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一百年前,丹麦的旅行家席梅尔曼伯爵偶然间遇到了一个巡回动物展,然后莫名其妙就喜欢上了它。在汉堡的每一天他都会到这个展览上去看看,虽然他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这个脏兮兮的、破破烂烂的大篷车会吸引他。事实是,这个动物展览触动了他内心的某根心弦。当时是冬季,屋外非常冷。管理员一直在帐篷里给一个老旧的火炉加火,放动物笼子的棕黑色走廊都被照成了粉红色,但外面清冷的空气还是钻进了骨髓,那真是寒冷彻骨。

席梅尔曼伯爵站在土狼的面前沉思。动物展览的老板走过来向他问好。老板个子矮小,脸色苍白,长着一个塌鼻子。他曾经是一名神学院的学生,后来因为一桩丑闻离开了神学院,之后就一步一步地降到了俗世间。

他对伯爵说:“阁下能来参观土狼,真是好眼光。要知道,把一只土狼弄到汉堡来还真是一件大事,汉堡到现在还没有土狼呢。您知道吗,所有的土狼都是雌雄同体。在它们的家乡非洲,每当月圆之夜,它们就会聚在一起,首尾相连,围成一个圆圈。每只土狼既是雌又是雄,和大家一起完成交配。您知道这回事吗?”

“不知道。”伯爵说,身体微微动了动,表示了自己的厌恶。

老板接着说:“阁下,那您现在会不会觉得,把土狼单独关在一个笼子里,它们会比别的动物更难受?它们是有双重的性欲呢,还是因为这种天生的互补特性,就能够自给自足,自得其乐了?”换句话说,我们这些被囚禁在“生命”牢笼中的人,才能越多越幸福呢,还是越痛苦?

席梅尔曼伯爵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都没怎么注意这位老板,他开口说道:“真是有意思,在我们这个地球上有上百只,应该是上千只土狼出生,然后死去,结果就是为了让我们把这一只土狼标本带到汉堡,让住在汉堡的人知道土狼的样子,让自然科学家们去研究它们。”

他和老板又走到土狼隔壁的笼子前,去看长颈鹿。

伯爵继续说道:“那些在荒原里奔跑的野生动物其实是不存在的,只有这只,在我们给它取了名字,知道了它的样子后,它才存在了。其他长颈鹿虽然是多数,但它们可能也是不存在的。大自然真是太奢侈太浪费了。”

老板把他头上的皮帽从后面摘了下来,露出了一根头发都没有的头皮。他说:“但它们是能看见彼此的。”

伯爵没有立刻接话,而是停了一会儿才说:“我看不一定。比如这些长颈鹿,它们的身上长着方形的斑纹,当它们互相看对方时,它们不知道这是方形的,所以最后就没有看到方形斑纹。那还能说,它们是能看到彼此吗?”

老板看了一会儿长颈鹿,说:“但上帝能看到它们。”

伯爵笑了。“你是说,上帝能看到长颈鹿?”他问道。

“是啊,阁下,”老板说,“上帝能看到长颈鹿。它们在非洲跑起来的时候,在非洲玩耍的时候,上帝一直看着它们,并且因为它们而满心欢喜。他创造了这些动物,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这些都在《圣经》里写过。阁下,上帝非常喜欢长颈鹿,所以把它们创造了出来。就连方和圆也是上帝创造的,阁下您不能否认这一点,上帝确实看到了它们身上的方形斑纹,还有有关它们的一切,上帝都看到了。这些野生动物或许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但一旦它们来到欧洲,”老板戴上了帽子,最后总结道:“那这个证据可能就有问题了。”

习惯了人云亦云的伯爵沉默下来,向关着蛇的笼子走去,蛇笼就挨着火炉。为了取悦伯爵,老板把笼子打开,要把里面的蛇叫醒。这只爬行动物在睡眼曚昽中,慢慢地绕在了老板的手臂上。

看着这对人蛇组合,伯爵的脸上露出了阴沉的笑容,他说:“如果你现在是在为我工作,或者如果我是国王,你是大臣,我现在就立刻开除你。”

老板紧张起来,他让手臂上的蛇滑回笼子,问道:“阁下,为什么呢?我可以问问原因吗?”

“啊,坎内吉特尔,你这个人可不像你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呀。为什么?我的朋友啊,因为厌恶蛇是人的本性,而且这种本性是合理的。拥有这个本性的人才能活下来。在人类所有的天敌中,蛇是最致命的。但是,除了我们这种对善恶的本能判断外,谁会警告我们这一点呢?狮子的利爪、大象的巨大的身体、大象的长牙、犀牛的脚,都是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危险的东西。但蛇,却是非常漂亮的。它们的身体丰满光滑,很像我们在生活中所珍视的东西。它们精致优雅,散发着柔和的光泽,行为举止温文尔雅。对于信仰上帝的人而言,这种美丽和优雅本身就令人厌恶,它们散发着从地狱里飘出来的恶臭,总是让人联想到人类的堕落。如果说一个人的体内有什么东西能够促使他像远离恶魔一样远离这些蛇的话,那一定是所谓的‘良心之音’。一个会爱抚一条蛇的人,是什么事都可以做出来的。”因为这段话是伯爵自己的想法,他说到这里还微微地笑了笑,然后把厚厚的裘皮大衣扣好,准备转身离开。

老板站在那儿沉思了一会儿,说:“阁下,但你需要热爱蛇,这一点是必需的。我是亲身经历过的,我可以告诉你,这也是我可以给你的最好的忠告:你应该喜爱蛇。阁下,你要记住这一点,要经常记住这一点。几乎每次,当我请求上帝施舍给我一条鱼的时候,他都会给我一条蛇。”