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走火事件发生在十二月十九日的晚上。那天晚上快要睡觉的时候,我走出房子想看看有没有可能下雨。我觉得高原上的许多农人此刻都在做同样的事情。有时,在某个幸运的年份里,我们会在圣诞节前后见到几场大雨,这对十月份小雨过后刚刚开花的咖啡苗来说可是幸福的事情。但没有任何下雨的预兆。晴朗的天空和璀璨的星光,都在沉默中狂欢。

赤道上空的星星要比北半球多得多,能看到的星星也要多得多,因为在这儿的夜晚,人们会经常身处野外。在北欧,冬日的夜晚太冷了,人们没有心情去外面欣赏星群的狂欢;到了夏日,天空又变得像野生紫罗兰一样苍白无色,很难把星群与天空分开。赤道的夜晚极似喜爱与人交往的罗马天主教教堂,而北欧的夜晚则颇似新教的教堂,只允许你进来做与宗教有关的事情。在热带的夜晚,每间大房子里都是人进人出,一切事情都在照常运转。在阿拉伯半岛和非洲,中午的阳光会晒死人,所以大家会选在晚上旅行或办事。这儿的星星都有名字。几个世纪以来,它们指引着人类,吸引着他们排着长长的队伍,穿过沙漠,越过海洋。有的走向东方,有的走向西方,有的则走向南方或北方。车辆可以在夜色下平稳行驶,而且在星空下开车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体验。在这儿,你会习惯把与内陆朋友的约会定在下个月圆之夜;你也会习惯在月亮刚升起时出发去游猎,因为这样可以享受整晚的月色。感受到这些之后,当你再去欧洲探望朋友时,你就会觉得他们很不正常,因为他们的生活与月亮的阴晴圆缺没有关系,他们完全忽视了月亮的存在。在热带,新月是赫蒂彻[1]驼商行动的标志,一旦它出现在天空,驼队就要出发了。他[2]带着驼队面向新月而行,是一位整日研究宇宙中月球系统的哲学家。他一定常常抬头研究它,把它看作是自己征服世界的标志。

有好多次,我都在偶然间成了农场上第一个看到新月的人。在落日的余晖中,我看到新月像弯弯的银弓一样挂在天际。更巧合的是,有两三年的时间,我都是在伊斯兰斋月期第一个看到新月的人。要知道,斋月可是伊斯兰教徒们的圣月。所以,我在土著人中间相当有名气。农场主们也会慢慢地转动眼睛,在地平线附近搜寻新月。首先,他们会看东方,因为如果在东方看到新月,就意味着很快要下雨。在这个方向,也能清楚地看到处女座里的角宿一。之后,他们会看向南方,向天空中的南十字星问好。南十字星是整个浩渺天空的守门员,对旅行者们绝对忠诚,也被他们深深热爱着。它高高地挂在天上,就在璀璨的银河带和半人马座的α星和β星下面。然后是西南方向。天狼星在这个方向灼灼闪耀,在天空中看起来很大。还有沉思着的老人星。然后是西边。在这个方向上,沿着恩贡山朦胧的轮廓向上看,几乎可以完整地看到猎户座里的参宿七、参宿四和参宿五星。最后,他们会看向北方,因为我们最终要回到北方。在这个方向,他们会看见大熊星座。从天空的角度来看,它是在静静地倒立着。这种场景真像是一个熊一样笨拙的笑话,如果听到这个笑话,这些北欧移民一定会感觉很开心。

人在晚上做梦时能感受到一种特别的快乐,一种在白日世界里感受不到的快乐。这种快乐带着一种平静的狂喜,一种心灵的闲适,就像舌尖上品尝到的蜂蜜一样甜蜜。这些做梦的人知道,梦境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永无边际、毫无限制的自由感。这种自由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世界的独裁者所感受到的那种自由,而是艺术家的自由,是一种完全没有欲念,完全摆脱了欲念的自由。一个真正的做梦人的快乐并不在于梦境的内容,而是在于他无法干涉梦中的事情,梦中的一切都不在他的掌控之中。梦会自己创造出优美的风景,会创造出长长的美丽风景带,创造出丰富而柔和的色彩,还有道路和房子。而做梦者在现实中从来没有见到,也没有听说过这些景色。梦里有各种陌生人出现,有的和他成为好友,有的则成为敌人,尽管他和这些人没有什么关系。在梦里,还会反复出现飞翔、追赶的意念,让他们感觉到狂喜和着迷。在梦中,每个人都会说出诙谐、睿智的话语。如果白天去想这些梦,它们会逐渐消失,会失去所有意义,因为它们已经和做梦者不在一个世界了。但是,做梦者一旦在夜晚躺下来,现实世界的大门就会再次关闭,他会再次想起梦境的美妙。那种无限的自由感会一直环绕在他周围,像空气和灯光一样,穿过他的身体,带给他一种神秘的极乐之感。他是天之骄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感受到快乐和充实,就能把所有东西聚集在自己周围,他施国的国王还会送给他很多礼物。他会参加战争,也会参加舞会。他会感觉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躺着,还能有这么多权力参与这些事情。但如果梦中的自由突然失去,“必需性”进入这个世界,或者是任何地方出现了什么急需做的事情或压力,比如要赶紧写一封信,要赶一趟火车,要开始工作了,要让一匹马飞驰起来,或是要端起来福枪开火等,那么梦境的质量就会逐渐下降,最终变成梦魇,这是最可怜、最粗俗的梦境。

在现实世界里,和梦境最为接近的是大城市的夜晚,此时的人们谁都不认识谁。还有非洲的夜晚,也有无限的自由感:所有的事情都在发生,周围时刻有不同的命运在上演,四面八方都有各种活动。但是,这一切都跟你无关。

在非洲,一旦日落,天空中就满是蝙蝠,它们像汽车驶过柏油路一样在空中悄无声息地飞。空中也会有夜鹰掠过,它们落在路的中央,在汽车灯马上要闪出红光时,突然拍着翅膀在车轮前直直地飞向天空。小春兔也会来到马路上,它们有自己的活动方式:突然坐下,向前蹿去,再坐下,再向前蹿去,带着规律的节奏,像是小袋鼠一样。蝉在草丛间不停地歌唱,地面散发着独特的气味,星星低低地悬在天空,就像脸颊的泪珠一样,马上就要落下来。而你,也成了天之骄子,所有东西都在向你聚拢,他施国的国王会给你带来各种礼物。

就在几英里外的马赛人保留区,斑马正在向另外一片草地移动,它们在灰色的草地上漫步,像是草原上的一道道淡淡条纹;水牛在长长的草坡上吃草。农场上的年轻人三三两两地走过我的房子。不管是两个一群还是三个一起,都是一个接一个地往前走,在草地上留下了他们窄窄的黑影子。他们这不是去给我干活,而是各有各的目的地,我也并不在意。看到我在屋外一闪一闪的烟头时,他们没有停下来,只是放慢了脚步,这是在跟我强调他们现在有事要做。

“你好,姆萨布。”

“你好,莫拉尼。”我回答。这个词的意思是“年轻的武士”。

“你们要去哪儿?”

“我们要去卡塞古村,今天晚上那儿有大型恩戈麦鼓。再见,姆萨布!”

如果是一大群年轻人,他们就会一边走,一边敲着鼓跳舞。这时,你就能从很远的地方听见他们的鼓声,好像夜晚里指尖的某个血管在突突地跳动。就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像是空气的震动,又像是从远处传来的一声狮吼——它在准备,它开始追捕猎物。就在它站着的地方,有事情发生了。这个声音之后,就没有第二声了,但就此你的视野变宽了,谷地和水潭都被带到了你的面前。

这是枪声。我当时就站在自己的房子前面,枪声离我不远,但只有一声,一声过后四周重新陷入了黑夜的寂静中。草丛里的蝉停止了歌唱,似乎是为了听这个声音,但过了一会儿,它们又重新开始高歌那首单调的歌曲。

夜里响起的这声枪响听起来很奇怪,好像有什么决定性的,或是性命攸关的事情发生了。就像有人朝你大喊一声,但却只喊了一个字,然后再也不重复。我在屋外站了一会儿,心里一直在想这声枪响是怎么回事。都这么晚了,谁还会去开枪打什么东西?如果是为了吓走什么东西,也要开上个两三枪才行啊。

我想,可能是印度老木匠普兰·辛格在下面的磨坊里朝两只偷偷摸摸进到院子里,想要吃牛皮皮带的土狼开了枪。皮带在院子里挂着,下面挂着石头,本来是用来做马车的缰绳的。普兰·辛格不是什么英雄,但他真有可能为了那条缰绳,把门半开,端起他那支老猎枪开火。但他的猎枪是双管的,一旦开火,应该是两枪才对。况且,他一旦尝到做英雄的滋味,肯定会继续上膛,再打一枪。但是只有一声枪响,然后是一片寂静。

我等了一会儿,想听到第二声枪响,但什么都没有。我再次抬头看天,仍然没有下雨的征兆。于是我回屋上床,拿起一本书看起来,因此屋里的灯还亮着。在非洲,一旦碰到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你就会像是渴望有读者阅读这本书的作者一样,去好好读它,心里还一边默默地祈祷,希望这本书自始至终都会像开头一样引人入胜。这些书本都是用专门的货运船只托运过来的。在非洲,人们专门建造了精良的船只,用来托运欧洲的重要物品。我的思绪在一条绿色的小道上奔跑着。

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车沿着农场的车道飞驰而来,最后停在了我的房子前面。接着,有人使劲敲打我卧室的长玻璃窗。我穿上裙子,套上风衣和鞋,提上防风灯走了出去。门外站着我的磨坊经理,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在灯光下汗流浃背。他叫贝尔纳普,是个非常能干的美国人,也是一位很有才华的技工,只是情绪不太稳定。前一秒还在千禧年的狂欢中,下一秒就会掉入无尽的黑暗,连一丝希望都看不到。刚来农场干活的时候,他对这儿的生活、农场的前途和现状发表了各种各样的看法,我就像是坐上了一条巨大的精神秋千,心情随之高高低低地起伏。到了后来,我也就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的起起落落不过就是一种日常的精神体操,他那活泼多变的性格的确需要很多这样的锻炼,但现实生活却总是很平静,很少有事情发生。在非洲,有很多像他这样的精力旺盛的年轻白人,尤其是那些早年在城市里生活的年轻人,更是如此。现在,他刚刚从一出悲剧的双手中逃脱,还没有想好是充分地向我们渲染一下它,好满足一下他饥渴的心灵,还是尽量轻描淡写,回避事件的严重性。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境中,他就像是一个小男孩,拼着命地跑过来,告诉我们刚刚发生的一场灾难。说话的时候,他甚至有些结巴。讲述的时候,他选择了轻描淡写,因为他在这件事中没有扮演任何角色,命运再次让他失望了。

法拉从他家里走过来,和我一起听他的讲述。

贝尔纳普告诉我,枪响之前,一切都很平静,大家都很开心。他们的厨师请了一天假,七岁的帮厨托托卡贝罗就在厨房开起了派对。卡贝罗的父亲是农场上的老狐狸卡尼纽,这是一个老非法棚户,也是离我最近的邻居。到了晚上,孩子们玩得特别开心,卡贝罗甚至把主人贝尔纳普的枪拿了出来,为那些来自平原和香巴的小野朋友们表演白人的样子。贝尔纳普热衷于家禽养殖,他把公鸡阉掉,把母鸡的卵巢割掉,专门用作肉鸡卖,还从内罗毕市场买了很多纯种小鸡苗。为了吓跑老鹰和薮猫,他在走廊里放了一杆枪。把整件事说完之后,贝尔纳普向我们强调,那杆枪根本没有装弹药,是那个孩子从弹药筒里把弹药找了出来,装到了枪里。但我觉得,他肯定是记错了,即使孩子们很想这么做,他们也不可能成功地把弹药安装上。所以,事实很可能是枪在走廊里放着的时候,里面就已经装有弹药了。虽然不知道弹药是怎么装进去的,但是当年少气盛、在伙伴中颇有知名度的卡贝罗端起枪瞄准小客人们并扣下扳机时,枪管里确实是有弹药的。“砰”的一声,枪在屋里响了。三个孩子受了轻伤,在恐惧中逃跑了。剩下两个躺在屋里,一个重伤,一个死去。讲到最后,贝尔纳普开始骂非洲,骂刚刚发生的这件事。骂完后,他才结束了自己的故事。

贝尔纳普讲述这件事的时候,仆人们也走了出来,站在旁边安静地听着。他一讲完,他们就走进屋,提出来一个防风灯。当时启动汽车有点来不及了。于是我们穿上衣服,拿上消毒剂,撒腿朝山下贝尔纳普的房子跑去,中间还要经过一片树林。我们在一条狭窄的小路上向前跑。防风灯使劲地摇晃着,把我们的影子从路的这边拉到那边。我们听到了一连串的尖叫声,这是孩子垂死的喊声,声音嘶哑而短促。

厨房的门向后倒在地上,好像死神急匆匆跑进来之后,又急匆匆地跑了出去。这个地方就被彻底毁掉了,现场乱得可怕。鸡舍被獾袭击了;一盏灯在桌子上燃烧,浓浓的烟气直冲房顶;小屋里仍然弥漫着弹药的味道。那支枪就躺在灯旁的桌子上。厨房里血流成河,在地板上走的时候,脚底甚至还会打滑。防风灯不可能把每个角落都照亮,但确实让整个房间突然间亮了许多,整个事件似乎也明朗起来。防风灯能照亮的东西,我都记得很清楚。

中枪的两个男孩我都认识,他们常常在农场附近的草原上放羊,羊群是他们父亲的。瓦迈是乔戈纳的儿子,年纪还很小,在小学里上过学。他躺在桌子和门中间的地板上。他还没有死,但也快了。他低声呻吟着,完全失去了意识。我们把他往边上抬了一下,好方便搬动他。尖叫的男孩叫万扬格里,是派对里年龄最小的男孩。他坐在地上,身子向灯倾斜着。血像水泵里的水一样从他的脸上向外喷——如果那还能叫脸的话,因为他的下腭完全被崩掉了。枪走火的时候,他肯定就站在枪管的前面。他两只胳膊向前伸着,像泵杆一样不停地上上下下挥动,看起来很像一只被砍掉头的鸡,上下扑扇着翅膀。

当你突然被卷入这样的灾难,好像就只能做一件事了,就是尽快采取猎人和农人此时的补救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干脆麻利地杀掉这个孩子。但你很清楚不能杀他。此时,你的脑海里充满了恐惧。我把手放在孩子的头上,在绝望中紧紧地按住它。孩子立刻停止了尖叫,好像我真的把他杀死了一样。他直直地坐着,双臂垂了下来,变成了一根木头。我总算体会到了基督教中按手礼[3]的治疗效果了。

他的半个脸都被崩掉了,所以真的很难给他包扎,在止血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让他窒息。我把他放在法拉的膝上,法拉扶着他的头,让它不要动,如果它向前倒,我就没办法固定住绷带,如果向后倒,血就会流下来,灌满他的嗓子。幸亏他坐着一动不动,我终于把他包扎完毕。

我们把瓦迈搬到桌子上,提着灯靠近他,想仔细地看看他。弹药从他的嗓子里直接钻进胸腔,倒是没怎么流血,只有一条细细的血印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曾经像小动物一样活蹦乱跳的土著小孩,此时竟然如此安静,真是让人吃惊。我们看他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变了,显出了一抹惊奇。我让法拉开车过来,我们不能浪费时间了,必须把孩子们送到医院去。

在等待法拉的时候,我问贝尔纳普卡贝罗去哪儿了,就是那个开枪杀人的孩子。贝尔纳普告诉了我一件关于他的很奇怪的事情。几天前,他从贝尔纳普那儿买了一条很旧的短裤,一共花了一卢比,钱会从他的工资里扣。贝尔纳普说,他听到枪声之后,就跑到了厨房。当时,他看见卡贝罗站在屋子的中央,手里握着还在冒烟的枪。他盯着贝尔纳普看了一秒钟后,左手伸进短裤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卢比,把它放在桌子上,右手把枪也放在了桌子上。这条短裤就是他刚从主人这儿买到的那条,他穿着它参加派对。把最后这笔财产清算完之后,他就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他就这样以一种伟大的姿态从大地上消失了,当然,我们当时是不知道他要消失的。在土著人的世界,这样的行为是很少见的。土著人都习惯欠债,尤其是白人的债,还债这件事完全就是他们大脑意识的外围区域。或许对于卡贝罗来说,那个时刻是最后的审判日,他觉得要讨好一下它;又或许他在如此危急的时刻,想要试着和主人交朋友;又或许,他当时感受到的震惊、枪声和朋友的死都在他周围环绕着,最后全部都被钉入他那颗小小的头颅中,塞满了他的脑海,让他大脑外围的少量信息蹿入了他意识的中心区。

当时,我有一辆老越野车。我其实不应该写它的坏话,毕竟它已经兢兢业业地为我服务了那么多年。但是,我确实很少见到它两个以上的气缸同时工作的情况。它的灯也总是出故障,我开车去穆海咖俱乐部参加舞会的时候,总是在车后挂一个防风灯,再用红色丝绸把它包起来,当作后车灯用。而且,发动的时候,还总是要人推一把。这天晚上,光发动车就浪费了我们很长时间。

来我家玩的客人们总是抱怨农场周围的路不好走,在那个生死攸关的晚上,我真正意识到了他们是对的。刚开始我让法拉开车,后来总感觉他故意把车子往深坑里或车辙里开,所以就开始自己开。因为手上满是鲜血,我在小池塘边下车,用里面黑乎乎的水把手洗干净了,再去开车。去内罗毕的路似乎长得没有尽头,到医院的时候,我感觉就像开车回了一趟丹麦。

车子刚刚驶入内罗毕城,我们就看到了坐落在山上的内罗毕土著医院。那时,四周黑漆漆的,看起来非常平静安宁。我们费了好大劲把门叫开,拉住了一位印度果阿的老医生,或者是医生助理。他穿着一套很奇怪的白袍,身材高大肥胖,人看起来温和沉着。他用一只手做完某个手势后,还要用另外一只手再把手势重复一遍,真是让人感觉很奇怪。我帮着大家把瓦迈从车里抬出来,感觉到他微微地动了一下,舒展了一下身体。但当我们把他抬进医院亮堂堂的房间里时,他就死了。老医生一边朝他摇手,一边说:“他死了。”然后又朝着万扬格里说:“他还活着。”这天过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这位老人。我在晚上不去这座医院,所以我想他可能是值夜班的医生。当时,我觉得他做事的方式很让人讨厌。但到了后来,我又觉得,我们在医院的门口遇到的是“命运”。他穿着好几件白袍,一件套一件,公平无私地处理着生和死。

当我们把万扬格里抬进医院的时候,他从昏迷中醒来,很快就陷入了极度的惊慌。他不想被我们抛下,一直紧紧地拽着我和身边的人,在一种极度的痛苦中大哭着。老医生给他注射了镇静剂,他才平静下来。老人的眼睛透过眼镜看着我,然后说:“他还活着。”我把两个孩子留在了那儿,一个死了,一个还活着。两副担架,却有着不同的命运。

贝尔纳普是骑着摩托车和我们一起来的,主要是担心汽车一旦需要重新启动,他可以帮忙推车。他觉得我们应该把这起事件报告给警察局。于是我们开车下山,准备去市里的河岸警察局报案。我们一头栽进了内罗毕的夜生活。到了警察局,我们没有见到白人警察。警察局的人派人去找他,我们就坐在车里在外面等着。街道两边是两排高大的桉树,这种树在高原的移民城里是很普遍的。晚上,他们那长长的、窄窄的叶子散发出一种奇特的、舒服的味道。在街灯的照耀下,它们看起来总是有点奇怪。一伙土著警察驾着一个斯瓦希里女人往警察局里走,这个女人身材高大,体态丰满。她死命地反抗着,用手抓警察的脸,像猪一样嚎叫着;接着是一群吵架的人,跟这个女人一样情绪激动,在警察局的台阶上还想撕打对方;然后是一个小偷,我感觉应该是刚刚被抓住的。他的后面跟着一条长尾巴,是夜晚酒宴上的狂欢者。有的人和小偷混在一起,有的和警察混在一起,一路走一路大声讨论着整件事情。最后,终于有一位警官回来了。这是一名年轻的警官,我感觉他是直接从某个快乐的派对回来的。贝尔纳普对他很失望,因为进到警局以后,他的兴趣就全在他的报告上了。他以极快的速度在纸上写着,然后又陷入了沉思,拖着铅笔在纸上乱画。最后,他停下来,把铅笔重新放进了口袋。在夜晚的空气中,我感到很冷,于是就和贝尔纳普开车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我还没起床,就感觉到了房子外面的凝重的静止,外面一定有很多人。我知道他们是农场上的老头儿们。他们蹲在石头上,吃着东西,吸着烟,偶尔朝地下吐口痰,窃窃私语着。我也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他们是来通知我,要专门为昨晚的走火事件和死去的孩子设立一个基阿马。

基阿马是农场上的老人议会,通常由政府委任,目的是处理非法棚户中产生的纠纷。基阿马的成员们聚集在一起,或是讨论某个罪行,或是某个事故。他们会坐在那儿讨论上好几周,最后被羊肉、闲话和灾难养得肥肥的。我知道,现在这些老男人们想要和我聊昨晚的事情,还想让我出现在他们的法庭上,给这件事情做一个评判,如果他们能这样做的话。但在这样的清晨,我不想没完没了地谈论昨晚的那场悲剧。所以我就想牵马出去,远远地避开他们。

从房子里走出来时,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些老人们围成一个圆圈,坐在房子的左边,离仆人们的小屋很近。为了保持会议的尊严,他们装作没有看到我,直到意识到我马上就要离开了,才急急忙忙地蹒跚起身,朝我挥手。我也朝他们挥挥手,骑马离开了。

[1]约555-620年,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第一任妻子。嫁给穆罕默德之前,她曾结过两次婚,是麦加的富孀,自己经营商业。穆罕默德曾受雇成为她前往叙利亚商队的经理,并和她成婚。后在穆罕默德传教期间,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穆罕默德称其为信士之母。

[2]即先知穆罕默德。

[3]《圣经》中常见的宗教仪式。旧约时代,主要用于祭祀、祝福、神圣化人或物、承接圣职、宣判刑罚等。到了新约时代,除了祭祀,旧约时代的用途都保留了下来,而且增加了医治病患的功能,也用于把某种责任传给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