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做事没有规律是因为以前曾经有人随意地强制他们有规律地做事;儿童懒惰是因为他们曾经被强制进行工作;儿童们不听话是因为以前他们曾经被强制听话。

人们并不总是把儿童的性格缺陷看做是一件坏事,正如上一章中我们对强壮儿童和弱小儿童的缺陷进行讨论的一样。有些人甚至对这些缺陷给予很高评价。那些行为不是很主动的孩子被认为是好孩子。那些吵吵闹闹、想象力丰富的孩子被认为是出众的或高人一等。

我们的社会可能会给孩子做出以下分类:

1.那些有缺陷的孩子需要进行改正;

2.那些好孩子(行为不主动的孩子)是其他孩子学习的榜样;

3.那些吵闹的孩子比其他孩子出众。

后两种类型更为人们所认可。父母们非常喜爱这样的孩子,虽然他们的伙伴一点儿也不喜欢他,尤其是对最后一种类型。

我一直强调这一点,并且一直要求大家注意这种分类,因为这种错误的分类方法已经延续了几百年。在我的第一所学校及其后的学校中,当儿童们被某项工作所吸引时,他们的这些特点都消失了。儿童身上那些所谓的坏的、好的和高人一等的特性全部消失了。这些特性在这些儿童身上完全找不到了。

这说明人们还不能正确区分儿童性格的好坏,人们以前习惯的想法是错误的。这使我想起了一句宗教格言:“只有上帝手中掌握着真理,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幻影。”我们通过对我们学校儿童的观察发现,儿童非常想做一些事情。人们以前谁也没有注意到儿童还会选择做一些事情。儿童在心理的支配下开始忙于做一些能够使他们内心平和、快乐的事情。

在这些儿童身上还发生了一些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这些儿童不知不觉地具有了一定的纪律性,这一定会令很多人大为吃惊。通过给予自由来培养纪律性解决了一个以前看起来无法解决的问题。答案就在于,我们是通过给予儿童自由来培养他们的纪律性的。这些可以自由选择事情做的儿童都会集中精力做某件事情,由此养成了他们的纪律性。这已经被40年来世界各地的各种事实所证明。事实表明,只要把儿童放在一个能够进行有序活动的环境中,他们就会养成一定的纪律性。换句话说,世界各地的人都适用这种情况。以前我们对这一问题还不了解,是因为我们没有正确地对待儿童的这一特点。

这些发生在所有儿童身上的变化不是逐渐出现的,而是突然出现的。对于某个儿童来说,他会专心致志地做某件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强制某个懒惰的孩子做事情。我们只要把他们放在一个为他们准备的环境中,让他们能够做一些有目的的事情就已经足够了。儿童开始专注于某件事情之后,他的所有缺陷都随之消失了。我们仅仅对儿童进行说教是没有用处的。他们心理好像突然出现了一些东西,深深被外界活动所吸引了一样。这些活动吸引了儿童的精力,他们可能会不断地重复做某一件事情。

人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通过在现实生活中根据自然规律获取积极经验来形成的。

人出生之后一直到3岁,各个器官一直是独立发展的。在下一个阶段3~6岁时,手开始可以在大脑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在这一期间,这些器官会成为一个整体,各个器官协同工作,为个体服务。

如果由于外界原因这种和谐工作的状态没有出现,人体内的某种力量仍然会促使体内的其他部分单独成长。结果就会导致各个器官的不平衡发展,最终无法协调完成任务。

这样人的手就会无目的地运动,大脑就会想象一些远离现实的问题,语言成了自娱自乐的东西,身体也变得懒散。所有这些部分都独立发展,无法满足自身的需要,导致个体不正常的成长,最终成为冲突和绝望的根源。

这些问题只有在人的各种功能共同工作,为人这一个体进行服务的时候才能得到纠正。

图10 儿童的正常和不正常特征

但是儿童被新的环境所吸引,他们有了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动力。于是,所有这些能力结合到了一起,偏离的性格也回到了正轨。儿童的性格也趋于稳定。但实际上这都要归因于儿童的真正个性,是儿童的个性让儿童正常地发展。

在图10中,我们向大家展示了儿童的不同特性。这些不同的特性通过扇面中心向外辐射的线表示。中间垂直的线表示儿童集中注意力做某件事情,这是一条表示正常的线。一旦儿童开始集中注意力,右面所有的线都会消失,剩下的就只有左面的线了。儿童那些缺陷的消失不是成年人的功劳,而应该归功于儿童自己。是儿童通过自己的人格努力,穿过了中间线,获得了正常的发展。

在我们所有的学校中都发现了这一现象,不管这些儿童属于哪个社会阶层,哪个种族,哪种文明。

这是我们所有研究工作得出的最重要结论。

儿童的这种转变要通过集中注意力,用手做事情来完成。

这种心理现象被心理分析学者用来对成年人的治疗,我们用专业术语来表示就是“正常化”。

许多年后的今天,经过无数的经验训练,这一事实终于被接受。在对“问题儿童”进行治疗中广泛使用的《儿童门诊指南》中便应用了这一理论。该指南要求为儿童提供一个能够做各种事情的环境,他们在环境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要做的事情。在选择过程中,他们不受老师、也不受成年人的左右。

“玩耍疗法”也可以使儿童在许多玩具模仿游戏中进行选择,这种选择范围要比在家庭中的选择范围广得多。

以上理论和心理学家的一些理论促进了儿童家庭治疗的发展,也可以促进儿童性格的发展,当然这也需要儿童与其他儿童一起玩耍,形成一种类似于社会生活的氛围。

当然,这一作法还远远不够。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治疗的方法。我们还需要对“工作(做事情)和自由能否治疗成长中的缺陷”进行深入的理解。也就是说,工作和自由是儿童正常发展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实际上,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那就是治愈了的儿童再回到他原来生活的环境中,由于缺少正常发展的动力和机会,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

一些国家的学校努力创造一种所谓自由活动的气氛,但他们对自由和活动的定义似乎不大妥当。

这些学校对自由的理解还处于低级水平。他们认为自由就是从束缚中解脱出来,不再受权威的约束等。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这只是对压迫的一种反抗。学校如果采取这种措施,儿童的反应只会有一个:努力发泄自己不再受控制的情绪,因为他们的行为以前是受成年人的意愿所控制的。“让儿童做他们愿意做的事情”,如果他们还不具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他们所得到的就不是真正的自由。

儿童做事没有规律是因为以前曾经有人随意地强制他们有规律地做事;儿童懒惰是因为他们曾经被强制去进行工作;儿童不听话是因为以前他们曾经被强制听话。

自由是发展的结果,是通过教育潜移默化的一种发展。发展是具有主动性的,它是一个通过努力和个人经验逐步建立人格的过程。一个儿童想要成熟必须经历这个漫长的阶段。

我们可以对弱者进行压迫,要求他们屈服,但我们不能强制他们发展和成长。发展是不能通过学习得来的。

如果我们认为自由就是让儿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不管正确与否,那儿童已经偏离的性格就会继续发展,他们就会更加不正常。

儿童的正常发展来自于专注于某项工作。因此,我们必须有目的地向他们提供一些行为所需要的工具,满足他们的兴趣需要,唤起他们的注意力。儿童的正常发展依赖于他们所使用的东西,因此这些东西应该是有目的的为他们设置的。这些东西还应该适合儿童的心理规律。如果这些东西得到合适和准确的使用,儿童的运动协调能力就会得到提高。

集中注意力能够使儿童的心理得到发展、运动协调性得到提高,并最终使儿童的缺陷得到治疗。我们这里说“集中注意力”而不是“做某件事情”,因为如果儿童无目的的做事情是不会改掉他们的缺陷的。

重要的是通过某些方式来激发儿童的兴趣,以改善儿童的个性。

儿童不是刚进入我们的学校就能把缺陷治疗好,对他们的治疗要经历一段时间。他们的“行为自由”得到巩固、个性得到发展时,才可以说他们的缺陷已经治疗痊愈。

只有在环境的影响下,发展正常的儿童才能在发展过程中展示自己的力量:有自发的纪律性、不停地愉快工作、有社会良知、愿意帮助和怜悯他人。

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成了他们生活有规律的一种方式。对儿童的治疗为儿童新的生活打开了大门。

我们的主要原则没有改变。那就是让儿童做一些自主选择的、有意思的事情。做这些事情能让儿童更加集中注意力,而不感觉劳累。这会提高儿童的精力和心理能力,使儿童成为自己的主人。

为了真正为儿童的发展提供帮助,我们不能随意为他们选择使用的物件。物件的选择应该以兴趣和完善儿童的个性为原则。我们应该根据儿童发展的心理选择教育方法。

我们学校的儿童不但性格得到了发展,他们对知识的渴求也更加强烈。

我们可能会说,儿童正在进行精神上的锻炼,他们正在寻找一条自我完善和净化心灵的道路。

一本名为《吉塔》的印度书籍就是以儿童的发展为主要原则。

“让儿童做应该做的事情非常重要。大脑需要不停地工作。只有不停地专注于一些事情,精神才会得到发展。懒惰的大脑容易受一些不良东西的影响。一个懒惰的人不可能是精神上健康的人。”

我们的观点与纪伯伦的话有些相通之处,“工作是爱的外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