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产力的来源是个人的身心力量,是个人的社会状况、政治状况和制度,是国家所掌握的自然资源,或者是国家所拥有的作为个人以前身心努力的物质产品的工具(即农业的、工业的与商业的物质资本)。在前两章里已经分析了工业对于前三项国家生产力来源的影响,在这一章和下一章,我们将从事于说明工业对上述末一项生产力来源的影响。

我们在这里所称作“工具力”(instrumentalpowers)的,在流行学派则称作“资本”。对于一种事物,用什么字眼来表示。并没有多大关系,但是所选择的字眼,表示的必须始终是同一事物,不多也不少,尤其是关于科学研究,这一点更加重要。当讨论到问题的不同方面时,作出这样的区别就有了必要,现在流行学派使用“资本”这一名词时,指的不仅是有助于生产的物质手段,而且还有精神和社会手段。但是当提到资本时,显然应该确切表明,它所指的究竟是物质资本、即生产中的物质工具,还是精神资本、即个人所固有的或个人从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得来的精神力量和体力。当应该作出这种区别而没有作出时,就势必会导致错误的推论,或起一种掩盖错误推论的作用。不过我们主要目的是在于暴露这种在不准确、不恰当命名的掩盖下所犯的错误,而不是在于制造新名词,因此我们仍然采用了“资本”这个名词,但是对于精神资本与物质资本之间,对于物质的、农业的、工业的与商业的资本之间,对于私人资本与国家资本之间,将加以区别。

亚当·斯密用了资本这个笼统的名词,提出了下列论点,竭力反对保护贸易政策,他的门人也沿袭了这种论调至今未改。他说:“一个国家采用了这种(保护)办法以后,的确可以使某类特种工业比没有这个办法时成立得快些,这类工业在若干时间以后也的确能够出产与国外同样便宜、甚至更加便宜的产品。但是虽然在这样情况下可以更快地使国家工业走向它以后会自动走向的方向,这决不是说,用了这样的方法,国家的工业或收入总量就可以有所增长。国家的工业只能随着资本的增长而作相应的增长,国家的资本则只能依照从收人中逐渐得来的储蓄而增长。可是这些方法的直接后果是使国家的收入减少。既足以减少收入,就不能使资本,以及工业,比在任其自由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增长时增长得更快,这一点是确切不移的。”

这个学派的创立者为了证明这一论点,举述了我们已在前一章里所驳斥了的在苏格兰种植葡萄那个著名的例子。

他在著作的同一章里又说,国家的岁人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只是国民工业每年所生产的那些东西的交换价值。

上述论证,就是这个学派反对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根据。它承认通过保护措施能够把工业建立起来,并且能够出产同国外来的一样便宜或者甚至更加便宜的工业品;但它认为这类措施的直接后果是减低国家收入,即国民工业每年所生产的那些东西的交换价值。它因此就削弱了取得资本的力量,因为资本是从国民每年收入中得来的储蓄形成的;然而,国民工业总量是决定于资本总量的,前者是只能随着后者而相应地增长的。得出的结论是,通过这些措施所导致的一类工业,如果让它循着自由的进程前进,当然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因此这类措施是足以削弱工业的。

我们反驳这种推论时首先要指出,亚当·斯密使用资本这个字眼时,他所持的观念只是那些收租的人或商人在簿记及贷借对照表上对资本所必然要抱有的那种观念,就是把资本作为与由资本产生的收入有所区别的那种交换价值综合量。

他忘记了他自己给资本下定义时,也曾把生产者的身心力量包括在这个名词的涵义之内。

他误认为足以决定国家收入的只是物质资本的总量。但是相反地,在他自己的著作里却有着数不清的证据,说明这些收入主要决定于国民身心力量的总量,决定于这些力量在社会与政治方面的完善程度(尤其是靠了进一步完善的分工与国家生产力联合所实现的完善程度),说明保护政策虽然需要有一个时期的物质牺牲,但是这些牺牲在力量上,在取得交换价值的能力上,却可以得到百倍的补偿,所以实际上只是国家的再生产支出。

他忘记了,使整个国家能增加物质资本总量的能力,主要是在于能够把未组使用的天然力量转变成为物质资本,转变成为有价值的、能产生收入的工具,而就纯农业国家的情况来说,有着许多搁呆的、原封未动的天然力量,只有通过工业才能使之加速地活跃起来。关于工业对国内贸易与国外贸易、对国家的文化和力量、对国家独立自主地位的维持以及对于由此而未的取得物质财富的能力这些方面的影响,他都没有考虑到。

他没有体会到,通过殖民地开拓,英国取得了多大数量的资本(据马丁估计这一项数额在二十五亿英镑以上)。

他在别的场合虽然那样清楚他说明,使用在中间商业中的资本,只要是没有与任何某一国家的土地适当地结合在一起,就不能认为是属于那个国家的,在这里他却没有考虑到,这种资本由于有利于国家的国内工业,是极有效地实现了国家化的。

他没有考虑到,通过促进本国工业的政策,就可以把大量国外的精神资本与物质资本吸引到本国来。

他错误地认为这些工业是在自然趋势下自动发生的;他不晓得不论拿哪一个国家来说,为了它自身的特有利益,它的政治势力对于这种所谓自然趋势,总是要加以干预,使之趋向人为方向的。

他的论据以含糊笼统的说法为依据,因而是根本错误的,他在论述中举了一个例子,要想证明因为在苏格兰用人为方法从事制酒这一措施的不足为训,所以用人为方法建立工业也是愚蠢行为,这个例子也是根本错误的。

他把一个国家资本形成的过程,缩减到了一个收租者私人的动作,收租者私人的收入是取决于他的物质资本价值的,他只有把他的储蓄重新转化成资本才能增加收入,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他没有看到,这种储蓄理论,就商人的地位来说是完全正确的,如果由整个国家来遵行,就必然要使国家陷于贫困、粗鄙、无能和腐化。既然人人竭力从事于储蓄与节约,生产的动机就不再存在。既然人人只是致力于交换价值的累积,生产方面所需要的精神力量就要渐告消失。假使作为一个国家的国民,都是象这样一些头脑不灵的守财奴,那就会为了怕负担战争费用而放弃对国家防卫工作的注意,只是在受到敌国欺凌,牺牲了一切财产以后才会明白,争取国家财富与收租者私人致富之道有所不同,两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收租者私人,当他作为一户的家长时,他所应当遵行的一套理论方针,与这里所提出的店主的物质交换价值理论就必然完全不同。他对于后代在教育方面,至少必须支出那样多的交换价值,当管理财产的责任一旦落到他们头上时,使他们够进行管理。

国家物质资本建立时所采取的方式与收租者单纯储蓄的方式完全不同,也就是说,这是与生产力建立时的方式相同的,因为它主要依靠国家的精神资本与物质资本之间及农工商业资本之间的交互作用。

国家物质资本的增长有赖于国家精神资本的增长,反过来也是这样。

农业物质资本的形成有赖于工业物质资本的形成,反过来也是这样。

商业物质资本处处是作为一个中介者存在着,在工业资本与农业资本两者之间起着协助与补充作用。

未开化国家,在渔猎生活下,一切东西几乎全部是来源于天然力量,资本几等于零。国外贸易使资本有了增长,但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通过枪炮、火药和子弹的作用),天然力量的生产力也就被完全破坏。储蓄理论对一个打猎的人并无好处;在这种理论下他势必要改行,改成一个牧羊的,否则就必然要没落。

在畜牧国家,物质资本会很快地增长,但是只有当天然力量对家畜能够自然而然地供应食料时,才能获得在这个限度内的增长。家畜以及生活资料有了增长以后,人口就会紧跟着增加起来。一方面牛羊群和牧场随着人口的增加,分割成越来越小的范围;另一方面,国外贸易对消费在发生着诱导作用。这个时候对他们宣传储蓄理论也是徒劳的;国家势必要从畜牧事业转变到农业,否则将陷于贫困。

就农业国家来说,它可以利用处于潜在状态下的天然力量,从而增加财富,它的活动领域是广大的,但毕竟是有限度的。

就农民自身来说,他可以贮存粮食,改进庄稼,增加牲畜;但是生活资料有了增加以后,人口总是要跟着增加的。生产愈丰饶,人口愈增加,物质资本(即耕地和家畜)也就随着这个增进程度被增进中的人口分割得更零碎。但是靠了勤耕力作是不会使土地面积扩大的,而且由于运输工具的缺乏——那是我们在前一章已经指出的,由于商业往来不发达而必不可免的欠缺情况——对于土地的固有力量是无法充分利用的。还有一层,纯农业国家多半感到缺乏的是,通过工业及由工业而来的商业给予国家的那些手段、智力、进取心、活动力以及社会发展,因此纯农业人口不久就会达到这样一个情况,这时农业物质资本不再能与人口的增加齐头并进,国家的资本总量虽然在不断增长,但个人的贫困却越来越显著。

在这样情况下,国家最主要的产物就是人,他们在自己国家既然不能够丰衣足食,就要向外国迁徒。流行学派把人看作是累积的资本,对这样一个国家来说,这种说法是很难使它感到安慰的;因为人口输出以后是不会引致回程货物的,而且适得其反,将造成大量物质价值如工具、家具、货币等等作非生产性的输出。

处于这样的情况时,国内分工还没有正式发展,要想增加物质资本(个人在物质上的富饶),显然是既非勤恳、也非节约所能奏效的。

当然,作为一个农业国而绝对没有任何国外贸易的情形是很少的;国外贸易,就它所发生的影响来说,关于资本的增长这一点,也未尝不能补国内工业的匮乏,因为它由此使国外工业家与本国农民有了商业关系。但是这种事态的发生,性质毕竟是部分的,而且是缺点极大的。首先,这种商业只限于某些大宗产品,活动地区主要只是在那些沿海岸及通航河流一带;其次,无论如何,这种商业关系总是极端非正规的,遇到战争、商情变化、贸易方面的法制有了改变,或者遇到国外有了特大的丰收或输入方面的变化,这种关系是往往会中断的。

要使农业物质资本作大规模、有节奏、继续不断的增长,只有在农业国建成充分发展的工业,才能实现。

一国的物质资本,绝大部分总是与土地分不开的,不论哪一个国家,地产、乡村和城市住宅、工场、工厂、给水设备、矿山等等的价值大约要占国家全部资产价值的三分之二到十分之九。因此,凡是足以使不动产价值有所增减的,也足以使国家物质资本总量有所增减,必须把这一点作为一个通则。这是一个显明事实:具有同样生产力的土地,它的资本价值,邻近小城市的,比在偏僻地区的不知要高出多少,邻近大城市的比邻近小城市的又不知要高出多少;至于工业国家的这种价值同纯农业国家的相比,双方高低悬殊,简直无线比拟。反过来,我们还可以看到,城市住宅与工业建筑物以及它们的地基的价值,总是随着城市与乡村在商业关系上的扩大或收缩,或者是随着农业的盛衰,作等比例升降的。由此可见,农业资本的增长有赖于工业资本的增长,而后者反过来也有根于前者。

但是当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时,这种交互作用在工业方面比在农业方面要有力得多。当从单纯的游猎形态转变到畜牧形态时,资本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牲畜头数的迅速增长;当从畜牧形态转变到农业形态时,资本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耕地与剩余农产品数量的迅速增长;而如果由农业形态再进而转变到工业形态时,国家物质资本的增长却主要是通过专门用于建立工业的那些价值和力量而实现的,因为大量的、以前所未经利用的天然力量与精神力量是由此而转变成精神簧本和物质资本的。建立工业绝对不会有碍于物质资本的蓄积,恰恰相反,要使国家能够经济使用农业储蓄,建立工业是第一要着,要鼓励国家着重发展农业经济,建立工业是第一个有效手段。

在美国的立法机关里,时常听到这样的话,说谷物由于没有销路不值得收割,只好让它在田里烂掉。在匈牙利则听说农民被过多的产额压得几乎透不过气来,而那里的工业品比在英国却要贵两三倍。这样的情况在德国也许还能记得。由此可见,一切剩余农产品在农业国家并不是物质资本。有了工业时,把这项产品收入仓库,首先就成为商业资本,然后卖给工业者,就转化为工业资本。在农民手里无法利用的存货,到了工业者手里就成了生产资本,反过来也是这样。

有了生产,才有消费的可能,而消费要求又足以刺激生产。纯农业国家在消费方面是靠国外情况决定的,如果情况不利,那些因消费要求而引起的生产就会消失。但是在那笼工农业在自己国上上结合起来的国家,那种相互诱导的作用是不断存在的,因此生产将不断提高,工业资本和农业资本也将随着不断地增长。

工农业同时发展的国家,由于在上面我们已经提到的那些原因,在物质黄本方面比纯农业国家不知要丰富多少倍,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前者的利率总比后者要低得多,使企业家可以有较大的资本,在比较有利的条件下自由分配。由此可见,工业国与农业国新成立的工业相竞争时总是要占上风的,后者对前者总不免要不断地居于负债地位,前者的工农产品价格在市场上的不断波动以及货币价值的不断变动,将使后者在物质财富的累积方面、在道德以及节约习惯方面受到同样大的危害。

流行学派把资本分为固定的与流动的两类,而把许多在流动中的事物出乎情理之外地纳入前一类,关于这种区别却并没有加以任何实际上的应用。作出这样区别时可以引起的唯一有价值的一点,这个学派却置之不顾。物质资本与精神资本大都是与农业、工业、商业或其中的某些部门——不仅如此,实际上还往往与某些地区——结合在一起的。例如一株果树,在砍下以后,对工业者(假使他用它来做木制品)和对农民(假使他是要把它栽培起来生产果品的)来说,价值显然完全不同。又如对所饲养的羊群,不得不加以大量屠宰时,象德国和美国所已经时常发生的情况那样,它们的价值,与用来生产羊毛的羊的价值,也显然完全不同。又如葡萄园自有它的价值,假使改作耕地,原来的价值即将丧失。帆船,如果用作木料或燃料,它的价值比用作交通运输工具时将低得多。如果纺织业受到破坏,完全崩溃,原来的厂房、供水和机器设备还有什么用处?同样的情况,个人所具有的生产力,包括经验、习惯和技术,在失去了本业以后,一般就会大部分不复存在。流行学派对于所有这类事物和资产,都一概能统地叫作资本,在这一名词的掩盖下,可以随意把它从这一个移置到那一个使用范围。萨依就曾劝告英国,把它的工业资本转向到农业。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将如何实现他没有告诉我们,看来英国政治家对这一点直到现在也还莫名其妙。萨依在这里显然是把私人资本同国家资本混淆起来了。一个工业家或商人可以把他的厂或船卖掉,然后用所得价款买进田产;而整个国家却不能这样做,除非把大部分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付之牺牲。这个学派为什么对这样分明的事实要故意加以曲解,其中的道理是十分明显的。如果对于事物给予了恰当的名词,真象就会显露,就很容易使人理解到,将一个国家的生产力从这一个移转到别一个使用范围时是要发生困难和危险的,而这一点决不会始终有利于“自由贸易”,却往往是有利于国家保护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