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可我并不是缠磨着埃德加·爱伦·坡的那种幽灵,也不是你习以为常的好莱坞电影中虚无缥缈的幻影。我是一个有形体的人,有血有肉,有骨骼有纤维组织——甚至可以说我还有头脑。请弄明白,别人看不见我,那只是因为人们对我不屑一顾。在马戏的杂耍中,你常常可以见到只露脑袋没有身体的角色,我就像那个样儿,我仿佛给许许多多哈哈镜团团围住了。人们走近我,只能看到我的四周,看到他们自己,或者看到他们想象中的事物——说实在的,他们看到了一切的一切,唯独看不到我。

我成了看不见的人也绝不因为我的表皮在生化上有什么变异,而是因为我所接触到的人的眼睛古怪。问题出在他们内在眼睛的构造。所谓内在眼睛就是他们透过肉眼观察现实的心灵的眼睛。我既不满腹牢骚,也不一再抗议。别人看不见你有时也有它的好处,尽管这往往会使你烦躁不安。再说,你常常会给视力不佳的人碰撞。还有,你时常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你会疑惑自己是不是别人脑子中的一个幻影,比方说,是睡梦中的人千方百计想毁掉的那种噩梦里的人物。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为了发泄怨恨,你就会蓄意撞人。说句心里话,这种感觉是经常存在的。你急切地要使自己相信你确确实实存在于这个现实世界里,存在于这喧嚣和痛苦之中,你挥舞拳头,你诅咒发誓要使他们承认你。可是,唉,不见得会有什么结果。

一天晚上我不巧撞了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天快黑了,他看见了我,用侮辱性的字眼喊我。我随即向他扑了过去,一把抓住了他的外套翻领,要他道歉。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白肤黄发的男人。当我的脸凑近他的脸时,他那一双蓝眼睛傲慢地盯着我,口里还在谩骂,嘴巴里的热气直往我脸上喷,一边使劲挣扎。我学着我见到过的西印度群岛的人的样儿,将他的下巴接二连三地狠狠往我的头上猛磕。我感觉到他已经皮开肉绽,血流如注了。我高喊:“赔个礼,赔不是,赔不是。”然而他还继续咒骂,不断挣扎,于是我就一个劲地这样磕他,最后他沉沉地瘫了下去,跪在地上,血流不止。他满口血泡,但还是从血口中喷吐出谩骂的语言。我简直发狂了,飞起腿来不停地往他身上踢。嘿,我就是要踢这小子!盛怒之下,我掏出了刀子,准备在那条僻静的街上,就在街灯下面割断他的喉管。我一手抓住他的领口,用牙齿拉开了刀子——此刻我猛然想到这个人并没有看见我,确实没有看见我;他还以为自己在梦游!我收起了刀,在空中一挥,顺手就把他往后一推,让他摔倒在街上。一辆轿车的灯光划破了黑暗,我直瞪瞪地盯住他。他躺倒在柏油路上,低声呻吟;他一条性命几乎断送在一个幽灵的手中。这倒把我吓坏了。我既感到厌恶,又感到羞愧。我像一个醉汉,两条腿发软,摇摇晃晃。然而我又感到好笑。这家伙的笨脑袋里冒出了个蠢念头,害得他几乎送了命。这个绝妙的发现不禁使我大笑了起来。在死亡临头的一刻,他会不会清醒?死亡本身会不会使他自由,从而可以清醒地生活?我并没有在那里滞留,我跑到了暗处,捧腹大笑,我笑得那么厉害,真怕自己给笑坏了。第二天我在《每日新闻》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上方的标题讲他遭人“抢劫”。我深切地感到同情。暗自想,可怜的蠢货,可怜的瞎鬼,竟让一个看不见的人抢劫了!

通常我并不显得多么狂暴(尽管我对于当今的暴力已不像过去那样采取不闻不问、拒绝承认的态度)。我不会忘记,我是个看不见的人,走路得轻轻的,不要惊醒熟睡的人们。最好是不要惊醒他们,世界上要数梦游的人最危险了。然而我最终认识到我可以暗中与他们作对,而他们自己却蒙在鼓里。比如,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和独营电灯电力公司斗。我用他们的电,分文不付,但他们一点儿也不晓得。对,他们怀疑漏了电,可他们查不出在什么地方。他们只能凭电站的总电表,查看出大量的电在哈莱姆区流失了。当然,妙就妙在我并不住在哈莱姆区,而是住在两区交界的地方。几年前(在我意识到别人看不见自己的好处之前),我照章办事,花钱请他们供电,付给他们昂贵的电费。现在我可不一样了。这一套我不干了,公寓退掉了,原来的生活方式放弃了。过去的一切都出于一个错误的假设:我和旁人一样,是别人看得见的。现在我意识到自己是个别人看不见的人,于是就分文不付地住进了专门租给白人的一所公寓,占了地下室的一块。早在十九世纪这个地下室就已经封闭,被人遗忘了。有一天晚上,煞星拉斯追捕我,我在逃跑之中发现了这个住处。不过这话扯得太远了,快到故事的结尾了。虽然故事开头里面就包含着结尾,但是说来话还很长呢。

反正我寻到了一处住所——或者说在地上找到了一个洞,随你怎么说都行。不过可不要马上得出结论说由于我管我的家叫“洞”,这地方就一定像坟墓那样阴湿寒冷。洞各有不同,有阴冷的也有暖和的。我住的就是一个暖暖和和的洞。请记住:熊总是躲进洞里过冬,直到春天才像破壳而出的复活节雏鸡一样从洞里摇摇摆摆地走出来。我唠叨这些,无非是要让你了解:不要以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又住在洞里,就当我死了。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昏厥。叫我杰克熊吧,因为我正在冬眠。

我的洞温暖如春,光线充足。确实是光线充足。恐怕走遍整个纽约也找不到像我这个洞这样明亮的地方,即使百老汇也不例外。帝国大厦晚上灯火通明,连摄影师也觉得光线理想,但也比不上我的洞。那是骗人的。这两个地方看来明亮,其实是我们整个文明最为黑暗的场所——请原谅,我该说我们整个文化最为黑暗的地方(听说,文明与文化有重大的差别)——这话听来像是在开玩笑,自相矛盾。但是,就说矛盾吧,世界的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它并非直飞如箭,倒像飞镖一样旋回原处。(当心那些说历史是以螺旋形式运动的人们。他们正在准备投掷飞镖。你手边可要准备好一个钢盔。)这我是一清二楚的。我已经给飞镖劈头打中得够多了,所以我能看到光明中的黑暗。我挺喜欢光。你或许会感到奇怪,一个看不见的人竟然还需要光,渴望光,珍爱光。也许正因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才这样的。光证实了我的存在,赋予我形体。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曾经告诉我,她几次三番做着同一个噩梦。她梦见自己躺在一个偌大的黑洞洞的房间中央,只感到自己的脸不断膨胀,结果成了无形无体的一团,把整个房间都塞满了,同时她的眼睛成了胆汁般的糊状物,穿过烟囱直往上冒。我的情况就是这样。没有光,我不仅别人看不见,而且无形无体。意识不到自己的形体,活着就跟死了一样。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活了二十来年,直到发现自己是个看不见的人,才意识到自己是个活人。

这就是我和独营电灯电力公司作斗争的原因。更深一层的原因是:这一斗争使我感到自己充满活力,生气勃勃。我和他们斗还因为在我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之前,他们刮了我许许多多的钱。我在地下室的那个洞里,总共装了一千三百六十九盏灯。我在天花板上拉满了电线,哪怕寸把大的地方也不放过。而且我没有用日光灯,而是用那种老式的耗电多的灯泡。要知道,这可是蓄意的破坏行为。我已经开始在墙上装电线。我熟悉一个收旧货的人,他很有点见识,是他向我提供了电线和插座。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暴风骤雨也好,洪水泛滥也好,我们都需要光,需要更充足的光,更明亮的光。真理就是光明,光明就是真理。四周墙壁上装了电线以后,我就要着手在地板上装。装好了以后怎么样,我心里还没有数。不过,要是你像我一样,不被人看见地生活了那么久,你就会别出心裁。这个问题我总会解决的。说不定我能发明一个小机械,我躺在床上不用起来,它就能给我把咖啡壶放在炉子上,兴许我还能发明一个小玩意来暖暖我的床——我在一本画报上面看到有人发明了一种能暖鞋的小玩意!说不定我也有这样一点能耐。我虽然是个看不见的人,倒也继承了美国人敲敲打打、修修补补的伟大传统。这就把我和福特、爱迪生和富兰克林联结起来了。既然我有理论,有观点,你就管我叫“爱动脑筋的修补匠”吧!我的鞋子确实得暖一暖;因为那鞋上面到处是洞,实在要暖它一暖。这事我得做,当然还有其他事要做。

现在我有了一台无线电唱机;我筹划着要搞它五台。没有音乐,我这个洞里显得死气沉沉的,所以一放音乐,我就不仅凭听觉而且用整个身体来领略音乐的颤动。我喜欢听路易斯·阿姆斯特朗1的五张唱片同时播放,唱着“我作了什么孽落得如此伤痕累累”。有时,我一边欣赏路易斯的音乐,一边享受我爱吃的甜点:香草冰淇淋和黑刺李酒。我把红酒倒在白色的冰球上,看着它晶莹发亮,一团团雾气徐徐上升,此时路易斯似乎也用军乐器奏出了抒情曲。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善于从看不见中创作出诗意来,也许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我想他具有这样的表现能力一定是因为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看不见的人。我对看不见的充分了解有助于我理解他的音乐。有一次我向人讨支香烟,结果几个爱开玩笑的家伙给了我一支大麻卷烟。回到家里听唱片的时候,我就点着抽了。那个夜晚可有点不可思议。让我说给你听吧。看不见对于时间有一种与众略微不同的感觉。从来弄不准时间,有时抢在时间前头,有时落在时间后头。对于看不见,时间并不是连续不断、无法察觉的长流。在某一点上,时间会停顿下来,然后又向前飞逝。可以感到时间的这种结点。可以钻进时间的缝隙,环顾四周。听路易斯的音乐,你就能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

有一次我看到一个职业拳击手在和一个乡巴佬交手。拳击手动作敏捷,技术惊人。他迅速而有节奏地不停跳动。乡巴佬吃了他不下一百拳,被打得晕头转向,举起了手臂。突然,乡巴佬像一阵狂风,挥舞着戴着拳击手套的双手左右急速移动,只见他一拳下去,打得拳击家像霜打的苗一样蔫了。什么技巧、速度、步法都统统无济于事了。赌注扔到了拳击台上,乡巴佬不畏强手取得了成功。原来他钻进了对手的时间意识。由于大麻烟的作用,我发现了一种欣赏音乐的新的分析性方法。运用这个方法就可以欣赏听不到的音乐。它的每一个旋律都自成一体,比其他部分更为清晰突出,一节过后就有个停顿,再由其他部分发出不同的乐音。那天晚上我不仅在时间的领域里,而且在空间的领域里欣赏音乐。我不仅进入了音乐,而且和但丁一样沉浸在音乐的深处。在快速炽烈的表层下面我发现了较为缓慢的节奏,发现了一个洞穴。我走了进去,环顾四周,只听得一个老年妇女在唱黑人圣歌,跟吉卜赛歌曲一样充满了忧戚的情绪。在这一层次下面还有较低的一层,那儿我见到了一群奴隶主正在为一个赤身裸体的姑娘叫价。这姑娘生得细皮嫩肉、十分标致,正站在他们面前苦苦哀求。她的声音和我母亲的十分相像。在这下面我找到更低的一层,节奏也更快了,只听得有人在高声布道:

“兄弟姐妹们,今天早晨我要宣讲的题目是‘黑中之黑’。”

一群人齐声应道:“那是黑透了,兄弟,黑极了……”

“起先……”

“最初的时刻……”他们大声呼喊。

“……是一片漆黑……”

“就讲这个……”

“……还有,太阳……”

“太阳,上帝呀……”

“……血红,血红……”

“红的……”

“这时黑成了……”布道者高声讲道。

“血红的了……”

“我说黑成了……”

“讲吧,兄弟……”

“……然而,黑又不是……”

“红的,天呀,是红的:上帝说是红的!”

“阿门,兄弟……”

“黑会使你遭殃……”

“对,黑准会使你……”

“……然而,黑又不会……”

“……现在,不会了!”

“黑准会使你……”

“黑准定会,主啊……”

“……它又不会了。”

“哈利路亚……”

“……黑会把你投进鲨鱼的肚子,荣耀归于上帝!”

“讲吧,亲爱的兄弟……”

“……叫你试它一试……”

“至善、全能的上帝!”

“奈莉老大娘!”

“黑会使你成为……”

“黑……”

“……要不就叫你完蛋。”

讲到这儿,只听得一个小号般响亮的声音冲着我喊道:“滚出去,你这个浑蛋要造反啦!”

我急忙离开。唱圣歌的老妇人还在低吟:“诅咒你的上帝,孩子,然后就死去吧。”

我停下脚步,询问她究竟出了什么事。

“孩子,我满心爱戴我的主人,”她说道。

“你该恨他,”我说。

“他给了我几个儿子,我爱这帮儿子,所以虽然我恨他,可我总得爱孩子的爹。”

“对这种既恨又爱的矛盾心理我也挺有体会,”我说。“我此刻之所以在这儿出现,也就是因为这种矛盾的感情。”

“你说什么?”

“没啥。那是个不说明问题的词儿。你为什么呻吟呢?”

“我这般呻吟都是因为他死了,”她说。

“那么请问,在楼上笑的是些什么人呢?”

“那是我的几个儿子,他们可高兴啦。”

“这我能理解,”我说。

“我也跟着他们笑了,不过同时我也悲叹。他嘴上说要给我们自由,可是他怎么也不肯兑现。然而我还是爱他……”

“爱他?你当真……?”

“哦,是的,不过我更爱什么别的东西。”

“更爱什么呢?”

“自由。”

“自由,”我重复了一遍,“也许自由存在于仇恨之中。”

“不,孩子。自由存在于爱怜之中。我爱他,给他放了毒,他就像打了霜的苹果一样枯瘪了。要不然,那几个儿子就会用自制的小刀把他割成碎片。”

“有什么地方不对头,”我说。“我都给弄糊涂了。”我想说点其他事情,可是楼上的笑声,不仅声音高而且还有点像呜咽,我简直受不了,我想马上走开,可是走又没有走掉。刚刚离开,我突然又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问问她自由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又走了回去。她两手捂着脸坐着,低声呻吟;她那棕褐色的脸充满了悲哀。

“老婆婆,你这么热爱的自由究竟是什么呢?”我把脑子里的这个问题向她提了出来。

她露出了惊讶的神色,继而若有所思,又感到困惑不解。“我忘了,孩子,一切都乱了套。我一上来把自由看成这个,后来又看成那个,弄得我头晕目眩了。我捉摸,自由嘛,也不过就是脑子里想到啥就能说啥,可这事儿并不容易,孩子。短短的时间里我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我像是总在发烧。一走路头就发晕,就要摔倒。要不然就得怪我这些儿子;他们会放声大笑,他们要杀绝白人。他们一肚子仇恨,他们就是那样子的……”

“可自由是怎么回事呢?”

“别问我了,孩子;我头都痛了!”

我走开了,也感到有点头昏。我没有走远。

突然间,老太婆的一个儿子,六英尺高的彪形大汉,出现在我面前,抡起拳头就揍我。

“怎么啦,伙计?”我喊道。

“你叫我妈哭了!”

“怎么会呢?”我边说,边闪开他的拳头。

“你问她那些问题,她就哭起来啦。滚开,别再来。下次碰上这种问题,问你自己!”

他那只手像冰冷的石头,一把抓住了我,手指头卡住了我的气管。我想我都快憋死了,这时他才松手放我走。我踉踉跄跄,昏昏沉沉。狂热的音乐还在我耳边作响。天黑了,我头脑清醒了。我走进了一条黑洞洞的狭窄通道,仿佛听到那大汉的急促脚步声紧跟在我后面。我感到恼火,内心渴望平静和安宁,这一切我觉得我永远不会达到的。喇叭吹得嘟嘟响,节奏又是那么闹哄哄的。光这个也就够受的了。咚咚的鼓声像心脏怦怦跳动,淹没了喇叭的声音,堵塞了我的耳朵。我想弄点水喝。我摸着往外走,手指碰上了冷水管道,听到水在里面流动,但我没法停下来寻找,因为背后有脚步紧跟着。

“嗳,拉斯,”我叫道,“是不是你,是煞星?是赖因哈特吗?”

没有人应。我只听到身后咚咚的脚步声。我走过马路的时候,一辆疾驶的汽车撞了我一下,随即呼啸而过,把我腿上的皮都擦掉了。

后来我总算走了出来,从声音的底层急速地回升到现实之中,又听到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天真的问话:

我造了什么孽

为何我

周身漆黑,如此忧伤?

起初,我心里有些害怕;这熟悉的音乐催促人们行动起来,采取那种非我力所能及的行动,然而,如果我在音乐的低层逗留,可能我就会行动起来。可是,现在我知道并没有什么人真心去欣赏这种音乐。我坐在椅子边上,满身大汗,似乎这一千三百六十九只灯泡都成了舞台上的弧光灯,而台上演的这出戏是由拉斯和莱因哈特坐镇的一场拷打。这音乐听得我精疲力竭——仿佛连续几天的饥饿之后出现了一种可怕的宁静,而我在这种状态之中屏息了整整一个小时。然而,对于一个看不见的人来说,能听到音乐中的寂静确实是一种奇特的享受。我感到自身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虽然对于这种冲动的刺激我并不能作出积极的反应。可是打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吸过大麻。这倒并不是因为吸毒违法,而是因为看到一眼看不到的东西就已经够了(这对于看不见的人来说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听到平常听不到的东西那就叫人受不了了;那就会叫人缩手缩脚,不敢行动。尽管杰克兄弟遭到了不幸,尽管兄弟会有过一段令人伤心的失败经历,我仍然相信唯有行动起来,才是办法。

请看这个定义:蛰伏是为公开活动作秘密准备。

除此以外,吸毒会使人完全丧失时间意识。要是那样,我就可能在一个晴朗的早晨,眼看橙黄色的有轨电车,或者是急匆匆的公共汽车开了过来,我却忘了躲闪,结果给那笨蛋驾驶员撞倒了。或者当行动的时刻来到的时候,我可能忘了从洞里跑出来。

由于独营电灯电力公司的厚意,我生活得挺愉快。人们认不出我,即使跟我打个照面,他们也认不出我。而且,毫无疑问,人们压根就不相信我的存在,所以就是给人发现我拉出一根线接到这座大楼,一直引到我地下的洞里,也没有什么关系。以往我被人追逐到黑暗之中,我也就生活在这黑暗之中。现在,我可以看见东西了。我照亮了我那看不见的状态的黑暗,也显示了黑暗的看不见的状态,于是我就演奏起我的与世隔绝的看不见的音乐。这句话似乎不对,是不是?然而事实却是如此。人们可以听音乐,因为音乐是可以听到的;除了音乐家之外,音乐是看不到的。我这样兴冲冲地谈论看不见的现象,是不是意味着我感到一股冲动,想把它用音乐表现出来呢?然而,我是个演说家,是个煽动家——我现在究竟是不是,我不清楚。反正我过去是,兴许将来还会是个煽动家。谁知道呢?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会导致死亡,看不见也不一定会致人死命。

我听到你在说:“好一个可恶的不负责任的坏蛋!”你说得对。我毫不迟疑地同意你的看法。我属于人世间最不负责任的人。缺乏责任感是我这个看不见的人的一个属性。不论你怎么看待这种属性,总是不会有结果的。话说回来,我对谁负责任呢?你对我不屑一顾,我干吗要对你负责?且听我跟你说我是如何不负责任吧。责任基于承认,而承认又是相互间某种形式的一致。就拿几乎在我手里丧命的那个人来说吧!谁对这个近乎谋杀的事件负责呢?我吗?我看不出来。我不能接受。我不认账。你不能强加于我。是他撞了我,是他侮辱了我。为他个人的安全着想,难道他不该承认我的疯狂劲,承认我“潜在的危险”?姑且让我们这样来看吧:他在一个梦幻的世界中迷了路。然而,不正是他控制着这梦幻的世界吗?——天哪,这世界只是太真实了!难道不是他把我排斥在这世界之外?假如他高声呼唤警察,我不就会被看成肇事的一方吗?对,对,对!我就附和你吧,我是那个不负责任的人;因为我本该用我的刀来维护社会的更高利益。总有一天那种愚蠢会给我们带来悲剧性的烦恼。所有的睡梦者和梦游者都要付出代价,而且甚至作为牺牲品的看不见的人要对众人的命运负责。不过我不承担这个责任;这些相互矛盾的模糊观点缠结成了一团,在我脑子里直打转,把我完全搞昏了。我是个懦夫……

可是我造了什么孽,怎么会如此忧伤?请容我讲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