷着要是姑娘再不给他开门,他就要杀死她。

“你这鬼东西在干什么?”巴特勒大叫道。

大副放开了门把手,用充满仇恨的目光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一言不发,转身走了。

“站住,你撬门要干吗?”

大副没有答话,他恼怒地看着船长,满脸愤懑而无奈。

“我可警告你,别再跟我玩你的鬼把戏,你这斜眼的人。”船长怒喝道。

他个子比大副矮了一英尺多,并不是他的对手,可是他熟知怎么对付本地船员,总是随身备着一个指节铜套[打架时套在指节上的一种伤人的器具。]。或许这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会用的器具,但是巴特勒船长本来也不是什么君子,他也没有跟君子打交道的习惯。巴纳纳斯还没弄明白船长到底要干什么,船长的右胳膊已经挥了过来,套着钢环的拳头狠狠地击中了他的下巴。他跌倒在地,就像一头公牛倒在了长柄斧下。

“就得这么教训一下。”船长说。

巴纳纳斯一动不动。姑娘打开舱门走了出来。

“他死了吗?”

“死不了。”

他喊来了几个船员,吩咐他们把大副抬到他的床铺上去。他满意地搓着双手,那双圆圆的蓝眼睛透过眼镜片闪闪发光。可是令人奇怪的是,那姑娘一声不吭,只是默默地伸出双臂抱住了他,仿佛是要保护他,不让他受到不知会从哪儿来的伤害。

两三天后巴纳纳斯才重新站起来。当他再次走出船舱时,他的脸上有伤口,肿了起来,透过黑黑的皮肤可以看到乌青块。巴特勒看见他在甲板上要悄悄溜走,便叫住了他。大副走到他面前,一句话没说。

“听着,巴纳纳斯。”他对大副说,随手扶了一下因天气太热而从鼻梁上滑落下来的眼镜,“我不会因为这件事辞掉你,但你也知道,我只要出手就会使狠劲儿的。这个你别忘了,别再跟我玩儿猫腻了。”

然后他伸出手,挺和气地朝大副粲然一笑,这笑容是他最有魅力的表情了。大副握住伸过来的手,红肿的嘴唇抽搐着笑了笑,笑得很恐怖。在船长的心里,这件事已经完全过去了,所以当他们三个人坐下来吃饭时,他又嘲弄起巴纳纳斯的模样来了。巴纳纳斯吃饭很吃力,他的脸还是肿的,痛得龇牙咧嘴,看上去实在是丑得不行。

那天晚上,当船长坐在上层甲板上抽烟时,他突然浑身颤抖了一下。

“我闹不明白了,这样的天气我怎么会发抖的呢?”他嘟囔道,“没准儿是有点儿发烧了,一整天都感觉怪怪的。”

上床睡觉时他服了些奎宁,第二天早上他感觉好些了,但是有点儿乏力,好像是放纵过度还没缓过劲来。

“我的肝好像出了问题。”他说,然后服了一点儿药。

那天他吃饭没胃口,到了傍晚开始感觉很不舒服。他尝试了他所知道的另一个疗法——喝两三杯热威士忌,可是喝了还是不管用。第二天早上,他照了照镜子,发现自己的脸色很不好。

“要是到了檀香山还不好的话,我就给丹比大夫打个电话,他准能帮我治好。”

他吃不下饭,感到四肢无力,晚上睡得还挺好的,可是早上醒来仍没有一点儿起色,反倒感觉特别无精打采。这个一向精力充沛的矮胖汉子,平时一想到要躺在床上就受不了,现在却要费很大的劲才能下床。几天后,他发现全身的疲惫已经抵挡不住了,于是决定不再起来了。

“巴纳纳斯会管好船的,”他说,“他以前就做得不错。”

他想到了以前晚上跟船上的小伙子们闹腾完,经常是自己躺到床铺上沉默不语,不禁暗自笑了几声,那是在他遇到这个姑娘之前。他冲姑娘露出笑脸,紧紧抓住她的一只手。姑娘感到困惑和焦虑。他看出姑娘在为他担心,便试图宽慰她。他有生以来从未生过病,出海一周后,他就能恢复如初了。

“我真希望你那会儿就辞了巴纳纳斯,”姑娘说,“我感觉问题出在他身上。”

“幸亏没辞掉他,要不现在就没有人开船了。好水手我是不会看走眼的。”他眨巴着眼睛,这双蓝眼睛现在变得暗淡无光,眼白全是黄色的了,“你不会认为他是在给我下毒吧,孩子?”

她没有回答,不过她跟那个华人厨子谈过一两次,她对船长的饮食格外留意。可是他现在吃得很少,她要费尽口舌才能劝说他一天喝上两三次汤。他显然病得很重,体重迅速下降,面容苍白憔悴。他感觉不到疼痛,只是一天比一天虚弱,越来越无精打采,一日比一日消瘦。这趟出航来回差不多要一个月,等他们的船到达檀香山时,船长着实有点儿担心自己的身体了。他半个多月卧床不起,他真的感觉虚弱无力,起不了床去看医生,只好捎了个口信请医生到船上来。医生给他做了检查,但是找不到病因。他的体温完全正常。

“听着,船长,”医生说,“我就跟你实话实说了,我不知道你得的是什么病,这样检查也不管用,你还是到医院来,我们好对你进行观察。你的身体器官没有什么问题,这个我能看出来,我的感觉是:你在医院住上几周我应该就能把你治好的。”

“我不能离开船。”

华人雇主都不好对付,他说,如果他因为生病而离开船的话,他的雇主可能会解雇他,他可不能丢掉这份工作。只要他留在船上,他就能得到合同的保障,他好歹有一个最得力的大副。再说了,他也不能离开他的女友。没有比她的护理更好的了,如果有人能够帮他恢复健康,那就是她了。每个人都终究要面对死亡,他只希望能过上一段平静的日子。医生怎么跟他讲道理,他都听不进去,最后医生也只好让步了。

“我给你开个处方吧。”他疑虑重重地说,“看看能不能管点用,不过你最好卧床一段时间。”

“你不用担心我会下床,医生。”船长说,“我感觉虚弱得像一只小猫。”

不过他并不相信医生开的处方会管用,医生自己其实也不相信。当船舱里剩下他一个人时,他用雪茄烟把药方点着了,这让他找到了一点儿乐趣。他总得给自己找点乐子,现在抽雪茄也味同嚼蜡了,他还抽烟也只是为了让自己相信,他还没有病到连烟都不想抽了。那天晚上,他的两个朋友听说他病了过来看他,他们都是货船上的船长。他们一边喝着威士忌、抽着菲律宾雪茄,一边谈论他的病情。其中一人想起来,他船上的一个大副曾患过同样奇怪的病,全美国没有一个医生能把他治好,后来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专利药品的广告,觉得不妨试一试。结果服了两瓶药后,那人就完全恢复了健康,和平时没有两样。不过说来奇怪,巴特勒船长因为这次生病反倒变得头脑清醒起来,这是以前从没有的事。所以,在这几个朋友交谈的过程中,他似乎读懂了他们心里的想法。他们认为他要死了。在他们离开后,他感到心里发慌。

那姑娘看到了他的虚弱。她的机会来了。她一直在苦口婆心地劝说他让一个本地大夫过来给他看看,但他断然拒绝了。现在她再去恳求他,他瞪着一双疲惫无力的眼睛听着,他动心了。连美国医生都说不出他到底得了什么病,找本地大夫看不是太滑稽了吗!不过他不想让她觉得他是害怕了。找个黑人大夫过来给自己瞧瞧,对她至少是个安慰。他便同意按她的意思做。

第二天晚上,本地大夫过来了。船长半睡半醒地一个人躺在那里,船舱里亮着一盏油灯,光线昏暗。舱门轻轻推开,姑娘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她扶着舱门,有一个人跟在她后面悄悄地溜进了船舱。船长看到这人神秘兮兮的样子,不由得笑了,但是他实在太虚弱了,笑容只是在眼角上微微闪过。大夫是个身材矮小的干瘦老头儿,满脸皱纹,脑袋上没有一根头发,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他身体佝偻着,歪歪扭扭像一棵老树,几乎没有人形。不过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半明半暗的船舱里闪烁着发红的光。他穿着一条又脏又破的背带裤,上身赤裸。他席地而坐,盯着船长看了十分钟,然后摸了摸他的手掌和脚底。那姑娘用惊恐的眼神注视着他,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会儿,大夫跟她要船长穿戴过的衣物,姑娘就把船长一直在戴的那顶旧毡帽递给了他,他接过来后又坐在地板上,双手紧紧地攥住帽子,身体慢慢地前后晃动,嘴里念念有词。

最后,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松手把帽子扔到地上,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旧烟斗,点着。姑娘走过去坐在他身边。他对姑娘低声说了一句什么,她猛地颤抖了一下。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们急速地低声交谈着。随后两人都站了起来,她给了他一些钱,为他拉开了门。这个大夫跟他进门时一样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姑娘走到船长身边,俯下身去,在他耳边说起话来。

“有个仇人在咒你死。”

“别说蠢话,孩子。”他不耐烦地说。

“这是真的,只有上帝知道,所以美国医生也没有办法,只有我们的人可以对付。我看到过有人这样做的。我本来觉得你不会有事,因为你是白人。”

“我没有仇人。”

“巴纳纳斯。”

“他为什么要咒我死?”

“你应该趁他还没有机会时就把他辞了的。”

“巴纳纳斯那点小把戏咒不死我的,只要没有得什么大病,我不会有事,过不了几天我就可以起来的,增加点营养就好了。”

姑娘沉默了一会儿,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你不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吗?”她最后问。

这就是来看他的那两个朋友心里想到而没有说出来的。船长苍白的脸上轻轻抽搐了一下。

“医生说了我没什么要紧的,只需要静养一些时间就会好的。”

她把嘴唇紧紧贴住他的耳朵,仿佛害怕空气会听见她说的话:

“你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新月出来之前你就会死去。”

“这倒是我不知道的事。”

“新月出来之前你就会死去,除非巴纳纳斯在那之前死掉。”

他不是个胆怯之人,姑娘说的话,特别是她表面上不声不响而内心却波涛汹涌的举止,曾一时让他感到震惊,但现在他已镇定下来,他的眼睛里再次闪现出笑意。

“我就想赌一把我的命了,孩子。”

“新月出来之前还有十二天。”

她说话的语气让他想到了什么。

“你听着,我的孩子,这些都是骗人的,我一个字都不信。可我要你别再跟巴纳纳斯胡闹了。他不是个好人,但他是个最棒的大副。”

他本来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他太累了,突然感到虚弱无力,头晕目眩。他每天都在这个时辰感觉最不好。他闭上了眼睛。姑娘盯着他看了片刻,然后轻手轻脚地走出了船舱。月亮很快就要圆了,无云的夜空中月光皎洁,在黑黑的海面上照出一条银色的水道。她惶恐地望着月亮,知道这月亮一消失,她所爱的男人就会死去。他的性命就握在她的手里,她可以救他,她凭一己之力就可以救他,但是这个仇人很狡猾,她也必须狡猾一些才行。她突然感觉到有人在暗暗盯着她,顿时感到一阵恐惧。她不用转身就知道,大副就在阴影中用火辣辣的眼睛直勾勾地注视着她。她不清楚他要干什么;假如他能看透她的心思,他就会知道她已经被打败了,她不顾一切地清空了自己脑袋里的所有想法。只有他死去才能救自己的爱人,她可以有办法让他死!她知道,如果可以带他去看一个装满了水的葫芦瓢,水面上就会映出他的影子,搅动一下水面,他的影子就会破碎,他就会像遭了雷击一样死去,因为那个影子就是他的灵魂。不过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这里头的危险,必须想出一个绝不会引起他丝毫疑虑的计策哄骗他去看自己的影子。一定不能让他想到有个仇人在密谋要他的命。她知道怎么做,不过时间不多了,时间太紧迫了。过了一会儿,她感觉到大副已经离开了。她呼吸舒畅了些。

两天后他们又起航了。现在离新月升起只剩十天了。巴特勒船长已经病得不成样子,整个人皮包骨头,没人帮忙自己都不能动了,他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了。不过她仍不敢贸然行动,她知道必须耐心等待时机。大副很狡猾,比狐狸还狡猾。他们到一个小岛上卸了货,这时就剩下七天了。该行动了!她从船舱里拿了一些她和船长平时用的东西,捆成一个包裹,把包裹放到甲板上她和巴纳纳斯吃饭的那个舱室里。到了吃饭的时间,她走进了这个舱室,巴纳纳斯迅速转过身来,她看到了他在打量那个包裹。两人都没说话,可是她知道他在怀疑什么:她准备离开这条船了。他用讥嘲的目光瞅着她。似乎为了不让船长知道她在干什么,她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拿到了这个舱室里,还拿了几件船长的衣服,全都捆成了包裹。巴纳纳斯终于不再沉默了,他指了指一套船长穿的工作服:

“你拿这东西干什么?”

她耸了耸肩:

“我要回到自己的岛上去。”

他笑了一声,那张狰狞的脸扭曲得更吓人了。船长快要死了,她打算卷走一切能带的东西走人了。

“我说这些东西你不能带走,那都是船长的,你觉得呢?”

“留给你也没用。”她说。

墙上挂着一个葫芦,也就是我第一次走进船舱时看见的那个葫芦,我们还聊起过这个东西。姑娘把葫芦取了下来,那上面积满了灰尘。她便随手拿起水壶往葫芦里倒了些水,用手指擦洗起来。

“擦它干什么?”

“我可以拿去卖五十美元。”她说。

“如果你要拿走的话,你得给我好处。”

“你要什么?”

“你知道我要什么。”

她抿嘴粲然一笑,飞快地瞟了他一眼,然后迅速转过身去。他顿时欲火中烧,呼吸急促起来。姑娘微微抬了一下肩膀。他突然像个野兽似的跳起来猛地向她扑去,将她拽进怀里。她咯咯笑了起来,伸出双臂——她圆滚滚的柔软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放纵地投入到他的怀抱中。

第二天一早,姑娘把他从沉睡中唤醒了。黎明的阳光斜斜地照进了船舱,他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船长活不了一两天了,船主不容易找到另一个白人来做船长,只要他肯少要一点儿薪水,他就能得到这份工作,这样她就可以留下来了。他充满深情地看着她,姑娘小鸟依人地依偎在他怀里,亲吻了他的嘴唇,用船长教给她的外国人亲吻的方式。她答应留下不走了。巴纳纳斯陶醉在幸福中。

机不可失。

她起身走到桌边梳起了头发。船舱里没有镜子,她把装满水的葫芦当作镜子,对着水里的倒影梳好自己的秀发,然后招手叫巴纳纳斯到她身边来。她指了指葫芦:

“水里头有什么东西?”

毫无疑心的巴纳纳斯本能地伸头去看,水面上映出了他的整张脸。就在那一瞬间,姑娘握紧双拳狠狠砸到葫芦上,水花四溅,水面上的脸影破碎了。巴纳纳斯突然吓得后退一步,嘴里发出一声嘶哑的吼叫,怔怔地看着那姑娘。姑娘站在那里,脸上露出充满仇恨而又得意扬扬的神情。巴纳纳斯的眼睛里突然满是惊恐,粗大的脸庞痛苦地扭成一团,随即砰的一声栽倒在地上,就像服了剧毒似的。他瘫倒在地上猛烈抽搐,然后全身猛地抖了一下,就一动不动了。姑娘冷漠地朝他俯下身去,伸手摸了摸他的心口,然后掰开他的眼皮看了看——他彻底死了。

她走进了巴特勒船长躺着的船舱,船长的脸颊上微微有了些血色,他吃惊地望着她。

“出啥事了?”他轻声问。

这是他整整两天来第一次开口说话。

“没出什么事。”她说。

“我的感觉好奇怪。”

说完,他就合上眼睛睡着了。他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就要吃东西。两周后,他痊愈如初了。

我和温特划船回到岸上时已过了午夜,那晚我们喝了不知多少杯威士忌。

“你怎么看这件事?”温特问。

“这问题叫我怎么回答!你是想问我能不能做出解释吧?我不能。”

“船长对此深信不疑。”

“那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你知道吗?这件事是真是假,或者有什么意义,都不是我感兴趣的。我感兴趣的是:这样的事情竟会发生在这样的人身上。我想不明白,那样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矮胖子船长的身上,会有什么东西能激起那个可爱的姑娘如此强烈的迷恋。船长在讲故事的时候,我看着那熟睡中的姑娘,心里禁不住浮想联翩,我相信了爱情的力量是可以让奇迹发生的。”

“可是你看到的不是那个姑娘了。”温特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留意过那个厨子吗?”

“我当然留意到了,那是我见过的最丑的人。”

“这就是巴特勒雇用他的原因。那个姑娘去年跟华人厨子跑了,你看到的已经是另一个姑娘了,他们在一起差不多才两个月。”

“好吧,打死我都没想到。”

“他相信这个厨子是可以放心的。不过,如果我设身处地为他想想,我倒不敢这么放心。这些个华人都有点儿本事,他们想要讨一个女人的欢心,她是抵挡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