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雷劳尔大厦仍然伫立在第六大街旁的奥利弗街西侧。楼前的人行街道铺满了黑白相间的橡胶块。不过现在,有群人正翻起这些橡胶块,准备上交政府,还有个脸色苍白、没有戴帽子的男人,模样有些像大厦管理员,他看着大家伙儿干活,神情有些怅然若失。

我从他身旁走了过去,穿过一条遍布专卖店的长廊,径直走进一间宽敞的大厅,厅内以黑色和金色为主色调。吉勒雷恩公司就在七楼,面朝街道,隔着两道铂金镀边的玻璃门。他们的礼宾室铺有中式地毯,墙壁刷成了亚光白色,室内家具略显笨拙,却又极尽奢华之能事,棱角锋利的抽象派雕塑在各自底座上闪闪发光,角落里摆放着一个颇为高大的三角形陈列柜。光彩夺目的玻璃展架层层叠叠,上面似乎摆满了这世间所有设计精巧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不同季节、不同场合用的乳液、蜜粉、香皂和化妆水。还有些香水装盛在细长的瓶子里,看起来纤细单薄,仿佛吹口气就能弄倒它们似的;还有些装在小小的柔色管形瓶中,外头还讨喜地系着缎面蝴蝶结,模样好似在上舞蹈课的小姑娘。所谓的精华貌似就装在一个低矮的琥珀瓶里,分量不多,朴实无华。不过它居于视野中心,独占了好一方天地,上面的标签写着:“吉勒雷尔·皇家,香水中的琼浆玉露。”它可是当仁不让的上乘之作,只需滴上一滴,保管能让你像久旱逢甘霖一般淋漓畅快。

远处角落里有一位金发女郎,身材小巧玲珑,穿戴整洁,就坐在小型接线机旁,远远地置身于栏杆之后,好似要躲避什么危险一般。在一张四方办公桌以及与玻璃门平行的地方,坐着个高挑的黑发女子,模样煞是可爱,她桌上那个略微倾斜的名牌上写着她的名字——艾德丽安·弗洛姆塞特小姐。

她穿着一件青灰色的西装,里头有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还系着条浅色领带。前胸口袋里放着条对折的手帕,棱角锋利得似乎能够切开面包。除了一环手镯外,她没再戴任何首饰。黑色的头发中分,松散地垂下尖头,呈自然的波浪状。她的皮肤光滑而洁白,眉目间透着一丝严厉,倘若恰逢合适的时间地点,她那大大的黑眸子似乎就会热络起来。

我往她的办公桌呈上了自己的普通名片——也就是角落处不带汤普森冲锋枪的那张,并请她帮我引见德雷斯·金斯利先生。她看了看名片,然后问道:“您有预约吗?”

“没有。”

“没有预约的话是很难见到金斯利先生的。”

我无可辩驳。

“您找他有什么事儿,马洛先生?”

“私事儿。”

“我明白了。那么金斯利先生认识您对吧,马洛先生?”

“不,我想他不认识我。也许他曾听说过我。你可以跟他说我是从马基警督那儿来的。”

“那么金斯利先生认识马基警督吗?”

她把我的名片收在一摞刚刚打理好的信函中。接着,她向后倾了倾身子,用一只手拿着一支小金色铅笔轻轻地在桌面上敲着。

我冲她微微一笑。接线机旁的那个金发女郎竖起了她那贝壳状的耳朵,朝我们做了个古灵精怪的微笑。看起来她迫切地想跟我们开开玩笑,只是不敢,像只刚出生的小猫崽,被放到了一家没人喜欢养猫的房子里一样。

“我希望他认识。”我回答说,“不过,你最好问问他本人。”

大概是不想用手上的笔往我脸上扔吧,反正她开始飞速地写下三个字母,然后头也不抬地对我说:

“金斯利先生目前正在开会。等他有空了,我再把您的名片转呈给他吧。”

我向她道了谢,接着走到一张烙铁架的皮椅前坐了下来,别看它其貌不扬,坐起来倒挺舒服。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房子里陷入了一片沉静之中。既没有人进门,也没有人出门。弗洛姆塞特用她那优雅的手翻看着文件,而那只“小猫”则坐在接线机旁,安静地窥探着我们,间或弄出点声响,把接线机的接口噼噼啪啪地接了上去又拔了下来。

我点了支烟,然后把一个装有烟灰缸的架子拽到了椅子旁边。时间悄无声息地逝去。我环视四周,这儿的摆设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们有可能日进斗金,也有可能后头的房间里正好有个警官在用椅子抵着保险柜哩。

半个小时之后,大概也就三四根烟的工夫,弗洛姆塞特办公桌后的一扇门打开了,两个男人有说有笑地背着身子走了出来。还有一个人一边连声附和,一边为他们开门。他们互相热情地握过手后,前头那两人就穿过办公室走了出去。留下来的那位脸上的笑容骤然间荡然无存,样子就好像他这辈子从没笑过似的。他个子很高,穿着灰色西装,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有电话吗?”他用一种尖锐而又盛气凌人的语气问道。

弗洛姆塞特轻声回答道:“有个马洛先生想要见你,是从马基警督那儿来的,有些私事儿。”

“从没听说过。”高个男人叫喊道。然后,他看也没看我一眼就拿着我的名片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随着房门的关闭,自动关门器发出了“噗、噗”的声响。弗洛姆塞特冲我来了个略显无奈而又甜蜜醉人的微笑,而我则挑逗似的回了个笑脸。接着,我又抽了根烟,闲逛了好一段时间。我开始喜欢上吉勒雷恩公司了。

十分钟后,那扇门再次打开了,走出来的就是那个大人物,他戴着帽子,冷笑着说自己要去理理发了。接着,他大步流星地迈过中式地毯,走了一半却猛地转过身来,径直向我坐的地方走来。

“就是你想要见我?”他吼道。

他身高约一米九,身材谈不上胖。眼睛的颜色是磐石般的灰色,里面闪着道道寒光。他穿着一件大号的灰白条纹法兰绒外套,样子笔挺而且派头十足,举手投足之间都显露出他不是个好打交道的人。

我站起身来回答道:“您就是德雷斯·金斯利先生吗?”

“那你以为我是谁呢?”

我由着他耍性子,然后把另一张名片递给了他,上面明确标注着我的职业。他把名片攥在手心里,皱着个眉头看了看。

“马基是谁?”他厉声说。

“不过是个我认识的人罢了。”

“我就不明白了。”他扭头朝弗洛姆塞特小姐说道——她就喜欢他这样看她,非常之喜欢——“对这家伙你就没什么想要补充的吗?”

“好吧,他们都管他叫‘紫罗兰马基’,”我回答说,“这是因为他喜欢嚼紫罗兰口味的喉片。他可是个大块头,灰色的头发十分柔软,可爱而小巧的嘴巴用来亲吻婴儿是再好不过了。人们上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着一套整齐的蓝色制服,脚蹬一双棕色的宽口皮鞋,头戴灰色的小礼帽,他还会用石楠烟斗抽鸦片哩!”

“我可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金斯利先生用一种足以敲碎巴西坚果的语气朝我说道。

“没关系,”我说,“反正我也不是靠这副样子养家糊口的。”

他后退了几步,好像我朝他鼻子底下放了条死了一个星期的臭鲭鱼一般。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背对着我说:

“我只给你三分钟时间。天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

他怒气冲冲地踩着地毯往回走,经过弗洛姆塞特小姐的桌子,又回到了他的办公室门前,猛的一下把门打开,那扇门带起的风朝我吹来。弗洛姆塞特小姐同样也喜欢这个场景,不过我觉得她的眼中有那么一丝狡黠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