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会我的意思!”她大声喊道,又一次把手举了起来,虽然我什么也没说,“我并不是说这里面有——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或者说是她偷的。哎呀,林基和我都看见她拿走了,还有老普鲁恩也看见了;她是拿了,但她把它们放回去了,我可告诉您,她并没有一直拿着它们!我真想知道您在想什么。”她打量着我,“不过,说来说去都一样,我就知道,这事会吓您一大跳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说过了,我们一伙分开之后,米利亚姆和我去帮杰里戴络腮胡,当时米利亚姆说了这么一句:‘要我说,小老头儿,你该穿上合适的衣服才行!’”

“衣服?”

“没错。您瞧啊,小老头儿穿的只是他平时穿的衣服。‘好在下面地窖里,’米利亚姆说,‘挂着几件老爸的旧夹克。你应该弄一件来穿上。我下去给你拿一件,如何?就让我去吧!’当时小老头儿正在骂那副络腮胡,那玩意儿很难粘在准确的位置上,所以没大注意她的话。可米利亚姆对自己的这个主意很热衷,于是我和米利亚姆就走进大厅,然后她便下去拿夹克……”

“她愿意让你陪她下去吗?”

“愿意,当然愿意啦!我本来也是要下去的,可就在这时林基冲下楼来,急不可待地喊着要钉子,于是米利亚姆就说:‘我去拿,我去拿!’对了,事实上林基还差点被放在楼梯上的那把匕首绊倒。林基对我说道:‘小丫头,你上楼来给我们帮帮忙。别的做不了,上上封蜡还是可以的。’于是我们就上楼了,到了楼梯顶端,正要转向一侧的展厅时,我碰巧朝下面看了一眼,只见米利亚姆正在捡起那把匕首,而且我看着她的时候,她还伸手摸了摸那把假胡子。好了,请听我把话说完,”姑娘凶巴巴地说道,“因为这绝对是真的,我发誓!米利亚姆抬头冲我们笑了笑,说道:‘有人不小心的话,会被这把匕首绊倒的。我会把它安全地交给萨姆的。’”

“巴特勒看见她捡起匕首,听到她说这句话了吗?”

“我——对,我想是这样,不过不敢确定。他当时急急忙忙的,加上又先我一步进了阿拉伯展厅,所以我不敢断言,但按说他应该听到了。”

“普鲁恩呢?他应该看到也听到了吧?”

“听没听到我说不好,因为大厅的进深很长。不过我觉得他肯定看到了,除非那些玻璃展柜挡住了他的视线。您不相信我的说法吗?您怀疑我吗?”

“别紧张,柯克顿小姐。来,把烟点上。”她正把香烟在指间捻来捻去,我划着了一根火柴,帮她点上了烟。她的两颊又呈现了红晕,两眼也炯炯有神了。“你知道她拿那把匕首干了什么吗?”

“她——她把它放到别的地方去了。”

“你确定吗?你亲眼看见了吗?”

“没有,不过我后来问过她——在发现了命案之后。我是昨天问她的,因为我担心得要命;可她对我说,没关系的,要是警方问起来,尽管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就是这样!”

“她捡起匕首时,是怎样的神态?”

姑娘脸上挂着一丝淡淡的、嘲讽的微笑。“哈德利先生,您还在找做了亏心事怕鬼敲门的人?她看上去非常正常,略显激动和惊讶,但十分正常。”

“惊讶?对什么感到惊讶?”

“这个我可不知道。”

“接着说。”

“没了。您看不出来?我能告诉您的就这些了。我同林基和罗恩·霍姆斯一起上了楼。接下来什么都延误了。先是他们花了很长时间才在不损坏周围陶器的前提下,把那口箱子从玻璃柜中弄了出来。接着装锯末的袋子又破了。随后我们又发现箱盖腐蚀得一塌糊涂,不小心翼翼地用锤子敲,用凿子凿,根本就打不开。然后正如我跟您说过的,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正如您告诉我的,大约在10点35分的时候,米利亚姆上来加入了我们……”

“我记得你说过,当时,她神色紧张而且心烦意乱?”

“就当时情形来看,我们大伙也都一样。全都耽搁了,时间越来越逼近了!您瞧,他们把箱子弄出来了,上了封蜡,还要赶紧动手用钉子把它封在那口包装箱里,省得被人发现箱盖根本打不开。手忙脚乱的时候,总会出这种事情的。没错,我们大伙都有点儿慌乱——您知道的。所以,这说明不了什么。不过,到此为止,我把能告诉您的全都告诉您了。因为直到10点55分为止,我们全都待在阿拉伯展厅里。”

我拿起桌上的电话,对外间的克拉克说道:

“把他们带进来。”

她没有出声,也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机械地把香烟拿到了嘴边。应该这么说,她已经筋疲力尽,没有好奇心了。即使看到理查德·巴特勒和杰里·韦德被人带领着,怯怯地走进房间时,她也只是奇怪地笑了笑,对他们说道:“你俩也叫他们给逮住了,啊?进来,一块儿聊聊。”

“我们觉得不该置身事外,”巴特勒说,“你的甜言蜜语也许很管用,但我们觉得你没准儿需要有人给你撑撑腰。您好啊,警司大人。”

说到理查德·巴特勒,我们从卡拉瑟斯和伊林沃斯的描述中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印象:在卡拉瑟斯的印象里,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江湖骗子;而在伊林沃斯的眼里,很自然,他是一个披着警服的大坏蛋。要我说,冷静地讲,前者对他的评价要比后者的贴切一点,但除非在某种巨大的情感压力下,否则这两者的评价我都不会非常认同。他是个大块头,普普通通的一张脸还算和善,不过一对灰眼睛倒是非常机灵,精心梳理的黑发稀稀拉拉地贴在脑门上;他后半生将是那种逐渐发福,坐在俱乐部里呵呵笑的人。他有点紧张地微笑时,我看到他有一颗牙掉了,而且一只眼睛上方还有一个伤疤。站在他旁边的那个小伙子个头矮小,目光锐利,头戴圆顶硬礼帽,一副手摇风琴演奏家的做派。他看上去不那么温和,却精明和果断多了。他们两人都穿着雨衣,上面全是雨水,而且都很紧张:尤其是杰里·韦德。他坐下时,直直地一屁股坐在了椅子边儿上,发出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刺耳声音。

“不知道您认不认识我,警司大人,”他稳住自己的声音说道,“我就是伊林沃斯那老东西口中那个既下流又可怖的盖博博士。伊林沃斯昨天去见了我家老爷子,我在书房门外听他们谈到了我的恶行劣迹。这位是巴特勒先生。”

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就是在彭德雷尔命案中,”我说道,“那位发现了马车中的尸体,却知情不报,可以被我们以事后从犯来起诉的巴特勒先生——”

“我请问您,哈德利先生,换作是您,您会怎么办?”巴特勒不假思索地问道,“脱口而出,当场就在博物馆引起恐慌?我打出租车把伊林沃斯送回去之后,当然是要告诉他们的。可您的警官捷足先登,先我一步到了那里,加上他们都发过誓了,说没去过博物馆,所以我当然不能他们说东我说西,让人感到意外啊。要是有后悔药的话,再难吃我也愿意吃,只要不加重我的罪行就行……对了,伊林沃斯也看到了马车里的尸体,您该不会说他也是事后从犯吧?”

他又笑了,摆出了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摘下了帽子。

“请坐,二位,”我说,“想抽烟就抽吧。巴特勒先生,你的处境很不妙啊,明白吗?”

“非常明白,谢谢。”

我倾身说道:“还有你,韦德先生,除非伊林沃斯的说法完全得到采信——别忘了,他可是一个相当古怪的先生——否则你可能会因谋杀罪而被捕,知道吗?”

“哎哟!天哪!”小老头儿的手指头让火柴给烧着了,“喂,等一下!我?为什么?”

“因为可能除了你和巴克斯特先生外,别人都有不在场证明,而且这个不在场证明,并不依赖于那个怪兮兮的老牧师的证词,他这个人啊,什么离奇的话都说得出来。”

“拉倒吧,信不信由你,我没行凶杀人,”他说,“不过你说的情况我倒是没想到。真的,正如我跟您说我没罪一样,那个老戏骨也是真的患有妄想症。骗您不得好死,我不知道他是哪里出了问题!——可能是惊悚小说看多了,神经错乱了。昨天下午他登门来看老爷子时,不仅持有一本名叫《末日之刃》的书,还带了一本《钱笛博士无敌归来》,好像是前一本书的续篇,是塞尔弗里奇的某个人不经意间拿给他的。要是有人送给他一本关于西部拓荒的小说,最好还是注意一下会不会在爱丁堡那边引发轩然大波。一句话,”他擦了擦额头,“他可能有妄想症,不过——见鬼!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当时真的在那里……”

我打断了他的辩白。“对了,巴特勒先生,你们四人,韦德小姐、柯克顿小姐、霍姆斯先生,还有你自己,有完全不在场的证明,真是这样吗?”

诸位可以看出,在这方面下套根本就没用。在这个问题上,不管他们说的是实话还是谎话,他们早就铁了心了。于是我采取了直截了当的策略。巴特勒沉重的眼皮下一双眼睛直勾勾地打量着我,他旋弄着两手的大拇指,然后以询问的眼神看着哈丽雅特(她在不动声色地抽烟),但最后也同样采取了坦诚的态度。

“我想,可以这么说吧,”他无可奈何地承认道,“那——那个家伙到的时候,我们的确是在楼上。时间是10点45分,对吧?没错。不过,听我说,为什么把可怜的萨姆排除在外?”

“巴克斯特先生也在楼上跟你们在一起?”

“当然啦。更确切地说,他上楼的时候恰好是10点45分。”“你这么清楚,莫非一直在盯着自己的手表不成?”

他放声大笑道:“不是。我们所在的阿拉伯展厅里有一面挂钟;这面钟虽是一件展品,却走得很准。我自然是一直在盯着它。我们大伙全都盯着呢,想看看还有多久就到11点了。萨姆探头进来时,正好只差一两秒到10点45分。”

“这一点,你愿意发誓,没问题吧?”

让巴特勒感到慌张的是,我轻易地接受了他的说辞,只把这当作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记录了下来。他两眼不由自主地死死盯着我看。(我在细瞅自己攥得紧紧的双手。)他看了哈丽雅特一眼,接着又把目光投向了杰里,双脚在地板上蹭来蹭去,好像在思考有没有圈套。

“发誓?”他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啊!哦,愿意,那是当然。实——呃——实际上,我还以为您会说我是骗子呢。”

“为什么?”

“为什么?嗨,警察不就是干这个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你们就是吃这碗饭的。要是没人说谎的话,那你们不得喝西北风啊?”

“此话,”我说,“倒是说得没错。好了,巴特勒先生,咱们接着谈谈你自己在本案中的角色吧。我们可以聊聊雷蒙德·彭德雷尔。”

这句话在这个小团体中引发了一阵骚动。柯克顿把香烟往火里一扔,紧紧地靠在了椅背上。杰里·韦德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口琴。

“巴特勒先生,在星期五之前,你听说过雷蒙德·彭德雷尔这个名字吗?”

“没听说过,”巴特勒非常肯定地说道,“而且,我是直到卡拉瑟斯巡官发现尸体后提到这个名字时才听说的。”

“是你打电话向布雷纳德演艺经纪公司要演员的,对吧?”

“对。”

“星期五下午,你在皮卡迪利的一家酒吧里见过彭德雷尔一面,跟他谈他要扮演的角色,对吧?”

“对,”巴特勒承认道,然后又是一阵大笑,“这您就有所不知了。我给他们打电话,说了我们的需求,他们说:‘嗨,真是巧了,我们正好有一位非常合适的人选:某某先生。’我压根儿没注意这个人的名字;我认为我当时连听都没听。请您回答我一个问题:您在社交——不是职场——生活中所遇到的人当中,有几个一经引荐,您就马上叫得出他们的名字?除非有必要,否则我们是记不住别人的名字的。从电话里叽里咕噜说出来的这个名字,就像是数学题里的未知数X,就算我听到了,又能记住多少啊?千真万确,警司大人,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我跟他们说:‘好,那就叫他今天下午2点钟来卡利班酒吧见我,到了说找我就行。’于是我就见到了他,我当时就不喜欢那笨家伙的样子,不过,他看上去扮演那个角色倒是绰绰有余。当时我的确问过他叫什么名字,可他说:‘噢,这个无所谓,今天晚上我就叫伊林沃斯。’我觉得他的表现有点古怪,他还像通俗剧中的恶棍一样暗自嗤嗤发笑——”

“等一下。假如你对他一无所知,那又为什么要说你‘当时就不喜欢那笨家伙的样子’?现在你对他有所了解了吧?”

巴特勒迟疑了一会儿,对杰里说道:“我就知道我们应当把那个该死的律师带过来的。”

“没用的,林基,”哈丽雅特两颊通红地说道,“他全都知道了。换句话说,他知道我的情况,也知道米利亚姆与彭德雷尔有一段私情。”

她稍稍强调了“私情”俩字。我们终于踏上了一条从一开始就绕不过去的路,而我早就决定了要走哪个方向。“私情”,而且是一段事态严重的私情,足以构成本案的作案动机。除非万不得已,否则没有必要把孩子扯进来。为了表达得清楚无误,我一字一顿地说道:

“没错,是有一段私情。在这段私情中,韦德小姐成了彭德雷尔的情妇。公事公办的话,我知道的就是这些了,而且你们大伙要是头脑清醒的话,就会明白任何人需要知道的也就是这些了。”

一阵沉默。他们是忠诚的朋友。哈丽雅特·柯克顿眼里噙满了泪花。杰里·韦德低着头,嘴里紧紧衔着口琴。

“那——”哈丽雅特嘟囔道,“那——就好,”她声音微弱地补了奇怪的一句,“可你们那位可怕的验尸官呢?”

“找一个高人来为你们大伙出庭辩护。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上当受骗。会挺过去的。不过记住:别在我面前撒谎。我再问一遍,有人撒过什么谎没有?”

“没有。”杰里·韦德平静地说道。他抬起了头,满脸通红,那副和蔼可亲、玩世不恭的面容还没完全恢复。“谢谢。嗨,没有人会对您撒谎的。”

“你听说过你妹妹和彭德雷尔的事吗,韦德先生?”

“没,没听说过。这么说吧,我是昨天晚上才听说的,是我妹妹告诉我的。不过,彭德雷尔的名字我倒是听她提起过,在信中提起过。很久以前,米利亚姆写信给我,说她遇到了一个叫这个名字的‘大帅哥’,不过她写的这样的信多了去了。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是因为它听着像迈克尔·阿伦[迈克尔·阿伦(Michael Arlen,原名Dikran Kouyoumdjian,1895—1956),亚美尼亚裔英国作家,一些好莱坞影片如《女人实业家》(A Woman of Affairs,一译《小霸王》)和《金箭》(The Golden Arrow)等都是在其作品的基础上改编的。]笔下的某个人物。”他用口琴吹出了几个尖酸讥讽的音符,“我能怎么着啊?对他说‘先生,只要你踏上本俱乐部的台阶,我就拿鞭子抽你!’?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我也许可以证明自己有点用,但用处不会很大。啊,天哪!这个浑蛋!”

他长出了一口气,接着就闭上了双眼。

我回过头来对巴特勒说道:“好了,跟我说说星期五晚上的情况吧,比如,你们为什么那么想捉弄曼纳林先生?”

巴特勒好像很困惑。“老实说,我说不上来。我想,有可能是因为听说了那些有关他的传闻,也很有可能只是我平日里老想搞一出戏的缘故。等你渐渐了解他以后,你会发现他这个人其实还不错。”他指了指自己的缺牙部位,“我觉得我成不了他的知交,不过——唉,遇事洒脱一点,活得就会轻松一点。不知道有人跟您说过没有,我和他发生过一点争执。僵持的过程中,我突然觉得两个大老爷们居然在这个地方捉对厮打,无非是博他人一笑或叫好,真他娘的是滑天下之大稽,于是我不禁放声大笑。那一刻,我获得了一些哲理般的感悟。这就好比走进了毒气里后,却发现那毒气原来是笑气。如果这种心态能够风靡全球,我怀疑将来还会不会战事频仍。而那出戏——好吧,我得承认,说到底并不出彩。”

他自己对当晚的描述与其他人的说法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吻合,我就不再重复一遍了。我只在一个地方打断了他。当时他正讲到米利亚姆·韦德去地窖找钉子,他和哈丽雅特上楼去阿拉伯展厅的那一段。

“你们上楼时,”我插嘴道,“韦德小姐捡起了楼梯上的匕首,嗯,她说了什么没有?”

巴特勒一时语塞,好像让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似的,然后直愣愣地看着我。

“嘿!”他嚷了起来,像是挨了冷枪,“嘿,该死的,我说——!”

哈丽雅特唐突地说道:“我要是说错了,还请原谅。一点也没关系的,我说过很多次了,我们应该信守诺言,对哈德利先生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林基,我不知道你看到了没有,但我觉得你肯定听到了。米利亚姆确实从楼梯上捡起了匕首;当然了,她把它放到了某处,说出这件事不会对她造成丝毫伤害的,因为她无疑一直都和我们一起待在楼上——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

“我没用什么眼神看你。”巴特勒委屈地申辩道。他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自己的额头。“想起来了,我确实听到她说了点什么,好像是‘把它安全地交给萨姆’。没错,我发誓!她的确说了!可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提起这事……”

“这事米利亚姆跟我商量过了,”姑娘没好气地说道,“再说了,既然我们答应了人家要实话实说——好了,就别遮遮掩掩了。”

“好吧,她拿那玩意儿到底干了啥呢?”他问道,“她把它交给萨姆了吗?我可没看见他腰带上系过那玩意儿。不过,我也不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那该死的玩意儿是啥时候了。我只记得一点,那就是,萨姆和我11点把那口‘棺柩’弄下楼时,匕首确实不在楼梯上,因为当时我还刻意留意了一下。天啊,她把它放到哪儿去了?”

我打断了他。“照柯克顿小姐的说法,我们目前只知道她‘把它放到’某处去了。不过,这事不着急。她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因而这个不一定会给她带来什么不利。咱们还是谈谈本案的最后一幕……你发现尸体的情况吧。”

大伙都不吭声了。巴特勒第一次真正显得有些惶惶不安,而不只是紧张了。

“哦,好的,”他说,“是这样的。我说过,萨姆和我在快要11点时把那口‘棺柩’往楼下搬。我没听清他们在博物馆大厅前端哇里哇啦地说什么。当时我能想到的就是还不到11点,曼纳林还没来,我们还可以玩这个恶作剧。这时我想起来了,我把警棍落在楼上了……”

“要警棍干什么?你不就是要扮一个值班的警察嘛。”

“是吗?”他迷迷瞪瞪地问道,“没错。但警棍配制服,是怎么也少不得的。您想啊,我演的是警察,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这出小闹剧得有个结局,您明白不?换句话说,一旦萨姆·巴克斯特向曼纳林俯下身去,持刀相威胁,不管我们吓到了曼纳林没有,戏都不能就此收场,或者说像个平淡无奇的笑话一样不了了之。不,不,不。这样一来戏剧的一致性[戏剧的一致性,指的是动作、地点与时间的一致,即从亚里士多德《诗学》中引申发展而成的三一律。]就毁了,何况我们还想为日后留下一点借鉴呢。就在萨姆持刀俯身之际,扮伊林沃斯的演员拿枪瞄着众人,哈丽雅特则努力挣脱并尖叫着跑开,这时我冲上了场。‘伊林沃斯’(就是那个由演员假扮的穆斯林)毫不犹豫地向我开了枪,我应声倒地,摔破了上衣里的一个红墨水球;不过,我虽然佯装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但其实蓄势待发。他靠近我准备再补一枪时,我一警棍下去,把他的手腕打得发麻,趁机缴了他的枪。然后我就把塔伊夫·艾布·欧拜德公子和奸诈的伊林沃斯双双弄到了我安排好的地方。就这样,这两个骂骂咧咧的家伙被带到了馆长室,锁在了里面。接着,身负重伤的我催促曼纳林拿起那把枪,看好这两个孤注一掷的家伙。他可能因畏惧而拒绝,也可能答应。要是他答应,我就说:‘你敢把他们押送到苏格兰场去吗?’‘敢,敢!’浑身是胆的曼纳林大声道,‘带我去见他们!’他以坚定的决心握着手中的枪,我以沙哑的嗓门说了声‘准备好了!’,便猛然打开了门。他咬紧牙关,冲了进去。

“萨姆·巴克斯特和那名演员正舒舒服服地坐在桌子两旁,他们将假发和胡须搁在一边,把脚搁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抽着雪茄,中间放着一瓶威士忌。

“‘请允许我,’我深鞠一躬,说道,‘请允许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威廉·奥古斯塔斯·伊林沃斯博士和塔伊夫·艾布·欧拜德公子。’”

我接口说道:“我当然非常乐意听你这一系列谋划的最后一部分。只是——”

巴特勒粗野地做了个手势。

“噢,我知道此时此地,这个故事听起来简直他娘的荒唐到了极点,”他气冲冲地说道,“在这个破地方,任何事情听起来都会如此。不过当时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个极棒的主意,到时候仔细观察一下曼纳林的面部表情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警棍很重要,非常重要,因为我得用到它啊。您明白不?打斗戏要演得真正令人信服,就不能只是一拳打在垫了东西的胳膊上!所以,发现时间快到了而我的警棍却不见了时,我就大呼小叫地四处去找。后来我想起来了,我进来时把它扔到了一辆马车里,省得它碍手碍脚。

“当时别人都在大厅前端的另一侧,我在大厅的这一侧打开了那辆出游马车的车门。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选择了那一辆。也许是因为它的样子最气派吧……而那该死的家伙正面朝下躺在只比我的眼睛低一点点的马车地板上。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这是某个疯子在跟我开玩笑。所以我既没骂娘,也没说什么,只是爬到马车里面,把那家伙拽起来,好看个究竟。”

“你认出他了吗?”

巴特勒又在用手帕擦脸了。“认出了,当然认出了。络腮胡已经从他脸上脱落了;我一下子就认出他来了。所以我只是半扶着他,跳了下来,随后‘砰’的一声把车门甩在了他脸上……接下来的几分钟,大概是我记忆中最糟糕的时刻了,或者说我稀里糊涂根本就没记住什么。大家似乎都在冲我大嚷大叫,可是我看不清楚东西,不然就是光线不够好。我回过神来时,碰巧瞅了对面一眼,正好看见一个模糊的脑袋轮廓紧贴在电梯通风口后面。那颗脑袋从本质上说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地方,但对当时的我来说却很可怕。”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噢,对了。韦德老爷子给我转述过伊林沃斯的说法,要是我没听错的话,有一件事是伊林沃斯没有看到的。当时他从电梯的高处摔了下去,没看见我上马车,所以首先映入他眼帘的就是我站在马车里面,为了更亮堂一点而将车门打开的情形。

“我第一次打开车门时,有样东西掉了出来。这样东西之前肯定不是在他身上,就是在他身边,后来滚到了门口。我接住了它,不由自主地接住了它。我一定是把它揣进自己口袋了,虽然我不记得自己这么做了。下一次我发现它——事实上,甚至可以说是下一次我想起它——已经是今天早上的事了,当时我要把租来的制服还回去,所以先检查了一遍。这一点我对谁都还没提起过,我也不知道这东西意味着什么。不过,我来这儿就是要把它交给您的,来,给您。”

其余的人都跳起来了,我也难以继续板着脸了。他将一把形状有点儿奇怪的钢钥匙放在了我桌上。匙柄狭长,顶部有一个窄孔,状若箭头的末端有四个平滑的凸缘。

“哎呀,见鬼——”杰里说了一半又吞回去了。

“怎么啦?”

“我知道这是啥。这是老爷子喜欢的一种特殊设计。看着像是博物馆围墙后门的钥匙。”

我倏地站了起来。

“就到这儿了,”我说,“你们,全都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