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伙计们,星期六早上9点,当我的秘书把那封信放到我办公桌上时,我都惊呆了。没错,你们这些榆木疙瘩,我就是惊呆了。但令我忍无可忍的是,这家伙一直拐弯抹角,不肯直接说要点。要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的话,那就是说话开门见山、一针见血的人。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要细嚼慢咽的,或许只有一桌好酒好菜是个例外——哈哈!别听他们说什么这对腰围不好;只要肌肉结实,腰围有啥好担心的?瞧瞧我的,硬得跟铁似的。咳,我这都扯到哪儿去了?别让我跑题了。哦,对了,该说你的事了,卡拉瑟斯——你的问题在于,你太在乎保持绅士风度了,所以难以取得什么进展。我呢,就没这个问题。这正说明了为什么我能管理一个警察部门,或者一家牛奶桶生产公司什么的,因为他们全都很清楚,要是偷懒耍滑,不老实一点,我就会让他们生不如死。直截了当地说吧,对他们别客气。嘿!我就是这个脾气。

好了,如我所说,星期六早上9点,我的秘书进来后便同我咬耳朵……这是他的一个习惯。五年来,我一直想把这家伙给炒了;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他就是第一个厚着脸皮在背后叫我唐老鸭的浑蛋。他把那封信放到了我桌上,见他一脸严肃的样子,我就把信看了一遍。

我问道:“这个伊林沃斯是什么人?”

他皱起眉头,挠了挠后脑勺,终于说道:“应该说是个苏格兰人吧,长官。”

我说:“他是苏格兰人我清楚得很,还他娘的用你说。我问的是,他是什么来头?你听说过他什么吗?《名人录》放哪儿去了?还有,关于假络腮胡的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是咋回事?屁话!哪有牧师戴假络腮胡的?!”

“噢,长官,这个牧师就戴,”他指出,“说不定是苏格兰的一种礼节。不管怎么说,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事?我想了想,觉得还是跟您说说今天上午收到的报告为好。有一名男子,身份还没确定,昨天夜里在韦德博物馆被人干掉了。哈德利警司认为,这封信没准儿和这桩命案有关。”

他向我通报了初步掌握的一些不充分的细节,我听得目瞪口呆,几分钟内都无法反驳他。你们知道吗?我跟杰夫·韦德[杰夫(Jeff)是杰弗里(Geoffrey)的昵称。]可是老相识了,早在他发财之前我就认识他了;我们两人是老乡,出生在萨默塞特的同一个村子里。在废墟遗迹的研究方面,他一直都是个大名鼎鼎的家伙——他宁可陶醉于一堆废墟之中,也不愿在酒店里狂欢——不过,他从前并不像现在这样,总是一副故作高深的学者派头。我还记得杰夫·韦德有一次在高利特尔顿去布里斯托尔的那条路上的情形(路上的尘土有六英寸厚),他身穿一套格子套装,头戴一顶翘边的圆顶礼帽,试图骑一辆前轮大后轮小、车座有六英尺高的脚踏车。一路上他都像踩高跷似的摇摇晃晃,每骑十几码远就会摔下来,而且有一次还摔在了自己的帽子上面,但他总会再爬上去。这就是杰夫·韦德的性格。有一个靠在篱笆上的农夫看到这一情景,显然认为这是自讨苦吃,说道:“您这是何苦啊,韦德先生?”杰夫说:“我已经把自己摔成了该死的瓦片,但上帝作证,就算把自己摔成了该死的笨蛋,今晚我也要骑到布里斯托尔去。”他还真说到做到了——我不是说他真把自己摔成了该死的笨蛋,而是说他真的骑到了那儿。那个时候他已经蓄起了那一嘴大胡子,支棱在两边脸颊上,有如马刀一般;他是个敦实的矮冬瓜。后来,他北上闯荡,靠倒卖床单、枕套或裤子之类的东西,赚了好几百万。杰夫·韦德这人说来也怪,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讨厌外国人,特别是黑皮肤的外国人。是的,他现在的主要兴趣应该是在波斯或埃及的废墟上面,不过我猜想,在他心里,外国人死了也没关系:咱们英国人向来如此,而不是现在才这样的。直到今天,我还是忘不了这样一幅画面:杰夫在那条尘土飞扬的路上摇摇晃晃,农夫靠在篱笆上,周围的苹果树正繁花盛开。

我的秘书帕普金斯说道:“还是忘掉那些苹果树吧,这可是一桩谋杀案。咱们直奔主题吧,长官,需要我做些什么?”

我适可而止地训斥了他一顿后,要求他把现有的报告统统送来,并派他去把卡拉瑟斯叫来,跟我汇报一下情况。听完了汇报的要点后(这个汇报重点突出,清清楚楚,这一点待会儿我就让大家见识一番),我忧心忡忡。准确来说是忧心如焚啦。若说这一噩梦般的案件与杰夫·韦德无关,我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而我们接下来需要听听这个威廉·奥古斯塔斯·伊林沃斯博士的说法。所以,我把其他所有事情都撂在了一边,抽着雪茄,等候伊林沃斯博士的到来。11点30分,分秒不差,就在大本钟敲响的那一刹那,两名警员像押犯人似的把他带进了我的专用办公室,而他则拼命地左顾右盼,仿佛他们是要带他去断头台。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期盼的是什么,但他其貌不扬,非常普通,让我感到踏实的同时又莫名恼火。他个子很高,骨瘦如柴——活像一条大号烟熏鲱鱼,就连他那双呆滞的眼睛也有点儿烟熏鲱鱼的味道——不过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后看着我的时候,倒还真有几分尊严。我没开玩笑,是真的。他生着一张马脸,皮肤有点儿粗糙。说话时会习惯性地把下巴缩到衣领里,这样一来,他的耳根以下就全都是皱纹了。他还有个习惯,就是开口说话时会使劲儿低头看着地上,然后又会迅速抬起头来,以免错过重点。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副看书时戴的玳瑁框架眼镜;戴眼镜的时候,他的双手有些发抖;另外,戴上眼镜后,他的鼻子显得更长了。他穿着一身褪了色的深色套装,胳膊下面夹着一顶软帽,一头灰白的头发梳得有点歪。当然了,我已经了解过此人的情况了,他平常就是我当时看到的那副模样。此外,我还形成了这样一个印象(而且我一般是不会出错的,我的榆木疙瘩们):别看此人看着拘谨、有礼、和善,说起话来让人不知所云,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但他工作结束后可以突然以别人意想不到的惊人速度,一溜烟跑得不知去向。我别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他站得比近卫步兵团的士兵还要挺直,而且穿的一准儿是11号靴子。

“您是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爵士?”他问道,刺耳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请坐,”我说,“别紧张。”

他扑通一声坐在了椅子上,跟中了弹似的,又把我吓了一跳。

“该死,别这样!”我说,“放松点。好了,开门见山吧。”

他小心翼翼地把帽子放到地板上,下巴一缩说了起来,一张嘴就跟机关枪似的。好家伙,嗖嗖的!我记不住他说的那一大串话,所以就引用一下速记员的记录,把整个情形跟大家说一下。

“我留意到,赫伯特爵士,您已收到我的信函了,”他说,“由于心情过度紧张,我的信中可能有言不及义之处,让您对我产生了某些误解,我相信您大人大量,已经原谅了我的疏漏,不会对此抓住不放。我——怎么说呢——我得承认我现在如释重负,因为我没看出——到目前为止——您有要掏出——脚镣手铐的意思……”

“你想哪儿去了,”我说,“我是助理厅长,又不是铁匠。来,抽支雪茄。”

他接过雪茄,娴熟地咬掉了茄头,然后继续说道:“我接着刚才的话往下说,赫伯特爵士。虽然我不收回,或者说不想收回我昨晚那封信上的任何说法,但我真诚地希望纠正您的错误看法,您千万不要认为我提到的那起命案与我——一句话,不要以为人是我杀的。虽然我一直在努力培养敏锐的思维方式和精练的写作风格,但我还是担心自己在昨晚那乱了方寸的状态下,可能给您留下了一个错误的印象,还请您多多包涵!”

他结束得还真是时候。为啥这么说呢,首先嘛,你瞧,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盒火柴,想拽出一根来,结果把整个火柴盒都拽散架了,天女散花似的撒了我一脸火柴。这倒也没多大关系。其次呢,他捡起了一根火柴,划着了给我点烟。也是巧了,他说“还请您多多包涵!”的时候,哆嗦得厉害,手一松,划着了的火柴便掉进了我的衬衫和马甲之间。他说真是意想不到自己会这样,这一点我倒也同意。不过我还是捶胸顿足,说了些万不该在一个牧师面前说的话。有那么一会儿,我气得直想叫人把他给我扔出去,但我还是忍住了,只给了他一个冷眼。

“伊林沃斯博士,”我喘过气来后说道,“伊林沃斯博士,我跟你说过了,我不是铁匠。套用你的说话风格,我可以说我也不是他娘的一飞冲天的火箭。这是火柴,看清楚点。用对了地方,是个有用的东西,但肯定不能用在我这个人身上。好了,我来给你点支雪茄,如果你能拿稳的话。还有,管他警察条例不警察条例的,你都得给我喝一杯。你得来上一杯了。”

“谢谢,”他回道,“虽然我,不用说,没有这一国民性的癖好,而且我本人对戒酒运动还满腔热忱,不过,真戒起来……总之,来一杯吧。”

我给他倒了一大杯,没加冰;他眼睛都没眨一下就一饮而尽了,而且脸上毫无表情。

“这玩意儿很提神,”伊林沃斯博士一边说,一边庄重地将杯子丢进了废纸篓,“而且会让我坚定信心,把该说的,哎呀,都说出来。还有,赫伯特爵士,谢谢您不拘礼节,让我在令人不安的处境下自在了许多:这样的处境,我焦虑地发现,对于约翰·诺克斯长老会的长老们来说不会有丝毫的安慰作用。不过,不管多么痛苦,我一定会不离题地谈这些问题的。在从爱丁堡坐火车过来的旅途中,我的大半时间都用来写原定于今晚在伦敦的联合长老会主日学校演讲的演讲稿;还有一部分时间,听我说,就消磨在一本叫《末日之刃》的警察手册上了,是同车厢的一名旅行推销员好心借给我的。我的牧师工作和我对古文明史的研究工作一样繁重,所以我没多少工夫去读探讨我们所处的现代世界的书;不过我可以说,我发现这本书写得生动感人,甚至让人着迷,令人耳目一新、大开眼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确切说来,书中主角的身份虽然尚未披露,但他的恶行看得我是大为惊骇——不,赫伯特爵士,甭管您怎么说,我都没有跑题。我想说的是:就算我从《末日之刃》中没有学到你们什么办案方法,我至少也明白了一点,那就是绝不能隐瞒或放过任何细节,不管它看上去多么微不足道,都遗漏不得。在讲述自己的经历时,我将努力把这一点牢记在心,同时尽可能满足你们的要求,在法律上精炼简洁。”

诸位,我都快中风了,可这头彬彬有礼的老蠢驴却摆出那么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来,害得我没办法,只好给了速记员一个手势。他清了几下嗓子,抽了一口雪茄,接着就又眉飞色舞、口沫四溅起来了。

“我叫威廉·奥古斯塔斯·伊林沃斯,”他像降神会上的鬼魂一样突然大声说道,“和先父一样,我也是爱丁堡约翰·诺克斯长老会的牧师;我和内人伊林沃斯夫人及犬子伊恩寓居在该教会的牧师住宅,犬子目前正在加紧修习,准备接班当牧师。6月13日(就是前天),星期四晚上,我抵达伦敦,然后坐车从国王十字街到达位于肯辛顿高街的奥克尼酒店。正如前面所言,我此次伦敦之行,一半是为了在联合长老会主日学校于阿尔伯特大厅举办的一个会议上发表演讲,但让我对此行非常期待的却是另一个目的,恐怕也是更自私的目的。

“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都非常关注那些因为太过普及而不受重视的有趣历史文献,热衷于考察其渊源与演变,譬如《天方夜谭》。有一位令人敬重的学者,杰弗里·韦德先生,最近很幸运地得到了该书首个译本的两百页手稿……”

“等一下,”我说,“这部分让我来说吧,然后咱们看看能否一击命中要害。你昨晚应邀去韦德博物馆,目的是查验一份手稿,这份手稿出自一个叫安托万·加朗的人之手。然后你们打算再泛泛地闲聊一番。我说得对吗?”

他并未感到惊讶,一点都没有,我想他认定了我是推论出来的。而且他还随声附和了一大堆,意思是说我说的没错。

我说:“你认识杰夫·韦德吗?我的意思是说,你见过他本人吗?”

看样子他并不认识。他俩有长期的通信往来,相互恭维有加,还决定一有机会就见个面:博物馆的这次聚会是伊林沃斯从爱丁堡动身前,双方就在信中商量好了的。

“还有,”伊林沃斯继续说道,由于快说到紧要处了,他更加眉飞色舞起来,“让人相当失望的是,昨天正午,我在下榻的酒店接到了韦德先生的助理兼合伙人罗纳德·霍姆斯先生打来的电话。他表达了深深的歉意之后,解释说韦德先生很意外地被人叫出城了,所以很遗憾,我们的聚会只能推迟到一个更合适的时间了。我表达了失望之情,不过真没觉得惊讶。我偶尔也听到过一些说法(从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我相信他们都是在夸大其词),说韦德先生是一个有主见的人,行事果断,但也是个很任性的反复无常的主儿,有的人甚至管他叫怪胎。实不相瞒,我还听到过一个可靠的消息,说韦德先生有一次向大不列颠中亚协会宣读一篇原创论文,其间有人对他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居然用‘小呆子’这样一个让人很不舒服的字眼来称呼打断他的那个人。有的人甚至认为他这是在暗示,因为协会主席汉弗莱·巴林格-戈尔爵士的面相像个呆子。

“所以,昨天下午5点,当我发现他又一次改变了计划时,我一点儿也不吃惊。我在南肯辛顿博物馆(就我而言,我并没有发现它像某些人宣传的那样,是一个很不务正业的机构)度过了振奋人心的两个钟头之后,一回到酒店,就接到了韦德先生不久之前从南安普顿发来的一封电报。请您过目。”

他把一封电报放到了桌子上,上面写着:

我可早回 不必取消聚会 晚10:30博物馆见

---杰弗里·韦德

“至于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博士冲着电报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我已努力按照从《末日之刃》中获得的可贵启发,仔细查看了这份电文,试图从中推断出一些重要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张纸举到灯下,看看有没有水印。可是,由于我对‘水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没有把握,所以我担心自己肯定忽视了有无水印可能代表的阴险意义。

“请允许我接着往下说。尽管我承认,对于韦德先生的又一次变卦,以及有些不把我的时间当回事,我是有一点点不耐烦,但我丝毫没有不想去的意思。我用心打扮了一番,还带上了一本很少离身的书——是十分珍稀的阿拉伯文版《天方夜谭》的头一百夜的初本,如您所知,是1814年在加尔各答出版的——好让韦德先生饱饱眼福,这件事我已经答应他有一段时间了。”

他从大衣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本皮面的大部头著作,并把它作为另一件物证放到了桌上的那封电报旁。

“我接着说吧,”他说(此时他已变得非常激动),“大约10点20分吧,我在酒店外面上了一辆出租车,前往韦德博物馆,到那儿正好是10点35分——或者说,差25分钟到11点。这一点我确定无疑,因为我付车费时,说来有些不可思议,我的怀表被手指或者口袋里的银币带了出来,掉到了人行道上。这一摔把它给摔停了,而且我到现在也拿它没辙,还停着呢。”

怀表也被掏出来了,挨着电报和书放在了桌上。感觉就像是我跟他玩起了“剥猪猡”扑克牌游戏[一种脱衣扑克游戏,参与者每输一局就得脱去一件衣服,输得惨的话便会春光外泄。]。

“我承认,”这位老兄把下巴一缩,接着说道,“我没能经受住诱惑,在这栋建筑的门口逗留了一会儿,凝视着壮观的青铜大门,一时间陷入了沉思:这些仿制的青铜大门——据说原型是阿拔斯大帝[阿拔斯大帝(Shah Abbas the Great,1571—1629),又称阿拔斯一世,波斯萨非王朝(Safavid dynasty,1501—1736)国王。在伊斯兰发展史上他与苏莱曼大帝、阿克巴大帝齐名。在他统治时期,萨非王朝达到了国力的巅峰。他不但影响了伊朗历史,而且对大航海时代的东西方交流也起了很大作用。]的哈什特贝斯特,或曰八大天园的入口——非常逼真,惟妙惟肖。所以,我可能站在那里沉思了一会儿,还划燃了一两根火柴,仔细看了看刻在上面的伊朗文字,直到听见街上两个过路人不堪入耳的话后才猛然醒过神来,他们看样子是误会我了,以为我是刚从附近的‘狗与鸭’酒馆喝完酒回来,醉醺醺的,找不到锁眼了。

“这些难听的话,我默然以对,没有理会,等这两个过路人过去后,我照之前得到的指示按响了门铃。门打开了,借着里面的灯光,我看到了开门的人。他必然是韦德先生偶尔提及的那个人:一个跟随韦德多年的忠诚侍从,夜间身兼二职,既是接待员,又是守夜人。他的名字,我相信,是普鲁恩。”

“所以,嗬!”我说,“他当时归根结底还是在那里。”

这位老兄似乎没听见我说的话。相反,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得我都开始心里不安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说,“我只能这么来形容,是这该死的博物馆里将要发生的咄咄怪事中的头一件,也是程度最轻微的一件。一句话,普鲁恩当面嘲笑了我。”

我问道:“什么?”

“他嘲笑了我,”伊林沃斯严肃地点了点头,正色说道,“当着我的面。他先是神秘兮兮地示意我进去,接着聚精会神地打量了我一番,然后便扑哧一下,爆发出一阵咯咯笑声,我只能这么形容,那笑容似乎都快把他的脸撑破了。接着他又说了下面这句我都不想复述的黑话:‘喂!你是干什么吃的?’

“他这种行为太不像话,实在出人意料,我不恼火才怪了呢,于是我的回答也带有一股酸味儿。

“‘我是威廉·奥古斯塔斯·伊林沃斯博士,我的好兄弟,’我告诉他,‘而且我相信韦德先生正等着我呢。能劳驾你带我去见他吗?’

“令我完全没想到的是,他的笑声非但没有减小,反而越来越大,大到了令人惊恐的程度。他好像笑得整个人都跟着咯吱作响,腰也直不起来了。他双手交叉,捂着肚子,左右摇晃,样子很诡秘,但动静却非常小。

“‘哦,你还是个角儿,真的,’他大喘了几口气,又抹了一把笑出来的眼泪后,对我说,‘我不明白你为啥在大厅上没能大红大紫,就是要了我的命,我也想不通。’(我后来才知道,‘在大厅上’的是那些在音乐厅舞台上唱歌、骑自行车、玩杂技之类的演员;用到一个传福音的牧师身上,就叫人完全不知所云了。)‘你是我见过的演得最传神的家伙,’这个言行令人匪夷所思的老头子补充道,‘这次谋杀,你会帮上大忙的。’

“说完这个,赫伯特爵士,他在一阵让人不堪忍受的笑声中,伸出一根长长的食指,戳了我的肋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