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你觉得怎么样?”哈里斯带着掩饰不住的骄傲问道。他站在活动房屋的门口,叫威尔逊先走进去。威尔逊在公家发的那些棕色家具当中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脚步,像是一只雪达犬走在满是庄稼茬的田地里。

“比旅馆好一些。”威尔逊谨慎地说,然后把猎犬似的嘴巴指向一张公家发的安乐椅。

“我想叫你从拉各斯回来时大吃一惊。”哈里斯用帷幔把这所尼森式简易住房隔成了三间:每人一间卧室,一间共同使用的起居间。“只有一件事我不放心,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蟑螂。”

“咳,咱们过去做那种游戏还不是为了消灭它们。”

“我知道。可是没有蟑螂似乎总是件憾事,是不是?”

“谁是咱们的邻居?”

“有那个被潜艇攻击的罗尔特太太,有两个市政工程厅的人,一个在农业厅工作的克里夫,还有波灵,是管下水道工程的——这些邻居看起来人都很不错。当然了,还有斯考比,住在公路下边。”

“是的。”

威尔逊不安地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在一张照片面前停下来,哈里斯把这张照片靠在公家发的墨水瓶前面。照片上是三排男孩子在一块草坪上:第一排人盘着腿坐在地上;第二排坐在椅子上,系着很高的硬领,坐在正中间的是一个老年人和两个女人(一个女人是斜眼);第三排人站在后面。威尔逊说:“那个斜眼的女人——我敢发誓我在哪儿见过她。”

“斯耐基这个名字会不会使你想到什么?”

“为什么?噢,当然想到了。”威尔逊又仔细地看了看这张照片,“这么说你也在那鬼地方待过?”

“我在你的房间里看到一本《老道恩海姆人》,我就把这张照片找出来,准备叫你吃一惊。我是杰格尔楼的。你是哪个楼[65]的?”

“我在普罗格楼。”

“噢,”哈里斯听了似乎有些失望,“普罗格楼的那些喽啰里有不少好样的。”他把照片随随便便地往桌上一放,好像怪它没有像自己所想的那样成功似的。“我本来在想,咱们是不是吃一顿道恩海姆纪念餐。”

“这有什么意思?”威尔逊说,“就咱们两个人。”

“咱们可以各自邀请一位客人。”

“我看不出有什么意义。”

哈里斯一肚子怨气地说:“哼,你是真正的道恩海姆人,我不是。我根本没有加入过校友会。你还订了校刊。我本来以为你对这个学校或许是有感情的。”

“是我父亲替我交的费,叫我做了终身会员。这个倒霉杂志每期他都给我转来。”威尔逊的语气很不耐烦。

“我看见这本校刊在你的床头放着。我想你在看它。”

“也许我随手翻过。”

“这里面还提到我。他们想知道我的通信地址。”

“啊,可是你应该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找你。”威尔逊说,“凡是被他们搜寻到的校友,都会收到他们一封募捐信。创办人捐建的礼堂需要更换嵌板。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叫他们知道自己的地址。”有些人总是了解内情,哈里斯觉得威尔逊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些人事前就知道哪些人有资格当候补前卫、知道为什么某一位老师没来学校,也知道教员特别议会又在准备找学生什么麻烦。几个星期以前威尔逊在这里还是个新学员,哈里斯满心欢喜地同他交朋友,给他出主意。他还记得,有一天晚上如果不是他阻拦,威尔逊就会穿着晚礼服到一个叙利亚人家去吃饭。但是哈里斯从在学校的第一年起,就亲眼看到新同学多么快地成熟起来;对他来说,这已经成了命中注定的事。头一个学期他还以自己的老资历给人出谋划策,第二个学期就被人甩在脖子后边了。他从不能像那些初生犊儿那样飞快地老练起来。他记起来,就是在捕打蟑螂的游戏中——这本是他的创造,头天晚上他制定的规则就受到挑衅。他悲伤地说:“我想你说得对。也许我不写回信了。”他又谦逊地加了一句,“我睡这边的床,但是说实在的,睡哪边对我来说都一样……”

“成,我就睡那边吧。”威尔逊说。

“我只雇了一个佣人,我想,咱们合用一个人可以节省一些开支。”

“仆人越少在咱们跟前露面越好。”威尔逊说。

这天晚上是他们建立起新友谊的头一个夜晚。在遮光窗帘后面,他俩坐在一对公家发的椅子上各自读各自的书。桌子上摆着一瓶威尔逊喝的威士忌、一瓶哈里斯喝的带酸橙味的大麦茶。雨点叮叮咚咚地一刻不停地敲打着屋顶,威尔逊在读一本华莱士的作品,哈里斯感到心头无比宁静,偶尔有几个空军军官喝醉了酒从房子前边经过,大声喊叫几声或者轰轰地发动汽车马达,但是这反而更增加了室内的宁静感。哈里斯的眼睛有时候往墙上瞟瞟,想寻找一只蟑螂,但是人总不能事事如意。

“你的那本《老道恩海姆人》还在手边吗,伙计?我想再看一眼。这本书太乏味了。”

“梳妆台上有一期新来的,还没有拆封。”

“我给你打开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

哈里斯首先翻到校友动态一栏,看到寻找H.R.哈里斯(1917—1921)的启事仍然登在那里。他怀疑威尔逊会不会弄错了,这里一个字也没有提礼堂嵌板的事。也许他还是应该把那封信寄出去。他想象校友会秘书会怎样给他写回信。亲爱的哈里斯,回信也许会这么写,接到你从那样充满浪漫情调的地方写来的信,我们都非常高兴。为什么不写一篇长篇通信投寄到我们杂志来呢?在写这封回信的时候,我还想到你参加道恩海姆校友会的事。我发现你没有参加我们校友会。我现在代表全体道恩海姆校友向你表示:如果你愿意参加,我们会非常高兴。他想用“非常骄傲”几个字代替“非常高兴”,但是叨念了一遍,觉得不很合适。哈里斯是很现实的。

圣诞节左右这一段日子,道恩海姆的老朋友们成绩很不坏。他们胜了哈尔佩恩登队一个球,胜了泰勒斯商校两个球,同蓝星队打了个平局。达克尔和梯尔尼的前锋踢得很出色,可是并列争球的速度仍然不够。哈里斯又翻了一页,开始读歌剧组在学校礼堂演出《耐心》[66]的报道。这次演出效果很好。一个署名F.J.K.的人——这人肯定是个英语教师——报道说:雷恩扮演本桑尔恩表现出一定的表演才能,使五年级B组的所有同学都大吃一惊。在此以前,我们一直不肯承认他的手臂带有中世纪的风姿,或者说他的扮相幽淡娴雅,但是这次他却现身说法,告诉我们过去对他的判断错了。一句话,雷恩的表演极为精彩。

哈里斯跳过了手球比赛的报道和一篇题为《时钟的滴答》的幻想作品,文章开首的一句是:从前有一个小老太婆,她最宝贵的财富是……哈里斯仿佛又一度置身于道恩海姆学校的院墙里:镶着黄边的红砖墙,式样古怪的卷叶式凸雕,维多利亚中叶的承溜口,皮鞋橐橐地走在石头的楼梯上,饭厅的喑哑钟声把他从梦中唤醒,又要挨过愁惨的一天。他的心头涌起一阵必须忠实于不幸的感觉、一种我们感到自己真正的地位是在不幸里的感觉。他的眼睛充满了泪水,他又喝了一口大麦茶,思忖道:“不管威尔逊怎么说,我还是要把那封信寄出去的。”门外边有人喊叫着:“巴格斯特,你在哪儿呢?巴格斯特,你这狗娘养的。”话没说完,那人扑通一声掉在水沟里。他真的好像回到道恩海姆去了,当然了,在学校里他们是不会用那么脏的字眼骂人的。

哈里斯又翻过了一两页,一首诗的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题目叫“西海岸”,下面写着献给“露·斯”。哈里斯对诗本来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在非洲的这一充满沙碛和臭气的漫长海岸上居然还有第三个道恩海姆校友,这倒使他感兴趣。他读道:

在这遥远的海岸,

另一个特里斯丹[67]把毒杯擎到唇边;

在棕榈摇曳的海滩,

又一个马克[67]望着爱情的光辉消散。

哈里斯觉得诗写得很隐晦。他的目光很快地越过中间的段落,去寻找后面的署名——艾·威。他差一点儿喊叫出来,但是及时地控制住了自己。他们俩现在共住在一所房子里,举动一定要非常谨慎。要是吵起架来,连躲都没有地方躲。谁是露·斯呢,他想,当然不可能是……他的这一猜想使他的嘴角浮现出悲凄的苦笑。“这本杂志没有登什么。我们打赢了哈尔佩恩登。有一首诗题目是《西海岸》。我想,也是一个流落到这儿来的倒霉鬼。”

“噢。”

“写的是失恋的痛苦,”哈里斯说,“可是我是不读诗的。”

“我也不读。”威尔逊把脸躲在华莱士的小说后面扯谎说。

这真是一步险棋。威尔逊仰面躺在床上,倾听着屋顶上的雨声和帷幔那边那个道恩海姆老同学的沉重的鼻息。那些丑恶的岁月好像已经漫过离校后这些年的迷雾,重又把他包围起来。他究竟发了什么疯,竟把这首诗投寄给道恩海姆的校刊?但是这不是发疯,疯狂总还算是一种真诚的行动,而他却早已不会真诚了。从童年时代起他就养成了多重的性格,他完全知道自己想做的是什么:他要把这首诗剪下来寄给露易丝,不让她知道发表的地方。他知道这不是她喜欢的那种诗,但是他相信,只凭它能够在刊物上发表,就一定能给她留下个印象。如果她问起发表的地方,他会很容易地编造一个可信的小圈子里某个刊物的名字。幸而《老道恩海姆人》印刷得很精致,纸张也很考究。当然了,他必须把剪下来的诗,贴在一张不透明的纸上,不让她看到印在反面的文字,这样做他会找到一个借口的。看来他的职业正慢慢地侵蚀了他的全部生活,正像他在学校的那段日子一样。他的职业就是撒谎,随时编造好故事,永远不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如今他的私生活也正在采取同一个模式了。他仰面躺在那里,充满了对自己的鄙夷和厌恶。

雨停了片刻,空气暂时凉爽了一些,这对不眠的人是一种慰藉。在哈里斯的沉浊的梦中,雨仍然下个不停。威尔逊轻手轻脚地下床,给自己弄了一点点儿溴化物。药粒在杯底发出轻微的嘶嘶声,哈里斯在帷幔的另一边哑着嗓子嘟囔了一句什么,翻了一个身。威尔逊打开手电筒,看了看手表:两点二十五分。为了不吵醒哈里斯,他踮着脚尖走到门口,他感到大脚趾指甲下面被沙蚤叮了一口。明天早上一定得叫佣人把它剜出来。他站在沼泽地上面的一小块混凝土路面上,让凉风吹在自己身上,睡衣的前襟轻轻飘拂着。所有活动房屋的灯都关了,月亮被涌上来的乌云遮盖起来。他正要转身回屋的时候,听见几步外有人磕绊了一下。他打开了电筒,电筒的光照到一个人弓着的腰背上;这人正从这一排住房中间向大路走去。“斯考比。”威尔逊喊了一声,那人转过身来。

“你好,威尔逊,”斯考比说,“我不知道你住在这儿。”

“我同哈里斯合住。”威尔逊说。他凝视着这个曾看到过他脸上泪痕的人。

“我在散步,”斯考比不太令人信服地说,“睡不着觉呀。”威尔逊觉得,在欺骗的世界里斯考比还是一个生手,斯考比并没有从童年时期就生活在欺骗的世界里,威尔逊想到自己在这方面已经陷得这么深,不由得对斯考比感到一阵嫉妒,这就像一个惯犯嫉妒一个初次作案的人一样:所有惯犯已习以为常的事对这个刚走上邪道的人来说还都是新鲜的。

威尔逊坐在非洲联合公司自己的一间闷热的小屋里,公司的几本分录账和用猪皮订着脊背的流水账簿在他同房门之间形成一道屏障。像是小学生在做小抄,他正在这道屏障后面偷偷地用一本电码簿译一封电报。一份登着商业广告的日历仍然翻到一个星期以前的日子——6月22日,日期下面有一句格言:最好的投资是诚实和事业。——威廉·P.康恩弗斯。一个职员敲了敲门说:“一个黑人找你,威尔逊,带来一张便条。”

“谁叫他来的?”

“他说是布朗。”

“劳你驾,先叫他在外边等一会儿,过两分钟再招呼他进来。”虽然威尔逊极力模仿,当地人惯用的一些词语在他嘴里说得还是很不自然。他把电报折起来,夹在电码本刚才翻开的地方,然后又把电码本连同电报一起放在保险柜里,关好柜门。他给自己倒了一玻璃杯水,眺望着街头。黑人妇女头上裹着颜色鲜艳的花布,打着花伞从窗子外边走过去。她们穿着肥大的长袍,一直拖到脚面。一个人的袍子图案是火柴盒,另一个人的是煤油灯,第三个人的袍子——最近从曼彻斯特运来的货色——在黄底上印满了淡紫色的打火机。一个年轻的黑人姑娘赤裸着上身从雨地里走过去,皮肤上闪着晶莹的雨珠。威尔逊带着一种忧郁的欲念一直望着她从视野里消失。门开了,他咽了一口吐沫,转过身来。

“关上门。”

黑人孩子照他的话做了。他到这里来穿的显然是最好的衣服:一件白色的花衬衫罩在白色短裤外边。虽然下着雨,他的球鞋却一点儿污泥也没沾上,只是脚趾头却露在外面。

“你是尤塞夫的小佣人?”

“是的,老爷。”

“你从我的佣人那里得到了信儿,”威尔逊说,“他同你说过我叫你做什么了,嗯?他是你弟弟,是不是?”

“是的,老爷。”

“同一个父亲的?”

“是的,老爷。”

“他说你是个好孩子,诚实。你想当管家,是吗?”

“是的,老爷。”

“认识字吗?”

“不认识,老爷。”

“会不会写字?”

“不会,老爷。”

“你长着眼睛,是不是?耳朵也不坏?你什么都看得到?什么都听得清?”黑人孩子咧开嘴笑了——在他的一张同大象皮肤一样光滑、黝黑的脸上露出了一排白牙;看得出来,这个孩子非常机灵。对于威尔逊来说,机灵比诚实更有价值。诚实是一件两边带刃的武器,而机灵却只替有钱有势的人服务。机灵了解有一天叙利亚人可能要回国,而英国人却会留在这里。机灵知道替政府工作是一件好差事,不论是哪个政府。“你当小佣人挣多少钱?”

“十先令。”

“我再给你五先令。如果尤塞夫把你辞掉,我就给你十先令。如果你在尤塞夫家里待一年,给我好情报——真实情报,不是瞎话,我就给你找一个好差事,给白人当管家。懂不懂?”

“是的,老爷。”

“如果你跟我说瞎话,我就叫你坐牢。没准儿他们还要枪毙你。我可说不定。我也不在乎。懂不懂?”

“是的,老爷。”

“每天你在卖肉的地方同你弟弟见面。你告诉他谁到尤塞夫家里去过。告诉他尤塞夫上哪儿去了。你告诉他有没有你不认识的黑人孩子到他家去过。不许说瞎话,要说实话。不许骗人。要是没有人去尤塞夫家,你就说没有人去。别编瞎话。如果你说瞎话,我都能知道,你马上就会坐牢。”这场让他感到厌倦的独白继续下去。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说的话那个孩子能懂多少。威尔逊的额头上汗珠滴滴答答地往下流,可是那个孩子的一张黑色面孔却平静、凉爽,仿佛是向他提出的一个无法辩解的谴责。威尔逊不由得一阵阵气往上撞。“你会去坐牢,坐很多很多年牢。”他听见自己为了吓唬这个孩子连嗓音都差了。他那仿佛在音乐厅里表演白人装腔作势的语调清清楚楚地传到自己的耳朵里。他说:“斯考比?你认识斯考比少校吗?”

“是的,老爷。他是很好的人,老爷。”除了是和不是以外,这是黑孩子第一次说的话。

“你在你主人家里见过他?”

“是的,老爷。”

“见过几回?”

“一回,两回,老爷。”

“他同你的主人——他们是好朋友?”

“我的主人他认为斯考比是很好的人,老爷。”黑孩子又重复了这句话,叫威尔逊很生气。他气呼呼地说:“我不想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我想知道的是,斯考比同尤塞夫在哪里见面,懂不懂?他们谈些什么?有的时候管家忙,你是不是给他们送酒去?你听见什么了?”

“上一回他们有很多的谈话。”孩子讨好地说,好像向对方显露自己的一部分货色似的。

“他们肯定会的。我要知道他们都谈了些什么。”

“斯考比走了以后,我的主人他把枕头放在脸上。”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黑孩子弯起胳膊,挡住眼睛,摆出一副很有威严的样子说:“主人的眼泪把枕头弄湿了。”

“我的上帝,”威尔逊说,“多么奇怪的事。”

“然后他喝了很多很多威士忌,后来他睡觉了——十个、十二个小时。以后他到邦德街的铺子去,使劲发脾气。”

“为什么?”

“他说他们骗他。”

“这同斯考比少校有什么关系?”

孩子耸了耸肩膀。同以前好多次一样,威尔逊又觉得门砰的一声迎面关上了。他总是留在门外边。

当这个黑孩子走了以后,威尔逊又去打开保险柜;先把暗码锁的转钮向左转到32——他的年龄,再向右转到10——他出生的月份,再一次向左到65——他在伦敦平纳区西路的门牌号码。保险柜门开了以后,他取出了电码本。32946 78523 97042。一排排的数码在他眼睛前浮动着。这封电报注明是“急电”,不然的话,他就可以搁到晚上再动手译。他知道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急事——一艘普通客轮驶离洛比托,乘客中有偷运钻石的嫌疑犯——钻石,钻石,钻石。等他把电报译出以后,他就要把它交给一直受钻石折磨的专员;专员可能已经收到了同样的情报,或者与此相反的情报,S.O.E.或者像红树一样遍布西非海岸的任何一个秘密机构早已给他拍来了电报。不需惊动但不要重复不要准确寻找P.费雷拉头等舱旅客重复P.费雷拉头等舱旅客。费雷拉大概是他的组织在轮船上雇的一名情报员。很可能专员同时也接到赖特上校的情报,通知费雷拉有人偷运钻石,需要严加搜查。722391 87052 63847 92034。怎么能够既“不惊动”,又“不要重复,不要准确寻找”,同时又“严加搜查”呢?幸而威尔逊不需要为这个操心。如果有什么伤脑筋的事,也许倒霉的是斯考比。

他走到窗户前边倒了一杯水,又一次看到那个年轻姑娘走了过去。也许不是刚才他看到的那个人了。她的薄薄的肩胛骨像是两扇小翅膀,威尔逊看着雨珠从那中间滴落下去。他记起来,曾经有一段日子他根本不留意黑颜色的皮肤。他觉得自己在这里海岸上已经过了好几年,而不是几个月;在这几年里,他已经度过了青春时期,发育成熟了。

“出去吗?”哈里斯有些惊异地问,“到哪儿去?”

“到城里去一趟。”威尔逊一边解防蚊靴的鞋带一边回答。

“这个时候你进城有什么可做的?”

“有点儿公事。”威尔逊说。

他想,也可以算做一桩公事吧,一件需要独自处理的、没有什么乐趣的事。几个星期以前他买了一辆旧汽车,这是他的第一辆小汽车,他开车的本领还很不熟练。在这种热带气候里,所有的零件寿命都不很长。他每行驶几百码就需要用手帕拂拭一下窗玻璃。克鲁镇的一所所小房子门都敞开着,可以看见家家户户围坐在煤油灯四周,等着凉爽一些再上床睡觉。水沟里躺着一条死狗,雨水从它膨胀的、发白的肚子上流过去。他把车放到第二挡,速度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因为灯火管制,私人汽车的车灯只能露出名片大小的一块亮光,所以威尔逊只能看到十五步远的地方。汽车开了十分钟才到达警察厅附近那株大木棉树下面。警察厅的各个办公室灯光都已经熄灭,他把车停在大门外边。如果有人看到他的汽车,他们会以为他在警察厅里办事。他打开车门,坐着犹豫了一会儿。在雨地行走的那个女孩子的身影同身边放着一杯果汁、伏在桌上看书的哈里斯形象在他的脑子里斗争着。他愁眉不展地想:如果欲念占了上风,将会导致多少麻烦事儿;事后的悲哀在事情发生以前就沉重地压在他心头了。

他忘记了带伞,往山下没有走出十几码路浑身就已淋透了,逼着他的脚步往前迈的与其说是欲念,不如说是好奇心。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久了,迟早要尝一下本地风味。这也如同卧室抽屉里收着一盒巧克力一样,不把它吃光,心里总觉得记挂着些什么。威尔逊想:这件事过去以后,我又可以给露易丝写一首诗了。

妓院是半山腰里路右边的一座铁皮屋顶的平房。旱季里,姑娘们都坐在房子外边下水道旁边,像是一排小麻雀。她们总是同山上面值勤的警察东拉西扯。这条路一直没有修好,因此驾车去码头或者教堂谁也不从妓院门前走,人们完全可以不理会这所妓院的存在。现在这所房子上着护窗板,寂静无声地伫立在泥泞的街旁,只有一扇门没有关,用一块从马路上起下的石块撑着,里面是一条过道。威尔逊很快地向四周看了看,走了进去。

过道涂抹的灰泥和粉刷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这些年来,老鼠在墙上打了一个又一个的洞,人们在上面乱涂乱抹,用铅笔勾画名字,弄得两边的墙壁像水手的胳膊一样刺满了花纹:这上面有姓名缩写,有年月日期,还有一对套在一起的鸡心。开始的时候,威尔逊认为这里的人一个不在。过道两旁是一间间九英尺长、四英尺宽的小屋,门帘代替了屋门,旧包装箱搭的床铺上面铺着土布。他很快地走到过道的尽头。他对自己说,一走到头他就掉转身回到他那间安全、宁静、催人入睡的斗室去,他的老道恩海姆校友这时候一定正趴在书上打瞌睡呢。

当他走到过道的尽头,发现左边的小屋里已经有人的时候,他感到非常失望,他有一种像没有找到自己要寻找的东西似的感觉。借着一盏摆在地上的油灯的光亮,他看见一个女孩子穿着肮脏的汗衫躺在包装箱上,活像扔在柜台上的一条死鱼。女孩子的一双赤裸着的粉红色的脚后跟在“泰特白糖”几个字上面摇晃来摇晃去。她正躺在那里等待主顾。她向威尔逊笑了笑,连身子也没有欠起来。“要基格基格吗,亲爱的?十先令。”威尔逊觉得一个脊背上淌着雨珠的姑娘的影像永远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

“不,”他说,“不。”他摇了摇头,心想:我是多么大的傻瓜,多么大的傻瓜,把车开到这地方来只是为了这个。女孩子嘻嘻地笑起来,好像她很了解他的愚蠢。就在这个时候,威尔逊又听见从过道那边有谁光着脚噼噼啪啪地走过来。他的去路被一个拿着花条雨伞的黑妈妈挡住了。她用土话对屋子里的姑娘说了几句什么,姑娘只是笑了笑作为回答。威尔逊觉得,这件事只是对他一个人来说非常新奇,对于那个统治着这个黑暗领域的黑妈妈来讲,这完全是司空见惯的事。他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地说:“我先出去喝杯酒。”

“她有酒。”黑妈妈说。她用他不懂的话使劲呵斥了那个女孩子几句;女孩子把脚从包装箱上搁到地上。“你待在这儿。”黑妈妈对威尔逊说。她像是一个女主人,尽管神思不属,却不得不同她最不感兴趣的人周旋应酬。她机械地说:“漂亮姑娘,基格基格,一英镑。”价格规律在这里颠倒了过来:他越不想买,价钱越往上涨。

“对不起,我不能等了,”威尔逊说,“这儿是十先令。”他做了一个准备马上离开的动作,可是那个老黑婆子根本不理会他,仍然挡着路。她的脸上一直堆着笑容,倒像是一个知道该怎样办才对你有好处的牙科医生。在这个地方,一个人的肤色一点儿价值也没有了,他不能像白人在其他地方那样摆威风了。一进了这个过道,他就把各种种族的、社会的和个人的特性都扔掉了,他已经只剩下人性了。如果他想躲藏起来的话,这里倒是一个很好的隐蔽所;如果他想隐姓埋名的话,他在这里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姓名和特征的人。甚至他表现出的不情愿、厌恶和恐惧也不是他个人的特点,而是所有第一次到这里来的人的共同表现。黑妈妈对他的每一步行动都了如指掌:首先是提出要喝一点儿酒,接着把钱拿出来,最后……

威尔逊有气无力地说:“让我过去。”但是他知道她是不会给他让路的。她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仿佛正在替别人照顾一只用绳拴着的小动物。她对他并不感兴趣,但是每隔一会儿她就厚着脸皮重复一句:“漂亮姑娘基格基格慢慢的。”他递给她一个英镑,她把钱装在口袋里,但是仍然把路挡着。他想挤过去,她伸出一只粉红色的手掌并不太费力地把他推了回去,嘴里说:“慢慢的,基格基格。”这样的事情以前发生过几百次了。

女孩子从过道那边走过来,拿着一个装满棕榈酒的醋瓶子。威尔逊心有不甘地叹了口气,投降了。密不透风的雨帘,他的女伴身上的霉味,煤油灯的昏暗、摇曳的灯光,这一切都使他想到一个为了停放另一具尸体而新挖掘的墓穴。他感到心里有一股怨气,他恨那些把他引到这里来的人。在这些人面前,他觉得他的已经僵死的血管好像又要流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