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不仅赋予我们模仿的能力,也赋予我们改变自己,然后逐步接近榜样的能力。作为教育工作者,如果我们想帮助儿童达到这一目的,就应该知道我们需要多大程度地向儿童提供帮助。

我们在上一章对儿童一岁半的这一时期进行了讨论。这一年龄段引起了我们极大的兴趣,它也可能是教育的一个转折点。这一时期为上肢与下肢的协调做了准备。儿童的个性也将得到发展,因为随着2岁“语言爆炸”期的到来,他将会达到一个真正的完全发展期。在此之前,儿童一岁半时,他已经开始努力表达自己的思想。这是一个不断努力和建设性地工作的时期。

在儿童发展的这一时期,我们必须特别注意不要打乱生命的自然规律。如果自然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不断努力的时期,那么我们就必须准备对这种努力提供帮助。这只是一个概括的说法,有人说儿童在这一阶段开始模仿别人。这种说法本身不是一种新的观点,因为我们经常说儿童会模仿成年人。当然这种解释还是很肤浅的。

现在我们知道,儿童在模仿之前必须首先能够理解。我们以前认为,成年人必须以正常的方式行事,以便儿童更好地进行模仿。成年人的全部责任就在于此。我们会很自然地认为,成年人应该做好榜样,并且强调成年人,尤其是教师的重要性。这些榜样必须有良好的品德,母亲也必须是完美的。但大自然却不以这种方式来推理,她与成年人的完美没有关系。重要的是在儿童能够模仿之前,他必须有所准备,这种准备源于儿童所做的各种努力。这一原理适合于每一个人。

成年人所树立的榜样仅仅为儿童提供一个模仿的目标和动力,并不一定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实际上,儿童一旦开始模仿就往往会超过他们的榜样。他们会比榜样做得更好、更准确。在一些行为方面,这一理论是不言自明的。我们都知道,如果儿童想要成为一名钢琴家,他不仅要做到会弹而已,还必须不停地进行练习以提高手指的技巧。而我们却经常用这种单纯模仿的方法让他们达到更高的水平。我们会经常给儿童讲英雄和圣人的故事,梦想着这样就可以使他们成为英雄和圣人。如果没有更深层次的心理准备,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人会通过模仿成为伟人。榜样的力量就是燃起希望和激发兴趣。模仿的愿望可能会点燃学习的动力,但要达到更高的高度必须进行大量训练。从教育角度讲,模仿需要准备。儿童最初所做的努力不是模仿,而是形成一种能够模仿的能力。这表明非直接的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大自然不仅赋予我们模仿的能力,也赋予我们改变自己,然后逐步接近榜样的能力。作为教育工作者,如果我们想帮助儿童达到这一目的,就应该知道我们需要多大程度地向儿童提供帮助。

如果我们对这一年龄的儿童进行观察就会发现,他们会努力地做完一件事情。他们所做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可能会有些可笑,这没有关系。他必须把这件事情做完,这是他内心需求所促使的。如果有人打断他的行为,就会造成他性格的变化,他做事就会毫无目的和兴趣。我们认为让儿童做完这些事情非常重要,准备的间接形式也很重要。实际上,所有这些都是准备的形式。我们的整个生命都是在间接地为将来做准备。你会发现那些取得巨大成就的人在生命的这一时期很少会受到打扰。做一件事情时要持之以恒,这可以说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准备。我们必须让儿童完成自己的行为。不管我们认为儿童所做的事情是聪明的还是愚蠢的,甚至与我们的意愿相违背(当然不是能够伤害儿童的事情),我们一定不要进行干涉,因为儿童必须经常能够做完某件事情,这是儿童的心理要求。

我们在上一章也讨论过,儿童总是以一种很有趣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愿望。我们会看到不足2岁的孩子毫无原因地去拿一个他们根本就拿不动的东西。我的一个朋友家里有许多很重的工具,一个一岁半的孩子很费力地把这些工具挪来挪去。儿童们总是喜欢帮助大人摆桌子。他们会主动地拿一屉比他们个头大很多的面包。他们会不停地把东西拿来拿去,直到累了为止。成年人总是怕孩子劳累,但心理学家认为,成年人这时对儿童进行帮助会阻碍儿童的行为,进而影响儿童的心理。很多精神上有问题的儿童都可能受到过类似的打扰。

儿童另一件经常要做的事情就是爬楼梯。我们爬楼梯是有目的的,儿童爬楼梯却没有任何目的。儿童爬到楼顶之后还没有满足,他们会跑到下面再爬上来,如此循环反复。学校的操场上经常有一些木制或水泥制的滑梯,但儿童爬楼梯不是因为他们要下来,他们的目的是要爬上去,在劳累中寻找乐趣。

很少有成年人不对儿童的行为进行干涉。心理学家们要求专门开辟一个供儿童工作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可以不受干扰地做任何事情。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应该建立托儿所和婴儿学校,尤其是针对那些一岁半以上的孩子。学校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专门设计的。这可能是一个在树顶的小房子,下面放一个可以上下走动的梯子。当然这个房子不是用来生活和休息,而是为儿童设计的。如果儿童想要拿什么东西,他肯定会选择最重的东西。儿童总是在一些难爬的地方去爬,比如爬椅子。当然,楼梯会给他们最大的乐趣,因为儿童大部分都有登高的内在要求。[在《童年的秘密》一书中,读者可以发现许多有关这一方面的例子。]

这些行为并不是为了达到某些外在的目的,它们只是为儿童锻炼自己协调运动的能力提供机会。只有协调运动(许多肌肉的协调运动),儿童才能模仿我们的行为。儿童的行为本身并不是他们要达到的真正目的,他们只不过是满足了内心的某种欲望而已。儿童只有完成准备工作之后才能对成年人进行模仿。只有到了那时,周围环境才能激发他。如果他发现有人在清洁地板或做糕点,他就会自己去做。做一些新鲜的事情可以激发孩子的行为。

现在让我们讨论一下2岁的孩子和他们走路的需求。走路对于他们来说是很自然的需求,因为他即将长成一个大人,必须学会成年人的各种基本能力。如果心情好,一个2岁的儿童可以走一英里路。他很愿意克服走路所带来的困难。我们必须记住,儿童对于走路的看法与我们完全不同。我们认为儿童不能走很远的路,是因为我们下意识里要求儿童与我们有同样的步辐。这是一种愚蠢的想法,有如我们与一匹马一起跑,并且试图跟上马一样。马见到我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可能会说:“到我背上来吧,我帮助你。”而对于儿童来说,他们的目的不是到达某个地方,他想做的仅仅是走走而已。因为他们的腿没有成年人的长,我们也没有必要要求他们跟上我们。我们则应该减慢速度。在这一问题上将就儿童是很有必要的,在其他问题上将就儿童同样也是必要的。儿童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如果我们要帮助他们,就应该遵循这一规律,而不应该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们。儿童走路时不仅要使用腿,而且还要使用眼睛。他们要走路正是因为一些有趣的事情吸引他们。如果地上有一把牧草,他们就会蹲下来观察,过了一会儿,他会站起来继续往前走,看到一朵花他们会去闻,看到一棵树,他们就要往上爬,还要在树下转几圈,然后坐下来看。就这样他们可以走几英里的路,走路的过程中会有很多有趣的发现,他们还会不时地休息一会儿。如果他们在路上碰到什么障碍物,如石头、树干等,那将再好不过了。儿童喜欢水,他会站在小溪边高兴地说:“水,水!”跟在他身边的成年人想尽快到达某个地方,这些成年人对于走路与儿童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儿童的走路方式就好像一个刚刚出现在地球上某个原始部落的人的游荡方式一样。他们不会说“我们去巴黎”,因为那时没有巴黎,也不会说“我们去坐火车”,因为那时不可能有火车。他们不停地游荡,直到被有趣或有用的地方所吸引,比如一片他们可以砍柴的森林或一片他们可以放牧的草原。儿童就像他们一样,不停地走,不停地发现是儿童的本性,这也应该成为我们教育工作的一部分。对于教育工作者,儿童走路时就是一个探索者。这种探索活动应该成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并且应该在儿童很小的时候就开展这种活动。儿童应该经常到户外走动,观察他们喜爱的事物。学校也应该进行这种教育。例如,教授儿童区别各种颜色、树叶的形状和纹理、昆虫的习性、鸟和其他动物的名称等。这些都会引起儿童极大的兴趣。他们的兴趣越大,在户外走路的时间就会越长。要想儿童进行探索,就必须开发他们的兴趣,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走路是一种全方位的锻炼。走路会改善人的呼吸和消化,会获得与我们进行其他体育锻炼一样的效果。走路是一种强健身体的锻炼形式。在走路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会把这些东西捡起来或进行鉴别,我们可能会跳过一条小沟,或捡拾一些木头用来烧火。这些运动需要各个器官的参与,根本不差于其他体育锻炼。逐渐地,人的知识就会增长、对事物的兴趣也会提高。教育应该遵循进化的法则,我们应该多走路,开阔眼界。只有这样,儿童的生命才会变得越来越丰富。

把这条原则适用于教育,在现代社会显得尤为重要。现代人很少走路,往往借助于各种交通工具。把生命一分为二——用肢体来做游戏,用大脑来读书,这不是一种好的作法。生命应该是一个整体,尤其是儿童在成长规律的支配下逐渐长大成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