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曾经来过一位旅行者,他在农场睡了一夜后就离开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还时不时地想起他。他叫伊曼纽尔森,是个瑞典小伙子。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在内罗毕的一家饭店做领班。他身形微胖,脸庞红红的,看起来有点肿。每次我去他工作的饭店吃饭,他就会站在我的椅子旁,用家乡的语调,或者是我们都熟悉的朋友的音调,油腔滑调地逗我开心。他一直这么站在我身边滔滔不绝,所以过了一阵,我就去了另外一家饭店吃饭。那时内罗毕总共也就两家饭店。然后,就只是偶尔才听到他的消息,而且还都很模糊。他好像很善于让自己陷入麻烦境地,他的品位和生活乐趣也与普通人不同。在肯尼亚生活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都不欢迎他。一天下午,他突然来到农场,看起来心烦意乱的,又好像在害怕什么东西。他向我借钱,说要立刻动身去坦桑尼亚的坦噶尼喀,否则就可能被抓去坐牢。不知道是我的帮助太晚了,还是因为他把这笔钱花在别的事情上了,反正过了不久,我听说他在内罗毕被捕了。但他没有坐牢,只是消失了一段时间。

一天晚上,我骑马回家。当时已经太晚了,星星都出来了。屋子外面的石头上坐着一个男人,竟然是伊曼纽尔森。他兴奋地向我介绍他自己:“男爵夫人,游手好闲的流浪者来了。”我问他怎么会在我这里,他说他自己迷路了,一不小心就跑到我这儿来了。迷路?那你要去哪里?我问。去坦噶尼喀呀,他回答说。

他在骗我,他不可能迷路,因为通往坦噶尼喀的道路很宽阔,很容易就能找到,我的农场又离这条路很远。我继续问他是怎么去坦噶尼喀的。他说走着去。我说,那绝对不可能,谁都不可能徒步走到坦噶尼喀,那可要花费三天时间,而且还要穿过几乎没有水源的马赛保留区,那里的狮子又那么多。就在当天,还有马赛人跑过来跟我抱怨这些狮子,然后请我去用猎枪打死它们。

是的,是的,伊曼纽尔森说他知道这些,但他实在不知道干什么,只好试试徒步去坦噶尼喀了。他问我,既然现在已经迷路了,那能否和我一起共进晚餐,然后在农场上睡一晚,第二天早上再出发。如果我不方便,他就直接走了,毕竟星星还是很亮的。

和他说话的时候,我还在马背上坐着。我看得出来,他并没有期待我能邀请他,或许他觉得我并不是一个好客的人,又或者他不太相信自己说服别人的能力。站在我的屋子外面,他看起来孤苦伶仃的,这是一个没有朋友的男人啊。他表现得如此精神饱满和热诚,并不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因为他自己已经没有面子了,而是为了我的面子——如果我现在赶他走,也不会显得不合适,也不代表我不善良,这是一个猎物应该持有的礼仪。我喊马夫过来牵马,然后一边下马一边说:“伊曼纽尔森,进来吧。你可以在这里吃饭过夜。”

灯光下的他看起来颇为凄凉。他头发很长,胡子拉碴的,身上穿着一件在非洲都没人会穿的黑色长大衣,脚上的鞋子很旧,脚趾的地方还破了一个洞。他没有带任何行李,就这样双手空空地要去坦噶尼喀。看来,我是要扮演大祭司的角色了。我要先把鲜活的羔羊[1]献给上帝,再把它送到荒野中去。我觉得我们得喝点酒。伯克利·科尔总是很大方地给我带来很多酒。就在前不久,他还给我带来了一箱很罕见的勃艮第葡萄酒。我让贾马去开一瓶。我们坐下来吃饭,伊曼纽尔森的杯子里也倒上了葡萄酒。喝了半杯后,他把它拿到灯下,像一位专心听音乐的人一样,仔细地观察了好长时间。他说:“真名贵,真名贵,这可是一九〇六年的香贝坦[2]呀。”这确实是相当名贵的酒,我对伊曼纽尔森刮目相看了。

接下来他就不说话了,我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我问他为什么不找工作,他说因为这里人忙活的事情他完全都不懂。他被饭店解雇了,其实他都算不上一个领班。

我问他:“你会记账吗?”

“不会,一点儿都不会,”他说,“我发现把两个数字合在一起是很困难的事情。”

“那你懂不懂关于牛的事情?”我继续问他。“牛?”他反问了一下,又接着说:“一点儿都不懂,而且我还怕牛。”

“那你会开拖拉机吗?”我接着问。他的脸上终于显出了一丝希望的光芒,“不会,但我倒可以学。”他说。

“但你不能用我的拖拉机学,”我说,“伊曼纽尔森,你得告诉我,你到底做过什么?你是靠什么生活的?”

他直起身子惊呼道:“你问我靠什么生活?为什么你会这么问?我是一个演员呀。”

我心里想,感谢上帝,我还真的帮不到这个男人,什么方式都不可能。接下来,我们进入了人类的交谈中。我说:“你是个演员?这可是一份好工作。你最喜欢演什么角色?”

“啊,我是个悲剧演员,”他说道,“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茶花女》里的阿曼德和《群鬼》(Ghosts)里的奥斯瓦德。”

于是,我们接下来就聊起了戏剧,也聊到一些我们都见过的演员,还探讨了一些演技方面的问题。伊曼纽尔森环视了一遍我的房间后说:“你这里不会刚好有易卜生的戏剧吧?如果有的话,我们就可以一起演一下《群鬼》的最后一幕,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演阿尔温夫人。”

但我家里没有易卜生集。

“但你可能会记得里面的台词?”他开始为自己的计划感兴趣了,“我可是把奥斯瓦德的台词从头到尾都记住了。最后一幕是最棒的。特别有悲剧效果,已经很难超越了。”

屋外的天空挂着星辰,空气温暖,夜色美好,长雨季马上就要来临了。我问他是不是真的要徒步去坦噶尼喀。

“是啊,”他说,“我马上就只能自己给自己提醒台词了。”

“幸亏你没有结婚。”我说。

“是啊,”他说,“是啊。”但过了一会儿后,他很小心地补充道:“但我确实结婚了。”

接着他就抱怨说,在非洲,白人根本无法与土著人竞争,他们太廉价了。“如果现在是在巴黎,”他说,“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能找到一个像咖啡馆侍应生之类的好工作。”

“那你为什么不去巴黎呢,伊曼纽尔森。”我问他。他飞快地瞥了我一眼,说:“巴黎?不可能。我就是在很危险的时候从那儿逃跑的呀。”

他有一个朋友,那个晚上他提到了好多次。他说,如果他能联系上这位朋友,所有的事情就会大变样。因为他的朋友是一个环游世界的魔术师,他很富有,也很慷慨。伊曼纽尔森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时,这位魔术师还在旧金山。

我们时不时地会谈论起文学和戏剧,然后话题会再次回到他的前途上。他把在这里如何被一个又一个同胞赶出门的情景都告诉了我。

“伊曼纽尔森,我觉得你的处境真是太糟了,”我说,“真想不起来还有谁能比你更惨。”

“是啊,我自己也想不出来,”他说,“但最近我有个想法,或许我也必须得这么想:在所有人中,总要有人要过得惨一些,不是这个人,就是那个人。”

把杯子里的酒喝完,他把杯子推在一边说:“这次的旅程对我来说是一次赌博。不是红牌就是黑牌。我会有机会摆脱一些事情,甚至能摆脱所有事情。但话说回来,如果我能走到坦噶尼喀,我可能又会陷入其他麻烦事中了。”

“我觉得你肯定能走到坦噶尼喀,”我说道,“你可以在路上搭印度人的车啊。”

“是的,但是还有狮子呢,”他说,“还有马赛人。”

“你相信上帝吗?”我问他。“是的,相信,相信。”静默了一会儿,他又说道:“除了上帝,我还真的是什么都不相信。我这么说,你或许会觉得我是怀疑论者,而且还相当不可救药。”

“伊曼纽尔森,你有钱吗?”“有呀,我有,”他说,“我有八分钱。”

“那肯定不够,”我说,“我的房子里现在没放钱。但或许法拉会有一点儿。”但法拉也只有四卢比。

第二天早上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我让仆人们叫醒伊曼纽尔森,然后为我们准备早餐。

夜里我一直在想,我应该开车送他十英里,虽然这样对他的帮助不大,毕竟他要徒步八十英里路。但我不想看到他在踏出我的门槛之后,就要直接面对前面未知的命运。另外,我也希望能够成为他前面所面对的世界的一部分,不管是悲剧还是喜剧。我给他包了一包三明治和熟鸡蛋,又送给他一瓶一九〇六年的香贝坦,因为他很懂它。我觉得,这可能是他这一辈子最后一次喝酒了。

在黎明中,伊曼纽尔森看起来很像传说中的那些被埋之后胡子疯长的僵尸。现在,他从坟墓里优雅地爬了出来,坐在了我的车上,而且一直很平静,很理智。到了马巴加蒂河对面后,他下车了。清晨的空气干净清冽,天空没有一丝云彩。他要去的是西南方向,我朝相反的东北方向望去。此时,太阳刚刚从地平线升起,还是暗淡的红色,看起来像是熟鸡蛋的蛋黄。但在三四个小时后,它就会发出白热的光芒,在流浪者头上变得炙热无比。

和我道别之后,伊曼纽尔森就迈开步子向前走去,后来又走了回来,跟我说了一次再见。我坐在车里,定定地看着他。我觉得他此时一定希望有个观众目送他离开。他有那么强烈的戏剧天分,此时一定意识到了自己正在离开舞台,正在从舞台上消失。他就是自己的观众,正在看着自己离开。伊曼纽尔森退场了。那些山峦,那些荆棘树丛和布满灰尘的道路难道不应该表示一下怜悯,把另外一个布景换上吗?

在清晨的微风中,他的黑色长风衣在他的双腿周围不停摆动,风衣口袋外面露出葡萄酒瓶的脖子。此时,我心中满满的全是爱和感激,这是留守在家的人对在世界上游逛的旅人、行者、水手、探险者和流浪汉的感情。走到山顶后,伊曼纽尔森转过身,摘下头上的帽子,朝我挥舞着。长发在他的额前不断地飞舞。

法拉也来了,他坐在车里问我:“那位老爷要去哪儿?”法拉称呼他为老爷,是为了表示礼貌,毕竟伊曼纽尔森在我家里睡过一夜。

“他要去坦噶尼喀。”我说。

“走着去?”他又问道。

“是啊。”我回答。

“愿阿拉与他同在。”法拉说。

那天我常常想起伊曼纽尔森。每当想起他,我就会走出去,眺望那条通往坦噶尼喀的道路。晚上十点左右,我听到从远远的西南方向传来了一声狮吼,半小时之后,我又听到一声,真不知道这狮子是不是在一袭黑色风衣上坐着。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我一直在打探伊曼纽尔森的消息。我让法拉问他那些往坦噶尼喀跑运输的印度朋友,看有没有卡车司机在路上见过他,或者载过他。但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半年过后,我收到了一封从多多马来的信。我很奇怪,因为在那边我一个人都不认识。这封信居然是伊曼纽尔森的,里面装着五十五卢比和法拉的四卢比。他当年试图从非洲逃跑的时候,我曾借给他五十五卢比。这是迄今为止我最没指望能收回的钱。除了这两笔钱,还有一封饱含深情,读起来非常让人开心的信。他在多多马找到了一份酒吧服务员的工作,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酒吧,但看起来他的日子过得不错。

他好像天生就懂得感激别人,几乎记得在农场那一晚的所有细节。他说那一晚他感觉就像是在一位朋友的家里,还絮絮叨叨说了好多遍。他在信里详细地告诉了我去坦噶尼喀路上发生的事情,信里对马赛人的评价特别高。他说他在路上碰到了马赛人,然后他们就带着他一起上路了。他们对他非常友好,也很热情,让他跟着走了大部分路程,而且还不只是一群马赛人,前后都换了好几拨。他一路上给他们讲他这些年在各国游历时的冒险故事,把他们逗得很开心,最后甚至都不想让他走了。他不懂马赛语,一定是靠着打手势演哑剧才把他的“奥德赛”故事讲下去的。

我觉得他们这样做很正常,也很得体,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贵族和真正的穷人都能理解悲剧。对于他们来说,悲剧是上帝处事的基本原则,不仅是生活中很关键的部分,也是生活中的悲情小调。在这方面,他们和任何中产阶级都不同。后者不仅否认悲剧的存在,而且还无法忍受悲剧。对他们而言,“悲剧”这两个字本身就意味着不愉快。非洲的白人移民和当地土著之间之所以会产生误会,之所以会误解对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整日脸色阴沉的马赛人既是贵族,也是穷人。当他们看到伊曼纽尔森这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孤独流浪者时,一定在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位悲剧人物。而这位悲剧演员,则在和他们相处的过程中重新找到了自我。

[1]“羔羊”在西方文化中代表的是赎罪。在旧约时代,每天早上和黄昏,大祭司都要在圣殿里因为人民的罪为上帝献上一只羔羊。《新约》中的耶稣是上帝的羔羊,作为上帝完美的祭祀品而死,为了除去世人的罪孽。本文中第一个羔羊是指表面意思,是为逃亡者准备的晚餐,第二个“它”应该是文化含义,是逃亡者本人。

[2]勃艮第葡萄酒中的特级葡萄酒,有勃艮第酒王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