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魏曼·霍尔特在美国中西部一所规模不大的大学里做英国文学教授,他听说我正在附近的一个城市演讲——在美国这么大一个国家,这个距离就算是附近了——便写信来问我能否去给他的学生做个讲座。他建议我在他那里住几天,好带我看看周围的乡间风光。我接受了邀请,但是告诉他,我还有其他安排,最多只能在他那里住两天。他开车到火车站来把我接到他家里,我们喝了点东西后,就步行去了他的学校。我看到演讲厅里坐了那么多人,不禁吃了一惊,因为我原本预计来的人不会超过二十个,再说我也没准备要做正儿八经的讲座,只想随便谈谈。我看到在座的有不少中年人,还有几位老者。我猜想他们都是学校的教师,这可着实把我吓坏了,我真担心他们会觉得我讲的内容过于肤浅。但是我已无路可退,只能硬着头皮开始讲了。魏曼向听众介绍我的时候颇有溢美之词,我心里很清楚他说的那些成就都是我做不到的。我勉强讲完了,并尽我所能回答了一些听众的提问,随后便跟魏曼一起回到了后台的一个小房间里。

有几个人跟着走进了这个房间。他们说了些场面上的客套话,我也不失礼貌地一一回应。就在我口干舌燥时,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向我伸出手。

“我们又见面了,真是太高兴了。”她说,“多年不见了。”

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尽管我已很疲惫,口干得说不出话来,但我还是勉强挤出亲切的笑容,热情洋溢地握了握她伸过来的手,心里却在纳闷儿此人究竟是谁。我的朋友魏曼教授显然从我的神情中看出了我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她了,他连忙说:

“格林太太是我们一位教师的夫人,她在我们这里教文艺复兴和意大利文学课。”

“是吗?”我说,“很有意思。”

我依然一头雾水。

“魏曼有没有告诉您,明天晚上我们要请您一起吃饭?”

“非常荣幸。”我说。

“就是家常便饭啦。只有我丈夫,还有他弟弟夫妻俩。我想佛罗伦萨这些年来一定变化很大吧。”

“佛罗伦萨?”我暗自嘀咕道,“佛罗伦萨?”

看来我应该是在那里见过她的。她五十岁左右,头发有些灰白,没有精心梳理,烫着不大的波浪卷。她身材略胖,衣着还算整洁,但没有什么特色,我猜想大概是从某家大服装店的本地分号买的成衣。她有一双浅蓝色的大眼睛,脸色有些苍白,脸上没有抹胭脂,只是淡淡地涂了一点儿口红。她看上去是个体面的女人,举止中有一种母性气质,显得平静而自信,在我看来倒还是有些魅力的。我经常去佛罗伦萨,说不定哪里遇见过她,而她很可能只去过一次佛罗伦萨,所以对我们的偶遇印象深刻,而我却记不起来了。我得承认,我很少同教授夫人打交道,但是眼前这个女人我一眼就能看出八成是个教授夫人。想想她的生活吧:平淡务实,省吃俭用,没有什么社交活动,平时不是纠缠鸡毛蒜皮的琐事,就是扯一些家长里短,日复一日过着忙碌而又乏味的日子。所以去了一趟佛罗伦萨她就激动不已,终生难忘,也就不难想象了。

在回魏曼家的路上,他对我说:

“你会喜欢贾斯珀·格林的。他很聪明。”

“他是什么专业的教授?”

“他不是教授,是个讲师,很不错的学者。他是格林太太的第二任丈夫。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一个意大利人。”

“哦?”听了这些话,我还是理不出一点儿头绪,“她那时叫什么名字?”

“我也不知道。我想那段婚姻应该不怎么成功。”魏曼咯咯笑着说,“不过那只是我的推断,因为我发现她家里没有一样东西让人看得出她曾经在意大利生活过。我以为她家里至少会有一张长餐桌,一两只旧皮箱,墙上挂着刺绣袍子什么的。”

我哈哈大笑。我知道去意大利的人总喜欢买些无趣的东西——镀金的木烛台啦,威尼斯的镜子啦,还有那种坐着一点儿也不舒服的高背椅。这些东西摆在琳琅满目的意大利古董店里当然很好看,可是把它们搬到另一个国家,摆放在家里,却总是令人大失所望。即便是真品——当然是罕有的——也会显得不伦不类。

“劳拉很有钱。”魏曼继续说,“他们结婚时,她把在芝加哥的家从地窖到阁楼全部重新布置了一遍。那个家简直就像个展览馆,可以说是丑陋和庸俗的杰作。我每次走进她家的客厅,都会惊叹她有如此精准的品位,总能一丝不差地把自己家的客厅布置得跟大西洋城二流酒店里的婚礼套房一样。”

为了说明他这番话的讽刺意味,我要顺便交代一下,魏曼家的客厅里全是镀铬玻璃摆设,富有现代气息的手工织物,地板上铺的是具有鲜明立体派风格的地毯,墙上挂着毕加索的版画和切利乔夫的素描。不过,他招待我的那顿晚餐很丰盛。我们在晚饭桌上一直饶有兴致地聊着两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还喝了几瓶啤酒才结束。我睡觉的卧室也布置得很现代。我看了一会儿书,便熄灯睡觉。

“劳拉?”我暗自嘀咕,“这个劳拉究竟是谁?”

我开始认真回忆。我把在佛罗伦萨认识的每一个人回想了一遍,希望有哪个人可以勾起我的记忆,让我想起我在何时何地同格林太太有过接触。既然我要同她共进晚餐,我总得想起点什么,也好证明我没有忘记她。在社交场合,如果你想不起某个人,那他一定会觉得被怠慢了。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多少有些自命不凡,看到同自己打过交道的人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就会觉得很没面子。我昏昏欲睡,但是就在我快要沉入梦乡时,由于不再绞尽脑汁地回忆,我的潜意识变得活跃起来,我一下子清醒了,想起了劳拉·格林是谁。也难怪我把她忘记了,因为我跟她的见面已经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在佛罗伦萨住了一个月,同她相遇纯属偶然。

记得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不久。她当时的未婚夫在战争中丧生,她和母亲不辞辛劳到法国给他祭墓。她们母女是旧金山人。一番呼天抢地的祭奠之后,她们来到了意大利,打算在佛罗伦萨过冬。那时有不少英国人和美国人旅居佛罗伦萨,我在那里也有几位美国朋友,其中有哈丁上校夫妇——哈丁之所以被称作上校,是因为他曾在红十字会担任过要职。上校夫妇在博洛尼亚大街有一栋漂亮的别墅,他们邀请我去做客。上午我一般都会出去逛街,中午就在托纳波尼街上的多尼酒馆见见朋友,喝点儿鸡尾酒。多尼酒馆是个适合各种熟人见面聊天的地方,美国人啦,英国人啦,就连一些意大利人也经常光顾。在那里可以听到当地的各种传闻。通常在某家餐馆或离市中心一二英里外的某座古老花园别墅里,总有人在举办午餐聚会。查理·哈丁给了我一张佛罗伦萨俱乐部的会员卡,下午我通常会同他一起去那里打桥牌,或者玩一种只有三十二张牌的刺激的扑克游戏。晚上通常有聚餐,餐后或许会再打会儿桥牌,也经常跳舞。在这种场合遇到的总是同样一群人,好在人数很多,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所以也不会觉得乏味。每个人多少都对艺术感兴趣,这在佛罗伦萨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这里的人看上去似乎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却也不是百无聊赖的。

劳拉和她的寡母克雷顿太太住在一家较高档的酒店里。她们看上去过得挺阔绰的。母女俩来佛罗伦萨时带上了好几封引荐信,所以很快就在这里交了不少朋友。劳拉的遭遇引起了大家的同情,人人都出于恻隐之心而乐意帮助她们,而母女俩本来就为人谦和,也就很快成了大家喜欢的朋友。她们热情好客,经常在这家或那家饭店请客,吃的总是通心面,还有必不可少的扇贝,喝的总是基安蒂红酒。在这个大都市的社交圈里,克雷顿太太或许有些无所适从,大家都在煞有介事或嘻嘻哈哈地谈论着各种她听不懂的话题,可是劳拉却显得如鱼得水,仿佛她生来就适合这种生活。她请了一位意大利女人教她意大利语,很快就能同这个老师一起读但丁的《神曲·地狱篇》了。她大量阅读有关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和佛罗伦萨历史的书籍。有时我会在乌菲兹美术馆或是哪座教堂里遇见她,她总是手里拿着《贝德克尔旅行指南》,在认真欣赏那里的艺术品。

那年她约莫二十四五岁,而我早已过了四十岁,所以我们虽然经常见面,也只是熟悉而已,算不上关系亲密。她绝对算不上漂亮,但是普通的相貌中透着几分别致。她长着一张瓜子脸,有一双明亮的蓝眼睛,头发乌黑,只是简单地从中间分开梳向两侧耳际,在脖颈后盘成发髻。她肤色很好,自然红润,容貌并不出众,但是五官端正,还有一口整齐的小白牙。不过,最令人赞叹的还是她的举止动作既优雅又灵巧,所以当我听说她的舞姿“美若天仙”时,我丝毫也不感到惊讶。她的身材很好,只是按当时的流行标准来看,稍显丰满了些。我认为她的迷人之处在于,她既有某位意大利画家笔下祭坛画中圣母马利亚的容貌,又透着一丝性感魅惑,这两者的交融实属奇异。不用说,她迷倒了很多意大利人,不论是那些每天上午聚在多尼酒馆的,还是偶尔应邀到美国人或英国人的别墅去赴宴的。显然,她能从容地同那些频频向她示爱的多情年轻人周旋,表现得优雅迷人,对他们很友好,同时又保持一定的距离。她很快发现,这些人对她大献殷勤,都不过是因为他们眼里看到了一位可以继承大笔遗产的美国女人。让我钦佩的是,她总能不动声色地付之一笑,巧妙地让他们知道她其实一点儿也不富裕。于是,这些情场猎手只好叹息一声,转头又到多尼酒馆这个快乐猎场去另觅猎物了。他们继续同她跳舞,照样还跟她调情,但已不再抱有同她结婚的幻想了。

不过有一个年轻人锲而不舍。这个人我也算认识,因为他常去俱乐部玩扑克。我偶尔也会去玩玩。要在牌桌上赢钱是不可能的,有些外国人输了钱后耿耿于怀,老抱怨说是意大利人合起伙来坑我们,其实倒也未必,或许只是他们恰好牌技比我们好而已。劳拉的追求者名叫蒂托·迪·圣彼得罗(这不是他的真实姓名,我这样称呼他是因为他的姓氏在佛罗伦萨历史上享有盛名),他打牌很大胆,甚至有些鲁莽,经常输得血本无归。这个年轻人相貌英俊,中等身材,有一双明亮的黑眼睛,一头浓密的黑发从额头梳到脑后,油光锃亮。他的皮肤呈橄榄色,五官端正,还有点儿古典气质。他很穷,也没有什么正经职业,但这似乎并不妨碍他吃喝玩乐,他的穿着总是时髦光鲜。没有人知道他究竟住在哪里,或许住在带家具的出租屋里,要不就是寄居在哪个亲戚家的阁楼上。他祖上留下了很多家产,到现在只剩下了离佛罗伦萨城大约三十英里外的一座十六世纪意大利风格的别墅。我从没见过这座别墅,但据说漂亮得令人惊叹,有一个巨大的花园,常年疏于打理,花园里长着一些柏树和橡树,黄杨树篱杂草丛生,还有凉亭、露台、人工岩洞和一些年久碎裂的石像。他的母亲已经过世,父亲是个伯爵,孤身一人住在那座别墅里,靠一小片葡萄园和几棵橄榄树酿酒、榨油维持生计。他很少来佛罗伦萨,所以我没见过他,但是查理·哈丁同他很熟。

“他是个典型的老派托斯卡纳贵族。”哈丁告诉我,“他年轻时做过外交官,见过世面,举止神气十足,哪怕同你打个招呼,都会让你感觉是种恩宠。他能说会道。当然啦,他也身无分文,虽然继承了一点儿家产,但都挥霍在赌博和女人身上了,不过他人穷志不短,常常表现得对钱不屑一顾。”

“他多大年纪了?”我问。

“大概五十岁吧,可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是吗?”

“贝茜,还是你来说说这个人吧。他刚来这里时还对贝茜大献殷勤呢。我一直都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发展到哪一步了。”

“别犯傻了,查理。”哈丁太太哈哈笑着说。

她看了丈夫一眼,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和睦夫妻。

“他对女人很有吸引力,他自己也深知这一点。”哈丁太太说,“他同任何一个女人说话时都会让人感觉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女人,这当然很讨女人的欢心。但那只不过是逢场作戏,要是哪个女人真的上了他的当,那就是天大的傻瓜了。他长得很帅,瘦高个儿,保养得很好。他的眼睛又大又黑,就像年轻人的眼睛一样水汪汪的,头发雪白,但还很浓密,配上那张显得年轻的古铜色脸,真的可以说是相貌非凡。他面容消瘦,一副饱经风霜的神色,显得与众不同,很有浪漫的气质。”

“他那双乌黑的大眼睛也总是不放过任何好机会。”查理·哈丁挖苦地说,“他根本不会同意蒂托娶一个像劳拉那样没钱的女人。”

“劳拉自己差不多一年就有五千美元的收入。”贝茜说,“等她母亲去世后,她还会更有钱的。”

“她母亲还能再活三十年呢,这一家子有丈夫、公公和两三个孩子要供养的话,一年五千美元也不见得够,何况还要修缮一座连件像样家具都没有的破别墅。”

“我看那年轻人是死心塌地爱上她了。”

“他多大了?”我问。

“二十六岁。”

过了几天后,查理回家来吃午饭,那次正好我也在他家吃午饭,他便告诉我说他在托纳波尼街上遇到了克雷顿太太,老太太说她和劳拉准备下午同蒂托一起出城去见他的父亲,顺便看看那座别墅。

“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贝茜问。

“我猜想是蒂托要带劳拉去见见他父亲,如果老人同意的话,他就会向劳拉求婚。”

“他父亲会同意吗?”

“绝对不会。”

但是查理猜错了。母女俩到后,伯爵带她们在别墅里转了一圈,然后到花园里散步。克雷顿太太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只剩下她和老伯爵两个人走在花园的小路上了。她不会说意大利语,不过伯爵曾经在伦敦大使馆工作过,英语说得还可以。

“您女儿很漂亮,克雷顿太太。”他说,“我儿子蒂托爱上了她,我一点儿都不奇怪。”

克雷顿太太也不傻,她八成早已猜到了这个年轻人请她们母女过来看这座祖传别墅的用意。

“意大利年轻人容易心血来潮,而劳拉是个理智的人,她不会把男人的献殷勤太当真的。”

“我倒希望她对我的儿子不要太冷淡。”

“陪她跳舞的年轻人很多,我没有理由相信劳拉会对他情有独钟。”克雷顿太太略显冷淡地回答说,“我也不妨现在就明说了,我女儿收入不多,只要我活着,她不会有更多钱的。”

“那我不妨实话实说吧。我的全部财产就只有这幢房子,还有周围的几亩薄田。我儿子不能娶一个身无分文的姑娘,但他也不会只图钱,他是真心爱上您的女儿了。”

伯爵不但仪表堂堂,而且还很有魅力,克雷顿太太对此不会视而不见。她的语气变得温和了。

“说这些其实都是不相干的。在美国我们不会包办儿女的婚姻。如果蒂托想要娶劳拉的话,让他自己去问她,要是劳拉愿意嫁给他,她应该会自己答应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蒂托现在正在向她求婚。我一心希望他能成功。”

他们继续散步,没走几步就看见两个年轻人手牵手朝他们走来。不难猜出刚才发生了什么。蒂托亲吻了一下克雷顿太太的手,又吻了吻父亲的双颊。

“克雷顿太太,爸爸,劳拉已经答应嫁给我了。”

这两个年轻人的订婚在佛罗伦萨社交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少朋友为他们设宴庆祝。显而易见,蒂托深陷爱河,而劳拉似乎并不那么一往情深。蒂托相貌堂堂,性格活泼开朗,对劳拉情意绵绵,或许这就足以让劳拉爱上他了。只是她轻易不流露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地保持从容冷静,亲切友好,既不失庄重又很善交谈。我不知道她接受蒂托的求婚,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看上了他的家族声望和显赫身世,还有那幢漂亮的别墅和充满浪漫情调的花园。

“不管怎么说,在蒂托看来,他们俩毫无疑问是真心相爱的。”我们聊到这里时,贝茜·哈丁这样说,“克雷顿太太告诉我,蒂托也好,他的父亲也好,都压根儿没想知道劳拉到底有多少家产。”

“我敢赌一百万美元,她的家底儿他们是一清二楚的,连折算成多少里拉都算得清清楚楚啦。”哈丁没好气地嘟囔道。

“亲爱的,你嘴里就没好话!”哈丁太太顶了丈夫一句。

哈丁又嘟囔了几句。

没过多久,我就离开了佛罗伦萨。他们的婚礼是在哈丁家举办的,席间宾朋满座,大家享用美食,大喝香槟。蒂托和妻子在伦加诺区租了一套公寓,老伯爵回到了他在山上的冷清别墅。过了三年后我才再次去佛罗伦萨,在那里待了一个星期。我还是住在哈丁夫妇家。我问起了这里的老朋友是否都好,就在这时我想起了劳拉和她的母亲。

“克雷顿太太回旧金山去了,”贝茜说,“劳拉和蒂托搬回别墅同伯爵一起住了。他们过得挺幸福的。”

“他们有孩子吗?”

“没有。”

“接着讲啊。”哈丁说。

贝茜瞪了丈夫一眼。

“你这人太讨厌了,我真不明白怎么会跟你一起生活了三十年。”她说,“他们不租伦加诺的公寓了。劳拉住到别墅里可没少花钱,那里连个浴室都没有,她还装上了中央供暖,又添置了不少家具,才把那座别墅变成了舒适的住处。后来,蒂托玩扑克又输了一大笔钱,可怜的劳拉只好替他还账。”

“蒂托没工作吗?”

“他的工作挣不了几个钱,后来就不干了。”

“贝茜的意思是说,他被解雇了。”哈丁插话说。

“我就长话短说吧,他们觉得住到别墅里可以省点开销,而且劳拉认为那样也可以让蒂托不再到处瞎混。劳拉很喜欢那个花园,打理得非常漂亮。蒂托简直太崇拜她了,老伯爵也越来越喜欢她。所以,真的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你或许有兴趣知道,蒂托上星期四还来过城里。”哈丁说,“他玩起牌来简直像疯了一样,我不知道他到底输了多少钱。”

“噢,查理!他向劳拉保证了他再也不赌啦。”

“一个赌徒怎么可能说话算数呢?我可以肯定还是像上次一样。他又会痛哭流涕地说他爱她,要是赌债还不上,他就没活路了,不如一枪崩了自己。到头来,劳拉还会像以前那样替他还债。”

“他就是意志薄弱,亲爱的,这是他唯一的缺点啦。他跟大多数意大利男人不一样,他对妻子是绝对忠诚的,他是心地善良的。”贝茜幽默而又不失严厉地瞪了丈夫一眼,“我还没找到完美的丈夫呢。”

“那你可得快点儿找,亲爱的,否则就来不及啦。”他咧嘴笑着反驳道。

我辞别哈丁夫妇回到了伦敦。查理·哈丁和我不时有书信往来。大约一年后,我收到了他的一封来信。他在信中照例讲述了他的近况,说他去蒙特卡蒂尼泡了温泉,还跟贝茜一起到罗马去拜访了朋友。他也提到了我在佛罗伦萨时认识的各位朋友,某某刚买下了一幅贝利尼的画作,某某太太去美国跟丈夫离婚了。他接着写道:“想必你也听说了圣彼得罗夫妇的消息吧。我们大家都感到震惊,最近一直在谈论此事。劳拉特别难过,可怜的女人,她快要生孩子了。警察还一直在询问她,她太不容易了。当然,我们把她接到我们家来住了。再过一个月蒂托就要出庭受审了。”

我对此事一无所知,所以马上写信问哈丁到底怎么回事。他回了一封长信。他告诉我的事情太可怕了。下面我尽量简短地写下赤裸裸的事实。有些是从哈丁的信中得知的,还有一部分是两年后我再次到他们家时他和贝茜亲口告诉我的。

伯爵和劳拉马上就相处得很融洽,看到他们这么快就能和睦相处,蒂托感到欣慰,因为他既深爱妻子,也同样爱自己的父亲。伯爵来佛罗伦萨的次数比以前更多了,这也让蒂托很高兴。他们的公寓里有一间客房,有时伯爵会同他们一起住上两三天。伯爵和劳拉常去古董店淘便宜货,会买些老物件放到别墅里。他精明老到,懂的也多,渐渐地,他们的别墅里不再有凄清之感,铺着大理石地面的宽敞房间变成了温馨舒适的居所。劳拉热爱园艺,她和伯爵每天花好几个钟头一起规划,然后指导工人精心修整,让这座花园重现其昔日的古朴和壮丽。

因为蒂托债务缠身,他们租不起佛罗伦萨的公寓了,劳拉对此也毫无怨言。那时她已厌倦了佛罗伦萨的社交圈,并不反对搬到蒂托祖先留下来的那座大别墅里住。蒂托喜欢城市生活,想到今后要在乡下生活他颇感沮丧,但是他无法抱怨,因为正是他自己的放荡行为导致他们不得不缩减开支。好在他们的汽车还在,所以趁他父亲和劳拉在忙碌的时候,蒂托经常开车出去兜风。就算知道他还会不时去佛罗伦萨的俱乐部小赌一把,他们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样,一年时光过去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蒂托时常模模糊糊地感到心里不安。他想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总觉得劳拉似乎对他不像以前那么关心了。有时,他也感觉到父亲似乎总是对他很不耐烦。伯爵和劳拉之间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他感觉他们谈话时总是把他撇在一边,就像他是个小孩子,大人在说话时,他应该安静坐好,不可以插嘴。他感觉到自己的出现总是不受欢迎,似乎他不在他们身边时他们倒更轻松自在。他了解父亲是个怎样的人,知道他的名声,但他心里产生这样的疑心实在太可怕了,他不敢想下去。然而,他有时会捕捉到他们两人之间传递的眼神,这使他特别忐忑。他似乎看得出父亲的眼神中流露出带有占有欲的柔情,而劳拉的眼神中则透露出情欲满足的意味。如果在别人身上看到这样的眼神交流,他一定会相信他们是情人关系。可是他不能妄自揣测,也不愿意相信这两个人之间有什么暧昧的事。或许他父亲只是情不自禁地对一个女人动了情,而劳拉则很可能是感受到了伯爵对她的迷恋,可是他怎么可以去揣测这两个他所爱的人之间会发展出不正当的,甚至是乱伦的关系呢?想想都令人不齿啊!他确信劳拉不可能对他有二心,她心里只有一个沉浸在婚姻幸福之中的年轻儿媳妇对公公的自然亲情。但是话说回来,他还是觉得劳拉每天同他父亲这样形影不离不妥,所以有一天他提议说他们还是搬回佛罗伦萨去住。劳拉和伯爵都很惊讶他怎么会提出这样的想法,他们根本听不进去。劳拉说,她已经在翻修别墅上花了很多钱,现在没有钱再另建一个家了。伯爵则说,劳拉已经把别墅打理得这么舒适,现在却要搬走,住到城里的小破公寓里去,这也太荒唐了。两口子争吵起来,蒂托被激怒了,他听出了劳拉话中有话,意思是说她住在这里都是为了让他远离诱惑,这分明是在拐弯抹角埋怨他在牌桌上输了钱,他为此大为恼火。

“你别总在我面前提你那点儿破钱。”他气冲冲地说,“我要是为了钱而结婚,我会娶一个比你更有钱的女人。”

劳拉脸色惨白,瞥了伯爵一眼。

“你没有权利对劳拉这样说话。”伯爵插话了,“你这个没教养的东西。”

“我在跟我妻子说话,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你胡说。只要你们住在我的家里,你就必须尊重她,这是她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

“父亲,如果我需要你来教我怎么处理自己的事,我会向你请教的。”

“太放肆了,蒂托。你给我出去。”

伯爵神情冷峻而威严,蒂托虽然很生气,但他心里还是有些害怕了,他立刻起身摔门而去。他开车直接去了佛罗伦萨。那天,他赢了一大笔钱(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为了庆祝自己赢钱,他喝得酩酊大醉,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到别墅。劳拉还跟平时一样和和气气,他父亲却有些冷淡。谁也没提吵架的事。但是从那以后,家里的气氛越来越糟糕。蒂托整天闷闷不乐,喜怒无常,而伯爵则变得吹毛求疵,有时父子俩会恶语相向。劳拉并不出面干涉,但是有一次父子俩吵得格外激烈,事后蒂托感觉到劳拉一定在背后向他父亲说情了,因为从那以后,伯爵克制住了自己的怒气,开始像对待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样耐心容忍他。蒂托深信他们是串通一气的,因而疑心日重。后来劳拉好言好语对他说,他这样整天待在乡间一定很烦闷,鼓励他多去佛罗伦萨看看朋友,这就更使他疑神疑鬼了。他想当然地断定,劳拉这么说就是为了摆脱他。他开始监视他们。知道他们在哪个房间里,他会突然闯进去,指望会撞见什么见不得人的场面。有时他也会悄悄尾随他们走到花园的某个僻静处,结果发现他们只是很随意地在聊一些生活琐事。劳拉看到他还会笑眯眯地同他打招呼。他满腹狐疑却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为此备受折磨。他开始酗酒,变得神经紧张,烦躁不安。他没有证据,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有私情,但他在骨子里却深信他们是在恶毒地欺骗他。他整天生气,觉得自己快要疯了。闷在心里的怒火吞噬着他。有一次去佛罗伦萨时,他买了把手枪。他打定了主意,一旦找到证据,可以证明他心里确信无疑的事,他就要把他们两人都杀掉。

我不知道最后的惨剧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法庭审判时披露的案情是这样的:一天晚上,忍无可忍的蒂托冲进了父亲的房间,要同他说个明白。父亲冷嘲热讽地奚落了他一番。父子俩怒气冲冲地大吵起来,蒂托掏出手枪打死了伯爵,然后他瘫倒在父亲的尸体上号啕大哭。听到枪声,劳拉和几个仆人冲了进来。他猛地跳起身来抓起了手枪,据他自己后来说,他是想要打死自己。但是他犹豫了一下,也可能是那些人的动作更快,他们一把夺下了他手里的枪。他们报了警。他被关进监狱后总是哭哭啼啼。他不肯吃饭,被强制进食。他告诉预审法官,是他杀死了父亲,因为父亲跟他妻子偷情。劳拉被反复盘问,她发誓说自己同伯爵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只有公公与儿媳的正常亲情。这起谋杀案震惊了佛罗伦萨的民众。意大利人相信劳拉有罪,但是她的朋友,那些英国人和美国人,都认为她不可能犯下被指控的那种罪行。他们到处说蒂托精神不正常,无端吃醋,愚蠢地将劳拉的美国人自由作风误认为是罪恶的情欲。明眼人都看得出蒂托的指控荒诞不经。卡洛·迪·圣彼得罗伯爵要比劳拉年长近三十岁,已经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而她的丈夫年轻英俊,又很爱她,谁能相信她会和自己的公公有不轨行为呢?

劳拉面见预审查法官和蒂托的辩护律师时,哈丁也在场。他们决定以蒂托精神失常为理由提出申诉。辩方请的医学专家为他做了检查,认定他的确精神失常,而检方安排医学专家也给他做了检查,结论是他精神正常。他在涉嫌犯下杀人罪之前三个月就买了手枪,这足以证明他的行为是有预谋的。调查还发现,他深陷债务之中,债主们都在逼他还债。他只有卖掉别墅才能偿还债务,而只有他父亲死去,他才可以继承别墅。意大利没有死刑,但是蓄意谋杀会被判处终身单独监禁。快要开庭审判前,律师来找劳拉,告诉她唯一能救蒂托的办法就是她向法庭承认伯爵跟她确有私情。劳拉听后脸色惨白。哈丁强烈反对。他说,劳拉嫁给这个浪荡赌徒和酒鬼已经够不幸的了,他们没有权利要求她去做伪证,为了救这么个男人而败坏自己的名声。劳拉沉默不语。

“好吧。”她最后说,“如果只有这个办法可以救他,那我愿意这么做。”

哈丁再三劝阻,可是她心意已决。

“想到蒂托要孤独一人在监狱里度过下半辈子,我的良心永远不会得到片刻安宁。”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开庭审判时,她被传唤出庭做证。宣誓后,她承认说她和公公私下偷情已经一年多了。法庭最后判定蒂托精神失常,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劳拉本想早点离开佛罗伦萨,可是意大利的审判程序无休无止,等到审判结束时,她已快要生孩子了。哈丁夫妇坚持要她在临产前同他们住在一起。她生下了一个男孩,但是这孩子只活了二十四小时。她打算回旧金山去,在找到工作前先同母亲一起生活。由于蒂托挥霍无度,加上她翻修别墅花了不少钱,还有官司的花费,现在她已一贫如洗。

以上所述多半是哈丁告诉我的。可是有一天,哈丁去了俱乐部,我同贝茜在一起喝茶,我们又聊到了这件不幸的事,她忽然对我说:

“你知道吗,查理给你讲的故事并不完整,因为他也不知道全部真相。我一直没有告诉他。男人有时挺奇怪的,他们比女人还要容易大惊小怪。”

我惊诧地扬起了眉毛,一言不发。

“就在劳拉离开佛罗伦萨前,我们聊过一次。她的情绪非常低落,我以为她是在为孩子的夭折而伤心,就想说些安慰她的话。我说:‘孩子没了,你别太难过了。就事论事说,孩子死了或许不是一件坏事。’‘为什么?’她问。我说:‘你想想看,这可怜的孩子有个杀人犯父亲,将来会有什么前途呢?’奇怪的是,她还像平常那样冷静地看了我一会儿。你知道她接下来说了什么吗?”

“我不知道。”我说。

“她说:‘你凭什么认为他的父亲是杀人犯?’”

“我感觉自己的脸红得像只火鸡,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问她:‘劳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她说:‘法庭审判时你也在,你听到我承认了卡洛跟我有私情。’”

贝茜·哈丁瞪大眼睛看着我,想必她当时也是这样瞪着劳拉的。

“那你是怎么说的呢?”我问。

“我还能怎么说?我什么都没说。我倒不是特别震惊,只是感到一头雾水。劳拉看着我,不管你信不信,我相信她的眼睛亮闪闪地眨了一下。我感觉自己像个十足的傻瓜。”

“可怜的贝茜。”我微笑着说。

可怜的贝茜,现在我回想起这件离奇的事,又在心里这么嘀咕了一句。贝茜和查理都去世很久了,我也因此失去了两位好友。想到这里,我就睡着了。第二天,魏曼·霍尔特开车带我去兜了一大圈。

我们约好七点钟到格林家吃饭,大家都准时到了。由于我已经想起了劳拉是谁,也就对这次同她重逢充满了好奇。魏曼丝毫没有夸张,她家的客厅摆设的确堪称平庸的典范,挺舒适,但毫无个性,所有家具或许都是邮购的,整个客厅就像政府办公室一样单调乏味。魏曼先给我介绍了男主人贾斯珀·格林,接着又介绍了他的弟弟埃默里和弟媳范妮。贾斯珀·格林又高又胖,脸盘圆圆的,有一头粗糙蓬乱的黑发,戴着一副很大的塑胶框眼镜。我倒是万万没想到他那么年轻,顶多才三十岁出头,也就是说,他要比劳拉年轻近二十岁。他的弟弟埃默里大约二十七八岁,是个作曲家,在纽约一所学校教音乐。埃默里的妻子长得娇小漂亮,是个暂时没有工作的演员。贾斯珀·格林为我们调了大杯的鸡尾酒,只是兑了太多的苦艾酒,喝完酒我们很快就坐下用餐。席间大家聊得很开心,简直可以说一片喧闹。贾斯珀和他弟弟都是大嗓门,这兄弟俩加上埃默里的妻子,三个人都非常健谈。他们彼此打趣,又说又笑。他们谈论艺术、文学、音乐和戏剧。魏曼和我偶尔也会插话,但插话的机会实在不多。劳拉没有插话。她坐在首席,神态娴静,嘴角挂着开心宽容的微笑,静静听着他们天南海北闲扯。但是请各位注意,他们的闲扯可不是愚蠢的胡言乱语,而是扯得很有智慧,也很时髦,不过终究还是瞎扯。

劳拉的神态中流露出些许母性,很奇怪地让我想起了一条静静躺在阳光下的浑身亮闪闪的达克斯狗,慵懒而又警觉地看着它的幼崽在它身旁顽皮嬉闹。我很想知道,她的脑袋里究竟有没有闪过一个念头,这样的闲聊艺术同她记忆中的那段带有血腥激情的往事相比,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不过她还记得吗?事情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现在想来或许也就像是做了个噩梦而已。说不定把家里布置得平淡无奇也正是她为了忘记过去而刻意为之,而静听这些年轻人闲聊则可以使她内心暂时得到安宁。说不定贾斯珀看似聪明的愚蠢正好能给她带来慰藉。在经历了那样惨痛的悲剧之后,她或许只想过平淡安宁的日子了。

可能因为魏曼是研究伊丽莎白时期戏剧的权威,所以有一阵大家聊到了这个话题。那时我已经发现,不管谈到什么话题,贾斯珀·格林都会高谈阔论一番,现在他发表了如下高论:

“我们的戏剧越来越不景气了,因为当今的剧作家不敢去表现强烈的情感,而强烈的情感恰恰是悲剧不可或缺的题材。”他声音洪亮,“十六世纪有很多耸人听闻、充满血腥的题材适合戏剧创作,所以那时的剧作家创作出了伟大的戏剧。可是我们现在的剧作家可以到哪里去寻找题材呢?我们盎格鲁-撒克逊人骨子里太冷漠,太慵懒,无法为剧作家提供有用的素材,让他们得以一展身手,所以他们注定只能热衷于表现社交圈的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

我很想知道劳拉对此有何想法,但我有意避开了她的眼神。她本可以给大家讲一个有关偷情、嫉妒和弑父的故事,而这正是追随莎士比亚之路的剧作家梦寐以求的素材。但是我认为,假如是某个这样的剧作家来处理这个题材的话,他一定觉得,剧终时舞台上至少还要再多躺一具尸体。那时我已经知道,劳拉的故事结局当然是出人意料的,但是这样的结局终究过于平淡,也多少有些荒诞离奇。现实生活往往就是这样,结局总是令人叹息,而不是轰然落幕。我同时也很想知道,她为什么要特意同我再续旧交。当然,她不太可能知道我已了解这么多内情。或许她纯粹出于本能相信我不会透露她的秘密,或许她压根儿就不在意我是否会透露。我不时地瞥她一眼,只见她始终静静听着那三个年轻人眉飞色舞地东拉西扯,她脸上的神情显得和蔼而愉悦,我看不出任何异样。要是我对她的事毫不知情的话,我肯定会认为她一直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从没经历过任何波折。

那天晚上的聚会结束了,我的故事也讲完了。可是为了增添一点儿趣味,我不妨再说几句我和魏曼回到他家后发生的一件小事。我们想在睡觉前喝瓶啤酒,就到厨房里去取。客厅里响起了十一点的钟声,就在这时,电话铃也响了起来。魏曼去接电话,等他回到厨房时,他自个儿咯咯笑个不停。

“什么事这么好笑?”我问道。

“是我的一个学生打来的电话。按规定,过了十点半学生是不可以给老师打电话的,可他实在困惑得受不了。他问我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邪恶。”

“你跟他说了吗?”

“我告诉他,圣托马斯·阿奎那[圣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出生在意大利,欧洲中世纪经院派哲学家和神学家,托马斯主义的创立者,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也同他一样被这个问题困扰过,我叫他最好自己去想明白。我说,如果他找到了答案就一定要打电话告诉我,什么时间都可以,哪怕凌晨两点也没关系。”

“我觉得你尽可安心睡觉,多少天都不会有人在夜里打电话来打扰你的。”我说。

“不瞒你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他咧嘴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