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客厅两侧各有一扇门,中间还并排立着两道门,其中一扇门是衣橱,另一扇门则上着锁。我走到客厅尽头,往备用卧室看了看,里面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不像有人用过的样子。我又走回到客厅另一头,进了另一间卧室,只见里面有一张宽敞的床,一块咖啡色的地毯,轻质木材的家具棱角分明,梳妆台连着带框镜,镜子上面有个长长的荧光灯。卧房的一角放着一个水晶做的猎狗,它站在玻璃桌上,旁边摆了个水晶盒子,里头装着香烟。

梳妆台上撒了些脂粉,旁边的废纸篓上搭着条毛巾,毛巾上还有一道深红色口红印。枕头挨个儿放在床上,上面还有脑袋压过的印记。其中一个枕头下面还露出了女式手绢的一角。一对儿轻薄的黑色睡衣搭在床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西普香水味道。

我真想知道福尔布鲁克太太对此会做何感想。

我转过身面朝衣橱上面的长镜,开始打量着自己。衣橱的门被漆成了白色,上面还有个水晶式样的把手。我用手巾拉开把手,往里头瞧了瞧。这个雪松木制成的衣橱里满是男装,花呢服装散发出一股清新宜人的味道。不过这里装着的不仅仅是男装。

衣橱里还装着一套女式定做的黑白双色西装,以白色为主,下面放着黑白两色的皮鞋,上面的架子上还摆着个带黑白两色缎带的巴拿马草帽。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女装,不过我没细看。

我关上衣橱,走出卧室,手里还拿着手巾,准备去开其他的门。

衣橱旁的那扇门,也就是上着锁的那扇,肯定是浴室不会错了。我摇了摇门,还是打不开。于是,我弯下腰,看到把手中心有一条短短的缝隙。原来,这门是从里面将门把手中间那个按钮按进去锁住的,而外边这道缝隙可以用一把没有槽的金属钥匙打开,以防有人晕倒在浴室里,或是小孩子把自己锁在里头胡闹。

这样说来,开门的钥匙应该放在衣橱的最上层,可惜我并未找到。我试着用小刀来撬,但是刀口太薄了。于是我又折回到卧室里,从梳妆台上拿了个平锉,这回终于管用了,我打开了浴室的门。

一套沙黄色男式睡衣被人扔到涂色篮子上头。地上有一双绿色平底拖鞋。洗漱池边上放着一把安全剃刀,还有一盒打开了的刮脸膏。浴室窗户是关着的,四周弥漫着一种与众不同的刺鼻味儿。

浴室绿色的瓷砖地板上有三个闪闪发光的弹孔,窗户的磨砂玻璃上还有个干净利落的枪眼儿。窗户左上方的石灰墙有两处伤痕累累的地方,油漆底下的白灰都露了出来,像是被某种物体(例如子弹)打穿的样子。

绿色和白色相间的浴帘是油面丝绸质地的,上面用闪闪发光的铬环挂着,被完全拉上了。我拨开它,吊环发出尖细的噪音,不知什么原因竟显得十分刺耳。

弯下身的时候我感到脖颈一软:他果然在这儿——实际上也没其他地儿可去。他蜷缩着身子,就在那两个水龙头下边的角落里,水缓缓地从镀铬淋浴喷头上一滴一滴地坠在他的胸口上。

他的双膝并拢在一起,不过十分松弛。裸露的胸膛上有两个发紫的弹孔,每一个弹孔都在心脏附近,足够取他性命。血似乎已经被冲干净了。

他的眼睛亮得异乎寻常,一副充满希冀的模样,似乎是嗅到了早晨的咖啡香,正要从浴室里赶出来。

干得真还利索。看来,莱弗利你这家伙才刚刚剃须完毕,脱了衣服准备洗个澡。当你靠在浴帘上调水温的时候,你身后的门开了,某个人走了进来。这个人也许是个女人,她手里拿着支枪,你刚回头望见这枪的时候,她就扣动了扳机。

她三发不中,这么近的距离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可它确实发生了。没准事情的发展总会如此离奇。或者说是我阅历尚浅。

你已无处可逃。要是你生性莽撞并且下定了决心,你本可以孤注一掷地朝她冲过去。不过你当时身子往水龙头倾斜,手里还扯着浴帘,因此重心不稳。而且,你跟所有其他人一样,也会在这种危机时刻不知所措。所以,除了躲进浴缸之外,别无遁身之地。

于是你钻进浴缸,尽可能地蜷缩着身子,但是浴缸本来就不大,瓷砖墙也妨碍到了你。于是你背靠着这最后一堵墙,无处遁形,危在旦夕。接着又传来两声或是三声枪响,你顺着墙滑倒下来,你的眼睛里甚至再也看不出惊恐的光芒,徒留死亡的虚空。

她伸手把浴帘合拢,然后又把浴室门锁上。在她离开这幢房子的时候,她把子弹用尽的手枪扔到了台阶的地毯上。她也许会感到不安。也许那还是你自己的枪。

是这样的吗?事情的经过最好如此。

我俯下身拽了拽他的胳膊,说它跟冰块一样又冰冷又僵硬也毫不为过。我出了浴室,没有锁门,因为没必要锁上它,否则只会给警察添麻烦。

我回到卧室,从那个枕头底下把手绢儿扯了出来。这是一块小巧的亚麻手绢儿,上边还绣着红色扇形花边。手绢儿边角上缝着两个红色姓名缩写字母——A.F。

“艾德丽安·弗洛姆塞特,”我自语道。一念完,我就笑了起来,这笑声可有些让人毛骨悚然。

我甩了甩那条手绢儿,想抖掉些它上面的气味,然后把它叠好包在一张卫生纸里,放进了我的口袋。之后我回到楼上的客厅,在靠墙的那张写字台里翻找了一番,不过里头并没有什么有趣的信件、电话号码或是惹人注目的文件夹。或者说,纵然有的话,我也没找着。

我看到壁炉旁靠墙的小桌上有一台电话机。这玩意儿线很长,这样莱弗利先生就可以尽情地躺在沙发上,一边用光滑的褐色嘴唇叼着香烟,一边把玩着身旁桌子上的美酒,再跟女伴舒舒服服地煲个电话粥。没准儿这就是他所享受的那种轻巧简单、懒懒散散、轻浮挑逗、插科打诨的聊天方式吧,既不闪烁其词,又谈不上直言不讳。

所有这一切皆已成往事。我从电话机旁离去,走到了门口,然后把门锁调好,以便下次还能进来。接着,我把门关紧,花了老大力气往上提了提门槛,才让门锁“咔嗒”一声锁好。我走到便道上,伫立在阳光之下,隔着街往艾尔默医生家张望。

没有人叫叫嚷嚷,也没有人冲出房门,更没有人吹响警笛。周围寂静安详,阳光灿烂,风和日丽。没有任何理由大惊小怪。只有这个叫作马洛的家伙,再次发现了一具尸体。他现在可是见怪不怪了。人们该管他叫“每日一例凶杀案的马洛”了,甚至应该弄台运尸车跟在他后头,瞧瞧他又能发现些什么。

他确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好人。

我走回路口,上了车。车子发动之后,我倒出路口,驱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