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的很特别的几个小时里,王子不断回味着,那距离伊顿广场的晚会有一段短暂的时间,而那几个钟头里他感受为何,才是我们的重点。这是一杯范妮·艾辛厄姆倒给他的茶,香味缭绕;晚餐已经用毕,音乐室里热闹的四重奏乐声正酣,成列的同伴,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起来动一动;不过为了方便,大家仍保持静止。几段曲目之后,艾辛厄姆太太想办法找机会,告诉她的朋友说自己非常感动——勃拉姆斯[132]真是个天才——感动到受不了;因此,她很快地轻移到这位年轻男士的身边,看起来没有很刻意,距离也保持得既可以交谈,又对表演没有不敬之意。演奏剩余的二十分钟里,在另一个没人的房间,也没那么刺眼的灯光,他和她相处得很愉快——他会如是说,他们坐在一处僻静的沙发上谈得很满意,再开心满意不过了;这在他心里为日后的事情打下结实的基础。这件日后要发生的事,当时只是拿来谈谈而已,她却很想知道——虽然轻声低语,但听在他敏锐的耳里,的确隐隐透着紧张——想单独和他谈谈:等坐在一块儿的时候,她提了那个可能相关的大问题,没说得太直白,但清晰无误。什么话都没说就当面问他,如此突然的举动是需要加以解释一番的。然后,这突然的举动似乎已不言自明,因为紧接着就有点儿尴尬了。“你知道他们,呃,没有要去马灿;所以喽,假如他们不去——或是至少玛吉不去——我想你不会自己去吧?”我就说嘛,是在马灿,事情就这么发生在他身上;就是在马灿,于复活节的时候,他内心扎扎实实有了番领悟,真是奇怪,此事的意义丰富又特别,其实早已注定会如此发展。打从一开始到现在,他已经到英国乡间拜访多次;他老早就学会怎么做这些英国人的事,而且做得全是一派英式风格;就算他没有一直狂热地觉得很享受,至少表面上看起来,他跟那些在那个晚上一同想出了这些事的人,一样乐在其中;那些人在长长的午后,就算有点儿不经大脑,也仍然行动一致照着做。尽管如此,在类似的逗留期间,他未曾有过某种超然的心态,那是一种内在有些批判的趣味。表面上人是一直参与着活动,但是那种要回归自我,要静悄悄、远远地退出,重回那儿的决然需求,使他一部分的心思仿佛没和他在一块儿为众人所见。他的身体不断地为众人所见,非常稳定——不管是射击的时候,还是骑马、打高尔夫球、散步经过草地上呈对角线的步道还是绕过四角挂着球袋的撞球桌的时候。整体来说,那冲击的程度好比玩桥牌、吃早餐、中餐、喝茶、晚餐和每晚待在他所称呼的酒店[133],托盘上挤满酒杯,情绪高亢。最后它对嘴唇、肢体动作、机智等都成了些负担,那些可都是交谈和表情最需要的。所以他常常在这样的时间里,觉得自己少了什么;特别是当他一个人或是和他自己人在一块儿的时候——这么说吧,当他和魏维尔太太在一块儿,又没别人在场的时候——他不管动作、说话,还是倾听,都觉得自己内外一致又完整。

他大可说,“英国社会”就这么把他切成两半,而且以自己和它的关系,他时常提醒自己,身上别着一颗闪亮的星星、一种装饰品,像是某种位阶;它极具观赏价值,最理想的状态是,一旦没戴上,他的身份即显得不完整。不过,他也发现,相较于其他常佩戴的物品,它最该从他胸口拿下来,永远放进口袋里,而且一点儿都不觉得惋惜。王子个人的敏锐纤细,就是他最珍贵的闪亮星星,这一点是错不了的;但他刚刚想到的那个物品,不管是什么,他都看不到——对他而言就像记忆不停歇地出现,也像一块用思想巧织的精美绣帷。伊顿广场上,就在他与他的老友快乐共处的几分钟里,发生了一件相当重要的事:他目前的洞察力使他清楚得知,她已经为他脱口而出,撒了她第一个小谎言。那含意非常深刻(虽然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不曾对他撒过谎——不管是为了要表示恰当、合乎逻辑,还是理义上说得过去,但愿是因为她不曾想过,她非这么做不可。一旦她问他会怎么做的时候——她也意指夏洛特会怎么做——有个提议他们已经说了一两天了,但玛吉和魏维尔先生却不感兴趣;一旦流露出她好奇另一对只剩两人独处时又会如何的时候,她就会很想避免表现得太直接打探的样子。三个星期前她已经对他表示过关心,透露出有个想法的端倪,看得出来她经过考虑之后,不得不讲个理由,说说她为何想要知道;王子这一边倒是挺厚道的,早已瞥见她临时摸索着理由,不过仍找不到。说他厚道是因为他出于友善,真的当下就编了一个出来给她用;而且将它呈献给她的时候,他的表情看起来,不过像是她掉了一朵花,他捡起来交还给她罢了。“你是否在问,我可能也不会去了,因为那会改变你与上校的决定?”——他这一步走得挺远的,是为了使她得以接受此说法,虽然印象中夏洛特并没有对他说过,艾辛厄姆这家人会参加马灿的大宴会。接下来最棒的是这对活跃的夫妻,开始在这段时间想办法让自己列于那卷金色的名册上;为她说句公道话,他从未见范妮做过这类事情。此章节的最后一段证明,只要她愿意,她就能成功办到。

如同他不管大小事,被指派往来于波特兰道与伊顿广场之间一样,无论如何,一旦放手做了,一旦沉浸于马灿让人十分满意的殷勤招待,他发现解读起每件事,都信手拈来就稳稳到位;况且,随时可以和魏维尔太太交换意见与看法。那座大房子里挤满了人,可能是新近结识成为同伴,也可能加快了亲近的速度,当然啦,最要紧的是找机会和他的朋友聚首,而且得和他们可敬的配偶保持安全距离。他们各自都没有同伴随行,于同一个社交场合相会,时间又长,最好的是有种大胆无畏的快乐在里面——这般的自由里有那么一点儿诡异之处,只不过,那些被他们抛在身后的亲戚很难想象。他们结伴在人前曝光次数之频繁,简直要被说挺奇怪的——虽然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讲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话说这个家,以他们高贵的境况、随和的生活习惯和几乎要令人激动不已的花费用度,每一条都只能说挺怪的。我们的两位朋友都觉得精神一振,和以前一样,这么便宜行事的社会,只要顾及它的观感即可——好像低头看着一片低矮植栽的顶部;而且它对于同盟好友的观感,更像是在自家办宴会一样,轻松和善得不得了,一点儿也不拘泥形式。任何“认为”其他人如何的想法——特别是任何与其他人如何的想法——在这些厅堂里是引不起什么尴尬;出现于挥之不去的批评、规模程度高低时的尴尬,在那儿可能完全被当成不过是关系不融洽,或遭到冷落,或气势受挫,但都同样是系出颇有教养与老练的、最体面的家世;也仅能从有点儿暗淡的外观来看,当然太少换装就是喽;因为不管是默认舍不得打扮、住在阁楼房间里或是茶几上只有一个碟子,都没什么大不了,就算机器已经锈蚀,也不发出半点儿咔嚓声。挺有趣的,在如此轻松的气氛中,王子竟然又摆出只为王妃发言,可惜她又无法离家外出;同样挺有趣的是,魏维尔太太竟然也如常地具体化身成她的丈夫,为无法出席致歉一番,口气虽颇不以为然,神态却依然美丽。她丈夫待在他收藏的宝物之间,非常温和谦逊;不过有关他的传说日益扩大,说他对于随便出门拜访,连去一些富丽堂皇的人家做客都会受不了,表现得不耐烦与沮丧,因为他已经习惯于高标准和同伴的谈吐,以及沙发和橱柜摆设的模样。那都是无妨的,有聪明的女婿和迷人的继母协调配合,只要这关系能维持不过度又足以运作应付所提及的情况即可。

因为这个地方高尚又幽美,正值英国的四月天,强风吹袭,阳光普照,一片生气勃勃,四处都显得不耐烦地喘息起伏着,甚至有时候还像婴孩时期,赤条条的赫拉克勒斯[134]又踢又叫的。因为这些事以及年轻与美貌带来的勇气,和他一起来做客的人财大气粗,弥漫着一股傲慢无礼,可怜的艾辛厄姆夫妇,相对之下年龄显然较长,也没那么显赫,是在音乐会里唯一看起来不对劲的人;就某个程度来说,所引发的气氛怪诞又恶劣,使人觉得他出糗的情况,像是遭到某个精心策划的恶作剧胡整。这座明亮大房子里的每个声音,都想要来点儿与众不同的乐趣,而且不想负担后果;每个回音都在抗拒困顿、疑惑或是危险;画面所呈现出的每个方面,都热切地渴求直接不可延宕,是魔咒下的另一个阶段,还有更多即将到来。如此这般组成的世界为魔咒所统御,即众神的微笑与掌权者的青睐;唯一大方,唯一豪迈,事实上,唯一聪明接受这个世界的方式,就是对它所应许的保证要有信心,也对它所提供的机会保持高昂的精神。它要的尤其是勇气和好脾气,事情会回到这上面来;其价值是一切皆获保障——那是从最糟的境况设想——以前王子在罗马的日子,即使是最惬意的时候,都没这么有把握。他以前在罗马的日子当然较为诗意,不过现在他回想起来,那段日子好像悬在地平线上空的斑斓虹彩一般,既松散、模糊又稀薄,留有一大块一大块的空白,让人好生倦怠又说不出个所以然。目前他身处的状态,多少是脚下踩着的扎实土地,耳朵上有只喇叭,手上拿着一个深不见底的袋子,里面装着沉甸甸、闪亮亮的英国金币——这点太重要了。也因此每天最重要的,就是勇气和好脾气;虽然那至少对我们而言也一样很重要,不过在阿梅里戈的内心最深处,这一切感受得到的自在,最终可能是又怪又恼人。一边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另一边是出奇地想换掉他太太心底的既定观感,好满足于他的行为和习惯;他将两者做比较时,原本他已养成的心甘情愿,却莫名地有种诡异的压力挥之不去;两者间产生的讽刺太奇妙了,其程度有时大到他无法独自承受。倒不是在马灿有什么特别的事,骇人听闻或是不得不留意的,像人们说的“出事”了;只是一天巴巴过着,在那么几个时间点,有个问题会当面迎来,而且有趣极了,他会迸出口问:“他们日子到底是怎么过的啊?”“他们”指的当然是玛吉和她父亲,在单调的伊顿广场沉闷度日——只要他们愿意,要多沉闷就有多沉闷,不过,因为很了解他们优秀的同伴们所承受的,此念头也就使他们心平气和了。从这些观点看来,可能他们知道这世上完全没任何事值得谈一谈,管它美好或是愤世嫉俗的事儿;假使他们有朝一日能平心静气地承认,他们并不需要知道,而且事实上他们也根本无法知道,或许他们会好过一些吧。他们是优秀的传人,祝福他们,也是优秀传人的子孙;因此,想象中小王子可能会是他们三人里面最为睿智的一个,因为他没有照那样传承下来。

困难之处在于,特别是每天和玛吉的交谈中令人紧张地发现,她心里摆明了连一点点不对劲的感受都没有。如果往回追溯,她丈夫或甚至是她父亲的太太,最后证实他们是照着魏维尔家人那一套行事的话,那才是极其不对劲了。不管谁如果是那个样儿,当然就不会跟马灿在任何条件下扯上任何干系;又话说不管谁如果不是那个样儿,那么在特别的条件下,就不会扯上任何干系——指的是符合伊顿广场的条件——大家都对那些条件奉行不悖,实在是莫名其妙。这位年轻人心中所激荡起的这些不安,其深处我们大可称之为恼火的感觉——在此虚假姿态的底层,是他对于合宜的感觉,那标准更高也需要更勇敢,而且燃烧着红色的火焰,永不熄灭。有些情况是挺可笑的,不过也拿它没办法,譬如说,最常见的就是,当一个人的妻子要他这么做的时候。然而,正是这一点不一样,可怜的玛吉得想出最不寻常的方式——他竟然也只能配合,实在太荒谬了。按部就班地就这么和另一个女人被推了出去,很巧,这个女人他极为喜欢,也有同样的情形;他这么被用力推出来,理论上似乎宣告着他很笨,要么很无能——这种尴尬的困境里要维持一个人的尊严,那完全得靠他自己一手处理了。其实,最古怪可笑的是,这些理论在本质上充满矛盾——仿佛一位正人君子,至少如他这般被公认是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在有如孩童般的天真无邪状态下,就是我们最原初的父母、亚当夏娃堕落之前的那种状态,和魏维尔太太这种人,以如此匆忙的速度“四处走动”,也不会发窘脸红。这理论怪诞可笑,以他的说法,应该要极力憎恶之,他这么做——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尽是慈悲为怀而又公道。尽管如此还是要确保,只有一个方式是真的让人看得出来的,也就是他们所坚持是出于怜悯之情,这一点无论对他的同伴还是他自己都极为重要。对此所发出的议论够多的了,却只能在私下说说,但至少不沉闷,况且说起辞藻丰富而又效果十足的议论,夏洛特和他可都是天生一把好手。这个共识,不恰恰就是他们唯一知道且得以走得优雅的方式吗?的确好比他们在见面时有吉兆显示,两人间那种微妙的纠葛关系渐渐滋长,这将有助他们趋吉避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