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倾泻在裸体的女孩身上,她在大地与海洋之间,从罐中倒着神秘的水

“躺回到沙发上。”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你每次都这么说。你在想什么?”

“你。”

“我的什么?”

“想让你坐到我能看见你的地方。我想看你。”

“你往沙发上躺,马上要贴到沙发时会用手理头发。为什么?”

“那是我的上台动作。”

“解释一下。”

“每个巡回戏团演员都有:开演前在舞台旁边等候时做的动作。”

“你为什么要做?”

“我一直做。我小时候像牛一样大舔,我妈老让我别干了。”

“就这一个原因?”

“有什么要紧?”

“想一想。你知不知道其他人也这样做——戏团里的其他人?”

“没有。谈谈别的吧。”

“你在想什么?”

“钢琴。”

“继续。”

“钢琴。人们弹钢琴,给唱歌的人伴奏,我妈妈唱歌。她唱歌时,我爸爸会去餐厅,总是跟一个朋友小声说话。其他人在起居室里,听我妈妈唱歌。”

“她自己弹钢琴?”

“不是。马克弹,马克·汉弗瑞。他会坐下抬头看她,好像他能看穿她的衣服似的。他也会用手去理头发——”

“真的?”

“简直是疯话!我怎么会从他身上学东西?她跟他跑了以后,我晚上一躺下就想怎么把他杀了。”

“我认为你崇拜他。”

“那位女士崇拜他。他身材魁梧,说话也洪亮。那位女士爱他到癫狂了。”

“汉弗瑞喝酒吗?”

“当然了,隔三差五都喝点儿。”

“你爸爸喝酒吗?”

“坚决不喝。他是白缎带[8]。”

“你第一天来的时候,我给了你一杯白兰地,帮你控制情绪。你就说你从来不喝酒。”

“可恶,你不要肆意歪曲,弄得我好像在模仿我爸爸似的,或者汉弗瑞。我讨厌他们——两个都讨厌。”

“但是,你确实不喝酒。”

“那是别的事。”

“什么事?”

“跟你没——我——这事我不能告诉你。”

“我拿钱就是为了听你说话。慢慢来,你会告诉我的。”

“那玩意儿我闻起来跟甲醇似的。现在好了,就第一次。”

“你喝过甲醇?”

“当然没有,是皮特。”

“姓什么?”

“我不知道他姓什么。是在密西西比州的波利。戏团里有个男的叫皮特。酒鬼。一天晚上,他灌了不少甲醇,然后就蹬腿了。”

“他声音低沉吗?”

“嗯。你怎么知道?”

“没事。他是你的什么人?”

“什么都不是。就是——”

“你在想什么?”

“可恶,别再折磨我了。”

“慢慢来。”

“他——他是吉娜的丈夫,吉娜是演读心节目的。我——我——我一直在撩拨她,我先知道她和皮特是怎么演的,我想要女人,于是就上了她,皮特老在周围转悠,我就给了他点酒,想把他灌醉,我不知道是甲醇,也可能是忘了,他死了,我害怕他们会把我抓走,不过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就这些。你满意了吗?”

“继续。”

“就这些。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害怕被判谋杀,不过事儿后来就过去了。吉娜从来没有怀疑。后来,我跟莫莉搭档,退出了戏团,回想起来真跟噩梦一样。我就是忘不了。”

“但是,你负罪感太强了,就戒酒了。”

“我的天哪——读心不喝酒,喝酒不读心!你要每时每刻掌控自己。”

“接着说汉弗瑞吧。他跟你妈妈私奔之前,你更想让他当你爸爸,对吗?”

“又来?行。谁不想呢?但出了那事——”

“继续。”

“我发现他——”

“你发现他和你妈妈做爱?是吗?”

“在林间空地。我和妈妈一起发现的。后来我一个人去,然后就看见了。我跟你讲,我真看见了。完完整整,从头到尾。我当时想杀了我爸,我以为是他开车送她去找汉弗瑞的。我想——我想——”

“嗯。”

“我想让他们把我也带上!可她不肯。她该死。她把我一个人留下,跟那个老东西待在那个烂城市里。我想跟她走,见见世面,没准还能进演艺圈。汉弗瑞就是演艺圈的。不过我被留下了,不得不跟那个满嘴《圣经》的老混蛋一起烂在那儿。”

“于是你成了一名通灵牧师。”

“我就是个骗子,可恶。冰山婊子,你明白吗?我要的是名利。世界是个疯人院,我诅咒它,只有钱才是要紧的。有了钱,你就是老大。没有钱,你就得在最底层。就算绞尽脑汁,粉身碎骨,我也要赚钱。我要把这些蠢货的奶水榨干,把他们的金牙都掰下来,方才罢休。你可别把我的事四处传扬。只要你透露一丁点我的事,你的那些金牛都会风声鹤唳,扯一次淡就赚二十五美元的好事可就没了。你柜子里面的猛料够多了,够他们喝一壶的。我知道里面都有什么——交际花的风流韵事、暗箱操作的银行家、靠床上功夫吃饭的女演员、烦恼儿子不成才的家长。你这里全都有。我要是有这些材料,能冷读得他们五体投地来拜我。你却一张死人脸坐着,日复一日地听着蠢货跟你抖落心事,才赚那么一点点钱。我要是有那么多料,早就挣满一百万,然后金盆洗手,一分钟都不多干。金发宝贝,你真傻。他们都是金牛啊。他们都有渴望。好了,我来这里也是为了倾诉。要是有人大嘴巴,把我的事捅给警察,你等着吧,我认识人,他们可不怕你的柔道。”

“我可不是吓大的,卡尔里斯先生。不过,你并不认识黑道上的人。你害怕他们,就像你害怕我一样。你满腔愤怒,对不对?你觉得你恨我,对不对?你想要从沙发上起来打我,对不对?——但是你不能。你对我无可奈何,我是你猜不透的人,你的装神弄鬼骗不了我。我对你的冒牌瑜伽也不感冒。你是那么无助,就像你妈妈跟别的男人跑了,而你只想跟他们一起走一样。我想,你确实跟她走了。你进入演艺界,对不对?你上台时会用手理头发,就像汉弗瑞一样。汉弗瑞魁梧,强壮,有魅力。我想,你已经成了汉弗瑞——在你自己的头脑中。”

“可是他——他——”

“不过如此。同样的道理,我认为你还想占有自己的母亲。”

“上帝诅咒你的灵魂,那——”

“躺回沙发上。”

“我要杀了你——”

“躺回沙发上。”

“我要——妈妈,妈妈,妈妈。”

他双膝跪地,一只手捶打着自己的眼睛。他爬了过去,把头撞在她的大腿上,埋在她怀里,而莉莉丝·李特尔医生则看着乱蓬蓬的浅黄色头发,微微笑着。她一只手搁在他头上,用手指温柔地抚摸他的头发,安慰地拍着他的头。他则抽泣哽咽,双唇紧紧贴在她的腿上。接着,她用另一只手取来桌上的写字板,潦草地记下:“波利,密西西比。”

方尖碑矗立在春夜里,都是黑色的。没有云彩,只有一颗恒星。不,那是行星。金星。向地球眨着眼睛,仿佛在传递着宇宙的讯号。他稍微挪了挪头,直到这颗冰冷、明亮的行星似乎放在石柱的铜顶上方。一辆车在公园里穿行,车灯朝方尖碑方向照过来,上面的象形文字霎时间呈现在阴影里,接着光就消失了。王名圈,对死者的赞美,献给死神的咒语,还有对波光粼粼、神秘定期涨落、有无数个入海口、向北流过文明古国的那条大河的祈祷。它当年真的神秘吗?他思索着。在阿拉伯人将它占据、一寸一寸地测量大金字塔的甬道、希望借此预测未来之前。

春风搅动了她的秀发,散开的发梢拂过他的脸庞。他将面颊贴上去,用另一只手指着天上的行星,在石塔尖顶闪烁的行星。她点了点头,没说话。无助感再次涌上心头,那种触碰她时的无力感,那种哀求感。她给了他两次,就像递给他白兰地一样,只是观察他的反应。在精灵般的面庞之外,在笃定的双眼之外,她还有呼吸,还有供给血液的小心脏,在她的翘乳之下。但手指下是蜘蛛网。森林中的蜘蛛网,碰触到脸庞,接着在手指下消失了。

红唇的热度在他口中升腾,却在内心的涌动和回忆的纠缠中变得酸涩。接着,他把脸转开,看着她的脸。起风了,她别致的鼻孔颤动着,就像动物一样嗅着春天的气息。她是动物吗?或许一切神秘不过如此?她是一只柔顺的金毛小猫吗?只有在玩够了,想要独处时才会把利爪收起。但是,她的大脑永远在运转着,在眼睛背后从不停歇——动物是绝没有这种器官的;又或许,这是一种超动物的征兆,一个再过几个世纪才会出现在地球上的新物种?她是不是大自然从过去伸向现在的一个触手,预示着千年后人类的形象?

这颗大脑降服了他,让他服下只能用毫克言语来度量的微末狂喜,她嘴角抽动,灰色眼眸中欲望一闪而过,随即重新蒙上了诡秘。这颗大脑似乎永远存在,用一条比蛛丝还要细的、肉眼根本看不到的金线拴着他。它把电流传入他的头脑,冰冷地责难他,惩罚他。它把他抛入无助的苦痛,就在他即将爆发的瞬间,用暖流为他带回生气,拉扯着他跌跌撞撞地在空中穿行,让他来到雪山之巅,俯瞰着无数平原在眼前展开,城市的伟力,生活的道路。这一切都是他的,会是他的,将是他的,直到金线崩断,把哀嚎着的他送回恐惧的黑暗深渊。

风越来越冷了,两人于是站起身来。他点了烟,给她一根,绕着方尖碑行走,缓缓经过博物馆后侧未完工的空白墙面,紧贴公园的边缘,黑暗中只有往上城去的公交亮着孤灯。

他拉起她的手,放进自己上衣的口袋里。他们走着,这只手温暖还有点湿润,几乎散发出一种微咸带甜的味道,带着麝香的气息,这是心灵的舌头所体味到的。转瞬之间,它又变了,变得刺骨,仿佛是死人的手在口袋里,就像是他以前制作的、安在手杖末端的橡胶假手。里面是碎冰,放在一位虔诚信徒的无神论丈夫脸上。

现在,孤寂感在他内心滋长,就像癌症,就像长着一千条触须的蠕虫,在他的神经中奔驰,在他的心肌上爬行,把他的双臂绑在一起,把他的大脑用绳索捆住挤压,挤进他的后腰,扭曲着肌肉,让他在求而不得、欲而不敢中疼痛不已。它冲上天空,双手紧握的假高潮,汹涌而来的羞耻感,内里就带着敌意,因羞耻而感到羞耻。

两人停下脚步,他朝着树下的无背长椅走去。街灯下的新绿那么娇嫩,让人不禁心碎。春风如同少女一样,轻缓温柔地为大地带来翠意,而他们自己,还有这座可恨的死城早已逝去。他低头看着她空洞的面庞,如同一个水晶球,只能反射窗户上的光。他心里想着,一切都会逝去的,永远。

他被一股冲动攫住:这么多年来,他原来一直在向死亡冲刺。他紧紧抱住她,用劫后新生的猛劲把她压在自己身上。她任由他抱着。他将面颊在柔顺的秀发上摩擦,听到自己喉咙下面发出低声哀鸣。接着,她挣脱出来,站起身,亲了他一口,再次上路。他跟在女人身后几步的位置,接着冲上来又握住了她的手,坚定而有力。两人的手温柔地扣在一起,但只有一瞬。她的手马上抽回,插进外衣兜里,大步流星地向前,烟云越过她的肩膀往后飘,为风带来了香甜的气息。

她走路时双脚是平行的,仿佛在旁边有缝的小路上行走似的。虽然足蹬高跟鞋,但她的脚踝从不曾摇摆。她穿着炮铜色的长袜,鞋扣是用刀片钢做的。

两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朝他们蹦蹦跳跳地走过来,在旁边倚着树的墙边前后追逐,穿行于马路两侧,因为大半夜还能出来玩而兴奋不已。一个男孩嘴里骂着脏话,推了同伴一把,后者就踉跄地朝莉莉丝跌去。她如同半空中放下的小猫一样转身让开,小孩扑到煤渣上,双手在地上攥起黑灰。就在斯坦回头看的时候,他坐了起来,突然松开拳头朝推他的人撒了出去。小孩都这么闹,不知轻重,直到有一方受伤,然后又打了起来。推两下就不玩了,过一分钟还是好朋友。老天呀,为什么要长大,长成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女人,要权力,要金钱,要爱情,走到台前,卖弄把戏,周旋于经纪人之间,还要被打——?

天色已晚,路灯渐稀,城市的躁动已经舒缓下来。春天来了,消瘦挺拔的白杨围在林间空地四周,手掌放在草丘上——我怎么能忘呢?他的眼睛模糊了,感觉嘴巴也闭紧了。等他反应过来,莉莉丝已经挎住他的手臂,带着他朝大道对面自己的公寓走去。她在那里施展属于自己的魔法,里面的锁柜里藏着无数秘密。她在那里告诉人们,如果第二天他们想要喝酒,想要砸东西,想要用安眠药自杀,想要骚扰酒吧女仆,不管想做什么,那时他们应该怎么办。他们内心充满恐惧,于是花每小时二十五美元来找她指点迷津。她会告诉你可以做,你要继续做,你可以想着做;或者告诉你怎样不去想它,去做同样好或者同样坏的其他事情,让你好受些,或者只是为了让你有些事可做。

他们在她家门前停下。她转向他,平静地笑着告诉他,他今晚不能来,她今晚不需要他,不想要他,不想要他亲吻她,不想要他跪在她身旁亲吻她,不想要他的任何一切;只想知道当他今晚想要他,想要他亲吻她,想要他跪在她身旁亲吻她的时候,他就一定会对她做这些事情,按照她的要求,按照她要求的时间,按照她要求的方式。因为她可以要任何人来做,让他来只是因为她想要,不是因为她能做得比其他任何人更好。虽然他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任何人,他不想知道,也没什么关系,她想要的任何时候都能占有他。因为这就是她,她要在一切事情上被服从。因为她手中牵着赋予他生命电流的金线,她眼睛后面是固定着电流大小的可变电阻器,她可以让他饿死干死冻死,只要她想,这就是他陷入的境地。这没什么关系,因为只要金线的一端还嵌在他的大脑中,他就能够呼吸生存行动,变得像她希望得那样好。因为她将电流顺着导线传给了他,让他好,让他活,甚至让他与莫莉做爱。当他再也不想要她的时候,当她哀求自己告诉他的时候,趁她还没有年老色衰,连孩子都生不出来了,赶紧找个新男人。

这些都是他在饱满的下唇、尖锐突出的颧骨和下巴、在昏暗的前厅里黑如墨色的灰色大眼睛里看出来的。他还有别的东西想要,于是用舌头润了润嘴唇。她捕捉到了他的想法,点点头。他站在那里,在她脚下三步远的地方,满脸渴求。接着,她给了他想要的东西:饱满、温暖、柔软、香甜的瞬间,小巧的舌头与他的缠绕在一起,就像在说一句“晚安”,只不过是由温润的湿气形成的。她走了,而他还在,时间仿佛过去了一天、一周、一个月,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只要她不切断那根金线。现在,他得到了恩准。她轻轻一拉,他便匆忙扑了上去,趁她还没有改变心意,趁她还没有顺着嵌在他大脑中那根看不见的线,送出冰冷的逐客令,让他的手停在他的双唇六英尺外的地方。

往下过三个门牌是一家小鸡尾酒吧,挂着玻璃灯箱,写着“BAR”。斯坦赶忙走进去,三色墙壁上到处是涂鸦,从室内到房顶。广播声音不大,服务员坐在吧台一端的凳子上点着头。斯坦在锃亮的木头吧台上摆放了一美元。

“轩尼诗,三星。”

“‘在里面,在喧嚣沸腾之上,我们听到乐手在大声地演奏施特劳斯的《纯爱之心》——’”

“那是什么?”

“《妓女之家》里的。我们要进去吗?”

在初夏的暮光下,他们沿小路走着;前方的莱克星顿大道被霓虹点亮。在一座赤褐色砂岩的老宅地下室里,一扇窗户上漆成了蓝色和红色,上方有一个牌子,写着“双鹰快驰马”。灼热的空气中传出吉普赛音乐。

“我看着有小酒馆。”

“我喜欢小酒馆——要是我喜欢灰尘的话。进去吧。”

屋里很暗,小小的舞台上有几对舞伴在跳。一个面颊发蓝的阴郁胖子朝他们走来,带他们去了卡座。此人身穿俄式暗绿绸衫,袖口带着油渍,开口说道:“曼哈顿的好兄弟,今天喝啥?马天尼?”

“有真伏特加吗?”莉莉丝掸了掸烟。

“好伏特加。你呢,先生?”

斯坦说:“轩尼诗,三星,加白水。”

酒上来以后,他要给小费,但那人摆了摆手:“不着急。先度过好时光,然后再提钱——坏消息,好时光——先享受,后买单,总是这样的。”斯坦靠在桌子上小声说:“这个伏特加——根本不值。你为什么想来这儿呢?你想解牌?”

莉莉丝看着斯坦,笑了。“来吧。”

房间后侧的阴影里走出一个女人,身穿亮红色短裙,屁股一摇一摆地就过来了。她包着绿头巾,鹰钩鼻,嘴唇薄而松弛,乳沟很深,油光可鉴,大奶子仿佛随时都要从脏兮兮的白上衣里爆出来。那女人靠着斯坦挤进卡座后,浑圆的屁股紧紧贴着他的大腿,热得发烫。

“你来切牌,女士;看你能切到什么。看!好兆头!这张牌叫作星。你看这个女孩——她一只脚踩在地上,一只脚在水里;她把葡萄酒倒在地上和水里。这是好兆头,桃花运啊,女士。我看到一个浅色头发的男人将向你求婚。开头不顺,终成正果。”

那女人翻开一张牌。“这张——隐者牌。老人手里拿着灯笼,灯笼里是星星。你在寻觅什么吗?你失去的东西?戒指?写着字的纸?”

莉莉丝的面庞冰冷空洞,吉普赛人的问题碰上去就弹了回来。那女人又翻开一张牌。“生命之轮。你会经历一段长期的病痛,不是大病。可能是胃病,也可能是神经系统,不过最后都会过去的。”

莉莉丝吹了一口香烟,看着斯坦。他从钱包里拿出两张钞票,递给吉普赛人。“钱给你,姐妹,快走吧。”

“谢谢你,先生。不过牌还有很多话要说,能够预言未来的事情。厄运,也许吧;你可得想办法消灾啊。”

“走吧,姐妹。走吧。”

她把钱揣进装塔罗牌的口袋里,头也不回就扭出了卡座。

“她等会儿估计会给咱们下咒,”斯坦说道。“老天啊,我图什么呢?我到底为什么要离开戏团呀?我本来可以在算命摊干到顶尖,每个演出季都能净赚一万大洋啊。”

“不必如此,亲爱的。”莉莉丝呷了一口伏特加。“你觉得那样我会跟你这样坐在一起吗,要是你的志向就是在那个什么干到顶尖,你叫它什么?”

“算命摊。”他黯淡地笑了笑。“你是对的,医生。再说了,关窍玩大了,没准还进去了呢。”看她皱了皱眉,他回答道。“关窍,吉普赛人叫它okana borra——大骗局。你找一个傻瓜,让他把一块钱藏在手绢里,枕着睡觉,第二天早晨里面就有两块。于是,他从茶壶里取出所有积蓄又去‘变戏法’。再醒来的时候,手绢里却只剩下一叠白纸,于是他就回来找吉普赛人算账了。”

“你真是知道不少精彩的民间故事啊,卡尔里斯先生。你脑子这么机制灵敏,一辈子从无知农民手里骗钱,你真觉得自己快乐吗?就算你一年赚一万美元,整个冬天都不用出门?”

斯塔示意酒保把白兰地续上。“要是下雨了,算命的时候脚就得踩在泥里,脖子后面水淌得跟小河似的。我就在皮巴蒂夫人的房子里扎根了——有顶总比没顶强。”

莉莉丝眯起眼睛。“斯坦,机会来了,我要跟你谈谈。你的教会里要来两个女人,当然不是直接通过我,不过肯定会过去。一个叫巴克太太。她对瑜伽感兴趣,想要去印度,不过我告诫她,她都这么大了,不要再折腾了。她需要找点事做,打发时间。我觉得你的宇宙呼吸正合适。”

斯坦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纸,开始写字。“全名?”

“把纸给我。”她把纸放在烟灰缸上,然后用打火机烧了。“斯坦,我早跟你说过,不要留下字面的东西。我不想再提醒你了。你满口说什么凭脑子赚一百万,不过做起事情来,怎么还跟巡回戏团里的骗子一个档次。”

斯坦绝望地把酒灌下肚,又要了一杯,又是一饮而尽。

莉莉丝继续说道。“她名叫露辛达·巴克。别的你用不着知道。”

沉默了一分钟后,斯坦闷闷不乐地摇了摇杯子里的冰块。

“另一个叫格蕾丝·麦坎德雷斯。单身,四十五岁。之前一直帮她爸爸看房子,直到他三年前去世。她接触过见神论,现在走到了另一面。她想要死后生活的证明。”

“你再——你能跟我讲讲她的老父亲吗?”

“他叫库波特·麦坎德雷斯,艺术家。你去找画贩子应该就能打探到消息。”

“你看,莉莉丝,再‘考验’我一次吧。我知道你怕我说漏嘴,害他们去找你麻烦。但是你得信任我啊。小姐,我毕竟当骗子都当了一辈子了。”

“好了,别聒噪了。听好。麦坎德雷斯跟女儿上过床——就一次。她当年十六岁。之后再没上过床,但也没分开过。就这些了。全世界就我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斯坦。你要是不老实,我可是会自保的。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是啊,是啊,伙计。咱们走吧。闹哄哄的,我受不了。”

夏天到了,树木枝繁叶茂,挡住了夜空中城市的灯火。两人在方尖碑旁停留片刻,接着莉莉丝带头,他们穿了过去。身后的博物馆似乎在斜视着他,满是无言的威胁,阴影里似乎藏着毁灭。

走出浴室系袍带时,她的双手在黑色丝袍映衬下倍显白皙。她脚上穿着小小的黑色拖鞋,坐在卧室床边的桌旁,从侧面取出柜子,柜子里有几个扁抽屉,分别标着“蓝宝石”“猫眼”“蛋白石”“藓纹玛瑙”。

莉莉丝说话时看都没看他。“这些记号对你一点用都没有,斯坦。全都是我自己的缩写。”

“你什么意思?”

她第一次抬起眼看他,冷静而带着怜悯。“我在浴室里的时候,你走进我的办公室,试了试你给我的文件柜配的钥匙。你脱衣服以后,我从梳妆台上看见的。现在没了,你藏起来了,不过划痕我还认得。你上次跟我上床的时候做了钥匙的模子,对吧?”

他没有说话,但狠抽了几口烟。烟灰变长变尖了,散发着怒气冲冲的红色。

“我本来想送你回家的,斯坦,不过我觉得你需要接受一点教训。我的脚指甲也要修一修,你帮我涂指甲油吧。床头柜的抽屉里,你给我拿来。”

他木然地把烟按掉,弹了弹烟灰,又马上扫进烟灰缸里。他拿了一套指甲油,过去找她,感觉与赤裸肌肤接触的空气寒冷而带着敌意。他肩头披上衬衫,然后在她脚旁的地毯上坐下。

莉莉丝取来标着“蓝宝石”的抽屉,用珠宝钳夹起宝石,拿在台灯下看。她把一只脚的拖鞋抖掉,放在他赤裸的膝上,看都没看他。“这对你很有好处,亲爱的。作业疗法。”

斯坦顿大师揉了揉橙木棒末端的棉花,然后伸进卸甲油的瓶子。指甲很小巧,上面的指甲油已经不完整了。他把卸甲油放上去时,刺鼻的化学药品味道扑面而来。涂的过程中,他亲了纤细的脚背一口,但莉莉丝正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宝石。他于是壮起胆子,拉开黑色丝绸,亲吻着她的大腿。这一次,她转过头来,落落大方地把浴袍拉到膝盖顶上,看了他一眼,是愉悦的宽容。“卡尔里斯先生,你今晚受的罪够多了。小心别把指甲油洒到毯子上。你也不想我拿你的鼻子擦毯子,然后从后门拎着脖子把你扔出去,对吧,亲爱的?”

他一只手撑着足弓,涂了起来。玫红色的指甲油均匀地涂着,他想起了外面车库里的工作台和喷漆罐。他以前用箱子和旧婴儿车的轮子做了个滑板车,然后自己上漆。妈妈对他说:“真漂亮,斯坦顿。我厨房里还有几把椅子,你也帮我涂了吧。”他爸爸一直留着漆,有事要干。打人。

“斯坦,老天呀,你仔细着点儿!棒子弄疼我了。”

他已经涂完了一只脚,不知不觉地就开始涂第二只。

“要是我不在你身边,你擦鞋可怎么办呀?”他的声音中饱含敌意,吓了他自己一跳。

莉莉丝放下一颗蓝宝石,眯起眼睛说:“我可能会另找一个朋友替我干。或许是能带我去剧院,不怕被别人看见的那种人。用不着悄悄地来、悄悄地走的那种人。”

他放下卸甲油瓶。“莉莉丝,等到我们赚了大钱吧。找到超有钱的信徒——”但他的声音里透着不自信,没有生命力。“我——我想让别人看见,莉莉丝。我——这招不是我想出来的。是你让我不要跟莫莉分手的,要是我回戏团——”

“天堂来信教会的斯坦顿·卡尔里斯牧师先生。我觉得你不会有嫉妒心,你根本就没有心,斯坦。你想要的只有钱、权力、更多的钱。”

他站起身来,扔掉衬衫,双手紧紧握在一起。“继续说啊,伙计。你可以讲其他男人,随便你乐意。凡事无绝对。要是别的男人跟你握手,我才不会嫉妒。这有什么分别——另外那件事?”

她看着他,眼睛几乎闭住。“是没多大分别,没有,根本没有分别。我经常跟一位老法官握手——我当年在法庭干心理学专家,领着市里工资的时候,是他提携了我。人都有见不得人的阴暗面,你懂的,斯坦。我记不太清楚了,十六岁吧,附近有五个男孩子,在我下夜校回家的路上堵我。他们把我带进一个空停车场,一个接一个地跟我握手。我记得每个人握了两次。”

莉莉丝说话的时候,他已经别过头去,嘴巴像弱智一样张着,头发披散在脸上。他蹒跚地走到两边有镜子的梳妆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神绝望。接着,他不顾一切地摸索着指甲钳,然后扎进自己的前额。

刺痛过后,他右手手腕迅即感到了一种撕裂的痛。他看到莉莉丝站在身旁,把他的手扳到肩膀,直到他放下指甲钳才松开。就在这当口,她也没忘用另外一只手提着浴袍,免得弄花尚未干透的指甲油。

“斯坦,来滴点碘酒,”她干脆地说道,“别喝酒了,那只会把你身体喝垮。”

他用凉水冲了冲脸,接着用柔软细密的毛巾把头发扯开。血已经不流了。

“斯坦,亲爱的——”

“嗯,来了。”

“你不能半途而废,是吧,宝贝?没有几个男人有你这样的勇气,干自己真正想干的事情。你过来,关心关心我——我喜欢被人关心,亲爱的——我就给你讲一个睡前故事,成人故事。”

他正在穿衣服,穿好后拿来一个垫子说道:“把脚给我。”

莉莉丝笑着把宝石放好,靠在椅背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带着她最甜美的招牌笑容观察他。

“你真好,亲爱的。比我自己涂得好多了。该讲睡前故事了。我已经决定了,要赌一把,让你留在我身边。你可以的,亲爱的。就这一次。好了,我认识一个男的——别傻了,他是我的患者。他最开始是患者,后来成了朋友——跟你不一样,亲爱的。他很聪明,很有本事,可能对咱们俩大有好处。他对通灵现象也感兴趣。”

斯坦双手捧着她的脚,抬头看她。“钱怎么样?”

“不是一般的多,亲爱的。他上大学时有个女朋友死了,他至今心怀愧疚。是难产死的。一开始,我对他也没多在意,以为只是乏味的弗洛伊德的信徒——我似乎要失去他了。不过,他后来对通灵产生了兴趣。他开电机厂的。名字你肯定听说过——埃兹拉·格林德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